《重回81:我靠赶山养活全家》 第1章 重生了? 砰! 有人猛烈地拍了一记桌子,接着,大喊道:“喂,高华,别假装喝醉了,该你说话了!” 罗高华恍恍惚惚睁开双眼。 就看到狭小的屋子里,灯光昏暗,烟雾缭绕,一群光着膀子的男子围在一张破桌子周围,正在神情亢奋地打牌,炸金花。 整个屋里,酒气冲天。 汗臭味、脚臭味、烟臭味混杂在一起,更是上头。 “这是……哪儿?” 罗高华有点懵。 自己不是清明节给妻子上坟之后,一个人独自喝醉了酒,抱着妻子的画像睡了吗?怎么突然就来到这么一个鬼地方了? “高华,你少装糊涂,轮到你发话了,你上家密了五元,你是跟着密,还是看牌了丢?” 顺着说话声看过去,罗高华瞬间瞪大了双眼。 “翔哥?你不是被枪毙了吗?” “卧槽尼玛,你才被枪毙了!你全家都被枪毙了!你到底跟不跟?” 孙翔破口大骂。 “哈哈哈,翔哥,你今天肯定赢不了了,因为高华说了,你被毙了!” “翔哥,这你都能忍?要是我,非给他两个大耳光不可!” “对,这小子说话太不吉利了!” 其他人纷纷起哄,声音嚣张,匪气十足。 借着昏黄的灯光,罗高华一一扫过他们的脸孔,心里瞬间翻起了滔天巨浪! 这群人,他都认识,但全都死了好多年了……我这是下地狱了? 啪! 陡然,后脑勺被孙翔拍了一巴掌。 “你特么喝酒喝傻了,到底跟不跟?快说话!” 这一巴掌太特么……真实了!! 罗高华瞬间意识到自己不是下地狱了,而是重生了! 与此同时,他脑海里涌现出了大量封存已久的记忆! 这是1981年的清明前夕,正是在今晚,他在这里喝醉了酒,打了一通宵的牌,输得精光不说,还欠了孙翔数百元赌债! 而他的老婆则因为难产大出血死了,他的第四个孩子都没来得及出生,就死了。 等他回到家里,他老丈人双眼通红,冲上来就要跟他拼命,结果,反倒被他打进了医院,落下了终身残疾。 不! 前世的悲剧不能再发生! 罗高华猛地站了起来,把所有人都吓了一跳。 “高华,你特么发什么神经?!” “艹,你想干什么?” “你特么要作妖啊!” 孙翔等人纷纷大骂。 罗高华瞬间冷静下来,眼前的这些人都是青山公社出了名的地痞流氓,而今晚的牌局,就是专门为他组的,目的就是给他下套,赢他的钱! 他如果直接说走,这些人肯定不会放。 而且,这些人很快就都要死了,自己也没必要跟他们起冲突,当即双手合十道:“不好意思,不好意思,我突然尿急,我先去放水,你们继续玩!” 只能尿遁! “快去快回啊!” “真特么懒人屎尿多!” “我们等你!” 一群人一副假热情的嘴脸,让罗高华忍不住作呕,心里暗暗发誓,有机会的话,一定要在这些人死之前,将他们都狠狠地教训一顿! 走出房间,罗高华当即撒腿就往家里飞奔。 幸好今晚有点星光,不至于伸手不见五指,但一路跑回去,他也连摔了好几跤,浑身都是泥土。 差不多半个小时的时间,他终于回到了家里。 就看到自家灯火通明,人影重重。 “怎么还没有生出来?” “三哥,别急,桃花已经生过三个孩子了,这第四个孩子肯定也会很顺利的。” “怎么能不急?我就这一个女儿,万一……” “高华呢?他怎么不在家?” “别跟我提那个畜生!要不是他,桃花会提前分娩吗?会遭受这份罪吗?” 桃花是早产? 罗高华前世还真不知道这个情况,他只知道李桃花今晚要是不送去公社医院的话,会难产大出血而死! 他当即冲进了家门。 “高华?” “你去哪儿了?” “你这是摔进泥塘里去了?浑身都是泥!” 屋里,一群人都向他看了过来。 罗高华则直接走到了自己老丈人‘李全福’的面前,“爸,赶紧把桃花送去公社医院,要不然她会死的!” 李全福冷冷地看着罗高华,不说话。 罗高华急道:“爸,我来不及跟你多解释,总之,你要相信我的,必须马上送桃花去公社医院,要不然就真的来不及了!” 李全福还是不说话。 若是几年前,罗高华说这个话,他会毫不犹豫地选择相信,但今时今日,他对于罗高华的话,半个字都不愿意相信。 其他人则问道:“高华,你这是怎么了,为什么一回来就口口声声地说桃花会死?” “几位伯伯叔叔,你们一定要相信我,赶紧劝劝我爸,让他开拖拉机送桃花去公社医院……” “你不说清楚,我们如何相信你?” “来不及了!” 罗高华扫了眼众人,发现他们都不相信自己,而自己又不可能告诉他们,自己是重生回来的,那就只能硬来了,“既然你们都不同意,那就只能靠我自己来送了!” “你闹够了没有?!” 就在罗高华准备冲进产房,自己动手的时候,李全福陡然站在了他的面前,“罗高华,你到底想怎样?” “你害我女儿害得还不够吗?!” “要不是你这几年天天喝酒打牌,屁事都不做,家里三个孩子也不管,我女儿会因为太过劳累而早产吗?” “我告诉你,罗高华,我女儿今晚要是有个三长两短,我绝对让你陪葬!” 看着愤怒的李全福,罗高华内心是愧疚的。 前世,李全福把唯一的女儿嫁给他,虽然条件是让他当上门女婿,但自从他上门之后,李全福并没有瞧不起他,也没有刁难他,恰恰相反,李全福处处为他着想,全心全意帮他养家,简直把他当做亲儿子一般对待。 可他却不但不感激,反而只有怨恨,最后更是大打出手,把李全福打成了残疾,终生躺在床上,没过几年就郁郁而终了。 此刻,再次看到李全福,他很想抱一抱他,但眼下时机不对,他只能把愧疚埋藏在心底,柔声道:“爸,我知道错了,但现在不是骂我的时候,而是应该先救桃花!” “她今晚会难产大出血,接生婆是救不了她的!” 嗯? 李全福一惊。 既惊讶罗高华今晚的态度,也惊讶罗高华的预测。 “不好了,桃花昏过去了!” 就在这时,临时产房里陡然传出一声惊叫。 第2章 恭喜啊,是个女儿! “爸!别犹豫了,快去启动拖拉机,我去抱桃花!” 罗高华说完,绕过李全福,快步冲进了产房。 “你干什么?” 产房里,一个老婆婆尖叫。 “我要送我老婆去医院!” 说完,罗高华就抱着已经昏睡过去的桃花,又冲了出来。 看到脸色苍白双眼紧闭的女儿,李全福浑身一凉,再也不敢有任何迟疑,急忙去启动拖拉机,而那些叔叔伯伯们,则拿衣服的拿衣服,拿被子的拿被子。 李全福是桃树湾大队的大队长,也是队里唯一的拖拉机手。 队里唯一的拖拉机就停在他家门口。 嘟嘟嘟…… 很快,李全福就启动了拖拉机。 叔叔伯伯们把棉被垫在挎斗上,罗高华则抱着李桃花登上挎斗,让她睡在棉被上,把衣服盖在她身上,然后,把她的头放在自己怀里,连连喊道:“桃花,你千万不能睡,我们的好日子马上就要来了!” 李全福一边猛加油,把拖拉机开得飞快,一边也在喊着,“花儿,花儿,你听爸爸说,我们很快就到公社医院了,你一定要坚持住!” 李桃花闭着眼,没有说话,她已经没有任何力气说话了。 罗高华猛然想起前世不知道听谁说的,说按压合谷穴和足三里穴,三阴交穴,对难产的妇女有用。而这三个穴位的位置,他恰好知道。 不管有没有效果,他立即按压了起来。 李桃花一直没有什么反应,而身下也一直在流血。 大约过了二十几分钟的时间,拖拉机就来到了青山公社的卫生院。 “医生,救命啊!” 罗高华立即扯开嗓子大喊,同时,抱起李桃花就从拖拉机上跳了下来。 卫生院的医生听到喊声,立即点亮了煤油灯,披着衣服走了出来,“怎么回事?” “医生,我老婆难产大出血,你快救救她!” 罗高华都快急哭了。 好不容易重生了,他可不想自己老婆还是如此悲惨地死去。 “别慌!” 如今这个时代,卫生院的医生都是全能,内外妇儿,不说精通,但样样都会,就连接生孩子,也会。 “我先帮你老婆检查一下。” 医生快速按了按李桃花的肚子,翻了翻李桃花的眼皮,手脚,还把了把脉,暗松一口气道:“放心,幸亏你们送来的比较及时,路上还按压了一些穴位,才保住了孩子和大人,不过……要进行剖宫产,你们同意吗?” “同意,同意,同意……” 罗高华连连答应。 虽然很怀疑这个破败的卫生院是否有条件做剖宫产,也很怀疑这个医生的技术,但眼下也不是深究的时候。 救命为先! “那好,那我就去安排了。” 医生喊来了一个护士,把李桃花放在病床上,然后推进了一间简陋的房间。 眼见那个房间连扇门都没有,就只有一块灰色的帘子挡着,罗高华真的很担忧。 “剖宫产是什么?” 李全福来到了罗高华的身边。 罗高华转头看了老丈人一眼,只见已经两鬓斑白的他,似乎又苍老了十岁,嘴唇轻微地哆嗦着,脸色白得吓人。 罗高华很难想象,此刻,在李全福的心里,该有多么的害怕和恐慌。 “爸,放心吧,刚刚医生说了,我们送来的还算及时,桃花不会有事的。” 罗高华安抚道。 “你最好祈祷桃花没事,要不然,我绝不会放过你!”李全福冷哼一声,“告诉我,剖宫产是什么意思?” “是一种手术。” “危险吗?” “有点危险,但看医生刚才的样子,他显得很自信,应该不会有事。” 李全福不再说话,而是找了个地方坐了下来,静等结果。 罗高华也没有再说话。 现场一片安静。 不久,布帘子里就传来了叮叮当当的声音,同时还有医生和护士的对话声。 “准备用具!” “清理血液!” “注射利多卡因!” “手术刀!” “……” 整个手术过程,除了画面被布帘子挡住了之外,所有声音都听得一清二楚。 这样的手术,简直太简陋了! 罗高华内心的担忧越来越重,在这样的环境下做手术,就算顺利完成,估计也会严重感染吧? “嗯啊,嗯啊,嗯啊……” 就在罗高华胡思乱想之际,突然,布帘子里传来了一阵洪亮的婴儿啼哭。 李全福霍地站了起来,紧绷的脸色终于和缓了一些。 罗高华则大声问道:“医生,我老婆怎么样了?” 医生答道:“放心,状态很好!” 罗高华正准备再询问几句,就听到外面传来了乱糟糟的脚步声,他扭头望去,就看到是叔叔伯伯婶婶等一大群人正快步走来。 “爸,您赶紧出去拦住他们!别让他们进来!” 罗高华脸色一变,急忙说道,“桃花刚刚做完手术,正是最虚弱的时候,不能接触太多的人!” 李全福现在最厌烦的就是罗高华,但听说是为了桃花,他当即一声不吭地走了出去。 “全福,桃花怎么样了?” “三哥,医生怎么说?” “大人和孩子都保住了吧?” 众人看到李全福,纷纷开口询问。 “放心吧,桃花和孩子都没事了。”李全福笑道。 “真的呀?” “太好了!真的是福大命大,菩萨保佑!” “幸亏听了高华的话,及时送来了卫生院,要不然,这后果真是不堪设想!” 突然,这句话一出,全场安静。 气氛略显尴尬。 “全福,桃花和孩子在哪儿?我们去看看她们。” 过了好一会,才有人转移话题。 李全福却张开手臂,拦住了他们的去路。 “全福,你拦着我们干什么?”众人不解。 李全福也不明白自己为什么要听罗高华的指挥,嘴上则陪笑道:“哥哥嫂嫂,弟弟弟妹们,你们都回去吧,桃花刚刚做了剖宫产,正是需要休息的时候,就不要去打扰了。” 众人都不理解什么是剖宫产,直到听了李全福的解释,他们才明白,于是,一个个很通情达理地准备转身回去了。 就在这时,护士抱着小婴儿走了出来,喊道:“谁是家属?恭喜啊,是个女儿!” “啊?又是个女儿?!” “桃花是怎么回事?连续生了三个女儿了,这第四个居然还是女儿?” “完了,高华本就不喜欢女儿,前面三个就让他很不满意了,天天跟桃花吵架!这又来了一个,他还不得把这个家都拆了呀!” 众人听了护士的报喜,都不禁哀叹四起,纷纷看向罗高华。 第3章 我去找钱 听到这个消息,李全福也是面皮一僵,“又……又是女儿么?” 他很清楚,在这个偏远的小山村,重男轻女的思想有多重!生不出儿子的人家在村里有多么的受歧视! 他当年就是因为只生了一个女儿,就被人说三道四,即便他是大队长,也依然有人直到现在都在暗地里嘲讽他!而罗高华连生了三个女儿,现在又是一个女儿,可想而知,他将要面临的舆论压力有多大! 不过,在他心里,自己的女儿李桃花才是第一位的! 不管罗高华承受多大的压力,那都是罗高华自己的事情,绝不允许因此再去伤害自己的女儿,否则,李全福就跟他拼命! 于是,在微微愣神之后,李全福急忙快步向屋里走去。 他怕罗高华会伤害刚出生的外孙女。 只不过,他才刚刚迈步就又惊讶地停了下来。 周围其他人也都是一副见鬼了的表情。 只见罗高华愣了一下之后,不但没有发脾气,反而笑眯眯地走到护士身边,笨手笨脚地从她手中接过了襁褓,嘴里则不断发出呵呵的傻笑,“呵呵,她是我的女儿?可她……长得真丑啊!” 护士笑道:“小孩子刚出生都是这样的,像个小老头,等过几天就变漂亮了。” “是吗?” 罗高华还真不知道这个知识点。 “对了,产妇因为之前有过大出血,体质太弱,又做了手术,现在还处在昏睡中,暂时没有办法喂奶,你要赶紧去给孩子弄点吃的。”护士提醒道。 “好嘞,好嘞。”罗高华点头。 “另外,产妇可能要在这边住七八天,你们赶紧去准备住院的用品,还有相关的费用。”护士又说道。 “费用大概多少?” “前前后后大约需要三百多元,当然,如果你们是生产队和公社认定的赤贫家庭,也可以减免二百元,只需要缴纳一百元就行。” “我们家不是赤贫家庭,但我一时半会拿不出这么多钱,能不能赊欠几天?” “没问题,只要在年底能够结清就行了。” “啊?” 罗高华一怔,差点忘记了,现在的医疗都是国家统筹,不像后世,变成了一门生意。 刺啦! 就在这时,布帘子拉开,医生略显疲惫地走了出来,“好了,手术完成了,记住,这段时间多给她吃点有营养的东西,尽量不要让太多的人靠近她,她现在很虚弱!” “有什么情况,随时喊我们。” 说完,医生就走了。 护士则给李桃花挂上了药水之后,也去休息了。 罗高华看着这‘手术室’秒变‘病房’的简陋环境,心里也只能暗叹:这个年代的人,命真硬! 但现在不是感叹的时候,他要赶紧给孩子弄吃的。 他扫了眼众人,当即吩咐道:“爸,您赶紧回去熬点米汤过来,孩子要吃。大婶二婶,麻烦你们留下来照顾桃花和孩子,其他人就都回去吧。” “今天把大家都耽误一晚上了,等桃花出院了,我再请大家喝酒,表达感谢。” 众人听了都略感诧异。 李全福也抬头看了罗高华一眼,隐隐觉得今晚上的他很不对劲,不过,现在也不是深究的时候,便说道:“都听他的吧,除了大嫂和二嫂,其他人都跟我坐拖拉机回去。” 快要走出房门的时候,李全福突然转头看向罗高华,“事情都我们做了,你做什么?” “我去找钱。”罗高华道。 “找钱?” 李全福一愣,随即撇了撇嘴,发出一声冷笑,显然不相信罗高华的话,只认为他又是找借口出去打牌。 无可救药! 心里骂了一声,李全福不再多问,带着其他人,坐上拖拉机回去了。 刚到家门口,他老婆陈秀菊就听到了拖拉机的响声,急忙跑了出来,“桃花怎么样?” “桃花没事,就是失血太多,昏睡了过去,孩子也保住了。” 李全福一边说,一边进屋去熬煮米汤。 “太好了,真是老天爷保佑啊!” 陈秀菊双手合十,对着老天连连叩拜。 “这一次……倒不是老天爷保佑,而是罗高华的功劳!” 李全福很不想承认,但这就是事实。 今晚上要不是罗高华突然跑回来,喊着叫着要把桃花送去卫生院,后果真不堪设想! “罗高华?他人呢?” 陈秀菊这才想起自己那个不着调的女婿。 “他?” “他说他去找钱了,这话你信吗?” 李全福冷笑一声,不愿多谈罗高华,摆手道,“算了,不说他了。” “你赶紧去给桃花收拾一些换洗衣服,她可能要在卫生院住七八天,另外,你自己也收拾一下,明天就去卫生院照顾桃花。” “现在是大嫂二嫂她们在那边照顾,不能一直麻烦她们!” “至于家里的三个孩子,倒是可以暂时交给她们帮忙带一下。” “我要去找钱,给桃花多买点有营养的东西,她太虚弱了!指望罗高华去找钱,还不如指望天上掉馅饼!” “哎!” 陈秀菊一叹,“这一下四个孩子了,以后的日子怎么过啊!” “放心,这不还有我们吗?” 李全福心里也愁,但他已经得到消息,马上就要分田到户了,到时候自己勤快一点,再加上开拖拉机的收入,养活一家人应该是不成问题的。 “哎,我们又能帮得了多久?关键还是要看他们两口子的,尤其是高华那狗东西,他要是不上进,天天喝酒打牌,我们就是再勤快也没用啊!” 一想到罗高华这些年的表现,陈秀菊就恼火。 “对了,这次生的是女儿,还是儿子?” “女儿。” “啊?” 陈秀菊一阵傻眼,不再说话了。 …… “大婶二婶,桃花刚做完手术,非常虚弱,就要麻烦你们多费心照顾了。” 罗高华嘱咐了大婶二婶一句,就离开了卫生院。 此时,天色已经麻麻亮,鸡叫声此起彼伏,不少人家已经起床做事了。 罗高华直奔青山公社外的蛤蟆河走去。 前世,老婆孩子出事之后,罗高华去外面打拼了二十多年,没赚到什么钱,就又回到了这片山区,几乎把整个青山公社以及周边其他几个公社的大山都逛了好几遍。 哪个山里有药材,哪个山里有猛兽,哪个山里有山珍,他都了然于胸。 他相信,凭借这些记忆,他完全有能力让一家人过上好日子! 此刻,他去蛤蟆河,就是因为这条河里,有不少鲫鱼。 第4章 熬鱼汤 鲫鱼,营养价值非常高。 不论是产妇,还是孩子,都可以多喝点鲫鱼汤。 至于怎么抓鱼,罗高华掌握的方法太多了。 可以直接下河抓,也可以下地笼,也可以钓,还可以用醉鱼藤去醉鱼…… 不久,他就来到了蛤蟆河边。 这是一条小河流,之所以叫蛤蟆河,就是因为这条河是从一个类似蛤蟆的山洞里流出来的,而那个山洞就叫蛤蟆洞。 前世,罗高华进去过好几次。 那个山洞有点幽深,里面有不少蝙蝠和蜈蚣。 将来可以去抓蜈蚣当药材卖! 而且,几十年后,蛤蟆洞还成为了青山镇的一个小景点,尤其是夏天,有不少人进洞里去纳凉。 罗高华顺着河流走了好长一段路,终于找到了可以抓鱼的地方。 这个年月,大家都缺衣少食,尤其是缺油水,所以,抓鱼的人并不多。因为淡水鱼的土腥味太重,要是不用重油的话,根本盖不住。 不过,等分田到户,大家的日子都好过之后,抓鱼的人就多了。 一度到了鱼被抓绝迹的地步! 而现在,完全是‘棒打野猪瓢舀鱼,鸡兔蹦到铁锅里’的大好时代。 此刻正是四月份,正是水美鱼肥的时候。 罗高华只是在河边扫了几眼,就看到了好几条大鱼在河水里游来游去,十分欢快。 他当即在河岸边拔了一大捆茅草,又找来一根柔软点的木条,就坐在岸边,开始编织简易的捞鱼网。 这些小手工,都是他前世闲来无事掌握的小技巧,此刻,完全是熟能生巧,闭着眼都能做出来。 没过多久,他就做好了简易的捞鱼网,然后就下河开始捞鱼。 四月份的水还有点冰凉,但罗高华完全不在意,很快,他就捞到了五条鱼。 两条鲫鱼,三条草鱼。 鲫鱼都是差不多一斤重的,草鱼更是每一条都差不多有五斤重。 捞鱼网都差点被草鱼弄破了。 没有太多的工具,鱼多了也不好拿,罗高华只捞了五条鱼就上岸了。 关键是,国家现在虽然早就改革开放了,但经济环境并不好,青山公社这边更是依旧控制得很严,老百姓想要卖点东西,必须偷偷摸摸地进行。 当然,这对于罗高华来说,不是太大的问题,他有的是办法把鱼卖出去。 只不过,现在还是生产队制度,还不宜大张旗鼓的搞,必须细水长流…… 稍微想了想,罗高华就提着五条鱼,快步来到了国营饭店的后门。 “哟,高华?你这是从哪儿弄来这么多鱼?” 刚到后门,就碰到了一个略微发胖的中年人,坐在藤椅上,惬意地喝着茶,抽着烟。 “侯叔,这是我刚从蛤蟆河抓的,给您送两条过来尝尝鲜。” 天天喝酒打牌不是什么好事,但也让罗高华认识了不少人,眼前这个中年人‘侯叔’,就是其中之一。 侯叔不爱打牌,但爱喝酒,号称是喝遍青山公社无敌手,结果却在一次酒局上,输给了罗高华,也是在那一次酒局上,侯叔记住了罗高华。 “你小子嘴巴这么甜,是不是有事求我?我可告诉你,我们饭店是国营饭店,明文规定不许私自进货……”侯叔眯着眼,先说了句官话,然后话锋一转,“不过,你要是能够再陪我喝顿酒的话,我可以为你破例一次。” “侯叔,喝酒是小事,你什么时候想喝了,尽管找我。” 罗高华的酒量确实好,倒也不是千杯不醉,但‘白酒对瓶吹啤酒论箱喝’还是没有问题的。 他自己都不知道自己的极限是多少。 “爽快!” 侯叔高兴地拍了拍罗高华的肩膀,“这些鱼全部留下吧,现在市场价是六角五一斤,我给你七角!” “谢谢侯叔关照。” 罗高华没有假客气,知道侯叔有这个实力,人家不仅自己是国营饭店的大师傅,叔叔还是公社的领导,这点钱,在对方眼里,根本不叫事。 不过,他心里也明白,人家会这么爽快,就是想让他喝酒的时候也爽快点。 这能叫事吗? 喝就完了! “侯叔,我老婆刚刚生完小孩,我想在您这,用鲫鱼给她熬点汤,可以吗?”罗高华随后问道。 “可以。” 终于又能尽兴地喝一回酒了,侯叔开心得像个孩子,尤其听到罗高华是为了给老婆熬鱼汤,他也是一个宠老婆的人,当即越看罗高华越顺眼,想都没想就同意了,“是你自己熬,还是我帮你熬?” “侯叔,您能同意让我熬鱼汤,我就很感激了,哪还能让您亲自动手呢?”罗高华感激道。 侯叔略感意外,“你会熬?鲫鱼刺多,熬不好的话,一锅汤就废了,还容易卡喉咙。” 罗高华谦虚一笑,“略懂一点,您可以帮我把把关。” 说完,他就提着鱼进了后厨。 现在不是饭点,饭店里的师傅们都在休息。 眼见侯叔带着一个年轻人进来要熬鱼汤,他们都很好奇地围了过来。 侯叔把三条草鱼递给旁边一个小年轻,“小光,你去把这三条鱼称一下,然后按照七角钱一斤的价格,算一下账,最后去财务把钱领来。” “好嘞,师父。” 那小年轻提着三条草鱼走了。 罗高华则快速处理两条鲫鱼,去鳞,去鳃,开肚,花刀,腌制…… 动作流畅,如行云流水。 饭店师傅们看了,都不禁暗暗点头。 侯叔也是眼睛一亮,不禁对罗高华又高看了一眼,隐隐有些期待他熬得鱼汤。 等腌制时间到了,罗高华先热锅,倒油,然后把鲫鱼放进去煎一下。 大致煎得两面微微发黄,就把鱼捞了起来,然后用蒸包子的纱布,将鱼包起来,放入熬鱼汤的砂锅里,再放入三块姜片,一碗白萝卜丝,然后就开始慢慢熬煮。 大约半个小时后,鱼汤就熬好了。 浓香四溢,汤色奶白,看起来就很好喝的样子。 “这个方法倒是奇特。” “用纱布包着,的确能避免鱼刺进入汤中,这一招我又学到了!” “高华,你这熬鱼汤的方式倒是别致,在哪儿学的?” 全程看下来,其他师傅都在赞叹罗高华的厨艺,而侯叔则很好奇,在上一次的酒局,要不是罗高华酒量确实好,他也不可能记住他,而且,在他内心深处是瞧不起罗高华的。 因为那次酒局上,他了解过罗高华,就是一个不学无术的二流子。 今天,他才发现罗高华还是有本事的,至少厨艺非常不错。 罗高华腼腆一笑,“这都是我自己瞎琢磨的,让各位师傅和侯叔见笑了。” 前世的他,几十年单身生活,倒是锻炼出了一手好厨艺。 “您尝尝?” 罗高华舀了一碗汤出来,递给侯叔。 第5章 一碗鱼汤 侯叔拿起小瓷勺,舀了一点点,喝进嘴里,咂了咂嘴,随即眼睛放光道:“高华,你这鱼汤熬得好啊!没有半点鱼腥味不说,还有萝卜的清甜,鱼的鲜味,真是不错!” “你有没有兴趣来我们国营饭店上班?” 接着,侯叔就开始邀请罗高华,他是真的起了爱才之心。 罗高华婉拒道:“谢谢侯叔的赏识,我懒散惯了,偶尔炒两个菜还行,要是天天让我炒菜,估计我这点技术就不够看了。” “行吧,你自己决定。” 侯叔也没有强求。 其他师傅也都尝了一口鱼汤,都赞叹不已,但听罗高华竟然拒绝了侯叔的邀请,他们瞬间又觉得此人有点不知天高地厚了。 要知道,能够来国营饭店工作,那可是多少人梦寐以求的事情?! 先不说工资多少,就是每天带回去的剩饭剩菜,都足够让无数人眼红了! 更何况还是侯叔的亲自邀请? 这时,小郭拿着钱过来了,“师父,那三条草鱼一共是十三斤八两,七角钱一斤,共计九元六角六分。” 侯叔没有接钱,而是示意小郭把钱直接给罗高华。 正是缺钱的时候,罗高华也没有客气,直接把钱接了,揣进兜里,“谢谢侯叔,我这就把鱼汤端去卫生院给我老婆喝。我住在桃树湾大队,您什么时候想要人陪您喝酒了,您尽管给我送信就是,我一定随叫随到。” “好的,快去吧。” 侯叔笑道,“你拿什么装鱼汤?” 罗高华一怔,讪讪笑道:“我能不能把砂锅端走?等我老婆喝完了,再给您送过来?” “没问题,再拿个碗和汤勺。”侯叔很爽快就答应了。 罗高华千恩万谢,随后端着一砂锅鱼汤,拿着碗和汤勺就离开了国营饭店。 等罗高华走远之后,小郭忍不住问道:“师父,您对这人这么好,是您家亲戚吗?” 侯叔摇摇头,笑道:“是我的酒友。” “酒……酒友?” 小郭一惊。 这么多年来,能够被师父当做酒友的,一个都没有,因为没有一个人能够让师父喝酒喝尽兴! 如此看来,这罗高华显然也是酒中高手! 小郭不由得在心里默默记下来,以后再见到罗高华,一定要格外客气。 …… 青山卫生院,李桃花还在昏睡。 大婶二婶已经回去了,李全福也不在,就只有陈秀菊在这边照顾李桃花和刚刚出生的小婴儿。 病房里,还有其他住院的病人和家属。 闲来无事,几个大妈就凑到陈秀菊身边,逗弄刚出生的小婴儿。 “这孩子真可爱!” “你看这孩子的皮肤,白白嫩嫩的,多好看啊。” “是男孩,还是女孩?” “女孩。” 听了陈秀菊的回答,几个大妈沉默了片刻,又问,“这是第几个了?” “第四个,都是女儿。” “什么?四个都是女儿?” 几个大妈惊叫一声,随后撇了撇嘴,离开了,再也没了闲聊的欲望,就只有一个姓肖的大妈,还坐在这边,叹道:“你说说,这都是什么世道,难道女儿就不是人了?” 陈秀菊看了她一眼,“你也没有儿子?” 肖大妈脸上闪过一抹尴尬,随即控诉道:“生不出儿子怎么了?女儿不一样可以顶门立户!” 其他几个大妈听到这话,当即来了精神,“没有儿子就是不行,你看看,她家这个,要是生的是儿子的话,哪里需要亲妈来照顾?婆子妈就会上赶着来照顾!” 陈秀菊淡淡道:“我家是上门女婿。” 几个大妈瞬间哑火,肖大妈则来劲了,“哎呀,还是你家有本事啊,我就说嘛,生不出儿子又怎么了,我们可以招女婿上门!” 接着,她又随口问道:“你家女婿呢?” 陈秀菊神情一黯,幽怨地刮了她一眼,责怪她问太多了。 “哈哈哈……” 其他几个大妈看见她这表情,当即又嘲讽起来,“我还以为这个女婿有多优秀呢!” “哎,这女婿再怎么说,也都是别人家的儿子,哪有自家儿子亲?” “对啊,但凡家里有个儿子,女婿就不敢给老丈人和丈母娘甩脸子!” 肖大妈低声问道:“你那女婿……” 陈秀菊叹道:“哎,不说他,我女儿会变成这个样子,完全就是他害的……” 嘴里说,不说他,结果却喋喋不休地把罗高华狠狠吐槽了一遍。 肖大妈听了,叹道:“他也不容易,顶着极大的压力当上门女婿,然后,又生不出儿子,这让他面临的压力就更大了……” “他有屁的压力!就我们家当年的家境,愿意当上门女婿的人一大把!再说了,生不出儿子,是我女儿一个人的事吗?他但凡有点良心,都不能做出如此混账的事情!” 陈秀菊骂骂咧咧道,“你看看他现在还是个人吗?” “等着吧,迟早有一天,我一定要找人好好修理他一顿,再也不能让他继续这样无法无天下去……” “妈,你要修理谁?” 就在这时,罗高华端着砂锅走了进来。 “你还知道回来呀!” 陈秀菊冷哼一声,别过头去,一副很不待见的样子。 罗高华毫不在意,端着砂锅来到了李桃花床边,“桃花还没醒吗?” “流了那么多血,哪有那么容易醒过来?” 陈秀菊怼了一句。 前世,丈母娘为了帮他养活三个孩子,操碎了心,劳累成疾,不到六十岁就病死了。 到死也没有过上一天好日子! 别说怼他两句,就是打他两下,罗高华都不会有任何怨言。 他依旧笑眯眯道:“我专门熬了鲫鱼汤,妈,您要不要尝尝?” 一边说,他一边揭开砂锅盖子,拿起汤勺和碗,给陈秀菊舀鱼汤。 浓郁的香味弥散出来,在场所有人都忍不住咽了咽口水。 一个个都伸长脖子,望了过来。 罗高华端着鱼汤,递给陈秀菊。 对于罗高华突然的殷勤,陈秀菊很不适应,从内心深处不想喝他熬的汤,但双手却很诚实。 实在是太香了,她忍不住啊! 她接过碗和汤勺,喝了一口,顿时眼睛一亮。 这鱼汤是真的好喝,鲜甜可口,是她这些年喝过的最好喝的鱼汤! 但她此刻最在意的不是鱼汤,而是罗高华突然转变的态度。 这让她感觉很陌生。 不过,她很快就怀疑罗高华的用心,小声问道:“高华,你是不是遇到什么难事了?” “啊?” 罗高华被问得一愣,随即就明白过来,笑道:“妈,我没有遇到难事,这是我刚从河里抓来的。以后,我会天天给你们抓鲫鱼熬汤喝。” 第6章 最后的信任! 这下轮到陈秀菊惊诧了。 如果是几年前的罗高华或许有这么勤快,但这几年的罗高华,天天喝酒打牌,游手好闲,好吃懒做,别说去河里抓鱼,就是家里的凳子倒了,他都不会伸手扶一下。 就这样的一个懒鬼,今天却突然说要天天去抓鱼熬汤? 这话能信吗? 别人信不信不知道,反正陈秀菊是不相信,她淡淡地点头,“希望你能说到做到吧。” 罗高华微微一笑,也没有多说,问道:“妈,好不好喝?” 鱼汤非常好喝,陈秀菊却违心地说了一句,“还行!” “还行,您就多喝一点。” 罗高华也知道陈秀菊不太待见自己,李桃花又没有醒,孩子也还在睡,他便准备走了,待在这里确实有点小尴尬,“妈,这个砂锅是我从国营饭店借的,需要还回去,您看用什么东西装鱼汤?” “我这也没有足够大的东西……” 陈秀菊看了看左右,确实没有东西可以装下这一大锅鱼汤。 “我这有几个铝制饭盒,你看行不行?” 肖大妈从自己行李包里,拿出三个铝盒,“这是我大女婿孝敬我们的,他在县城的食品厂工作……” 说起大女婿,她一脸的骄傲。 其他几个大妈撇了撇嘴,心道:嘚瑟什么,女婿而已,又不是自己的儿子! “行行行,肖姐,太感谢了,你大女婿真有出息。” 陈秀菊夸了一句,肖大妈脸上的笑容更灿烂了。 罗高华把砂锅里的鱼汤倒了出来,满满三大盒,萝卜和鱼肉则没有倒出来,怕有刺,他准备拿去外面泼了。 陈秀菊急忙拦住,“等一下,你要干什么?砂锅里的萝卜和鱼肉怎么不倒出来?” 罗高华道:“这鱼太多小刺,怕卡喉咙……” “刺多怕什么?这都是肉啊!” 陈秀菊一把抢了过去,“这么好的东西,你就扔了,你以为我们家还是以前的家境吗?早就被你败光了!” 罗高华一阵尴尬。 陈秀菊也意识到自己说话重了,又语气缓和道:“高华,只要你不再打牌喝酒,不再跟那些不三不四人来往,我们家会慢慢变好的,到那个时候,再挑三拣四也不迟。” “嗯,我知道了。” 罗高华点点头,“那就把这些萝卜和鱼肉用另外的碗装。” 陈秀菊找来一个大碗,把萝卜和鱼肉都倒了出来,才把空砂锅递给罗高华。 “这鱼汤,您趁热喝。等桃花醒了,您给她也喂一点,孩子也可以喝一点。我下午再给你们送鸡汤过来。” 罗高华拿上砂锅,再次离开了病房。 “秀菊啊,我看你这女婿也蛮勤快的嘛?哪有你说的那么不着调?” 看着罗高华离去的背影,肖大妈凑到陈秀菊面前,说道。 陈秀菊也不清楚他是变好了,还是憋着其他的想法,但刚才看他这么一番作为,她心里也希望他是真的变好了。 不过,在外人面前,她倒也没有多说什么。 “肖姐,这鱼汤不少,你拿一盒去喝,也给你老伴喝点。” “我不喝,你喝。” “这还有这么多呢!你喝吧,真的很好喝!” “那……我尝尝?” 肖大妈早就想喝了,根本经不住劝,当即拿走了一盒,喝了一口,顿时眼睛一亮,“哎呀,秀菊,你女婿这手艺不错啊,真好喝!” “好喝,你就多喝点。” 感觉罗高华给自己长了脸,陈秀菊脸上的笑容也多了不少。 其他几个大妈也想喝,奈何之前把关系搞僵了,现在只能默默地咽口水。 “哇,好香啊!你们在喝什么?” 这时,李全福走了进来。 “是高华送来的鱼汤。” 陈秀菊特意强调是罗高华送的。 “哦?他从哪儿弄来的鱼汤?” 李全福感到很意外。 “他说是他自己抓的鱼,去国营饭店熬的。” “他自己抓鱼,我倒是相信,现在河里的鱼确实多,但拿去国营饭店熬鱼汤,他哪儿来的钱?再说了,那是国营饭店,要是没有熟人的话,就算出钱,人家也不会帮忙的。” 李全福更加意外了。 “呃……” 陈秀菊一阵语塞,随即意识到了问题,“老李,你什么意思?你怀疑罗高华骗了我们?” 李全福:“骗不骗的,我不清楚,不过,去国营饭店熬汤,确实有些难度,不是一般人能够做到的……” “行了,高华好不容易熬一次鱼汤,就不要多想了。”陈秀菊道,“对了,他说下午还要送鸡汤过来。” “啊?” 李全福愣了一下,“他哪来的钱买鸡?” 陈秀菊:“管他呢,也许他只是嘴上说一说呢?” 李全福:“也对。” 陈秀菊:“老李,你也过来喝点鱼汤,确实蛮好喝的。” 李全福尝了一口,还真是挺好喝的,不禁又喝了好几口,一脸意外道:“这是高华熬的?他什么时候会熬鱼汤了?” “不知道。” 陈秀菊也很纳闷。 想不清楚,两口子也就没有再多想。 李全福看看还在昏睡中的李桃花,“医生怎么说?” 陈秀菊:“医生说,估计要到晚上才会醒过来,主要是失血太多,要多补一补。” 李全福叹道:“哎,希望能够挺过去吧!” 接着从兜里拿出一沓钱,递给陈秀菊,“我早上去找哥哥弟弟们借了点钱,等一下,你去找人买只鸡,给桃花炖点鸡汤喝。” 现在借钱很不好借,因为家家户户都过得紧巴巴的,李全福肯定吃了不少闭门羹。 对于这些,陈秀菊都很清楚,但她也没有多说什么。 女儿变成这个样子,不借钱咋办? 要怪只能怪罗高华,要不是他败家,好好的一个家何至于此? 把钱揣进兜里,陈秀菊突然想到了什么,说道:“老李,鸡暂时不用买了。” “为什么?” 李全福一愣。 陈秀菊:“高华说了,他下午会炖鸡汤送来。” 李全福撇嘴道:“他说什么你就信啊?再说了,他有钱买鸡吗?” “呃……” 陈秀菊沉默了片刻,哼道,“我不管他用什么办法弄来鸡汤,反正他已经说了,要是做不到的话,我再收拾他也不迟!” 李全福也觉得是该好好收拾一下罗高华了,便说道:“行,就当是对他最后的信任!” 而此刻,罗高华也正在思考:该去哪儿弄只鸡回来? 第7章 回村买鸡 罗高华走在去国营饭店的路上,脑海里则在思考着该去哪儿弄只鸡。 现在的鸡可是非常珍贵的,尤其是能够下蛋的老母鸡,那更是被当成‘鸡屁股银行’一样的存在,不到万不得已,没有人愿意拿出来卖。 至于去黑市买…… 这个时间点,黑市早就散了。 黑市一般都是晚上或者是凌晨那个时候,光线昏暗,地点隐蔽,这才不容易被人发现。 要不去山里抓野鸡? 很快,罗高华又打消了这个念头。 明天倒是可以去山里试一试,今天不行,时间来不及了。 一路想着,他来到了国营饭店的后门。 这个时候,正是吃中饭的时候,店里有点繁忙,他没有多停留,把东西放下,向侯叔表达了感谢,然后就回桃树湾去了。 他突然想起来,村里有户人家应该有鸡卖。 从公社走到桃树湾,大概要四十分钟,他走得比较快,半个小时就到了。 现在正是农忙的时候,村民们都在上工,犁田的犁田,播种的播种,像他这样游手好闲的也有,都是村里的二流子。 坐在村口的大树下,聊天打屁。 看到他回来,一个个立即来了精神,嘲讽道:“呀,吃软饭的回来了!” “我听说你老婆又给你生了一个女儿?哈哈哈,吃软饭就是不行啊,生的都是赔钱货!” “软饭不是那么好吃的!自己硬不起来,连儿子都生不出来!” “高华,别听他们乱说,走,我们打牌喝酒去。” “对对对,还是打牌好玩,只有在牌桌上,你才是真男人!” 若是以前的罗高华,听到这些话,会自卑地绕道走,又或是破罐子破摔地跟着他们去打牌,然后把身上的钱输得精光,再喝一顿用自己的钱买来的酒,还以为自己占了多大的便宜。 但现在的罗高华早已不是当初的罗高华。 他停下脚步,扫了一眼众人。 一共八个二流子。 小的只有十八九岁,大的,已经二十八岁了,比他还大几岁,全都是光棍汉。 他淡淡一笑,“你们也好意思笑话我?不管怎么说,我现在也是有老婆有孩子的人,你们呢?有什么?屁毛都没有一根,还有脸在这嘲讽我,真搞笑!” “再说了,吃软饭怎么了?你们想吃还没得吃呢!” 八个二流子听了,顿时勃然变色,“卧槽,你一个吃软饭的还硬气起来了?” “你特么笑话谁呢?” “妈了个巴子的!你一个外村人竟敢笑话我们?” 看着他们一个个恼羞成怒的样子,罗高华依旧气定神闲,一副大哥哥教训小孩子的口吻,呵斥道:“行了,别在这里像狗一样的乱叫了,有这力气,还不如赶紧去干活挣钱,娶老婆!” “都是这么大的人了,连老婆都娶不到,你们不嫌丢人吗?” 说完,也不管这群二流子的反应,转身就回家去了。 “哎呀,卧槽,他还真当他是个人物了?竟敢教训起我们来了?” “玛德,走,捶他一顿!” 一个个二流子都气得暴跳如雷。 其中年纪最大的二流子,稍微稳重一点,劝道:“算了,别忘了他老丈人可是我们大队的大队长,我们打了他,也没有好果子吃。” “大队长怕个鸟!他要是敢为这狗东西出头,我连他一起打!” 年纪最小的二流子,也是最热血上头的年纪,一副天不怕地不怕的样子。 “你厉害,那你去吧,我们支持你!” “对,我们都支持你!” “你去,赶紧去,只要你把他打了,我去买酒给你庆功!” 其他二流子都连连起哄。 这家伙还真的站起来,就追着罗高华去了。 其他二流子连忙嘻嘻哈哈地跟在后面,准备看热闹。 罗高华没有回自己家,而是直奔那家有可能卖给他鸡的村民家,快要到那户人家的家门口时,突然听到后面有脚步声传来,他连忙回头看去,就看到一道黑影向自己扑了过来。 他来不及看清楚是谁,本能地向旁边躲开了。 那道黑影再次扑来,他终于看清了,是年纪最小的二流子,当即骂道:“李建仁,你疯了!” “你特么一个吃软饭的,还敢嘲笑老子,老子就要打你!” 李建仁面目狰狞,一顿王八拳乱挥。 前世的罗高华曾外出打工二十年,当过好几年的保安,学过一些简单的格斗术,不说非常精通,至少对付眼前的李建仁是绰绰有余。 他连续躲开好几次攻击之后,发现李建仁还是不休不止地对他挥拳,嘴里也是骂骂咧咧的,当即一个进步,双手扣住他的一条手臂,用力一掰。 咔嚓! 骨头脱臼的声音,非常清脆。 李建仁当即痛得蹲在了地上,嗷嗷惨叫。 这一幕,把其他的二流子都惊呆了。 在他们的印象中,罗高华都是一副老实巴交逆来顺受的样子,没想到,今天这么凶猛,之前不但敢回怼他们,现在更是一招就扭断了李建仁的手臂。 这人还是吃软饭的罗高华吗? 罗高华蹲在李建仁身边,不顾他凶狠的眼神,拍着他的脸,嘲讽道:“你说你是不是傻?你看看那些人,他们为什么不来打我,偏偏你来打我?” “就算你把我打赢了,我老丈人肯定是要找你家麻烦的,你划得来吗?” “再说了,你根本就打不赢我。” “记住了,当二流子是没有出息的,你现在年纪还小,赶紧回头还来得及!” “去找孙爷爷接骨吧,不然,你这条手臂就废了!” 罗高华只是把他的手臂掰脱臼了,实际上,他就能接,不过,他不想帮他接,而是让他去找村里的赤脚医生接,就是想让他多痛苦一段时间,长长记性。 李建仁爬起来,抱着手臂,痛苦地跑了。 其他二流子也是一哄而散。 罗高华这才来到那户人家门口,敲了敲门,问道:“有人在家吗?” “谁呀?” 屋里走出来一个白发苍苍的老太太,手里拄着一根木棍,颤颤巍巍的,仿佛随时都会摔倒。 “七奶奶,我是李全福的女婿,我想在你家买只鸡,可以吗?” 罗高华直接开口问道。 第8章 鸡汤来了 七奶奶年纪大了,有点耳背,眼神也不好,一直走到罗高华面前,才认出他来。 “你就是他们说的,李全福家那个吃软饭的女婿?” 七奶奶的话,让罗高华脸色一黑。 不过,现在的他早就看开了,点头道:“对,我老婆刚刚生了孩子,想要买只鸡,给她熬鸡汤喝,你家有鸡吗?” “有。” 七奶奶做不了重活,也没办法上工,还要养活一个傻傻的孙子,所以,公社和大队都特许她可以多养一些鸡,要是其他村民想要多养鸡的话,会被批斗的。 “我听他们说,你对你老婆一点都不好,经常打骂她,没想到你还会给她买鸡,看来他们说的也不全对嘛。” 七奶奶一边絮絮叨叨,一边往屋里走。 “对,他们都是在乱传,您千万别信,我对我老婆可好了。”罗高华恬不知耻地说道。 “鸡就在屋子里,你自己去抓吧。” 七奶奶指了指用木头和茅草搭建的房子。 罗高华走进屋里,发现里面光线昏暗,非常的狭小低矮,在屋子的一边摆着两张床。 一个瘦瘦弱弱的大约十二三岁的小男孩正躺在其中的一张床上,把玩着一把制作粗糙的木枪,看到罗高华走进来,他露出了一个傻傻的笑容,然后就用木枪对准罗高华,biu、biu、biu地乱叫着。 在屋子的另一边,则摆放着一排的鸡窝,里面养了大大小小有十几只鸡。 罗高华瞅准了一只大小合适的母鸡,抓了出来。 母鸡发出了咕咕咕的惊叫。 “坏人,别抓我家的鸡!” 小男孩傻里傻气地冲了过来,似乎想要打罗高华。 七奶奶喝道:“小山,他是来我们家买鸡的,不是坏人。” “坏人!坏人!不准抓我家的鸡!呜呜呜……” 小男孩根本不听,眼见母鸡叫得凄惨,他竟然急哭了。 罗高华当然不会跟一个傻子计较太多,柔声安抚道:“小山别哭了,我等一下给你熬鸡汤喝,好不好?” 听到有鸡汤喝,小山一下子就不哭了,连连点头,“好好好。” 那样子看起来要多傻有多傻。 罗高华估计他的智力,甚至都赶不上自己家的大宝。 “七奶奶,这只鸡多少钱?”罗高华问道。 “我平时都是卖一元一斤,你手里这只鸡,大概有四斤重,你就给四元钱,行吧?” 七奶奶虽然年纪大了,但人还很精明,凑近看了看鸡,说道。 罗高华掂了掂手里的鸡,估计这只鸡最多也就三斤半重,但他也不想跟一个老人计较这么多,当即拿出四元钱,递给七奶奶。 “七奶奶,这只鸡先放你这里,我等会再来拿,可以吗?” 罗高华不敢把鸡直接提回家,因为他还要去山里弄点配菜,现在家里没人,要是把鸡提回去了,怕被人偷了。 这个年月,因为缺衣少食的缘故,村里小偷小摸的人可不少。 “可以,我给你拿根稻草绑起来。” 七奶奶倒是做事很有分寸。 绑好了鸡,将它再次放进鸡笼里,罗高华就转身回家去了。 到了家里,他拿出背篓和锄头,快步往山里跑了。 山里有不少食材,比如说野菜、蘑菇等,还有罗高华这次要挖的野山药。 村子周边的野菜、野山药早就被村民挖光了,罗高华只能去更深的深山里。 好在,他对周边的山都非常的熟悉,不到半个小时的时间,他就找到了挖野山药的地方。 没有任何迟疑,他当即甩开膀子挖了起来。 野山药不好挖。 很多都是长在荆棘丛中,或是石头缝里,又或是跟其他树木的根须缠绕在一起,挖起来,特别费劲。 罗高华也没有太好的办法,只能卖力气挖。 好在,他找的这个地方,野山药不少,有难挖的,也有容易挖的。 两个小时后,他就挖了足足二十根野山药,每一根都是又粗又长,足够熬十几锅鸡汤了! 稍微休息了一下,他才背着野山药回家了。 到了家里,他又立马不停蹄地开始烧火烧水,然后去七奶奶家把鸡拿了回来。 等水烧开之后,他就开始杀鸡,拔毛,处理鸡内脏,然后剁成块,放进砂锅里开始慢慢熬煮。 与此同时,他拿出两根野山药,清洗,削皮,切段,备用。 等鸡肉熬煮得差不多了,再放入野山药,继续熬煮。 快好的时候,再放入盐。 家里除了盐,没有多余的调味品,罗高华只能简单熬煮。 等熬好之后,他先端了一碗送去七奶奶家,然后再端着整锅鸡汤往公社的卫生院跑。 此时,天色有些昏暗了,等他走到公社,很多人家都已经吃完晚饭,坐在屋门口闲聊了。 他不由得再次加快了脚步。 刚到卫生院门口,就碰到了李全福,“爸,我送鸡汤来了。” “嗯?” 李全福一怔,这家伙还真的弄来了鸡汤? “你这鸡汤是哪儿来了?” 李全福必须问清楚,他可不想吃罗高华通过歪门邪道弄来的鸡。 “我去七奶奶家买的,花了四元钱呢!” 罗高华一边说,一边往卫生院里面走。 李全福又问:“你哪来的钱?是不是找你那些不三不四的朋友借的?” “不三不四的朋友会借给我钱吗?” 罗高华一句反问,让李全福一下子不知道该怎么回答了。 “放心吧,爸,买鸡的钱都是我自己挣来的。” 罗高华端着砂锅快步走进了病房。 肖大妈第一时间看到了罗高华,连忙叫道:“秀菊,你女婿来了,又端来了一大砂锅好东西!这孩子都快赶上我家女婿了,真勤快!” 其他几个大妈听到这话,不禁脸色一黑。 这人的脸皮太厚了,一整天的时间都在夸他家的女婿,各种夸,简直让人受不了! 罗高华倒是呵呵笑道:“大妈,我哪能跟您女婿比?他可是工人,我就是一个泥腿子!” 肖大妈最喜欢听别人夸她女婿了,顿时笑得像朵花一样,“你真会说话!其实你也不差,比某些人家的儿子强多了!” 其他几个大妈立即不乐意了,“你说谁家儿子呢?” 肖大妈也是一个彪悍的,一人对多,丝毫不怯场,“说你们又怎么样?你们儿子有这么勤快的吗?来看过你们吗?” 罗高华不明白她们为什么突然就吵了起来,连忙端着砂锅来到了李桃花的病床边,“妈,不好意思,我去山里挖了点野山药,所以耽误到了这个时候……桃花醒过来没有?” 陈秀菊正在给李桃花擦脚,摇头道:“还没有,估计要晚上才能醒来。” “妈,我来擦吧,您赶紧趁热吃。” 罗高华抢过陈秀菊手里的毛巾,就给李桃花擦脚,顺便给她按揉了一番。 看着如此殷勤的罗高华,陈秀菊和李全福都有点发愣,他们实在搞不懂,罗高华为什么突然之间就有了这么大的转变? 第9章 桃花醒了 “爸,妈,你们赶紧吃啊,看着我干什么?” 罗高华一抬头,发现二老都在愣愣地看着他,不由得笑了笑,“是不是觉得我变了?有点不习惯了?” 李全福和陈秀菊都不由自主地点了点头。 “变好了,不好吗?”罗高华笑问。 “变好了当然好啊,就怕你是装的,实际上,却憋着坏!”李全福撇嘴道,“你还没说,你买鸡的钱是哪儿来的?” 罗高华看了看周围,见其他人还在争吵女婿和儿子的话题,便小声道:“我上午去蛤蟆河捞了三条草鱼,拿去卖了,得了九元六角六分,然后花了四元钱,在七奶奶家买了一只鸡,这里还剩五元六角六分。” 说着,他从兜里把钱都拿了出来。 看着他手里那一堆钞票,李全福和陈秀菊再次愣住了。 尤其是李全福,他今天赔了不少笑脸,讲了不少好话,才勉勉强强借来五元钱,而罗高华只是去蛤蟆河抓了三条草鱼就卖了九元多,这钱赚的是不是……太简单了点? 随后,李全福就想到了一个十分严重的问题,当即沉着脸说道:“据我所知,黑市早就散了,国营单位又不会收私人的东西,你就这样拿着鱼去卖,就不怕人家把你当做投机倒把分子抓起来?” 听到这个话,陈秀菊立即紧张了起来,“对哦,私自卖鱼,可是投机倒把行为!” 罗高华笑道:“爸,您当大队长确实要注意影响,但我就是一个普通老百姓,谁在乎?再说了,国家早在1978年就放开政策了,只是我们这里有点消息落后而已。” “另外,您应该也接到通知了,再过不久,就要分田到户了,谁还会来管这些鸡毛蒜皮的事情?” 李全福吓了一跳,当即看了看四周,发现没有人注意这边,他才暗松一口气,皱眉道:“你是从哪儿知道这些消息的?” 罗高华道:“爸,我承认这些年我确实很不像话,天天喝酒打牌,把好好的一个家都祸祸得不成样子了,不过,这些年,我也认识了不少人,知道点内幕消息也很正常。” 李全福:“……” 罗高华继续道:“爸,您放心,我做事会有分寸的,不会太过张扬。这也就是我们一家人说一说,外人面前,我是一句话都不会乱说的。” “你们赶紧吃鸡肉吧,要不然,等会冷了就不好吃了。” 李全福还想说两句,但又不知道该说什么,只好端着碗,喝了碗鸡汤,没想到罗高华熬的鸡汤还挺好喝,“这是你自己熬的?” 罗高华谦虚道:“嗯,家里没有什么调料,熬得不好,将就着喝吧。” 李全福:“……” 陈秀菊:“……” 这么好喝的鸡汤,还熬得不好?还将就着喝? 那熬得好的鸡汤,会有多好喝? 嘤咛! 就在这时,李桃花终于醒了。 罗高华正在给她捏脚的双手猛地一僵,“桃花,你,你醒了?” 李全福和陈秀菊也急忙放下碗筷,来到了李桃花的身边,“桃花,你终于醒了!” 李桃花虚弱地睁开双眼,看了看四周,虚弱地问道:“这是哪儿?” “这里是卫生院。” 李全福道,“你昨天晚上难产大出血,是高华把你送来了卫生院,要不是他,你就……” “死老头子,你说这个干什么?让一边去!” 陈秀菊把李全福推开,对李桃花,笑道,“花儿,别听你爸的,你福大命大,什么事都不会有!” “对了,你饿了没有?这里有高华弄来的鱼汤和鸡汤,你喝哪一个?” 李桃花摇了摇头,问道:“孩子呢?” 陈秀菊连忙从旁边,把正在熟睡的小婴儿抱了起来,“在这儿呢,是个女儿,你看多漂亮……” 然而,不等她说完,李桃花就开始流泪。 “花儿,别哭。” 陈秀菊连忙劝道,“妈知道你心里苦,但生儿生女都是命,咱不能跟命争,对不对?” 李全福也连连劝道:“对啊,花儿,女儿比儿子要懂事,省心,将来也更加的孝顺……” 可是不论二老如何劝,李桃花就是止不住悲伤的眼泪。 倒不是她有多么的嫌弃女儿,也不是她自己有多么的悲伤,而是她在为这个女儿悲伤! 因为,她深深体会到了,当一个女人的辛苦! 她不想自己的孩子一出生,就遭受各种嫌弃,承受这个世界对她的满满恶意! 尤其想到她那个重男轻女的混蛋男人,她就更加为这个女儿感到悲伤了。 “你死人啊!看见花儿在哭,也不安慰两句!” 这时,李全福陡然恼怒地对着罗高华吼了一嗓子。 罗高华紧张地来到了李桃花面前。 四十多年了,终于又再次看到活着的老婆了,罗高华忍不住双目通红。 然而,正当他要开口的时候,李桃花却陡然神情激动地叫道:“让他走,我不想见他!啊!” 因为过于激动,扯动了剖宫产留下的伤口,不禁惨叫一声。 “你赶紧走,别待在这里!” “赶紧离开!” 对于李桃花,老两口宠到了骨子里,当即把罗高华赶走了。 罗高华知道自己以前的表现太差劲了,李桃花不可能这么快就原谅自己,一切都是自己罪有应得,于是,声音落寞道:“爸,妈,你们留在这里照顾桃花,我先回去了。” 没有人理会他的离去。 一个人回到桃树湾,罗高华低落的情绪已经消失了,因为他很清楚,想要重新获得李桃花的认可,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 同时,他也很有信心,自己一定能够让他们再次接纳自己。 刚到家门口,他突然停下了脚步。 只见自家的门槛上,坐着三个瘦骨嶙峋的女孩。 一个六岁,一个四岁,一个只有两岁,此刻,三个女孩都瞪大双眼看着罗高华。 从她们的眼神中,罗高华能够清晰看到其中蕴含着的恐惧! “大丫,二丫,三丫,我是爸爸!” 这三个女孩,全是罗高华的女儿。 前世,罗高华对她们非打即骂,从未给过好脸色,以至于她们长大之后,都非常的懦弱。嫁人之后,受了委屈也不敢说,一辈子都过得不幸福。 此刻,看到三个女儿如此畏惧他,这让他忍不住再一次在心里痛骂以前的自己太混账! “高华回来了?” 就在这时,一个中年妇女走了过来。 第10章 三个孩子 “大婶。” 罗高华喊了一声。 “大奶奶。” 见到这个中年妇女,三个女孩连忙跑了过去,躲在她的身后。 李全福有五兄弟。 大哥李全寿,二哥李全财,他排行老三,老四李全宝,老五李全发。 眼前这个中年妇女就是李全寿的妻子,袁土凤,是个勤劳朴实的农村妇女。她虽然也不喜欢游手好闲的罗高华,但出于礼貌,她还是问了一句,“你饿了没有?要不去我家吃饭?” “不了,我自己弄着吃就行了。” 罗高华连连摆手。 “那就随便你。” 袁土凤也不多劝,拉着三个孩子就准备走,“走,跟大奶奶回家吃饭去。” “大奶奶,我要等妈妈。” “我也要等妈妈。” 三个女孩都不愿意走。 袁土凤柔声道:“你们妈妈去公社了,要过几天才能回来。” “不,我就要等妈妈!” 大丫犯起了倔。 袁土凤加大了音量,“你这孩子怎么不听话呢?你妈妈……” “大婶,要不就让她们留在家里吧。”罗高华弱弱地说道。 袁土凤愣了一下,“她们留在这里,谁来看着?” 罗高华指了指自己,“我啊。” “你?” 袁土凤一脸怀疑,“你晚上不去喝酒打牌了?” “不去了。” 罗高华道,“从今往后,再也不去了。” “哦?” 袁土凤无比诧异,“你……” “大婶,您就放心回去吧,我会把她们照顾好的。” 既然罗高华都这么说了,袁土凤便一步三回头地回去了,而三个女孩则留了下来。 “你们先玩一会,爸爸去给你们做饭吃。” 罗高华快步走进庭院。 他们家的房子虽然不是桃树湾最好的,但也是比较宽阔的,一共四间土坯房,后面还有猪圈、牛圈和茅厕,前面还有一个大大的庭院。 四间土坯房,一间堂屋,一间正房,一间侧房,一间灶屋。 自从李桃花和罗高华结婚之后,李全福两口子就主动搬去了侧房睡,把正房留给了小两口。 虽然罗高华是上门的女婿,但李全福两口子对他还是很尊重的,并没有瞧不起他,也没有故意贬低他,只是这些年他自己不上进,自暴自弃,两口子才对他横挑鼻子竖挑眼,数落得多了点。 罗高华直接去了灶屋,这才发现家里已经没有米,只剩一点红薯和土豆,以及他挖回来的山药。 幸好,今天买的鸡还剩半边。 原本是留给明天给李桃花熬鸡汤用的,现在只能提前熬了。 就在他忙着再次熬鸡汤的时候,三个女孩小心翼翼地走了进来,站在灶屋的门口,睁着一双双大眼睛,看着他忙来忙去。 “你们是不是饿了?再稍微等一等,爸爸给你们熬鸡汤喝!” 罗高华回头一笑。 一边熬鸡汤,一边往火塘里丢了几个红薯和土豆。 孩子们一直站在灶屋外看着,罗高华也没有急于跟她们拉近关系,而是思索接下来的挣钱计划。 李桃花住院需要三百多元;家里揭不开锅了,需要钱去购买;一家人的生活,也需要钱来支撑…… 当然,这一切都不需要太急。 好不容易重生了,不能过得像前世那样卷! 累得像牛马,还挣不了几个钱,何必呢? 人活着,生活才是本质。 挣钱,只是为了让生活过得更好,不是生活的全部,这一世,绝不能本末倒置了。 “姐姐,好香啊!” “嗯,确实好香!” “姐姐,我饿了,我……” 没过多久,鸡汤的香味飘荡了出来,孩子们都眼巴巴地看了过来。 “饿了就进来吧,爸爸给你们舀鸡汤喝,还有鸡肉吃!” 罗高华给她们每人舀了一碗。 怕她们脾胃弱,不敢给她们吃太多的鸡肉,所以,只给她们每人舀了两三块,大部分是鸡汤和山药。 山药是护胃的,倒是可以多吃点。 三人略微迟疑了一下,便走进了灶屋。 “小心烫哦!” 罗高华耐心地帮她们吹了吹,感觉不烫了,才递给她们。 三人当即欢快地吃了起来。 “好不好吃?”罗高华笑问道。 “好吃!” 三人异口同声。 “那你们能不能叫我一声爸爸?” 罗高华露出了狐狸尾巴。 大丫六岁了,已经有自己的记忆,而在她的记忆里,爸爸这个词很模糊,爸爸的形象也很差,不是彻夜不归,就是喝醉了酒发酒疯,打她,打妹妹们,甚至打妈妈。 因此,在她的心里,爸爸就是个坏人! 让她突然叫爸爸,她一时半会还真叫不出来。 四岁的二丫和两岁的三丫,就没有这么多的记忆,当即开口叫道:“爸爸!” “诶!” 罗高华甜甜地应了一声。 孩子们还是非常好哄的,一顿美食就能哄好,如果不能,那就两顿、三顿。 “明天我还给你们做好吃的,好不好?” “好!” “你们想吃什么?” “我还想喝鸡汤,吃鸡肉!” “好,那我们明天继续喝鸡汤!” 正说着,外面传来的脚步声。 不久,就看到李全寿和袁土凤走了进来。 罗高华连忙站了起来,“大伯,大婶,你们怎么来了?” 李全寿直言道:“我们不放心,过来看看。你这是从哪儿弄来的鸡肉?” 罗高华笑了笑,“我去七奶奶那儿买的。你们要不要吃点?” “算了,我们就不吃了。” 两人都很想吃,毕竟是鸡肉啊,一年都难得吃一回,但他们还是克制了下来。 “你们吃好了没有?天已经很晚了,去我家睡觉吧?” 袁土凤弓着身子,对三个孩子说道。 “我们就在家里睡。”大丫说道。 罗高华也说道:“大伯,大婶,就让她们在家里睡吧,我能照顾好。” 李全寿和袁土凤都看了眼罗高华,然后,转身走了。 虽然罗高华有点不着调,但这三个孩子毕竟都是他的孩子,而且,他都说了会照顾好,他们两口子也不好把孩子们强行带走。 喝完鸡汤,天色确实很晚了。 罗高华烧了热水,给三个孩子洗漱之后,就准备送她们去睡了。 平时,她们都是跟着爷爷奶奶睡。 就在这时,外面响起了拖拉机的声音,李全福回来了。 “爷爷!” “爷爷!” “爷爷!” 三个孩子连忙跑了出去迎接。 看到这一幕,罗高华略微有些吃醋,随后,也迈步走了出去。 第11章 驼峰山 “咦?你们怎么在家里?没去大奶奶家吗?” 李全福把拖拉机开到了家门口专门停放拖拉机的位置上,熄火,笑眯眯地下车,抱起了最小的三丫,在她脸上亲了一口。 “爸爸,鸡汤!” 两岁的三丫开心叫道。 李全福没有听懂。 大丫解释道:“爸爸晚上给我们炖了鸡肉,还说明天继续给我们炖。” “爸爸炖的鸡汤真好喝!”二丫一脸回味。 “他……没有打骂你们,还给你们炖了鸡肉?” 李全福无比惊讶。 以前的罗高华从未给过三个孩子好脸色,动不动就对她们又打又骂,今晚上居然给她们炖了鸡肉? 走进院里,果然闻到了一股浓烈的鸡汤香味。 “爸,您还没吃晚饭吧?我给您去盛一碗?” 罗高华走进灶屋。 李全福连忙劝阻,“不用,我吃点红薯或者土豆就行了,鸡肉留给孩子们吃。” 罗高华道:“鸡肉多得是!明天我去山里抓点野鸡回来,根本吃不完。” 李全福又是一惊,“你准备去山里抓野鸡?你有这本事?山里确实有不少野鸡、野兔和野猪,除非是专门打猎的猎户,否则,没有几个人有本事抓住,实在是,这些猎物都太警觉了,稍微有点风吹草动就跑了。” 罗高华笑了笑,说道:“只要套子下得好,野鸡野兔跑不了!” 李全福撇嘴,“行,那我明天就看你的套子下得有多好!” 罗高华也不再多说,提着热水去给三个孩子洗漱了。 “你们谁愿意跟爸爸睡呀?” 罗高华趁机问道。 结果,所有孩子都不愿意。 平时,她们就是跟着李全福老两口睡的,虽然晚上吃了一顿鸡肉,但她们对罗高华的感情依然很淡薄。 罗高华也不强求,自己也累了一天了,洗漱之后,就回房间,躺在床上睡了。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罗高华突然惊醒。 他惊恐地看着四周,发现依然是土坯房,稻草床,木头梁……他才松了一口气,自己确确实实重生到了1981年! 他使劲搓了搓脸,眼见窗外的天色已经麻麻亮,当即起床了。 洗漱之后,他就开始做事。 先把水缸挑满水,再把屋里屋外打扫一遍,然后开始准备进山的用具。 一切准备妥当,他也饿了,便去灶屋拿起一个红薯,在水里洗干净,也不去皮,就直接啃了起来。 这时,李全福也醒了。 他走出房门,就看到罗高华正在啃生红薯,当即说道:“你怎么不烧火煮一下?大早上的吃生红薯,容易拉肚子。” 罗高华尴尬一笑,“实在是太饿了,等不及了。” 李全福哼道:“这还不是要怪你自己!要不是你这些年太混账,我们家何至于只剩红薯和土豆?你也不可能捱饥受饿!” 罗高华承认错误的态度倒是很诚恳,“爸,你说得对,这些年确实是我不对,不过,我向您保证,从今往后,再也不会了。” “但愿吧。” 李全福不太相信,“你起这么早,真的要去山里抓野鸡?这茫茫大山的,你到哪儿去找野鸡?再说了,你什么工具都没有,就算找到了野鸡,你也抓不到吧?” 罗高华自信一笑,“我自有办法。” 李全福没有再多说什么,只要罗高华不是去喝酒打牌,他都不会多阻拦,只不过,心里也好奇罗高华到底哪来的自信可以抓住野鸡。 野鸡这种小动物,就跟野兔一样,山里有不少,但很难抓。 因为它们都很机敏,稍微有点风吹草动,它们就会立即逃窜,速度又快,除非有强力弹弓、弓箭或者猎枪,又或是提前布置了陷阱,否则,一般情况下,很难抓住。 另外,它们的体型不大,可以轻松钻入荆棘丛、石洞和地洞里,更加增大了抓捕的难度。 “爸,我走了。” 罗高华背着一个背篓,背篓里放着一把锄头和一把砍柴刀,衣袖和裤腿绑得紧紧的,衣领也扣得很紧。 “你这是准备去老深山?” 李全福以前也经常钻山林,一眼就看出了罗高华的意图。 罗高华点头道:“对,村子周边的野鸡肯定都被抓完了,而且,这边别人挖的陷阱也多,要想抓野鸡只能去老深山。” “老深山很危险,不仅有野鸡野兔硕鼠等小动物,还有野猪野狼黑熊等大动物,你就一个人去,会不会太危险了?” 李全福担忧地问道。 罗高华道:“放心吧,爸,我自有分寸。” 又是自有分寸…… 怎么感觉这家伙这两天有点神叨叨的了? 李全福撇了撇嘴,“行吧,那你自己小心点,早去早回。” “好嘞。” 罗高华走了。 看着罗高华离去的背影,李全福愣怔了好半天。 以前的罗高华也是这么勤快,为人踏实,又愿意上门,自己才会把唯一的宝贝女儿嫁给他,但谁能想到,短短几年时间,这家伙就完全像是变了一个人! 这个家也被他败坏完了! 最近,李全福一直在考虑要不要让罗高华和李桃花离婚!对于一般的女子,离婚是天大的事,但对于他李全福的女儿,他自信这就是一件小事! 自己的女儿就算离了婚,还带了好几个孩子,也没人敢说三道四,将来依然能够再嫁一个好人家! 不过,罗高华突然又变好了,这就让他有点难办了! “哎,再观察一段时间吧!” 李全福心里一叹,洗漱之后,就去了大队部。 点燃煤油灯,坐在桌边,李全福摊开工作本,拿出笔,略微思索了一下,就开始写写画画。 现在正是农忙时节,作为桃树湾的大队长,有很多工作都需要他提前计划,亲自布置。 虽然现在管理没有那么严格了,很多人也都开始磨洋工了,但该有的规矩还是要有,自己该做的事还是要做好,他可不想别人在这方便说他的闲话! 罗高华出了村子,飞快地往老深山走去。 连续翻越两座山之后,他就来到了老深山的山脚下。 这座山又高又大,莽莽苍苍,人迹稀少,远远的就能听见从山里传来一阵阵奇怪的鸟叫和兽吼。 因为它形似骆驼的驼峰,所以,这座山又被称为驼峰山。 前世,罗高华经常往这座山里钻,对周围的环境非常熟悉,他稍微看了看四周,便往驼峰山里面钻了进去。 第12章 大获丰收! 驼峰山,浩瀚庞大,郁郁葱葱。 不熟悉的人钻进去,很容易迷失方向,最终被困死在里面,罗高华不怕,因为他前世不知道钻了多少次,对周围的环境非常的熟悉。 不多久,他就找到了山里的一条小溪。 沿着小溪慢慢往上走,有一个水潭。 水潭的周围,水草非常茂盛,经常有各种山中野兽来这边喝水,或是啃食茂盛的水草,其中就有野鸡。 野鸡也是需要水源的! 尤其是在水潭的上方,还有一块不大不小的平地,最适合野鸡在这边生存。 罗高华的速度不快不慢,到了水潭边,他拿出砍柴刀,割了一大捆水草,绑在自己的鞋子底下,如此就能减小他走路的震动和声响。 这就跟猫的猫爪一样,多了一层厚厚的脚垫! 这是罗高华前世琢磨出来的办法,能够在很大程度上,减轻走路的响动。 接着,他又在旁边找了些细小又韧性很足的藤条,做了好几个简易的索套。 把背篓放在一边,拿着做好的索套,罗高华蹑手蹑脚地走到了水潭上方的平地上,查看着各种小动物的脚印。 有山鼠的,有野兔的,有狐狸的,也有野猫的…… 找了好一会,他才找到了野鸡的脚印,然后,他就顺着这些脚印往前继续寻找。 进入平地不远,野鸡的脚印就看不到了,但隔一段距离又能看到一堆鸡粪。 就这样往下寻找,大概数十米远的距离,罗高华看到了第一只野鸡。 它正在梳理自己的羽毛,听到响动,脑袋瞬间竖了起来,做出一副随时要逃窜的样子。 罗高华顿时一喜。 这里有一只野鸡,就说明周围肯定有一窝野鸡! 野鸡看起来形单影只的,其实也是群居动物。 罗高华当即轻手轻脚地把手中的一个索套牢固地挂在一丛灌木之中,然后调整高度,让索套的套子正好能够套住野鸡的脖子。 简单的陷阱做好之后,罗高华就慢慢地往另一边走,准备绕到野鸡的前面去。 野鸡很机敏,再次听到响动,立即就往荆棘丛中钻。 罗高华没有着急,而是,每隔一段距离,就布置一个小陷阱。 等刚刚制作的所有索套都布置完了之后,他才快步走到野鸡活动范围的前方,然后,一边大声呼喊,一边用砍柴刀大力敲击灌木。 哗啦啦…… 咕咕咕…… 果然如罗高华所料,这里有不少野鸡。 在罗高华的驱赶下,一只只羽毛华丽的野鸡从灌木丛、荆棘丛、石洞里惊慌失措地飞了出来。 一只,两只,三只…… 罗高华都数不过来,忍不住嘿嘿笑道,“这驼峰山真不愧是人迹罕至的老深山,物产就是丰富啊!嘿嘿……” 咕咕! 他制作的小陷阱虽然简单,但很实用,只要野鸡脖子不小心被套住了,就再也别想挣脱。 没过多久,就有三只野鸡被套住了。 罗高华大喜过望,他原本以为能够套住一只野鸡就不错了,没想到,竟然套住了三只! 而且,每一只都很肥美,至少四五斤重! 三只野鸡,足够一家人吃好几天的了! 罗高华当即把三只野鸡捆好,然后就准备打道回府了。 他确实很有分寸,知道现在不是大规模狩猎的时候,因为猎物太多了,他一个人不好拿,也卖不出去,还容易招人嫉妒,所以,每一次有收获就行了。 抓鱼是这样,挖野山药是这样,此刻抓野鸡也是这样。 只是,让他无比惊喜的是,就在他捆绑第三只野鸡的时候,居然看到灌木丛里面有一窝野鸡蛋! 粗略一数,竟有十来个! 这可真是意外之喜! 罗高华快速将第三只野鸡捆绑好了之后,就用细嫩的灌木条子编织了一个简单的篮子,然后把所有野鸡蛋都装进了篮子里。 接着,他又在平地寻找了一番,果真,又找到了好几窝野鸡蛋。 前前后后,捡了大约有四五十枚野鸡蛋,简直是大获丰收! “哈哈哈,采蘑菇的大帅哥,背着一个大竹筐,抓了野鸡捡鸡蛋,捡了一箩筐……” 实在太开心,罗高华忍不住唱了起来。 只是好好的一首儿歌,被他唱得贼难听,歌词也改得面目全非,他却乐在其中。 将野鸡和装满野鸡蛋的篮子全都放入背篓里,又砍了一些松枝盖在上面,免得被人看见,罗高华这才背着背篓往回走。 再次来到驼峰山的山脚下,他把背篓放下,然后提着锄头和砍柴刀钻进了另一边的山林里。 好不容易来一趟,总不能只抓几只野鸡就算了吧? 至少也要在这边弄一个野猪陷阱才划算! 据他所知,在驼峰山的深处,一直到2000年之后都活跃着不少野猪群。 而这个年月,肯定更多! 罗高华把锄头带上,就是想要在这边先挖一个陷阱。 不管有没有收获,先挖一个,摆在这边,总不会有错。 万一有收获呢? 当然,他也不是随便乱挖,而是根据前世的经验和记忆,寻找野猪走过的痕迹,然后就在这些痕迹的中段,挖一个大大的陷阱。 没过多久,他就找到了野猪痕迹,然后就去周围砍了不少儿臂粗的木棍,全都削尖备用。 接着,他就开始挖陷阱。 野猪的跳跃力非常好,如果陷阱太小根本困不住它们。 因此,罗高华准备挖一个两米长,一米五宽,将近两米深的大坑。 想法是好的,但真正实施起来,他才发现这个工作量太大了! 凭他一个人,估计挖一天都挖不完! 没办法,他只能一次次缩小工作量,最后只挖了一个一米五长,一米宽,一米深的小坑。 即便如此,这个坑也耗费了他足足三个多小时的时间! 坑挖好之后,他将一根根削尖的木棍插入其中,然后,盖上一层松枝,茅草,松土,还有一层捡来的野猪粪。 最后再铺上一层落叶。 陷阱就算是做好了。 很简陋。 能不能困住野猪,就看运气了。 罗高华休息了一会,就返回山脚下,背上背篓,回家去了。 一路上,他还看到了不少新长出来的嫩蕨。 这可是一种美味的野菜,尤其用来炒鸡蛋,那绝对是顶级享受。 反正是顺手的事情,他便一边往回走,一边采摘,不知不觉,竟采了差不多四十斤重的蕨菜! 第13章 孙国峰 “卧槽,竟然不知不觉摘了这么多蕨菜了!” 罗高华也是吓了一跳。 这里的蕨菜实在是太多了,要是有销路的话,绝对可以随随便便采摘数吨蕨菜,拿出去卖! 只可惜,眼下没有办法大规模采摘…… 不过,不用着急,再等几年,一切都会好起来的。 罗高华一点都不着急。 “现在只能先拿去卖给侯叔,钱虽然不多,但日积月累下来,那也是一笔不小的收获!” 罗高华原本打算把野鸡和野鸡蛋都留着自家人吃,但摘了蕨菜之后,他又改变想法了,觉得还是应该把多余的野鸡和野鸡蛋也拿去国营饭店卖了。 反正,以后每天都能进山赶山,想吃野鸡和野鸡蛋还不简单吗? 走走停停,差不多一个小时的时间,罗高华背着重重的背篓回到了桃树湾,却没想到,刚回到桃树湾,就听到‘大队部’那边传来了争吵的声音。 他倒是没有想要去看热闹的心思,只想尽快回去给老婆和孩子们熬鸡汤。 “李全福,卧槽尼玛!你别以为你是大队长,你就能只手遮天!……” 然而,他刚走没几步,就听到那边隐隐约约传来骂他老丈人的声音。 谁这么大胆? 吃了熊心豹子胆了?竟敢骂李全福? 要知道,李全福能够当这么多年的大队长,除了他本身确实很负责也很有能力之外,更因为他家的五个兄弟都格外团结! 涉及到自己的老丈人,罗高华只能脚步一转,向大队部走了过去。 没过多久,他就看到大队部周围聚集了大量村民。 全都伸长脖子看热闹。 而在大队部的大门口,站着两方人。 一方是李建仁一家人,另一方则是李全福等大队干部。 李建仁的老妈,个子小小的,脾气却非常泼辣,此时,正怒指李全福,大骂道:“李全福,你不要太黑心,当了大队长就忘了本!你女婿打断了我儿子的手臂,就必须赔偿!” “没错,必须赔偿!哪有打了人不赔偿的道理!” 人群中,有人起哄。 建仁妈更加来劲了,“李全福,你听听!这就是群众的呼声!” 李全福冷着脸,淡淡道:“建仁妈,你不要胡搅蛮缠,你儿子会被我女婿打断手臂的真实原因,你不清楚吗?要不要我当着众人的面,帮你回忆一下?” “就算建仁有错,高华也不该下这么重的手吧?好歹都是一个大队的,抬头不见低头见,何必那么狠?” 之前起哄的那人又开口了。 建仁妈立即附和,“对对对,孙国峰说得对,就算我家建仁有错,也不至于被打断手臂吧?这跟土匪有什么区别?” 李全福眼神犀利地瞪了孙国峰一眼,突然意味深长地问道:“他们来大队部闹事,是不是你怂恿的?你做这事,你爸知道吗?” 孙国峰连连摆手,“全福叔,我可没有怂恿他们,我只是伸张正义而已。再说了,这事跟我爸有什么关系?” “你要是怕我在这里,我走就是了。” 说着,他还真的从人群中钻了出来,刚走两步,就看到了站在人群后面,背着一个大背篓的罗高华。 “哟,罗高华,你这是干活去了?这可真是太阳从西边出来了!” 孙国峰一脸惊讶,来到罗高华身前,戏谑道,“你现在可以啊,人变勤快不说,还变厉害了,都懂得打架了。” “你说你跟李建仁有多大的仇,要把人家的手臂掰断?” “都是一个大队的,你下手这么狠干什么?哦,我差点忘记了,你不是我们大队的,你是上门女婿,是个吃软饭的!” 罗高华眼睛眯了起来。 孙国峰是桃树湾副大队长‘孙友林’的儿子。 前世,李全福被罗高华打进医院之后,孙友林便趁机落井下石,去公社告状,抢走了李全福大队长的位置,接着,便对李全福各种打压,这也是导致李全福郁郁而终的原因之一。 另外,孙国峰曾经是李桃花的追求者之一,而且是最猛烈的那一个。 自从罗高华上门之后,孙国峰便明里暗里对他各种打压和算计。 公社最大的二流子‘孙翔’,就是孙国峰故意介绍给罗高华认识的,也就是认识了孙翔之后,罗高华便彻底走上了喝酒打牌的二流子之路。 后来,更是被孙翔连续做局,从而欠下了数万元的赌债! 此刻,再次看到孙国峰,罗高华内心的怒火一下子就被激发了出来,当即冷声道:“孙国峰,你是不是也想被掰断手臂?” 孙国峰长得人高马大,孔武有力,听到这话,当即面色一沉,“罗高华,你是不是飘了?你以为你能掰断李建仁的手臂,就能在我面前嚣张了?” 随后他拍着自己的手臂,叫嚣道:“来啊,把它掰断给我看看!” 罗高华却绕过他,往前走了,“嘁,我只是逗你玩而已,你还当真了?真傻!” “你!” 孙国峰感觉受到了极大的侮辱,伸手就准备去抓罗高华的肩膀,想要跟他好好掰扯两句,却没想到,就在他伸出的右手刚刚抓住罗高华的肩膀,就见罗高华陡然双手抓住了他的右手。 接着,咔嚓一声! 他的手臂就被罗高华扭脱臼了。 “啊!” 下一秒,孙国峰就痛得惨叫起来。 罗高华则大声骂道:“孙国峰,你苟日的,骂我就算了,还想打我?你真以为我好欺负是不是?” “罗高华,你奶奶的,明明……” 孙国峰抱住手臂,痛得冷汗直流,正要反驳,却听罗高华更加大声道:“明尼玛了个叉!老子告诉你,以前老子是让着你,从今往后,你休想再欺负老子!!” 这时,不少村民听到孙国峰的惨叫声纷纷转过身来。 “这又是怎么了?” “我的天,罗高华,你竟敢掰断孙国峰的手臂?” “罗高华,你什么时候变得这么厉害了?” 一个个村民忍不住惊叫起来。 “这可怪不得我,是他像个地痞恶霸一样欺负我,骂我是吃软饭的,还说李建仁一家人就是他怂恿来的,就是要让我爸下不来台!” 罗高华控诉道,“他反过来还说我嚣张,说我飘了,还提出要求,让我把他的手臂也掰断。” “大家伙都知道,我这人最老实也最善良了,对于他的要求,我自然是要满足的。” 啊? 是这样的吗? 孙国峰还有这么奇葩的要求? 众村民都是一头雾水,而孙国峰则气得差点吐血。 第14章 运气好? “苟日的,你胡说八道……”孙国峰大骂。 “我胡说八道?” 罗高华眼睛一瞪,“你是不是骂我是吃软饭的?” “你难道不是吗?”孙国峰道。 “你是不是说我飘了?”罗高华又逼问。 孙国峰哼道:“说了又怎样?” 罗高华道:“既然你都说了,那我有胡说八道吗?” 直到这时,孙国峰才回过神来,连忙道:“但我没说请你把我的手臂掰断啊!” 罗高华蔑笑道:“你觉得别人都是傻子吗?你长得人高马大的,如果不是你自己请求的,我能够将你的手臂掰断吗?” 村民们看了看罗高华,又看了看孙国峰,都不禁点了点头,认可了罗高华的说法。 再加上,孙国峰平时仗着自己是副大队长的儿子,确实有点目中无人,横行霸道,此刻,见他痛得冷汗直流的样子,一个个忍不住大呼痛快。 大骂孙国峰活该! 孙国峰心里都快哭了,这特么到底是谁欺负谁啊? 罗高华从兜里拿出五角钱,丢在孙国峰面前。 “孙国峰,你看清楚,老子可不像你那么无情无义!虽然是你主动要求的,平时经常欺负老子,但你的手臂毕竟断了……” 罗高华大声道,“这里是五角钱,你赶紧拿着去找孙爷爷治一治!” “遇到我这种好心人,你也是上辈子烧高香了!” “卧槽尼玛!” 孙国峰肺都快气炸了,“罗高华,你特么太阴险了!老子今天认栽,不过,这事没完!” 说完,他捡起五角钱,就抱着手臂,再次钻入人群,来到了大队部门口,他要找李全福要说法。 “李大队长,你说这事怎么解决?” 孙国峰痛得冷汗直流,却依旧咬牙忍着,“现在还只是我一个人过来找你,要是让我爸妈知道,这事可就不是你能解决得了的了!” “大队长!你看看!你看看!你家那个吃软饭的上门女婿这是要当土匪了呀!见人就掰断人家的手臂,这还像话吗?” 建仁妈尖叫道,“你要是不给我们一个说法,我们就去公社闹!” “对,我们就去公社!” 李建仁和他家的其他人都连连起哄。 李全福这边也有不少人,帮着李全福回怼李建仁等人,现场一片闹哄哄的样子。 “李大队长,你说话呀!” 孙国峰吼道。 李全福看了他一眼,尤其看到他那条不正常的右手,内心也很惊讶:罗高华什么时候有这本事了? 嘴里则冷冷一笑,指着孙国峰道:“你赶紧回去把你的爸妈喊来,我倒要看看,到时候是他们丢脸,还是我下不来台!” 接着,又指着李建仁等人,“你们也赶紧去公社,我看公社领导是要收拾我家高华,还是要收拾你家建仁!” 孙国峰和建仁妈听到这话,都有些傻眼,李全福完全不受威胁,不按套路出牌啊! 李全福顿了一下,高声道:“在场的,哪个不晓得我家高华为人老实?他就算这几年有点不像话,变成了败家子,但他也只是喝酒打牌,了不起喝醉了在家里发发酒疯,什么时候在村里打过别人?” “哪一次不是他受人欺负,被人天天骂吃软饭的?” “这次会做出这样激烈的举动,肯定是忍无可忍了!” “你们要是再继续这么胡搅蛮缠,我不介意把事情闹得更大,我倒要看看,到时候丢脸的到底是谁!” 孙国峰和李建仁的家人都一阵沉默。 他们都没想到李全福会这么硬气,一时间也不知道到底该不该继续闹下去。 “行了,都散了吧!” 李全福挥了挥手,“赶紧吃饭,休息,马上又要上工了!” “现在可是农忙时节,要是耽误了春耕,公社领导怪罪下来,你们担当不起!” 其他围观的村民都立即吃饭去了。 现场就只有孙国峰和李建仁一家人还留在这里。 李全福看着孙国峰道:“你还杵在这里干什么?手臂不疼了?” “李大队长,这件事,我不会这样轻易算了!你等着!” 孙国峰留下一句狠话,抱着手臂,找赤脚医生孙爷爷去了。 李建仁一家人你看看我,我看看你,都不知道该说什么,最后还是建仁妈说道:“大队长,不管怎么说,你家高华把我儿子的手臂掰断了,你总还是要给点赔偿费吧?” “你要多少?”李全福问道。 建仁妈一听,有戏啊,当即脸上一喜,说道:“不多,给个十元钱就行了。” 李全福撇嘴道:“会不会太少了,要不要给你一百元?” “给一百元?!这…这怎么好意思呢?”建仁妈眼睛一亮。 “你想屁吃呢!” 李全福大骂,“你自己问一问建仁,他为什么会被掰断手臂?搞清楚了再来说话!还想要赔偿费,你们哪来的脸说这个话?” “我告诉你们,你们要是继续胡搅蛮缠,我就告你们一个扰乱春耕的正常秩序,完全可以让民兵把你们抓起来!” “还不快走?!” 一声大喝,吓得李建仁一家人都走了。 现在桃树湾实行的还是生产队制度,大队长依然有着很高的权威,他们也不敢真的把李全福激怒了。 他们之所以敢来找大队长质问,完全是受了孙国峰的怂恿,如今孙国峰自己都被掰断手臂,又被李全福骂走了,他们立即就偃旗息鼓了。 而对于这一切,李全福心里如明镜一样。 等众人都散了,他才快步往家里走去,他刚刚看到罗高华已经从山里回来了。 回到家里,果然看到罗高华正在快速地给一只野鸡拔毛。 “你还真的抓到了野鸡?” 李全福有些惊讶地问道。 罗高华微微一笑,得意道:“一共抓了三只野鸡,还有一大堆野鸡蛋!” 李全福无比好奇,“我们桃树湾也有不少人进山去打猎,就包括我,有时候也会进山去抓点小动物改善一下伙食,但我们都是提前做好了准备,布下了陷阱,即便如此,我们的收获也很少。” “而你两手空空进山,却能一下子抓住三只野鸡,你是怎么做到的?” 罗高华看了眼李全福,又看看周围,没有发现外人,才小声说道:“爸,我跟你说了,你可别告诉别人。” “放心,我绝不会告诉第三人。” 眼见罗高华煞有介事的样子,李全福也不禁神情一凝,变得严肃起来。 罗高华小声道:“我就是运气好!”然后就没下文了。 李全福眨了眨眼睛,“没了?” 罗高华:“没了!” “那你搞得那么神神秘秘,我还以为有什么秘诀,结果,你告诉我,你只是运气好?”李全福一瞪眼,随即回过味来,”不对,你小子是故意拿我逗闷子吧?” 第15章 格局 “哈哈哈,我哪敢啊?” 罗高华嘴巴上说是不敢,却笑得很大声。 “你小子!” 李全福脸皮一紧,扬手就要打他。 罗高华连忙笑哈哈地躲开了。 李全福没有追,也没有继续要打他,而是怔怔地看着他。 这一次,他切切实实感受到罗高华是真的变了。 以前的罗高华就是个闷葫芦,除非喝了酒,才会话多一点,平时根本不可能说太多的话,更不敢这么‘大胆’地跟他开玩笑。 他好歹是当了多年大队长的人,身上自然而然就会有一些威严,以前的罗高华,每次见到他,虽然不至于战战兢兢,但说话都是小心翼翼的。 而这一次,他不但敢跟他开玩笑,还敢在他面前哈哈大笑。 显然,罗高华对他再也没了之前的那种敬畏。 不过,这样一来,反倒让李全福感觉更亲近了,问道:“李建仁和孙国峰的手臂都是你掰断的?” “是的。” 罗高华直接承认了,“都是他们先招惹我,我才会下重手。” “没事,我就是确认一下。”李全福道,“你掰得好!下次,他们要是再招惹你,你可以下更重的手,不要留情!” “他们只有疼了,才会知错!” “不然,他们天天受孙友林的怂恿来找我的麻烦,也恼火得很!” 罗高华一怔,“爸,您的意思是……这都是孙友林在背后捣鬼?” “除了他,还能有谁?” 李全福哼道,“这些年来,他一直都想取代我的位置,却总是以失败而告终,心里自然很不服气。” “但他这个人没有什么格局,不想着从正道上赢我,天天就想一些歪门邪道,比如怂恿队员闹事,传播一些捕风捉影的谣言……” 听着李全福的话,罗高华突然想到马上就要分田到户了,到时候生产队制度会废除,桃树湾大队也会改回桃树湾村。 而大队长则变成了村长或村支书。 到了那个时候,村委会的权威会急剧下降,尤其是等九几年之后,绝大部分村民都进城打工去了之后,村委会的权威几乎降到了零。 大部分时候,甚至成了吃力不讨好的受气包。 倒不如现在就把这个职务让出去,自己也乐得轻松。 不过,这只是罗高华自己的想法,还不知道李全福是怎么想的,于是问道:“爸,既然孙友林这么想要当大队长,您为什么不让给他当呢?” 闻言,李全福怔怔地看着罗高华,不明白他为什么要这么问。 罗高华解释道:“爸,您也知道,最迟在今年的秋收之后,我们公社就会有大的动作,到时候,生产队会解散,田地也会重新划分,您再当着这个大队长,还有意义吗?” 李全福听明白了,笑道:“高华,你是不是以为我一直当着这个大队长,是因为贪恋权力?我告诉你,不是的,我是真的想要把我们桃树湾大队搞好!” “只是我能力有限,没有能够实现我的理想,但我可以拍着胸脯说,我已经倾尽全力了,至少我管理下的桃树湾大队,没有出现过饿死人的事件!” 这倒是实话。 这些年,虽然桃树湾大队越来越穷,收成也越来越差,但这是整个大环境导致的,李全福就是再厉害,也没有办法。 但相比周边其他的大队,桃树湾大队算是比较富裕的大队了。 其他大队早就出现过饿死人的恶性事件,而他们大队从来没有,最严重的情况,也只是每天都吃不饱饭而已。 “你问我为什么不把大队长的位置让给孙友林,我刚才也说了,他这个人的格局不够大,一旦让他当大队长,我们桃树湾大队肯定要出事!” 听了李全福的话,罗高华又问道:“既然他的格局不够大,那他为什么能够一直当着副大队长的位置呢?” 李全福哈哈一笑,“他的格局不大,但他做农活确实是一把好手!” “再说了,他这个人有很强的权力欲,你要是不给他一个位高权重的职位,他肯定会天天给你找麻烦!” 位高权重? 一个副大队长? 罗高华心里呵呵一笑,却没有反驳老丈人的说法,在桃树湾大队这片天,一个副大队长确实算得上是‘位高权重’了。 他对李全福比了个大拇指,“爸,还是您厉害!难怪您能够当这么多年的大队长而屹立不倒,就凭您这眼光和格局,您绝对还能继续当很多年!” “只不过,等分田到户之后,大队长这个职务就不存在了,您……” 李全福道:“没事,大不了不当就是了,我在乎的从来不是职务,而是为人民服务。” 罗高华不禁心神一震。 若是别人说这个话,罗高华绝对会认为他是在调侃,是在装腔作势,但自己的老丈人,却绝对说的是心里话。 李全福这一代人最崇拜的就是毛主席,所作所为也必然会向伟大领袖毛主席学习。 “行了,不跟你多聊了,你赶紧做饭吧。今天事情有点多,我可能要晚一点才能去卫生院看桃花她们,你帮我跟她们说一声。” 李全福说完,就转身走了。 他心里则闪过一抹从未有过的感觉:刚才那一番话,若是放在以前,他绝对不会对罗高华说,但现在,他却自然而然就说了,就仿佛在跟一位老友聊天一样,很随意,很舒适。 为什么会有这样的感觉? 李全福自己也说不清楚,就觉得罗高华真的不一样了。 “爸爸,鸡汤好了吗?” “爸爸,我饿了,我要喝鸡汤!” “汤汤,汤汤……” 李全福走后,罗高华就烧火,把野鸡肉炖上了,没过多久,鸡汤香味就弥漫了出来。 正在庭院中捉弄小蚂蚁的三姐妹,立即冲进了灶屋,嚷嚷着要喝鸡汤。 “别急,野鸡肉比较柴,需要多炖一下才能炖烂,要不然,根本咬不动。” 罗高华笑眯眯地说道。 “爸,什么是柴?是鸡肉变成干柴了吗?” 大丫疑惑地问道。 “哈哈哈……” 罗高华哈哈大笑,“不是变成干柴了,而是指野鸡肉像木渣渣一样,不好吃。” “哦。” 大丫一副听懂了的样子,点了点头,实际上,眼神中依旧透着迷茫。 二丫和三丫根本不在乎这些,她们只在乎火塘上正在咕咕冒热气的鸡汤啥时候能够喝,为了能够第一时间喝上鸡汤,她们干脆搬了把凳子,坐在火塘边等着。 第16章 辛苦费? 看着孩子们可爱的模样,罗高华忍不住再次暗骂自己前世真是瞎了眼,这么好的女儿居然不懂得珍惜! 又过了差不多半个小时,野鸡肉终于炖软乎了,罗高华连忙把切好的山药放了进去。 几分钟后,山药就熟了。 罗高华连忙给三个孩子,一人舀了一碗,嘱咐道:“慢点吃,小心烫哦!” 三个孩子都有经验了,接过碗筷之后,就把碗端去了灶屋的门槛石上放着,一边吹,一边比较谁碗里的鸡肉大块,谁的更香。 桃树湾这边的老房子,几乎都有门槛石,差不多三十厘米高! “你们别坐地上,地上脏,坐凳子上吃。” 罗高华看着眼前这幅极具八十年代风格的画面,不由得笑了。后世,再也看不到这种趴在门槛石上吃饭的画面了。 “不要,把碗放在门槛石上凉得快一些。” 大丫回了一句。 罗高华没有继续催,而是拿出被熏得黑漆漆的铁鼎罐,加入半锅水,然后往里面放了二十个野鸡蛋! 这要是被其他村民看见,绝对会大骂他是败家子! 哪有一下子煮这么多鸡蛋的? 拿去公社卖钱,它不香吗? 然而,罗高华丝毫不在乎,仿佛已经实现了野鸡蛋自由一样。 同时,罗高华往火塘里丢了一些红薯和土豆。 等野鸡蛋煮熟的同时,红薯和土豆也烤好了。 “大丫,二丫,三丫,想不想吃鸡蛋?” 罗高华把野鸡蛋从铁鼎罐中倒出来,然后用冷水泡着,能够给煮熟的鸡蛋快速降温。 “想!” 三个孩子叫得无比响亮。 “给,一人先拿一个。” 罗高华不敢一下子给她们吃太多,主要是怕她们噎住了。 尤其是才两岁大的三丫,连鸡蛋壳都不会剥! 罗高华只好耐心地帮她剥壳,并把鸡蛋掰成一小块一小块喂给她吃,蛋黄也一样。 而大丫和二丫则自己剥壳,然后,一口就把整颗鸡蛋塞进了嘴里。 大丫稍微好点,虽然嘴巴也撑得鼓鼓的,但还能顺利吃完。 二丫就不行了。 噎得表情都狰狞了! 罗高华赶紧拍打她的后背,直到她把鸡蛋吐了出来,才停止拍打。 “慢点吃!这么着急干什么?” 罗高华吓坏了,一边呵斥,一边给她舀了一瓢水过来。 二丫喝了两口,才感觉好多了。 但看到掉在地上的鸡蛋,她嘴巴一瘪,当即哭了起来,“我的鸡蛋,呜呜呜……” 大丫道:“活该,谁叫你吃得那么急?” 罗高华安慰道:“别哭了,这里还有,但这一次再也别吃那么急了。你姐姐比你大两岁,嘴巴也比你大一些,你再也不能学你姐姐了,知道吗?” “嗯,我知道了,爸爸。” 二丫连连点头。 罗高华当即又给了她一枚鸡蛋。 “爸爸,我还能再吃一个吗?”大丫一脸期盼地看着罗高华。 “可以,不过,你也必须慢点吃,再也不能一口就吃了,要不然,我就不给你了。”罗高华道。 “好的,好的,我肯定不一口吃了。” 大丫连连保证。 结果,当她接过第二枚鸡蛋,剥了壳之后,确实没有再一口吃了,而是分两口吃了! “你……” 罗高华无语了。 大丫笑呵呵道:“爸爸,我是不是没有一口吃掉?能再给我一个吗?” 罗高华:“……” 他又拿了一枚鸡蛋递给大丫。 这一次,大丫倒是吃得比较斯文了。 随后,罗高华一边给三丫喂鸡蛋,一边自己也吃着红薯和土豆,至于鸡蛋和鸡汤,他并没有吃,不是不想吃,而是想留给孩子们和老婆。 等孩子们吃饱了之后,罗高华嘱咐道:“大丫,你带着妹妹们在家里玩,我去给妈妈和你们的四妹送吃的。” “如果我和你们爷爷没有回来,你们就去找大奶奶,记住了吗?” “记住了。”大丫脆生生地答应了一声。 罗高华当即提着砂锅,背着背篓,就快步向青山公社走去。 到了公社,罗高华先去了国营饭店。 这个时候,国营饭店的中午饭点正好过了,侯叔和所有师傅正好在休息,看到罗高华走了过来,一个个都不由得抬头看向他。 “侯叔好,各位师傅好。” 罗高华笑着打了个招呼。 “高华,你这是又给你老婆熬了什么汤?” 侯叔笑眯眯地走了过来,看了看罗高华手中的砂锅,以及背上的背篓。 罗高华道:“野鸡汤。” 侯叔揭开盖子,闻了闻,赞道:“嗯,好香,没想到你熬鸡汤的技术也这么好!” “侯叔,您过奖了。” 罗高华一笑,把砂锅放在地上,又把背篓取了下来,从里面提了一只野鸡出来,递给侯叔,“侯叔,这是我今天刚从山里抓回来的,又肥又大,您拿回去尝尝鲜。” 侯叔没有接,而是喊了一声,“小光。” “师父,您喊我?” 小光连忙跑了过来。 “这是高华送给我们的野鸡,你拿去炖了,晚上给大家加个菜。”侯叔吩咐道。 “好嘞,师父。” 小光提着野鸡去了厨房,边走还边炫耀道,“看见没有,这么肥美的野鸡,也就我师父这么大方,直接拿出来给大家加菜!” “感谢侯叔!” 一个个师傅都连连感谢。 “你们不用感谢我,要感谢就感谢罗高华。” 随着侯叔的声音落下,师傅们当即向罗高华表示感谢。 罗高华连连摆手,表示不用谢。 侯叔看了眼背篓里面,看到里面还有一只野鸡,以及大量的蕨菜,顿时心领神会,笑道:“你怎么知道我们正好缺鸡肉,缺蕨菜,真是送来的及时啊!” “你放心,我不会让你白送,辛苦费还是要给一点的。” “这样吧,野鸡这么大,算五元钱辛苦费,这蕨菜有多少?” 罗高华知道侯叔是故意这么说的。 不说卖钱,只说辛苦费,就是为了堵住他人的嘴巴,免得别人说他们是在投机倒把。 实际上是买卖,但我没说,你就拿我没办法! 有时候,掩耳盗铃也是一种智慧! 罗高华很感动,笑道:“蕨菜有四十斤,另外还有三十枚野鸡蛋。” “蕨菜虽然重,但山上都有,我就只能给你算一分钱一斤的辛苦费了,野鸡蛋算一分五厘钱一个的辛苦费,可以吗?”侯叔问道。 “当然可以,太感谢了。” 侯叔给的价要比市场价略高一点,罗高华哪里还有不满意的道理? “阿才,去给罗高华拿点辛苦费过来,一共是五元八角五分的辛苦费。”侯叔又喊了一个年轻师傅。 “好嘞,侯叔。” 阿才连忙去了财务。 没多久就把钱拿了过来,同时,把野鸡、蕨菜和野鸡蛋都拿进了厨房,摆放在相应位置,最后又把空背篓递给罗高华。 “高华,你什么时候有时间?” 等一切搞完之后,侯叔突然小声问道。 第17章 李桃花的疑惑 罗高华心领神会,侯叔这是想要喝酒了! 他当即笑道:“这几天有点忙,我老婆在医院刚生完孩子,估计要七天之后才能出院回家,到时候,我邀请您去我家喝酒。” “这个……会不会不太好?” 侯叔只是想要喝酒,至于在哪儿喝,他并没有太多的要求。 但是,要去罗高华家,他就觉得有点拘谨了。 毕竟,两人的关系不是特别的熟,还没有到相互上门去喝酒的地步! “不会,不会,您能够去我家,绝对是我家的荣幸!” 罗高华连忙道,接着,又神神秘秘地眨了眨眼睛,“到时候,我给您弄点特别的酒尝一尝。” “特别的酒?” 侯叔肚里的酒虫瞬间就被勾了起来。 “到时候您就知道了。” 罗高华卖了个关子,然后,背起背篓,提起砂锅,“侯叔,那我们就说定了,等我老婆出院,我就来邀请你去我家喝酒!” “好,我到时候就厚着脸皮上门了。” 侯叔一笑,“记得,以后在山里找到了什么好东西,尽管送我这来,我都会给你相应的辛苦费。” “好嘞。” 罗高华笑得更开心了,“侯叔,各位师傅,再见。” 随后,他直接去了卫生院。 卫生院不是很大,只有五六间房,四十几张床位,三个医生和三个护士。 住的病人倒是不少,四十几张床基本上都住满了。 各种各样的病人都有。 有摔断腿的,有中毒的,有被人打伤的,还有一些慢性病……像李桃花这种剖宫产的,就只有一个! 不论是什么病人,几乎都是从家里带饭来吃。 条件稍微好一点的人家,才会去国营饭店买饭吃。 卫生院里没有食堂,医生和护士都是去隔壁的公社大院搭伙吃。 罗高华提着砂锅走进卫生院的时候,就看到不少家属提着篮子来送饭,可以看到那些篮子里,不是红薯,就是土豆,又或是南瓜。 偶尔有一两个人,送的是米饭。 不过,那也不是纯粹的白米饭,而是添加了高粱或是玉米的杂粮饭。 李桃花所在的病房里,住着八个病人。 家境都很一般。 每顿饭都只能吃红薯或土豆,有时候还是野菜糊糊。 也就肖大妈家,因为有一个在县城食品厂上班的女婿,家境还过得去,但一天也只能吃两顿,而且,还是玉米面占八成以上的杂粮饭。 就在几个病人都在吃东西的时候,罗高华端着砂锅走了进来。 一个个不由得都抬头看向他。 “哎呀,秀菊,快看,你女婿又给你们送好东西来了!你的福气真好啊!真让人羡慕!” 又是肖大妈第一个叫嚷起来。 李桃花已经醒了,头上带着白毛巾,盖着厚厚的被子,一副典型的这个年代妇女坐月子的装扮,听到肖大妈的叫声,不由得转头看了罗高华一眼,但很快又转过头去,不想看他。 陈秀菊则迎了过来,“高华,你怎么又端个砂锅过来?昨天熬的鱼汤和鸡汤都还没有吃完……” “没吃完就别吃了。” 罗高华来到李桃花的病床边,将砂锅放在桌子上,眼见李桃花还是一副不待见他的样子,他不由得心中一痛。 自己这些年对李桃花的伤害实在是太大了! 想要让她重新接纳自己,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必须慢慢来。 “不吃了,难道扔了?”陈秀菊接了一句。 罗高华道:“扔了就扔了。” 陈秀菊撇嘴道:“你倒是口气大得很,反正吹牛不要钱!不知道的,还以为你家是地主老财呢!” 李桃花也是这么认为的,同时也很反感。 罗高华没有意识到这一点,继续说道:“地主老财肯定不是,但鱼汤和鸡汤,我还是可以每天给你们提供新鲜的!” “你们看,这是我今天熬的鸡汤!” 说话间,罗高华揭开了盖子,顿时之间,一股浓郁的鸡汤香味弥漫出来,很快充斥了整个病房。 其他的病人和家属都不禁吞了吞口水,伸长脖子向这边看来。 肖大妈更是第一时间走了过来,闻着香味,惊叹道:“秀菊啊,你还说你女婿不像话,是败家子,天天就知道喝酒打牌,但这两天,我看你女婿很勤快啊!” “昨天给你们送来了鱼汤和鸡汤,今天又给你们送来鸡汤!” “这是多么好的待遇啊!” “就算是我家大女婿在县城食品厂上班,也不敢天天给我们送鸡汤啊!” 陈秀菊没有理会肖大妈,而是看向罗高华,问道:“今天这鸡又是哪儿来的?” 罗高华笑道:“这是野鸡,我去山里抓的。” “野鸡?你抓的?” 陈秀菊满脸的不相信,“你什么时候懂得抓野鸡了?” “妈,这事我以后再跟您说,您先喝鸡汤吧。”罗高华道,“这两天,您照顾桃花和孩子,格外的辛苦,一定要多吃点。” “对了,我还捡了不少野鸡蛋,您拿着吃。” 听到这些话,最诧异的不是陈秀菊,而是李桃花。 她原本很不想见到罗高华,也不想听他说话,但是,此刻,她却诧异地抬头,看了眼罗高华。 人还是那个人,样貌还是那个样貌,怎么就感觉像是变了一个人了呢? 李桃花眉头不由得皱了起来。 罗高华见她看向自己,当即微微一笑,柔声道:“伤口还疼吗?选择剖宫产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情,当时你难产大出血,如果不进行剖宫产的话,有可能……” “好在,医生的医术还不错,剖宫产顺利完成了,我们的第四个女儿也活了下来,就是让你受罪了,要至少住院七天,才能出院。” “而想要伤口完全长好的话,至少需要两年时间!” “不过,你放心,这两年时间,我一定会好吃好喝地养着你!” 李桃花听了,不是感动,而是更加的疑惑。 眼前这人真的是罗高华吗? 罗高华继续道:“桃花,对不起,以前是我不好,对你和孩子都造成了不小的伤害,从今往后,我再也不会嫌弃你们,再也不会重男轻女……” “我知道,仅靠嘴巴说,显得太苍白,你看我行动!” 李桃花转头向陈秀菊问道:“妈,他真的是罗高华吗?” 陈秀菊怔了一下,随即笑问道:“你是不是也觉得他变化太大?跟之前的罗高华,简直判若两人?” “他不是变化太大,而是,完全就是另一个人!” 李桃花作为枕边人,对罗高华最了解。 罗高华急忙道:“桃花,我还是我,只不过我现在醒悟了,要痛改前非……” “嗯啊,嗯啊……” 就在这时,旁边一直在睡的小婴儿突然哭了。 第18章 同志,不要票行不行? “估计是拉了。” 陈秀菊连忙走了过去,熟练地拆开襁褓,就见小婴儿的尿布果然湿了,她刚准备去拿一条干爽的尿布,就听罗高华说道,“妈,我来拿,您告诉我在什么地方?” 陈秀菊顿了一下,说道:“在外面的绳子上晾着。” 罗高华走到病房外面,就看到院子里栽了不少树,树木之间牵着一条条绳子,绳子上挂满了各种洁白的被单和绷带等物品。 在最角落的位置,挂着三块尿布。 “就这么几块尿布吗?万一遇上下雨天,岂不是不够用?” 罗高华取了一块尿布,回到房间,递给陈秀菊。 陈秀菊哼道:“你还嫌少?就这么几块都是找你大婶她们家借的!” 罗高华不说话了,接过陈秀菊换下来的尿布,连忙拿去洗。 尿布太少,必须赶紧洗干净,晒干,要不然就没有更换的了。 看着罗高华离去的背影,李桃花眼中的疑惑越来越深,“妈,他这几天都这么勤快吗?” 陈秀菊点了点头,“他似乎真的变好了。” “为什么呀?” 李桃花很不解。 一个人变坏很容易,但是想要变好,非常的难,除非遭遇了重大打击。 “我也不是很清楚,等你出院了,你自己问他吧。” 陈秀菊把小婴儿包裹好,给她喂了点鸡汤,以及捣碎的山药。 这个年月的孩子,可没有后世养得那么精致,主要还是因为缺衣少食! 没多久,罗高华洗完尿布,晒好,再次走了进来。 “妈,要是没有其他的事情了,我就先回去了。” 李桃花不愿意理他,刚出生的孩子又一直都在睡,罗高华留在这里,确实有点尴尬。 离开卫生院,罗高华直奔供销社,准备买点米面和调味品回去,等到结账的时候,才发现需要票,才能买得到。 “同志,不要票行不行?” “不行!” “我多给钱……” “多给钱也不行!” 售货员的态度很差,也很轴,直接把东西全都又收了起来,嘴里还骂骂咧咧,“没有票,你来买什么东西,纯粹是浪费我的时间!” 罗高华懒得跟她计较。 主要是,这个时代的售货员,那可是金饭碗,高傲得很! 没看到墙壁上写着,不准打骂顾客吗? 离开供销社,罗高华直接回家了。 到了家里,发现三个孩子都不在家,估计是去村里找玩伴玩去了。 睡觉的话,时间还早,但进山又有点晚了,罗高华便拿出工具在家里修修补补。 虽然现在是农忙时节,但让他出工是不会去出工的,他也不在乎年底结算的那点工分。 马上就要分产到户了,对于队员上不上工的问题,管理上确实宽松了很多,再也不像以前那样,动不动就上纲上线。 如今,只要你不参与最后的分粮分钱,计算工分,其他队员都不会多说什么。 罗高华是上门女婿,这栋房子是属于他老丈人的,从建成到现在差不多也有二十多年的时间了,虽然不至于到处漏水,但需要修补的地方也不少。 该换瓦的地方换瓦,该填补泥巴的地方填补泥巴,该锄草的地方锄草…… 铛,铛,铛! 就在他爬上屋顶,换瓦的时候,就听村口传来了响亮的撞钟声。 “下工了,开饭了!” 同时,一声大喊声响起。 然后,就听到一声又一声同样的喊声,宛如回音一样传到了四面八方。 桃树湾还没有通电,没有高音喇叭,想要把消息快速传递出去,就只能靠这样的土办法,一个一个的接力喊。 没过多久,就看到一个个队员从田地里走了回来。 有挑着箩筐的,有扛着锄头的,有牵着水牛的…… 一个个说着各种话题,时不时传出一阵阵笑声。 看到这样的场景,罗高华忍不住坐在了屋顶上,慢慢欣赏。 凡是上了工的队员,都可以在大队部吃饭,当然,也可以选择回家吃,只是没有人会这么做而已。 有公家的粮食吃,为什么要回家吃自己的粮食,把自家的粮食节约下来,它不香吗? 只是公家的粮食也不多,都是一些野菜和杂粮粥。 罗高华远远看着,都觉得很没有食欲。 难怪现在游手好闲的人越来越多。 实在是,下了力也没东西吃,还不如不下力! 因此,很多人都选择不出工,即便出工,也是出工不出力,导致粮食产量越来越少,生活也就越来越窘迫。 这不是队员们不勤快的问题,而是一些深层次的问题。 好在,上面已经意识到了这些问题,正在改革,要不了多久,桃树湾就能焕发新生! “你爬那么高干什么?” 正在罗高华胡思乱想之际,就听到下方传来了老丈人李全福的声音。 罗高华低头看了一眼,笑道:“我刚刚在更换坏了的瓦片,听到下工的钟声,觉得有趣,便坐着看了一会。” “上工下工的钟声,每天都要敲好几回,有什么趣?”李全福道,“孩子们呢?” 罗高华:“我回来就没有看到她们,应该是去大婶家了吧。” “哦。” 李全福哦了一声,便没有再问。 这个年月,还是生产队制度,凡是外人想要进村,都需要介绍信,另外,村里随时都有民兵巡逻,不存在出现人贩子的情况,因此,每家每户的孩子们都是放养。 一直要到民兵制度慢慢弱化之后,人贩子才会变得猖獗起来。 尤其是九十年代,有些人贩子简直到了丧心病狂的地步! “爸,家里还有各种票据吗?” 罗高华忍了忍,最后还是问出了口。 李全福面色一变,警惕道:“你问这些干什么?” 罗高华道:“家里没有粮食了,我准备去供销社买一点,但没有票,人家不卖给我。” 虽然这两天罗高华变得勤快了,也没有再去找那些不三不四的人喝酒打牌,但李全福依旧不相信他,不可能把票给他。 他说道:“这几天太忙了,等我忙完这一段时间,我去买。” 罗高华一听就明白了,老丈人手上有票,只是不太相信他,怕他拿去转手卖了,所以,不可能给他票。 他也就不再多说什么。 第19章 野猪 “爷爷!爸爸!” “爷爷!爸爸!” “爷爷!爸爸!” 就在这时,三个孩子回来了。 一个个都像是泥猴子一样,全身上下都沾满了泥巴。 李全福呵斥道:“你们这是干什么去了?耕田去了吗?一个个比我身上的泥巴都多!” 二丫和三丫只知道咧着嘴呵呵傻笑。 大丫则抬着头,骄傲道:“我们去抓泥鳅了!” “抓泥鳅?谁带你们去的?” 李全福没有过多的责备。 农村长大的孩子,哪一个不是在泥地里滚大的? “大哥哥。”大丫道。 “哪个大哥哥?”李全福又问。 “就是大奶奶家的那个大哥哥呀!”大丫道。 李全福想了一下,随即苦笑道:“那个不是大哥哥,是你们的叔叔!” “不是叔叔,就是大哥哥。”大丫争辩道。 二丫和三丫也叫道:“就是大哥哥!” 这时,罗高华也换好了瓦片,从屋顶上爬了下来。听到她们的对话,仔细想了想,才想起来她们口中的大哥哥,到底是谁。 那是他大伯李全寿的儿子,李国超! 李全寿有七个孩子,前面六个孩子都已经成家,就这第七个孩子,才刚满十岁! 对于大丫她们来说,他确实不像是叔叔,更像大哥哥。 罗高华笑道:“先别叫,我问你们,你们喊李全寿喊什么?” “大爷爷。”三人异口同声。 “对,你们要喊大爷爷。”罗高华点头,又问,“那李国超喊李全寿喊什么?” “爸爸。”三人再次齐声回答。 “对了。” 罗高华笑道,“你们喊李全寿喊爷爷,李国超喊李全寿喊爸爸,那你们喊李国超喊什么?” “大哥哥!” 二丫和三丫毫不犹豫地答道。 罗高华瞬间笑容一僵,然后,期待地眼神看向大丫。 大丫抓了抓脑袋,歪着头,“我不知道。” 罗高华不由得神情一垮。 李全福笑呵呵道:“你跟她们说得这么复杂,她们怎么可能知道?你直接告诉她们喊什么,不就行了?” 罗高华不死心,再次询问了一遍,最终发现自己高估了三个孩子的逻辑推理能力,只能放弃,“行吧,你们爱怎么叫怎么叫,等你们长大了,也就知道了,我去给你们熬汤了。” 家里没有粮食,就只能天天熬鸡汤喝。 殊不知,这样的生活绝对是所有队员梦寐以求的生活! 李全福就是回来看一眼,然后又去了大队部,他要做的事情还有很多,不可能待在家里。 罗高华先把鸡汤炖上,然后烧水给三个孩子洗漱,换上了干净的衣服。 然后又把脏衣服洗了,晾干。 鸡汤炖好之后,四人便坐在一起,开心地吃喝了起来。 中午送去的鸡汤有点多,罗高华晚上就没有再去卫生院送鸡汤了。 吃饱喝足之后,罗高华就洗漱睡了。 翌日,依旧是天刚麻麻亮,罗高华就醒了。 不是罗高华睡眠差,实在是昨晚上睡得太早了,没办法不早起啊。 起床之后,他先去水井里挑了五趟水,把水缸装得满满当当,然后拿上砍柴刀和锄头,背上背篓,再度进山去了。 李全福早就被惊醒,一直躲在房间的窗户后边,看着罗高华的一举一动。 这几天,他亲眼看着罗高华比以前勤快了许多,但他依然保持着警惕,实在是罗高华前几年的行为太混账了,让他不得不留一个心眼。 “在观察两天,要是他还是如此勤快,我再把秘密告诉他。” 没错,在李全福心里,还有一个秘密一直瞒着罗高华,没有透露过半点风声。 罗高华并不知道这些,他进了山里,直奔驼峰山。 经过这两天卖东西的经历,他发现,山里的野菜是真不值钱,才一分钱一斤。想要挣钱,还是要找肉菜才行! 一只野鸡就是三五元不等,要是能够一次性抓十只,那就是三五十元,几乎比大多数工人的工资都要高了! 更何况,山里又不只有野鸡,还有野兔,也是美味。 更有野猪! 野猪的价格虽然没有野鸡野兔的高,但它重啊! 一头八十斤的黄毛野猪,即便是六角钱一斤,那也是四十八元! 一头野猪就比人家两个月的工资还高! 这简直就是无本万利! 嗷嗷嗷…… 正想着野猪,罗高华就听到前方传来了野猪的惨叫声。 他连忙快步走了过去,就看到自己昨天才挖的陷坑里,有一头大约一百斤左右的野猪被尖利的木头,戳得鲜血淋漓,已经奄奄一息。 毫不迟疑,罗高华拿起砍柴刀,快步走了过去。 扬起砍柴刀,用厚重的刀背,狠狠砸在野猪的脑袋上。 野猪当即倒在地上,再也没了声息。 手边没有趁手的工具,罗高华没有办法在这边给野猪开膛破肚,进行简单处理,只能将它整个先扛出去再说。 野猪的毛非常的坚硬,像一根根荆棘刺一样,戳在身上,非常的疼。 罗高华只能找来两根木头,做了一个简易的担架,然后,又找来一些宽大的树叶,把野猪全部遮盖起来,目的就是为了掩人耳目。 全部搞完之后,他就把野猪牢牢捆在担架上,又把担架放在背篓上方,就这样背着出了山。 到了山外,他直接抄近道去了青山公社,并没有经过桃树湾。 一路上也没有遇到几个人。 “高华,看你满头大汗的样子,这是弄到大货了?” 国营饭店后门,侯叔正在喝茶,看到罗高华快步走来,连忙站了起来。 “侯叔,确实是大货,是一头刚换毛的野猪!” 罗高华把背篓放在侯叔的面前,揭开了宽大的叶子,露出了里面野猪头。 “还真是野猪!” 侯叔一喜,“我们饭店正好缺点肉,你送来的真及时!” “小光,阿才,赶紧过来帮忙!” 侯叔虽然只喊了两个人,但其他的师父也都纷纷过来帮忙。 先把野猪清洗了一遍,然后抬起来,用大秤,称了一下,重九十六斤八两。 侯叔道:“给你算九十七斤,然后按照六角钱一斤的价格,给你辛苦费,可以吗?” 很明显,侯叔是在照顾他,罗高华还能说什么,当然是连连点头,表示感谢。 第20章 大采购 “侯叔,不要全部给我辛苦费,给我点票证之类的,可以吗?” 眼见侯叔准备让小光师傅去拿钱的时候,罗高华连忙说出了自己的小请求。 “可以,你要什么票?”侯叔爽快答应。 “粮票,面票,糖票,油票……” 罗高华说了一大堆票。 “等一等,等一等……” 侯叔连忙伸手阻止罗高华继续说下去,“你家里是什么票都没有了吗?” 罗高华尴尬一笑,“不怕侯叔和各位师傅见笑,我家里真的穷得快揭不开锅了!” “不对吧。” 侯叔疑惑地看着他,“你的厨艺不错,还能抓鱼,抓野鸡,现在连野猪都能抓住,怎么会穷呢?” 罗高华更尴尬了,叹道:“哎,那是一段不堪回首的往事,总之,这一切都是我造成的,我现在就想尽快弥补回来。” 侯叔想起了第一次见罗高华的场景,当即点头道:“你也不用太内疚,浪子回头金不换!只要你现在回头了,再加上你现在的技术,你家未来肯定不会差。” “谢谢侯叔的认可,我一定会努力的。”罗高华笑道。 “走,高华,我带你去找财务,你自己跟她说,需要哪些票证。” 因为涉及各种各样的票证,侯叔也计不过来,干脆把高华带去了财务办公室。 财务室有三个人,都是女同志。 “小桃,这个是罗高华,刚刚给我们饭店送了一头野猪过来,你给他算一下辛苦费。” 侯叔对着一个留着齐耳短发的女同志说道,“等下班了,记得来后厨拿点肉回去打打牙祭。” 接着,又对其他两个女同志道,“你们都来!” “谢谢侯叔!” 三人当即欢呼起来。 小桃看向罗高华的目光也变得热情起来,“罗同志,野猪多少斤……” 不等她问完,侯叔就抢着回答道:“野猪九十七斤,是肉质最好吃的黄毛野猪,给他算六角钱一斤的辛苦费,不过,他需要一部分的票证,你给他核算一下。” “好嘞。” 小桃再次看向罗高华,“罗同志,你需要什么票证?” 罗高华当即又说了一遍自己需要的票证,并告知了需要的数量。 小桃从上了锁的书桌里拿出一沓票证,按照罗高华的要求,拿出了一部分,然后又拿出算盘,噼里啪啦地敲打了一会,最后说道:“罗同志,按照你的要求,我把一部分辛苦费换成了票证,最后还需要给你三十元。” “这是票证,这是辛苦费,你拿好。” 随后,小桃递过来一堆票证和三张大团结。 “谢谢,辛苦你了。” 罗高华将票证和钱直接装进了兜里。 又跟侯叔闲聊了两句,罗高华就离开国营饭店,直奔供销社。 有钱,又有票之后,罗高华便大肆采购了起来,直到把背篓装得满满当当,他才心满意足地走出了供销社。 然后来到了卫生院。 “高华,又来看你老婆孩子了。” 刚到病房门口,肖大妈就看到了他,接着,又看到了他背上的大背篓,当即惊呼道:“我的天,你这是买了多少东西啊!” 其他人也都纷纷看来,看到他装得满满的背篓,都不禁露出了震惊的神色。 这些天,托了罗高华的福,他们也都尝到了几口鱼汤和鸡汤的味道。 对他的态度自然也都变热情了不少。 陈秀菊正在逗孩子,李桃花则在打针,正眼神迷离的时候,听到众人的惊呼,不由得都往病房外看来。 就见罗高华背着大大的背篓,一手拿着砍柴刀,一手拿着锄头,走了进来。 这一幕,对李桃花的冲击很大。 当年,她第一次看到罗高华,罗高华就是这样一副劳动形象。 也正是这个形象,触动了她的心弦,让她觉得罗高华一定是一个勤快踏实的人,再加上,罗高华是唯一一个长得周正又愿意当上门女婿的人,她便同意了跟他的婚事。 只是命运给她开了个大大的玩笑。 她认为的如意郎君,竟是一个极度重男轻女的人!不但把家败坏完了,还打孩子打她,就连父母也受到牵连,跟着遭了罪。 但此刻,再次看到罗高华的这个形象,她悲哀地发现,自己竟然还是有心动的感觉。 “妈,桃花,我今天没有熬汤,不过,买了袋麦乳精,你们可以冲来喝。” 罗高华放下背篓,从里面拿出一袋麦乳精。 接着,他又拿出一块棉布,“妈,这是我刚买的布,麻烦您给改成四丫的尿布。” “这么好的布,怎么能用来当尿布呢?这也太浪费了!” 陈秀菊摸着柔软的布料,有些心疼钱。 罗高华笑道:“妈,给四丫做尿布,一点都不浪费!对了,我还给她买了一个拨浪鼓。” 说话间,罗高华又从背篓里拿出一个拨浪鼓,举在四丫面前,摇了起来。 咚咚咚的鼓声,立即吸引了四丫的注意力,不自觉地扯着嘴角笑了一下。 “哈哈哈,妈,桃花,快看,四丫笑了!” 罗高华激动得像个孩子。 陈秀菊笑道:“有这么好玩的东西,她肯定开心了。” 肖大妈道:“高华对老婆孩子是真上心,这又买麦乳精,又买尿布,又买拨浪鼓,得花多少钱啊!” 罗高华沉浸在逗弄孩子的快乐之中,无法自拔。 李桃花一直都在观察罗高华的一举一动,她发现罗高华不是装出来的,所做的一切都是发自真心的。 这就让她更疑惑了,到底是什么缘故让罗高华一夜之间就有了如此巨大的改变? 他不讨厌女儿了? 假如罗高华一直能够这样,那该多好? “妈,桃花,家里还有三个孩子等着吃饭,我就先回去了,明天再给你们送吃的过来。” 逗弄了差不多半个小时,眼见四丫开始打哈欠了,罗高华才恋恋不舍地背着背篓回去了。 “秀菊,你家这个女婿真好!” 等罗高华走后,肖大妈当即夸了起来,“你看他多会心疼人啊。” “是啊,这么有心的女婿真少见!” “将来你们肯定有吃不完的福!” “我都看见了,那背篓里有米有面有油,还有糖!你们家的生活是真不错啊!” 其他几个大妈也都纷纷附和。 虽然之前她们跟陈秀菊和肖大妈发生了一点争执,但几天相处下来,只要不聊到儿子女儿的话题,她们还是能够聊到一堆的。 第21章 简直像是变了一个人 听着众人的夸赞声,李桃花和陈秀菊都只是笑笑,不说话。 这些年,罗高华对她们的伤害太大,没办法让她们这么快就再次接纳他,不过,能够听到这么多人的夸赞他,她们心里还是挺高兴的。 “妈,你说高华是不是真的变好了?” 当其他人都退走,就只有两母女坐在床边时,李桃花忍不住低声问道。 陈秀菊叹道:“我也不知道。几年前,你们刚结婚的时候,我们都认为他是一个勤快人,忠厚老实,可自从你生了大丫之后,他就慢慢变了,脾气变差了,人也变懒了。” “等你生了二丫,他更加变本加厉,脾气越来越坏,还染上了打牌的恶习!” “等你生了三丫,他就彻底变成了一个二流子,整天打牌喝酒,彻夜不归,无所事事,把家里值钱的东西都拿出去卖了……要不是你爸偷偷藏了一些,估计我们现在早就喝西北风了!” “眼下,你生了四丫,照说他会变得更加糟糕才对,可他偏偏像是换了一个人,不但不乱发脾气,不打牌喝酒,还变勤快了,又是抓鱼熬鱼汤,又是买鸡熬鸡汤……我都怀疑这是不是一场梦!” 李桃花赞同道:“妈,我也有这种感觉,也感觉像是一个梦。” 陈秀菊拍了拍李桃花的手背,“算了,别想这么多了。他能够变好,那当然是好事;他就算不能变好,我们也不怕。” “我跟你爸早就商量过了,要是他继续烂下去,我们就跟他离婚!” “大不了,我们老两口帮你养孩子!” 李桃花一惊,“离婚?!” 虽然这些年过得很痛苦,跟罗高华吵吵闹闹,甚至大打出手,但她从来没有想过离婚。 除了离婚对于一个女人来说有损名声之外,最主要的,还是考虑到孩子们不能没有爸爸。即便这个爸爸有还不如没有,但对于孩子们来说,有个爸爸在,影响巨大。 “如果是一般人家的女儿,离了婚,就像是天塌了一样,还会遭到各种各样的流言蜚语,但我们家不怕!” 陈秀菊道,“这么多年,因为我们就只有你一个女儿,早就听惯了各种风言风语,根本就不在乎了。” “按照你爸的说法就是,虱子多了不怕咬!” 李桃花听了,心里很感动,反握住了老妈的手,笑道:“妈,你们这是破罐子破摔!” 陈秀菊叹道:“我们也不希望走到那一步……” “不会的。” 李桃花摇头道,“他现在不是变好了吗?” 陈秀菊:“也不知道他是不是良心发现了,突然就变好了,但我总觉得,他是装的。” “不管他是真的,还是装的,我们都当他是真的好了,反正,不管真假,我们暂时也没有办法去辨别,你说呢?” 李桃花倒是说出了一番很有智慧的话。 “也对。”陈秀菊点点头。 李桃花又问:“也不知道大丫,二丫和三丫在家里怎么样了。” 陈秀菊也想念三个孙女了,不由得抱怨起李全福来,“你爸也是,明明自己就能开拖拉机,也不说把三个孙女带来看一看。” 李桃花:“妈,你这就有点冤枉我爸了,现在是农忙时节,我爸又是大队长,队里的事情那么多,他哪有时间带三个孩子过来?” 陈秀菊叹了一声,不再说话。 李桃花也没再说话。 打完针,李桃花喝了口水,便犯困睡了,陈秀菊则抱着四丫,提着砂锅去医院的公共厨房热鸡汤和馒头去了。 至于麦乳精,她完全不舍得开封。 中午,陈秀菊给李桃花喂了鸡汤和馒头,给孩子喂了鸡汤,她自己则吃了点野菜团。 吃完饭,李桃花继续打针,陈秀菊则照顾孩子。 傍晚,外面突然响起了拖拉机的声音。 李桃花和陈秀菊都隐隐有些期待,没想到,真的是李全福来了,不但他来了,大丫,二丫和三丫都来了,另外还有大伯李全寿,大婶袁土凤也来了。 “妈妈!” “妈妈!” “妈妈!” 三个孩子一看到李桃花,立即扑了过来。 陈秀菊急忙拦住她们,“你们妈妈才做完手术,不能乱动。” “啊?奶奶,什么是手术?” 大丫疑惑地问道。 “就是被刀子划了一个很深的口子。”陈秀菊解释道。 二丫怪叫道:“那是不是流了很多的血?疼不疼?” 李桃花看到她们,立即感觉伤口都没有那么疼了,笑道:“不疼。”然后笑着喊了声大伯和大婶。 两人笑着应了一声,然后低头看向了陈秀菊怀里的四丫。 大丫,二丫和三丫则凑到李桃花的床边,献宝一样,从怀里拿出一个个铝盒。 大丫:“妈妈,这是爸爸给你熬的白米粥,他说,你要多喝点粥,才好得快。” 二丫:“妈妈,这是鱼汤,有营养。” 三丫:“妈妈,蛋蛋。” 李桃花惊讶道:“这些都是你们爸爸让你们送来的?” 大丫:“对呀!爸爸现在可好了,天天给我们吃鸡肉和鸡蛋!” 二丫:“还有鱼!” 三丫:“鱼鱼!” 李桃花满脸的不解之色。 三个孩子不懂她这个表情的意思,李全福倒是秒懂,“他这两天对孩子确实要有耐心多了,再也没有打骂过,天天都变着花样地给她们弄好吃的。” “今天还专门给她们买了糖,买了根漂亮的头绳,又去河里抓了鱼……” “对了,他今天还买了米面油等一大堆东西,昨天还把家里收拾了一下,该翻修的翻修了,该更换的也更换了……简直像是变了一个人。” 袁土凤也说道:“罗高华确实是变了,尤其对孩子的态度,明显跟以前不一样了。不但不打骂她们了,还特别有耐心,一有空就会陪着她们玩。” “现在,三个丫头都特别喜欢跟他玩,尤其是三丫,恨不得挂在他身上!” 闻言,李桃花瞪大了双眼,她实在想象不到罗高华有一天会陪着三个女儿玩耍! 那种画面只有在她的梦里才会有,现实中从未出现过。 她忍不住对三个孩子问道:“你们爸爸真的会陪你们玩?” 大丫:“对呀,爸爸给我们买了鸡毛毽子!” 二丫:“我最喜欢玩鸡毛毽子了,太好玩了!” 三丫:“好玩!” 李桃花:“……” 第22章 痛苦的甜蜜 李全福等人在这边玩了一会,就又坐着拖拉机回去了。 李桃花的心情却久久不能平静。 实在是罗高华的改变,太让她震惊了。 “花儿,你也别多想了,安心养病,罗高华能够变好,那是好事。”陈秀菊劝道,“要是他能够一直这样,那就好好跟他过日子,要是他又变成以前那样,就跟他离婚!” 李桃花没有说话,双眼怔怔地望着病房的屋顶,也不知道在想什么。 而此刻,罗高华也正躺在硬邦邦的稻草床上,望着自家的屋顶,想着心事。 这个年月,没有什么娱乐活动,家里又没有通电,一到晚上,吃了晚饭之后,除非有事要去串门,一般都早早就上床睡了。 重生回来三天,他总算是让这个贫穷的家,有了一点点起色。 不过,这还不够。 家里人口多,就今天买回来的这点东西,即便节约点,也不够一个月的消耗。 更何况,家里有四个孩子要养,自己必须要继续努力才行。 不过,也不用太着急。 虽然他这几天赶山都很顺利,每次都能满载而归,但他心里也很清楚,山里存在太多的危险,稍不注意就有可能命丧山里。 尤其是太过心急、太过贪心的人,迟早都会出事! 因此,他必须时刻告诫自己,不能急,也不能贪,要谨记:得之我幸,不得我命! 要时刻保持对大山的敬畏! 突突突…… 正胡思乱想之际,外面传来了拖拉机的响声,他连忙翻身起来,走出大门。 “爸爸!” “爸爸!” “爸爸!” 大丫,二丫和三丫如今对他都变得格外依恋了,一看到他,就立即欢快地喊了起来。 小孩子还是特别容易哄,给点好吃的,再给点玩具,她们立刻就忘了过去所有的不美好。 “别跳!爸爸抱你们下来!” 眼见大丫准备直接从拖拉机的挎斗上跳下来,罗高华急忙三步并作两步,冲了过去,将她们一个个抱了下来。 “大伯,大婶,屋里坐会?” 随后,罗高华对李全寿和袁土凤打招呼。 “不了,天黑了,我们就先回去了。” 两口子婉拒了,又跟李全福说了一声,就摸黑回家去了。 一边走还在一边嘀咕,“你看,只要高华变好了,孩子们都比以前快乐了,所以说,一个家还是不能缺了男人……”之类的话。 “爸,桃花和孩子怎么样?” 罗高华没话找话,问了一句。 李全福也察觉到了孩子们的变化,虽然他们也没有亏待过孩子,孩子们脸上也有笑容,但还是比不上她们亲爸给她们的那种天然的安全感和快乐。 “好着呢。” 淡淡地回了一句,李全福也没话找话问,“你怎么还没睡?” 罗高华笑道:“本来已经睡了,听到拖拉机的响声,我又醒了。” 李全福点点头,一边往家里走,一边又问道:“李建仁家和孙国峰家没有来家里闹吧?” “没有。” 罗高华也有些纳闷。 照说,自己掰断了李建仁和孙国峰的手臂,虽然都只是脱臼,只要简单的复位就行了,但这毕竟也算是一种比较大的伤害了。 他们除了昨天在大队部闹了一阵,就没了下文,实在有些费解。 难道憋着什么阴招? 要说他们会大度地就这样息事宁人了,罗高华是不会相信的。 “你以后出门要小心点,这两家都不是什么好鸟。”李全福提醒了一句,“当然,也不需要太担心,他们也不敢做出太过分的事情,最多也就是对你敲敲闷棍之类的。” “嗯,我会小心的。” 罗高华咧嘴一笑。 虽然李全福的语气依旧很冷淡,但他能够感受到老丈人又开始关心自己了。 这是一个好的转变! 说明自己这几天的改变,让老丈人又开始接纳自己了。 更重要的是:上一世,老丈人被自己打进医院,从此卧病在床的悲剧被改写了! 老丈人是大队长,又是唯一的拖拉机手,等以后分产到户,国家彻底放开百姓经商的政策之后,加上自己的赶山能力,这个家想要变好,那就简单多了! 有老丈人的帮忙,罗高华的养家压力也能小得多。 一家人简单聊了几句,又陪着孩子们玩了一会,罗高华便给她们洗漱,喊她们去睡了。 大丫:“爸爸,我要跟你睡。” 二丫:“我也要。” 三丫:“我我。” 平时,她们都是跟着李全福睡,没想到,今晚竟然主动要求要跟罗高华睡。 罗高华激动得差点老泪纵横,忙道:“好好好……” 孩子们爬上床之后,在床上又蹦又跳的,显然也很兴奋。 罗高华好不容易才把她们安抚下来,一个个哄睡了之后,才暗叹一声,“带孩子,还真是一种痛苦的甜蜜啊!” 第二天,罗高华再次早醒了。 他看了看窗外的天色,还黑沉沉的,估计才四五点钟的样子。 听着三个女儿平稳的呼吸声,看着她们睡得香甜,罗高华本来还想睡个回笼觉,可眯上眼睛,半天也睡不着了。 没办法,他只能轻手轻脚地起床,然后去灶屋里,给孩子们熬粥。 缺衣少食的年代,家家户户都只是吃两顿,但罗高华觉得自家孩子太瘦了,必须给她们加餐! 听到灶屋里的响动,李全福也醒了。 眼见罗高华在熬粥,不禁问道:“你饿了?” 罗高华:“没有,给孩子们熬的。” 李全福:“你现在对孩子们倒是挺上心啊,不过,你这么宠着她们可不行。你现在可是拥有四个孩子了,要是天天都这么宠着她们,粮食根本就不够吃!日子还长着呢,现在吃完了,以后怎么办?” 罗高华:“不够,就再去买呗。” 李全福:“你说得倒是轻松!你有钱吗?你别告诉我,你准备天天去打猎挣钱,那也不是长久之计!先不说打猎有多危险,就是山里的猎物也没那么多给你打吧?” “我们队,还有其他队,都有不少猎户,有些还是非常厉害的老猎手了,你看他们有几个过得好的?” “所以说,对于我们农民来说,种地才是我们的本分!只要勤快点,节俭点,就不会挨饿!” 罗高华咧嘴一笑,“爸,您说得对,不过,我还是喜欢赶山,惊险刺激又自由自在,等哪天我厌倦了,会考虑种地的。” “你……” 李全福一叹,“行吧,你自己注意安全,别忘了你已经是四个孩子的爸!” 说完,李全福就又回房去了。 第23章 李全寿 粥熬好了之后,罗高华拿出扫帚,把里里外外都打扫了一遍,收拾得干干净净,然后又挑着水桶去井里挑水。 等把水缸挑满,天色也亮了。 李全福再次醒来,准备去上工了。 罗高华连忙道:“爸,喝碗粥再去。” 李全福摆了摆手,“不用,留着给孩子们吃吧。另外,你要是进山的话,千万别去碰那些大型野兽,抓点野鸡野兔就行了。” “我知道了。” 罗高华没有反驳,而是笑着点了点头。 等李全福走后,罗高华才去房里,把三个孩子叫醒,帮她们穿衣,洗漱,带她们去灶屋喝粥。 “大丫,喝完粥,你就带着妹妹们去大奶奶家,找你们小叔李国超玩,好不好?” 罗高华一边给三丫喂粥,一边对大丫嘱咐道。 大丫点点头,一本正经道:“爸爸,你放心吧,我会照顾好妹妹们的。” 罗高华顿了一下。 大丫也才六岁而已,没想到竟会如此懂事。 他不由得愧疚地摸了摸大丫的头,本该被宠上天的年纪,却要承担这么多,确实是他这个父亲的失职。 二丫问道:“爸爸,你是不是又要去山里抓野鸡?” 罗高华一阵诧异,“你怎么知道我是去山里抓的野鸡?” 二丫道:“大哥哥说的,他说野鸡只有山上才有。” 罗高华纠正道:“不是大哥哥,是小叔!” 二丫:“就是大哥哥。” 罗高华:“……” 二丫继续道:“爸爸,你能给我带回来漂亮毛吗?” “漂亮毛?” 罗高华眉头一皱。 大丫帮着解释,“小叔说,野鸡身上有漂亮的羽毛。” 罗高华明白了。 女孩子都爱美,听李国超说野鸡的羽毛漂亮,便想要了。 “好的,我肯定给你们弄最漂亮的野鸡羽毛回来!” 罗高华答应了。 喝完粥,罗高华就把她们送去了大伯家,顺便给大伯家送去了两条昨天在蛤蟆河里捞的鱼。 虽然现在的人不太爱吃鱼,但这毕竟是肉啊,算得上是一份非常贵重的礼物了。 “哎呀,你这孩子,你家里这么困难,自己留着吃就是了,给我们送来干什么?” 大婶连连推辞。 罗高华道:“大婶,这段时间太麻烦你们了,两条鱼而已,不值得这么推来推去,您收下吧。等我进山有了收获之后,我给你们送更好的东西。” 大婶听了这话,也就不再推辞,笑道:“你这孩子要是一直都这么好,那该多好啊?你说你这几年做了多少荒唐事……” “行了,人家给你送了鱼还堵不住你的嘴!” 坐在一旁,正在做篾匠活的李全寿,忍不住吼了一嗓子,然后对罗高华道,“高华,你去忙你的吧,孩子放在我家,不会有事的。” “谢谢大伯,大婶,那我就先走了。” 罗高华又跟三个孩子嘱咐了几句,就回家去了。 “死老头子,你为什么不让我说?他这几年做的事不荒唐吗?不该说吗?” 等罗高华走后,袁土凤打发自己的小儿子带着三个侄孙女去外面玩,然后,横眉冷对地杵在李全寿面前。 李全寿抬头看了她一眼,对于她那气呼呼的样子,根本不在乎,“你说了,又有什么用?” “这些年,我们说他还少吗?别说说他了,就是打他,也有不少回了吧?” “管用吗?” “如今,他自己醒悟过来了,我们也就别再旧事重提了,万一又刺激了他,让他又犯浑了,怎么办?” 袁土凤竟无言以对。 “另外,他刚刚是不是说了,要进山去打猎?”李全寿问道。 “好像……说了吧。” 袁土凤也不确定。 李全寿道:“如果他真的有心要进山打猎的话,估计老三会来找我借枪,你赶紧去把猎枪拿出来好好擦拭一下,顺便上点油。” 袁土凤不太相信他说的话,“老三恨不得杀了高华,怎么可能还帮他借枪?” 李全寿:“叫你去,你就去,啰嗦什么?” 袁土凤狠狠瞪了李全寿一眼,正准备反击两句,就听外面传来了李全福的声音,“大哥,大嫂,在家吗?” 袁土凤不禁诧异地看了李全寿一眼,李全寿对她示意了一下,她当即快步进屋拿枪去了。 不久,李全福就走进了庭院。 李全寿抬头看他一眼,“老三,你不去上工,来我这干什么?” 李全福拿出烟斗,坐在李全寿旁边,“大哥,我这……哎,实话跟你说吧。高华那个狗东西,现在不是突然又变好了,却爱上了打猎,我劝了他好几次,他也不听,我就想……” 看到李全福的烟斗,李全寿的烟瘾也犯了。 他当即停下手里的活计,也拿起了放在旁边的烟斗,一边装烟丝,一边接着李全福的话头说道:“所以,你就想帮他借把猎枪,增加他的安全性,对吗?” “吸……对。” 李全福抽了口烟。 李全寿也猛地抽了一口,“老三,你有没有想过?这些年罗高华会变成那样,会不会是你对他太好了导致的?” “啊?” 李全福没听明白。 李全寿:“这么多年,你就只生了一个女儿,受尽了各种风言风语,你虽然嘴上不说,但你心里却无比渴望有一个儿子。” “因此,当罗高华同意当你的上门女婿那一天开始,你就把他当成了亲儿子!” “不管他有什么样的要求,你都会想尽办法去满足,甚至是无理要求,你都会满足!” “你这就是溺爱!!” 眼见李全福想要反驳,李全寿摆手道,“你别急着反驳我,先好好想一想,这些年,你为什么会那么痛恨罗高华?仅仅是因为他喝酒打牌吗?不,是因为他辜负了你对他的期望!” “如今,他才变好几天,你又开始处处为他着想,你就不怕他再次让你失望?” 李全福默默抽着烟。 他很想反驳大哥的话,但他心里很清楚,大哥说的都是对的。 大哥年轻的时候,就是周围最出色的猎人,但二十年前的一次意外,差点让他丧命!最后经过一番抢救,命总算是保住了,但也让他失去了一条腿。 从此之后,他就再也没有进山打过猎,曾经的猎枪也被他永远藏了起来。 不过,大哥一直都是家里五兄弟中,最有智慧的一个。 “大哥,那你说,我该怎么做?” 一袋烟默默抽完,李全福才抬头看向李全寿。 第24章 老鸦岭 “老三,你不要问我,而是要问你的心。” 李全寿说的话,充满哲理,“你心里想怎么做,你就去做,就算做错了也别后悔就行了。” 李全福再度沉默了一阵子,然后缓缓抬起头来,“大哥,我还是想要借枪。” 李全寿一叹,“我就知道你会这么选,所以,我早就让你嫂子去把枪拿了出来。” “大哥,还是你懂我。”李全福咧嘴一笑。 李全寿沉声道:“虽然我答应把枪借给你,但有些话,你必须跟高华说清楚,进山打猎是很危险的事情,而最危险的,反而是山里的人!” 李全福也神情变得严肃,“大哥,要不然我让高华来找你,你亲自跟他说?” “不用。” 李全寿摆手,“我不想再提打猎的事情。” 李全福瞬间明白大哥的意思,当即点点头,“行,我来跟他说。” 这时,袁土凤拿着猎枪走了出来,竟然是双管猎枪。 还有二十发子弹! 李全寿接过猎枪,恋恋不舍地抚摸了一阵,随即一甩手,丢给了李全福,“告诉高华,这把枪以后就是他的了,让他好好珍惜。” 李全福能够理解李全寿对于猎枪的感情,就像他对拖拉机的感情一样,都是把后者当成了自己最好的伙计。 “你去吧。” 李全寿挥挥手,李全福拿着枪和子弹走了。 看着李全福离去的背影,袁土凤忍不住感叹,“老三整天冷着个脸,没想到对高华这么上心……” 李全寿叹道:“什么上心不上心,这都是心魔!” 随后,又开始做起了篾匠活。 而这个时候,罗高华已经再次来到了驼峰山。 “汪汪汪……” 陡然,他听到了山里传来的一阵狗叫声,他当即把背篓和锄头都藏进了一丛茂密的灌木之中,只握着一把砍柴刀,往前快步走去。 前世,他就养过好几条猎狗。 能够轻易从狗叫声中判断出各种信息。 前面那条狗的狗叫声非常的急切,还带着一种恐惧的情绪在里面,显然是遇到了危险。 罗高华暂时不知道那条狗是没有主人的野狗,还是有主人的猎狗,既然碰上了,他肯定是要过去看一眼。 就因为他喜欢狗! “汪汪汪……” “呜呜呜……” 随着距离接近,狗的叫声越发急切,同时,罗高华还听到了狼的叫声。 他急忙停了下来。 想要救狗是一回事,但能不能救又是一回事,首先,必须保证自己的安全! 他就一个人,而且就只有一把砍柴刀,如果前方就只有一头狼,他倒是没什么害怕的,怕就怕前方是一群狼! 砰! 就在这时,前方传来了一声枪响。 接着,尖利的狼嚎,急切的狗叫,人的吼声,接连传了过来。 罗高华当即转身远去。 在驼峰山这样的老深山里,猎人有时候比狼群还可怕! 既然这边出现了猎人,罗高华当即放弃了在这边抓捕野鸡的想法,不是他怂了,而是,君子不立于危墙之下,要懂得保护好自己。 何况,这边又不是只有驼峰山这一座老深山。 往东再走十里地,就有另一座又高又大的老深山,叫‘老鸦岭’。 罗高华只是略微思考了一下,就找到自己的背篓和锄头,快步向老鸦岭走去。 十里地,对他来说,不过是半个小时的路程而已。 老鸦岭,比驼峰山更大,植被更加的茂盛,郁郁葱葱,莽莽苍苍。 走进去就像是进入了原始森林。 到处都是参天大树,粗大的藤条挂在树上,就像一条条大蟒蛇,让人望而生畏。 一声声怪异的鸟鸣兽吼传来,更加增长了此山的阴森恐怖。 罗高华来到这座山的山外,也不敢轻易走进去。 里面最可怕的不是凶猛的野兽,而是各种毒虫和瘴气,一不小心中了招,那就只有死路一条! 好在他前世也曾多次来过这座山。 知道在这座山的西北角,有一片比较干爽的小林地,前世,他就曾在那里看到过野鸡出没,就是不知道这个年代有没有。 他决定先过去看一眼。 不多久,他就来到了这片小林地。 不过,眼下这里并不是小林地,而是一片低矮的灌木。 估计是曾经遭遇过山火,灌木周围可以看到黑黑的焚烧过的痕迹。 “难怪后世会成为一片干爽的小林地,原来是遭遇过山火。” 罗高华终于明白这里跟其他地方不一样的原因了。 至于遭了山火,为什么没有把整座山烧完,那是因为这里的山火是雷火引起的,当火势刚刚起来,燃烧的面积还不大的时候,雷雨就倾盆而下,又把山火浇灭了。 罗高华没有第一时间进入低矮的灌木区,而是蹲在旁边,悄悄观察情况。 地点虽然没变,但时间提前了数十年,环境也变了,罗高华不确定这个地方有没有危险,也不确定这里还有没有野鸡,只能先耐心地观察一段时间。 当然,他不是干等着,而是,一会发出鸡叫声,一会发出鸟叫声,一会又模拟野猪的叫声…… 十分钟后,他惊喜地发现这里不但有野鸡,还有野兔! 更重要的是,这里没有太多的危险! 他当即用砍柴刀,在周围劈砍了一些藤条和树枝,快速制作各种简易的陷阱和套子。 他的目的从来就不是捕捉大型的野兽,只想抓几只野鸡或野兔就行,因为就算是抓到了大型野兽,凭他一个人也很难弄回去。 除非是像昨天那样,抓到的是一头百斤以内的野猪。 做好了陷阱和套子,罗高华就弓着身子,悄无声息地来到了灌木区的另一边,接着,便开始大喊大叫,用砍柴刀用力劈砍灌木,发出各种声响。 灌木区中的野鸡和野兔受到惊吓,立即四处逃窜。 罗高华早就准备了一根木条,左打一打,右打一打,尽量把野鸡和野兔往一个方向赶。 不久,就有野鸡和野兔被陷阱和套子困住了,发出凄厉的叫声。 罗高华急忙快步走过去,就发现不少陷阱和套子都被挣脱了,就只有两只野鸡和一只兔子被牢牢套住了腿,没有办法挣脱。 “到底还是太匆忙,布置的陷阱和套子不够牢固。不过,有两只野鸡和一只兔子,也算是大丰收了。” 罗高华自言自语。 快速将野鸡和兔子捆绑起来,丢进背篓里,他就准备回去了。 第25章 大蜂巢 罗高华很清楚,自己能够每次都有收获,而且还显得很简单,是因为他前世有过长达二十年的赶山经历,对周围的山形地貌都非常的熟悉。 如果真的是一个新手的话,贸然进山打猎,不但不可能有这么快的收获,甚至还会遇到各种危险。 另一个更重要的原因,是他足够谨慎。 凡是可能遇到危险的事情,他都会立即退走,比如之前遭遇狼群和猎人,他就果断地离开了。 不会有半点好奇,或是去分一杯羹的想法。 再者,他并不贪心。 他心里很清楚,赶山打猎是一个长期的过程,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 按照前世的历史发展,他们这片山区一直要到2005年之后,才会全面禁止打猎,而如今才1981年,也就是说,还有长达二十四年的打猎时间,他根本不需要着急。 另外,就算全面禁止打猎了,他也可以采摘其他的东西挣钱。 比如药材、蘑菇、山果、蜂蜜等。 总之,山里有着无数的宝贝,就看你有没有能力得到,并赚到钱! 背着两只野鸡和一只兔子,罗高华快步走出老鸦岭,来到一片河沟时,他突然脚步一顿。 嗡嗡嗡…… 他猛地听到了头顶传来的蜂鸣声,抬头仔细看了看,不由得心中一喜。 这周围必定有蜂巢! 而且,看那飞来飞去的蜜蜂数量,估计这个蜂巢还不小! 如今正是人间芳菲四月天,正是蜂蛹最肥美的时候,如果能够摘回去,用油炸得金黄,绝对是人间美味! 当然,想要去摘蜂巢,那也是一件非常危险的事情,一旦惊扰了蜂群,就有可能被蛰得满头都是包,严重的,甚至会因此丢了性命! 好在,他懂得一些对付蜂群的办法。 比如用烟熏,又比如直接用细密的黑布,做成网子,直接将它们全部一网打尽。 还比如用药汁,涂抹全身,让蜂群不敢靠近。 当然,用烟熏容易引起山火,再者,用烟熏的办法,万一蜂巢里面有蜂蜜的话,那就被熏黑了,得不偿失。 而黑布,他此刻手中又没有。 就只能用药汁的办法。 他在周围仔细找了找,果然找到了自己想要的草药。 他前世就深知一个道理:天地万物都是相生相克的。 比如,在毒蛇经常出没的地方,必然有治疗蛇毒的草药,又比如矿产丰富的地方很难长草…… 而罗高华前世就知道好几种克制蜜蜂的草药,其中有治疗蜂毒的,有消肿的,还有驱赶蜜蜂的……此刻,他找到的这种草药,就是能够驱赶蜜蜂的。 他当即抓了一大把,使劲揉搓,然后将搓出来的汁液涂抹在身上,尤其是手臂上。 接着,他就把背篓和锄头放在一边,只在腰间别上砍柴刀,然后就顺着蜜蜂飞去的方向缓缓走了过去。 没过多久,他就在大约五十米开外的一座悬崖上,找到了蜂巢。 那个蜂巢建筑在一个石洞之中。 而那个石洞距离地面大约有十米左右。 这倒是有些难办了。 自己没有带绳子,没有办法从上面挂在树上滑下来,不过,他左右一看,发现旁边就有一棵二十米高的大树,其中的一根树杈刚好在这个蜂巢的旁边。 他当即就爬了上去,然后顺着树杈就爬到了悬崖边,找到几个非常好的落脚处,他就像壁虎一样,趴在悬崖上。 嗡嗡嗡…… 也许是听到了响动,又或是闻到了他身上的汗味,蜂巢里的蜜蜂立即躁动了起来。 一群又一群地往他这边飞。 但他身上涂抹了让蜜蜂无比嫌弃的药汁,蜜蜂只是在他身边飞,却没有一只愿意靠近的。 有了这个发现之后,罗高华的胆子就更大了。 他当即拿出砍柴刀,用刀背把那个石洞的洞口敲得更大一点,这一下,惊动了更多的蜜蜂,一下子全都飞了出来,如同一片乌云一样,缭绕在他的身体周围。 “哈哈,发财了,没想到这个石洞看着不大,里面建造的竟是一个大型蜂巢!” 压住心里的兴奋,罗高华开始小心翼翼地摘取蜂巢。 取出一块,就直接丢下悬崖,然后取下一块。 他大致看了一下,石洞里面至少有十几块三四十公分宽的蜂巢,他当即取了三分之二,留下了三分之一。 作为一个有着多年赶山经验的赶山人,他很清楚,任何大山的馈赠都不能竭泽而渔,必须要遗留一部分,下一次,才能继续有收获。 取了蜂巢之后,他又小心翼翼地顺着树杈,爬了下来。 看着地面上一大堆蜂巢,罗高华更加开心了。 这里面有不少蜂蛹,还有不少蜂蜜。 全部取下来,至少有五六斤蜂蛹,十几斤蜂蜜! 他找来一些粗大的叶子,把所有蜂巢都包起来,放进背篓里。 闻不到蜂巢的香味,再加上,罗高华身上的药汁味道太难闻,那些躁动的蜜蜂渐渐都飞走了。 罗高华再次背着背篓,启程回家。 半个多小时后,他回到了驼峰山。 要想快速返回桃树湾,驼峰山是必经之路。 罗高华原本只想在山脚下经过,然后快速回家,却没想到,刚到驼峰山的山脚下,就听到了林木深处传来了微弱的呼救声。 “救命!” “救救我!” 在山里碰到这种事,作为一个老赶山人,那是必须要去救的。 这无关乎道德,而是经常在山里跑的人都知道,意外总是很难避免,自己现在伸出援手,就是希望哪一天,自己要是出了意外,呼救时,也能有人来救自己一把。 说得玄乎一点,就是因果轮回。 虽然这种事情很玄乎,但有时候,它就是存在。 把背篓藏进灌木丛中,罗高华握着砍柴刀,缓缓向呼救的地方走去。 十几分钟后,他就在一片深达五米高的山沟里,看到了一个血糊糊的男子。 男子趴在地上,看不到他的脸,但看他那扭成畸形的双腿,应该是摔断了。 另外,在他旁边还躺着一条死狗。 “这个人就是之前的那个猎人?他的枪呢?” 罗高华没有第一时间走过去,而是站在山沟上方,仔细观察着周围的各种情况,包括那个男子的情况。 要救人,也要首先保证自己的安全! 第26章 一个年轻人 罗高华看到了一路的血迹,然后,顺着血迹缓缓往前,大约走了百多米,就看到了倒在地上的两头野狼,他当即浑身绷紧,紧紧握住了砍柴刀。 这是碰到了狼群? 其他的野狼去哪儿了? 估计是被枪声吓跑了,但野狼是很狡猾的野兽,肯定不会跑得太远,过一段时间就会嗅着这里的血腥味再次出现。 他当即缓慢向后退走。 再次来到山沟边,他在一丛灌木中,找到了那个人的猎枪。 捡起来看了一下,是最老式的火枪,已经断了一截,估计是跟野狼战斗的时候,被打断的,算是彻底报废了。 “喂,你还能不能动?” 站在山沟上方,罗高华喊了一声。 那人估计是失血太多,已经处在半昏迷状态,听到罗高华的喊声,只微弱地应了一声,“救我。” 罗高华又看了看周围,找了一个比较安全的缓坡,快速滑了下去。 眼见那人的腿部还在流血,他当即在周围找了一捆野草,揉搓成草绳,用力将那人的大腿捆扎起来,这才将那人翻了过来。 这是一个年轻人,大概十八九岁的样子,很陌生,不是桃树湾人。 来不及多想,而且,这个年轻人的意识已经很模糊,罗高华也来不及对他做太多的检查,主要是怕野狼再次围过来。 他当即把年轻人扛了起来,好在年轻人不重,估计也就一百来斤。 从缓坡爬上山沟,再次捡起他的猎枪,然后,快步往山外走。 到了山外,他又提起自己的背篓,快步如飞地往公社卫生院走去。 重生之后,罗高华发现,自己不但精力变旺盛了,力气也比以前大多了。他曾做过实验,自己现在能随随便便扛起两百多斤的重物! 极限状态下,他的力量能够达到三百斤! 当然,一旦重物达到三百斤,他就只能扛动,而没办法移动了。 但眼下,扛着年轻人,提着背篓,也才一百五十斤不到的重量,对他来说,还是比较轻松的。 两个多小时后,罗高华终于把年轻人扛到了卫生院。 “医生,救命!” 刚到医院门口,罗高华就大声喊了起来。 医生和护士听到喊声,都快步冲了出来,看到他肩上的年轻人全身都是血,不由得眼皮一跳,急问道:“这是怎么弄的?” “这人进山打猎,遭遇了狼群。” 罗高华简单说了一句。 “快,把他直接抬去三号病房。” 医生快速嘱咐,“刘护士,你赶紧去准备手术的用具。” 刘护士快步走了。 罗高华则跟着医生来到了三号病房,将年轻人放在了一张病床上。 这时,医院里的病人和家属也都围了过来,议论纷纷。 其中就有肖大妈。 她第一眼就看到了罗高华,急忙转身回到一号病房,对着陈秀菊叫道:“哎呀,秀菊,不好了,你女婿受伤了,全身都是血啊!” 陈秀菊和李桃花都吓了一跳。 她们虽然还没有原谅罗高华,也不怎么待见他,但毕竟是自家人,而且,最近又有了往好的方面改变的迹象,突然听到这话,她们当即就惊慌了起来。 “在哪儿呢?”陈秀菊急问道。 “就在旁边的三号病房,你快去看看吧。” 肖大妈也很急,就仿佛她自己的女婿受伤了一样。 陈秀菊当即就准备过去,却听李桃花道:“妈,等一下我,我也过去看看。” 陈秀菊劝道:“你就别去了吧,你的伤口才刚刚好……” “不要紧,我能走。” 说到底,李桃花还是非常在乎罗高华的。 经过三四天的休养,李桃花已经能够缓慢地下床行走了。 “你这孩子,怎么就不听话呢?万一把伤口又崩开了怎么办?”陈秀菊急道。 肖大妈劝道:“秀菊,你就让桃花过去看一眼吧,毕竟是她的男人,孩子留给我,我帮你们看着。” 陈秀菊没有办法,拗不过李桃花,只好搀扶着她,去了三号病房。 三号病房已经围满了人,医生正在赶人,“都让开,别围在这里,一个血人有什么好看的?” 但现在的人就喜欢看热闹,医生怎么赶都赶不走,只能求助罗高华,“麻烦你把这些人都赶走,要不然,我没办法救你的弟弟。” 罗高华:“他不是我弟弟……” 医生:“我不管他是谁,反正是你救的,你就要救到底!好了,这里交给你了,我去做手术了。” 罗高华:“……” 眼见医生真的不管了,再加上现在救人要紧,罗高华也只能充当一次保安,大吼道:“各位大哥大姐发发善心好不好?都赶紧出去吧?那人要是耽误抢救时间死了,半夜去你们家索命也不好吧?” 一听说会‘索命’,众人立即退了出去。 罗高华也一起退出了三号病房。 “高华,你……没事吧?” 陈秀菊和李桃花刚好来到这边,就看到罗高华提着背篓、全身是血地走了出来,李桃花顿时感觉心里一紧,急忙开口问道。 听到李桃花的声音,罗高华急忙转头望去。 就看到陈秀菊搀扶着李桃花,站在人群后面,全都一脸担忧地看着他。 他当即咧嘴一笑,“我没事,我身上的血都是那个人的。” 接着,他又面色一沉,道:“你还没有好,怎么就下床了?伤口崩裂了怎么办?赶紧去床上躺着!” 说话间,他已经来到李桃花身前,将背篓递给陈秀菊,然后,不由分说,直接抱起了李桃花,将她抱去一号病房的病床上。 “高华,我……” 李桃花没想到罗高华会在众目睽睽之下做出这样的举动,当即羞红了脸。 “高华,你……没事啊?” 肖大妈看到罗高华抱着李桃花走了进来,也是一脸惊诧。 “谢谢大妈关心,我没事。” 罗高华将李桃花放在病床上,并凶狠地叮嘱道,“没事,不要乱跑,你现在正是伤口愈合的时候,要是崩裂了,就麻烦了。” 李桃花红着脸,愣愣道:“哦。” 陈秀菊跟了进来,急问道:“高华,这是怎么回事?” 罗高华道:“我去山里抓野鸡,碰到了一个小年轻进山打猎,结果遭遇了狼群,受了伤,我就把他送来了。” “你没有受伤吧?”陈秀菊关心道。 罗高华摇摇头,“没有,我好着呢!” 陈秀菊随即又疑惑道:“你这背篓里装的是什么,这么重?” 罗高华呵呵笑道:“这是我去山里抓的野鸡,还有野兔和蜂巢。对了,我要赶紧回去处理一下。” 随后,他又再次叮嘱李桃花,“没事别乱动,早日康复,回去之后,我给你做好吃的。” 说完,他就提着背篓走了。 第27章 铁了心要去打猎 “秀菊,刚刚你女婿是不是说抓了野鸡、野兔和蜂巢?” 等罗高华走了,肖大妈才反应过来,惊叫道,“你女婿真有本事啊!那个,你能不能跟你女婿说一声,给我也分点蜂蜜?我女儿也快生小孩了,我想给她弄一点,甜甜嘴。” 听到肖大妈的夸奖,陈秀菊脸上露出了骄傲的笑容,“哎呀,这算什么本事啊。你要的话,我到时候跟我女婿说一声就是了,又不是什么了不得的事情。” “秀菊啊,能不能给我们也分一点?” 其他几个大妈也纷纷走了过来,在陈秀菊面前说着各种夸罗高华的话。 陈秀菊开心得眼睛都快睁不开了,但也知道在这个年月,蜂蜜可是非常精贵的东西,但答应了给肖大妈一点,要是不给其他人,又说不过去,只能打肿脸充胖子道:“行行行,都有,都有。” 肖大妈撇嘴道:“也不知道是谁说女婿不顶用,还是要亲儿子才好,现在又腆着脸来要东西,脸皮真厚!” 其他几个大妈都脸皮讪讪的,但为了蜜蜂,她们全都假装没有听见,依旧对着陈秀菊各种夸。 等所有人都走了之后,李桃花才小声对陈秀菊抱怨道:“妈,你怎么能随意就答应别人呢?万一高华弄到的蜂蜜很少,怎么办?” “这个……” 陈秀菊也意识到了不妥,但话已经说出去了,现在收回来又不妥,只能继续充胖子,“没事,我相信我女婿的本事。” 李桃花撇了撇嘴,也不再多说什么。 她脑海里则回想起了罗高华刚才那‘霸道’的一幕,想着想着,嘴角不自禁地露出了一抹甜甜的笑意。 罗高华快步赶回家中,就看到三个女儿蹲在院子里玩石头。 “爸爸!” 三丫最早发现罗高华,当即迈着小短腿,摇摇晃晃地跑了过去。 “爸爸!” “爸爸!” 大丫和二丫听到喊声,转头看了一眼,也连忙跑了过去。 大丫虽然是最后一个跑,但她年纪最大,速度最快,反而是第一个跑到罗高华面前,张开手就向罗高华身上扑。 罗高华忙伸手将她接住,“你们怎么没在你们大奶奶家玩?” “小叔上学去了,不跟我们玩。”大丫道。 “爸爸抱。” 二丫和三丫也来到了跟前,罗高华只好放下大丫,又把二丫和三丫一起抱了起来。 “爸爸,你今天又抓了什么?”大丫问道。 “哈哈,今天你们有口福了,我弄到了非常好的东西。” 罗高华抱着她们走到堂屋的门槛石上,让她们坐了下来,“你们就在这坐好,我去给你们弄好东西吃。” “好的。” 三个孩子都很乖巧地排排坐。 就在这时,李全福从灶屋里走了出来。 他第一眼就看到了罗高华身上的血迹,当即惊叫道:“你受伤了?我就说你一个人进山太危险,你偏不信!快给我看看,伤哪儿了?” 感受到李全福浓浓的关心,罗高华非常感动。 实际上,李全福对他一直都非常的好,即便他是上门女婿,也从未对他甩过脸色,轻视过他,相反,正因为他是上门女婿,李全福才对他更加的关怀,不论什么要求,都会想办法满足。 也就是最近这几年,罗高华实在是太混账,太败家,太不是东西了,才会对他彻底失望,不愿搭理他。 但即便是如此,李全福也从未当面骂过他,也就背后骂两句。 “爸,我没受伤。” 罗高华把衣服脱了下来,“我身上的血都是别人的。” “啊?你在山里跟人起冲突了?” 李全福更加紧张了。 罗高华哭笑不得,“没有。我救了一个人……” 他把之前发生的事情,简单说了一遍。 李全福听了,这才长松一口气,劝道:“高华,你听爸一句劝,进山打猎太危险了。你今天也看到了,要不是你出现得及时,那个年轻人就只有死路一条!” “咱们家现在虽然穷了点,但只要你不再去胡搞乱搞,从此踏实勤快地务农,咱们家很快就会变好的,真的没有必要冒着生命危险去山里打猎。” 罗高华笑道:“爸,您放心吧,我自有分寸,不会让自己陷入危险的。” “高华,进了山可就由不得你了!” 李全福急道,“你大伯当年也跟你一样,总觉得自己有能力又谨慎,肯定不会出事,可最终还不是出事了?以至于到现在就只能待在家里,靠做篾匠活,维持生活。” “大伯以前也打猎?” 罗高华以前还从来没有听说过,就只听人说,他出了意外,断了双腿。 具体什么意外,却没有人跟他说。 “呃……” 李全福一怔,自己是跟他说打猎的事吗?自己明明是在劝他,好吧? 不过,他也明白了,罗高华是铁了心要去打猎了。 他只能幽幽一叹,“他年轻的时候,可是我们桃树湾大队最厉害的猎手,你要是真的决定以后以打猎为生,那就多去找他聊一聊,他应该能够给你传授一些经验。” “好的。” 罗高华一笑。 “赶紧去洗漱一下,准备吃饭吧。” 李全福又转身去了灶屋。 罗高华去拿了木盆,打了一盆水,洗了个头,然后又进屋擦洗了一下身子,换了一套干净的衣服,这才走到堂屋,就看到三个女儿一直眼巴巴地看着他。 “哈哈哈,等着急了?” 罗高华看着她们可爱的样子,忍不住大笑着把背篓提过来。 揭开背篓上的草叶,先把野鸡和野兔拿出来,然后将用大叶子包裹好的蜂巢,一块块拿了出来。 “哇,又有野鸡!” “还有野兔!” “肉肉!” 三个孩子都惊叫起来。 罗高华笑着拍了拍大叶子包裹的蜂巢,“好吃的东西在这儿呢!” 三个孩子一听,当即蹲在了罗高华身边,伸长脖子盯着。 罗高华缓缓揭开了大叶子,顿时,一股浓郁的蜂蜜甜香味散发出来,三个孩子瞬间被馋得流出了哈喇子。 二丫:“爸爸,这是什么呀?” 大丫:“笨啊,这是蜂巢!里面有蜂蛹和蜂蜜,可好吃了!” 三丫更直接,直接就伸手想要去刮蜂蜜吃。 “小心!” 罗高华连忙阻止了她。 蜂巢上面还有残余的蜜蜂,就这么去碰的话,容易被蛰到。 第28章 高收入! 罗高华一手将蜂巢提起来,一手用叶子将上面的蜜蜂轻轻扫走,然后,放下叶子,用手指挖了一点蜂蜜,喂进三丫的嘴里,“甜不甜?” 三丫开心得快要跳起来,“甜!还要!” 大丫:“爸爸,我也要吃。” 二丫:“我也要。” 罗高华:“别急,都有,都有。” 然后,继续用手指挖着蜂蜜给她们喂,一人一口的来,三人都高兴得手舞足蹈。 但吃了几口之后,三人都不吃了,太甜了! 罗高华自己也吃了一口,确实很甜,甜得发腻,还带着一股驳杂的花香。 “哟,你在哪儿弄到这么一大块蜂巢?” 这时,李全福走了过来,看到这么大一块蜂巢,也惊讶不已。 罗高华道:“就在去老鸦岭的一处悬崖上找到的,好大一窝蜂,我弄了不止一块,足足十二块!” “这么多?!” 李全福眼神一震,“这么大的一窝蜂,蜂群应该也很庞大吧?它们就没有蛰你?” 对于自己的老丈人,罗高华没有隐瞒,笑道:“我知道一种能够驱赶蜜蜂的草药,只要把草药的药汁涂抹在身上,蜜蜂就不会蛰我了。” “还有这样的草药?” 李全福还真没有听说过。 这也很正常,要是人人都听说过这种草药,那山里的蜂群估计早就被灭绝了。 “天地万物都是相生相克,有这种草药不稀奇,只是一般人都不知道而已。您若是想要知道,我到时候给您采摘一些回来。”罗高华道。 李全福:“算了,我不喜欢打猎,你知道就行了。而且,这样好的东西,最好不要让太多人知道。等会再弄吧,吃饭了。” “好嘞。” 罗高华答应一声,带着孩子们去洗漱,然后去灶屋吃饭。 李全福弄得很简单,一盆鱼汤,一个蕨菜炒鸡蛋,还一个清炒野菜。 饭则是红薯饭,红薯很多,米饭很少。 罗高华不由得说道:“爸,咱们家又不是没有米,直接蒸白米饭就是了,为什么还要掺加这么多红薯?” 李全福:“顿顿吃白米饭怎么行?家里那么多口人呢!” 罗高华:“不够就去买呗。” 李全福:“你说得倒是大气,钱呢?” 罗高华:“钱没了可以挣,但孩子们正长身体,要是亏欠了,以后长不高可就没办法补回来了。” 李全福瞪眼道:“你现在知道说这个话了?早几年干嘛去了?” 罗高华一听,坏了,这是要翻旧账,当即明智地端起碗,闷头吃饭,不再说话。 李全福看了他一眼,也知道自己话说重了,当即柔声道:“先将就着吃一顿,晚上再蒸白米饭吃。” 一家人吃完饭。 李全福又去大队部忙工作了。 三个孩子则围在罗高华身边,津津有味地看着他处理蜂巢。 罗高华先把有蜂蜜的蜂巢上的蜂蜡去掉,然后挂在木桶上方,任由蜂蜜流出,然后,把没有蜂蜜的蜂巢拿出来,挑出其中的蜂蛹。 蜂蛹太多,足足挑了一个多小时,差不多有五斤重。 木桶都装了有小半桶。 蜂蜜更是有十斤左右! 现在没有很好的保存方式,这么多的蜂蛹和蜂蜜,一家人也吃不完,罗高华只留下了一碗蜂蛹,两大罐蜂蜜,其他的,都准备拿去卖了。 另外,两只野鸡和一只野兔,也准备拿去卖了。 家里还有鱼,暂时不缺肉吃。 他把东西放进背篓,再用草叶遮住,免得被人看到。 现在还是生产队时期,要是让村民们发现他有这么多好东西却不上交,肯定会红眼病发作,然后把他举报了。 虽然不会有太大的惩罚,但是东西会被没收,得不偿失,还不如谨慎点,不给村民们举报的机会。 “大丫,在家里看好妹妹们,我去公社给你们买好吃的。” 罗高华嘱咐一声,就背着背篓走了。 到了村口,又碰到了那几个二流子。 二流子们只是简单地瞟了他一眼,并没有再说什么怪话。 显然,罗高华掰断李建仁和孙国峰手臂的事情,把他们都镇住了。 尤其李建仁,现在看到罗高华,也只敢眼神里带着恨意,嘴上却不敢乱说什么了。 直到罗高华走了之后,他才撇嘴道:“玛德,这个吃软饭的,现在倒是神气得很啊!” 另一个二流子怂恿道:“你也是个软蛋,也就嘴上说一说,有本事,你再去弄他呀!” 李建仁哼道:“你等着瞧,老子迟早要揍他一顿!” 说完,感觉很无趣地走了。 几个二流子嘁道:“软蛋!” 罗高华再次来到了国营饭店,先给了侯叔一罐蜂蜜,然后把东西都卖给了他。 侯叔也很爽快,全都要了,还是以‘辛苦费’的名义,给的钱。 两只野鸡和一只野兔,都是按照一元一斤的价格,给了十八元。 蜂蛹的营养价值高,给了一元三角一斤的价格,一共四斤,给了五元二角。 蜂蜜的价格最高,给了二元一斤的高价,一共八斤,给了十六元。 加在一起,就是三十九元二角。 侯叔开玩笑道:“高华,你挣钱也太容易了!一天的收入就比我们大多数厨师一个月的收入还高!难怪你不愿意来我这国营饭店工作,要是我有你这本事,我也不愿意来。” 罗高华谦虚地笑道:“侯叔,您说笑了。要是没有您的关照,我哪有这样的收入?再说了,我这都是冒着生命危险做事,而且,还要看运气。” “运气好,收入就高一点,要是运气差,又或是碰上不好的天气,我就没有任何收入。” “还是您这份工作稳定,旱涝保收,而且,随着年龄和手艺的提升,收入还会稳步增加!” “最重要的是,您将来退休了,还有退休工资!” “而我就不一样了,到老了,不但没有退休工资,还可能得一身的病!” 原本其他师傅看他收入这么高,心里还升起了一丝嫉妒和不平衡,但听他这么一说,一下子就不嫉妒了,心里也平衡多了。 是啊。 打猎看起来收入高,但太危险了,不是人人都能这么好运气。 更关键的是,不稳定,老了还没保障! 还是要有个稳定的工作,才是最幸福的事情! 想通了这一点,师傅们看向罗高华的目光,也就平和多了。 侯叔拍了拍罗高华的肩膀,赞道:“就凭你这番话,我就知道你将来肯定不会差,我很看好你!对了,你什么时候请我喝酒?我可一直没有忘记,你说的要请我喝一顿特别的酒!” 第29章 特别的酒 “侯叔,您放心,特别的酒我已经备好了,就等我老婆出院了,我就邀请您去我家喝。” 罗高华笑道,“到时候,把其他师傅也都叫来,我们一起热闹一下。” “好啊。” 听到有酒喝,侯叔立即就变得期待起来,“你老婆什么时候出院?” 罗高华:“医生说,我老婆至少要住七天,今天是第五天了,再过两天就出院了。” “还有两天啊?我都等不及了!”侯叔故意苦着脸道。 罗高华:“侯叔,好饭不怕晚,您就耐心再等两天,到时候,绝不会让您失望的!” 侯叔大笑,“哈哈哈,不是好饭不怕晚,而是好酒不能等啊!不过,我愿意多等两天,到时候就看你这碗酒到底有多特别!” 离开国营饭店,罗高华来到了卫生院。 “哎呀,高华你来了,你这天天两头跑,真是辛苦啊!” 肖大妈看到他,立即热情地迎了过来,不知道的,还以为罗高华是她的女婿呢。 其他几个大妈也都纷纷热情地跟他打招呼。 罗高华都被搞懵了,这是什么情况? 陈秀菊对待他的态度也变了,脸上终于不再是冷冰冰的,而是多了些笑容,“高华,你早上才去山里打猎,还扛着那么大一个大小伙子走了那么远的路,也不说在家里多休息一下,又跑过来干什么?” 李桃花虽然没有说话,但看到罗高华跑得满头是汗,心里也有些心疼。 罗高华道:“我今天去山里弄了点蜂蜜回来,拿过来,给你们甜甜嘴。” 一边说,一边从背篓里拿出两样东西。 一样就是蜂蜜,另一样则是爆炒蜂蛹。 所有人看到这两样东西,眼睛都直了。 “这是蜂蛹吧?这东西好啊,营养高,最适合产妇吃了。还有这蜂蜜,看起来就非常的甜!”肖大妈夸张地叫道。 “高华,你对你老婆真上心!什么好东西都拿来给你老婆吃,真是个好男人!” “是啊,桃花太有福气了,嫁了这么个好男人。” “有本事,还体贴,这样的男人哪里找?” 其他大妈也是各种夸。 罗高华都被夸得不好意思了。 陈秀菊和李桃花心里则隐隐还有一丝担忧,怕罗高华只是一时的变好,并不长久。 “桃花,你尝尝。” 罗高华夹起一枚蜂蛹递到李桃花的嘴前。 “我,我,我自己来。” 李桃花瞬间红了脸,急忙想要自己来。 罗高华突然童心大起,想要作弄一下她,故意夹着蜂蛹继续往她嘴里送,“乖,来,张嘴!你是我老婆,我喂你吃,怎么了?” 其他人都笑了。 肖大妈笑得最大声。 李桃花更加害羞了,整张脸都红了,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 罗高华也知道不能太过,要不然就适得其反了,当即把碗和筷子递给她,“好吧,你自己吃,真是有福都不会享!傻老婆!” “你!” 李桃花狠狠瞪了他一眼,心里更加确定,眼前这个男人绝对是换了一个人。 以前的罗高华,就算是在变坏之前,也从未做出过如此亲昵的动作,更何况,还是在众目睽睽之下。 罗高华哈哈一笑,转身抱起了四丫,在她的小脸上蹭了蹭,嫩嫩的,非常好玩。 “高华,妈想跟你商量个事情。”陈秀菊突然说道。 “什么事?” 罗高华疑惑地看着她。 “就是,我答应了分给她们一点蜂蜜,不知道……”陈秀菊有些忐忑地说道。 其他几个大妈也都紧张地看着罗高华。 罗高华笑道:“妈,这个事情您做主就是了,不过,我这次只得了两斤蜂蜜,要是不够的话,我明天再去山里弄一点。” 在外人面前,罗高华当然不是说实话。 这不是撒谎,而是保护自己。 “够了,够了,两斤也太多了!” 不等陈秀菊开口,肖大妈已经惊喜地叫了起来。 “对对对,我们只要一点点就行。” 其他几个大妈也不敢多要。 虽然山里有很多蜂群,也有不少人去山里打蜂群,但是收获往往都很少,有不少人更是被蛰得满头是包,甚至丧了命,所以,蜂蜜一直以来都是非常珍贵的东西。 “你们自己去拿东西来装吧。” 陈秀菊拿起蜂蜜罐,给每家都分了两勺,唯有肖大妈多了两勺。 一个个都开心得很。 别看就只有两勺,够她们吃一阵子了。 她们肯定不会直接吃蜂蜜,而是要兑水喝。两勺蜂蜜,足够她们兑好几瓶蜂蜜水了。 肖大妈千恩万谢,各种好听的话不要钱地往外冒,说得陈秀菊心花怒放。 罗高华在这边逗弄了一下孩子,又对李桃花嘱咐了两句,就离开了。 他再次去了供销社,又买了不少东西,以及一大桶酒。 回到家里,他就把早上过滤完蜂蜜的蜂巢渣渣,丢进了酒缸里,又去山里找了些金樱子。 金樱子最佳的采摘季节是秋天霜降之后,那个时候,最甜,药效也最好,而现在这个时候去山里采摘的,基本上都已经发黑了。 不过,罗高华只是用来泡酒,只要没有坏掉,就算发黑了也没关系。 找了大概十斤左右的金樱子。 “爸爸,你又带什么好东西回来了?” 罗高华刚回到家,就碰到了玩得满头大汗的三姐妹。 三姐妹立即围过来,抓着他的背篓,嚷着要看。 女孩子比男孩子要好养,玩累了,自己就会回来,而男孩子玩起来,就像是脱了缰的野马,大人不去喊,是不会主动回家。 有些男孩子,还需要大人用竹条子去驱赶才会回家。 “这个东西不能吃了,不过,我去公社给你们买了好吃的,走,回家吃去。” 罗高华拿出一些金樱子给她们看了一眼。 三人看到是黑乎乎的野果子,还有刺,立即兴趣大减。 回到屋里,罗高华放下背篓,然后进屋去拿了一块大饼子出来,让三姐妹分着吃。 大饼子够大,比三姐妹的脑袋还大。 三姐妹顿时开心地叫了起来,然后,乖乖地坐在门槛石上,你一点,我一点,她一点,欢快地吃了起来。 罗高华笑呵呵地看了一会,然后就去处理金樱子了。 金樱子处理起来比较麻烦。 要先刮去外面的刺,还要剖开,把里面的籽籽去掉,还有一层小绒毛也要去掉,要不然影响酒的口感。 处理完之后,还要清洗,晾干。 第30章 猎枪?! “高华,你这是在做什么?” 李全福不知道什么时候回来了。 “我准备拿它们泡酒。”罗高华道。 “这都发黑了,还能泡酒吗?”李全福捡起几颗看了看,“你要泡酒,最好是等今年霜降之后,那个时候的金樱子才是最好的,泡出来的酒,还有一股甜味。” “不要紧,我也就随便泡一点,试试效果。”罗高华道,“要是好喝的话,今年秋季,我再多泡几缸。” “你泡那么多酒干什么?” 李全福疑惑地看着罗高华,“你不会……” 罗高华明白老丈人要说的意思,当即摆手道:“爸,您别多想,我既然已经决定要洗心革面、重新做人,那就肯定不会再跟以前一样喝酒打牌。” “我泡酒只是为了平时待客而已。” “对了,有个事,我正准备跟您说一下。” 李全福看到这里还有不少金樱子要处理,便拿了个凳子过来,坐下帮忙,“什么事?” 罗高华道:“再有两天,桃花就能出院了,我想在那一天,给她搞一个小小的庆祝,毕竟,这一次,她也算是去鬼门关转了一趟,我就想好好给她热闹一下,去除一下霉运,您觉得呢?” 李全福怔怔地看了罗高华好一会,疑惑道:“你……怎么突然想给她搞庆祝了?她生的又不是儿子,而是又给你生了一个女儿,你……” 罗高华:“爸,我承认我以前确实有很严重的重男轻女思想,不过,我现在改了。其实,生儿生女都一样!甚至,有时候,我觉得生女儿比生儿子还要好一些。” “以现在的观念来看,生儿子,确实能够顶门立户,传宗接代。实际上,女儿也是一样的。” “而且,没有女儿,谁来传宗接代?” 李全福:“你能这么想,我很高兴。庆祝……就算了吧?我们家这个情况……” 罗高华:“爸,我们就搞一个简单的庆祝,要不了多少钱。另外,从明天开始,我就去山里多抓点猎物回来,同时,带点山里的特产,都不用花钱。” 李全福听了,知道罗高华都已经计划好了,便点头道:“行吧,这个事,你自己做主就行了。” 停顿了一会,他又问道:“你打算请哪些人?” 罗高华:“就您的兄弟们,然后,我的爸妈和兄弟,还有就是国营饭店的几个大师傅。” 李全福惊道:“国营饭店的大师傅?人家会不会瞧不上我们家?” 罗高华笑道:“我们只是请他们吃饭,又不是跟他们相亲,有什么瞧得上瞧不上的?” 李全福:“我不是那个意思,我的意思是人家会不会嫌我们家穷?” 罗高华故意扫了眼宽敞的庭院和四间土屋,“我们家穷吗?” 李全福反问:“这还不穷?” 罗高华:“爸,我们家这房子不说整个桃树湾最好的,至少也在中上游吧?再说了,到时候,我多抓点猎物回来,全都摆上桌,那可是实打实的肉菜!还穷吗?” 李全福:“……” 罗高华:“爸,您放心吧,我这次请的,都是一些对我有帮助的人,都是值得结交的人,再也不是以前那些不三不四的狐朋狗友!” 李全福:“行吧,你自己把握好就行了。对了,说到这,我也有件事要给你说。” 罗高华:“什么事?” 李全福站起来,去了他自己的房间,从床底下拿出来一个皮袋子,然后将皮袋子放在了罗高华的面前。 罗高华诧异地看着他,“爸,这是啥呀?” 李全福:“你自己打开看一看。” 罗高华擦了擦手,然后打开了皮袋子,看到里面的东西之后,他的脸色瞬间变了。 过了好一会,他才惊叫道:“猎枪?!爸!你这是从哪儿弄来的?” “这是你大伯的猎枪。” 李全福微微一笑。 罗高华当即把猎枪拿了出来,轻轻抚摸着,就好像在抚摸一位绝世美人。 前世今生,他都是第一次摸枪。 即便现在生产队里还有民兵,每年的农闲时间,还会组织民兵搞一个多月的军事训练,但他们拿的枪,都是没有子弹的假枪,而这一把却是真枪! 而且,还不是那种老掉牙的火枪,是双管猎枪! 这枪的威力,比火枪大多了! 火枪,搞不好的话,容易哑火,或是炸膛,而双管猎枪就不存在这样的问题。 另外,双管猎枪虽然每次只能装填两枚子弹,但比火枪也要简单的多,而且,只要手速够快,装填子弹的速度也要比火枪快得多! 因为火枪需要临时加火药和弹珠,而双管猎枪的子弹都是提前装填好的! “高华,爸一直不支持你进山打猎,因为打猎太危险,也太辛苦,不过,你既然坚定想要试一试,爸也只有支持你。”李全福道,“这把枪,是我从你大伯那儿借来的,希望你能好好珍惜。” 罗高华非常感动。 这就是他的老丈人! 嘴上各种劝阻,行动上却总是会默默地支持。 “爸,您放心,我一定会把它当做生命一样去守护。”罗高华郑重道。 “那也不必。” 李全福摆手道,“再怎么说,它也只是一件工具而已,关键还是要保护好你自己!” “我知道了。” 罗高华点点头,然后把双管猎枪收了起来,放进了自己的房间。 看到罗高华得到猎枪之后,并没有兴奋过头,到处去显摆,而是只兴奋了一下下,就很快平静地把猎枪收了起来,李全福满意地点了点头,心道:这孩子是真的成熟了。 放好枪,罗高华再次走出来,继续处理金樱子。 有李全福的帮忙,处理金樱子的速度加快了不少。 全部处理完之后,罗高华就将它们全部倒进了酒缸里,盖好酒缸盖子,再抹了一层泥巴密封。 一般来说,要密封十天半个月,才能启封。 那个时候,酒的味道才正宗,才能把蜂巢和金樱子的味道及药性融合到酒水之中。 但罗高华等不到那个时候,眼下这么做,只是聊胜于无罢了。 把酒泡好之后,罗高华便开始做晚饭。 李全福看他炖的是纯白米饭,而且是满满一大锅,心里有些心疼,觉得有点太败家了,但也没有多说什么。 吃完饭,一家人就洗漱睡了。 睡在床上,罗高华却一时半会睡不着,他在想明天要不要回老家的事情。 第31章 回老家 罗高华的老家,在另一个公社。 距离桃树湾村大约有二十五里山路,是一个更加贫穷更加偏僻的小山村,叫‘青石沟’。 正是因为家里太穷,兄弟又多,罗高华才会选择当上门女婿,他爸妈也是因为这个原因,才会同意他上门。 这个年月,不管在哪儿,男子去当上门女婿,都会被认为是一件很丢脸的事情。 所以,自从上门之后,罗高华就很少回老家。 除了过年的时候,回去拜个年之外,平时根本就没有什么来往。 前世,他变成孤家寡人之后,他的爸妈和兄弟们对他非常关心。虽然家里很穷,却依然愿意拿出微薄的积蓄帮他渡过难关。 而他却爱搭不理,连爸妈的葬礼都没有去参加。 几个兄弟的婚丧嫁娶,他也从不参加,仿佛跟那些人断亲了一样。 这一世,他肯定是要好好回报自己的爸妈和兄弟们,再也不能像前世那样,形同陌路。 想了好久,罗高华才迷迷糊糊睡着了。 第二天,等他起床了,才发现外面竟然下起了小雨。 “下雨了,还进山打猎吗?” 李全福一边穿蓑衣,一边问道。 罗高华摇头道:“下雨就不去了,正好我今天回青石沟一趟,桃花生孩子这么多天了,我还没有回去报个信。” 李全福:“这个事确实是你不对,早就应该给亲家和亲家母带个消息回去。我也做得不对,这几天尽忙着春耕的事情,把这个事给忘了。” 随后,李全福从兜里拿出五元钱,“对了,我这还有五元钱,你拿去公社买点东西,给亲家和亲家母带过去。空着手去,不像话!” 罗高华没有接他的钱,而是笑道:“爸,您忙去吧,我有钱。” 春耕遇到下雨天,对于农民来说,是一件非常恼火的事情,李全福这个大队长必须亲临现场去处理各种事情。 等李全福走后,罗高华进了灶屋,做好了早饭,这才把三个孩子叫醒。 把她们喂饱之后,亲自把她们送去了大伯家。 罗高华:“大伯,我要去青石沟一趟,请您帮忙照看一下三个孩子。” 李全寿:“没事,你去吧,三个孩子都挺乖的。” 罗高华想了想,又说道:“大伯,您的猎枪,我爸已经给我了,您放心,我一定会好好打猎,不辜负您的期望。” 闻言,李全寿抬头盯着罗高华看了好一会,才疑惑地问道:“你以前打过猎?” 罗高华摇摇头。 李全寿不信,“你骗不了我!” 罗高华心里一紧,不过,他不认为大伯能够看出他重生的事情,淡定说道:“我确实没有打过猎,不过,我以前听人说过,也曾跟着一些朋友进山去鬼混过几次,那应该不算打猎吧?” 李全寿依然不信,不过,他没有再刨根问底,而是嘱咐道:“打猎的时候,小心点,千万别逞强,也千万别贪心!” “我知道了。” 罗高华点头。 这跟他的理念是一样的。 实际上,只要是打过猎的人,都明白这个道理。 山里确实有很多宝贝,但是,有命拿才是宝贝,命都没了,那就是致命的陷阱! 告别了大伯,罗高华回到家里,拿上猎枪、子弹和砍柴刀,披上蓑衣,背上背篓,绑好裤脚,锁上大门,就快步往青山公社而去。 到了公社,他先去供销社买了一些东西,装进背篓里,然后又去了一趟卫生院,跟李桃花和陈秀菊说了一声。 这才大步往青石沟走去。 下雨天,山路泥泞又湿滑,原本差不多两个小时的路程,罗高华足足走了三个小时。 站在山坡上,罗高华看着前方的小山村。 确实是一个非常小的小山村,全村就只有十几户人家! 全都是低矮的木板房子,破破烂烂。 但在烟雨的映衬下,反倒有种如诗如画的感觉。 尤其是,有几户人家似乎正在做午饭,青烟袅袅。 看过了后世的繁华和城市里的钢筋水泥森林,会觉得这样的风景非常的治愈,很有诗情画意,但对于居住在这儿的人们来说,这就是一种苦难! 收起感叹,罗高华快步走进了村庄,来到了村子东头的一户人家。 这户人家似乎是全村最破的,木板都发黑腐朽了,也没有更换,而是用一些小树枝混合着泥巴,进行封堵。 大门也歪斜了,仿佛随时都会倒塌。 “这……是我家吗?” 罗高华仔细看了看周围。 在他的印象中,他老家确实很穷,但也没有穷到这个地步吧? 再说了,他家里从来就不缺劳动力,为什么就不抽点时间把房子好好整修一下呢? “四哥?” 就在这时,一个十六七岁的少年从屋里走了出来,看到罗高华,愣了一下,接着便对着屋里喊道,“妈,我四哥回来了!” 不久,屋里就走出来一个老妇人,还有四个小孩子。 “高华,你咋回来了?” “四哥。” “四哥。” 老妇人来到罗高华的身边,其他几个小孩子也都纷纷喊了一声。 罗高华再次看到自己的老妈,忍不住伸手将她抱进了怀里。 前世,他活得太过自我,本来是他自己要去当上门女婿的,后来却把这事怪在老两口头上,怪他们没有本事,也怪他们让他成为了笑话……导致后来,两老两口的最后一面和葬礼,都没有参加。 这一世,他再不能那么混账。 “高华,你这是怎么了?” 刘山花感觉到了四儿子的不对劲,急忙问道。 对于这个去当上门女婿的儿子,她内心是有愧疚的,但家里实在是太穷,孩子又多,她也是没有办法。 “没事,我就是太久没有看到您了,想您了。” 罗高华收拾好心情,然后,跟其他孩子们也都抱了抱。 这些都是他的弟弟妹妹们。 他一共有十二个兄弟姐妹! 七个兄弟,五个姐妹。 真是人丁兴旺! 只可惜他家不是豪门世家,而是贫穷的农户,所以,人丁兴旺对于他家来说,就是灾难! 这几年要稍微好一点。 他大哥,二哥,三哥,五弟都已经成家,分出去单过了。 大姐和二姐嫁了。 还有他……也嫁出去了。 如今家里就还剩五个孩子。 分别是三妹,四妹和五妹,以及六弟和七弟。 但爸妈已经老了,而最小的五妹才八岁! 所以,这个家依然过得艰难! 第32章 刘老医生 “爸呢?” 罗高华走进矮小的木板房,把背篓放了下来。 “他……” 刘山花吞吞吐吐。 旁边的六弟,罗高复,开口道:“爸前段时间摔断了腿,这两天又发高烧,在床上躺着。” “啊?” 罗高华急忙走到里面的房间。 这是一间非常狭小的房间,除了一张床,就只有两个木柜子,连站人的地方都没有了。 地面是泥土地面。 碰上今天这种下雨天,整个地面就湿漉漉的,稍不注意,还会打滑。 房间里的光线非常昏暗,到处都是用树叶子或枯草挡住木板的缝隙,挡住外面风雨的同时,也挡住了光线。 罗高华走到床边,才看到一个枯瘦的老头躺在床上,头发花白,脸颊瘦得只剩皮包骨。 这就是他老爸,罗大牛。 没错,他老爸就叫这个名字。 是一个目不识丁的老头,但这个老头却非常的厉害,就像一头勤恳的老黄牛,养大了十二个孩子! 而且,他还让几个孩子都读了几年书! “爸,我是高华,我回来看你了。” 罗高华摸了摸老爸的额头,非常烫手,当即在他耳边喊了一声。 罗大牛缓缓睁开了双眼,看到是罗高华,当即就想挣扎着坐起来,却被罗高华按住了,“爸,您这样可不行,必须去公社卫生院看医生。” “不用。” 罗大牛摇头,“我喝了点草药,再出一身汗就好了。” 刘山花也劝道:“四儿呀,不用去看医生,你爸自己就懂一些草药,挖一点回来,喝一喝就好了。” 罗高华:“那不行,必须去。” 他突然想起来了,前世老爸就是大病了一场之后,身体就彻底垮了,一年不到的时间,就撒手人寰了。 “三妹,你去给爸准备两件衣服,四妹,五妹,七弟,你们跟妈在家,我和六弟带爸去卫生院。” 罗高华直接安排起来。 “我不去!真不用……” 罗大牛还在犟。 罗高华根本就不听他的,强硬道:“爸,你今天必须听我的!” 说着,就将他连着被子一起抱了起来。 原本以为老爸会很重,却没想到,连着被子一起,都不到八十斤! 这样的重量,在罗高华的手上,就感觉轻飘飘的。 他内心瞬间升起一抹深深的愧疚。 小时候,总以为老爸如大山一般重,此刻,才知道老爸瘦得只剩下一把骨头了! 外面还在飘雨,罗高华当即让罗高复拿出蓑衣,给老爸盖上。 这边的公社叫山湾公社,距离青石沟有十里路。 下雨天,罗高华不敢走快了,大约一个半小时,才抵达山湾公社的卫生院。 这里的卫生院比青山公社的卫生院小得多,就只有两间房,而且,还都是石头房。 医生是一个头发花白的老医生。 但是,来这里看病的人却非常多,比青山公社卫生院多了好几倍。 罗高华不得不等在后面排队。 好在,老医生看病的速度很快,差不多几分钟就能看完一个病人。 有些病人,他甚至只是看了一眼,就开始写方子。 还有些病人,他连药都不开,就是给对方扎了两针,对方就好了。 更神奇的是,有一个病怏怏的病人,被他大骂了两句,气得吐血,结果,病却治好了。 罗高华看得无比惊奇,暗道:“还能这么治病?” 终于,等了大约一个小时,终于轮到他们了。 老医生扫了一眼罗大牛,不等罗高华开口,他就一边写方子,一边对罗大牛道:“你说你年纪不大,却把自己搞得比我还老,至于吗?” “你要明白儿孙自有儿孙福,你操那么多心干什么?” 罗大牛认识这个老医生,毕竟,老医生在山湾公社行医了一辈子,几乎整个公社的人都认识他,“刘医生,不是我要操心,而是我孩子多,最小的孩子才八岁!” “活该!” 刘老医生骂道,“谁叫你生那么多孩子?!你家不是大户,你生那么多孩子就是遭罪!” “算了,不说你了。我只想告诉你,你操心太多也没用,把自己累死了,你的孩子们也不能一天就长大,所以,什么事都要看开点,性子别那么急躁!” “你看看你现在,腿摔断了,人也发高烧,还需要孩子来照顾,何必呢?” 罗大牛羞愧地低下了头。 刘老医生继续道:“你是不是在家里自己熬了草药喝?你的方子是对的,但你用量少了,另外,你的腿断了,你也不及时治,你是想当残废吗?” “幸好,你今天来了,要不然,我也救不了你!” 开完方子之后,他就站起来,去外面拿了四根木棍和一根绳子进来。 接着,他就蹲在罗大牛的身前,抬起罗大牛的断腿,然后慢慢开始检查。 罗大牛是左腿摔倒了,断了好几截。 因为他自己也懂点医术,所以,当他察觉到自己的左腿差不多是粉碎性骨折,也就没打算治了。 再加上,家里也没钱给他治腿,他就准备破罐子破摔,不治了。 却不料,罗高华会突然回来,然后不由分说把他带来了公社卫生院。 刘老医生的医术,他确实非常相信,但他不认为刘老医生能够治好他的腿。 而此刻,看到刘老医生真的要帮他治腿的时候,他又忍不住充满了期待。 罗高华也同样很期待。 只是这简陋的工具和简单粗暴的治疗手段,让他不寒而栗。 只见刘老医生只是简单嘱咐了一句,“忍着点”,然后就开始徒手帮罗大牛接骨,罗大牛痛得嗷嗷惨叫,刘老医生却置若罔闻。 “刘老医生,那个……你这没有麻药吗?” 听着老爸的惨叫,罗高华忍不住问了一句。 刘老医生抬头,看了罗高华一眼,笑道:“心疼你爸了?你还蛮有孝心的,可惜我这没有麻药。” 说话间,他就把罗大牛的断骨接好了,然后用四根木棍绑着,嘱咐道:“回去之后,三个月不要乱动。” “谢谢。” 罗大牛虚弱地感谢道。 罗高华问道:“好多钱?” 刘老医生:“三块钱。” “啊?” 罗高华大吃一惊,这么便宜吗? “怎么?没钱啊?没钱不要紧,先欠着,等以后有了再给我。下一个。” 刘老医生直接看下一个病人了。 罗高华直接拿了一张五元的钞票,递给刘老医生。 刘老医生摆了摆手,“钱不是给我,你去抓药的时候,直接给药房的老张。” 第33章 老四变了 罗高华去药房付了钱,抓了药,问清楚了煎煮方法,正准备走的时候,那个管药房的老张突然把他叫住,“等一下,你们还有一项治疗没有做。” “啊?什么治疗?” 罗高华一怔。 老张道:“刘老医生在药方上写了,你爸身子在发热,需要进行放血疗法一次。” 说着,他拿起一根三棱针,对着罗大牛的十根手指的指尖,各扎了一针,并用力挤出几滴血来。 罗大牛痛得眉头直抖,大汗淋漓,但效果却出奇的好。 肉眼可见的速度,罗大牛的精神状态变好了起来,浑身也感觉轻松了许多。 “回去好好休息,多吃点有营养的东西,注意别着凉!” 老张嘱咐了几句。 “谢谢。” 罗高华道谢之后,拿上药物,再次背着罗大牛返回家中。 “爸,您这腿是怎么摔断的?” 路上,罗高华开口问道。 “哎,去山里采药的时候,看到了一只野兔,就想着把它抓回去,给大家开开荤,却没想到,一脚踩空,左脚就摔断了。”罗大牛叹道。 “那您为什么不第一时间来卫生院治疗呢?”罗高华又问。 罗大牛沉默了。 罗高复道:“还能为什么?没钱呗!” 罗高华:“才三元钱没有吗?再说了,家里不是还有大哥、二哥、三哥和五弟他们吗?他们难道就眼睁睁看着爸的腿就这么断了?” 罗高复:“四哥,你又不是不知道,我们家别说三元钱,就是三角钱都拿不出来。大哥,二哥,三哥和五哥,他们也没钱!他们结婚和建房子欠的钱,到现在还没有还完!” 这时,罗大牛突然问道:“老四,你身上哪来的钱?是不是你老丈人给你的?你把钱都给我花了,你老丈人会不会说你?” 罗高华:“爸,您放心,这都是我自己的钱。” 罗大牛:“你自己的钱也不能乱花,要勤俭,你虽然是上门女婿,但毕竟是男子汉,就要挣钱养家,你那一大家子人,将来都要靠你养活……” 罗高华一怔,这不是说您吗?怎么又说到我头上了? 他当即也懒得再多说了。 家里穷,那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情。 土地贫瘠,家里人口又多,怎么可能不穷? 他们家还算好的,至少罗大牛自己懂点土方子,家里有个小病小痛的,不花钱就能治好,而大部分村民,没有这个能耐,就只能小病拖成大病,大病拖到死! 将近两个小时的时间,罗高华三人才回到青石沟村。 狭小的房子里,聚集了一大堆人。 看到罗高华三人回来了,一大家人当即呼啦啦走了出来。 “老四,咱爸怎么样?” 大哥罗高保开口问道。 “已经退烧了,骨头也接好了,但要休息三个月!” 罗高华一边回答,一边将老爸背进屋,放在床上,“医生说了,要给爸多吃点有营养的东西,还有这个药,也要按时煎煮了给他喝。” “正好,我回来的时候,在青山公社买了点东西。” 罗高华说着,去堂屋把自己的背篓拿了过来。 掀开背篓上的草叶,众人第一眼就看到了用油布包裹的猎枪。 “老四,你什么时候学会打猎了?” 罗高保等人都惊讶地看着罗高华。 罗高华笑道:“也就是最近才开始学……这个不重要,这些才重要!这是米,面,还有盐,糖……” 一边说,一边拿,不知不觉,竟拿了一大堆东西出来。 所有人都看得眼睛发直,几个年纪小的弟弟妹妹们,更是忍不住咽口水, 老妈刘山花道:“四儿啊,你怎么拿这么多东西回来?要是让你老丈人他们知道……” 罗高华撒谎道:“这就是他们让我拿回来的。对了,我回来是想跟你们说,桃花生了,又生了一个女儿,我准备明天晚上在家里小小的庆祝一下,希望你们明天都能来桃树湾喝杯喜酒。” “又是女儿啊?那你不是有四个女儿了?” 大哥罗高保一句话,把现场的气氛一下子搞沉默了。 躺在床上的罗大牛插话道:“生女儿怎么了?生儿生女都一样!明天晚上,老大,老二,老三和你们妈一起,代表我们全家去一趟桃树湾,我们不能让别人以为我们家没人!” “好的,爸。” 大哥,二哥,三哥都连忙答应。 罗高华道:“好了,时间也不早了,我还要赶路,我就先回去了。” 刘山花:“四儿啊,吃口饭再走吧,你回来一趟,连口水都没有喝,凳子都没有坐一下,就又要走……” 罗高华:“妈,没事的,我下次再回来就是了,我走了,你们多保重身体。” 说完,罗高华扛着背篓就走了。 回桃树湾还有二十五里山路,要是天黑了,独自一人赶路的话,还是有点危险。 刘山花也许是年纪大了,看着罗高华离去的背影,忍不住伤感地抹泪。 大哥罗高保突然道:“你们有没有觉得老四变了?” 二哥罗高佑点头,“确实有点变化,以前回来,都是板着个脸孔,像是我们欠他钱一样。” 三哥罗高中:“最大的变化,还是他居然会给家里买东西了!” 五弟罗高大:“更难得的是,四哥竟然有钱带爸去公社看病!” 六弟罗高复:“其实四哥的变化还有很多,他会打猎了,也愿意为家人花钱了,还愿意把他的喜事跟我们说了,同时,他的力气好像也变大了,居然一个人背着爸来回走了二十多里山路!” 七弟罗高兴也想说点什么,可他才十二岁,还真不知道说什么,突然,他看到刚刚四哥拿出来的糖,当即开心地说道:“我觉得四哥最大的变化,是给我们买糖了!” “你个吃货!” 众人撇嘴。 一家人又闲聊了几句,就各自散了。 罗高华背着背篓,穿着蓑衣,快步走在山路上。 天上的小雨已经停了,但清冷的山风吹过,有种凉飕飕的感觉,他不由得再次加快的脚步。 突然,前方山林里传来了哗啦哗啦的声音,像是有一大群野兽正在林木中穿梭。 罗高华立即找了一棵大树爬了上去,并把猎枪拿来了出来,紧紧握在手中。 第34章 金钱豹 罗高华刚爬上树不久,就见一大群野猪从前方茂密的林木中冲了出来。 有大有小,有公有母,嗷嗷尖叫,跑得飞快,就好像后面有更加恐怖的野兽在追击它们一样。 罗高华很好奇,到底是什么样的野兽,能够把这么一大群野猪吓得急急如丧家之犬。 没过多久,他就看到了那头野兽,瞬间呼吸都停止了。 那居然是一头豹子! 而且,还是最漂亮的金钱豹! 只见它猛地一个跳跃,速度极快,而动作却非常的轻盈,一下子就扑倒了一头百多斤的黄毛野猪。 那头野猪尖叫着,全力挣扎。 其他野猪根本不敢来救,只顾着自己往前逃窜。 金钱豹双腿死死压着那头黄毛野猪,同时,伸嘴狠狠咬住了野猪的脖子,接着,猛地一甩,藏在树上的罗高华都清晰地听到了一声颈骨断裂的咔嚓声。 那头野猪的惨叫声更加尖利刺耳,但很快就变得虚弱下去。 几秒钟之后,黄毛野猪就彻底不动了! 金钱豹依旧没有松口,再次狠狠一甩,直到确定黄毛野猪已经死了,它才叼着黄毛野猪,爬上了周围的一棵茂密的大树,将黄毛野猪放在了树杈上。 金钱豹警惕地看了看四周,没有发现什么异常,它才慢慢吞食野猪。 看完全过程的罗高华,大气都不敢出一口。 心里感叹:金钱豹不愧是站在食物链顶端的猛兽,狩猎技术太恐怖了! 一头百多斤的野猪,竟然被它一口就咬断了颈骨! 不过,眼下是个猎杀金钱豹千载难逢的机会! 金钱豹就在自己前方大约五十米远的一棵大树上,而且,正在美滋滋地享受猎物,自己就算是弄出一些动静,也不会引起它的注意。 只不过,罗高华虽然有猎枪在手,但自信心并不是很足。 因为,这是他前世今生第一次拿枪,虽然以前看过不少战争片,也知道一些训练枪法的方法,但真正练习枪法,却是从来都没有过。 即便现在金钱豹就在眼前,他也没有百分百的把握。 但这么好的机会,他又不想浪费。 于是,他缓缓举起猎枪,按照前世电视里学到的‘三点一线’射击要领,慢慢瞄准了金钱豹的脑袋。 陡然,就在罗高华找准星的时候,金钱豹似乎感受到了危机,霍地转头向他这边看了过来。 那深蓝的眼睛里,即便是隔了五十多米远,罗高华都能清晰感受到其中冰冷的杀意。 罗高华心里一慌,毫不犹豫就扣动了扳机。 砰! 一声枪响,响彻山林。 巨大的后坐力,差点把罗高华撞击得从树上摔下去。 嗷呜! 金钱豹发出了一声惨叫。 “打中了?” 罗高华心中一喜,立即稳住身体,往前看去,却哪里还有金钱豹的身影。 “跑了?” 罗高华一阵惋惜,却又不敢现在就跳下树去追,万一金钱豹就藏在不远处,给他来一个回马枪,那这个事就大条了。 直到过了好几分钟,罗高华才慢慢从树上跳下去,谨慎地来到了之前金钱豹躲藏的那棵大树之下,就看到这边有一滩血迹,然后,血迹顺着左前方一直延伸到了山林深处。 显然,金钱豹受伤了,却并不致命。 罗高华不由得一阵惋惜。 接着,他爬上树,把那头黄毛野猪从树上丢了下来,然后,扛着野猪,带上背篓,继续往青山公社走。 一路上,碰到不少从青山公社回来的人。 一个个都夸罗高华好本事,罗高华只是笑笑,不说话。 快要抵达青山公社时,天已经黑了。 公社里的大部分人家都已经睡了,只有少数几户人家还亮着煤油灯,星星点点,给了夜归人一点指引和温暖。 这个时候,罗高华有点犯难了。 今天没有月亮,也没有星辰,黑漆漆的伸手不见五指,继续往桃树湾走,肯定是不现实了。 但他现在肩膀上还扛着一头野猪,要是去借宿的话,也不太合适。 怎么办? 突然,他想到了公社的黑市。 这个年月,大部分人都缺衣少食,但手上多多少少都有一些多余的东西,比如有些人有粮食却没有肉,有些人有肉却没有粮食。 如果通过粮站或供销社去交易的话,他们又觉得划不来。 而直接进行交易又是不允许的,于是就有了黑市的存在。 而黑市,之所以叫黑市,一个是地点比较偏僻,另一个就是晚上进行! 青山公社的黑市,在罗高华的记忆里,一般都是晚上八九点钟才开始,一直会延续到凌晨的两三点钟。 罗高华没有手表,不知道现在是什么时候了,但看周围的天色,差不多应该是晚上七点钟左右了。 他当即找了一个能够俯瞰整个公社的地方,坐下来休息。 眼见公社里,那些亮灯的人家,逐渐熄灭了灯火,罗高华也不知道过去了多久时间,只觉得身上有点冷了,他才再次扛起野猪,提着背篓,往公社的黑市走去。 路上,他偶尔可以看到提着灯笼的人,还有拿着手电筒的人。 不管是提着灯笼的人,还是拿着手电筒的人,都非常的谨慎,只要听到脚步声,他们就会把手电筒关了,或是把灯笼用黑布罩起来,熄灭所有光源。 罗高华很郁闷,因为他身上没有能够照明的东西,只能等别人再次打开手电筒或灯笼,他才能借着微弱的光芒,继续往前走。 一路上不知道经历了多少心酸时刻,罗高华才抵达公社的黑市。 这里同样黑漆漆的,但偶尔会有光源亮起,那一般都是在看货,或是在交易,而其他人只能摸黑交谈。 光源亮起的时候,罗高华看到那些人基本上都蒙住了脸面,全都无比的谨慎。 他当即在野猪的嘴巴上摸了一把,全是野猪血,然后,在自己脸上抹了一把,又在地上抓了一把泥土抹在自己脸上。 他相信,经过这么一番伪装,只要不是盯着他看,应该是没有人能够认出他来了。 做好一切准备之后,他才扛着野猪进入了黑市。 “野猪肉,需要吗?” 刚进入黑市,他就碰到了一个人,当即轻声问道。 周围也都是这样轻声询问的声音,比如“有粮食没有?”“我需要布票,谁有?”“整个的冬瓜,谁要?”“鸡蛋,要不要?”…… 那人听到罗高华的询问,当即回应,“有多少?” 第35章 到底是谁抢谁啊? “一整头!” 罗高华的话,让周围瞬间一静。 “嘶!” 他前面那人也发出一声震惊的抽气声,随即问道:“你骗人的吧?” 罗高华察觉到了异常,也瞬间明白自己有点冒失了。 黑市可不是太平之地,随时可能出现抢劫或打架事件,所以,一个个都非常谨慎,拿来交易的东西都不多,就怕被人惦记上。 像罗高华这样,带着整头野猪来交易的,绝无仅有! 顷刻间,罗高华就感觉到有好几道阴森的目光锁定了他,虽然看不到那些人的表情,但能够想象得到,那些人此刻肯定都在盘算什么时候动手合适! 肯定不是现在,因为抢一整头野猪,根本跑不快,但等罗高华交易完之后,那就不一样了! 罗高华也能想到这一点,但事已至此,他只能硬着头皮继续,不可能现在就扛着野猪走。 突然,他灵机一动,哼道:“骗你个锤子!老子是帮孙翔孙大哥卖野猪,你敢说他骗人?” 孙翔,青山公社出了名的地痞流氓,手段毒辣凶残,没人敢惹。 果然,听他说出孙翔的名字,周围人都不自觉离他远了一步,那些注视他的目光也变少了许多。 询问他的那个人,语气也变得小心起来,“原来是孙哥的货,那肯定是不会有错了,但我要不完一整头,怎么办?” 既然借用了孙翔的名头,罗高华自然要学流氓的做派,当即骂道:“滚!要不完一整头,你问个锤子问,浪费老子的口水!麻批的,滚开!” 那人也不敢多说什么,乖乖地走了。 罗高华也意识到,一整头野猪确实不好卖,如果是改成一块又一块的野猪肉,那就好卖多了,可他现在没有办法分解,只能继续往黑市里面走,看能不能遇到一个大老板,买下他整头野猪。 很遗憾,黑市没有这样的大老板。 或者说,有这样的大老板,但人家不会现在出手买,因为一整头野猪不好拿啊! 罗高华只能怪自己经验不足,然后扛着野猪离开了黑市。 “站住!” 就在他离开黑市,慢慢离开公社,正在思考该怎么回去的时候,后面突然传来了一个呵斥声。 他转头望去,就看到四五个黑影向他这边走来。 为首之人突然打开手电筒,直直地照着他的眼睛,与此同时,跟着他的那些人则加快了脚步,想要包抄他。 显然,这些人是想抢他的东西,反正黑天瞎火的,抢了也没人知道。 “我们要买你的野猪。” 为首之人还很聪明,想要以此来麻痹罗高华。 罗高华可不傻。 如果这些人真的想买野猪的话,早在黑市就找上他,跟他交易了,又何必等他离开黑市,而且,都已经走出公社街区,周围没人了,才来找他? 这些人明显就是不怀好意! 嘭! 罗高华毫不犹豫将肩上的野猪往那些人身上砸了过去。 那些人没想到罗高华会这么果决,更没想到,罗高华只有一个人,而他们有五个人,罗高华竟然敢主动对他们出手。 一百多斤的野猪砸过来,当场就有两个人被砸得摔倒在地,惨叫不断。 估计是被砸断骨头了。 抛出野猪的同时,罗高华早就把插在腰间的砍柴刀拔了出来,对着另外三人就是一阵挥舞。 他没有用刀锋,用的是刀背。 即便如此,也把三人打得哭爹喊娘! “麻批的!还想抢老子的东西?你们不知道老子是跟孙翔大哥混的人吗?简直是厕所里打灯笼,找死!” 罗高华一边夹着嗓子骂,一边继续挥舞砍柴刀。 “兄弟,别打了,我们也是孙翔大哥的人!” “对啊,兄弟,快住手!” 五人没想到罗高华如此彪悍,连忙大叫起来,自报家门。 罗高华却根本不听,打得更狠,直到把五人都打得失去战斗力,躺在地上,连连惨叫,他才罢手。然后快速在五人身上搜刮了起来。 有人想反抗,他就直接给那人一刀背,吓得那人再也不敢反抗,任由他搜刮。 搜刮完之后,罗高华扛起野猪就走。 没有丝毫的拖泥带水,像极了经验老到的惯犯! 五人哭了。 这特么到底是谁抢谁啊? 还有,这家伙真的是孙大哥的人吗? 自己这边都已经自报家门了,他不但不停手,反而打得更狠! 这哪里是孙大哥的人,更像是孙大哥的仇人! 等罗高华走后,其中一人忍着疼痛,开口道:“强哥,这人到底是谁?特么的,下手太狠了,老子的腿都被他打断了!” 另一人也说出了自己的猜测,“这人如此狠辣,难道是孙大哥手下的第一打手,牛哥?” 强哥摇头,“不是牛哥,牛哥今天跟着孙大哥去县里了。” 众人:“那会是谁呢?” 又有一人,突然说道:“强哥,我感觉这人有点眼熟,但他脸上抹了血和泥巴,一时半会也想不起来在哪儿见过。” 强哥也皱眉道:“我也感觉这人有点眼熟,而且,我可以百分百肯定,这人根本就不是我们的人,甚至都不是一个真正的流氓,要不然,他就不是用刀背砸我们,而是用刀锋砍我们了!” “有道理。” 其他人点头,“强哥,那你认为这人是谁?” “不管他是谁,敢特么打我们,并反抢我们的东西,老子就是掘地三尺,也要把他苟日的找出来!”强哥咬牙切齿道。 自从出道以来,他还从来没有失过手! 今晚是第一次! 没想到这第一次,就栽了个大跟头! 以他睚眦必报的性格,这个事肯定不会就这么轻易算了,肯定会追查到底! “没错,强哥,必须把他找出来,老子也要打断他的腿!” “老子要砍了他的手!” “老子要割他的肉,拔他的筋!” 一个个气急败坏地怒骂。 “行了,都特么闭嘴,赶紧想一下怎么离开这里吧。” 强哥吼了一声。 众人瞬间安静了下来,纷纷开始想离开的办法。 可他们都受了伤,不是腿断了,就是手断了,又或是胸骨、肋骨断了,再加上夜色黑沉,而他们身上所有东西都被罗高华搜走了,他们根本不敢乱动。 最后,只能在这里躺了一夜,而四月的晚上有点冷,五人都冷得够呛,浑身直哆嗦,鼻涕直流,非常狼狈。 直到天色微微发亮,五人才相互搀扶着离开。 而罗高华此刻却无比的开心…… 第36章 谨慎到了极点 罗高华正愁没有照明的工具,就有人给他‘送’来了手电筒。 这是一种老式的铁皮手电筒,三节电池,光线不是非常的明亮,但在这个年月,这可是一件非常贵重的电器! 有了手电筒,罗高华的速度就快多了。 不过,为了避免那些人在以后找到自己的踪迹,罗高华没有直接返回桃树湾,而是绕路去了另一个村子。 这是罗高华丈母娘陈秀菊的娘家,也是桃树湾大队下面第五生产小组的所在地,现在叫陈家村组,几年之后,才会改为原名,陈家村。 到了村口,罗高华并没有进村,而是弄出一些响动,引起了村里狗的注意,纷纷狂叫起来。 突然,村里某处房间里亮起了灯光,接着,便有人走了出来,四处走了一圈,没有发现异常,就又回屋里去了。 罗高华要的就是这个效果,然后,悄悄地扛着野猪离开了陈家村。 他不敢一直开着手电筒,等看清道路之后,他就立即关了,然后摸黑往前走。 虽然速度变慢了,但能极大地避免被人发现。 而且,他离开陈家村之后,依然没有直接回桃树湾,而是按照记忆里的路线,去了陈家村外面不远的一处山洞。 他准备在山洞里过一夜。 那个山洞有点隐蔽,平时不会有人进去。 罗高华也是前世在山里到处逛荡的时候,无意中发现的。 这个山洞的洞口很小,刚好够一个人爬进去,但里面的空间很大,也很深,在里面生堆火都不会有人发现。 他把东西放进洞里,又捡了不少枯枝落叶和木柴,然后就在洞里生了一堆火。 此刻的他,淋了雨,又冷又饿。 他毫不犹豫用砍柴刀把一条野猪腿砍了下来,然后就架在火上烤。 一边烤肉的同时,他把衣服脱下来,烤干,然后开始清理“战利品”。 首先是铁皮手电筒一个。 然后是烟有五包,火柴有五盒,都用过了,罗高华便将它们全部凑在一起,正好凑够两包烟,一盒火柴,空的烟包和火柴盒,直接扔火堆里烧了。 接着便是两根木棒,两把刀,一把……军刺? 看到这些东西,罗高华心里仅剩的一点愧疚感完全消失了。 那些人显然是有备而来! 而且,以前肯定干过很多次这种勾当了,要不然,身上不会准备这么多‘武器’。 木棒直接扔火堆,军刺太显眼,暂时不能带身上,当即将包裹猎枪的油布割下来一块,把军刺包好,然后在山洞里找了个地方,埋了。 两把刀,都是很常见的尖刀,倒是可以留在身边用,别人就算是看到了,也不会怀疑什么。 当然,谨慎的罗高华,只留下了刀体部分,刀柄都拆下来,丢火堆里烧了。 最后是各种票和钱。 票有烟票、酒票、粮票等,全都有数十张,不知道是他们自己准备的,还是抢的。另外,还有五张工业票。 两张缝纫机票,两张自行车票,一张收音机票。 这倒是好东西! 钱也不少,有零有整,加起来足有五百多元! 罗高华不禁感叹这些人太特么有钱了! 心里则开心极了。 因为这些东西,现在都是他的了! 不过,他不打算现在就拿出去用,至少也要等八三年全国严打之后,那些人都被绳之以法了,才能放心地拿出去使用。 所以,他再次割下一块油布,把各种票和钱包裹起来,跟军刺埋在了一起。 处理完所有事情之后,他就专心烤肉。 等肉烤熟,美滋滋地吃了一顿,他就找来一些干草,铺在地上,然后就和衣睡了。 今天走了将近一百里山路,还受了不小的惊吓,罗高华早就累得精疲力尽,所以,一倒下去,他就睡着了。 等他再次醒来,火堆早就熄灭,洞里也有了一丝凉意。 他钻出山洞,就发现天已经亮了,外面的雨也早就停了,但起雾了,浓厚的云雾将所有山峰都淹没了。 可见度不足十米! 罗高华暗道一声“天助我也”,然后就快速从山洞里拖出背篓、野猪等物,接着找来枯枝败叶把山洞口堵上,就背上背篓,扛起野猪,快步往桃树湾走去。 怕对方用猎犬跟踪,他昨晚上就把路上的痕迹处理了。 今天返回桃树湾的路上,他也做了同样的事情,可谓是谨慎到了极点。 快要抵达桃树湾时,他将野猪藏进茂密的荆棘丛里,只背着背篓快步回家。 一路上,碰到了不少正要出工的村民。 “哟,吃软饭的,这么早就做事去了?” “高华,听说你最近经常进山去抓野鸡,今天又抓到几只?” “败家子,你小子不去喝酒打牌了?你老丈人家的钱这么快被你败光了?” “我听说你老婆又给你生了个女儿?哈哈哈,看来你这辈子是注定要绝户了!不过,你是上门女婿,也无所谓,哈哈哈……” 几乎所有村民看到他,都是一副嘲弄的态度。 罗高华懒得搭理他们,快步离开。 为什么这些人会这样对他,他以前不懂,两世为人之后,他就懂了。 这些人就是嫉妒他! 再加上,他是外村人,而且,还是另一个公社的人,在这边根基浅薄,所以,这些人都敢嘲讽他,欺负他,并以此为乐。 而上一世的他,不懂这些人的险恶用心,反而如他们所愿,把自己好好的一家搞得家破人亡! 自己也过得人不像人鬼不像鬼,最终成了所有人茶余饭后的笑话! 这一世,他肯定不能再上这些人的当,就当他们是在放屁好了。 “喂,吃软饭的,你走这么快干什么?跟我们聊一聊你又得了一个女儿的心情呗?哈哈哈,我家里就只有三个儿子,还不知道生女儿是什么感觉……” 其中一个村民还在继续嘲讽。 罗高华猛地转过身来,冷冷地盯着这个村民,“孙国庆!你要是再敢这么阴阳怪气地跟我说话,别怪我对你不客气!” “李建仁和孙国峰被我掰断手臂的事情,你应该听说过吧?” “你要是也想被我掰断手臂,尽管继续招惹我!” “你……” 孙国庆面色一沉,想要说两句狠话,但看到罗高华那冷冰冰的眸子,狠话都到嘴边了,他硬是说不出来。 第37章 爸,接人要紧 “以前你们笑话我,我就懒得跟你们计较了,但以后,你们要是再敢这样,别怪我不客气!” 罗高华冷冷地扫了众人一眼。 有一个村民不相信罗高华真的敢对他们乱来,撇嘴道:“嘁,罗高华,你以为你是谁?还对我们不客气,你有本事……” 啪! 这人话都还没有说完,就见罗高华冲过去就给了他一耳光。 那人都懵了,“你敢打老子?” 啪! 罗高华反手又给了他一个耳光,“老子就打你了,你想怎样?” “尼玛批!老子跟你拼了!” 那人也被激起了血性,扬手就准备给罗高华也来一耳光。 咔嚓! 然而,下一刻,他的手臂就被罗高华抓住,然后就听咔嚓一声,被掰断了! “啊!” 那人当即痛得发出一声刺耳的惨叫,冷汗瞬间就流了出来。 其他人也都是眼神一抖,脸色发白。 他们都没有想到罗高华竟然真的会如此狠辣,一言不合就掰断人的手臂! 一个个不由自主地抱住自己的手臂,退后了两三步,就怕罗高华冲过来,把他们的手臂也掰断了。 “我告诉过你,不要招惹我!你以为我是跟你开玩笑的?” 罗高华冷冷地注视着那人,“当然,我也不怕你报复!虽然我在桃树湾没有什么根基,但我老丈人有啊!他可是桃树湾的大队长,我看到底是你家厉害,还是我老丈人家厉害!” 说完,罗高华就潇洒地转身走了。 其他人连忙扶着那人去找村里的赤脚医生。 孙国庆咽了咽口水,暗自庆幸自己没有继续刺激罗高华,要不然被掰断手臂的人,就是他了! 很快,罗高华又掰断了一个村民手臂的消息就传遍了整个桃树湾大队。 所有村民都很纳闷,一向老实巴交的罗高华怎么突然之间就变得如此狠辣了?动不动就把人家的手臂掰断,这是不是太“残暴”了一点? 有不少村民去找大队长李全福反映这个事,想要让他好好管教一下罗高华,却没想到,反而被李全福狠狠训斥了一顿。 而且,让所有村民大跌眼镜的是,李全福在听说了这件事之后,居然不是管教罗高华,而是带人去了那个被掰断手臂的村民家里讨说法! 并扬言,他家要是不给出一个满意的说法,就要让他家付出一定的代价! 李全福在桃树湾当了多年的大队长,平时笑呵呵,一副非常平易近人的样子,但是,一旦发起怒来,那也不是一般人能够承受得了的。 那家人吓得当即找到罗高华,并当着众人的面,向罗高华道歉,请求原谅。 罗高华倒也没有过分地为难他们,只是警告他们以后别再招惹他就行了。 这件事之后,村民们看向罗高华的目光都变了。 这个世道就是这样,你越善良,越老实,越容易被欺负,而一旦你变得强势,变得狠辣,不但没有人再敢惹你,反而还会巴结你,讨好你! 欺软怕硬被演绎得淋漓尽致! 这件事平息之后,罗高华就趁所有人都去上工之际,去把野猪扛了回来,另外,他又进山去抓了几只野鸡和野兔回来。 同时,采挖了不少野山药、野葱、野菜和木耳等食材。 赶在中午之前,他回到了家里,就看到李全福已经在家里等他了。 今天是桃花出院的日子,罗高华几天前就已经跟李全福商量好了,今天要开拖拉机去卫生院接李桃花和孩子。 “爸,我们走吧!” 罗高华把东西放回家里,快速洗漱了一番,换了一套干净的衣服,就跟着李全福,坐上拖拉机,一起去了青山公社的卫生院。 与此同时,李全福的大哥,二哥,四弟和五弟一家人都相约着来到了李全福家。 昨天,李全福亲自去他们家,跟他们说了,让他们今天早点过来帮忙,晚上要在这边举办一个小型的家庭庆祝宴会。 庆祝李桃花死里逃生,也庆祝四丫顺利出生! 他们都不是空手来的,有把家里的桌子和凳子搬来的,也有把家里碗筷拿来的,还有拿米拿菜的…… 到了李全福家里,他们也不是坐等吃饭,而是分工协作,都在干活。 劈柴的劈柴,烧火的烧火,洗菜的洗菜,做饭的做饭…… 大丫,二丫和三丫等一大群小孩子,则在庭院里或屋里,吵吵闹闹,玩得不亦乐乎。 稍微大一点的孩子,则要帮忙做事。 不少村民经过李全福家的庭院大门时,看到里面闹哄哄的,庭院里摆了好几张方桌,似乎要举办宴席,不由得都询问是什么大喜事。 当得知是为了庆祝李桃花的出院,以及又生了一个女儿,村民们都觉得好笑。 生了个女儿而已,也值得如此大张旗鼓地庆祝? 不过,一想到如今罗高华的狠辣手段,以及李全福霸道的护犊子行为,村民们也只敢心里笑话,嘴上却不敢再乱说什么。 家里这边,各项事情都在顺利进行,而罗高华和李全福去卫生院接李桃花和孩子则出现了一些意外。 先是他们开着拖拉机经过某段山路时,罗高华看到了几个流里流气的人正在路旁询问路人,有没有听说过哪个村子有人半夜扛着野猪回家的? 他们也被拦下来,询问了一番。 李全福被问得莫名其妙,当即摇头道:“没听说过。”接着又问道:“出什么事了?” “老家伙,别乱打听,对你没好处!记住,要是听说了相关事情,一定要跟我们说,千万别隐瞒,不然,别怪我们不客气!” 那几人凶神恶煞地瞪了李全福一眼,像极了土匪。 李全福当场就准备训斥他们一顿,罗高华连忙拉住他,“爸,接人要紧。” 李全福这才压下心中的怒火,开着拖拉机走了,而罗高华则从那些人当中,看到了一个‘熟人’,确切的说,是以前经常在一起打牌的人,好像叫强哥。 强哥也看到了他,还对他笑了笑,只是那个笑容,怎么看都有种黄鼠狼对鸡笑的意思。 到了卫生院,罗高华和李全福刚走进医院,就看到一群人围在了李桃花所在的病房外面,他们都不由得一阵紧张,以为是李桃花她们出了什么事,立即往里面挤。 第38章 大人物! “麻烦让一让!” 罗高华一边说,一边往里面挤。 “凭什么要给你让?你是谁呀?” 前面的人却一点都没有要让的意思。 “我是来接我老婆和孩子出院的,你们围在这里,我老婆和孩子怎么出来?医生!医生!你们能不能来管一管啊!” 罗高华大叫。 即便如此,前面那些人还是不愿意让开,也不知道病房里到底发生了什么,竟有如此大的吸引力。 好在,罗高华的声音传进了病房,没过多久,里面就走出来一个扛着枪的战士。 这个战士什么话都没有说,只是冷冷地扫了众人一眼。 众人便不由自主地散开了。 “你,请进来。” 战士伸手指了指罗高华。 罗高华很诧异,不知道这战士是什么来历,但对方用了一个请字,还算客气,应该不是什么坏事。 他迈步走了进去。 就看到里面其他的病人和家属都被赶了出去,就剩李桃花和陈秀菊在这里,而在她们旁边坐着一个身穿笔挺中山装的中年人。 中年人此刻正好转头向罗高华看来,温和一笑,“你就是罗高华?” 罗高华前世今生都没有接触过什么大人物,也就是在电视上看到过,而此刻,当他看到这个中年人的第一眼,就知道这肯定是一个大人物! 他虽然带着温和的笑容,显得和蔼可亲,平易近人,但身上的那股气势却贵不可言! “是的,请问您是?” 很快,罗高华就将心里的惊讶情绪按压了下去。 “我叫王庆平,是王思远的父亲。” 中年人伸出手,“感谢你救了王思远。” 罗高华瞬间明白过来,这人是那个被自己从驼峰山救回来的年轻人的父亲,他连忙伸出手跟中年人的手握在了一起。 “您太客气了,我也是机缘巧合碰到了他,我相信每一个进山打猎的人,只要是碰到这样的事情,都会伸出援助之手的,因为谁也没有办法保证自己以后会不会也出现危急的情况。”罗高华说道。 “不管怎么说,你救了思远的命,就是他的救命恩人。” 王庆平道,“我听思远说了,要不是你的话,他估计早就死在深山老林里了。” “只不过,他现在双腿断了,人也因为受到的惊吓过度,处在半醒半糊涂状态,所以,没有办法亲自来向你表达谢意。” “另外,我也想了解一下,当时的具体情况,你能说一下吗?” “当然!” 罗高华当即开始讲述那天发生的事情。 不过,他只讲了后半段,而前面他听到狗叫声和枪声的事情,就没有讲了。 因为这要是讲了,肯定会引起王庆平的怀疑,从而产生不必要的误会。 “也就是说,他在山里是遇到了狼群?” 王庆平眼神平静,语气也很平静,让人没有办法琢磨他的心情如何,内心想法又是什么。 罗高华道:“这只是我的判断,因为当时有两具狼尸,而王思远身上和狗身上都有被撕咬和利爪抓过的痕迹。” “能带我去现场看一看吗?”王庆平又问道。 罗高华点头道:“没有问题,不过,昨天下了雨,而且事情也过去好几天了,不知道现场的痕迹是不是被破坏了。” “没事,你只要带我们过去就行了。”王庆平道。 罗高华歉意道:“这个……王……” 王庆平微微一笑,“你叫我王大哥就是了。” 罗高华:“王大哥,我老婆和孩子今天出院,我准备晚上给她们好好庆祝一番,你看,能不能明天再带你们进山去查看?” 王庆平看了眼李桃花她们,问道:“那个地方距离很远吗?” 罗高华:“王思远出事的地方,叫驼峰山,距离公社有三十多里山路!” “驼峰山……” 王庆平念叨了一声,随即转头向那个战士问道,“小田,三十多里山路,你最快需要多长时间?” 战士只是思考了三秒钟,就洪亮地答道:“首长,只要五十二分钟!” “也就是不到一个小时的时间。” 王庆平点点头,又看向罗高华,“你最快需要多长时间?” 罗高华道:“如果是全速前进的话,至少也需要两个小时。” 王庆平抬起手腕,看了眼手表,“现在是下午两点钟,你们以最快速度跑个来回的话,需要四个小时,也就是下午六点钟就能回来……” 不等王庆平说完,罗高华就知道这人是铁了心要今天去查看现场了。 他当即说道:“王大哥,你有车吗?” 王庆平一怔,“什么意思?” 罗高华:“如果你有车的话,那我们就可以先开车前往桃树湾大队的第七生产小组‘蚂蟥田组’,到了那里,距离驼峰山就近了,就只有五里路了。” 王庆平:“好,那我们事不宜迟,现在就出发。” 没办法,罗高华只好对李全福道:“爸,您先带桃花她们回去,我跟他们去一趟驼峰山。” 李全福警惕地看了王庆平和那个战士一眼,然后,小声地在罗高华耳边问道:“要不要我陪着一起去?” 罗高华摇了摇头,“不用,我很快就会回来的。” “妈,桃花,你们先跟爸回去,我去去就回。” 跟陈秀菊和李桃花说了一声,罗高华就跟着王庆平走出了病房。 病房外面围观的人,都自动让开了一条路。 王庆平的车没有停在卫生院,而是停在了公社大院的院子里。 公社的所有领导们本来是想跟着王庆平一起去卫生院,但都被他拒绝了,只好全都焦急地等在大院里。 突然看到王庆平回来了,他们立即围过来,正准备开口,却再次被王庆平阻止,“黄主任,你们不用在这里等我,该干嘛就干嘛去,我过来只是处理私事而已。” “高华,你坐前面,给司机指路。” 接着,王庆平让罗高华坐在副驾驶,而他和那个战士则坐在了后排。 等所有人坐上车之后,司机立即启动了车子。 这是一辆吉普车,速度很快,当然,颠簸也很大。 等车子离开公社大院,公社的所有领导们,立即开始议论那个叫高华的年轻人是什么来路? 其中一个领导是专门对接桃树湾大队的,他突然说道:“他不会是桃树湾大队长李全福的那个上门女婿吧?我记得他好像姓罗,也叫高华!” 黄主任立即道:“不管是不是,你立即去把桃树湾大队长叫来!” “好嘞。” 那个领导当即骑着自行车飞快地走了。 第39章 坐吉普车回村 这领导骑着自行车离开公社大院,一路往桃树湾狂蹬,结果,到了地方才知道李全福在公社卫生院,他又立即一路狂蹬冲向卫生院。 到了卫生院,总算是碰到了李全福。 李全福看他满头大汗,浑身衣服都汗湿了,不由得紧张地问道:“袁科长,这是出什么大事了吗?” 袁科长道:“别问了,赶紧跟我去一趟公社大院。” 李全福更加紧张了。 李桃花和陈秀菊也同样神情紧张,一开始是罗高华被带走,现在又是李全福,她们顿时感觉忐忑不安。 袁科长没有解释,拉着李全福就走。 到了公社大院,李全福才知道领导们只是想知道罗高华跟王庆平的关系,他不由得长松一口气,把事情原委跟领导们简单汇报了一遍。 “这么说,你女婿现在是王……公子的救命恩人?” 所有领导看向李全福的眼神瞬间变得恭敬起来。 李全福好歹也是当了多年大队长的人,立即就意识到这个王庆平的来历估计很不简单,当即问道:“黄主任,这个王庆平同志是?” 黄主任摆手道:“他自己没有说,你就不要打听了,总之,你家女婿算是撞了大运了!” “行了,你回去吧,这个事情,你心里知道就行了,千万别到处宣扬,大人物的心思是很难琢磨的,别把好事变成了坏事。”黄主任嘱咐了一句。 “明白。” 李全福回到了卫生院。 李桃花和陈秀菊连忙凑过来询问情况,李全福简单说了一下,她们才放下心来,然后就开始办理出院的各种手续。 快要离开公社时,李全福突然想起了罗高华的嘱托,当即车头一转,开去了国营饭店。 “请问哪一位是侯叔?” 李全福走进饭店,向服务员问道。 服务员去后厨把侯叔喊了出来,侯叔诧异地看着李全福,“同志,你找我?” 李全福笑道:“侯叔,你好,我是罗高华的老丈人,他让我来邀请你去我家喝酒。” 终于可以喝酒了,侯叔当即高兴得开怀大笑,“哈哈哈,你我的年纪差不多,你可不能叫我侯叔,我姓尚,叫尚云侯,你直接喊我名字就是了。” 李全福:“尚云侯?好名字!” 尚云侯:“哈哈哈,还行,我下班了就去,你们是住在桃树湾对不对?” 李全福:“对,到了村里,直接报我的名字,我叫李全福,他们会给你指路的。对了,高华还嘱咐我说,一定要把其他师傅也都邀请过去。” 尚云侯:“行,到时候别嫌我们人多就行,哈哈。” 李全福:“哈哈,说笑了,人多才热闹嘛!” 约定好了之后,李全福就开着拖拉机,把陈秀菊、李桃花和四丫带回家去了。 而此刻,罗高华也带着王庆平和田战士,来到了王思远出事的那条山沟。 王庆平的面色一直很平静,看不出表情变化,而田战士则认真地在周围查看起来,不放过任何蛛丝马迹。 大约半个小时后,田战士结束了自己的侦查,然后在王庆平耳边轻声汇报了一番。 王庆平的脸色依旧平静无波。 罗高华自始至终都无法从他的神情上看出任何端倪。 显然,这是一位久居高位并且养气功夫极强的领导,喜怒不形于色! 等田战士汇报完之后,王庆平又扫了眼莽莽苍苍的驼峰山,这才对罗高华笑着说道:“高华,辛苦你了,我们回去吧。” 罗高华心里很好奇田战士到底看出了什么,但前世的人生经历告诉他,对方没有说,自己最好别问,再好奇也别问,尤其是跟领导打交道,更要注意。 要不然,知道越多,死得越快。 等再次坐上吉普车,王庆平才突然说道:“高华,我发现你是一个话不多的年轻人,这样好啊,将来必定会有一番大出息!” 罗高华:“谢谢王大哥的夸奖,我其实心里有很多话想说,只是一直忍着,很辛苦的。” “哈哈哈……” 王庆平大笑,“你小子有点意思。” 顿了一下,又开口道:“对了,我记得你之前说你今天晚上准备搞个小型的庆祝宴会,给你老婆和孩子庆祝一下?” 罗高华点头:“对。” 王庆平:“能说一下,为什么要庆祝吗?” 罗高华当即简单说了一下自己的过往、老婆差点因难产大出血而丧命、以及自己决定重新做人的事情,最后道: “其实,这个小型宴会,除了给我老婆和孩子庆祝之外,也是我自己跟过去告别、迎接新生活的一个开始!” 王庆平:“浪子回头金不换!我突然也想去参加了,不知道你欢不欢迎?” 罗高华:“当然欢迎!您的到来,肯定能够让我的宴会更加蓬荜生辉!” “哈哈哈,你很会说话。” 王庆平当即跟司机说了一声,“去桃树湾。” 对于这个决定,罗高华没什么感觉,田战士和司机却是心中惊讶到了极点。 王庆平向来不苟言笑,但刚才却哈哈大笑了好几回,显然非常喜欢罗高华这个年轻人,另外,王庆平从来不接受他人的宴请,更不可能主动去参加他人的宴会,而这一次,他却破例了! 这要是让熟悉王庆平的大领导们知道,绝对会大跌眼镜! 山路凹凸不平,即便吉普车已经开得很慢,依然颠簸得厉害。就在众人都感觉快要把身子骨颠散架的时候,吉普车抵达了桃树湾。 桃树湾的村口,李建仁等几个二流子依旧悠闲地坐在树下吹牛闲聊,突然看到一辆吉普车开了过来,一个个立即站了起来。 平时,他们看得最多的就是村里的驴车、骡车、独轮车,再就是队里唯一的拖拉机! 吉普车,非常少见! 在他们的印象中,这样豪华的车子,就只有大领导才有资格坐!就连公社领导,都只配骑自行车! 就在这时,吉普车突然停了下来,然后,他们就看到罗高华从车上走了下来。 “卧槽!” “那是吃软饭的罗高华?” “苟日的,他怎么坐吉普车回来了?” 李建仁等人全都震惊得目瞪口呆,心里对罗高华瞬间多了一丝敬畏。 第40章 人多力量大! 在村口停车,不是罗高华的意思,而是王庆平想要下车走一走,看一看村里农忙时节的场景。 这个时候,正是下午三点多钟的时间,村民们正在田地里忙碌着。 站在村口,远远望去,就可以看前方的田野里,到处都是劳作的村民,有犁田的,有施肥的,有锄草的,有修理田埂的…… 好一幅春耕农忙图! 王庆平看得心旷神怡,忍不住吟起诗来,“夜闻春雨声,农人侵晓起……陇长枯荄深,扬鞭泥没趾。一犁复一耙,确荦成软美……归来茅檐下,濯足前溪水。” 罗高华没有听过,自然不好发表什么评论,只是静静地听着。 “还是农村好啊,只要辛勤耕耘,就一定会有收获!” 王庆平最后感叹一声。 罗高华依旧没有说话,心里倒是比较认同王庆平的说法,不过,这有个前提,那就是拥有一定的经济基础,要不然,农村就是贫穷的代名词! “高华,那些村民都在田地里忙碌,这几个年轻人为什么没有去?” 王庆平不知道是有心,还是无意,突然指着李建仁等人,向罗高华问道。 罗高华不相信王庆平这样的大人物会不知道李建仁等人为什么不去劳作的缘故,他这么问,要么是想借题发挥一下,要么就是想要听一听罗高华对当前生产队制度的一些看法或者说抱怨。 想明白这一点之后,罗高华微微一笑道:“他们都是村里的二流子,早就没有上工了。说实话,上不上工,其实意义不大,因为上工也同样吃不饱饭!” “为什么呢?”王庆平问道。 作为心思谨慎的罗高华,当然不会把自己的看法随意说出来,而是摇头道:“我不知道。我们的村民已经很努力很勤奋了,可就是吃不饱,我们也很想知道为什么。” 王庆平抿了抿嘴,没有再继续询问,而是直接向李建仁他们走去。 “你们为什么不去上工?”王庆平直接询问。 李建仁等人就没有罗高华那样的城府了,当即愤愤地说道:“上个屁的工!一个个都在那磨洋工,还不如直接回家睡大觉!” “做多做少一个样,做好做坏一个样,谁还愿意多做?谁不想偷个懒耍个巧?” “你看那些人好像很勤快的样子,其实都是在做样子!你做一下,他做一下,纯粹就是在耗时间!” 王庆平又问:“为什么要这样呢?全都一起努力,一起卖力气,不是挺好的吗?” 李建仁哼道:“好个屁,干得好了,是他们干部得好处,我们什么好处都捞不到!” 王庆平眼睛微微一眯,“干部得了什么好处?” 李建仁哼道:“具体什么好处,我哪知道?但他们肯定是得了好处的,要不然,他们为什么能够住上好房子,而我们却住不上?” 罗高华突然意识到李建仁这狗东西是想趁机报复,不过,他没有阻止。 因为他对自己老丈人非常有信心! 别的干部有没有乱拿好处,他不知道,但他老丈人绝对没有乱拿! 至于老丈人家的四间宽敞的土坯房,那也不是他占便宜占来的,而是他家五兄弟齐心协作,一起建起来的。 这些都是有据可查,根本不怕人乱说。 王庆平不知道这些事,听了李建仁的话,他也觉得有道理,便继续跟几个二流子闲聊起来。 有了李建仁带头,其他几个二流子那也胆子大了不少,一个个都口若悬河地说着大队干部,甚至是公社领导的各种传闻和坏话。 王庆平听得津津有味。 罗高华也同样听得津津有味。 他突然发现,时不时听一些八卦,还是挺有趣的。 差不多聊了半个多小时,王庆平才让罗高华带路,往他家走去。 田战士一直都守护在王庆平身边,司机则开着吉普车慢慢跟着。 村里的很多小孩都没有看过这样的车,都好奇地围在远处,嘻嘻哈哈地指点。 突然,大丫从孩子当中跑了出来,“爸爸,这是什么车子?” 罗高华将她抱了起来,“这是吉普车!” 大丫:“我可以坐一坐吗?” 罗高华:“这是王伯伯的车,我们不能随便坐。” 王庆平:“这是你的女儿?” 罗高华:“对,这是我的大女儿,还没有取大名,一直叫的小名,大丫。” 王庆平张开手,“大丫,伯伯抱你去坐车,好不好?” 大丫刚开始还有点认生,听说可以去坐车,当即张开双手,扑到了王庆平的怀里。 王庆平哈哈一笑,抱着大丫坐上了吉普车。 大丫当即在车里欢呼起来。 这可羡煞了周围的一大群孩子们。 不多久,他们就来到了罗高华家。 王庆平抬头看了看罗高华家的四间土坯房,还有宽敞的庭院,意味深长地说道:“你老丈人好像是桃树湾的大队长,是吗?” 罗高华大大方方地承认,“对,我是上门女婿,我老丈人是桃树湾大队长李全福,他有五兄弟,这套房子就是他们五兄弟合力建起来的。” 就在这时,庭院里的众人也看到了外面的吉普车,当即一个个跑了出来。 “高华,这是……” 众人都敬畏地看着王庆平和他身边的田战士。 尤其身上挎着枪的田战士,给了众人很大的压迫感。 罗高华道:“这是王大哥,是我刚认识的一个朋友。” 接着,他有意无意地向王庆平介绍李全寿他们,“这是我大伯李全寿,二伯李全财,四叔李全宝,五叔李全发,大婶袁土凤……” 不得不说,李全福这一大家子人,还真的是人丁兴旺。 李全寿有七个孩子,李全财也有六个孩子,就只有李全福只生了一个孩子,四叔和五叔也都有七八个孩子。 有儿有女。 还有孙子孙女一大堆…… 全部加起来,差不多快有一百个人了! 王庆平心里很清楚,罗高华之所以介绍得这么详细,无非就是想告诉他,他们家人口众多,人多力量大! 之所以有这么好的房子,可不是乱拿好处得来的,而是靠自家人齐心协力建起来的。 正在介绍的时候,就看到村口又有一辆车子开了过来。 那是一辆破旧的老式卡车,摇摇晃晃,冒着黑烟,仿佛随时都可能报废,却很倔强地一路来到了罗高华家的大门口。 看到从车上跳下来的人,罗高华立即笑容满面地迎了过去。 第41章 黄主任也来了! “侯叔,小光,各位师傅,你们来了,快里面坐。” 罗高华欢笑着跟每个师傅打招呼。 侯叔拉住他,小声问道:“高华,那辆吉普车是谁的?” 罗高华低声道:“我也不知道他的来头,但他配有专门的挎枪战士保护,应该是一个大领导。” 侯叔更加不解了,“你都不知道他的来头,那他怎么来了你家?” 罗高华简单解释了一下,侯叔这才恍然大悟,随即笑道:“高华,你这是好人有好报,遇到贵人,要飞黄腾达了!” 罗高华道:“侯叔,您才是我的贵人!” 侯叔哈哈大笑,随后带着小光等师傅进院子里去了。 王庆平,田战士和司机早就在李全寿的陪同下,进屋里了。 没过多久,外面响起了拖拉机的声音。 是李全福他们回来了。 原本他们应该早就回来了,是陈秀菊说,家里难得搞一次庆祝,干脆去把她快八十岁的老娘也接过来,乐呵乐呵一下,于是,李全福又半道拐弯,去了一趟陈家村组。 接上了八十岁的老娘,还有陈秀菊的两个哥哥和嫂子,一起来到了桃树湾。 正因为在陈家村组耽误了一段时间,所以,他们走得最早,却是最晚回来的。 罗高华看到他们,当即大声喊道:“桃花,欢迎回家!!” 接着,他更是张开双手,把李桃花抱了起来,就像是抱着新娘,往屋里走去。 这一幕,把所有人都逗笑了。 李桃花瞬间脸红得像熟透了的苹果,想要挣扎着下来,却根本拗不过罗高华,只能把头深深埋进罗高华的怀里,不敢看人。 罗高华将她抱进了房里。 房间里没有外人,李桃花当即抱怨道:“你要死啊!多丢人啊!” 罗高华不以为意,“你是我老婆,我抱你回家,这有什么好丢人的?你的伤口还没有完全痊愈,你等一下就在房间里吃,不要出去了。” 李桃花:“我可以下地行走了……” 罗高华:“你虽然能够下地行走了,但你现在是月婆子,不能抛头露面,免得吹了冷风,头疼!乖,听我的,别乱跑,我等会让人把好吃的给你送进来。” 说完,罗高华就出去了。 李桃花:“……” 她眨了眨大眼睛,越发感觉罗高华不是原来的罗高华了。 “高华,人都来得差不多了,我们是不是可以上菜了?”大婶袁土凤来到了罗高华身边。 罗高华扫了眼庭院里的众人,没有看到自己的兄弟和老妈,便说道:“再等一等吧,还有人没有来。” “还有人?” 袁土凤不清楚罗高华到底请了多少人,但眼下这个规模就已经超出了她的想象。 “高华,你妈和你三个哥哥来了。” 这时,大门口传来了李全福的大喊声。 罗高华急忙走了出去,就看到自己大哥罗高保,二哥罗高佑,三哥罗高中跟老妈刘山花各自背着一个大背篓从远处走了过来。 他连忙快步迎了过去。 “妈,大哥,二哥,三哥,你们来就来,怎么还带东西来?家里本来就不宽裕……” 罗高华看了一眼他们的背篓,全都装满了各种各样的山货。 刘山花道:“不是什么好东西,都是从山里自己采摘的。” 大哥罗高保道:“老四,你又生了个女儿,这是好事,我们不可能空着手来,只希望你别嫌弃。” “大哥,你说的什么话,我怎么可能嫌弃?” 罗高华笑道,“我高兴还来不及呢!” 李全福也走了过来,跟刘山花等人客气了一番,就叫自己的侄子们,接过了四人身上的背篓。 人差不多到齐了,罗高华和李全福当即开始安排座位。 就在这时,外面响起了自行车的叮铃声,然后,就有人喊道:“全福,高华,好像是公社的主任他们来了!” 在场的人全都大吃一惊。 对于他们来说,即便是坐着吉普车来的王庆平和坐着卡车来的侯叔等人,都没有骑着自行车来的黄主任,更让他们震撼的。 平时,他们想要见黄主任一面都很难,没想到,他今天会主动过来。 不仅在场的众人,就是那些在远处围观的村民,也都震撼得头皮发麻。 原本,所有村民都准备看罗高华的笑话,觉得他又得了一个女儿,不但不低调点,反而高调举办宴会,实在太可笑。 却没想到,这场宴会会接二连三地有大人物来参加。 如今就连黄主任都亲自来了! “李大队长,你家搞庆祝宴会都不请我们,是瞧不起我们吗?” 黄主任笑呵呵地带着七八个公社领导,走进庭院。 李全福急忙迎了过去,“黄主任,您说笑了,我哪敢瞧不起你们?我主要是怕你们太忙了,没有时间,这才没有邀请你们,是我的错!” “各位领导,快快里面请!” 罗高华也走了过来,他很清楚这些人是因为王庆平才来的。 果然,黄主任等人走进庭院,扫视了一圈,看到王庆平的身影之后,立即快步走了过去。 “王……” 不等他们开口,王庆平就淡淡道,“既然来了,就赶紧坐下,别扰乱了主人家的安排。” 黄主任等人立即正襟危坐。 李全福走过来,坐在末座,作陪。 罗高华对袁土凤点了点头,然后就去侯叔那一桌,坐了下来。 袁土凤立即招呼上菜。 菜不多,只有四样。 但都是用盆装! 一盆土豆炖野猪肉,一盆山药炖野鸡,一盆清蒸草鱼,一盆凉拌野菜。 饭则是白花花香喷喷的大米饭! 所有人看到这四样菜和饭,都惊叹不已,一个个都忍不住咽口水。 即便是见过大场面的王庆平,也忍不住惊呼太丰盛了。 他突然开口问道:“李大队长,这些菜和饭,会不会太奢侈了一点?” 李全福叹道:“王同志,我也觉得太奢侈了,但我女婿非要这么弄,他说只有这样才能表达他的诚意!这些野猪肉,野鸡,草鱼,都是他亲自去山里河里抓来的。” “而这些大米饭,也是他靠着进山打猎获得的猎物,去供销社换来的。” “换句话说,这一切都是他一手操办的!” 正说着,就听那边罗高华站了起来,大声道:“各位亲朋好友,感谢大家来参加我的这个庆祝宴会。既然是庆祝,那肯定要好吃好喝的招待大家,肯定不能用土豆和红薯招待,对不对?!” 众人听了,都不禁会心一笑。 第42章 好玩吗? “当然,这还不算是最好的,毕竟,才四个菜,一碗大米饭而已!等将来,我一定会让大家知道,什么才是真正的山珍海味!什么才是吃不完的饭菜喝不完的酒!” 罗高华的声音不是很大,却让众人听得沉默了。 “我不是炫富,也不是吹牛,而是要告诉大家,从今往后,我会洗心革面重新做人!我相信只要我努力,我勤快,我刚才说的那些就一定能够实现!” “最后,我要告诉大家的是,我为我有四个女儿而骄傲!我也为我能够成为李桃花的上门老公而骄傲!” “话不多说,请大家吃好喝好!” “有酒的喝酒,没酒的喝汤,我们一起干一杯!” 最后,罗高华高高举起手中的酒杯,在场所有人也都纷纷举起酒杯或汤碗,一起喝了一杯。 接下来,众人便各自发挥,开始吃喝起来。 大米饭,确实每个人只有一碗,若是吃不饱,那就只能吃红薯饭或土豆饭了。 菜吃完了,倒是可以加,尤其是野猪肉。 整整一头野猪,足够大家吃了。 男人们觥筹交错,吞云吐雾,妇人们聊着八卦,说着家长里短,孩子们嘻嘻哈哈,吵吵闹闹……整个宴会既热闹又井然有序。 差不多一个小时之后,绝大部分人都吃完了,纷纷起身回家去了。 庭院里就剩最后两桌人,还在喝酒。 其中一桌就是王庆平、黄主任、袁科长等公社领导和李全福。 另一桌就是罗高华和侯叔等国营饭店的大师傅们。 至于李全寿等人,还有罗高华的三个兄弟,都已经下桌,就坐在旁边,一边抽烟聊天,一边笑呵呵地看着他们喝酒。 实际上,王庆平等人这一桌,都没有怎么喝酒了,只是还没有放碗而已,还在时不时地抿一小口酒。 真正喝得热闹的,还是罗高华和侯叔。 “侯叔,实在是不好意思,约酒约了这么长时间,直到今天才能坐在一起陪您喝,我自罚一杯!” 罗高华举起酒杯就准备喝,却被侯叔拦住了。 侯叔嘿嘿笑道:“嘿嘿,高华,你想多喝酒,你就直说,少来这一套!还自罚一杯?哪有这种好事,要不我自罚三杯如何?” 罗高华:“侯叔,我是真心要道歉……” 侯叔:“不接受!我告诉你,高华,真正喝酒的人,不在乎这些!来,喝!” “好,喝!” 一杯酒,两人一饮而尽。 接下来,你一杯我一杯,一下子就喝了一壶酒,罗高华又去屋里打了一壶。 李全福急忙劝道:“高华,少喝一点。” 刘山花也看得心惊肉跳,“老四,别这样喝,伤身子!” 罗高华笑道:“爸,妈,你们放心,我心里有数。” 不久之后,眼见他们一壶酒又要喝完了,王庆平和黄主任都惊呆了。 王庆平开口问道:“高华,你平时也这么能喝吗?” 罗高华正准备回答,就听侯叔抢答道:“这位领导同志,你是不了解罗高华的酒量。我不是自吹,我尚云侯在青山公社这么多年,还从来没有遇到过像罗高华这么能喝的人!” “我喝了这么多年酒,唯一佩服的人就是罗高华!” 罗高华笑道:“侯叔,你过奖了。” 侯叔:“我真不是夸奖你,我自称喝遍青山公社无敌手……你问问我的这些徒弟们,谁不知道我能喝?” 小光等人连连点头,“我师父确实能喝,每天半斤八两酒只是漱漱口,一斤二斤才刚刚有点感觉,三斤四斤也不多,五斤六斤还能喝!” 黄主任早就认识尚云侯,也知道他喝酒厉害,当即开口道:“老尚,你能喝二三斤酒,我信,但喝五六斤,是不是有点夸张了?” 尚云侯笑道:“黄主任说得对,我是人,不是酒桶,哪能喝得了五六斤酒?” 罗高华:“侯叔,不管喝多少,你就说我这酒特不特别?” 尚云侯:“这酒有蜂蜜的甜味,似乎还有金樱子的甜味……” 罗高华:“侯叔,您果然不愧是酒中仙,一下子就全部猜中了!来,我敬您一杯。” 不多久,两人又喝完了一壶。 这个时候,众人看向他们两个的目光都变了。 一壶酒差不多有五斤重,两壶就是十斤! 也就是说,他们一人差不多就喝了五斤酒了! 而看他们的样子,似乎才略有点酒意而已。 罗高华又去屋里打了一壶酒出来。 喝到一半的时候,侯叔终于有了醉意,不敢再喝了,笑呵呵地拍着罗高华的肩膀,“高华,还是跟你喝酒痛快!下次,我再找你喝酒,今天就到这吧。” 真正好酒之人,是不用多劝的,所以,侯叔既然说不喝了,罗高华便没有继续劝,而是笑道:“跟侯叔喝酒,也是我最痛快的事!我们下次再约!” 送走了侯叔等人,王庆平等人也准备离开了。 “高华,你是我儿子思远的救命恩人,也就是我家的恩人,多余的话,我就不说了,以后你要是有机会去省城,记得一定要去找我。” 王庆平给了罗高华一张纸条,然后就坐着吉普车走了。 黄主任等人也连忙骑上自行车走了。 热热闹闹的庆祝宴会结束了,李全福安排着后续的事情,比如收拾桌子,洗碗洗锅,安排刘山花、罗高保、罗高佑和罗高中的住宿,以及把八十岁的丈母娘和大舅哥等人送回陈家村组。 好在家里人多,这些事情虽多,但处理起来也快。 不到半个小时就全都处理完了。 罗高华这才洗漱了之后,走进了正屋的房间里。 房间里,大丫,二丫,三丫都睡了,响起轻微的鼾声,李桃花则抱着四丫,正在喂奶。 听到脚步声,李桃花抬头看了罗高华一眼,随后又低下头去,“客人都走了?” “走了。” 罗高华坐在了李桃花的身边。 “又喝酒了?”李桃花嫌弃地挑了挑眉。 罗高华:“喝了一点。” 李桃花:“这么大的酒气,应该不是只喝了一点吧?” 罗高华:“那就两点。” 李桃花横了他一眼,“好玩吗?” 罗高华尴尬一笑,“不好玩,不过,我喜欢这么逗你。” 李桃花:“有意思吗?” 罗高华点头,“嗯,只要是跟你在一起,做什么都有意思。” 李桃花:“……” 这家伙什么时候变得这么嘴甜了? 肯定是换人了! 可是,看着罗高华那张熟悉的脸,她又觉得是自己想多了。 第43章 马马虎虎 “你这么看着我干什么?是不是觉得我变了?” 眼见李桃花在看自己,罗高华当即把脸凑得更近,呼着酒气,突然变严肃道,“花儿,以前都是我的错,我向你道歉,以后我会不断努力,让你成为最幸福的女人!” 李桃花心里有些感动,但想到这些年罗高华给自己和孩子带来的伤害,她连忙转过头去,撇嘴道:“好听的话,谁不会说?关键是做到才行。” “好勒,你就看我的行动吧。” 罗高华一笑,随即低头看着正在吃奶的四丫,羡慕道:“小家伙真幸福啊!” “呃?” 李桃花不解地瞟了他一眼。 “因为她有奶吃啊。”罗高华解释。 李桃花更加不解了,才出生几天的小孩,不吃奶吃什么? 罗高华当即在她耳边低声道:“我也想吃……” 李桃花听懂了,瞬间脸色一红,害羞地推开了罗高华,“要死啊你!” “哈哈哈……” 罗高华哈哈一笑,歪倒在旁边,就睡了,“晚上有事,你就喊我,我先睡一会。” 昨天在山洞里没有睡好,今天又忙了一天,再加上喝了酒,他确实困得不行了,没过一会,就响起了鼾声。 李桃花看着身边的男人,想到他这几天的变化,暗道:“要是你一直都这么好,那该多好啊!” 喂完奶之后,她就抱着四丫,也睡了。 “嗯啊,嗯啊,嗯啊……” 不知过了多久,突然响起了婴儿的啼哭。 李桃花一下子惊醒过来,却发现罗高华比她还醒得快一些,并且,从床头拿出了一个手电筒,打开之后,屋里立即变得明亮了许多。 “孩子这是饿了?还是拉了?是不是要换尿布了?” 罗高华没照顾过孩子,不懂小婴儿不同的哭声所代表的意思。 李桃花怔了怔神。 以前的罗高华可从来没有对孩子如此上心过,尤其是对女儿,从来都是嫌弃,打骂,今晚听到孩子的哭声,他竟然不是破口大骂,而是立即爬起来,准备给孩子换尿布? 这么破天荒的事情,确实让李桃花惊讶了。 “花儿,我问你话呢?” 直到罗高华再次开口,李桃花才回过神来,讷讷道:“应该是拉了。” 罗高华正准备解开孩子的襁褓,就听李桃花道:“你先去准备点热水,等会要给孩子擦洗一下。” “好勒,我去准备。” 罗高华去拿了木盆、毛巾和热水瓶进来,李桃花已经解开了孩子的襁褓,果然是拉了。 把热水瓶里的水倒进木盆,调好水温,将毛巾放进去浸湿,再拧干,罗高华就拿着毛巾准备给孩子擦洗屁股,李桃花怕他搞不好,连忙道:“我来吧。” 罗高华:“还是我来,我弄得好。” 他动作很轻柔,帮孩子擦洗干净之后,又拿来干爽的尿布,给她换上。 全程操作下来,虽然罗高华的动作显得有些僵硬,笨拙,神情也很紧张,但没有出太大的差错,孩子也没有被弄疼,李桃花顿时感觉更加的诧异了。 “怎么样,我就说我弄得好嘛。” 只是给孩子换个尿布而已,罗高华都紧张得流汗了,全部做完之后,忍不住笑了。 “马马虎虎。” 李桃花没说好,也没说不好,但心里却是给罗高华打了满分。 “花儿,你饿了没有?我给你去弄。” 对于罗高华突然的关心,李桃花很不适应,“啊?哦,我,我,我不饿。” 罗高华知道李桃花肯定饿了,因为她昨晚就没有吃什么东西,只是她不好意思说而已,便笑道:“我饿了,我昨晚光喝酒没吃东西……反正我要去煮面条,要不要给你也煮一碗?” “呃,那就……煮一碗吧。”李桃花小声道。 “好勒,稍微等待片刻。” 罗高华先把换下来的尿布,拿出去洗了,随后提着煤油灯去了灶屋,开始煮面条。 听到灶屋里的响动,李全福和陈秀菊都被惊醒了。 “老李,你听是不是灶屋里有什么动静?” 陈秀菊踢了踢李全福。 李全福坐了起来,“是的,我去看看。” 陈秀菊也爬了起来,披上衣服,“会不会是花儿饿了?昨晚上,我就应该跟着她睡,就怪你,非要拉住我,说是让罗高华去照顾花儿,你就那么相信罗高华会照顾她?” “再说了,他就算这些天变好了,但昨晚上喝了那么多酒,他估计早就睡死过去了,哪里会照顾花儿和孩子?” “哎,我苦命的花儿,她才做完手术……” 絮絮叨叨,絮絮叨叨。 李全福权当没有听见,他相信罗高华肯定会照顾好李桃花母女,但听了陈秀菊的絮叨,他又有点不那么相信了。 二老很快来到了灶屋,就看到罗高华正在烧火煮面条。 “高华?!” 陈秀菊大吃一惊,脸上有点讪讪的发烫。 李全福倒是很开心,走进去,笑问道:“高华,你这是饿了?” 罗高华点头,“有点饿了,正好花儿也想吃,我就准备煮点面条,是不是声音太大,吵到你们睡觉了?” 李全福笑眯眯道:“没事,没事,我们本来就年纪大了,睡眠少。” 陈秀菊:“我去房里看看花儿和孩子。” 她转身就走,速度很快,有点落荒而逃的意思。 罗高华有点诧异,“妈这是怎么了?” 李全福笑呵呵道:“不用管她,估计是怕孩子拉了,要换尿布吧。” 罗高华:“尿布我已经换了,都洗了。” 李全福:“……” 看来罗高华是真的改过自新了,他不由得想起了自己一直藏在心底的秘密,是时候告诉罗高华了,“高华,有个事,爸一直瞒着你。” 罗高华一边找鸡蛋,一边随口问道:“什么事?” “呃……我们家其实……还有一些……余粮。”李全福断断续续道。 罗高华找到了鸡蛋,敲碎,往锅里煮了个荷包蛋,“爸,您说什么?我没有听清。” 李全福:“我说我们家还有余粮!” 罗高华:“那是好事啊,家有余粮心不慌!” 李全福知道罗高华没有听明白他的意思,便说得更明白,“我的意思是,我这些年藏了不少粮食,还有一些钱和票,就是怕被你拿去换钱,打牌输了!” 罗高华这下子听明白了,“爸,您的意思是,为了防止我败家之外,你宁愿家里过得苦点拮据点,你也要藏粮和钱?” “呃……话不能这么说吧?” 李全福脸色一变。 第44章 把你当猪来养 罗高华哈哈一笑,“爸,我跟您开玩笑的。您藏得好!您要是不藏的话,还真有可能全都被以前的我败光了!” 李全福道:“你不怪我就行。” 罗高华:“爸,我怎么可能怪您呢?您这么做,都是为了这个家,为了我的老婆和孩子,您是希望将来能够在最穷困的时候,家里还能有粮食吃,有钱花。我都明白!” 他确实能够理解李全福的行为,因为前世,李桃花去世之后,李全福也卧病在床,就是靠着他藏的那些粮食和钱,度过了一段最艰苦的岁月。 李全福都被说感动了,不禁感叹道:“你总算是长大了。” 罗高华一笑,“爸,我都是四个孩子的爸了,还能不长大?” 这时,面条也已经煮好了。 他拿来碗,盛了满满一大碗,又把两个荷包蛋放在上面,再撒了点葱花,看起来,格外的有食欲! 接着,他就把这碗面端去了房里。 房间里,李桃花和陈秀菊正在小声说话,看到罗高华端着满满一大碗面条进来,两人当即停止了说话。 李桃花道:“这么大一碗,我哪里吃得完?” 罗高华:“你肯定能够吃完,你看你都瘦成什么样了!”然后转头问道:“妈,您要不要吃?我给您也端一碗进来?” “我就不吃了。” 陈秀菊站了起来,“花儿,你赶紧吃,我就先回房去了。” 说完,就跟罗高华一起走出了房间。 快要走出正屋时,陈秀菊突然小声道:“高华,你今天表现不错,希望你继续保持。” 不等罗高华说什么,她就快步走去灶屋,把李全福喊回了房间,然后就跟他嘀嘀咕咕地说着,李桃花跟她说的,关于罗高华之前的种种表现。 李全福笑道:“这下子知道我为什么让高华去照顾花儿了吧?我们照顾得再好,也比不上高华,因为他们才是两口子!” 陈秀菊现在满心欢喜,心情格外舒畅,“对对对,你说的都对!赶紧睡吧!” 却哪里睡得着? 二老此刻的心情都很激动,沉默了片刻之后,又开始嘀嘀咕咕地说了起来,十句话中有九句话是关于罗高华的。 罗高华其实并不饿,在灶屋里随便吃了点。 趁着火塘里的炭火还没有熄灭,他找了几个红薯,丢了进去,准备早上进山的时候,可以带在路上吃。 等红薯烤得差不多了,他才走进房里,就看到李桃花把整整一大碗面条都吃完了,连面汤都喝光了。 李桃花讪笑道:“你做的面条太好吃了,我没有忍住,就……” 罗高华笑呵呵道:“还要不要再来一碗?” 李桃花哼道:“你当我是猪啊?” 罗高华:“没错,我以后就把你当猪来养,把你和孩子们都养得白白胖胖的!” 李桃花翻了个白眼,“你才是白白胖胖的猪呢!” 罗高华哈哈一笑,把碗端了出去,洗了,放进了碗柜里,这才提着煤油灯回到房里。 李桃花正在把玩手电筒,“你什么时候买的手电筒?” 罗高华当然不会告诉李桃花,这个手电筒是从别人手里抢来的,而是微微一笑道:“就前几天,我去公社的黑市,碰到一个人要卖二手的手电筒,我就买了。” “家里有个手电筒,确实方便很多。”李桃花道,“对了,昨晚上那个宴会,是你的主意,还是爸的主意?” “当然是我的主意。”罗高华道。 李桃花又问:“你为什么要这么做?你以前不是很讨厌女儿吗?” 罗高华:“以前是我不懂事,完全不懂生女儿的好处……” 李桃花:“现在就懂了?” 罗高华:“对。” 李桃花:“有什么好处?” 罗高华:“女儿体贴,孝顺,懂事……最重要的是,她们最懂得照顾人!” 两人聊了很久,嘴巴都聊干了,才不知不觉睡着了。 “喔喔喔……” 不知过了多久,外面响起了鸡叫声。 罗高华醒了过来,看了眼窗外,已经麻麻亮。 又看了眼身边的老婆和孩子,她们都睡得很香甜,罗高华当即悄悄地起床,穿上衣服,走出了房间。 李全福和陈秀菊也醒了。 李全福知道罗高华这些天都是这个时候就醒了,早就见怪不怪,而陈秀菊则很惊讶,“高华?你这么早就醒了?是不是孩子又哭了?” 罗高华:“孩子还在睡。我平时都是这个点就醒了……我去挑水了。” 他挑着木桶走了。 陈秀菊喜道:“看来高华是真的浪子回头了。” 李全福:“行了,别傻乐了,等一下亲家母他们估计也要醒了,你赶紧去准备一些回礼的东西。” 昨天,罗高华的老妈和三个哥哥都是拿着东西来的,按照风俗,这边必须要给回礼。 陈秀菊找了一圈,也没有找到合适的东西,不由问道:“我拿什么给他们回礼?” 李全福想了想,说道:“走,我们一起去把藏着的粮食扛两袋回来。” “啊?你什么时候藏了粮食?” 这个事,陈秀菊还真不知道。 李全福没有多解释,带着陈秀菊去了藏粮食的地方,扛了两袋回来。 全都是上好的稻米! 等他们把粮食扛回来没有多久,刘山花和罗高保等人就在李全发的陪同下,来到了李全福家。 昨晚,刘山花等人就是在李全发家睡的。 “亲家公,亲家母,照说我们应该在这边多待几天,但家里的事情太多了,高华他爸又摔断了腿,躺在床上需要人照顾,所以,我们就回去了。” 刘山花等人背上了背篓。 李全福二老挽留了几句,见刘山花等人的态度坚决,也就没有再强行挽留,而是拿出一袋粮食,让他们带回去。 刘山花等人自然是百般推辞,最后还是罗高华说了一句,“拿回去吧,我现在打猎很厉害,这点粮食,要不了多久就能挣钱买回来。” 刘山花等人这才收下了。 刘山花进房间,看了看几个孙女,又跟李桃花说了一会话,这才和罗高保三人,扛着粮食,回青石沟去了。 送走了老妈和三个哥哥,罗高华也做好了进山的准备。 “爸,妈,花儿,我去打猎了。” 拿上红薯,背上背篓,带上猎枪、子弹、手电筒、火柴、尖刀、砍柴刀、锄头,罗高华就迈开大长腿,进山去了。 第45章 还有这种好事? 进了山,罗高华就像是雄鹰展翅,又像是游龙归海,如鱼得水。 他先去了一趟陈家村组后山上的那个山洞。 这个山洞的洞口非常小,像个猫洞一样,所以,罗高华就给这个山洞取了个名字,叫猫眼洞。 很形象! 到了猫眼洞,他把钱挖了出来,从中数了三百元,其他的,又再次埋了进去。 罗高华原本打算等八三年严打之后,再动用这笔钱,但昨晚上,经过思考之后,他发现自己有点过于谨慎了。 就眼下的技术条件,除非当场抓住,否则,就算是把这些钱摆在那五人面前,他们也不敢说这个钱就是他们的! 所以,罗高华打算先把李桃花的三百元住院费给交了。 至于其他的钱,等以后要急用的时候,再拿出来也不迟。 这个地方足够隐蔽,除了他,没有人能够发现。 而且,就算是发现了,也没人会想到,这里面居然还有人埋了钱! 把痕迹再次处理了一下,罗高华就离开了这里。 他这次进山,主要不是狩猎,而是练习枪法。 前天遭遇金钱豹的经历,深深刺激了他! 当时,他要是枪法好一点的话,绝对能够一枪将那头金钱豹击毙! 那可是浑身是宝的大货啊! 先不说其他,就凭金钱豹那一身皮毛,就能卖出一个惊人的大价钱! 可惜啊! 他那一枪竟然打歪了! 痛定思痛,罗高华决定要好好磨炼枪法! 没有人教,他就只能靠自己琢磨。 他相信,只要自己足够努力,自己的枪法,总有一天会变得很厉害。 就是有点费子弹! 整整一个上午,罗高华都在磨练枪法。 他学着前世电视剧里看来的练枪的方法,先在枪管上绑一块石头,然后,端在手上,磨炼自己双手臂的力量,以及端枪的姿态。 接着,他又开始磨炼‘三点一线’的瞄准方法。 最后,他一遍遍练习换子弹的动作。 不厌其烦的练! 直到双手累得举不起来了,他才停下休息。 吃了点东西之后,他就去驼峰山的水潭边,寻找鸡蛋或鸟蛋。 运气不错,捡了好几窝鸡蛋和鸟蛋,足够李桃花她们吃好几天了。 然后,他又制作了几个小陷阱,抓了两只野鸡,就转身回去了。 他没有开枪。 不仅仅是因为子弹珍贵,还因为他不想破坏这个天然的‘野鸡场’。 他很清楚,一旦开了枪,枪声和火药气息,就有可能让这里的野鸡全部逃离,另选其他地方落脚。 离开了驼峰山,他直奔青山公社卫生院。 “王大哥,你这是准备把你儿子转去其他医院治疗?” 刚到卫生院门口,就看到了王庆平等人,他们正抱着王思远,往吉普车上钻。 “高华,记得以后来省城找我。” 王庆平坐进了吉普车。 王思远从车窗上,伸出脑袋,对罗高华道:“谢谢你救了我,我还会来找你!” “找什么找?你的双腿都断了,你还不消停?”王庆平呵斥道。 王思远似乎真的没有因为双腿断了,就受到什么打击,撇嘴道:“双腿断了,就不能到处跑了?再说了,这么多年来,你眼里就只有大哥,什么时候这么在乎我了?” “小远,怎么跟你爸说话呢?你爸一直都很在乎你,听说你出事了,他把所有事情都放下了,不惜占用公车,也要以最快的速度来看你,对你还不够好吗?”司机难得开口道。 王庆平摆手道:“不用跟他说这些!下次,他就是死在外面,我也不会再管了。” 王思远才十七八岁的年纪,正处于最叛逆的时候,听到王庆平的话,他当场就要打开车门,下车去。 田战士急忙将他按住。 王庆平气得青筋直跳,却也不敢再刺激他,只能嘱咐司机开车。 “高华,后会有期。” 开出去一段距离了,王庆平才伸出手来,跟罗高华挥别。 罗高华也挥了挥手,然后就进了卫生院,找到医生,把住院费结清了。 刚走出卫生院,就看到公社黄主任急急忙忙骑着自行车,冲了过来。 “高华,你看到王厅长没有?” 黄主任一着急,把王庆平的职务说了出来。 罗高华:“他们已经走了,你没看到他的吉普车吗?” 青山公社就只有一条主路,他又是从那边骑车过来的,怎么可能没有看见,估计他是故意延迟过来的,但他这么做是为了什么呢? 罗高华一时想不清楚,也懒得去想。 黄主任还在那演,懊恼地拍着大腿,“哎,来晚了一步啊!” “对了,高华,王厅长有没有跟你说过什么?” 听到这句话,罗高华才明白黄主任就是冲着他来的,估计是刚才他看到了他跟王厅长告别的场景。 如果还是以前的罗高华,肯定会直接说:没说什么,但眼下的罗高华却是两世为人,再加上,前世有二十多年的打工经历,虽然没有挣到什么钱,但见识增长了不少,一下子就明白黄主任肯定是有什么把柄被王厅长拿捏住了。 他当即沉吟着不说话。 黄主任看到他这样一副表情,心里不由得一紧,试探地问道:“他没有说什么不好的话吧?” 罗高华心里暗笑,这家伙果然有猫腻! 估计是看他年轻,又是一个没什么见识的农民,所以,才表现得这么没有城府,要不然,一个当公社主任的人,怎么可能表现得这么毛毛躁躁? 套话的嫌疑也太明显了! 罗高华也就配合他,装出一副憨厚的样子,说道:“他没说什么不好的话,就是说,他过段时间还会再来的。” “还会再来?” 黄主任瞬间变得更加紧张了。 罗高华有意无意地问道:“黄主任,你很怕这个王厅长吗?我看他虽然不太喜欢笑,但为人还是蛮谦和的,应该不是坏人吧?” “怕?” 黄主任回过神来,干笑道:“我不是怕他,我是在想他下次什么时候会来,我好提前准备一下。” 罗高华道:“应该不会太久吧?” “不会太久么?” 黄主任擦了擦额头,似乎出了些冷汗,随即笑着拍了拍罗高华的肩膀,“高华,你是一个好青年,家里有什么困难没有?要是有的话,你可以跟我说,我想办法帮你解决。” 还有这种好事? 罗高华暗笑一声,果然结识了大人物就是好啊。 他还真有一件事,需要找人帮忙。 第46章 练枪 “黄主任,我还确实有一件事想要请你帮忙。” 罗高华笑眯眯地看着黄主任。 黄主任本来只是客气一下,没想到罗高华还真敢请他帮忙。要知道,在青山公社这一亩三分地上,黄主任可是最大的官,一般农民见到他,紧张得话都说不明白,更别提敢请他帮忙了。 “呵呵,什么事?你说说看。”黄主任皮笑肉不笑地问道。 罗高华道:“最近我迷上了打猎,昨晚上,你在我家吃的野猪肉、野鸡肉、野兔肉,都是我从山里打回来了的。以前没有猎枪,想要把野猪打回来,真是太难了!” 说着,他把双管猎枪拿了出来,“几天前,我从我大伯手里借来了这把猎枪,打猎的效率一下子就提升起来了,可问题也来了,子弹太少了!” “所以,我想请你帮我搞点子弹,行吗?你放心,我给钱!” 黄主任接过双管猎枪,看了看。 枪是一把老枪,但保养得非常好,再用十几年没有问题。 南方山区跟北方山区不一样。 北方山区的猎户,可以直接去供销社或县里的百货公司购买枪和子弹,而南方山区控制比较严,只能去市区买,或是找人武部买。 而且,还需要托关系,一般人根本买不到。 黄主任本能的就想拒绝,但之前自己的话已经说出口,要是现在拒绝的话,会给罗高华留下不好的印象,再说了,自己还希望罗高华将来在王厅长面前,能够替自己美言几句。 他沉吟了片刻,说道:“这是小事,这样吧,我带你去找人武部的朱部长,你直接跟他对接,行不行?” 罗高华大喜,“太好了,感谢黄主任,您真是一个为人民服务的好官,等王厅长再来的时候,我一定跟他好好夸一夸您。” 听到这话,黄主任本来有一点不爽的心情,瞬间变得灿烂起来。 “哈哈哈,高华,我就说你是一个好青年嘛!走,我带你去找朱部长。” 黄主任哈哈大笑。 随后,带着罗高华去了公社大院,找到了朱部长。 朱部长竟是一个肥头大耳的胖子,走起路来,左摇右晃的。 这样的人也能当人武部的部长? 罗高华表示怀疑,但他很清楚自己的身份,并没有多说什么。 相反,他表现得更谦卑,更恭敬。 这样的人能够当上部长,靠的肯定不是自己的能力,而是深厚的背景! 因此,这样的人不但不能得罪,还必须狠狠地巴结! 在黄主任简单地介绍完,并说完来意之后,罗高华连忙伸出双手,紧紧握着朱部长的手,感谢道:“朱部长,麻烦您了,我要的子弹不多,有个几百发就行了,到时候,打到了猎物,我第一时间给你们送来尝尝鲜!” 朱部长上下打量了一下罗高华,淡笑道:“你小子还真敢开口啊,几百发?” 罗高华抓了抓后脑勺,讪笑道:“主要是我枪法有点烂,想要多弄点子弹,练练枪法。” 黄主任不想参与他们的具体交易,便说道:“你们聊,我还有工作要忙,我就先走了。” 朱部长:“主任慢走。” 罗高华也连忙挥手,“主任慢走,下次,我打到了野猪,再请您去我家喝酒吃肉。” 黄主任挥了挥手,头也不回地走了。 朱部长则惊讶地看着罗高华,“你跟主任很熟?你是他家亲戚?” 罗高华:“不是亲戚,就是在一起喝过酒吃过肉。” 朱部长点点头,“走,我带你去打靶场?” “啊?” 罗高华一怔。 朱部长道:“你不是说你枪法烂吗?我给你找个师父,教教你,怎么样?” “好啊,太感谢了。” 罗高华一笑。 这局面不就打开了? 两人很快来到了打靶场。 这里正有一个排的战士在练习射击。 “吴排长,在忙啊?” 朱部长走向站在后方的一个战士,这个战士浑身透着精干,眼神犀利如刀,一看就是曾上过战场的那种兵。 “朱部长,你怎么过来了?” 吴排长淡淡地回了一句。 显然,他对于朱部长没有任何的好感。 朱部长也不在意,笑道:“我给你送来一个兵,你帮忙练练他,他是一个猎户。” 吴排长看了看罗高华,摇头道:“练不了。” 朱部长:“他是黄主任介绍过来的。” 吴排长哼道:“谁介绍的都没用,我这训练的都是正儿八经的战士,不是什么阿猫阿狗!” 朱部长瞬间面色一沉,转身就准备走。 罗高华急忙道:“吴排长,我不需要您怎么教我,我就在旁边看,行吗?我从小就崇拜当兵的,只可惜自身条件不行,没有能够入伍当兵,于是就改行当了猎户。” 听到这话,吴排长的脸色稍微好看了点,但语气依旧冷淡,“你想看就看吧,别到时候吓得尿裤子就行。” 朱部长冷哼一声,走了。 罗高华忙道:“朱部长慢走,等有空了,我请您喝酒。” 朱部长这才笑了笑,挥手道:“再说吧。” 就这样,罗高华留在了打靶场。 吴排长没有驱赶他,也没有招呼他,而是自顾自地继续训练他的战士。 罗高华就跟在旁边看。 吴排长让战士们围着打靶场跑步,他也跟着跑。 吴排长让战士们做俯卧撑,他也跟着做。 战士不停,他也不停。 吴排长让战士们练习握枪、举枪的动作,他也跟着照做。 一连五天,罗高华都是早出晚归,风雨无阻,训练比战士们还要认真,也更能吃苦。 吴排长依旧冷着一张脸,但战士们却跟罗高华打成了一片。 训练之余,都会围在罗高华身边,听他讲述打猎的趣事。 又过了五天,眼见罗高华还能坚持,而且,身体素质明显比战士们要好一些,吴排长才渐渐接纳了罗高华。 这一天,又到了战士们实弹射击的环节,罗高华依旧站在一旁端着枪模拟射击,吴排长突然向他招了招手,“你过来试几枪。” 罗高华惊喜不已,急忙走了过去。 吴排长从一个战士手中拿过一把步枪,简单介绍道:“这是五六式半自动步枪,装有五发子弹,可以连发,也可以点射,你来试射一下。” 罗高华:“排长,我能不能就用我的猎枪?” 吴排长哼道:“叫你用这个你就用,哪来那么多废话?!” 罗高华当即接过步枪,稍微熟悉了一下,就走向了射击位。 第47章 你以后就跟着我练吧! 罗高华来到射击位,默默地站立了一段时间。 吴排长和战士们都在看着他。 这段时间,他们都看到了罗高华的辛苦付出,也看到了他对射击技术的痴迷程度,但从未见他实弹射击过,一个个不由得都很好奇,他到底能够打出怎样的成绩。 砰!砰!砰!砰!砰! 调整好呼吸和心态之后,罗高华当即举起枪,瞄准靶心,果断扣动了扳机。 五发子弹,在短短的几秒钟就全部打完了。 “六环!六环!七点五环!八环!八点五环!” 不久,靶场尽头,就有战士喊出了射击成绩。 最好成绩才八点五环吗? 罗高华有点怀疑是不是那个战士看错了。 自己明明瞄准了靶心,为什么成绩会差这么多? 别说十环,连个九环都没有? 吴排长没有说什么,脸上也没有什么表情,不过,经过这段时间的接触,罗高华也知道了吴排长的性格,只要他没有发脾气,就说明这个成绩不是太差,至少在他的接受范围内。 其他战士也很清楚吴排长的为人,见他没有发脾气,纷纷安慰罗高华,“高华,不要沮丧,你才第一次实弹射击,就能有这样的成绩已经很不错了。” “对啊,至少你没有脱靶!” “我第一次实弹射击,就有三次脱靶,比你差远了。” 罗高华也知道,这个成绩对于一个新手来说,确实还算可以了,只是他心里很不明白,自己明明已经瞄准靶心,为什么结果却不尽如人意。 过了好一会,吴排长才开口,“知不知道自己为什么打不中靶心?” 罗高华老实地摇了摇头。 吴排长道:“因为你在扣动扳机的一瞬间,枪身晃动了!知道你为什么会晃动吗?” 罗高华继续摇头。 吴排长:“因为你手臂力量还不够,另外就是你对枪的后座力不熟悉,更重要的是,你没有提前预判枪身的晃动!如果仅仅只是想要打中猎物,那很简单,毕竟猎物这个靶子很大,随便怎么打,都有可能打中!” “但如果你想一枪击毙,那就必须命中它的要害。” “而一般猎物的要害就只有两个,要么是头颅,要么是心脏!” “猎物也知道这两个地方是自己的要害,所以,它们会下意识地保护,比如心脏,会用腿挡着,又比如脑袋,它们在感知到危险之后,会立即缩头,把脑袋保护起来。” “这个时候,你怎么击中它?” “所以说,想要一枪击毙猎物,非常难!” “除了要了解猎物的习性之外,最重要的,还是要多练!” “当然,多练也不是傻练,而是要有方法的练!” “你以后就跟着我练吧!” 说完,吴排长就转身走了。 罗高华愣住了。 其他战士都替他感到高兴,纷纷欢呼道:“太好了,高华,你终于可以跟我们一起正式练枪了!” “哈哈哈,高华,我们排长可是全县射击比赛冠军!有他教你,你的射击技术肯定能够突飞猛进!” “高华,还不赶紧去谢谢排长!” 罗高华回过神来,连忙追上吴排长,感谢道:“谢谢排长,我太高兴了!” 吴排长依旧很严肃,“别高兴得太早,先试十天,要是十天后,没有什么进步,我随时会把你赶走。” 罗高华:“您放心,我一定会比之前更加的刻苦用功!” 吴排长挥了挥手,让他自行去训练。 罗高华当即走到战士们中间,跟他们一起,继续练端枪、练力量、练耐力…… 直到下午五点钟,战士们准备吃晚饭了,罗高华才告辞离开。 走出人武部的训练场,他身体是疲惫的,但精神是亢奋的,因为接下来的时间,就可以由他自由安排了。 这十天来,他每天早上四点多钟就起床,五点钟来训练场报到,一直到下午五点钟才离开,回到家里,差不多快六点钟了,根本没有时间进山去打猎。 好在,李全福把他藏起来的粮食和钱票都拿了出来,家里暂时不缺吃喝。 不过,家里的肉快吃完了,他要去准备一点才行。 进山去打猎的话,时间已经来不及,于是,他再次来到了蛤蟆河。 现在天气越来越热了,来蛤蟆河游泳的人也多了,顺带来捕鱼的人也多了起来。 虽然很多人家里依然缺油水,嫌弃河鱼的土腥味太重,但毕竟是肉,偶尔开开荤,还是能够忍受的。 所以,当罗高华来到蛤蟆河边时,就发现不少人在这边钓鱼,或是,拿着渔网捕鱼。 不过,他们的技术显然都不太行,找鱼的本事也不太行,因此,收获都不是很多。 即便是拿渔网捕鱼,捕到的鱼也都是小鱼,只有偶尔一两条是超过一斤重的大鱼。 罗高华看了一会,就快步离开了。 他在河边溜达了一圈,然后,找了一个水流比较急的地方,停了下来。 周围的人一开始还以为他是想要下河游泳,但见他开始制作简易的渔网之后,才知道他也是来捞鱼的,一个个不由得笑话他太不懂找鱼的技巧了。 哪有在急流中捞鱼的? 就算有,那也都是小鱼! 但没过多久,他们就一个个目瞪口呆起来。 只见罗高华下河不到五分钟的时间,就捞上来七八条二三斤重的大鱼! 怎么会呢? 难道大鱼都喜欢急流水? 周围人立即都开始寻找有急流水的地方,有几个人还差点因为找了同一个地方而打了起来。 罗高华则已经上了岸,笑呵呵地提着鱼,快步往家里走了。 急流水中确实有鱼,但不是所有的急流水里都有鱼,这也是需要技巧和经验去分析的。 罗高华当然不会把这些技巧和经验告诉那些不相干的人。 差不多走了四十几分钟的时间,罗高华回到了桃树湾。 在村口的大榕树下,依然有一群村里的二流子们坐在树下闲聊,看到罗高华提着好几串大鱼回来,一个个都羡慕不已。 但他们都知道罗高华现在不好惹,还认识了大人物,都只敢在原地看着,再也不敢随意调侃他。 其中一个二流子,实在忍不住心中的馋虫,开口说道:“高华哥,你抓了这么多鱼啊?能不能分给我一条?” 罗高华看了他一眼,是一个叫李青山的小伙子。 平时虽然有点懒,但为人还算正派,没有做过什么偷鸡摸狗的事情,也没有说过他的坏话。 而且,跟自己老丈人是一个祖宗传下来的。 便笑道:“行啊,你自己过来拿。” 所有二流子都惊呆了。 李青山也懵了。 自己只是抱着试一试的态度,没想到罗高华还真的同意了。 这简直是天大的意外之喜! 第48章 眼红了 “高华,能不能给我们也分一条?” 其他二流子也纷纷开口。 “想屁吃呢?” 对于这些人,罗高华就没有那么客气了。 这些人以前多多少少都笑话过他是吃软饭的,有些还因为他生不出儿子,骂他女儿是赔钱货,骂他是绝户,极尽嘲讽之能事! “嘁!有什么了不起,抓鱼谁还不会?走,我们自己去河里抓!” 李建仁撇了撇嘴,往村外的小河走去。 十年前,桃树湾搞了一次修建水库大会战,当时集中了周围十几个村子将近上万人的力量,在桃树湾的“十八坳”修建了一座中型水库,然后在水库的下方修了水坝和出水口。 出水口的水,经年累月的流淌,渐渐形成了一条小河。 这条河,叫十八河,是一条非常小的河流。 除了梅雨季节,河水的水位比较高之外,平时都只是涓涓小流。 这样的小河,根本就不可能有鱼! 十八坳水库里倒是有不少鱼,但没有人敢去抓,因为,自从水库建成之后,几乎年年都有人在水库里淹死,渐渐的,便有‘水库里有水鬼’的谣言传了出来。 久而久之,就再也没有人敢去水库玩水或抓鱼了。 即便是号称胆大包天的村里的二流子们,也不敢去,都怕喂了水库里的水鬼! 李建仁这么一喊,其他二流子却并没有动,因为他们都知道十八河里没有鱼。 “要不我们去十八坳水库?”有人提议。 “洗洗睡吧!我可不想死!” 其他人白眼一翻,回家去了。 罗高华提着鱼,往家走去。 这个时候已经快七点多钟了,村里很多人家都已经吃过晚饭了,要么独自坐在屋门前歇凉,要么一群人坐在一起谈天说地,孩子们则在追追打打,玩着各种游戏。 看到罗高华提着好几条大鱼经过,一个个村民既惊讶又羡慕,但主动跟他打招呼的人却很少。 在他们心里,一直都瞧不起罗高华这个上门女婿。 再加上他连生四个女儿之后,村民们就更加瞧不起他了。 “仗着自己老丈人是大队长,年纪轻轻就不去上工!嘁,这年头吃软饭的就是会享福啊!” “我们累死累活地天天上工挣工分,他却每天游手好闲,反而能够去山里打猎,去河里抓鱼,这明显就是占集体便宜,应该拉去批斗!” “没错,必须批斗!我们天天吃糠咽菜,他家却能顿顿吃肉,太不公平!” “抱怨有什么用,关键要把这个事情上报上去,要让大队领导们都知道!只有这样,大队长才没有办法包庇他的这个上门女婿!” “对对对,必须上报上去!” 一个个村民越想越生气,纷纷要求去找大队部领导反映罗高华私自去河里抓鱼的现象。 红眼病一旦犯了,也就没有什么理智可言了。 这些村民就是看不得罗高华好! 如果是早几年,谁要是敢私自进山打猎或下河抓鱼,一旦被发现,就会被当做侵占集体利益的典型,抓起来批斗! 即便把收获全部上交大队部,也没用,依然要被批斗,还要写各种各样的认罪书…… 不过,自从1978年之后,一切就没有那么严格了。 尤其是那些早就分产到户的地方,根本就没有人再管这些事情,除非了红眼病犯了,才会无聊地去举报。 当然,举报了,也不会有人理睬,除非是数额太过巨大的案例。 罗高华正是知道这些情况,才会大摇大摆地直接提着鱼穿过村庄,要不然,以他谨慎地性格,早就想办法把鱼遮掩起来了。 听到村民要去举报自己,他丝毫不慌。 回到家里,发现家人都在等着他吃饭。 “爸爸!” “爸爸!” “爸爸!” 大丫,二丫,三丫看到罗高华,立即高声叫着,扑了过来。 罗高华扬了扬手中的鱼。 “哇,爸爸,你真厉害,抓了这么多鱼!”大丫拍手欢呼,给了罗高华满满的情绪价值。 “爸爸,鱼好大啊!你是怎么抓到的?” 二丫则盯着鱼,看个不停。 “鱼鱼!” 三丫也歪着脑袋看。 罗高华找来大木盆,装了一盆水,然后把鱼放了进去。 虽然已经被提着走了快一个小时了,但这些鱼并没有死,放入水中,它们立即变得活跃起来,掀起阵阵浪花,溅得到处都是水。 三个孩子则兴奋地围在大木盆旁边,玩得不亦乐乎。 “这些鱼是去蛤蟆河抓的?” 李全福开口问道。 “嗯。” 罗高华点头。 “洗手吃饭吧。” 看到罗高华提了这么多鱼回来,陈秀菊脸上全是笑容,关心道,“蛤蟆河的水有点深,你去抓鱼的话,一定要注意安全。” “没事,我都是用渔网在岸边捞的,不会去河中央。”罗高华道。 “你每天都早出晚归,要跟着吴排长学习枪法,就没有必要再去捞鱼了。这段时间,家里天天吃肉,村里人都有意见了。” 李桃花抱着孩子,坐在屋里。 她现在是月婆子,按照这边的规矩,必须要坐月子坐满一个月才能出门。 “我也就是顺利抓几条鱼,不碍事。” 罗高华道,“村里人有意见就让他们有意见好了,我们只要过好自己的日子就行。” “村里人的意见还是要重视,不能马虎。” 李全福作为大队长,肯定不会忽视村里人的意见,“肉少吃一顿两顿,也没事。以前那么苦的日子都熬过来了,少吃几顿肉而已,不算什么。” “那不行!” 罗高华大声拒绝。 所有人都一愣,然后惊讶地看着罗高华。 不论是在村里,还是在家里,李全福的话都具有权威性,因为他是大队长,从来也没有人敢如此大声地当面反驳他! 罗高华也一样。 但此刻,罗高华竟然反常地反驳了,而且态度似乎还很强硬。 “爸,其他的事情,我都能听您的,但这件事,不行!”罗高华继续道,“这不是少吃几顿肉的问题,而是花儿需要滋补,孩子们也需要营养,你们同样需要养身体,就必须吃肉!” “我们不能因为别人说三道四,就委屈了自己!” 李全福张了张嘴,却不知道该说什么。 陈秀菊赞同道:“我同意高华的说法,我们能天天吃肉,那是我们家高华有本事,他们凭什么说三道四,说白了,他们就是眼红!就是嫉妒!” “行了,越说越不像话了!”李全福呵斥道,“我不是说不吃,而是要注意影响……” 不等他说完,庭院外面突然传来乱糟糟的脚步声。 第49章 大骂孙友林 听到外面的脚步声,罗高华一家人都疑惑地看向庭院大门口。 不久,大门口就涌进来一群人。 为首之人,是一个脸膛黝黑但眼神阴鸷的中年男子,正是桃树湾大队的副大队长,孙友林。 看到他,李全福连忙往前走了两步,急问道:“友林,发生什么事了?” 这时,一个村民指着大木盆里的鱼,尖叫道:“孙大队长,你看,这就是他家那个吃软饭的家伙,私自抓回来的鱼!” “这么大这么多的鱼,他也敢私自去抓,简直就是胆大包天!这是赤裸裸侵占集体利益,占国家便宜,是典型的社会主义害虫!必须予以消灭!” 这家伙,一顶顶大帽子扣押下来,显得格外的得心应手,显然以前没少靠这个害人! 罗高华向她扫了一眼,认出来她是李建仁的妈,陈春兰! 因为认识几个字,她以前好像在村里还当过一段时间干部,但因为她的为人太差,心思歹毒,没干多久就被村民联合罢免了。 不过,这家伙谁都不恨,就恨上了在罢免书上签字的李全福。 只要有机会,她就会在李全福面前大闹特闹,就算不能拿李全福怎么样,恶心一下他,她心里也舒坦。 上次罗高华掰断李建仁手臂是这样,这次举报罗高华私自抓鱼也是这样。 而且,这家伙是个人精。 知道孙友林跟李全福不对付,所以,平时有空就巴结孙友林,为孙友林做了不少“脏活”,完全把自己当成了孙友林的心腹。 “你们都看一看,瞧一瞧,堂堂大队长的女婿就这样的觉悟,你们觉得该不该将他消灭?” 陈春兰很有心机,知道自己一个人的力量薄弱,开始发动群众的力量。 跟着她和孙友林一起来的村民,有不少都是他们“自己人”,还有一部分纯粹是跟着来看热闹的。 他们的自己人,立即起哄道:“该!” “必须消灭!” “罗高华现在越来越嚣张,前段时间把同村好几个人的手臂都掰断了,这样的土匪行径,早就应该严惩!” “不能因为他老丈人是大队长,就对他的错误行径一而再再而三的姑息!这是对他的不负责任,也是对全体队员的不负责任!” “严惩他,也是关心他,爱护他,教育他!” 这些家伙说起来一套一套的,不知道的,还以为他们都有多高的文化水平,实际上,大部分都是文盲。 少数几个有文化的,也不过是小学毕业而已。 面对“群情激愤”的陈春兰等人,李全福一时间也不知道该说什么,毕竟,他们说的也都是事实,容不得他反对。 眼见李全福一副不知所措的样子,孙友林心里暗爽不已。 他早就想取代李全福,却一直也没有找到合适的机会,却没想到罗高华这个‘软饭王’竟帮了他这么大一个忙。 只要罗高华被定性为破坏团结的坏分子,私自侵占集体利益的社会主义蛀虫,就能将他抓起来,然后,孙友林就能以此为由,去公社告李全福一状。 到时候,公社领导也没有办法再保住李全福的位置,而他就能顺利地取而代之! 然而,就在他想着美事,嘴角不由自主露出笑意的时候,罗高华却突然拿出猎枪,对着天空放了一枪。 砰! 枪响过后,全场一片死寂。 罗高华怒斥道:“放你们玛德臭狗屁!都给老子滚出我家!” “一个个看不得人家好的小人,还有脸在这里说我?我哪里私自侵占集体利益了?什么时候成为社会主义害虫了?” “我这些鱼都是从蛤蟆河抓的,而蛤蟆河上抓鱼的人多了!就连公社黄主任的孩子都去抓鱼了,你们凭什么严惩我一个人?有本事,你们也去严惩一下黄主任的孩子?!” 这话是他胡诌的,他根本就没有看到黄主任的孩子,就算看到了,也不认识。 他这么说,就是为了镇住这群人! “至于掰断几人手臂的事情,我承认确实下手有点重了,但我一点都不后悔!这个事情,我们完全可以闹到公社去!” “我相信公社领导一定会为我主持公道!” “走,我们去公社!” 罗高华一副非要拉着众人去公社评理的架势,果真把众人都吓住了。 当然,真正吓住众人的,是他手里的猎枪。 陈春兰等人当即转头看向孙友林。 孙友林也没有想到,原本稳操胜券的事情,居然就这样轻巧地被罗高华化解了,他不由得深深地看了罗高华一眼。 在他的印象中,罗高华就是一个老实巴交的年轻人,后来更是因为老婆没有给他生出儿子,他就变成了败家子,天天喝酒打牌,打孩子打老婆,把家里搞得鸡飞狗跳。 孙友林以前还以这个事情去公社告过李全福的状,只是公社领导以这是李全福的家事而没有予以理会,他也就没有再继续关注这个事情。 却不料,一段时间没见,罗高华竟变得如此能说会道了。 就在他准备说点什么的时候,就听罗高华居然对他喷了起来,“看什么看?这些人之所以这么胆大妄为,敢胡乱给我扣帽子,都是因为你!” “要不是你给他们撑腰,他们有这个胆子吗?” “你作为桃树湾大队的副大队长,就这点脑子?你配当这个副大队长吗?” “要是没有能力,就赶紧退位让贤,别占着茅坑不拉屎!败坏我们桃树湾大队干部队伍的名声!” 听着罗高华的怒斥,孙友林气得差点吐血,愤怒地指着罗高华,“你,你,你……” “你什么你?难道我说错了吗?” 罗高华不打算就这样饶了他,继续怒喷,“你说你除了种地种得好点,你干过什么好事?这些年,只见你整过人,就没见你救过人!” “再看你周围的这些人,哪一个是好人?哪一个在村里的人缘不是差到了极点?他们为什么会围在你的周围?就是因为你也是同样的人!” “这就是物以类聚人以群分,人跟人走,鸟跟鸟飞,而蛆只会跟蛆玩!” 噗! 孙友林终于承受不住,气得喷血了。 “孙大队长!” “老孙!” 众人大急。 现场瞬间乱成一团。 罗高华则嫌弃地甩了甩手,“还不赶紧带他去找孙爷爷治一治吧,就这点气量,还当什么副大队长!” 听到这话,孙友林再次气得吐血。 陈春兰等人不敢再迟疑,立即抬着孙友林走了。 第50章 身体素质 李全福也被罗高华这彪悍的口才惊呆了。 担心孙友林真被气出个好歹,他在愣了一会之后,也跟着走出了家门。 就在经过罗高华身边时,李全福笑着说了一声,“骂得好!虽然感觉有些鲁莽,但确实很爽!你照顾好家里,我去看看情况。” 陈春兰等人走后,家里又恢复了平静。 大丫,二丫和三丫早就吓得躲在了李桃花的身后,而李桃花也同样吓得站了起来。 刚开始的时候,李桃花真以为罗高华会被孙友林等人抓走,早几年,这样的事情太常见了,却没想到,最后的结局是孙友林被罗高华气吐血了。 “高华,不会有事吧?”李桃花担忧地问道。 罗高华摆了摆手,“不会有事,相反,经过这次吐血,孙友林的身体说不定比之前还要更好一点。” “为什么?”李桃花不解。 罗高华呵呵一笑,没有多解释。 他也是上次看山湾公社的刘老医生就这样治过病,才这么说的。至于是不是真的,他也不清楚。 “我给你们蒸一条鱼。” 罗高华从大木盆里捞出一条鱼,直接杀了,刮鳞片,开膛破肚,然后,放一些佐料稍微腌制了一下,就又去准备葱姜蒜和紫苏叶,去腥味。 全部弄好之后,装进大碗,放进蒸子里,然后烧大火直接蒸。 就在鱼快要蒸好的时候,李全福回来了。 “爸,友林叔怎样了?”李桃花连忙问道。 李全福哈哈大笑道:“哈哈哈,这老小子也算是因祸得福,孙医生说他吐了两口血之后,体内的郁结反而消了,还嘱咐他要好好感谢一下高华,哈哈哈……” 李桃花也笑了,“还真被高华说中了!” 李全福疑惑道:“高华又说中什么了?” 李桃花把之前的事情说了一遍。 李全福不禁皱眉道:“高华现在的变化也太大了,好像就没有他不会的东西!” 陈秀菊刚给四丫换了尿布,接话道:“这还不好?一个男人就是要有本事,没本事的男人,那就是窝囊废!” “吃鱼吧!” 这时,罗高华把鱼端上了桌。 大丫,二丫和三丫立即围了过来。 大丫:“爸爸,我要吃鱼!” 二丫:“我要吃鱼!” 三丫:“鱼,吃!” “小心鱼刺!我来给你们弄。” 罗高华连忙阻止了她们伸向鱼的小魔爪,然后,夹了一大块鱼肉,耐心地挑出鱼刺,分成三份,分别放入三个女儿的碗里。 “高华,你也累了一天了,你自己吃,我来帮她们挑鱼刺。”陈秀菊劝道。 “妈,我不累,你们也吃鱼啊。” 罗高华很享受这样的生活。 前世的他,太孤独!这一世,他不想再过那样的日子,他要把老婆和孩子宠上天! 一大条鱼,基本上都被三个女儿吃完了,罗高华,陈秀菊,李桃花和李全福四个大人就只吃了些鱼骨头,尝了尝味而已。 一顿饭吃完,罗高华又准备主动承担洗碗的工作,却被陈秀菊推出了灶屋,“一个大男人偶尔给老婆孩子煮顿饭就行了,哪有天天围着灶台转的?去外面坐着,陪你爸聊聊天,以后灶屋里的事,你别再掺和!” “妈,你真好!” 罗高华没有继续坚持,而是听话地离开了灶屋,顺便给丈母娘发一张好人卡。 丈母娘感动坏了,“你这孩子,嘴巴越来越甜了。” 路高华来到庭院,就看到李全福提了一桶水,走到了外面,他连忙跟了出去,就看到李全福正在擦洗拖拉机。 这辆拖拉机用了快十年了,李全福一直保养得非常好,从未出过事故,也从未更换过大的零部件。 “爸,我看您给自己洗澡都没这么认真!” 眼见李全福无比认真地擦洗着拖拉机的每一个角落,罗高华忍不住打趣道。 “呵呵,你还真说对了。” 李全福不以为意,反而一脸骄傲的样子,“这个老伙计跟了我十年了,帮了我,也帮了队里很大的忙!再如何对它好都不为过!” 罗高华没办法对他的这种感情感同身受,但能够理解。 毕竟,人都是念旧的动物,任何一件东西用的时间长了,都会有感情的。 “爸,我来帮你。” 罗高华挽起袖子,准备帮忙。 李全福连忙摆手,“不用,你去给三个孩子洗漱吧,这里有我一个人就够了。” 罗高华:“这马上就要天黑了……” 李全福:“没事,就算是闭着眼,我也能将它擦洗得干干净净,更别说只是天黑而已。” 闻言,罗高华不再坚持,“那您慢慢擦洗。” 他走入庭院,把大丫二丫和三丫叫来,给她们洗漱完之后,就把她们送进了李全福老两口的房间里。 自从李桃花出院那天,让她们跟李桃花睡了一晚之后,后面就又跟以前一样了,三个孩子都跟着老两口睡。 另外,罗高华这段时间也没有在正房睡,而是去了厢房。 不是他想去厢房睡,而是李桃花和陈秀菊非要让他去,不允许他在正房,跟着李桃花和四丫睡。 他也很清楚,李桃花和陈秀菊都是怕四丫晚上啼哭影响他的睡眠。 有这么关心和体贴他的老婆和丈母娘,他也不知道是该笑,还是该哭。 要知道,他前世整整四十多年,没有跟老婆孩子一起睡了,现在正是想要享受这种温馨时刻的时候,却又被“无情”地赶去了厢房。 哎! 轻叹一声,罗高华洗漱之后,就乖乖去了厢房。 第二天一大早,鸡叫声刚刚响起,罗高华就醒了。 他没有去正房看老婆和孩子,因为丈母娘也在里面睡,所以,他醒来的第一件事,就是挑着水桶去水井里挑水。 这项家务,被他当成了每天早上锻炼身体的项目。 将灶屋里大大的水缸挑满之后,他才热了点昨晚上的剩饭剩菜,吃完之后,就快步往公社跑去。 没错,就是跑! 不是时间来不及了,而是纯粹想要通过跑来锻炼身体。 他发现自从重生之后,他的身体素质比以前好了太多,而且,经过锻炼之后,他的身体素质还能继续提升。 以前,他的极限状态是能够扛起三百斤的重物,而经过这段时间的锻炼,他明显感觉到自己的极限状态在提升! 他决定今天去了训练场,要好好测试一番,做到心中有数。 第51章 表现太突出了? 从桃树湾大队到青山公社,有差不多十里山路,一般人要走一个小时,罗高华个子高,步子快,只需要四十几分钟。 而一路飞跑的话,二十多分钟就到了。 当他来到人武部训练场的大门口,就见铁门紧锁,门卫室里的大爷也还在睡觉,隔着窗户都能听见他的鼾声。 罗高华没有叫醒大爷,而是就在大门口的草坪上继续锻炼身体。 前面十天的时间,他都是这么做的。 “高华!” 就在他刚摆开姿势,准备锻炼的时候,就听到后方传来了一个声音。 他转头望去,发现是吴排长,忙立正道:“吴排长早!” 吴排长笑了笑,“不用这么紧张,你不是军人,不需要守这么些规矩。” 罗高华:“只要跟着吴排长训练一天,我就是您手下的一个兵!” 吴排长:“那你想不想永远成为我手下的兵?” “这个……” 罗高华抓了抓后脑勺。 以前,吴排长也邀请过他,主要是他训练时,太能吃苦了,比一般的战士都要能吃苦,完全就是一个当兵的料子!吴排长多次对他起了爱才之心,只是他需要养家,没有办法参军当兵。 “行了,我不为难你了。走吧,我们进去。” 吴排长没有强迫罗高华,从兜里拿出钥匙,打开了铁门的锁,然后带着罗高华走进了训练场。 至于看门的大爷,依然睡得很香甜。 嘟! 到了训练场,吴排长当即拿出口哨,猛地吹响了。 吴排长居住在公社大院的家属楼里,他的家人都在这边,所以,他每天晚上都会回去睡,而其他战士,包括副排长,都是在训练场的营地里休息。 听到哨声,副排长和各班战士都纷纷快速起床,整理内务,然后跑到训练场集合。 当他们看到罗高华时,都不由得投去一抹幽怨的眼神。 罗高华没有来训练之前,他们都可以睡个好觉,一般要到七八点钟才醒,而现在却提前到了五六点钟,一个个都是哈欠连天。 “你看看你们的样子,还像个当兵的吗?” 吴排长冷着脸怒斥,“罗高华一个普通老百姓,不过是跟着我们训练枪法,每天都能五六点钟就抵达训练场!” “你们都知道,他家住在桃树湾,距离公社还有十里山路!” “你们说一说,他每天几点钟就起床了?!” “你们比他多睡了一个多小时,还有什么不满意的?” “去,围绕训练场先跑十圈再说!” 吴排长非常的严厉,战士们心中虽然很不情愿,但没有人敢提出反对意见。 在副排长的带领下,纷纷围着训练场跑了起来。 罗高华低声对吴排长说道:“吴排长,您这么一说,战士们都要恨死我了!” 吴排长摆了摆手,“放心,他们只会感激你,不会恨你!如果真的恨你,那说明他不是一个好兵!一个真正的好兵,平时就会刻苦的训练,战时才会少流血!” 罗高华苦着脸道:“但愿吧。” 随后,他也跟着大部队跑了起来。 “罗高华,你明天能不能来晚一点,我们也能多睡一会。” 跑步的过程中,一个战士来到罗高华身边,小声抱怨道,“每天都这么早过来,我真的快受不了了!” 罗高华正准备道个歉,就听旁边另一个战士哼道:“叶伟国,你说什么屁话呢?我们是真正的军人,本来就应该早点起床训练,以前是我们太懒了!罗高华来了,正好能够治一治我们的懒病!” 叶伟国嘟囔道:“也没必要每天都这么早吧?” 接着,他又对那个战士道:“袁海峰,你也就是说得好听,你平时还不是喜欢睡懒觉?” 袁海峰:“没错,以前的我确实喜欢睡懒觉,但我现在意识到了自己的错误,我们要向罗高华学习!” 叶伟国撇撇嘴,不再说话。 其他战士也在一边跑,一边小声议论着。 但绝大部分战士,都意识到是自己变懒了,而不是罗高华来得太早,所以,他们都很感激罗高华。 正是因为罗高华的刺激,才让他们重新意识到了自己军人的身份! 当然,也有少数战士,觉得罗高华太不懂事。 围绕训练场跑一圈就是三公里,十圈就是三十公里! 跑了差不多三个小时,所有人才跑完十圈。 其实,罗高华完全能够在两个小时之内就跑完十圈,不过,他不想再表现得太突出了。 自己每天早来一个多小时,就已经引起不少战士的不满,要是再表现太突出的话,会被所有战士孤立的! 不过,吴排长有着一双火眼金睛,早就看出罗高华在隐藏实力。 当大家都跑完,坐在地上休息的时候,吴排长把罗高华喊到了所有战士的前面,当着战士们的面,说道:“高华,你不用隐藏实力,也不用照顾他们的面子!” “他们是真正的军人,将来说不定哪一天就要上战场!训练的时候,不刻苦,不流泪,将来在战场上就会流血牺牲!” “我相信,他们谁也不想死!” 说到这里,他看着众战士,大声问道:“你们想死吗?” “不想!” 众战士异口同声。 吴排长满意地点点头,“很好!那你们就要刻苦训练!我告诉你们,就在刚刚的跑圈中,罗高华为了照顾你们的面子,故意减慢了速度……” “不可能!” 不等吴排长讲完,就有一个战士大声道,“我看到他早在第五圈的时候,就一副气喘吁吁跑不动的样子……” 吴排长哼道:“那是他装的!” “我不信!” 那个战士大声道。 吴排长冷着脸,“叶伟国,你出列!” 接着,他又扫向其他人,“还有谁不信?” 大部分战士都低下头,不敢跟吴排长对视,但也有两个战士大胆地走了出来,“我也不信。” 吴排长点点头,“很好,陈大山,刘长松,你们跟叶伟国站在一起,既然你们三个不信,那我们就来比试一场如何?” 罗高华觉得没必要让三个战士难堪,忙道:“吴排长,比试就算了,我……” 吴排长对他摆了摆手,“罗高华,你不要有负担!军人就必须接受磨砺!他们既然不相信你,你就必须打败他们,要不然,所有战士都会瞧不起你!” “罗高华,你要记住,军营不是讲人情世故的地方,而是讲实力,讲能耐的地方!” “只要你有能耐,所有人都会敬佩你,不然,你口才再好,人情世故讲得再圆滑,也没人看得起你!” 第52章 力量比试 “罗高华,你有能耐尽管使出来,别怕我们输不起!” 叶伟国道,“我确实想要每天早上都能多睡一段时间,所以,对于你这些天,几乎每天都是五六点钟就到了训练场,心里有些抱怨。” “但也只是抱怨而已,并不会往心里去,相反,我很感激你!” “因为,就是你来之后,我感觉我训练比以前要刻苦多了,身体素质也变好了不少!” 其他战士都纷纷点头,认可叶伟国说的。 陈山林和刘长松也都点头,“罗高华,你不用给我们面子,我们都是男子汉,输了就是输了,绝不会耍赖,但如果我们赢了,那你就要小心点了。” 吴排长斥道:“你们敢威胁罗高华?” 陈山林缩了缩脖子,低声道:“他如果真的很强,还怕我们威胁吗?” 吴排长还想训斥他两句,就听罗高华道:“排长,没事。正因为他们都是胸怀坦荡的汉子,所以,他们才会把心里的话直接说出来,把威胁摆在明面上,我就喜欢这样直来直去的人!” 吴排长:“行吧,那我们就开始比试。刚才是三十公里跑圈,属于体能训练,那我们接下来的比试,依然是体能训练,如何?” “很公平,我们同意!” “排长,您刚才说他跑圈的时候,在隐藏实力,显然就是说他的体能比我们好,现在继续比试体能,正合适!” “那就来吧,我就不信,他能赢过我们三个人!” 叶伟国,陈山林和刘长松都纷纷表示同意。 罗高华当然也没有意见。 而且,他来的路上,就准备在训练的时候,测试一下自己的极限状态,眼下似乎是一个好机会。 至于说隐藏实力…… 如果是在一般人面前,他或许就隐藏了,但在军人面前,他觉得没必要。 在军队,确实是一个敬仰强人的地方! 所以,罗高华表现得越强大,才越会赢得战士们的尊重。 不等吴排长询问比试什么项目,罗高华就自己提了出来,“吴排长,三位兄弟,为了不耽误大家吃早饭的时间,我们就比试举石头如何?” “举石头?会不会太简单了?”叶伟国问道。 “我们看谁举得重,然后,还要举着石头,至少走十米,如何?”罗高华道。 “这有何难?” 陈山林哼道,“我先来!” 他身材壮硕,双臂一弯,肱二头肌凸起来老高! 一看就是一个大力士! 训练场有专门用来训练力量的石头,从三十斤到一百斤不等。 最重也就一百斤的石头。 陈山林来到石磨场,直接蹲在了百斤石磨旁边,感觉很轻松就把石磨举了起来,然后,走到了十米开外。 “山林不愧是我们当中的大力士,举起百斤石磨就像是玩一样。” “罗高华估计要输了。” “那不一定,罗高华既然敢提出这种比试,肯定还是有点把握的。” 其他战士议论纷纷。 吴排长看向叶伟国和刘长松,“轮到你们了。” 叶伟国摇头道:“百斤石磨,我也能够举起来,但没有陈山林这么轻松,我认输。” 刘长松倒是走到石磨场,把一块五十斤的石磨放在百斤石磨上面,然后,大吼一声,将一百五十斤的石磨举了起来,浑身青筋凸起,满脸通红,显然到了极限。 “别逞强,万一伤到腰就不好了!” “长松,比试而已,别太较真!” “长松还是厉害,一百五十斤的石磨居然也能举起来!” “举起来算什么,要走十米才算数。” 战士们都是惊叹不已,有关心的,也有重复规则的…… 把一百五十斤石磨举起来,对于刘长松来说,已经是极限,只走了不到两米远的距离,他就轰的一声,把石磨丢在了地上。 “小心!” 众人惊呼。 幸好刘长松双脚分得很开,要不然,这么重的石磨砸在脚上,铁定粉碎性骨折! “罗高华,轮到你了!” 眼见刘长松没有受伤,众人立即把目光转向罗高华。 罗高华微微一笑,走到石磨场,直接把两块百斤石磨叠在了一起。 “我的天!高华,你是打算举起两百斤的石磨吗?” “这不可能!如果用扁担挑的话,我也能挑起两百斤的石磨,但用双手抱举的话,实在太难了!” “高华,你不要逞强!” “比试而已,没必要拿命拼!” 众战士看到他的举动,都纷纷震惊开口。 陈山林,叶伟国和刘长松也都变了脸色,就连吴排长也觉得罗高华有点逞强了。 毕竟,抱举和挑担不一样。 能够挑两百多斤的人,不一定能够抱举两百多斤的重物! “嘿!” 罗高华没有多说什么,而是嘿了一声,双手就抱起了两百斤的石磨,然后,往前走了十米远。 “天呐!高华居然真的做到了!” “他的力量也太大了吧?” “这是什么恐怖人类?看起来也不是多么的强壮,为什么他的力量却这样的强大?” 战士们全都震惊得目瞪口呆,过了好一会,才纷纷大声夸赞。 陈山林哼道:“两百斤而已,我也能做到!不但如此,我还能举起两百三十斤的石磨!” 他以前就做过测试。 两百三十斤是他的极限! 不过,他只能举起来,却没有办法走路。 但今天,不知道是因为比试的原因,还是因为有人围观,他竟然超常发挥了,举起两百三十斤的石磨,还能往前走路。 只可惜,只走了五米远,他就坚持不住,把石磨丢在了地上。 即便如此,他已经成了全排战士中,当之无愧的大力士,无人可比。 叶伟国和刘长松都欣喜地拍了拍他的肩膀,随后挑衅地看向罗高华,“罗高华,陈山林扛起了两百三十斤的石磨,远远超过了你的两百斤,你怎么说?” 罗高华看了眼吴排长。 吴排长道:“不要有任何顾忌,把你全部的力量用出来,让战士们都深刻体会一下什么叫山外有山人外有人!” “好。” 罗高华微微一笑,“那我就不客气了,你们都瞪大眼睛看着吧。” 随后,他把三块百斤石磨叠在了一起。 “高华,你确定你能举起三百斤的石磨?” “别开玩笑!” “对,别乱开玩笑,这个笑话一点都不好笑!万一伤到腰,你这一辈子就毁了!” 不少战士开口劝说,但更多的战士则保持沉默,全都紧张地注视着罗高华。 没有人认为他能举起三百斤重物! 因为,这太夸张了! 很不现实! 也很不科学! 第53章 全都卷起来了! 罗高华也很紧张。 几天前,三百斤是他的极限状态,虽然最近感觉自己的身体素质有所提升,但到底提升了多少,他心里并没有底。 “嘿!” 他猛地大喊一声,双手肌肉鼓胀起来,青筋凸起,用上了全部力量。 三百斤的石磨被抱举起来了。 看到这一幕,所有人集体失声。 然而,让他们更加震撼的是,罗高华刚把三百斤石磨举起来,又放下了。 众人都以为他已经力竭,却没想到,他又在三百斤石磨的上面加了一块三十斤的小石磨。 惊恐! 此时此刻,已经没有人再说话,只剩下惊恐的眼神。 “嘿!” 罗高华再次大喊一声,全身力量爆发,缓缓把三百三十斤重的石磨举了起来,并往前走了十米! 到了这一步,他对自己的力量也有了一个清晰的认识。 如果是极限状态下,他完全可以举起三百五十斤的重物! 但这样的重量,他只能举起,没办法移动。 而要想轻松移动,并走很远的路,三百斤最合适。 “大力士!” “高华,真没想到你竟然还是一位大力士!” “太强了!” “我佩服得五体投地!” 好半晌,众战士才爆发出震耳欲聋的惊叫声,一个个向罗高华表达了自己的敬佩之意。 叶伟国,陈山林和刘长松都向罗高华认错道歉,尤其同样自诩为大力士的陈山林,越看罗高华越顺眼。 吴排长更是再次向罗高华发起了邀请,“高华,你真的不考虑当兵吗?你只要同意,我立即向上级部队推荐你,到时候,不说当多大的官,至少一个排长绝对跑不了!” 罗高华笑道:“谢谢吴排长,我真的无意当兵。” “哎!” 吴排长长叹一声。 既为罗高华的固执叹息,也为国家错失一个好兵而惋惜。 吃早饭的时候,众战士依然在议论不休,并把罗高华一起拉去了食堂。 前面十天,罗高华都需要自行解决吃饭问题,因为训练场没有安排他的粮食,也不可能给他粮票,但今天,几乎所有人都邀请他去食堂吃饭。 没有粮票? 没有粮食? 那就每人分一口! 一个排三十个战士,每人分一口,完全够罗高华吃了! 罗高华很感动。 “从今往后,你就在这边食堂吃饭,不用交粮票,我来解决!”吴排长道,“另外,你如果愿意的话,睡在营地里也可以。” “对对对,就在营地睡吧,我们还可以多交流一下。” 其他战士也纷纷邀请。 罗高华婉拒道:“谢谢你们的好意,我家里还有老婆和孩子,白天在这边训练,家里什么事情都不管,就已经很对不起她们了,要是晚上再不回去的话,那就太不像话了。” “哈哈哈,没想到我们高华同志还是一个恋家的人!” 叶伟国大笑道。 吴排长:“恋家的人好,这样的人才有足够的动力去保家卫国!” 吃完饭,众人开始进行常规的射击训练。 有了早上的比试,战士们对罗高华越发的尊敬,也真正接纳了他,都愿意把自己的射击心得跟他分享。 有了众人的帮助,罗高华感觉自己的射击技术有了突飞猛进的进步! 接下来的时间里,罗高华依然每天很早就来到了训练场,不过,战士们再也没有表现出不耐烦的表情,相反,一个个也都起得越来越早。 出早操、跑圈、练习射击,也越来越主动,越来越积极。 全都卷起来了! 一个比一个认真得可怕! 看到这样的现象,吴排长是最开心的,他能够明显感觉到自己这个排的战斗力在显着提升。 他知道这一切都是因为罗高华,不由得对他更加的热情。 罗高华都有点不好意思了。 同时,他的射击技术也在快速提升。 又十天过去了,又到了检测众人训练成果的时候。 不论是体能,还是射击成绩,又或是搏斗技巧,战士们都有显着的提升。 提升最大的是罗高华。 他的体能排第一。 搏斗技巧,他以前没有学,也没有练。 还是最近这十天才开始练,不过,因为他的力量够大,没有人敢跟他硬碰硬,所以,到最后,他的搏斗技巧,居然也排在了第一位。 这就是所谓的一力降十会! 最后是射击成绩。 十天前,他最好的成绩是八点五环,而这一次,他最差的成绩都有八点五环,最好的成绩达到了十环! 最终总成绩虽然没有排在第一,但跟他上次比,他进步太明显! 五发子弹,他居然有两发命中了十环! 两发九环! 一发八点五环! 这样的成绩,对于一个才训练二十天的老百姓来说,简直好得不像话。 然而,罗高华还是不满意。 他想要的是跟吴排长一样,五发子弹,全部命中十环! 而且,还是在快速移动的情况下! 眼下,罗高华训练的全都是定点射击,而且,靶子也是固定的。 他将来是要进山打猎,面对的是移动的猎物,所以,他必须要学会移动射击! 然而,检测之后,他却没有继续投入更加认真的训练当中,而是找到了吴排长,准备向他请假,“吴排长,再过三天,我的第四个女儿就要满月了,我准备给她搞一个小型的庆祝活动,所以,想要向您请假三天。” 吴排长道:“照说,你不是我手下正式的兵,请不请假都无所谓!但既然你跟我说了,那我肯定批准!不过,我还是希望你能够坚持训练,毕竟,以后庆祝的机会多得是!” 罗高华:“庆祝的机会确实多得是,但满月宴,人生就只有一次!错过了这个日子,就算后面补办,都差点意思了。” 吴排长:“行吧,知道你是恋家的人,却没想到你这么恋家!具体什么时候举办宴席?我能不能去凑个热闹?” 罗高华笑道:“求之不得!就在三天后的晚上!” “好,到时候,我会过去。” 吴排长把这个事情记在了心里。 罗高华离开了训练场,先去找了朱部长,邀请他参加满月宴。 朱部长知道罗高华最近一段时间都在刻苦训练,深得吴排长和战士们的喜欢,将来说不定就是青山公社最有名的猎户,再加上,他又有黄主任的关系,所以,一直都想跟罗高华搞好关系。 如今,罗高华亲自邀请他去参加宴席,他当然是毫不犹豫就同意了。 接着,罗高华又去邀请黄主任。 黄主任本来想拒绝,但想到王庆平,他马上改口,同意了。 最后,罗高华去了国营饭店…… 第54章 下河玩水 “侯叔,悠闲啊!” 到了国营饭店后门,罗高华就看到侯叔拿着蒲扇,躺在一棵枣树树荫下的躺椅上,半闭着眼睛,旁边还放了一个小小的收音机。 收音机里正放着咿咿呀呀的京剧,罗高华听不懂,就感觉侯叔现在的状态,太悠闲,太惬意,让人羡慕。 青山公社很小,工厂也少,来往的客商更少,所以,来国营饭店吃饭的人,少之又少。 即便有人来了,也都是侯叔的徒弟们去张罗,去忙碌。 侯叔作为国营饭店资格最老的大师傅,再加上有公社领导的关系背景,平时,很少有他亲自动手的机会。 过得悠闲点,也是很正常的。 不过,这样的日子……没有多少了。 罗高华很清楚,1981年底,也就是今年的年底,青山公社就会分产到户,到时候,青山公社还会响应国家号召,大力鼓励群众经商,然后,青山公社的大街上就会出现不少餐馆和饭店。 到那个时候,国营饭店因为价格贵、态度臭、质量差的原因,客流量会进一步下滑,渐渐地变得衰败,甚至关门歇业。 侯叔等国营饭店的工作人员,也将面临下岗或是调岗的危机! 当然,国营饭店具体是哪一年垮的,罗高华记不清了,至于侯叔后来怎么样了,他也不是很清楚,因为前世的他,跟侯叔并不熟,没有太多的交集。 不过,既然这一世,两人有了很深的交情,那么,罗高华不介意在国营饭店关门之前,给侯叔谋划一条绝佳的出路! “高华?你小子有很长一段时间没有来了!在忙什么呢?” 听到喊声,侯叔坐了起来,看到是罗高华,当即笑着抱怨起来,“我还以为你是在怪我上次喝了你太多的酒,你都不愿意跟我来往了。” 罗高华:“侯叔,您说笑了。我这次过来就是请您喝酒的。” “喝酒?真的?什么时候?” 一听说有酒喝,侯叔噌的一下,就站了起来。 罗高华:“三天后,还是在我家。” “不行,不行,不行,这一次必须由我来请!”侯叔连连摆手,“这样吧,三天后,你直接来饭店,我请你!” 罗高华笑道:“三天后,我的四女儿满月,我准备给她办一场满月宴。” 侯叔沉吟道:“这样啊,那……你能不能把满月宴放在我们饭店办?” 罗高华:“我也想啊,但我没有那么多钱和票,再说了,虽然国家早在1978年底就改革开放了,但我们这里没有啊,要是在饭店里大吃大喝,被人举报了怎么办?” 侯叔点点头,“你说得也有道理……那行吧,那就再厚着脸皮去你家喝酒!” 罗高华:“侯叔,您这话就见外了,小心我以后再也不请你喝酒了。” 啪! 侯叔急了,直接打了自己的嘴巴好几下,“我的错,我的错,你可千万别放在心里。” 罗高华哈哈一笑,“行了,侯叔,记得三天后,也就是外后天的晚上来我家喝酒。” “好嘞。” 两人又闲聊了一阵,罗高华就告辞离开了。 现在已经是五月份了,天气越来越热,罗高华背着背篓走在回家的路上,感觉全身都在冒汗。 汗水干了又出,出了又干,在身上都留下了一层汗渍。 就在快要进村的时候,他突然听到‘十八河’里有玩水的声音传来,估计是有人在河里洗澡。 他闻了闻身上的汗臭味,当即脚步一转,也向十八河走去。 十八河的水很浅,却很清澈。 虽然没办法游泳,但坐在河边,用河水擦洗一下身子,还是比较惬意的。 然而,当罗高华来到河边,却差点鼻子都气歪了! 只见浅浅的河水里,至少有十几个小孩,在嬉闹,在相互泼水。 有男孩,有女孩。 一个个年纪都不大,最大的也才十二岁,最小的只有两三岁! 而自家的大丫,二丫和三丫,赫然在列! 她们如果只是玩水,罗高华不会那么生气,关键是,她们全都没穿衣服! 实际上,在水里的所有孩子都没穿衣服! 若是村里的其他大人,看到这一幕,只会怪他们私自下河玩水,绝不会怪他们没有穿衣服,因为,在这个缺衣少食的年代,在热天里,孩子们不穿衣服是很正常的一件事情。 “完了,大丫,二丫,三丫,你们爸来了!快跑!” 突然,一个十二岁的小男孩大喊一声。 大丫撒腿就往十八河的上游跑。 二丫迟疑了一下,也跟着跑。 三丫则依旧沉浸在玩水的快乐之中,看到罗高华来了,还笑着对他招手,“爸爸,玩水,好好玩!” “好玩个屁!” 罗高华沉着脸,走入水中,将她一把抱了起来,又对大丫和二丫喝道:“赶紧回来!不然,打你们屁股!” 大丫和二丫只能苦着脸,慢悠悠走了过来。 在罗高华的强大气压下,其他小孩也都停止了嬉闹,一脸害怕地看着他。 尤其那个十二岁的小男孩,战战兢兢道:“那个……姐夫,是我带她们来玩水的……” 罗高华瞥了他一眼,哼道:“把衣服穿上,跟我回去再说!” 小男孩连忙找到自己的衣服,套在身上。 他的衣服竟然是一件宽大的成年人的秋衣! 还破了好几个洞! 裤子? 没有! 罗高华不禁心里暗叹一声,随即给三个女儿把衣服穿上,然后就带她们回家了。 至于其他小孩,他没有去管,也管不着。 回到家里,李桃花还在坐月子,陈秀菊在照顾她和四丫。两人看到罗高华阴沉着脸,带着孩子们走了进来,都不禁疑惑地问道:“这是怎么了?” “你们过来,都站在屋檐下,站好!” 罗高华没有回答她们的问题,而是把四个孩子领到正屋的屋檐下站着。 四个孩子都乖乖站好。 罗高华盯着小男孩,训斥道:“国超,你是长辈,是她们的小叔……” 李国超低着头,主动承认错误:“姐夫,我知道错了,我以后再也不带她们去河里玩水了!你千万别告诉我妈,要不然,她会打死我的!” 李桃花和陈秀菊听懂了,当即插嘴道:“去河里玩水确实不对,太危险了,不过,这也不是什么大事,村里的孩子们都去玩,十八河的水又不深,高华,你说两句就行了……” 罗高华:“这不是玩水的问题!” 李桃花和陈秀菊:“那是什么问题?” 罗高华:“她们都没穿衣服!” 李桃花和陈秀菊:“……” 李国超:“……” 谁下河玩水,穿衣服的? 第55章 以夫为纲 “记住,你们都是女孩子,不能随随便便就把衣服脱了,要懂得保护自己!”罗高华呵斥道,“尤其是在有男孩子的地方,更要注意!明白吗?” 李桃花和陈秀菊听懂了,不由得有些啼笑皆非。 李桃花道:“高华,你是不是有点小题大做了?她们才几岁?哪里懂这些事?” “正是因为年纪小,才要提早教育,要不然,等她们长大了再教育就晚了!” 罗高华一脸严肃。 目光一转,又看向李国超,“国超,你是小叔,是长辈,更应该照顾好三个侄女!她们以后再随意把衣服脱了,你要及时阻止她们,听到没?” “听到了。” 李国超确实听到了,却没有听懂。 下河游泳,为什么不脱衣服? 不脱衣服的话,回去会被爸妈揍的! 还有,为什么女孩子不能随便脱衣服,难道女孩子跟男孩子不一样? 突然,他想到女孩子好像真的比男孩子少了点东西,当即似懂非懂地点头,“姐夫,我明白了。” “你明白什么了?” 李桃花笑问。 李国超:“呃……她们没有……鸟。” “啊?哈哈哈……” 三个大人都大笑不已。 李国超一头雾水,不明白大人笑什么,问道:“我说错了吗?” 大丫:“小叔,你肯定说错了,我们没有鸟,你还不是没有!” “哈哈哈……” 罗高华,李桃花和陈秀菊又是一阵大笑。 陈秀菊笑着斥道:“大丫,不能瞎说!” “奶奶,我没有瞎说,小叔本来就没有……” 不等大丫说完,罗高华就喝道,“行了,别再说了!我问你,我刚才跟你说的事情,你记住没有?” 大丫瞪着迷茫的双眼,望着罗高华,“什么事情?” 罗高华扶额道:“才说的,就忘了?我说了,以后再也不准随随便便脱衣服,明白吗?” 大丫急忙道:“明白了!” “你们呢?”罗高华看向二丫和三丫。 “明白呀!” 二丫和三丫都点头,但罗高华看她们的眼神就知道,她们并不明白。 年龄太小,很多东西都还不懂。 罗高华只能强制性让她们记住,不然,就打她们的手板心! 把她们教育了一顿之后,就让她们又跟着李国超去外面玩去了。 因为罗高华是上门女婿,再加上,一直没有能够生一个儿子,所以,村里大部分村民都嘱咐自家孩子,不要跟罗高华的孩子们玩。 全村就只有少数几个人愿意跟大丫她们玩,而李国超是跟她们玩得最多的小孩,平时也会护着她们,所以,她们一直以来都喜欢跟李国超玩。 不过,李国超毕竟是男孩子,玩得比较野。 上树掏鸟蛋,下河捉鱼虾,满村滚铁环,棺材躲迷藏……什么都玩,导致大丫她们也都野得很。 对此,罗高华倒是没有太多的干预,因为他始终认为,山里的孩子就应该野一点。 不论男孩女孩,野一点,将来才不会受欺负! “高华,你今天怎么回来得这么早?” 孩子们走后,李桃花开口问道。 罗高华:“我请了三天假。” 李桃花紧张道:“为什么要请假?是不是你生病了,还是受伤了?” 看着李桃花担忧的神情,罗高华知道,自己重生快一个月的时间,终于得到了她的原谅,再次获得了她的认可,虽然她没有说出口,但她心里就是这样想的。 因为几年前,他们刚结婚的时候,李桃花就是这么关心他。 只要他稍微有点不舒服,她就会格外紧张,想尽办法服侍他,完全围着他转! 李桃花是一个非常传统的女人,就像古代的妇女一样,“以夫为纲”! 罗高华连忙摆手,“我什么事都没有,请假是因为三天后,四丫就满月了!我准备给她办一桌满月宴!” “啊?” 闻言,李桃花和陈秀菊都愣住了。 以前的罗高华从来没有给孩子举办过满月宴,而这一次,不但给四丫和李桃花办了顺利出院的庆祝宴,现在又要给她们办满月宴? 孩子满月,李桃花也同样满月。 所以,给四丫办满月宴,实际上,也是给她办满月宴,庆祝她终于坐完了月子,可以出门去了。 “高华,你准备怎么办满月宴?”回过神来,李桃花问道,“是不是就只要我们一家人吃一顿好的,就行了?” “那不行!” 罗高华摆手,“必须要大办。” “还大办?” 李桃花心有余悸道,“上一次大办,就引起了不少村民的嫉妒,要是再来一次,他们受得了吗?又举报我们家,怎么办?” 罗高华:“不能因为害怕被人举报,就降低满月宴的规格!以前是我太不懂事,错过了大丫二丫和三丫的满月宴,所以,四丫的满月宴必须大办!” “你们可以把这个当成我的执念也好,当做我的补偿也罢,总之,我们必须大办!” “这一次,除了你家的所有亲戚要到场之外,我家的所有亲戚也要到场,另外,还有一些朋友也会过来。” 这一下,不仅李桃花担忧了,陈秀菊也担忧道:“高华,搞这么大的场面,就算别人不举报,我们家也没有这么多粮食啊?” 罗高华笑道:“我特意请三天假,就是为了这个事情!粮食和食材的事情,不需要你们负责,你们到时候只要组织好人手,把饭菜做好就行了。” “另外,我到时候要亲自动手,给桃花和孩子们做一道特别的菜!” 眼见罗高华把什么事情都计划好了,李桃花小声问道:“这个事情要不要跟爸商量一下?” 罗高华:“当然要商量!满月宴能不能顺利进行,爸可是关键人物!” “行了,趁着下午还有点时间,我去山里设置点陷阱,等明天再去的时候,说不定就有收获了。” 李桃花:“哪有那么简单?我们村的那些猎户都是提前好几天就去山里布置陷阱,即便如此,我看他们的收获也不大……你要不然,明天再去设置陷阱?” “没事,我布置陷阱很快的。” 罗高华准备好东西,就进山去了。 “高华,你每次都一个人进山会不会太危险了?要不要找个帮手?”李桃花大声追问。 找帮手? 罗高华一怔。 但他很快就否决了,现在还不是找帮手的时候,至少也要等分产到户之后,他才会考虑这个问题。 第56章 布置陷阱 进入山林之后,罗高华便一路飞奔,如同一只敏捷的小豹子,眨眼间就消失在了茫茫林海。 现在是下午三点多钟,距离七点钟天黑,只有四个小时了,他必须加快速度。 好在,他对周围山林太熟悉了。 先去驼峰山的小水潭上面的草地,布下好几个捕捉野鸡的陷阱,然后又飞奔驼峰山的石沟。 二十天前,这边出现了狼群。 当时有两条狼被王思远打死了,同时,还有一头野猪是被狼群咬死的…… 这边是野猪经常活动的区域,即便曾经出现过狼群,毕竟,时间已经过去二十天,野猪应该又会来这边转悠了。 所以,罗高华在这边布置了几个猎杀野猪的陷阱。 野猪非常的强悍,皮糙肉厚不说,力量也出奇的大! 一般的陷阱根本就困不住它们,所以,后世的猎人都习惯用钢丝来布置陷阱,但罗高华却喜欢用古法。 比如坑洞法、木刺法、绳套法、藤网法…… 罗高华最喜欢用的就是藤网加木刺法,这种方法不能百分百将野猪困死,但绝对能够让野猪受伤,从而留下痕迹。 到时候,罗高华就能根据这些痕迹,找到受伤的野猪,然后,轻松将它击毙。 至于坑洞法,效果也很好,就是太费时费力了。 上次,他挖一个小坑洞就耗费了两个多小时,要是再挖大一点的话,估计整个下午的时间都不够用! 因此,这一次,他依然采取前世最喜欢用的藤网加木刺的办法。 他先制作了十几根木刺,然后用坚韧的藤条制作藤网。 藤网不是用来困住野猪,而是用来缠住它们的脚,让它们行走不便,从而心烦意乱,到处乱跳乱蹦,然后就会触发旁边的木刺陷阱。 木刺很尖锐,不一定能够刺穿野猪厚厚的皮毛,但肯定能够让它们受伤! 只要受伤,就会流血,到时候,就会留下明显的痕迹。 木刺和藤网制作起来都非常的简单,罗高华花了一个多小时的时间,就制作了五十根木刺,五张藤网。 然后又耗费了一个多小时,在石沟的不同位置,把五套陷阱布置了下去。 全部做完之后,天色也渐渐变得昏暗了。 罗高华没有过多的停留,拿上工具就回家去了。 夜晚的大山是非常危险的! 即便他对周围的大山非常熟悉,知道哪些山洞适合过夜,哪里能够找到足够的食物,但他依然不打算在山里过夜。 因为有些危险是很难预料的! 就像运气,有时候也很难预料一样! 就在他快速回家的途中,他的运气就好到爆,居然在半路上,捡到了两只肥硕的野兔! 这两只野兔不知道是碰到了什么可怕的危机,还是确实太笨了,居然双双撞在大树上,撞死了! 既然是送上门的肉,罗高华当然不会客气,直接将两只野兔丢进背篓里,就再次往家里飞奔。 在天黑之前,罗高华回到了家里。 “爸爸!” 跟往前一样,只要罗高华踏进庭院,大丫二丫和三丫就会立即扑过来。 “你们看,这是什么?” 罗高华把背篓放下,从里面提出来两只肥硕的野兔。 “哇,野兔!” 三个孩子都惊叫起来。 大丫随后喊道:“爸爸,我要吃野兔肉!” 二丫:“我也要吃。” 三丫:“吃!” 罗高华笑道:“好,我们晚上就吃野兔肉!” 这段时间,他天天去人武部训练场训练枪法,除了下午带点鱼回来,根本就没有时间进山打猎,所以,这段时间,家里天天都有鱼吃,却没有其他的肉吃。 如今,突然看到野兔,三个孩子都格外的兴奋。 得到罗高华的同意之后,大丫转身就往灶屋里飞奔,“奶奶,爸爸抓了两只野兔,他说了,我们晚上吃野兔肉!” 李桃花从屋里探出头,惊诧地问道:“你不是进山布置陷阱去了吗?怎么会弄回来两只野兔?” 罗高华神秘一笑:“运气来了,挡都挡不住!” 将两只野兔送进灶屋,陈秀菊也吃惊不小,“高华,你这狩猎的本事真是绝了,我看别人进山打猎,经常都是空着手回来,而你却每次都有收获!” “运气好而已。” 罗高华谦虚了。 “运气也是实力的一部分!” 这时,李全福也回来了,插嘴道,“我国历史上,那么多功成名就的人,哪一个不是运气好?有实力并不算什么,有运气才是成功的关键!” “你看楚汉之争的项羽和刘邦,项羽很有实力,但他最后却自刎于乌江!而刘邦没有什么实力,但他运气很好,总是能莫名其妙地赢了,最终开创了四百年汉朝江山!” “行了,赶紧去洗手,准备吃饭吧,读了点历史,就很了不起吗?天天就知道显摆!” 陈秀菊哼了一声,处理野兔去了。 没过多久,屋子里就弥漫出了野兔肉的香味,大丫二丫和三丫立即围在灶台旁边,不愿意离开了。 “都去桌前坐好,要不然,谁也别想吃兔肉!” 罗高华进来呵斥了一句,三个孩子立即就跑到正屋,规规矩矩坐在了桌前。 有了兔肉,一家人吃得格外香甜。 饭后,李全福从陈秀菊和李桃花的口中,得知了罗高华准备举办满月宴的事情。 从内心来说,他是不支持的。 因为这太高调了! 在这个大家连吃饭都吃不饱的年代,除了红白喜事稍微隆重一点,其他的事情,基本上都不会大操大办,最多自家人坐在一起吃顿饭就行了。 谁家要是大肆操办无事酒的话,肯定会遭到他人的嫉妒,甚至是举报。 而一旦被举报,肯定会被追责。 轻则训斥,重则批斗! 然而,在行动上,李全福倒是非常的支持罗高华,不过,有些话,他必须跟罗高华说清楚,提醒到位。 眼见罗高华坐在庭院里,正跟大丫二丫和三丫玩闹,他便来到了罗高华身边,开口道:“高华,关于满月宴的事情,我说一说我的看法。” 罗高华当即让三个孩子自己去玩,正襟危坐地看着老丈人。 “你不用紧张。” 李全福摆了摆手。 罗高华微微一笑:“我不是紧张,只是表达对您的尊重。” 李全福:“……” “满月宴,可以办,而且,也可以大办,但最好不要以孩子满月为理由,要不然,必然会引起其他村民的不满!” “我知道你肯定会说你不在乎,但我不能不在乎,花儿和孩子们不能不在乎……因为我们是桃树湾人,不可能不在乎村民们的看法!” “所以,我觉得应该换一个理由。” 罗高华问道:“您觉得什么理由合适?” 第57章 带着长辈进山打猎 李全福想了想,说道:“我一时半会也没有想到什么好理由,你自己想一想,看什么理由合适。” 罗高华笑道:“爸,没什么好想的,就举办满月宴,我知道你的意思,不过就是怕那些村民眼红,然后举报我们。这些年,他们说我们的坏话还少吗?” “你虽然是大队长,但你就生了一个女儿,他们不是照样背后骂你是绝户?骂桃花是赔钱货?” 眼见李全福脸色变了,罗高华顿了顿,又说道:“放心吧,他们不就是眼红吗?到时候分他们一点肉,我看谁还敢乱说话!” “分肉?” 李全福大吃一惊,“全村那么多人,你哪有那么多肉分给他们?” 罗高华淡淡一笑,“我是没有,但山上有啊!明天,您跟我一起去山里,我们多搬几头野猪回来,不就够了?” 李全福的眼睛瞪得更大了,“多搬几头?你以为山上的野猪是你家养的吗?” “哈哈哈……” 罗高华哈哈大笑,“爸,你明天跟着去就知道了。” “对了,怕到时候人手不够,你可以把四叔和五叔也喊上。” 说完,罗高华就去洗漱了。 李全福一阵阵发愣。 虽然罗高华这一个月来,给家里带回来不少肉,每次进山也从未空着手回来,但是,想要多搬几头野猪回来,是不是有点痴心妄想了? 野猪,可不是野鸡野兔能比的。 那玩意凶得很,稍不注意,就有可能丧命! 二十年前,他大哥李全寿就是因为遇到了野猪群,导致现在成了残疾,以至于后来再也没办法进山打猎了。 他决定还是要好好规劝一下罗高华,不能太得意忘形,进山打猎可不是闹着玩的! 然而,罗高华洗漱之后,就去睡了,他也只能把心里的话留着明天再说。 第二天,依旧是凌晨四五点钟的样子,罗高华就醒了。 陈秀菊知道他今天要进山去打猎,早早就起来给他准备了早饭。 李全福也已经醒了,眼见罗高华在做进山前的准备,当即劝道:“高华,我觉得满月宴还是小小的庆祝一下就行了,没必要冒险去招惹野猪……” “爸,你跟四叔和五叔说了没有?我们马上就要进山了。” 罗高华根本就没听他说什么。 “我还没去说……”李全福还在劝,“高华,你就听我一句劝……” “爸,你还是赶紧去喊四叔和五叔吧,我们今天要去驼峰山,早点进山也好早点回来。” 罗高华催促道。 哎! 李全福轻叹一声,知道罗高华是听不进劝告了,便转身去喊李全宝和李全发。 这二人都是做惯了农活的人,有一膀子力气,而且,年纪也都不大,都才四十出头,正是身强力壮的时候,把他们叫上,确实能够帮不少忙。 当然,他们要进山的话,李全福还得帮他们去大队部请个假。 虽然他就是大队长,但该有的程序,他还是要遵守。 这也是他为什么能够得到绝大部分村民认可的原因,原则性很强! “三哥,你这大清早的把我们喊起来,又专门给我们请了假,这是要去做什么大事吗?” 李全宝和李全发都有些发懵,连续问了好几遍,李全福也不说,他们都快急死了。 “我们跟着高华进山打猎去。” 直到快到家门口,李全福才说出实情。 “打猎?!” 两人都是大吃一惊,随即又兴奋又忐忑,“我们从来没有打过猎,会不会影响高华……” 在山里长大的人,哪个不想进山打猎? 只是山里太危险,又没有人带他们,他们就是有那个心也没有那个胆。 平时,他们也就敢在村子周边的山里,放点夹子或下点绳套之类的,抓点野兔或野鸡啥的,就已经很开心了。 真正去深山里打猎,他们是从来也没有去过。 “放心吧,不会的,就是高华让我去喊你们的,主要是让你们去帮忙抬野猪。” 李全福的话,再次让李全宝和李全发震惊不已,“抬野猪?!” “三哥,野猪可是非常凶猛的!大哥的腿就是野猪弄断的……” “瞧你们那点出息!” 眼见两个兄弟一脸惊恐的样子,李全福既嫌弃,又有点暗爽。 同时,又有点忐忑。 万一到时候把人喊去了,却没有打到野猪,那就丢脸丢大了! “四叔,五叔,你们来了?赶紧把裤脚和袖子都扎紧,我们马上就出发!” 罗高华看到他们进来,立即给他们递过去几根绑裤脚和袖子的绳子。 “哦。” 两人也知道山里虫子多,各种荆棘也多,绑好了裤脚和袖子,更方便行动。 等他们绑好之后,罗高华去灶屋里拿了一些丈母娘蒸好的馒头和红薯,就带着众人出发了。 陈秀菊还是比较大方的,不是那种抠嗦的老太太,知道罗高华他们是要进山去打猎,要下大力气,所以,非常舍得,直接用白面给他们蒸了一大锅馒头。 一边吃着馒头,一行四人快速向着驼峰山走去。 此刻,天色还是黑的,进了山之后,光线更暗,罗高华拿出手电筒,走在中间,来回晃动,就能让所有人都能看清脚下的路。 “高华,你什么时候买了手电筒?” 李全福,李全宝和李全发都有些羡慕。 这年头,手电筒可是高级货,村里也就只有几户人家家里有,其他人晚上想要出个门,要么摸黑走,要么提着煤油灯,甚至有些还举着火把,非常的不方便。 “上次去公社黑市买的一把二手的,这东西好用,就是有点费电池。” 罗高华随口解释了一句。 “进山了就不要说话了,等一下,我让你们待在哪儿,你们就待在哪儿,千万别到处乱窜,山里的危险太多,不知道什么时候就冲出来一头野兽。” “另外,刀一定要紧紧握在手里,万一遇到野兽,也能有个防身的武器。” “记住,千万不能有任何好奇心!不该碰的花草树木,千万别碰!” 一路走,罗高华一路小声嘱咐着,语气比较严厉。 这三人虽然都是他的长辈,但进山打猎,开不得半点玩笑,该嘱咐的必须嘱咐到位。 三人也还算通情达理,都默默点头,并没有觉得罗高华冒犯了他们。 一个多小时后,他们就来到了驼峰山。 这边的林木更加茂盛,各种稀奇古怪的鸣叫声此起彼伏,听得人头皮发麻,瘆得慌! 李全福三兄弟不由得更加紧张了,手里的刀,握的更紧。 第58章 寻踪 “爸,四叔,五叔,别太紧张!人在过于紧张的时候,容易做出一些过激的行为。” 罗高华看了他们一眼,微微一笑道,“尽管放轻松,有我在,别怕!” “高华,你看起来对这里很熟悉的样子,你以前经常来这儿吗?” 四叔李全宝瞅了瞅四周,感觉阴森森的,令人发毛。 “偶尔来。” 罗高华笑道,“不过,我的记性很好,只要来过一次,我就能记住!跟紧我,我先带你们去猎杀野猪。” “啊?这么直接吗?不先找一找其他的野兽练练手?一来就去找野猪,会不会过于刺激了?” 五叔李全发故意调侃,就是想缓解一下心里的紧张情绪。 “屁话那么多!” 李全福则摆出哥哥的架势,哼道,“让你跟着走,你走就是了,少在这逼逼赖赖的!” “嘁,一点情调都没有!”李全发撇嘴。 李全宝赞同道:“他,你还不了解?从小就爱装正经,要不然,他怎么能够当那么多年大队长?” “你们两个有完没完?要是再这样话多,就赶紧滚回去!” 眼见李全福是真的生气了,两兄弟当即不再说话了。 不过,经过这么一番插诨打科,两人终于没有那么紧张了。 不多久,罗高华就带着他们来到了距离石沟大约一百米的地方。 “你们待在这里别乱走,我过去看看。” 嘱咐了一声,罗高华就握着枪,弓着身子,慢慢往前走了过去。 他脚上绑了柔软的草叶,踩在地面上,静寂无声,就跟猫科动物走路一样。 距离石沟还有三十米远的地方,他突然停了下来。 前方石沟里居然有野猪的惨叫声传来,听那声音,好像是一头小野猪发出来的。 昨晚上,果然有野猪群从这边经过! 罗高华心中一喜,当即更加小心谨慎地往前移动。 短短三十米远,他走了足足五分钟! 拨开身前的灌木,借助微弱的光线,他一眼就看到了躺在石沟里,奄奄一息的小野猪。 这是一头差不多才四五十斤重的小乳猪,嗷嗷惨叫着,声音很低微,而在它的旁边,是一头母猪,正在舔舐着它的伤口。 嗯? 就只有这两头野猪吗? 罗高华心中闪过一丝疑惑。 按照他前世掌握的经验,野猪往往都是成群结队地行动,除非是被驱逐的大公猪,才会单独行动。 其他的野猪,尤其是母猪和小乳猪,都会被猪群保护得很好。 除非是这个猪群死绝了,不然,不可能让一头母猪和一头乳猪单独离开猪群。 “难道周围还有其他的野猪?” 罗高华立即警惕地四处查看,却并没有看到其他的野猪踪迹。 “算了!先把这头母猪打下来再说!” 随后,罗高华不再犹豫,提起双管猎枪,瞄准了母猪的脑袋。 砰! 一声枪响,惊起山中无数飞鸟。 前方的母野猪则嗷嗷惨叫着,在原地乱撞乱跳,不多久,就歪倒在地上,没了动静。 罗高华没有第一时间冲过去,而是趴在原地,等待了好一会,见前方没有什么异常情况发生,这才慢慢往前面走了过去。 到了石沟,他抽出腰间的尖刀,先给母猪补了一刀。 从它颈部,一刀戳进它的心脏,顿时,猩红的鲜血汩汩流出。 接着,他又一刀戳进了小乳猪的心脏。 哗啦啦…… 陡然,山林中传来了脚步声,罗高华立即如同敏捷的兔子,躲进旁边的一块山石后面,同时,快速往猎枪里装填了一枚子弹。 他要随时保证双管猎枪里面有两枚子弹! “高华!” 不多久,他就听到石沟上面,有人在轻声呼喊自己。 听声音,好像是自己的老丈人。 他当时就有点火大了。 心里知道老丈人是担心自己,毕竟,刚才枪响了,但他还是很生气。 这也是他一直都不想找帮手一起进山的原因。 “我在这!” 罗高华深吸几口气,等李全福、李全宝和李全发也从上面滑了下来之后,他才压住心中的怒火,沉声道,“我不是跟你们说了,让你们待着别动吗?你们为什么不听?” 三人都意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低着头,像个认错的孩子。 李全福低声道:“我听到了枪声,又听到了野猪的尖叫声,怕你出危险……” 罗高华语气严厉道:“爸,我知道你们是担心我,但进了山,尤其是这种老深山,随时都可能出现危险,所以,必须谨慎再谨慎!接下来的时间,千万别再乱跑了!” “知道了。” 从未见过罗高华如此严厉,李全福是真的意识到了错误。 “算了,让你们待在这儿,你们肯定待不住。” 罗高华突然想到三人都是第一次进深山打猎,心里肯定充满了好奇,再加上,他们原地待着也不一定安全,还不如就让他们跟在自己身边算了。 反正手中有枪,不会靠猎物太近,危险性还是能够可控的。 “你们就跟在我身后吧,但千万别说话,另外,像我一样,在鞋子上绑上柔软的草叶,这样能最大程度地减轻走路的响动。” 听说能够跟着一起行动,李全福三人脸上都露出了激动的神色。 接着,三人快速找了草叶绑在鞋子底部。 罗高华缓慢向前走去,发现自己昨天布置的陷阱,几乎全都被触发了,都有血迹留下。 他当即顺着血迹,慢慢往前走去。 李全福三人跟在他身后,学着他的样子,谨慎地四处查看,却并没有看出什么东西来。 深山里,光线暗,地面都是枯枝败叶,想要寻找野猪的血迹,其实并不容易。 越到后面,野猪身上的伤口就会结痂,再也不会流血,想要找到它们的踪迹就更难了! 不过,这对于罗高华来说,并不是什么难事。 他前世就专门学过如何寻踪、跟踪、拟踪的本事,即便野猪的踪迹突然断了,他也能在脑海里模拟出野猪的行踪,正确率高达百分之九十以上! 大约走了五百米之后,前方果然没有了野猪的踪迹,李全福三人都有些沮丧,而罗高华只是安静地思考了几分钟,然后就往前面的一个山洞,钻了进去。 “野猪在山洞里?” “老猎户不是说,野猪洞尽量不要钻吗?” “高华这么做,肯定有他的道理,我们跟着就行了。” 李全福三人靠在一起,慢慢钻入山洞,眼中都有怀疑之色。 第59章 完了,上当了! 钻入山洞,他们更加疑惑了。 这个山洞的洞口小,但洞内却比较宽敞,至少容得下四个人并排着走,地面是柔软的泥土地面,但地面上除了罗高华刚刚走过去的脚印,却没有野猪脚印。 洞内也没有野猪的气息。 “这里面应该没有野猪吧?” “我觉得没有。虽然我不懂打猎,但野猪的脚印还是能够认出来的。之前在外面还能偶尔看到野猪脚印,这里却什么都没有!我实在搞不懂,高华为什么要钻进来?” “你们两个能不能不说话?” 三人的声音都非常小,小到只能靠在一起才能听清楚。 显然,他们都怕再次激怒罗高华,以后再也不带他们进山了。 “咦?你们看,前面好像有光亮!” “这个山洞是前后贯通的?” “你们说,高华是不是故意走这个山洞,包抄近道?” “有这个可能!” “他怎么知道这里有山洞?又怎么知道钻过这个山洞,就能找到野猪?” “你问我,我问谁?” “我也想知道!” “如果这次真的能够找到野猪,我觉得高华将来肯定能够成为狩猎高手!” “我不期待他成为什么高手,只要平平安安就行!” “嘁,三哥,你太没意思!” 往前走了大约两百米,三人看到了前面的亮光,当即又小声议论起来。 李全福之前还在呵斥李全宝和李全发,让他们别说话,此刻,却也忍不住参与讨论起来,实在是罗高华的行为太让人想不通了。 罗高华只听到轻微的脚步声,没有听到他们的说话声,并不知道他们已经产生了极大的好奇。 实际上,这个山洞确实是他前世发现的。 不过,他之所以会钻进来,是因为他通过对野猪踪迹的分析,判断出,野猪群有可能就在这个山洞的背后。 他记得,在这个山洞的背后,有一个烂泥塘。 野猪受了伤之后,往往都会在烂泥塘里滚动,一个是增加自身的防御,另一个,也是烂泥塘中的某些物质,可以加快它们身上伤口的愈合。 从山洞钻出来之后,他果然看到在山洞下面的烂泥塘里,有十几头野猪在里面滚来滚去。 他没有第一时间举枪瞄准,而是在观察到底是哪几头野猪是受了伤的野猪。 他准备先猎杀没有受伤的野猪,而受了伤的野猪可以留在后面再猎杀。 为什么呢? 因为一旦枪响之后,受了伤的野猪跑不快,自己完全可以追上去补枪! 就在他认真观察的时候,李全福三兄弟走了过来。 第一眼就看到了下面烂泥塘中的十几头野猪,他们当即石化了一般,一动不动。 直到罗高华拉了拉他们的裤脚,他们才连忙趴了下来,然后一脸惊奇地看着罗高华。 罗高华摸了摸自己的脸,小声道:“你们这么看着我干什么?我脸上有花吗?” 李全发笑道:“你的脸比花还好看!” 李全福斥道:“老五,别一天没个正行!”随后对罗高华道,“我们都很好奇,你怎么知道野猪在这个山洞的后面?” 罗高华呵呵一笑,没有解释。 主要是解释不清楚。 李全福三人则以为是猎人的秘密,不能多问,于是都立即选择闭上了嘴巴。 “我等一下会连开两枪,到时候野猪会受到惊吓,到处乱跑,我会去追击那些受了伤的野猪,你们就待在这里。我没有喊你们之前,你们绝不能离开这个山洞,明白了吗?” 罗高华再次嘱咐。 “明白。” “放心,这一次,我们绝不会再乱走。” “你去吧,小心点,我们等你的信号!” 三人连忙保证。 罗高华举起猎枪,瞄准了其中一头母猪。 砰! 砰! 连着两声枪响。 罗高华对自己的枪法还不够自信,为了以防万一,他对着同一头野猪,连开了两枪。 那头母猪惨叫着倒在了血泊中,其他野猪则受到惊吓,立即四散而逃。 其中有四头野猪跑起来的姿态很怪异,显然之前受过伤,没有办法跑快。 而其他的野猪则飞奔而走。 罗高华快速退出弹壳,装填两枚新子弹,然后,飞快地冲出了山洞。 固定的目标,他都没有百分百的把握击中,更别说,这些移动的目标了,所以,他果断放弃了那些没有受伤的野猪,只追击那四头受了伤的野猪。 其中一头野猪估计是受伤最重,跑了没有多远,就停了下来,身上不断有鲜血流出,惨叫不断。 砰! 砰! 罗高华稍微瞄准了一下,就开枪了。 又是两枪连发。 那头野猪终于停止了惨叫,像是解脱了一般,倒在地上。 罗高华快速换上子弹,继续追击。 没想到,这次这头野猪非常的凶残,突然调转身子,向罗高华快速冲了过来。 速度之快,如同离弦之箭,一点都不像是受了伤的野猪。 罗高华来不及多想,找到一棵大树就飞快地爬了上去。 嘭! 这是一头大公猪,眼见罗高华爬树了,它不但没有停下来,反而以更快的速度撞击在大树上。 大树剧烈摇晃,罗高华差点就被撞击得掉了下去。 嘭! 然而,就在罗高华刚刚稳住身形,大公猪又一次疯狂地撞击在大树上。 罗高华急忙死死抱住大树的树干,不敢松手,不然,他就会被撞下去。 一旦被撞下去,他就完了! 他的力量虽然很大,能够随意举起三百五十斤的重物,但他从来不认为自己有跟野猪正面对抗的能力! 尤其是一头发狂的大公猪! 大公猪一次又一次猛烈地撞击大树,罗高华被震得很难受,感觉五脏六腑都移位了,却始终不敢松手,更别说寻找机会开枪了! 只能这么僵持下去,看谁先放弃。 不得不说,野猪的耐力是真的可怕,足足撞击了十多分钟,大公猪都没有放弃,力量也没有小多少。 幸好罗高华的力量也足够大,能够一直抱着大树不放手,要是换一个人,估计早就双手脱力,被震下去了。 这一次,罗高华算是真真切切地感受了一回,什么叫打猎的危险! 大公猪又撞击了几分钟,眼见大树一直没有被撞断,树上的人类也没有被震下来,又抬头看了看树上的罗高华,它突然转过身去,呼哧呼哧地喘着粗气走了。 机会来了! 罗高华立即调整好姿势,双脚勾住树枝,双手抬起枪,正要瞄准大公猪,却见大公猪突然掉过头来,以更快的速度撞击过来。 完了,上当了! 罗高华瞬间大脑一片空白,这头大公猪太狡猾了! 第60章 怎么搬回去? 有前世二十年赶山的经验,罗高华已经把野猪想得足够聪明了,但此刻,他发现自己还是低估了野猪的聪明。 确切地说,他低估了这个时代野猪的聪明。 因为前世的野猪,没有了虎豹熊狼的威胁,几乎已经站在了食物链的顶端,再加上,野猪被列入保护动物,猎人也不敢猎杀它们,所以,它们的求生欲会降低很多,凶狠程度也会降低。 而这个时代的野猪不同。 它们时时刻刻都面临着生死危机,自然会被逼出可怕的凶性。 砰! 罗高华来不及多想,随意开了一枪。 嘭! 大公猪吓了一跳,想要转身就逃,但它之前冲得太凶猛,根本来不及转身,在惯性使然下,它庞大的身躯狠狠撞击在了大树上。 罗高华直接被震得掉了下来。 幸好,下面是枯枝败叶,而且,他距离地面只有两米高一点,要不然,他这么一摔下来,非摔伤不可! 来不及查看伤势,罗高华一掉下来,立即就爬了起来,眼见野猪就在旁边,他也似乎被激起了浑身的血性,抽出腰间的尖刀,对着野猪就一阵猛捅。 也不知道捅了多少刀,感觉身下的大公猪没有了反抗之后,他才停了下来。 就发现自己全身都被猪血染红了! 直到确认这头大公猪已经死透了,罗高华才一屁股坐在地上,一阵阵后怕袭上来,让他感觉浑身酸软无力,不由得躺在了地上。 几分钟后,他才恢复了力气,然后快速装填子弹。 继续去追另外两头受伤的野猪。 既然要请全村的人吃肉,那就必须多猎杀几头野猪。 好在,剩下的两头野猪都没有跑多远,而且,都很轻松就被他猎杀了。 他随后把李全福三兄弟叫了过来。 三人看到他浑身是血,都吓得面色一白,急忙询问他受伤了没有。 罗高华连说没有,他们还是不相信,直到罗高华在他们面前转了好几圈,让他们摸遍了全身上下,他们才确信罗高华确实没有受伤。 “我都说了,这些都是野猪的血。”罗高华苦笑道。 “打猎还是太危险了!”李全福心有余悸道,“高华,我劝你以后还是别打猎了,你现在可是四个孩子的父亲了,你要是出点事,你让她们怎么办?” 罗高华:“放心吧,今天确实是大意了,以后我会更加谨慎的!” 李全福也知道劝不动罗高华,只能幽幽一叹,然后就跟着罗高华去抬野猪了。 看到一具具野猪尸体,他们的担忧慢慢变成了惊叹。 李全宝:“高华,你这狩猎技术也太可怕了,居然一下子猎杀了五头野猪!” 李全发:“四哥,你会不会数数?这里是五头,之前还有两头呢!” 李全宝眼睛瞪得像牛眼:“天呐,那就是七头野猪?!我们四个人能够扛回去吗?” 李全发:“我们生产队每年杀的年猪都没有这么多!这要是全部扛回去,绝对能够引起全村的轰动!” 李全宝突然看向李全福,说道:“三哥,我们村都发了肉,其他村要不要发?他们也都是我们大队的队员……” 李全福道:“还真以为我是活菩萨?每个人都发么?就算是我们村,也不是人人都有猪肉发。那些平时就跟老子作对,爱说老子坏话的人,这一次都不发!” “这些野猪肉又不是生产队的,这是我女婿冒着生命危险打回来了,那肯定是老子说了算!” “霸气!” 听了李全福的话,李全宝,李全发和罗高华都对他比了比大拇指。 这就是李全福。 他因为是大队长,会在乎村民的情绪和看法,但他不是圣母,不会在乎所有人的。 四人快速把七头野猪尸体都汇集在了一起。 一头小乳猪,大概四十斤左右。 两头母猪,每一头都差不多有一百八十斤左右。 两头黄毛野猪,每一头大约一百斤左右。 两头大公猪是最重的,尤其是差点撞伤罗高华的那一头,达到了可怕的三百斤! 另一头,也有两百四十斤左右! 全部加起来,差不多一千二百多斤! 就凭罗高华四人是没有办法把这么多野猪弄回去的。 “我本来打算就猎杀三头野猪就够了,却没想到,运气这么好,一下子猎杀了七头!”罗高华抓了抓后脑勺,“要不然,我在这守着,你们回村去喊人来搬?” 李全福摆摆手,“不用喊人,我们辛苦点,多跑几趟就是了。” 李全发:“高华,你是不是瞧不起五叔?我跟你说,五叔打猎的技术没你好,但这膀子力气绝对不输给你!” 李全宝:“你五叔这话是个实在话,我们五兄弟里面,就数你五叔的力气最大了,所以,等一下,让你五叔多扛两趟就扛回去了。” 李全发拍了拍自己的胸口,“交给我就是了。” 随后,他就去旁边砍了几根木棍和一大堆藤条回来。 三兄弟一起动手,把七头野猪都绑了起来。 “高华,你不用动手,我们三个来扛就行了。” 李全发直接挑起两头母猪就走了。 这两头母猪加起来有差不多三百六十斤重,李全发竟然挑着就走,果然力气大得惊人! 李全宝的力气也不少,挑着两头黄毛野猪就走了,加起来也有两百斤。 李全福准备去挑剩下的两头大公猪,却发现根本挑不动,而且,这两头大公猪都太重了,他就是单独扛也扛不动,最后只能扛起那头小乳猪走了。 罗高华便留在这里看着剩下的两头大公猪。 差不多过了半个小时,李全发和李全宝回来了。 李全发:“这头最大的公猪太重了,我一个人扛不动,四哥,你跟我一起抬吧。” 李全宝:“没问题。” 罗高华拦住他们,“四叔,五叔,你们去扛那头轻一点的公猪,这头重的交给我。” “啊?” 两人一愣,“高华,你开玩笑……” 不等他们说完,罗高华就将那头最重的大公猪扛了起来,就像是扛起了一座小山,依然显得很轻松,两人不由得震惊得目瞪口呆。 高华的力气这么大吗? 他的身材看起来也不强壮啊?相反,还有点单薄,竟蕴含了这么大的力气? 过了好一会,两人才回过神来,连忙抬起最后一头公猪,快步追上了罗高华。 第61章 准备分肉 当李全福看到罗高华扛着三百多斤的大公猪走来,也惊讶得半天说不出话来。 李全发看到李全福的样子,当即笑道:“哈哈哈,三哥,是不是傻眼了?你是不是也没有料到高华有这么大的力气?” “我还说我是咱们家的大力士,现在看来,这个名号要给高华了。” 李全宝:“这说明你老了!” 李全福:“我确实没有想到高华有这么大的力气,走吧,我们赶紧回去。” 罗高华:“爸,稍微等一下,我还要去另一个地方看一看,你们在这儿等一下。” 李全福:“你还要去打猎?这次的猎物已经够多了……” 罗高华:“放心,不是什么大猎物,就是野鸡野兔之类的,是我昨天放的套子,当然,也有可能什么都没有。” 一边说,他一边跑了。 到了小水潭上方的平地上,他快速看了一遍。 收获还不小。 估计是这边的草籽非常的丰富,非常适合野鸡和野兔等小动物生存,再加上罗高华放置的套子都很有特色,也很有经验,都是在野鸡和野兔经常出没的路径上。 也就是老猎户口中所说的兽道! 罗高华没有停留太久时间,也没有继续布置陷阱,把所有被套住的野鸡和野兔提起来就走了。 一共有六只野鸡,三只野兔! 算得上是大丰收! 李全福三兄弟看到他提着一大堆的野鸡和野兔回来,再次对他的狩猎技术感叹不已。 当他们把所有猎物都扛回村里,果真,引起了全村的轰动! 尤其是那些经常打猎的人,看到如此多的猎物,一个个既佩服又好奇,纷纷向罗高华请教打猎技术。 罗高华呵呵一笑,并没有多说什么,只说是自己运气好。 那些经常打猎的人自然明白这是罗高华的托词,但也理解他不传授技术和经验的行为,毕竟,这都是人家吃饭的本事,怎么可能轻易说出来? 除了把小乳猪和野鸡野兔留在家中,剩下的六头野猪,李全福都让人抬去了大队部,然后就让人全村喊话。 “所有村民赶紧去大队部集合,大队长要给咱们分野猪肉啦!” “罗高华猎杀了六头大野猪回来,赶紧去大队部分肉啊!” 喊话声,从村头喊到了村尾。 所有村民听了之后,全都激动了起来。 一个个急忙拿出家里的篮子或者锅碗,跑去大队部集合。 孙友林听到消息,不禁撇了撇嘴,“玛德,李全福这狗东西是越来越懂得收买人心了!还有罗高华那个吃软饭的,有什么好嘚瑟的!” “死老头子,你少在这里放屁了,赶紧拿着篮子去排队吧!”他老婆骂道。 “你懂个屁!以我的身份地位,我需要去排队吗?”孙友林哼道,“你信不信,要不了多久,自然有人给我把肉送来!” 他老婆:“我信你个大头鬼,你不去我去!你以为现在还是以前么?你忘了,罗高华把你骂得吐血的时候了?他还会怕你,巴结你?” 说完,他老婆就提着篮子走了。 孙友林气得胸口痛,“你回来!你个死老婆子,连你也不听我的了?” 这时,孙国峰也提着篮子从旁边屋里走了出来。 孙国峰结婚之后,就跟他们分家了,但住的地方就在他家隔壁。 “爸,你少说两句吧!你只是跟李全福和罗高华有仇,又不是跟野猪肉有仇,不拿白不拿!我就准备去拿坨大的肥的!” 孙国峰说完,也走了。 孙友林一听,有道理,也连忙下了床,穿上鞋,去了大队部。 李建仁的妈听说有肉分,跑得比谁都快! 其他跟孙友林家走得近的村民,也都纷纷来到了大队部。 李全福早就把村里的杀猪匠们都喊了过来,一个个正在给野猪刮毛,开膛破肚,然后把内脏、瘦肉、肥肉、骨头分离开。 “我们村有六百多户人家,这里差不多有一千斤野猪肉,每一户大概能够分到一斤五两肉!” 就在杀猪匠们处理野猪的同时,李全福站在大队部的台子上,大声说道, “家里有七十岁以上老人,有三岁以下小孩的,可以优先分一些肥肉,另外,这段时间做事积极认真的,可以另外分一些内脏或者骨头。” “还有,那些跟我作对的,骂过我的,你们赶紧离开,我今天不会给你们分肉!” 听到这话,大部分村民都不禁低下了头。 有些脾气暴躁的村民,当即大叫了起来,“李全福,你什么意思?这野猪肉又不是你家的……” 李全福哼道:“这野猪肉确实不是我家的,是我女婿家的,但我能帮他做这个主!要不要我把他喊来?” 那人继续吼道:“你这是公报私仇!这些野猪肉明明就是生产队的……” “放你妈的屁!” 李全福大骂,“这是我女婿进山去打回来的,什么时候成了生产队的了?” 那人反问道:“你女婿是不是生产队的人?” 李全福:“是又怎样?” 那人:“既然是生产队的人,那他打回来的猎物,是不是属于生产队的?要知道,我们现在所有的一切都是生产队的,都是集体的!如果你说这些野猪肉不是生产队的,是罗高华私人的,那我就要问一问,他是不是想走自私自利的资本主义路线?” 李全福:“……” 论乱扣帽子,从混乱时期走过来的人,绝对是最厉害的,没有之一! 恰好这个时候,罗高华来了。 他原本只想过来看看热闹,毕竟,全村一起分肉的场面,他也有四十多年没有见过了。 听到那人的叫嚣,他黑沉着脸,来到了李全福的身边,大声哼道:“不管你怎么狡辩,这些野猪肉都是我弄回来的,这是不争的事实!” “既然是我弄回来的,那我爸就有权想怎么处理就怎么处理!” “他说不给你们分,就不给你们分!你们要是不服,可以去公社告状,反正,你们当中这样的小人多得是!” 那人大怒,“你骂谁是小人?” 罗高华:“我就骂你了,你想怎样?” 李全福踏前一步,“你们难道不是小人吗?跟老子作对的时候,嚣张至极,现在又厚着脸皮来分肉,你们不是小人,谁是小人?” 李全财,李全宝,李全发等人也都站了起来。 还有一些坚定支持李全福的村民,也都纷纷怒视那些人。 第62章 脸皮太厚 这时,孙友林慢吞吞地来到了大队部的空地上,那些人立即像是找到了主心骨,纷纷向孙友林告状。 孙友林听完之后,来到了大队部的台子上。 看了看李全福,又看了看罗高华,撇嘴道:“你们这一招很不明智啊!你们明知道全村有那么多人都曾在背后骂过你们,你们还敢来大队部分肉,你们是想拉起更多的仇恨吗?” 李全福霸气道:“我就是要让他们知道,跟我作对的人,骂我的人,就没有肉吃!” 孙友林哼道:“你以为大家都稀罕吃肉吗?” 李全福伸手指了指大家,冷笑道:“稀不稀罕,你自己看不到吗?” 孙友林一时间没话说了。 李全福转头看向村民,大声道:“我还要告诉大家一件事,后天晚上,我家里要给我的四孙女办满月宴,愿意来的就来,别的不说,肉肯定是管够的!” 平时就跟李全福走得近的村民,顿时眼睛又是一亮。 而那些跟李全福不对付的村民,脸上的神色则更加阴郁了。 “大队长,我们也就是背后说了您几句坏话,但平时做什么事情,我们还是很支持您的,您看,我们能不能领肉?后天晚上,能不能去参加您家的满月宴?” 突然,有一个村妇开口问道。 李全福想了想,笑道:“如果只是背后骂了几句,我可以原谅!但以后绝对不能再骂了,要不然,我会让你把肉吐出来!” “不会了,不会了,再也不会了!” 那村妇开心得连连摆手。 李全福高声道:“凡是跟我作对的,骂我骂得厉害的,你们可以走了!那些没有骂过我,或者只是背后骂了两句,以后再也不骂了的人,就赶紧排队,我们要开始分肉了!” 呼啦啦…… 随着李全福的声音落下,一大群村民立即开始排队。 只有少数几个人,很有自知之明地站在原地,既没有走,也没有排队。 “有什么了不起!谁还吃不起肉么?” 这些人中,有人愤愤不平。 但他说这个话,明显底气不足,要不然,他早就走了。 之所以还留在这里,不过是期望李全福和罗高华不会把事情做绝,因为,他发现平时跟李全福作对的有些村民,也在排队。 他们就想看一看,这些人能不能领到肉。 全村分肉的场面确实很壮观。 罗高华站在台子上,看着众人领到肉之后,脸上都流露出了开心的笑容,他不由得也笑了。 这个时代的人,其实很容易满足。 一颗糖,一块肉,就能让他们高兴好久。 其实,人的欲望简单一点,少一点,会更开心一些! 一个个村民领到肉之后,都向李全福和罗高华表达了感谢。 不久,轮到了建仁妈。 “你好意思来领肉?”李全福盯着她。 建仁妈面不改色,笑道:“大队长,我可没有跟您作对,也没有骂过您,我对您向来都是非常敬重的……” 李全福:“你说这个话,你信吗?” 建仁妈:“我信啊!” 李全福:“……” 罗高华也同样一阵无语。 没想到,这世上还真有如此脸皮厚的人! 李全福深吸一口气,直言道:“你走吧,我今天不可能分肉给你!” 建仁妈当即尖叫道:“为什么?我对你那么忠心,不仅是我,就是我全家人都对你忠心耿耿,你说东,我们绝不敢往西,你说上刀山,我们绝不下火海……” 这小词一套一套的,也不知道她从哪儿学来的。 李全福却听得无比反胃,挥手道:“滚滚滚,说了不给你分肉,就不可能给你分肉!” “哎呀!大队长,你不能这样做人啊!言而无信……” 建仁妈当即开始撒泼。 她家已经有好几个月都没有见过荤腥了,今天好不容易有免费的野猪肉分,她已经打定主意,就是不要这张老脸,也必须拿到肉。 只是没想到李全福竟然这么讲原则,说不分就不分。 没有其他的办法了,她只能撒泼。 可她还是低估了李全福的原则性,只见李全福一挥手,立即就有民兵上前,把建仁妈拖走了。 “你们放开我妈!” 李建仁冲了过来,“不分肉就不分肉,有什么了不起!李全福,罗高华,你们两个狗东西给老子等着!你们能够杀野猪,难道老子就不能?” 说完,他就带着他妈走了。 回到家没多久,他就不知道去哪儿借了一把猎枪,就进山去了。 大队部这边,分肉还在继续。 凡是曾经跟李全福作过对的村民,都被李全福轰走了。 一个个对李全福充满了怨恨,同时又无比羡慕那些分到肉的村民,心里也很后悔,早知道会有今天这个局面,以前就不该跟李全福作对。 眼见李全福如此不讲情面,凡是跟他作对或者骂他骂得比较厉害的村民,都纷纷主动离开了。 但还有人想要浑水摸鱼。 其中就有孙国峰和他妈。 “李大队长,跟你作对的是孙友林,不是我,骂你的人也是他,我可从来没有骂过你,你看能不能给我分点肉?” 孙国峰的妈谄媚地笑道,“你放心,拿了肉回去,我绝对不给孙友林吃,馋死他!” 李全福和罗高华听得目瞪口呆,还能这样? 李全福细细一想,孙国峰的妈好像还真没有怎么骂过他,平时是一个很老实忠厚的妇女。 “行吧,给你一斤肉,记住你的话,绝对不能给孙友林吃!” 李全福同意给她一斤肉。 除了故意恶心孙友林之外,也是想到孙友林是副大队长,即便平时不对付,但毕竟还要一起共事,不能做得太绝。 “谢谢,谢谢,我就知道李大队长最大度,最好了!” 孙国峰的妈连连感谢。 哪里有半点老实忠厚的样子? 李全福脸上一阵发烫,感觉自己看人真是不太准! 接下来,轮到孙国峰的时候,不论他说什么,甚至说出跟孙友林断绝父子关系的话,李全福也不再相信,直接挥手让他离开! 等所有村民都分完肉之后,发现还剩六个猪头,一百多斤肉! “这些怎么办?”杀猪匠们问道。 李全福:“把它们全都搬回我家去,正好后天可以用来招待客人!” 分肉大会结束了,有人欢喜有人愁。 有人感恩戴德,也有人恼羞成怒,各种骂声不断。 李全福和罗高华都不在乎,他们正在全力准备后天晚上的满月宴! 第63章 程 上次办庆祝宴,因为就只有罗高华一人张罗,显得很匆忙,各项准备都不是很充分,而这一次的满月宴,则是全家人齐上阵。 尤其李全福参与进来之后,规格一下子就提升了一个档次,必须做得面面俱到! 为此,李全福还专门写了一个举办满月宴的章程。 主要分三个阶段。 准备阶段,宴席阶段和收尾阶段。 每一个阶段,他都做了详细的安排,每一个步骤和细节都考虑到了,也都落实到了每一个人的身上。 比如准备阶段的借桌椅板凳、借碗筷,他安排了四个侄儿子负责。 这年头,家家户户的桌椅板凳、碗筷都不多,所以,每一次有人家要举办宴席,都会四处挪借。 为了便于事后归还,会在桌椅板凳背面写上名字。 这件事很繁琐,而且,都是力气活,所以,选了四个年轻小伙子。 又比如写请帖,他请了村里的民办教师来写。 民办教师的一手蝇头小楷,非常不错。 用红纸当请帖,配上民办教师的字,看起来就很正式,很有仪式感。 罗高华看到老丈人递过来的章程,不得不佩服老丈人的办事能力,不愧是当了多年大队长的人,做事就是认真细致! 他当即表示赞同,并连连称赞。 李全福摆了摆手,“好听的话就不用多说了,既然你没有意见,那我们就按这个章程来办,我接下来就去找相应的人手帮忙。” “不过,凡是来帮忙的人,等宴席结束之后,都是要给一份谢礼的,你打算拿什么当谢礼?” 罗高华知道村里有这样的规矩。 现在家家户户都穷,所以,谢礼一般都是花生或是面条,条件好一点的人家,就给鸡蛋当谢礼。 等以后家家户户的生活变好了,谢礼就变成了方便面或是肉。 再后来,就变成了生活用品和一个红包! 罗高华没有直接说自己的看法,而是反问道:“爸,您觉得用什么当谢礼好?” 李全福道:“我们今天分了肉,村民都知道你打猎厉害,如果还是像以前一样,拿点花生或是剩菜的话,就有点说不过去了。我的意思是,每人送点肉,你觉得呢?” 罗高华也有这样的想法,当即点头道:“好,就按您说的来。” 李全福:“如果是送肉的话,那你明天还要进山,至少打三头大野猪回来才行。” 罗高华:“没问题。” 李全福:“明天,我就不跟你进山了,我在家请人做准备,毕竟后天晚上就要开席了,我们必须要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免得让人笑话。” 罗高华:“好,那我明天还是喊上四叔和五叔进山。” 李全福:“对了,公社那边,你有没有想要邀请的人?我明天让国山老师一起把请帖写好。” 罗高华:“有黄主任,朱部长,吴排长,还有国营饭店的侯叔……” 李全福把名字记了下来,然后又添加了几个自己要请的人。 两翁婿聊了许久,才把事情全部敲定。 砰砰砰! 夜里,全家人都睡了,突然听到有人焦急地拍着他家的院门。 李桃花推了推身边的罗高华,“高华,是不是有人在拍咱们家的院门?” 罗高华不久之前,才给四丫换了尿布,此时睡得正香,转过身来,搂住李桃花的身子,咕哝道:“这大半夜的,谁会来敲门?不管他,继续睡!” 砰砰砰! 这时,外面又响起了拍门声。 李桃花再次推了推罗高华,“高华,要不然你还是去看看……” 正说着,就听外面响起了李全福的声音,“谁呀?半夜三更的不睡觉……” 院门外,传来一个妇人焦急的声音,“大队长,快开门,我有急事求您!” 李全福点燃煤油灯,然后打开了院门,惊讶道:“陈春兰?!你来干什么?!” 陈春兰,就是建仁妈。 她此刻双眼通红,神情焦急,抓着李全福的手臂,就跪了下去,“大队长,您一定要帮帮我!我求您了!” 李全福吓了一跳。 这时,陈秀菊披着衣服,从房里出来了。 看到陈春兰跪在了李全福面前,也吓了一跳,急忙跑过来,拉住陈春兰,“春兰妹子,你这是干什么?” 陈春兰哭道:“秀菊嫂子,我家建仁下午拿着猎枪进山,到现在都没有回来,我去找了其他的猎户,请他们帮忙去山里找一找。” “他们都去山里找了,却没有找到,都说我家建仁有可能进深山去打猎了,而他们都不敢去,就让我来求一求你家女婿。” “我知道我以前做得不对,不该跟你们家作对,更不该骂你们,但我家建仁还是个孩子,求你们救救他!” 李全福没有答应,也没有拒绝,而是问道:“你家建仁什么时候学会打猎了?” 陈春兰:“他哪里懂打猎,不过是看到你们下午不分给我家野猪肉,他有点看不过去,就想争一口气,就找他三爷爷借了猎枪就进山了。” 李全福:“既然他那么有骨气,那他肯定不会有事的,你回去吧。” 陈春兰一怔,“李大队长,你这是什么意思?” 李全福:“我的意思是,你回去等着吧,你儿子很快就会回来了!” 陈春兰不太理解,问道:“你怎么知道?” 李全福淡淡一笑,道:“你家建仁是个有骨气的好孩子,也是个争气的好孩子,肯定不会有事的!他之所以到现在都没有回来,肯定是在猎杀大家伙!说不定,很快你家就不缺肉吃了!” 陈春兰隐隐觉得李全福是在讽刺她家李建仁,但又觉得他说得很有道理。 自家孩子确实从小就有骨气,虽然最近变懒了,成了村里的二流子,但这也不是自家孩子的错,而是时代的错。 没看到村里,这些年多了不少二流子吗? 所以,在陈春兰眼里,李建仁依然是最优秀的孩子! 也许今晚真的像李全福说的,李建仁是在猎杀大家伙! 要不然,再回家等一等? 李全福眼见陈春兰的神色,就知道她信了自己的话,不禁在心里暗骂她一声蠢货,嘴里则继续劝道:“春兰,耐心等一等,孩子要成长总是要有一个过程!也许,明天你家建仁就扛着野猪回来了,从此,我们村又多了一个厉害的猎手!” 陈春兰被说得心花怒放,果真转身回去了。 第64章 李建仁没回来? “老李,你真的不打算喊人去山里寻找李建仁?” 等陈春兰走了之后,陈秀菊小声问道。 “找?” 李全福横了陈秀菊一眼,“黑灯瞎火的,怎么去找?万一让村民进山去找李建仁,遇到危险了怎么办?” “李建仁是自己没有脑子,非要逞强进山打猎,怪不了别人!” 陈秀菊点点头,“你说得有道理!老李,万一,我是说万一李建仁遇到了危险怎么办?陈春兰估计不会善罢甘休!” 李全福哼道:“她有什么不会善罢甘休的?李建仁又不是我们让他进山打猎,是他自己去的,跟我们有什么关系?” 陈秀菊:“可她来求过你……” 李全福:“求过我又怎么了?难道她一求,我就必须帮忙?世上哪有这样的道理?!” 陈秀菊:“可你是大队长啊。” 李全福:“大队长怎么了?大队长就该什么事都管?行了,别跟着瞎操心了!你信不信,要是明天建仁真的猎杀了一头野猪回来,陈春兰肯定会全村嘚瑟!” “睡吧!” 二老关上门,回到房间,吹灭煤油灯,继续睡了。 正房。 李桃花和罗高华都听到了外面的谈话声。 李桃花小声问道:“高华,你觉得李建仁是遇到了危险,还是真的在追杀猎物?” 罗高华冷笑道:“他多半是遇到危险了!真以为打猎是件简单的事么?山里的危险,可不只是凶猛的猎物,还有各种毒虫、毒花和毒树,还有一些被枝叶遮盖的坑洞!” “总之,没有师父带着,就凭自己进山胡乱摸索,基本上都是死路一条!” 李桃花一惊,“你的意思是李建仁有可能会死?” 罗高华:“这不好说,就看他的运气如何了。” “行了,别人的事少操心,他死不死的,跟我们也没有关系,我们还是睡吧。” 随后,两人不再说话,慢慢也睡了。 第二天早上五点钟,罗高华醒了。 眼见李桃花和孩子们都还在睡梦中,他便轻手轻脚地下床,打开手电筒,离开房间,直接去了灶屋。 找出火柴,抓一把松针,将火塘点燃,灶屋里立即变得亮堂堂的。 烧了一锅水。 往火塘里丢了几个红薯。 然后就开始洗漱。 洗漱完之后,就挑着水桶去水井里挑水。 这个时间点,天色只有麻麻亮,整个村子都非常的安静,薄雾弥漫,罗高华走在路上,颇有一种山园恬静的感觉。 尤其听着木桶咿呀咿呀的声音,更有种田园诗歌的悠扬。 等罗高华快要把水缸挑满的时候,李全福和陈秀菊也醒了。 陈秀菊在灶屋里,忙着做早饭。 李全福则在磨刀。 李桃花和孩子们依然还在睡。 “妈,不用做早饭,我往火塘里丢了几个红薯,等一下,我带几个红薯去山里就行了。”罗高华一边把水桶里的水倒进水缸,一边跟陈秀菊说道。 陈秀菊:“那怎么行?进山打猎是一件苦差事,必须要吃好才行!” 李全福刚好走了进来,“高华,你妈说得对,必须要吃好,才有力气干活!对了,你去喊了你四叔和五叔没有?” 罗高华:“我挑水的时候,特意去了一趟他们家,跟他们说了。” 正说着,四叔李全宝和五叔李全发就走了进来。 虽然进山打猎很危险,但也很刺激,尤其是跟着罗高华进山打猎,那简直就是一种享受! 就感觉山里的猛兽都变温顺了,就傻愣愣地站在那儿,等着他们去猎杀一样。 “三哥,三嫂,高华,你们还没有吃早饭?” 李全发走进灶屋,就看到陈秀菊正在做早饭,当即毫不讲客气地拿了一个矮板凳坐在火塘边,接着,拿起一根树枝,从火塘里扒了一个红薯出来,拿起就吃。 李全宝就没有这么随意,只是坐在旁边,不说话。 陈秀菊问道:“你们吃了没有?” 李全发:“没有,三嫂,你可以多做一点。” 李全宝:“吃……吃了。” 李全福哼道:“这么早,你吃个屁!” 陈秀菊啐道:“老李,你就不能对你兄弟客气点?都是当爷爷的人了,说话还是这么粗鲁!” 李全福:“一辈子的兄弟,有什么好客气的?老四,你看看老五,你就应该跟他多学学,在自己亲三哥这里,你有必要搞得这么客气吗?随意一点,多好!” 李全宝:“三哥,我是真吃了,只不过吃的是土豆。” 李全发:“四哥,几个土豆而已,能算早饭?”接着,他又对陈秀菊道:“三嫂,多放点肉!” 李全宝:“你还真不客气啊!” 李全发:“四哥,你刚刚没听三哥说吗?在自己亲三哥这里,有必要讲客气吗?” 李全福变了变脸色,淡淡道:“老五,有时候还是要讲点客气!” “哈哈哈……” 李全发大笑,“四哥,三嫂,你们看到没有,我三哥舍不得肉了,哈哈哈……” 罗高华也忍不住笑了。 不过,这个年月,确实没有几个人舍得把肉给人随意吃。 即便昨天才获得了不少野猪肉,但要多放点肉,那还是会……心疼的! 陈秀菊没有参与他们三兄弟的斗嘴,快速煮了四大碗面条,每碗面条里都放了好几大块野猪肉。 罗高华四人都吃得满嘴冒油。 “妈,那几个猪头,您留着,等我回来再处理,到时候我给你们弄个好菜出来!” 吃面条的时候,罗高华突然看到了挂在灶屋上方的几个猪头。 “猪头有什么好处理的,全是骨头,又没有多少肉!”陈秀菊道,“到时候,放进大锅里煮久一点,把肉全部煮出来就行了。” “妈,您等着我回来处理就行了。” 罗高华没有多说。 吃完面条,他就和四叔五叔进山去了。 李全福则去了大队部,先处理了大队里的事情,然后找到民办教师李国田,请他帮忙写请帖,同时按照章程,寻找合适的人,请他们帮忙。 忙得脚不沾地。 到了中午,陈春兰突然又找到了他,“大队长,我家建仁还没有回来,他会不会……” 李全福道:“他没有回来,你来找我干什么?你赶紧让你家的人都进山去找啊!” “啊?” 陈春兰一怔,“昨晚上,你可不是这么说的,你说……” 李全福骂道:“我说你是不是傻?你有空在这里跟我磨牙,还不如赶紧进山去找人!万一真的出事了怎么办?还不快去!” 陈春兰脖子一缩,想要怼李全福几句,又不知道该怎么怼,只能恨恨地指了指李全福,然后就转身急急忙忙地跑了。 第65章 遭了秧 李建仁家这一房的人也不少,不过,陈春兰平时太不会做人,他们这一房的人都不是很待见她,平时根本就没有什么来往。 此时,她求了一圈,也就只有三个人愿意看在同一房的情义上,帮她去山里找一找。 除了这三个人,还有李建仁的老爸和大哥,一共五个人进了山。 刚进山不久,他们就碰到了扛着野猪回来的罗高华,李全宝和李全发三人。 眼见他们三个,每个人都扛着一头大野猪,每头野猪都至少两百斤重,建仁爸等五人都惊呆了。 “全宝,全发,你们这打猎技术也太好了吧!” 其中一个人赞道,“昨天才猎杀了七头野猪,今天又猎杀了三头,照你们这技术猎杀下去,估计我们这山中的野猪迟早会被你们全部杀光!” “我们可没有这样的技术,这都是高华的本事!”李全发道。 众人闻言,不由自主地都把目光看向了罗高华。 任谁都没有想到,这个吃软饭的上门女婿,竟有这样的本事! 这几年,他变得暴躁,变得败家,天天喝酒打牌,还以为他从此之后就成废物了,却没想到,他竟会浪子回头,而且,还变得如此厉害! 几人正准备夸赞一番,就听建仁爸焦急地问道:“你们有没有看到我家建仁?” 听到这个问题,罗高华,李全宝和李全发的脸色瞬间就变得很难看。 李全发哼道:“你家那个白眼狼,昨晚上被野猪围困,在一棵大树上藏了一夜!我们看到他,本想帮他赶走野猪,他却骂我们多管闲事,还说他肯定会猎杀一头野猪回去,再也不用看别人的脸色!” “既然他这么硬气,我们当然转身就走了。” “估计他现在已经猎杀了一头野猪,也正扛着野猪在回家的路上了吧?” 建仁爸听到这话,顿时一喜,“你说的是真的?” 李全发哼道:“是不是真的,你自己去问你家那个白眼狼吧!我们走了!” 三人扛着野猪走了。 建仁爸等五人也启程继续往深山里走。 听李全发话里的意思,李建仁应该是好好的,没有出事,五人也就变轻松了许多,气氛不再那么压抑,变得有说有笑起来。 不过,他们谈论最多的还是罗高华的变化。 “啊!” 就在这时,他们突然听到了一声惨叫,当即面色一变,立即警惕地看向四周。 “啊!” 接着,又是一声惨叫传来,建仁爸听得很清楚,这就是李建仁的声音,他当即快步往前跑了过去,其他几人犹豫了一下,也跟了过去。 没过多久,他们就看到了掉进荆棘丛中的李建仁。 “建仁,别怕,爸来救你!” 建仁爸当即拿出砍柴刀,将荆棘丛中的荆棘,一根根砍断,然后小心挪开。 不久之后,他就将李建仁从荆棘丛中救了出来,就看到他身上到处都是被荆棘划破的痕迹,鲜血淋漓。 同时,浑身红肿得厉害! “建仁,你这是……碰到什么有毒的东西了?”建仁爸担忧地问道。 李建仁浑身不但红肿,而且奇痒无比,突然看到自己的亲人,他忍不住哭了,“爸,我不小心碰到了漆树,浑身痒得厉害!” “漆树?!” 建仁爸瞳仁一缩,“快,我背你去医院看看。” “野猪!” 李建仁这个时候还不忘自己猎杀的野猪,“我昨晚上在山上守了一夜,总算是猎杀了一头野猪!无论如何要把它带回去!” 众人看了看周围,却并没有看到野猪尸体。 “野猪在哪儿?”建仁爸忍不住问道。 李建仁尴尬一笑,“爸,那头野猪无巧不巧,正好掉进了漆树丛中,我就是去扛野猪的时候,碰到了漆树,导致全身奇痒无比,就又把野猪放下了。” “本来想回去喊你们来搬的,却因为一晚上没有睡觉,神情有点恍惚,不小心掉进了荆棘丛中。” 建仁爸同样尴尬一笑,“你的意思是,野猪还在漆树丛中?” 随后,他看了众人一眼,知道这个时候没有人会主动去扛野猪,毕竟,漆树很毒,一旦碰到,很容易得漆疮,就跟李建仁一样。 想了一下,建仁爸又不甘心就这样放弃野猪,只能对建仁的大哥说道:“你把你弟弟背去公社医院看病,我去扛野猪。” 建仁大哥劝道:“爸,别去了,得了漆疮很痛苦……” “没事。” 建仁爸不听劝告,非要去,建仁大哥也不好再劝,只能背起李建仁往公社医院去了。 另外三人则相互看了看,最后还是跟着建仁爸走了。 十几分钟后,他们就在一丛漆树之中,看到了那头被李建仁打死的野猪。 那不过是一头四十斤左右的小乳猪! 跟罗高华猎杀的野猪,根本不在一个档次! 建仁爸却自我安慰:“小乳猪的肉更好吃!” 另外三人只是偷偷憋笑,却没有反驳。 建仁爸看了看四周,然后,小心翼翼地用砍柴刀,砍断漆树,慢慢来到了小乳猪的尸体旁边。 可是,就在他准备提起小乳猪的时候,却听到前方突然传来了哗啦啦的声音,接着,就看到一头大公猪跑了出来。 两根獠牙像两柄钢刀,冰冷的眼神如刀子,盯着建仁爸。 “卧槽,大公猪!快跑!” “草!这运气也太差了!” “玛德,这下子死定了!” 另外三人,看到这头大公猪,当即吓得腿都软了,转身就跑。 “喂,你们等等我啊!” 建仁爸也吓得面无人色,想跑却又不敢乱动,因为这周围都是漆树,而且,有不少漆树被他砍断了,正有汁液流出。 一旦沾染上,那可比李建仁严重多了! 嗷! 然而,那头大公猪根本不给他太多考虑的时间,一声大叫之后,就向着他狂冲了过去。 建仁爸再无任何迟疑,转身就跑。 身上不知道沾染了多少漆树的汁液,他也没办法去管了,此刻,只恨爸妈少给他生了两条腿! “哎呀!” 就在他往前狂奔出去不知道多远的时候,他突然一脚踩空,整个人掉进了一个暗坑里,双脚都摔断了,痛得他冷汗直流。 “救命啊!救命啊!” 他连连大喊。 好在,那头大公猪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走了,另外三人听到呼救声,又返了回来,把他从坑洞里,用绳子拉了出来。 随后,又做了一副简单的担架,把他抬了回去。 而这时,建仁爸身上的漆疮开始发作了,奇痒无比,他恨不得把自己的皮肉都抓烂! “啊,好痒啊,快送我去医院,好痒啊!” 建仁爸惨叫不已,身上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冒出了一个个水泡,一块块红肿的疙瘩。 第66章 上门闹事来了 三人把建仁爸送去医院,跟李建仁住在了一个病房。 两个人都肿得不像样子,身上太痒了,被他们自己抓得鲜血淋漓,那样子看起来无比凄惨。 建仁爸最惨,不但全身红肿,双腿也断了,医生也没有办法接好他的断腿,建议他截肢。 这个消息瞬间把建仁爸吓晕了过去。 李建仁大哥也吓得不轻,急忙回家把陈春兰喊了过来。 陈春兰看到如此凄惨的父子二人,当即嚎哭了起来。 “别哭了,这里是医院,要保持安静!另外,赶紧做决定,到底是去县城治疗,还是直接截肢!要是继续拖延下去,说不定有生命危险!” 医生呵斥。 “去县医院治疗?” 陈春兰心里一凉,自己家哪有那么多钱? 她转头看向李建仁和李建仁大哥,“你们是什么意见?” 李建仁:“当然是立即送县医院啊!妈,你还在犹豫什么?” 李建仁大哥:“妈,我已经分家了,这个事情,你们做主吧。” 陈春兰:“建华,你怎么能说出这样的话,你虽然分家了,但他依旧是你老子,你这个时候想要撇开关系,是不是太不孝了?” 李建华:“我不孝?当年分家的时候就说得一清二楚,你们的事情我不管,我的事情,你们也少管!今天,我能进山去找人,就已经是够讲情义了!” 李建仁:“大哥,话不能这么说吧?” 李建华:“你闭嘴!要不是因为进山找你,爸会变成这个样子吗?整天游手好闲不说,还天天惹是生非!你自己说一说,你这段时间惹了多少祸!” “今天这个事情是你造成的,你自己解决!别指望我会帮你!我自己一家子还养不活呢,没有多余的钱帮你擦屁股!” 说完,李建华就直接走了。 陈春兰连连大喊,李建华却连头都不回一下。 “白眼狼!不孝子!你迟早会遭报应的!” 陈春兰忍不住大骂,然后看向李建仁,“老幺,你看这事怎么办?” 李建仁:“妈,当然是送县医院啊!大哥不治,我们自己治!” 陈春兰:“我们拿什么治?家里穷得都快揭不开锅了,你又不是不知道。” 李建仁:“那也要治啊!妈,你去村里借……” 陈春兰:“村里,谁会借给我们?” 李建仁也知道他家在村里的人缘不好,想要借到钱,太难了。至于他家的亲戚,更加不可能借给他家钱。 “去找李全福,他是大队长,不能见死不救!”李建仁随后说道。 陈春兰瞬间眼睛一亮。 说到底,自己儿子和丈夫会变成现在这样,李全福和罗高华要负很大的责任! 如果不是他们突然回村分肉,还不分给他家肉,李建仁又怎么可能脑袋一热,就拿着猎枪去了山里? “对,必须找他们拿钱!老幺,你在这边好好待着,照顾好你爸,我去村里找李全福要钱!” 陈春兰嘱咐一句,就气势汹汹地回村,找李全福去了。 村里。 李全福一家人都忙得不亦乐乎。 明天晚上就要举办满月宴了,李全福正在四处下请帖,而陈秋菊则在打扫房子,里里外外都清扫一遍。 李桃花则在灶屋里烧热水,煮鸡蛋,蒸老虎馒头。 这边的习俗,满月宴上必须要有鸡蛋和老虎馒头。 鸡蛋象征着圆满和美好,而老虎馒头则是寓意孩子快快长大,身强体壮像只小老虎一样。 老虎馒头有专门的老虎模具,只需要把发好的面团,摁进模具里,然后,再嗑出来,就成了老虎样子了。 等蒸的时候,再在老虎的额头上,点一点朱丹红就齐活。 罗高华则在院子里处理今天猎杀回来的三头野猪。 在村里请了两个杀猪匠,再加上四叔和五叔的帮忙,三头野猪处理起来也不算太麻烦。 眼见三头野猪处理得差不多了,他又去把昨天猎杀回来的小乳猪、野鸡和野兔搬了出来,一起处理了。 孩子们则在院子里跑来跑去,帮着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 二丫:“爸爸,这些野兔好可爱,能不能不要杀?” 不等罗高华回答,大丫就哼道:“不杀,我们怎么吃野兔肉?” 二丫:“我们可以不吃啊!” 大丫:“那行吧,那你等一下就别吃。” 二丫生气了,“不吃就不吃,哼!” 三丫:“大姐,我吃!” 大丫笑道:“三妹乖,我们等一下多吃点,不给二丫留!” 二丫:“你们不留,我让爸爸留!” 罗高华听着她们的童言童语,感觉很有趣,问二丫:“那我要不要杀这些野兔?” 二丫本想摸一下野兔,却见野兔对她龇牙咧嘴,把她吓得往后退了好几步。 “小心!” 罗高华急忙把野兔拿开,“这些野兔太凶了,不能靠得太近。” 二丫:“爸,把它们都杀了吧,我不想留了。” 罗高华哈哈一笑,就提着野兔和野鸡去了后院。 杀野鸡和野兔,这么血腥的场面,还是不要当着孩子们的面好。 正在一家人忙得不可开交的时候,陈春兰找上门不来了。 “李全福,你给老子出来!” 陈春兰没有进院子,就在院门口,扯着嗓子大喊。 她连喊了好几声,不但惊动了院里的陈秀菊和罗高华等人,也把周围的邻居惊动了。 不少邻居都围了过来,问道:“春兰,你这又是怎么了?” 陈春兰哼道:“李全福太不是东西了,我昨晚上就来求他进山去找我家建仁,他却推三阻四,我家建仁和建仁他爸现在受伤住院了,他李全福必须给我一个说法!” 有比较明事理的邻居,听了她的话,当即反驳道:“春兰,你家建仁是自己要进山打猎,跟大队长有什么关系?” “再说了,你昨晚半夜三更才来,大队长怎么去山里找你家建仁?” 陈春兰哼道:“我不管!他是大队长,他就必须管这个事情!” 这时,陈秀菊和罗高华走了出来。 李全宝等人也想出来,被罗高华劝住了,让他们继续处理野猪,没必要理会陈春兰这个泼妇,有他出去应付就够了。 “春兰妹子,你有话好好说,没必要在这大喊大叫,让人看笑话。” 陈秀菊的话,不但没有让陈春兰的声音变小,反而让她变本加厉,声音更大声,说的话也更难听。 第67章 我不犯人,但人也别想犯我! “李大队长做都做得出来,还怕人看笑话吗?” 陈春兰高声骂道,“我告诉你,今天,李全福不给我一个说法,我就去公社告他草菅人命!公社不行,我就去县里告,我就不信这天下没有一个主持公道的地方!” “春兰,你这又是何必呢?有什么话……” 眼见围过来的村民越来越多,陈秀菊还想着息事宁人,却被罗高华拦住了,“妈,跟这种泼妇,您没必要那么客气!您越客气,她反而越蹬鼻子上脸!” 陈春兰指着罗高华,“你骂谁是泼妇?” 罗高华哼道:“你看看你现在,不是泼妇是什么?” 陈春兰尖叫道:“好啊,你一个吃软饭的,竟敢骂我泼妇?那我今天就撒泼给你看!你老丈人是生不出儿子的绝户,招你当了上门女婿,没想到你也是生不出儿子的绝户!” “知道你们家为什么是绝户吗?就因为你们家做坏事太多,老天爷都看不过去了……” 啪! 不等她说完,罗高华走过去就给了她一个耳光。 清脆的声音传出,让周围瞬间一片安静。 陈春兰也懵了。 “啊!你个杀千刀的,你敢打老子,老子跟你拼了!” 下一刻,陈春兰就尖叫着,伸出爪子向罗高华抓去。 她的指甲又黑又长,这要是被她抓中了,估计要去打狂犬疫苗! 咔嚓! 然而,经过二十多天的军营训练,罗高华如今的反应速度比之前快多了,不等陈春兰靠近,就突然伸手抓住她的手臂,直接给她扭断了。 “啊!” 陈春兰发出杀猪般的惨叫。 “救命啊,罗高华要杀人啦!” 随后,她继续乱喊乱叫,“你们都看到了,这人就是土匪,就是恶霸,动不动就掰断人的手臂!这样的人就应该抓起来枪毙!” 周围村民也都对罗高华指指点点。 在他们眼中,陈春兰虽然有错,但罗高华动不动就打人耳光,掰断人手臂,让他们心有余悸,错误似乎更大一些。 罗高华才不在乎其他村民的看法。 他深知,不管在什么地方,人善都容易被人欺,人就必须要凶恶一点。 我不犯人,但人也别想犯我! 他冷冷地盯着陈春兰,嘴角勾起一抹残忍的笑意,“陈春兰,你信不信我把你另外一只手也掰断?还有你的双腿!” 陈春兰看到他的眼神如同野狼一般的眼神,顿时吓得心脏都缩紧了,正准备骂出口的话也全都咽进了肚子里。 罗高华继续居高临下,盯着她,“识相的,赶紧滚!以后别再来我家闹事,不然,我连野猪都能随便猎杀,还会怕你一个泼妇?” 陈春兰正好能够看到院子里那一头头正在处理的野猪,顿时吓得浑身一抖,什么话都不敢再说,直接就走了。 “她怎么走了?” 罗高华的声音很小,众人都没有听清。 眼见陈春兰突然走了,都感觉无比的好奇。 “都散了吧!明天晚上,我四女儿满月,如果大家有空,可以来我家喝酒吃肉!” 罗高华大声说了一句,就进院子里去了。 “陈春兰来干什么?” 李桃花问道。 罗高华撇嘴道:“她还能干什么,肯定是李建仁出事了,想到我们家来讹诈呗!她还真以为我们爸是大队长,就要管所有的事情?真是搞笑!” 李桃花:“她会不会到处乱说?对爸的名声……” 罗高华摆手道:“不会的,她不敢!这些事情,我来处理就好,你不用太担心,虎头馒头蒸好没有?我看三个丫头都饿了。” 李桃花笑道:“还用你说,你看,她们三个早就吃上了!” 罗高华往灶屋看去,果然看到大丫二丫和三丫,一人捧着一个虎头馒头,坐在灶屋的门槛上,欢快地吃着。 不久之后,李全福回来了。 “我听说陈春兰来家里闹了?”李全福焦急地问道。 罗高华道:“没事了。” 随后把事情经过跟李全福说了一遍,最后道:“她肯定是想来讹点钱……” 李全福点头道:“她确实是想要讹钱,我听说李建仁得了漆疮,全身红肿,估计要在医院住一段时间才能出来,她男人李德宝更惨,不但得了漆疮,还摔断了双腿!” “听医生说,要送去县里治疗,但她家没钱,她大儿子李建华又不愿意出钱,其他村民和亲戚也都不愿意借钱给她,所以,她才想来咱们家讹钱!” 罗高华等人听了,都不禁骂陈春兰是痴心妄想。 李全福随后叮嘱道:“她家的事,不是我们造成的,怪不到我们头上!所以,她要是再来闹,尽管将她赶走就是!” “不过,她有一句话说得对,我毕竟是大队长,她家出了事,我不能不管。” “我现在就去她家,帮她解决这个事情。” “当然,你们放心,我不可能用自己的钱贴补她,要贴补,也是用大队的钱,或者卖个人情面子,让医院宽限她家一段时间。” 说完,李全福就走了。 罗高华没有阻拦,这是李全福工作上的事情,他从来都不会插手。 然而,李全福刚走没多久,又回来了,并拿着一沓请帖,递给罗高华,“高华,本来我要去一趟你老家,但现在出了陈春兰家这事,我一时半会估计是走不开了。你家的那些亲戚,就麻烦你过去送一下请帖了,可以吗?” “如果你不愿意送的话,我可以明天早一点送过去。” 罗高华接过请帖,“没事,我现在就过去。” 从桃树湾到青石沟,有四十多里山路,来回就是八十里,这个时候出发,估计要半夜才能回来了。 不过,罗高华有手电筒,又有猎枪,倒也不怕走夜路。 他拿上请帖,跟家里人说了一声,就快速走出了家门。 出了桃树湾,他立即一路飞奔。 他的身体素质本来就好,再加上这么多天的训练,即便是扛着枪,背着背篓,走的是山路,他依然健步如飞,原本需要四个小时的路程,他居然只花了一个半小时,就跑到了青石沟! 到了青石沟的村口,他才停下来休息。 浑身汗出如浆,衣服都全打湿了,呼吸也有点急促,但他并没有感觉到疲惫,反而感觉非常的畅快! 就好像许久没有喝酒的酒鬼,终于可以酣畅淋漓地大喝一顿时的感觉! 就一个字,爽! 第68章 回老家发请帖 “看来以后还是要多进行一些极限运动,才能把身体的潜能全部激发出来。” 罗高华也不知道自己前世吃了什么,重生之后,身体素质竟是出奇的好,“全部激发出来之后,我的力气不会达到五百斤的恐怖程度吧?” 他隐隐有些期待,又觉得太不可思议。 “高华?你什么时候回来的?怎么不进村呢?” 突然,一个青石沟的村民看到了罗高华。 “三叔,我刚刚是跑过来的,在这里休息一下,再进村去。” 来者是他三叔‘罗三牛’。 “跑?” 罗三牛眉头一皱,“你为什么要跑?我听说,你学会打猎了……难道你碰到了豹子?前段时间,隔壁村有个人进山砍柴,就被豹子吃了!” “是不是一头金黄色的豹子?”罗高华急问道。 罗三牛:“高华,你真的遇见了?” 罗高华:“前几天遇到过,三叔,既然那头豹子吃过人,那它肯定还会吃人,你们进山砍柴时,一定要注意安全!” 罗三牛:“放心,我们已经上报了公社,公社也已经派出人武部的同志进山去猎杀豹子了,应该要不了几天时间,那头豹子就会被猎杀。” 罗三牛对人武部的同志们充满信任,认为他们肯定能够将那头吃人的豹子猎杀,而罗高华却对此不抱太大的期望。 不是对人武部同志们的能力不信任,而是那头金钱豹太狡猾,再加上吃过人,肯定会变得更加难以猎杀! 两人一边说,一边走,很快就来到了爸妈家。 “三叔。” “四哥?你怎么来了?” 正在院子里做事的三妹看到罗高华来了,当即在身上擦了擦手,站了起来。 “我过来请你们明天去我家喝酒吃肉的。” 罗高华一笑,“爸妈呢?” 三妹:“爸在床上躺着,妈跟弟弟妹妹们都去地里了。” 随后,她对着屋里大声喊道:“爸,我四哥回来了。” 罗高华走进屋里。 屋子依旧狭小昏暗,弥漫着一股浓浓的药味。 罗大牛骨瘦如柴地躺在床上,看到罗高华走了进来,咧着嘴笑道:“我刚刚听你说又要请我们去喝酒吃肉,是不是又有什么喜事了?” 罗高华:“爸,您的腿怎么样?” 罗大牛:“用了刘老医生的药之后,好多了。不过,想要下地行走,至少还要两个月时间,真难熬啊!” 罗高华:“别急,伤筋动骨一百天,这很正常,更何况您年纪大了,这个时间肯定还会延长!我这次过来,是因为我家四丫头马上就要满月了。” “前面三个丫头,因为我的重男轻女,没有给她们办满月宴,这四丫头的满月宴再也不能错过了,所以,准备给她大办一场。” “这是我老丈人请他们村的民办教师写的请帖,您看一眼。” 罗大牛接过罗高华递过来的请帖,翻开看了看,笑道:“字写得挺好看,可惜,我一个都不认识。” “上次你回来说给四丫头办庆祝宴,这怎么又办满月宴?” “她一个刚出生一个月的孩子,这么频繁地给她举办宴会,会不会对她不太好?” 这就是迷信了。 不过,罗高华没想着反驳他,毕竟老一辈人,多多少少都有些迷信,尤其是地处大山深处的山民,对这些更是深信不疑。 罗高华:“爸,也就这么一次,后面的百日宴、生日宴就不再大肆举办了。” 罗大牛:“小孩子确实没有必要这么频繁的举办宴会,她们的福气还太薄,经不起这么折腾!不过,看你们还专门写了请帖,看来你们都很重视这次宴会啊!” 罗高华:“我本来只想着一家人庆祝一下就行了,但我老丈人非要搞得正式一些,隆重一些。估计,他也想让别人知道,他不会嫌弃我的女儿,相反,非常的重视和疼爱。” 罗大牛叹道:“哎,生儿生女都是命,你也别太在意了。关键还是要一家人过得和和美美,平平安安就好。” “嗯,我知道了。” 罗高华站了起来,“爸,我还要去几个叔叔家,还有大哥他们家发请帖,我就不多陪您聊了。” “去吧。” 罗大牛挥了挥手,“你晚上要在家里睡吧?” 罗高华:“不了,明天晚上就要开席了,家里还有很多事情等着我回去处理,我发完请帖就直接回去了。明天,你让六弟背着你,也去我家喝杯酒!” 罗大牛:“好,我会去的。” 走出房间,罗高华又跟三妹聊了几句,就去给几个叔叔和大哥他们送请帖了。 在每一家都稍微坐了一会,说了一下明天办宴席的事情,然后就离开了。 他大姐和二姐嫁得不远,但每一家也相隔有十里山路。 为了节约时间,每一家,他都是跑着去的。 他大姐和二姐看到他,都非常高兴,连连表示明天晚上必定会去参加宴席。 把请帖全部送出去之后,罗高华就跑着回家了。 在半路上,天就黑了。 好在今晚有月色,罗高华倒是不用拿出手电筒,而是借着月色继续飞奔。 如今的月亮,比后世要明亮得多,再加上罗高华的眼神也非常好,即便是晚上,也跟白天差不多。 嗷! 陡然,前方山林里传出了野猪的嚎叫声,接着,就看到一群野猪从林木中冲了出来。 “不会又遇见那头金钱豹了吧?” 罗高华立即把枪举了起来。 这一次,他没有再爬树,而是直接依靠在了路旁的一块山石上。 等野猪冲过去之后,罗高华才发现,追捕野猪的不是金钱豹,而是一群野狼。 他当即按捺住心中的躁动,没有对着野狼开枪。 等野狼追着野猪跑远了之后,他才慢慢从山石中走出来,继续往家里飞奔。 很快,他就来到了青山公社。 “要不要去黑市看一看?” 他脚步一顿,想到明天家里要举办宴席,虽然菜品都已经准备齐全,但烟酒糖果似乎还没有准备,或许可以去黑市逛一逛。 但最后,他放弃了这个想法,因为他身上……没钱! 这段时间,他一直在训练,并没有进山打猎,自然也就没有挣到钱,至于之前挣到的钱,都给了李桃花。 “啊!” 却不料,就在他离开青山公社,走在回桃树湾的山路上时,突然听到前方传来一声惨叫声。 第69章 好汉,饶命! “哈哈哈,强哥,今天晚上,我们终于可以开开荤了。” “没错,强哥,你先上,这个小娘们虽然瘦了点,但长得还算可以,兄弟们正好都可以快活一番。” “你们这些畜生,别碰我姐姐!” “去尼玛的!你要是再敢乱喊乱叫,老子宰了你!” “别跟他废话,先把他的嘴巴堵起来,免得发出声音引来其他人。” “强哥,你也太小心了,这大晚上的,哪有人来?” 听着前面传来的种种声音,罗高华立即就明白这是有人走夜路,碰到了二流子,即将被玷污。 他本来不想多管闲事,但这条山路是自己回村的必经之路,自己总不能因为不想管闲事,就一直等在这里,等那些二流子们完事了才走吧? 这也太缺心眼了! 他先把背篓放在了路边,把尖刀插在腰里,提着枪就慢慢往前走去。 如果对方人多,他就默默看着,要是人少,那就别怪他不客气! 走了大约三十米远,就看到前方有三个人坐在路边,一边抽烟,一边嘻嘻哈哈地低声说着话。 另外还有一人躺在地上,嘴里被塞了一团杂草,正在剧烈挣扎,却被其中一个二流子咣咣两耳光,打得脸都肿了,“小子老实点!” 另一个二流子笑道:“你小子就知足吧!今晚过后,我们就都是你姐夫了!你说你一个姐姐,却白得了我们四个姐夫,多划算!” “哈哈哈,没错,以后我们会照顾好你的!” 其他两个二流子哈哈大笑。 罗高华看了一下,然后在鞋子上绑上草叶,悄无声息地从旁边山林里钻了进去。 他的动作很缓慢,也很敏捷,没有发生丁点响声。 不多久,他就看到一个家伙正在脱裤子,而在他身前的地上,则躺着一个女孩,衣服和裤子都被扒了出来,月色下,竟有种晶莹剔透的白。 那家伙显得很猴急,裤腰带半天没有解开,弄出的动静也很大。 外面三个二流子听到动静,调侃道:“强哥,别急,兄弟们等你。” “哈哈哈,强哥这是多久没有碰女人了?” “强哥,你别太快了,别让兄弟们瞧不起你啊!” “啊!” 就在这时,强哥发出了一声惨叫。 那三个二流子依旧笑道:“我说,强哥,你爽了,也别叫得这么嬴荡啊,搞得兄弟们都快忍不住了。” “哈哈哈……” 树林里,罗高华一枪托打在了强哥的头上,然后用刀抵住了他的脖子,低声道:“别乱叫,不然,老子杀了你!” 强哥大脑一阵眩晕,感受到脖子上冰冷的刀锋,当即不敢说话了。 罗高华随便抓了一把草塞进他的嘴里,然后将他双手反剪起来。 强哥还想挣扎,被他狠狠一刀砍在大腿上,瞬间就老实了。 罗高华本来还想将他捆绑起来,却发现身边没有绳子,于是心里一狠,将他的双手双脚都掰断了。 强哥痛得呜呜乱叫。 “嗯?什么声音?” 外面的三个二流子听见了,立即警惕地站了起来。 “强哥,你怎么了?” 一人询问。 没有听到回应,三人立即意识到出状况了,“癞子,你留在这,刀疤,我们进去看看。” 两人随后快步往山林里走去。 嘭! 突然,林子里一道黑影冲出,直接将其中一人狠狠踹进了旁边的灌木丛中。 “啊!” 那人发出一声凄厉的惨叫。 另一人还在发懵,就见那道黑影向他扑了过来,他本能地挥手打去。 嘭! 只见那人身子一矮,躲开了他的拳头,然后,一拳重重地打在了他的腹部,痛得他直接弯了腰,接着,那人又一肘子砸在他的背上,让他当场倒在地上,惨叫着,半天没有爬起来。 咔嚓! 咔嚓! 接着,那人无比狠辣地掰断了他的手脚。 “啊!” 惨叫声刺破夜空,惊起了无数夜鸟。 依旧停留在路边的癞子,听到这接二连三传出的惨叫声,吓得根本不敢往山林里跑,而是直接撒腿逃了。 罗高华没有去追,而是把被他踹进灌木丛中的那人抓了出来,也掰断了手脚。 然后,他把三人放在了一起。 决定动手之前,罗高华就把脸抹黑,又用布条遮住了脸,只露出一双眼睛。 “好汉,饶命!” “好汉,我们错了!” 眼见罗高华提着明晃晃的尖刀走过来,三人都吓得头皮发麻,差点尿裤子。 罗高华将他们全身搜刮了一番,然后走到那个女孩身前,不得不说,这女孩虽然瘦,但身材还挺不错,不过,他也就是看了几眼,并没有动歪念头。 自己是有老婆的人,没必要在外面拈花惹草,败坏自己的名声。 他本来还想帮女孩把衣服穿好,但见她眼睑在动,脸上也快速浮现一抹羞红,就知道这女孩早就醒了,只是因为太过害怕,一直不敢动而已。 而且,他也认出了这个女孩是桃树湾的李巧花,跟老丈人家是沾亲带故的。 算起来,应该是李桃花三爷爷的孙女。 不过,她家更穷。 父亲早死了,是母亲带着她们姐弟四个生活。 她是大姐,已经二十多岁了还没有找婆家。 不是没有人跟她说媒,而是她不想嫁,想帮着母亲把弟弟妹妹们拉扯大了再说。 脑海里把李巧花的信息过了一遍,谨慎的罗高华,没有多说话,转身默默离开了。 回到路上,提上自己的背篓,从山林里转了一圈,罗高华才继续走上大路,先去了陈家村后面的猫眼洞,把从三人身上搜刮来的东西,全都一股脑埋在了土坑里。 然后,他就快速背着背篓回家去了。 家里人都睡了,唯独正屋里还亮着灯。 那是李桃花在等他。 几年前,李桃花也总是这样,只要他天黑了还没有回来,总会点燃煤油灯,等他。 直到确定他经常打牌喝酒,彻夜不归之后,就再也没等过他了。 而如今,李桃花又开始等他了。 这说明,经过短短的一个月的改变,李桃花就已经原谅了他。 这么好的老婆,自己前世不懂得珍惜,真是猪狗不如! 这一世,自己一定要不断努力,让她成为世上最幸福的女人! “高华,是你回来了吗?” 听到院门的开门声,李桃花在屋里询问了一句。 “嗯,是我回来了,你睡吧,我洗漱一下。” 罗高华回了一句,就在院子里洗漱起来。 “你还没吃饭吧,我去灶屋跟你弄点吃的。”李桃花打开正屋大门,走了出来。 “我自己弄就是。”罗高华一笑。 李桃花去了灶屋。 第70章 这么多钱? 李桃花给罗高华做了一碗面条,还窝了两个荷包蛋。 “给我搞这么好的生活?” 罗高华走入灶屋,直接搂住了李桃花的腰。 李桃花身子一紧,嗔怪道:“干什么,被爸妈看到了多难为情!” “不要紧,爸妈已经睡了,我们是夫妻,总是要有点夫妻小情调的。”罗高华把脑袋埋在李桃花的脖子上,声音轻柔。 “吃你的面吧。” 李桃花身子一扭,回正屋去了。 罗高华呵呵一笑,随即坐下来,大口大口吃着面条。 吃完面,他把锅碗都洗了,又做了一些其他的杂事,消了一会食,这才洗漱,去正屋睡了。 正屋其实就两间房。 一间作为堂屋,另一间就是他们的卧室。 走入卧室,就看到李桃花正在给四丫喂奶,另外三个孩子则睡在床里面,都是小小个,挤在一起,看起来又可怜又心疼。 “花儿,大丫已经六岁了,是不是该给她弄个床,单独睡了?” 罗高华给三个孩子盖好被子。 “在哪儿弄个床?又让她们跟爸妈睡吗?” 李桃花看了眼三个孩子,似乎想起了以前那些苦难日子,语气顿时变得冷淡起来,“你要是这些年不打牌……算了,以前的事不说了,你要是真有心,就想办法给大丫弄个地方睡吧,不能再去打扰爸妈了,他们这些年够不容易的了。” 罗高华:“好,等四丫的满月宴结束,我就给大丫她们弄个房间。” 李桃花一怔,“你真要弄?去哪儿弄?” 罗高华笑道:“到时候你就知道了。” 说完,他倒头就睡了。 今天又是疲惫的一天。 然而,不管他多疲惫,第二天早上四五点钟,他就醒了。 生龙活虎,精神百倍! 洗漱,挑水,准备进山。 “高华,你今天还要进山?”陈秀菊惊讶地问道。 李全福劝道:“高华,今天就别进山了,就在家里招呼客人……” 罗高华笑道:“爸妈,客人要吃了午饭之后才会来,现在还早,我进山去挖点野菜回来,还可以多上一盘菜。另外,家里的瓜果烟茶都没有,客人来了,拿什么招待他们?” 李全福摆手道:“不需要准备那些东西,有肉吃,有酒喝,就是最好的招待了。” 罗高华:“爸,以前是我混账,把家底掏空了,买不起这些东西就算了,现在买得起,为什么不买?我这不是打肿脸充胖子,也不是为了面子问题,而是想要告诉别人,我有多宠爱我的女儿!” 说完,罗高华就背上东西,进山去了。 “要不要喊你四叔和五叔陪你去?”李全福喊道。 “不用,我就是进山去挖野菜,不打猎。” 罗高华可是要去猫眼洞的,那可是他的秘密基地,怎么能带外人呢? 即便是亲四叔五叔,那也不行。 到了猫眼洞,他把昨晚埋下去的东西挖了出来。 昨晚上没来得及看,此刻一看,瞬间吓了一跳。 东西其实并不多,也就是一个黑袋子,外加一些零散的烟,火柴之类的东西。 但是那个黑袋子里,却装了厚厚的三沓东西。 一沓是各种票据。 另外两沓是钱! “那四个二流子身上怎么会有这么多钱?抢银行了?” 罗高华一时间也搞不清楚。 他数了一下,一沓是一千元,两沓就是两千元! 那些票据,有粮票、油票、布票、糖票、烟票等,还有工业票,比如收音机票、自行车票、缝纫机票…… 这些东西肯定不能一下子出手,而且,不能在青山公社使用,必须去其他公社,或是去县城用才行。 所以,他只拿了些糖票、酒票、烟票出来,又把之前还留在这里的二百元拿了出来,这一次的两千元和剩下的票据则继续埋在这里。 处理好了之后,他就离开了猫眼洞,进山挖野菜去了。 前两天下了雨,山里冒出了大量的蘑菇。 不到一个小时,他就捡了足足一背篓的蘑菇,然后就回家了。 回到家里,也才八点钟而已。 “高华,你怎么这么早就回来了?”陈秀菊正在院子里洗菜,看到罗高华这么快就背着背篓回来了,感觉很惊讶。 “山里蘑菇太多,我捡了一背篓就回来了。” 罗高华把蘑菇全部倒在陈秀菊身边。 “哇,这么多蘑菇啊!又大又好,你在哪儿捡的?我也去捡一背篓回来!” 陈秀菊惊喜不已。 “妈,您就别去了。我去的是驼峰山,那边太危险了。” 罗高华背上背篓又准备出门。 陈秀菊:“你还要去捡?那我跟你一起去,不就不危险了?” 罗高华:“我不去了,我准备去公社买点东西。” 陈秀菊:“你是准备去公社买烟茶?你爸早上听你那么一说,已经开着拖拉机去了。” “哦,那我就不去了。” 罗高华又把背篓放了下来,帮着陈秀菊一起洗菜,洗蘑菇。 “爸爸!” “爸爸!” “爸爸!” 大丫,二丫和三丫醒了,跑出来,看到罗高华在洗蘑菇,当即跑过来,叫道,“我也要洗。” “别在这捣乱,去找你们小叔玩去。”陈秀菊驱赶。 “妈,就让她们在这玩呗。” 罗高华宠爱道,“蘑菇很娇嫩的,你们洗的时候一定要轻一点。” 帮她们把衣袖撸上去,然后耐心地教她们如何清洗。 三个小家伙学得津津有味,洗得也是像模像样。 十点多钟的样子,李全福回来了。 买回来了不少烟、茶,还有瓜子。 糖果也买了点,但不多,只是给大丫她们买的。 三个丫头有了糖果吃,当即笑得眼睛都看不到了。 中午,李全福昨天邀请的那些来帮忙的人,陆陆续续来了。 有帮忙搭灶台的,有帮忙借座椅板凳的,有帮忙洗菜的,有帮忙烧热水泡茶的…… 大约下午三点钟的样子,就有客人上门了。 先是李全福的几个兄弟和他们的家人,来了之后,并没有坐着聊天,而是勤快地帮着做这做那。 接着是陈秀菊娘家的人,随后是各个生产小组的组长、副组长等。 李全福和罗高华忙着招待他们。 这些人来了,都上了人情,不多,也就一元二元钱。 不久之后,罗高华老家的亲戚们也来了。 并没有全部都来,每家都只派了一两个代表过来,而且,都不是空手来的。 这也是为了给罗高华撑面子! 罗高华笑眯眯地把他们迎进了院子里,李全福满面笑容地走过来,跟他们攀谈。 “高华,我们来了!” 就在这时,院子外面响起了一个爽朗的声音。 第71章 满月宴 听到这声音,所有人都不禁往外面看去。 “这人是谁啊?” 李全福向罗高华看了过去。 罗高华笑道:“爸,这人就是我跟您说过的吴排长,前面二十多天,我就是跟着他学射击技术。” 说完,他就快步走出了院门。 李全福也连忙走了出去。 就看到院子外面站了二三十人,一个个站得笔直,气势威武,为首的正是吴排长。 “吴排长,快快请进!兄弟们,都赶紧进院!” 罗高华笑着邀请。 吴排长道:“我本来想一个人来,但他们听说你今天要举办满月宴都想过来蹭杯酒喝,也不知道你欢不欢迎。” 罗高华:“当然欢迎!是我的错,我应该跟大家都说一声的,快快请进。” 李全福也说道:“吴排长和各位战士,可是我们想请都请不来的贵人,赶紧进院里坐。” 他这话没有说错。 他虽然是大队长,能够请来公社的不少领导,但是想要请来吴排长这些军人,几乎不可能。 先不说吴排长这人不好相处,从不参加别人的宴请,就是战士们也管得很严,轻易不会去百姓家吃饭。 “您是高华的老丈人李大队长吧?在军营外,就不要叫我排长了,我叫吴永辉,您喊我永辉就行。”吴排长道。 “好,永辉同志,赶紧上坐。” 李全福把他们引起前排桌子。 吴永辉摆手道:“不用,我们随便坐哪都行。” 他们的气场太足,即便是坐着,一个个也都是坐得笔直,这让其他人都很有压力。 吴永辉看到这种情况,当即小声吩咐:“都放松点,不然,人家的宴席不好继续。” 战士们立即都坐得懒散起来。 庭院里的气氛这才又慢慢活跃了起来。 一个个都不禁小声议论,都在夸罗高华厉害,居然能够认识吴排长这样的人,关键是,人家还愿意来参加他女儿的满月宴。 “高华,今晚上又准备了什么特别的酒?” 这时,外面又有人来了。 是国营饭店的侯叔和他的徒弟们。 罗高华笑道:“侯叔,这一次,我倒是没有在准备特别的酒,但酒足够,保管让你喝个足够!” “哈哈哈,好,上次喝不赢你,这一次,我肯定把你喝趴下!”侯叔大笑。 “赢不赢的无所谓,关键是要把您陪好了。” 罗高华刚把侯叔等人请进院子里,就看到黄主任、朱部长等公社领导来了。 李全福等桃树湾大队的干部,以及各生产小组的组长、副组长们,急忙走出院门迎接。 就连孙友林,都从围观的人群中,屁颠屁颠地走了出来。 上一次,罗高华家的庆祝宴,他就错过了巴结黄主任的机会,这一次,他早早就等在外面了。 李全福请了所有干部,唯独没有请他,这让他很生气,在家里发了好大一顿火,还是他儿子孙国峰给他出主意,让他来这里等着,等公社领导来了,他再出现。 到时候,就算李全福再不待见他,也不好意思赶他走。 没想到,这一招还真灵! 李全福不但请了黄主任,还把公社大部分领导都请来了。 “黄主任,你们一路辛苦,我专门在这里等你们,走,我们一起进去。” 孙友林比李全福还走得快,率先来到黄主任面前。 “孙友林,你要不要脸?大队长又没有请你,你来干什么?” 这话,李全福不好说,但跟李全福关系最好的大队会计孙友春却毫不给情面地说了出来。 “孙友春,你还是不是孙家人?!你……” 不等孙友林说完,孙友春就哼道:“我当然是孙家人,但我跟你不是一家人!你走吧,这里不欢迎你!” 黄主任眉头一皱,“这是怎么回事?” 李全福笑道:“黄主任,我向您承认错误,我作为大队长,没有搞好大队内部的团结问题,不过,今天是我女婿罗高华搞的女儿满月宴,他不喜欢孙友林,就没有邀请他。” 罗高华不由得暗赞老丈人这招真厉害,直接就把锅甩了。 他当即笑道:“黄主任,我这人爱憎分明,对我好的人,我就邀请,对我不好的人,我就不喜欢!您里面请,他就算了。” 黄主任听了这话,笑道:“行吧,这是你们大队的事,我就不管了,我今天来是吃酒的。” 一行人在李全福的指引下,进了屋。 孙友林被孤零零地留在了外面。 “你们给我等着!” 孙友林丢下一句话,恨恨地走了。 “哈哈哈,真是要笑死,孙友林这是热脸贴了人家的冷屁股?” “对付孙友林这样的人,就该如此!” 其他村民都大笑不已。 这让孙友林气得差点又要吐血,回去之后,又发了好大一顿火! 人都来的差不多了,满月宴也正式开始了。 罗高华先说了几句,然后,抱着四丫在人群中走了一遍,让所有人都看了看,这才让大家吃好喝好。 这期间,还有村民陆陆续续过来。 其中有不少都是之前跟李全福不太对付的人,但看在他们一个个都说好话,还上了人情的份上,李全福也没有把他们拒之门外。 宴席上,一个个也都夸李全福找了一个好女婿,将来他们家的日子肯定会越过越红火。 至于骂他是绝户,骂他家女儿是赔钱货的人,如今也都不骂了,都开始想尽办法的夸。 毕竟,有酒喝,有肉吃,而且是敞开了吃的日子并不多啊! 宴席吃了一个多小时才散席。 最后,又是只剩侯叔他们一桌客人了。 “你们听说了吗?” 等人少的时候,侯叔突然说道,“昨晚上,公社的几个二流子被人掰断了手脚,丢在了山林里。” “啊?还有这事?” 李全福酒量不是很好,但也一直坐在旁边陪着。 罗高华则端着酒杯,没有说话,耳朵却竖得高高的。 “据我所知,他们都是公社头号二流子‘孙翔’的手下,其中一个叫‘强哥’的人,是孙翔的小舅子,拿了孙翔不少钱和票据,正要去黑市跟一个外省来的商人做交易,不知道为什么会被人掰断手脚,丢进山林。” 侯叔神神秘秘地小声说道,“有人说,他们是因为得罪了那个商人,所以,被人家惩戒了,也有人说是他们黑吃黑……” “师父,我听到的消息,可不是这样。”小光突然插嘴道。 第72章 继续训练 “那是怎样的?”侯叔问道。 小光道:“据说是因为他们想要玷污人家女孩,突然遭遇了蒙面好汉,三人被掰断手脚,另一人逃了。” “蒙面好汉?” 众人神色一变,“小光师傅,你的意思是我们这边还有土匪?” 小光道:“应该不是土匪,而是某个好心人,怕被那些二流子记恨,所以才蒙了面!” 李全福问道:“公安同志没有介入吗?” 侯叔耸了耸肩,“没有人报案,公安同志怎么介入?” 李全福:“也对,一方是二流子,另一方是差点被玷污的女孩,至于那个蒙面好汉,估计更加不会去报案了。这件事就只能成为一个传说。我好奇的是,那个蒙面好汉到底是谁?” 侯叔:“能够随意掰断三个二流子手脚的人,估计也不是一般人。” 众人聊得有滋有味,罗高华始终没插话,直到他们聊得差不多了,他才举起酒杯,“来,喝酒,喝酒才是大事,其他的都是小事!” “对对对,喝酒才是大事!”侯叔笑道。 这一次,侯叔又喝美了。 回家的时候,坐在小光的自行车后座上,侯叔还在美美地唱着戏。 宴席结束了,帮忙的人,忙着做收尾工作。 全部搞好,差不多快晚上十点钟了! 这是罗高华重生以来,睡得最晚的一次。 当他走进房间,就看到李桃花坐在床边,就着煤油灯昏暗的灯光,做着针线活,实际上,她已经困得不行了,脑袋一点一点的。 “事情都忙完了?”李桃花抬头看向罗高华。 “嗯,都搞完了。”罗高华道,“你以后不需要等我,想睡就睡吧。” 李桃花道:“没有你在这身边,我睡不着。” 罗高华一挑眉,凑到李桃花面前,“你这是在撩我吗?” “啊?” 李桃花一愣。 罗高华这才反应过来,这个时代估计还没人这么说话,他当即换了一种说法,“老婆,天色已晚,我们该睡了。” 随后,他把李桃花手中的针线活拿走,然后,吹灭煤油灯,把她压在了身下…… 重生一个月了,总算是再次跟老婆亲密无间了。 许久之后,云收雨歇。 “高华,对不起。” 李桃花突然低声道歉。 罗高华搂着她的肩膀,“为什么突然要道歉?” 李桃花:“我知道你这些年为什么会突然变成那样,就是因为我没有能够给你生一个儿子。你本来就是上门女婿,就被人看不起,再没有一个儿子的话,会更加让人看不起的……” 罗高华:“花儿,这不是你的错,完全都是我的错!是我老观念老思想,太重男轻女,才会那么在乎别人的看法,实际上,男孩女孩都一样,都是自己的孩子。” 李桃花:“这就是你突然又变好的原因?” 罗高华:“对,我想通了。孩子,不是看他是男孩还是女孩,而是要看他孝不孝顺!养的是孝顺的孩子,不论男孩女孩,等我们老了,都会很幸福。要是养的是不孝顺的孩子,那么孩子越多,我们越难过!” 李桃花:“你说得有道理。” 两人聊了许久,不知什么时候才睡去。 第二天,罗高华居然又是在早上四点多钟就醒了。 “再睡一会。” 昨晚上,李桃花一直是趴在罗高华身上睡的,罗高华稍微一动,她就醒了。 “不睡了,我跟吴排长就请了三天的假,现在假期到了,我要继续去公社训练了。”罗高华轻柔地推开李桃花。 “又不是强制性的训练,你何必那么较真?早一点晚一点去,又有什么关系?”李桃花岛。 罗高华道:“人家吴排长愿意教,我又怎么好不积极主动点?” 李桃花:“这倒也是。别忘了,给吴排长带点东西过去。” “好嘞。” 答应一声,罗高华就起床准备走了。 “等一下。” 李桃花突然喊住他。 “怎么了?”罗高华疑惑地看着她。 李桃花指了指自己的脸,“你是不是忘了件事情?” 罗高华一笑,在她脸上亲了一下,又分别在四个女儿脸上亲了一下,这才走出了房间。 李桃花也心满意足地继续搂着孩子们睡,嘴角挂着甜蜜的笑容。 “高华,你今天要去打猎?” 李全福和陈秀菊也都醒了。 实际上,因为村里人都睡得早,所以,这个时间,村里已经有不少人都起来了。 “不去打猎,而是继续去公社练习枪法!” 罗高华挑完水,吃了点东西,就背着背篓,快速向公社跑了过去。 等他到训练场的时候,正好五点钟。 如今,战士们也都起得很早,连带着门卫大爷也不得不起早床了,“高华,你又来训练了?” “是的,大爷。” 罗高华给他递了一根烟,“昨天我家四女儿办满月宴,这是喜烟。” “恭喜恭喜。” 门卫大爷笑着接过烟,“这年头愿意给女儿办满月宴的人,少之又少!你了不起!” “大爷,您太会说话了,再给您一根。” 罗高华笑着又递了一根烟。 门卫大爷哈哈大笑,“不用了,有一根就行了,烟也很金贵的!你还要分给战士们和吴排长。” 罗高华强行把烟塞进他手里,“我还有,不差这一根!” 进入训练场,就看到战士们已经在开始晨跑了。 他当即把背篓放下,也跟着跑了起来。 “高华,你不多休息两天?” 经过前面二十多天的相处,再加上昨晚上的一顿酒,战士们跟罗高华的关系更亲近了。 陈山林看到他,直接就来到了他的身边。 “练习枪法要紧!” 罗高华道,“这几天我去山里打猎,明显感觉比以前要好太多,不过,枪法太差,还是错过了不少好机会!” “也对。” 陈山林点头,“对于猎人来说,枪法越准,收获就越大。” “高华,你请假之后,我总感觉少了点什么!你现在来了,我终于知道是什么了。”这时,刘长松也靠了过来。 “是什么?”罗高华和陈山林都很好奇。 刘长松道:“是战斗意志!你不在,我就提不起神,你现在来了,我立即就像是打了鸡血一样,浑身充满了斗志!” “你什么意思?你是想跟高华比?”陈山林哼道,“你比得过吗?” 刘长松:“比不过就不能比了?我偏要比!” 罗高华一笑,“那就来吧!” 说完,他就加快了速度。 刘长松急忙追了上去。 第73章 天生神力 随着罗高华和刘长松的加速,其他战士也慢慢加快了速度,晨跑的训练效果一下子就提升了不少。 吴永辉看到这一幕,不由得暗暗点头。 但接下来的时间里,他就发现了罗高华的不对劲。 罗高华似乎在疯一般地训练! 战士们也都感受到了,一个个都疑惑地询问他,是不是出了什么事?以至于他要用这种类似自残的方式来折磨自己! 吴永辉甚至摆出排长的架势,喝止了他,“罗高华,你要是再这样不要命地训练,以后就别来了!” 罗高华这才停下来,笑道:“排长,各位兄弟,你们误会我了!我没疯,更不是自残,而是在极限压榨我体内的潜力!” “我发现,我跟别人不一样。” “别人如果像我这样拼命训练,只会伤身,而我却能激发潜力!” 眼见众人依旧是将信将疑的表情,他当即来到了训练力量的石磨场,“你们应该还记得我上次的力量记录吧?” “记得!太记得了!简直是记忆深刻,一辈子都不会忘记!” “举起三百三十斤的石磨,还能往前走十米,这样的记录,谁会忘记?” 众人纷纷说道 罗高华笑了笑,然后走入石磨场,先把三块百斤石磨叠在一起,然后又往上面叠加了一块五十斤的石磨。 “高华,别开玩笑!” 看到他的举动,吴永辉当即面色一肃,阻止道,“当力量达到你的极限时,即便再加一根羽毛都有可能将你压伤,更何况,你这一下子就加了二十斤,你不要命了?” “对,高华,排长说得对,你别拿自己的身体开玩笑!” 其他稳重的战士也纷纷劝说。 也有热血战士,兴奋道:“高华,加油,我相信你可以的!” “天呐,高华,你别告诉我,你是想举起三百五十斤的石磨吧?你要是能够举起来,你就是我心中永远的神!” “高华,让我们见证一下奇迹!” 吴永辉瞪了那些战士一眼,“别乱起哄!”接着,又对高华道,“高华,你是不是遇到事了,才会……” 不等他说完,罗高华就双手抱着最下面的那一块石磨,然后,缓缓将所有石磨举了起来。 “我的天老爷,高华居然真的能够举起三百五十斤的石磨!” “天生神力啊!” “太不可思议了!” 所有人都惊叹起来。 然而,下一刻,他们又集体失声了。 因为罗高华不但举起了三百五十斤的石磨,还一步一步往前走了十米! 这才过了多少天,他的力气就又增加了二十斤! 别小看这二十斤! 这可是在三百三十斤的基础上,加的二十斤。 就像吴永辉说的,在力量达到极限的情况下,就是一根羽毛都有可能把人压垮,更何况是增加了二十斤! “你们现在都相信我说的话了吧?” 罗高华把石磨放下,居然脸不红气不喘,显然,这个力量还没有到他的极限,“我说了我疯狂训练是为了压榨潜力,不是为了宣泄,所以,大家就不要再乱猜了。” “另外,你们千万别跟着我学,不然,很容易把身体练废了!” 叶伟国道:“你放心吧,我们可不傻!” 陈山林虚心问道:“高华,你是不是有什么能够增强力量的秘密办法?” 罗高华笑道:“别瞎揣摩,我训练力量的办法跟你们一模一样,只不过,每个人的体质不同,我也是训练了很久之后才发现我的力量能够继续增加。” 吴永辉道:“高华说得没错,每个人的体质不同,不要盲目地跟着学。好了,都去训练吧。” 接下来的时间里,罗高华一边默默练力气,一边跟着吴永辉练习枪法。 同时,还会跟着一起学军体拳,格斗和拼刺刀的技巧。 就在罗高华完全沉浸在训练当中的时候,在青山公社边缘的一座土坯房里,坐了一堆人,气氛显得格外的压抑。 坐在最前面的,是一个穿着中山装,头发梳得一丝不苟,看起来像是个上层人士的青年人。 如果罗高华在这里,就能一眼认出,这个青年就是孙翔! 青山公社的头号二流子,翔哥! “玛德,都是哑巴了?说话呀?!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然而,翔哥一开口,立即就破坏了他‘上层人士’的形象,活脱脱流氓地痞的气息。 “翔哥,对不起,我们当时真的没有看清那个人的样貌!” 脸上有一道疤的男子开口道,“那人似乎很谨慎,不但蒙了面,脸上也用黑泥巴涂得黑黑的,似乎生怕我们把他认出来!” 孙翔双眼猛地一亮,“刀疤,你的意思是,这个人是我们认识的人?” 刀疤原本没有这个意思,只是胡乱猜测而已,此刻,听了孙翔的话,他当即点头道:“对,肯定是我们认识的人,要不然不会做得这么小心翼翼!” 孙翔目光一转,看向坐在角落里的强哥,“阿强,你觉得会是谁?” 强哥:“翔哥,那人做事小心谨慎,动作流畅,且心狠手辣,肯定是道上的人!我们准备跟南方商人交易的事情肯定是有人泄密了,不然,那人怎么会搜我们的身?” 刀疤:“强哥说得对,那人肯定是有备而来,要不然,怎么会偷袭……” 孙翔狠狠地瞪了他一眼,骂道:“屁话!如果不是你们管不住你们裤裆里的那个玩意,他会有偷袭你们的机会吗?” 接着,他森冷一笑,厉声道:“按照我的脾气,你们早就应该成为死人了!” “之所以留着你们的狗命,就是让你们想一想,到底会是谁抢走了我的钱和票!” “现在看来,你们也不知道,那留着你们还有何用?” “阿彪,把他们拖出去!剁了喂狗!” 一个留着半边头发的冷酷青年猛地站了起来。 刀疤等人吓得连连求饶,“翔哥,我们错了,再给我们一次机会!” 强哥也吓得面色发白,不喊翔哥,改喊姐夫了,“姐夫,我都已经成为废人了,你就饶我们一命吧!你要是真的杀了我,如何对得起我的姐姐?” 孙翔根本不为所动,只是淡淡地喊了一句,“阿彪。” 阿彪挥了挥手,立即又有几个人站了起来,拖着强哥等人,就往屋后面走去。 强哥吓得亡魂大冒,陡然急中生智,大叫道:“姐夫,我有办法找到那个人!” 第74章 进村抓人 听到这话,孙翔抬手一挥。 阿彪等人当即松开了强哥、刀疤、癞子和铁头四人。 强哥、刀疤和铁头的双手双脚都被掰断了。 罗高华对他们,可不像对待李建仁他们。李建仁他们虽然可恨,但毕竟是同村人,所以,罗高华只是把他们的手臂掰脱臼而已。 但强哥这些人是二流子,是流氓,所以,罗高华对他们下了重手,直接把他们的手骨和脚骨掰断了。 他们即便是被送去医院,也很难接上! 更何况,当时根本就没有人送他们去医院,即便后来有人帮他们接了骨,绑了木板,但也意义不大了。 将来,肯定是残废了。 此刻,强哥为了活命,像条蛆一样,靠着身子的蠕动,来到了孙翔脚下,“姐夫,能不能把头低下来,我只告诉你一个人。” 孙翔伸手抓住他的衣领,把他提了起来,让他坐在自己旁边。 “姐夫,我们找不到那个蒙面人,但我们可以找那个女孩和她弟弟!我记得很清楚,那个蒙面人看了那个女孩很久才走,想必他们应该是认识!” 强哥道,“就算他们不认识,只要我们把那个女孩和她弟弟抓了,并放出风声出去,说不定就能引来那个蒙面人。” 孙翔一开始也觉得他这个办法不错,但仔细一想,又觉得这就是一个白痴想法,问道:“要是那个蒙面人不来呢?又或者,他们压根就不认识呢?” 强哥:“姐夫,眼下不是也没有其他的办法吗?万一这个法子奏效了呢?” 孙翔沉吟了一下,问道:“那个女孩是哪个村的?” 癞子,就是那天晚上逃掉的那个二流子,此刻图表现道:“翔哥,我后来打探了,是桃树湾村的,叫李巧花……” “桃树湾村?” 孙翔眉头一挑,脑海里突然想起了另一个人,“高华是不是就是桃树湾村的?” “对,翔哥。” 癞子道,“罗高华是孙国峰介绍来的,不过,那个狗东西有一个月没有来过了,据说是改邪归正了,还把孙国峰打了一顿。” “哦?他现在这么吊了?” 孙翔搓了搓下巴。 眼见孙翔愿意听自己说话,癞子更兴奋了,继续说道:“翔哥,你是不知道,那家伙现在可神气了。听孙国峰说,他现在打猎非常厉害,挣了不少钱,都在家里举办好几次大的宴席了,一摆就是几十桌!” 孙翔道:“你们谁去把他喊来,我倒要看看他到底变得有多厉害了!” “翔哥,我去吧。” 癞子表现很积极。 “好,你去!”孙翔同意了,“阿彪,你们也跟着去,顺带把那个女孩和她弟弟抓来!” 一行人当即跟着癞子去了桃树湾村。 癞子也就头上长了几颗癞子,整个人看起来还是比较老实忠厚,所以,进村去打探消息的事情,就交给他了。 没多久,他就打探出了李巧花家的地址。 阿彪等人虽然是流氓地痞,手上还沾染过血腥,但也知道不能太嚣张,这是人家的村子,要是闹起来,自己这些人必定会被活活打死。 他们脑子还算是灵活,懂得分批进入村子。 阿彪和癞子先进入。 他们假装找孙国峰,骗过了村里不少人,好一番折腾才来到了李巧花家。 李巧花家在村中心。 房子破破烂烂。 因为几天前受了惊吓,李巧花一直不敢出门,就只在家里做些家务。 她家里的其他人则上工的上工,挖野菜的挖野菜去了。 此时,她家里就只有她一个人。 阿彪对癞子道:“你去找罗高华,这里交给我就行了。” 癞子不敢多说。 阿彪给他的感觉太可怕了,就像是一个恶魔一样,他巴不得离得远远的。 “彪哥,你小心。” 癞子快步走了。 阿彪扫了眼四周,突然从李巧花家的后院翻了进去。 声音很轻微,正在家里做事的李巧花并没有察觉到异常,直到有个人出现在她的面前,她才反应过来,吓得本能地就要大叫。 却被阿彪眼疾手快地捂住了嘴巴。 李巧花剧烈挣扎,却哪里是阿彪的对手,“老实点!不然,我现在就杀了你!” 李巧花当即不敢动了。 “告诉我,那天晚上救你的那个人是谁?” 阿彪掐住她的脖子,小声问道。 李巧花脖子被掐,不敢大叫,也说不出话,只是摇头。 “不知道?” 阿彪眼神阴冷,“你不说实话!那个人肯定是你的熟人,要不然,他为什么要救你?而且,我听说你当时都已经被脱光衣服了,要是陌生人,看到你这个样子,肯定就动手动脚了,但那个人却无动于衷,说明他认识你!” 李巧花从未这么想过,一直以为自己的恩人是正人君子,才没有动自己。 此刻听了阿彪的话,她突然也想知道,那个人会是自己的熟人吗? “我不知道,我当时晕了过去,没看到那个人的脸。” 李巧花说的是实话,她确实没有看到那个人的脸,只是看到了他的眼睛和背影。 “你少跟我装蒜,我告诉你,我可不是强哥那些个废物!他们好色,但我不好色,只喜欢杀人!” 阿彪像个恶魔一样,露出森寒的笑意,手上逐渐加力,死死捏着李巧花的脖子。 李巧花瞬间感觉到了一股窒息感。 同时,感觉自己的脖子都快被捏断了。 “说不说?” 阿彪冷斥。 就在李巧花快要窒息而亡,已经开始翻白眼的时候,阿彪松开了她,“说!不然,真的掐死你!” 李巧花吓哭了,“我真不知道!” “哼,还不老实,那就别怪我了!” 阿彪正准备继续折磨李巧花,就在这时,外面响起了脚步声。 阿彪当即抓着李巧花从后院翻了出来。 进村的时候,阿彪就看到了村子里有巡逻队,所以,他没有直接出村,而是找到了一间倒塌一大半的房间钻了进去,躲在里面,等晚上再出去。 另一边,癞子来到了罗高华家,发现家里就只有几个女人在家。 他当即胆子一壮,迈步走了进去,“请问罗高华在家吗?” 李桃花正坐在屋檐下,抱着四丫晒太阳,看着大丫二丫三丫在院子里玩,而陈秀菊则在洗衣服,此刻,全都好奇地看向癞子。 第75章 孙翔 “你是谁?找我家高华有什么事吗?” 陈秀菊上下打量着癞子。 癞子的面目看起来忠厚老实,但一双眼睛总是会在不经意间显得贼眉鼠眼的,此刻,他的双眼就一直盯着李桃花看。 李桃花虽然已经生了四个孩子,其实年纪并不大,才二十六岁,正是女人最好的年纪,再加上,她本来就相貌出挑,肌肤雪白。 尤其是,坐月子的这个月,天天都是大鱼大肉,消瘦的身子早就变得丰腴起来,更增几分魅力。 癞子看得眼睛发直。 “喂,你到底是谁?再盯着我女儿看,老子把你眼珠子挖出来!” 陈秀菊平时很温和,甚至有点小圣母,但真发起飙来,那也是非常彪悍的。眼见癞子直勾勾地盯着李桃花看,她立即一声大喝,走了过来,伸手指着癞子。 尖利的指甲都快戳到癞子的眼睛了。 李桃花厌恶地皱了皱眉,随后抱着孩子回屋去了,同时把大丫二丫三丫也喊进了屋里。 “婶子,你别误会,我是罗高华的朋友,有段日子没有见到他了,想要请他去喝酒。” 癞子露出一个自认为很有礼貌的笑容。 听说是罗高华的朋友,陈秀菊的语气也变温和了一些,“他不在家,你晚一点再来吧。” “他去哪儿了?”癞子问道。 陈秀菊:“他去公社了,要晚些时候才会回来。” 癞子心里一动,又问:“他经常晚上回来吗?” 陈秀菊:“也不是经常,只是偶尔……” 癞子:“那他前几天是不是晚上才回来的?” 陈秀菊警惕心再起,“你问那么多干什么?他前几天确实是晚上才回来的,怎么了?” 癞子心里一喜,摆手道:“没事,没事,我就随便问问,既然罗高华不在家,那我过几天再来。” 说完,他就走出了院子,陈秀菊没有挽留他。 离开罗高华家,癞子脑海里经常浮现出李桃花的身影,越来越觉得李桃花太美了,心痒难耐,暗道:“要是能够得到这样的女人,死了都心甘!” 随后,他脑海里就冒出了一个恶毒的想法。 他越想越开心,越想越激动,不由得加快了脚步,往公社走去。 就连彪哥,都被他抛到脑后了。 到了公社,他直接找到了孙翔,“翔哥,我知道抢我们钱的人是谁了!” 孙翔猛地站了起来,“谁?” 癞子:“罗高华!” 孙翔眉头一拧,“谁?” 癞子再次说道:“罗高华!” 孙翔一把揪住癞子的衣领,“你特么跟老子开玩笑呢?罗高华就是一个吃软饭的上门女婿,就他那胆小如鼠的样子,他敢抢我们的钱?” 癞子战战兢兢道:“翔哥,我没骗你,你说的罗高华是以前的罗高华,现在的罗高华不一样了!” 孙翔:“有什么不一样?” 癞子:“他都敢进山打猎了!据说,他前几天,在一天之内就猎杀了七头野猪!这样的人,你觉得他不敢抢我们的钱吗?” 孙翔放开了癞子,眉头依旧紧锁,伸手摸了摸下巴,“他的变化真有这么大?你怎么没有把他叫来?” 癞子:“我没有碰见他。据说,他这段时间经常往公社跑,而且经常晚上才回去,所以,我断定抢我们钱的人肯定是他!” 旁边的阿强道:“姐夫,不管是不是他,先把他抓来再说!” 孙翔点了点头,“有道理,那我们就去路上等他!对了,阿彪呢?” 癞子尴尬了,“他……不会还在桃树湾吧?” 孙翔:“那你怎么回来了?” 癞子当然不会把自己心中龌龊的想法说出来,只说没有遇见阿彪。 孙翔也只是随口一问,并没有深究,因为他对阿彪的实力非常有信心,即便是被桃树湾的巡逻队抓住了,阿彪也能轻易逃出来。 带着人,孙翔来到了通往桃树湾的山路上等着。 一直等到七点多钟,他们才看到罗高华背着背篓,快步从山下走来。 隔了还有四五十米远的地方,罗高华突然停下了脚步,警惕地看着孙翔等人。 孙翔居高临下地看着罗高华,“高华,许久不见,最近怎么不来找哥哥们喝酒玩牌了?” 罗高华淡淡道:“戒了。” 孙翔一步步向罗高华走下来,冷笑道:“戒了?我听人说,你变了,我一开始还不相信,此刻看到你之后,我信了。” “我还听人说,你最近经常半夜才回家,几天前,你是不是在山里做了一件大事?” 罗高华心里一震,却依旧面不改色,他不相信孙翔等人能够查出来,那天晚上掰断阿强等人手脚的蒙面人是他。 此时,孙翔这么说,应该是在诈他! 罗高华装出很疑惑的样子,“什么大事?我怎么不知道?” 孙翔哼道:“装,你就继续装!” 继续诈我? 罗高华冷笑,不再说话。 这时候,话多,越显得自己心虚。 不说话,就这样冷冷地盯着对方,反而能够给对方强大的心理压力,让对方自己就会觉得自己可笑。 “要不要我提醒你一下?” 看到罗高华的第一眼,孙翔就意识到这家伙变了。 要知道,他能够成为青山公社的头号二流子,不仅仅只是靠凶狠,靠坑蒙拐骗,还靠他的眼力! 他一眼就看出罗高华再也不是之前那个唯唯诺诺的罗高华,而是变得更自信,眼神更冷静,完全像是变了一个人! 不过,他依然不认为罗高华就是那个蒙面人。 之所以这么说,完全就是想要捉弄一下他而已。 “好啊。” 罗高华微微一笑。 不多久,孙翔就来到了罗高华的面前,“算了,我就是逗你玩而已!咦?哪里来的鱼腥味?你背篓里背的是鱼?” 有了前面的经验,罗高华每次抓了鱼,都会用野草或松针盖住。 这次也一样。 不过,距离近了之后,却是能够闻到鱼的腥味。 不等罗高华开口,孙翔就来到了罗高华背后,伸手掀开了背篓上面的草叶,就看到里面装了大半背篓的鱼,还有一把用油布包着的猎枪。 “卧槽,高华,这么多鱼,你都是从哪儿抓来的?”孙翔惊问道。 罗高华甩手把背篓放下,从里面拿出了猎枪,指着孙翔,“你干什么?想抢我的鱼?” “抢鱼?” 孙翔哈哈一笑,“说实话,我还真有一段时间没有吃鱼了。” 第76章 碰到了硬茬子 “想吃鱼,自己去蛤蟆河抓就是了,拦着我干什么?” 罗高华声音冷淡,眼神犀利,“以前是我蠢,上了你和孙国峰的当,被你们骗了不少钱,我就既往不咎了。” “如今我不想再跟你们这些人有任何来往,希望你们也别再来找我,要不然,别怪我不客气!” 孙翔怔了一下,随即笑得更加放肆,“哈哈哈……” 癞子和其他人也都放声大笑,就像是听到了天底下最好笑的笑话一样。 “罗高华!” 癞子也来到了罗高华面前,哼道,“你以为你是谁?你说不来往就不来往?还有,你嘴巴最好放干净点,什么叫我们这些人?我们是什么人?” “少特么废话!你就直说,你们想干什么?”罗高华喝道。 癞子:“几天前,我们被一个蒙面人抢了钱,我们怀疑是你!” “放尼玛的屁!” 罗高华破口大骂,“是不是想抢老子的鱼?想抢就直接点,找这些蹩脚的理由,你们不觉得可笑吗?” “嘿,罗高华,尼玛……” 癞子正准备对骂,却被罗高华一脚踹倒在地,痛得半天没有爬起来。 孙翔和其他人都没有想到罗高华会突然动手,当即面色一变,骂道:“罗高华,你现在出息了,竟敢打老子的人?” “给老子揍他!” 其他人立即围了过来。 砰! 罗高华对着孙翔的大腿就开了一枪。 “啊!” 孙翔惨叫着,倒在了地上。 其他人一下子都被定住了,再也不敢往前踏出一步。 癞子更是吓得直接趴在地上,瑟瑟发抖,再也不敢乱动一下。 他万万没想到,罗高华竟然敢开枪! 孙翔也没有想到。 他看出来罗高华变了,却没想到,他竟会变得如此胆大,如此果决,如此狠辣! “罗高华,你有本事就杀了老子,要不然,老子肯定会想办法弄死你!” 孙翔死死捂着伤口,眼神如刀子一般,盯着罗高华。 砰! 罗高华毫不犹豫对着孙翔的另一条腿,又开了一枪。 “啊!” 孙翔发出了杀猪般的惨叫。 其他人也都吓得头皮发麻。 罗高华就这么当着他们的面,淡定地换着子弹,一言不发。 孙翔再也不敢刺激罗高华了,虽然知道罗高华不敢杀他,但可以继续废了他的双手啊! 他可不想变成阿强他们那样…… 可是他现在双腿都中枪了,根本走不了。 “快带我离开!” 眼见罗高华果然慢慢举枪对准了他的手臂,他当即对其他人连连大喊。 “谁敢动,我就打断他的腿!” 罗高华的声音就像是死神的声音,让其他人都不敢再乱动。 砰! “啊!” 砰! “啊!” 孙翔的双手也被打断了。 “让开!” 随后,罗高华再次淡定地换上新的子弹,接着,背上背篓,潇洒地往山路上走去。 所有人都不敢阻拦,纷纷让开了道。 等罗高华走了之后,他们才抬着孙翔去公社医院。 他们根本就没有想过要去报案,孙翔也没有想过,因为,他们都是二流子,最怕的就是公安同志! 不过,他们都很清楚,孙翔肯定不会轻易放过罗高华。 两人已经成了死仇! 罗高华此刻也在想着,如何悄无声息地弄死孙翔。 刚才,他没有直接杀了孙翔,是因为旁边还有人。 即便孙翔该死,他也不能当着别人的面,杀了孙翔,不然,他自己也要遭受律法的惩处。 至于打伤他,那就没有太多的心理负担了。 首先,是对方先拦住自己,想要抢自己的鱼;其次,他们是二流子,根本就不敢报案;最后,果断地开枪,也是为了震慑对方! 家里人怎么办? 突然,罗高华想起了家里的老婆和孩子。 自己不怕孙翔等人,不等于老婆和孩子们不怕,尤其是几个孩子,才几岁大。 想来想去,他暂时也没有想到好的办法,最终决定把这个事情告诉老丈人,请他帮忙想一想应对的方法。 “呜呜呜……” 此时天色已黑,罗高华正要背起背篓,钻出山林,往家里走,就听到前面传来了奇怪的声音。 啪! 接着,是一个巴掌声。 “别再发出声音,不然,老子真要揍你了!” 随后是一个森冷的声音。 “呜呜呜……” 然而,那个奇怪的声音却越来越急,罗高华很好奇,却并没有想去一探究竟的想法。 两世为人的他,深知好奇害死猫的道理! 啪! 啪!啪! 几声狠狠地巴掌声。 “玛德,你以为老子是跟你开玩笑……啊,卧槽,你特么竟然尿裤子了……草尼玛!尿了老子一身!” 砰! 似乎有人被扔在了地上。 罗高华依旧忍着没有去看热闹,但他本来就离山路没有多远,而无巧不巧地,那个被扔在地上的人,面孔正好朝向了他的这个方向。 “李巧花?!” 借着月色,他看清楚了那人的面目。 “她这是怎么了?为什么接二连三地遇到劫匪?” 罗高华思索了一下,随即便明白,肯定是翔哥派人来抓李巧花的。 想到这里,他当即把脸涂黑,再用布蒙住。 接着,他捡起一块石头,向山路上扔了过去。 “谁?” 阿彪站了起来。 砰! 罗高华毫不犹豫开了一枪。 有灌木的遮挡,他并没有看到阿彪,随意开了一枪,只是想把对方吓走,却没想到,阿彪是个狠角色,不但没有被吓走,反而身子一弯,也钻进了山林里。 罗高华愣了一下,这是碰上硬茬子了? 他不禁有那么一丢丢后悔,不应该那么急着开枪的! 不过,猎枪里还有一枚子弹,要是对方真的冲他来,他不介意真的给对方来一枪。 下一刻,他就看到那人真的向他快速靠近。 没错,就是快速靠近。 只不过,那人不是直线靠近,而是左右折返,且每一次都能巧妙地利用山石和树木的遮挡,让罗高华没有办法瞄准对方。 如果是吴排长的话,倒是能够将对方击伤,但他还没有这个技术。 移动射击,必须学会! 这个念头在脑海里一闪而过,罗高华就看到那人如同野狼一般,向自己扑了过来。 他只能本能地挥枪格挡。 那人身子一闪,就躲开了罗高华的挥击,然后,从背后给了罗高华一脚。 罗高华当即倒在了地上。 “就你,还想杀老子?” 阿彪随后压在了罗高华的身上,捏住了他的脖子,“去死吧!” 第77章 死亡危机 罗高华感觉到了死亡危机! 上一次感受到死亡危机,还是面对大野猪的时候,而那一次,都没有这一次来得这么强烈和可怕。 他能够感受到,压在自己身上的这人,充满了杀气,身上肯定背了不少人命! 生死危急时刻,罗高华再也不敢有任何的保留,力量突然全部爆发,身子一甩,直接把那人甩了出去。 阿彪也没想到,这个家伙看起来并不如何强壮,却拥有这么恐怖的力量。 就好像一头发狂的豹子一样! 不过,他对自己的实力非常自信,别说这人不是豹子,就是真的豹子,他也有信心徒手将它击杀! 然而,他似乎忘了,人比豹子可怕! 豹子力量再大,爪子再锋利,攻击手段也是有限的,大脑的聪明程度更是有限,而人就不一样,尤其是罗高华这个两世为人的人。 把人甩出去之后,罗高华并没有乘胜追击,而是背靠在一块山石上,冷冷地看着那人。 至于猎枪,早就被甩到了灌木丛中。 “你就是掰断阿强他们手脚,并抢走钱和票的那个人?你到底是谁?” 阿彪也没有再动手,而是在想如何活捉罗高华。 既然发现这人就是抢走翔哥的钱和票据的人,那他自然要将他抓回去,交给翔哥处理。 “你又是谁?” 罗高华故意把自己的声音变得沙哑低沉。 “小子,你很谨慎!既懂得蒙面,还懂得改变声音,不过,在你彪哥面前,都没用!”阿彪冷笑,“等我抓住了你,你的一切伪装都是无用功!” 说完,阿彪再次向罗高华扑了过去。 本以为罗高华会反抗,或是躲避,到时候,自己就能找到对方的要害,一拳就让对方失去反抗能力! 可是,他万万没有想到罗高华既不急着出手,也不急着躲避,而是缩成一团,将双手挡住脑袋,任由他攻击。 “哼!老子看你能够承受多少拳!” 阿彪冷哼一声,连续出拳。 他的力量不小,而且,练过武术,每一拳都让罗高华痛得龇牙咧嘴。 突然,就在他再次出拳的时候,罗高华出手了。 “哈哈哈,早就防着你了!” 阿彪经验丰富,似乎早就看穿了罗高华的心思,就在他刚要出手的时候,阿彪就身子一扭,如同无骨的水蛇的一样,绕到了罗高华的一侧,然后,狠狠一拳,砸在了他的腰部。 嗯! 罗高华闷哼一声。 幸亏他这段时间一直在训练,平时也有练格斗和军体拳,不然,阿彪刚才这一拳,绝对能够打断他的骨头。 不过,即便没有打断骨头,也要痛好几天了。 但此刻,不是想这些的时候,他顺势往一旁倒了下去。 阿彪冷笑一声,再次准备出手,就见罗高华一脚踢了过来,他急忙又是一扭身,准备从正面给罗高华一拳。 结果,这一拳刚打出去,就见罗高华突然向他吐口水。 “卧槽!” 阿彪大怒,这也太不讲武德了! 太下三滥了! 他急忙躲避,但脸上还是沾染了不少罗高华的口水。 更可怕的是,因为这么一耽误,居然被罗高华抓住了他的手臂。 咔嚓! 下一刻,他就听到了一声骨头被掰断的声音,剧痛袭来,他也只是皱了皱眉。 这些年,骨头被打断是常有的事情,他早已经习惯。 但这一下,彻底激发了他的凶性。 一开始,他只想活捉罗高华,而此刻,他只想杀了罗高华。 他另一手刷地从身上抽出了一把军刀,直接就向罗高华刺去。 罗高华从未碰到过像阿彪这样的人,被掰断了手臂,居然像是没事人一样,还能继续向他发起攻击。 他知道自己是真的碰上硬茬子了! 这种时候,想要击败对方,那就只能看谁比谁更狠了! 因此,罗高华只是挥手挡了一下,然后,另一只手抓着对方的衣服,就将对方举了起来,随后,像破麻袋一样,左摔一下,右摔一下。 刺啦! 阿彪的军刺在罗高华的手臂上,划出了好长一条口子,深可见骨。 但他也被罗高华摔得七荤八素,浑身骨头似乎都被摔断了! 罗高华的力气太大了。 他一百六十几斤的身子,在罗高华手中就像是一个玩偶一样。 这也是他没有想到的! 今晚上,他有太多没有想到的地方,以至于,到最后,他这个号称是从未失过手的杀手,差点被罗高华杀了! “好汉,饶命!” 到最后,从未向人求饶过的阿彪,也不得不向罗高华求饶了。 咔嚓! 咔嚓! 罗高华把他剩下的手脚全扭断,才问道,“你是谁?” 阿彪痛得冷汗直流,却依旧没有惨叫,“我叫阿彪,是翔哥的手下……” “你为什么要掳走那个女孩?” 罗高华又问。 阿彪似乎是真的想要靠诚意打动罗高华,居然没有任何隐瞒地说道:“为了逼出你!他们猜出,你应该跟这个女孩认识,所以把这个女孩抓了,就能把你逼出来……没想到,我刚把这个女孩抓了,你就出现了!” “好汉,我们只是想要追回那笔钱,那笔钱对于翔哥来说太重要了。” “对外说是为了跟南方商人交易,实际上,他这钱是买命钱!” 罗高华来了兴趣,“买命钱?就两千元?” 阿彪一听这话,就知道钱确实在罗高华手中,当即更加有诚意了,说道:“好汉,两千元已经够多了,谁要是给我二百元,我这条命都可以卖给他!” “翔哥是因为得罪了县里的一个大哥,大哥让他拿两千元,不然就要他的命!而跟南方商人的交易,其实是想对人家黑吃黑而已!” 罗高华能够听出阿彪没有撒谎,冷笑道:“你放心,我不会杀你,但也不能就这样放了你!” 这人太厉害了,危险系数太高,比翔哥危险得多! 必须要想个办法,将对方弄死! 略微思考了一下,罗高华猛地出手,戳瞎了对方的眼睛。 啊! 这一刻,阿彪终于发出了惨叫。 罗高华却不再理会他,提着背篓,找到猎枪,快步离开了这里。 自从听到枪声,到阿彪冲进山林,跟人打了起来,李巧花就一直缩成一团,抱住自己的脑袋,蹲在山路边,瑟瑟发抖。 她没有去看山林里的情况,直到里面只剩下阿彪的一声声惨叫,她才突然像是变了一个人,鼓起勇气,冲进了山林。 第78章 李巧花 走入山林,李巧花就看到阿彪手脚都被掰断了,双眼也被戳瞎了,躺在地上嗷嗷惨叫。 “谁?救救我,我有钱,只要你救了我,我可以给你很多很多钱!” 阿彪听到脚步声,急忙求救。 “为什么?你为什么要抓我?” 李巧花心里依旧害怕,但仇恨让她鼓起勇气,来到了阿彪身边,哭诉道:“我活得已经够苦够难了,你为什么还要害我?” 阿彪心里一紧,忙道:“妹子,你听我说,不是我要抓你,是有人让我来抓你的。只要你把我送去医院,我就告诉你,那个人是谁!” “救你?我为什么要救你?我恨不得杀了你!” 李巧花突然看到地上有一把军刀,实际上,是一把匕首,她猛地走过去捡了起来,紧紧握在手中。 “上次遇到流氓,我就不想活了,你们还来害我,就这么不想让我活吗?” 李巧花的神情逐渐变得癫狂起来,面目狰狞,“行,既然你们不让我活,那我们就一起死吧!” 唰! 说完,她就一刀戳进了阿彪的体内。 “妹子!冷静!杀人是要偿命的!” 阿彪不想死,连连大叫。 可李巧花已经陷入癫狂,一刀又一刀戳进阿彪的体内,完全听不到阿彪在说什么,直到阿彪彻底没了气息,她才慢慢停了下来。 看到阿彪被戳得面目全非,浑身是血,她自己也同样被鲜血染红。 “我杀人了?不,不是我,我没有杀人!” 直到这一刻,李巧花才感到害怕,连忙把匕首丢了,使劲搓着手上的鲜血。 “谁?!” 陡然,山林外响起一声询问。 接着,便有人往山林里钻了进来。 李巧花吓得当场就要逃,但她很快又停下脚步,再次捡起匕首,握在手中。 此时,月亮已经升空。 明亮的月光从林木中照射下来,为山林增添了一丝神秘感。 不久,三个男子就走了过来,看到握着刀的李巧花和倒在血泊中的阿彪,三人都是大吃一惊,“巧花?你……” “德才叔?全宝叔?福旺哥?你们怎么在这儿?” 李巧花看到是三个熟人,一下子变得镇定下来,浑然忘了自己刚刚才杀了人。 “巧花,我们准备去黑市逛一逛……” 李福旺说道,“这个人……是你杀的?” “对。” 李巧花大方地承认了,“他把我从家里抓了出来,想要对我不利,结果遇到了一位蒙面好汉,把他手脚掰断了,我气不过,就把他杀了。” “你说什么?他从你家里把你抓了出来?村里人怎么不知道?”李德才惊问道。 “他很厉害,躲开了村里的所有巡逻队。”李巧花道。 “这个人……看着好面熟啊。” 李全宝走到阿彪身前,仔细辨认了一下,“这人好像是孙翔的手下。” 孙翔,是青山公社的头号二流子,很多人都认识他。 因为罗高华之前经常跟孙翔一起打牌,李全宝和李全福去找过罗高华,也就跟孙翔,还有他手下的几个人见过几面。 “孙翔?!那可是我们公社最坏的坏种!他怎么会找上巧花?”李德才不解道。 李全宝淡淡道:“这有什么不能理解的?巧花那么漂亮,肯定是那个二流子动歪心思了呗!” 接着,他又安慰李巧花,“巧花,别怕,这样的人杀了就杀了,公安同志是不会找你麻烦的,不过,我们必须主动报案,不然容易被误解为故意杀人。” “这样,我和你德才叔留在这里陪你,让福旺去公社报案。” 李巧花彻底镇定了下来,又变回了以前那种乖巧本分的样子,低着头道:“全宝叔,一切听您的安排。” 李福旺快步去了公社。 李全宝和李德才一边查看周围情况,一边详细询问事情的经过。 李巧花只是低着头不说话。 两人也不好过度逼问。 一个多小时后,公安同志来了。 这个年月,公社和各大队的安全问题,主要是由人武部和民兵负责,公安同志只负责重大案件的侦查工作,所以,公社里的公安同志并不多,也就两三个人。 这次来的,是一老一少两个公安。 他们看到阿彪的尸体,也都吓了一跳。 这是有多大的仇恨,才会把人弄成这样一副凄惨的模样? “你跟我们说一说,事情的详细经过吧。” 老公安来到李巧花面前,柔声问道。 之前李福旺已经跟他们简单介绍过了,此刻,看到了阿彪的尸体,他们也已经认出阿彪的身份,所以,在内心深处,他们是认定李巧花是受害者。 但毕竟阿彪死了,他们必须询问清楚。 李巧花一边哭,一边诉说着事情的整个过程。 她本来不想说出蒙面大汉的事情,但老公安的办案经验非常丰富,而且,询问技巧也很厉害,几句话就套出了蒙面大汉的存在。 眼见躲不过去,李巧花只好把蒙面大汉跟阿彪的打斗过程说了出来。 “也就是说,阿彪是被那个蒙面大汉掰断了手脚,戳瞎了眼睛,而你是趁他没有任何反击之力,才杀了他,对吗?”老公安问道。 李巧花点头:“对,是我杀了他。” 老公安:“他已经那么惨了,你为什么还要杀他?连蒙面大汉都放过他,不杀他,你为什么要杀他?” 李巧花:“我就是想要他死!” 李全宝听老公安这话有点不对劲,忙开口道:“公安同志,此人深入我们村里去抓巧花,死不足惜!再说了,他一个魁梧大汉,而巧花是一个柔弱的女孩,想要杀他,不就得趁他没有反击之力才杀吗?” 李德才和李福旺也说道:“没错,像这种臭流氓,早就该杀了!” 老公安也意识到自己的问话有点问题,不过,想起孙翔曾给的好处,以及孙翔背后的势力,他又必须这么问,才能把李巧花抓起来,给孙翔一个交代。 这些暗地里的勾当,他当然不可能给李全宝他们说,而是点头道:“你们说得有道理,流氓分子必须严惩,但不能私底下杀人啊!” “如果人人都这样的话,那还要我们公安干什么?” 李全宝三人不说话了。 李巧花:“公安同志,人是我杀的,跟蒙面大汉没有关系,你们想抓我,想枪毙我,都随你们的便!” 老公安:“确实需要你跟我们去一趟公社大院。” 于是,一行人抬着阿彪的尸体,还有那把凶器,匕首,一起去了公社大院。 第79章 办案经过 如今公社还没有单独的派出所,公安同志只能在公社大院办公,叫公安派出青山公社办公室。 这个时间点,公社大院的工作人员早就下班了,只有几个值班人员还在。 听到外面闹哄哄的,值班人员都走了出来。 听说是杀人大案,值班人员立即去家属院,把黄主任等公社领导喊了过来。 不久之后,整个公社大院灯火通明,都在审讯李巧花杀人案。 因为涉及到了孙翔,黄主任当即派人去把孙翔找来。 却没想到孙翔也被人弄断了手脚。 “你这是怎么弄的?你可是我们公社的头号二流子,居然也有人敢伤你?” 黄主任揶揄地看着孙翔。 孙翔的大名,整个公社上上下下都知道,黄主任不可能不知道。 之所以一直都没有抓孙翔,一是没有人报案,二是孙翔上面有人保他,黄主任也不敢轻易得罪他。 “黄主任,你们把我找来到底是什么事情?如果不重要的话,我就回去休息了。” 孙翔是被人抬过来的,却依旧很嚣张。 黄主任心里将他祖宗十八代都骂了一遍,脸上则依旧挂着微笑,“你的手下,阿彪被人杀了。” “什么!” 孙翔震惊得差点从担架上跳了起来,“是谁?!是谁杀了阿彪?!” “就是她。” 黄主任指向角落里的李巧花。 “啊?” 看到缩成一团,吓得身子还在瑟瑟发抖的李巧花,孙翔露出了不可思议的神情,“她怎么可能杀得了阿彪?你们是在开玩笑吗?” 黄主任看了眼老公安。 老公安当即把杀人的经过详细说了一遍。 “又是蒙面大汉?!这个人到底是什么来路?!”孙翔咬牙切齿道。 “你知道这个蒙面大汉?” 黄主任和老公安等人都看向孙翔。 “几天前,我手下的几个人就是被蒙面大汉掰断了手脚……” 不等孙翔说完,一直躲在角落没有什么存在感的李巧花陡然尖叫起来,“他们在哪儿?我要杀了他们!就是他们半路上拦截我和我弟弟,想要玷污我!我要杀了他们!” 李全宝,李德才和李福旺三人连忙安抚她。 李全宝道:“黄主任,我是罗高华的四叔,几天前,我们还在一起喝过酒,我希望您能够秉公处理这件事情。巧花还是黄花大闺女,就被这些流氓如此糟践,必须让他们付出应有的代价!” 黄主任抓了抓头发,干笑道:“这个事情,我们一定会查明真相,秉公处理。” 孙翔转头看向李全宝,突然说道:“黄主任,曹公安,我怀疑那个蒙面大汉就是罗高华!” “什么?!” 这一下,几乎满屋的人都惊诧地喊了一声。 李全宝冷冷地盯着孙翔,“你是什么意思?!当年,就是你拉着我家高华去喝酒打牌,骗了他不少钱,现在又想陷害他,你是不是觉得我家高华好欺负?” “我告诉你,别人怕你,我们不怕你!” “别以为你是青山公社什么狗屁头号二流子,就有什么了不起!到最后,肯定是吃花生米的下场!” 孙翔气得脸色发青,“你有种!记住你今天的话!老子肯定要找人弄你!” 李德才和李福旺的胆子有点小,不敢招惹孙翔这种人,连忙拉了拉李全宝,“全宝,忍一忍,别惹他们。” 李全宝却不怕。 他家五兄弟,就没有一个是怂货。 在村里是这样,在外面也是这样。 “怕什么!他们是二流子都不怕,我们正经人家有什么好怕的?” 李全宝随后看向黄主任,“黄主任,您也听到了,这家伙如此嚣张,你们也不管一管?您可别忘了,我家高华好像还是一个叫王领导的恩人。” 黄主任眉头一皱,对于李全宝的话,非常恼火,但又不敢表现出来,只是干笑道:“放心吧,我们肯定会秉公处理的。” 随后,他把皮球踢给了老公安。 “老曹,这件事说到底还是要你们公安来做决定,你看这事怎么处理?” 曹公安也不想夹在中间,想尽快脱身,便说道:“既然涉及到了罗高华,那就把罗高华也叫来,一起处理。” 他对那个年轻的公安说道:“你骑自行车去一趟桃树湾,把罗高华喊来。” 黄主任道:“老曹,有个情况,我要跟你说一说。” 随后,他附在老曹的耳边,轻声说了几句。 老曹的面色瞬间变了。 他连忙喊住那个年轻公安,“这个事情还没有定论,就先不请罗高华了,我们先把李巧花杀人案了结了再说。” 年轻公安皱了皱眉,却没有多说什么。 李巧花杀人案,事情经过清晰,而且李巧花供认不讳,根本就不需要怎么审理,眼下就是怎么判决的问题。 本来,这个事情应该交给法院来管,可眼下所有人都没有这个想法,而是看向了黄主任。 黄主任也同样法律意识不够,当场就说道:“阿彪有罪,但毕竟没有得逞,罪不至死,李巧花的遭遇值得同情,但杀了人就要受罚,暂时先关押起来,等明天上报了县里,再做决定。” 他这完全就是偏心了。 偏向了孙翔。 不过,他话说得还算公允,李全宝三人也不好反驳,只能眼睁睁看着李巧花被抓进了监狱里。 他们三人离开公社大院之后,也没有心思去黑市了,当即结伴返回了村里。 回到村里,李全宝第一时间来到了罗高华家。 此时,罗高华一家人早就睡了,听到敲门声,除了孩子们,所有大人们都被惊醒了。 罗高华起床,走出正屋,就看到李全福也起来了,正从厕屋走出来。 “三哥,高华,是我!” 听到是李全宝的声音,罗高华疑惑地打开门,把他请了进来。 “四叔,您这么晚了来找我们,是有什么急事吗?”罗高华问道。 李全宝:“巧花杀人了!” “啊?” 两人都是一惊。 李全宝当即把事情经过详细地说了一遍,同时把自己的猜测也说了出来,“我怀疑公社的黄主任和曹公安都曾收过孙翔的好处,又或是害怕孙翔背后的人,所以,他们没有详细调查那个叫阿彪的人,反而直接把巧花抓了起来!” “三哥,我们必须想个办法把巧花救出来,不然,她家就真的完了!” 第80章 乌山县 李巧花家的情况,在场的人都很清楚。 如果李巧花真的被抓了进去,对于她家来说,确实是雪上加霜,很有可能成为压垮她家的最后一根稻草! “按照你的分析,巧花应该是没有罪的,对吗?”李全福问道。 李全宝道:“阿彪是流氓,而且,听巧花的说法,她是被阿彪从村里抓走的!” “什么?!” 李全福大惊,“这狗东西的胆子也太大了吧?竟敢来我们村里抓人?” 李全宝冷笑,“人家有这个嚣张的实力,把人从我们村里抓走了,居然没有一个人发现异常!就连巧花的家人都没有发现。” 李全福:“我们村的巡逻队确实有点形同虚设了。” 罗高华:“爸,四叔,现在不是讨论巡逻队的时候,而是要想一想该怎么救巧花。我的意见是,首先派人去巧花家,安抚好巧花的家人,其次是认真调查一下阿彪。” “我听说,这个人是孙翔的得力干将,曾经杀了不少人。只要能够找到阿彪的犯罪证明,巧花就能无罪回家了。” “对了,爸,我记得桃花说过,下午的时候,有个人曾来找过我?” 李全福道:“对,有这个事情。” 罗高华:“你们说,那个人是不是跟阿彪一起来的?也就是说,我们只要找到那个人,是不是就可以证明阿彪的犯罪事实?” 李全福和李全宝都是眼睛一亮,“没错,只要找到那个人,一切就变得简单了。” 罗高华哼道:“想要找到那个人其实很简单,因为那个人,我认识,就是孙翔的手下之一,外号叫‘癞子’。” “另外,我还怀疑,癞子和阿彪之所以会来我们村,就是孙翔的指令!” 李全福:“高华,你的意思是,这一切都是孙翔在背后搞的鬼?” 罗高华点了点头。 李全宝:“那还等什么?我们现在就去公社,让黄主任抓人!孙翔那狗日的,他还敢威胁我,我……” 李全福:“老四,他还威胁你?威胁你什么?” 不等李全宝回答,罗高华抢答道:“爸,就那个二流子,他还能威胁什么?不过是想要报复四叔而已。” “所以,这个事情确实需要尽快解决。” 李全福:“那我们现在就去公社?” 罗高华摆手,“去公社没用!” “你们想一想,孙翔的头号二流子之名,已经在我们公社传扬好几年了,为什么一直都没有人抓他?” 李全福眉头一皱,“你的意思是黄主任他们不敢抓孙翔?” 罗高华点点头。 李全宝:“高华,我记得你不是认识一个王领导吗?黄主任好像很怕他的样子,你要不去找一找王领导?” 罗高华摇头道:“找他没用,而且,他住在省城,太远了,远水解不了近渴!” 李全福和李全宝都沉默了。 过了好一会,李全福才叹道:“我虽然当了这么多年的大队长,但我认识的人,也就只是公社里的一些领导,既然他们都靠不住了,我也就不知道该找谁了。” 李全宝就更加不认识什么人了。 罗高华想了想,突然眼睛一亮,说道:“或许我们可以去县里找一个人。他应该会管这个事情。” “去县里?” 李全福和李全宝都是一惊,“你在县里有熟人?” 罗高华摇摇头,“没有,不过,我听说过那个人的名字,而且,那个人当过兵,为人正派,向来嫉恶如仇。” 李全福和李全宝同时问道:“谁呀?” 罗高华:“吴永超!” 李全宝一脸迷茫,而李全福则是眼睛一亮,“我也听说过这个人的名字!他好像是县公安局的一位副局长,他的为人确实像你说的那样,只不过,我们去了县里,他会见我们吗?” 罗高华:“事在人为!” 李全福点头,“那行,明天一早我们就去县里。老四,你去安抚一下巧花的家人,我明天和高华去县里。” 李全宝:“三哥,德才和福旺已经去过巧花家了,我明天跟你们一起去县里吧。我已经有很久没有去过县里了。” 李全福瞪了李全宝一眼,“你以为我们是去玩么?” 但最后还是同意了他的请求。 “爸,明天你和四叔在公社等我一下,我先去训练场跟吴排长请个假。” 商议好之后,李全宝就回家去了。 李全福和罗高华则各自睡了。 回到屋里,罗高华跟李桃花说了事情的经过,同时,也把下午打伤孙翔的事情说了,嘱咐她在家里一定要小心。 另外,还让她去找一找民兵队长,最近一段时间加强一下村里的巡逻。 李桃花全都满口答应,并没有责怪罗高华太冲动,而是嘱咐他在外面也要小心。 第二天,罗高华依旧像往常一样,把家里的水缸挑满了之后,才背着背篓去了公社。 到了训练场,他找到吴排长,跟他说了请假的缘由。 “你说你去县里找谁?”吴排长突然问道。 “吴永超,怎么了?” 罗高华道。 “我叫什么名字?”吴排长又问。 “啊?” 罗高华一怔,“你叫吴永辉……” 刚说完,他立即就醒悟过来,“排长,您跟吴永超是兄弟?” 吴永辉笑道:“对,他是我大哥,我大伯的儿子!” 罗高华惊道:“这可真是无巧不成书啊!你当过兵,你大哥当过兵,你家……” 吴永辉:“实不相瞒,我家算得上是军人世家!我爷爷就是军人出身,然后我爸那一辈,有四人参军,再就是我这一辈也有四人参军,下一辈现在也有两人参军。” 罗高华肃然起敬,“排长,失敬,失敬,要不您跟我一起去一趟县里?” 吴永辉问道:“你为什么要去找我大哥?” 罗高华当即把巧花杀了阿彪的事情,原原本本说了一遍。 吴永辉听了,沉默了一会,随后把陈山林叫了过来,“你来负责他们的训练,我跟高华去一趟县里。” 接着,他就带着罗高华离开了训练场。 到了公社大街上,就见李全福和李全宝开着拖拉机,已经等在路边了。 两人连忙登上了拖拉机。 乌山县,距离青山公社有大约三十多公里。 一路颠簸,大约过了两个多小时,众人都感觉身子都快颠簸散架了,这才抵达了乌山县。 在吴永辉的指引下,李全福直接把拖拉机开去了县公安局。 第81章 吴永超 “你们是……哎呀,是吴排长啊,又来找你大哥?” 门卫本想拦住他们,抬头看到了吴永辉,当即笑着放行了。 “我大哥在吗?” 吴永辉自己不抽烟,却从兜里拿出一包烟,递给门卫。 门卫笑呵呵地接了,连客气话都没有一句,指了指办公楼的二楼,“他应该在局长办公室,自从最近几年知青能够回城之后,县里的治安是一天比一天差,你大哥和刘局长经常研究案子到半夜!” 李全福等人听到这话,都是连连感叹,世风日下。 而罗高华则知道,这种现象会持续好几年,一直到八三年的下半年才引起国家多部门联合,发起了严厉打击各类犯罪的行动,俗称‘严打’。 到那个时候,会有非常多的罪恶分子被抓,社会再度变得安稳下来。 不过,随着经济的发展,各类犯罪依旧会层出不穷,再加上某些域外势力的干预,导致社会的安全问题再次变得无比严峻! 国家不得不再次严打! 一直要到二零一几年,国家实施反腐全覆盖,再加上各种先进技术的应用,才让国家成为了全世界最安全的地方! 而此刻,距离那个时候,还有三十多年…… 吴永辉带着罗高华、李全福和李全宝,找到吴永超的时候,他正在跟刘局长吵得面红耳赤。 吴永超:“刘局,必须下决心,不然,城里的治安会更加糟糕!” 刘局长:“怎么下决心?直接动手抓人吗?引起更大的动荡怎么办?” 吴永超:“能引起什么动荡?” 刘局长:“吴局,你要清楚,任何事情都是牵一发而动全身,不是你想的那么简单!” 吴永超:“我只知道我们既然当上了公安,就要保一方平安,要不然,我们还不会回家种红薯!” 刘局长:“吴局,别以为全天下就只有你一个人是英雄,充满正义感,别人都是草包!你要明白,打击犯罪是我们的职责,维护社会稳定也是我们的职责!” 吴永超:“我不明白!打击犯罪不就是为了维护社会稳定吗?” 两人正在争吵,吴永辉敲了敲门。 平时两个局长吵架的时候,公安局的下属们都不敢去打扰他们,不然就会引火烧身,这一次,吴永辉敲门,两人也不约而同地喝道:“什么事?” 吴永辉都被吓得脖子一缩,“大哥,是我。” 吴永超一愣,“永辉?” 刘局长也认识吴永辉,当即笑道:“永辉,你什么时候过来的?” 吴永超对刘局长哼道:“等会再跟你辩论!” 然后就带着吴永辉走了,“去我办公室!” 到了吴永超的办公室,吴永辉把李全福、李全宝和罗高华介绍给了吴永超认识,然后说道:“我们青山公社发生了命案,需要你出面才能搞定。” 吴永超刚拿出烟,李全福就从兜里把烟掏出,给在场的人都发了一根。 吴永辉和罗高华都没有接烟。 一个是不抽烟,一个是想少抽烟,甚至把烟戒了。 李全福,李全宝和吴永超则吞云吐雾,关系一下子就变近了不少。 “详细说说,出什么命案了?” 这段时间,已经连续出了好几起恶性案件,吴永超都快麻木了。 这个案情,罗高华是最清楚的,但他作为‘隐秘’的参与者,不便多说,便由李全宝和李全福详细介绍了一下案情的始末。 吴永超听完之后,猛地吸了一口烟,吐出浓浓一股烟雾,眯着眼道:“你们来找我,就是因为这个孙翔,对吗?” 眼见李全福等人点了点头,他当即站了起来,“走,我们现在就去青山公社。” “现在就去?” 李全福和李全宝都对吴永超的雷厉风行感到惊讶。 罗高华也一样。 他知道吴永超肯定会答应出警,只是没想到会这么果断,难道这个事情不需要跟班子成员商量一下? “你们还有事?”吴永超反问。 “没了。”李全福道。 吴永超:“既然没事了,那我们现在过去有问题吗?” 李全福和李全宝都摇头,“没有。” 吴永辉则轻声问道:“大哥,不需要跟刘局长报备一下?” 吴永超哼道:“没什么好报备的!他天天挂在嘴边的就是顾全大局,要维稳,如果跟他报备了,他肯定会阻止!” “在城里,我没办法痛痛快快地打击犯罪,难道去了公社,还要缩手缩脚吗?” “你们是怎么来的?” 李全福道:“我们自己开拖拉机来的。” 吴永超:“那你们派一个人跟我坐吉普车,其他人继续坐拖拉机。” 罗高华不愿意出风头,李全福要开拖拉机,吴永辉对案情又不熟,最终只能让李全宝跟着吴永超坐吉普车。 吴永超喊了两个年轻公安跟着,戴上配枪,就开着吉普车走了。 “吴副局长去了哪儿?” 看到吉普车远去,刘局长急忙找来秘书询问。 秘书:“吴副局长没有说,不过,他们把配枪戴上了,应该是出去办案去了。” 刘局长挑了挑眉,“知道是去哪儿办案吗?” 秘书摇摇头,“不知道。” 刘局长挥了挥手,“你去忙吧!” 心里暗道:老吴啊老吴,你永远都是这么个火爆脾气!你难道没有发现最近正是全县即将大改革的关键时期吗?你这个时候上蹿下跳,到处得罪人,将来如何争取好处?说不定,连副局长的位置都要弄丢! 吉普车比拖拉机快多了。 一个多小时,吉普车就到了青山公社。 黄主任和老公安等人听到吉普车的响声,连忙从各自的办公室走了出来,眼见是县公安局的吴副局长,两人都是一惊。 他们都听说过吴副局长的威名,此人可是全县都闻名的,号称铁面无私的办案狂人! 谁见了他,都要头疼! 他们很清楚吴副局长肯定是为了李巧花杀人案而来,只是他们不太清楚是谁往上报的案,直到看到李全宝也从吉普车上走了下来,他们才恍然大悟。 同时,对于李全宝、李全福和罗高华这一家人的能量,又有了更深层次的认识! “哎呀,吴副局长,您怎么来了?” 隔老远,两人就伸出手,微微弓着身子,一副热情迎接吴永超的表情。 吴永超跟他们握了握手,“我听说你们公社出了命案,为什么不往县公安局报?” 老公安:“我们正在调查……” 吴永超瞥了他一眼,“是真的在调查,还是不敢往上报?或者说是,不想往上报?” “吴副局长,这……” 老公安吓得冷汗直流。 黄主任笑道:“吴副局长,我们先去办公室,边喝茶边聊。” 吴永超摆摆手,“不用,直接汇报案情吧!” 第82章 你的良心呢? 黄主任和老公安都不敢忤逆吴永超,只能跟着他去了老公安的办公室。 老公安详细介绍了案情,然后把李巧花从监狱提了出来,重新审讯。 吴永超越听,脸色越发的黑沉。 嘭! 当听完李巧花的叙述之后,他猛地一拍桌子,指着老公安的鼻子骂道:“曹建国,你好歹也是从业多年的老公安了,这就是你办的案子?!” “她明明就是受害者,你为什么要把她抓起来?而那个幕后黑手,你却让他继续逍遥法外!你的职业道德呢?!你曾经发过的誓言呢?!你的良心呢?!” 老公安面如土色,浑身冷汗直冒,却又不知道该如何辩驳! “曹建国,给你一个戴罪立功的机会,立即带我们去捉拿孙翔!”吴永超站了起来。 “好好好,我马上带你们去。” 曹建国不敢怠慢,急忙走在前面带路。 不多久,他们就来到了孙翔的落脚点,却哪里还有孙翔的身影,就只剩强哥等人被丢弃在了这里。 “先把这些人抓回去!” 吴永超瞪了曹建国一眼,然后把强哥等人抬回了公社大院。 到了公社大院,吴永超立即开始对强哥、刀疤和铁头的审讯工作。 一开始,强哥三人还一副吊儿郎当、无所畏惧的样子,甚至因为自己双手双脚都断了,便破罐子破摔,准备跟吴永超等公安同志顽抗到底。 吴永超办案经验无比丰富,仅仅只是采取分开审讯的办法,就瓦解了三人心理防线,让他们痛痛快快地把所有事情都吐露了出来。 随着他们的讲述,他们犯下的各种罪行浮出水面,触目惊心! 坑蒙拐骗,打架斗殴,调戏妇女……可谓是无恶不作! 到最后,他们都无一例外地嚣张说道:“你问这么清楚又有什么用?这么多年来,只要翔哥跟上面说一声,又有谁敢抓我们?” 吴永超冷哼:“这么说来,你们口中的这个翔哥,来头不小啊!” 强哥:“当然,我姐夫可不仅仅只有县里的关系,他还有省里关系!” 吴永超:“他是你姐夫?” 强哥:“没错!怕了吧?怕了,就赶紧把我们放了,我们还要去治手脚……” 吴永超冷笑:“就你们犯下的这些罪行,你们还想出去?做梦!把孙翔的地址告诉我,我可以不对你们用刑,不然,你们就等着品尝一下皮肉之苦!” 强哥:“嘁,你以为我们是吓大的?” 半个小时后,强哥惨叫道:“我说!我说!别再折磨我了,我实在受不了!翔哥去了山湾公社,他们说那边的刘老医生接骨非常厉害……” “走,我们去山湾公社!” 吴永超当即留下一个年轻公安看着强哥等人,然后带着老公安一起,去了山湾公社。 “我还用去吗?”李全宝指着自己,问道。 “你不用去了,带着这个小姑娘回去吧,没有你们的事了。” 吴永超指了指李巧花,说道,“小姑娘,我替我们的公安同志向你道歉,辜负了你对公安的信任!不过,你放心,我一定会给你一个满意的交代!” 说完,他就带着几个公安,坐着吉普往山湾公社去了。 黄主任没有跟着一起去,他还有其他的事情要做。 他们刚走,李全福才开着拖拉机来到了公社大院。 “李全福,没想到你还认识县公安局的吴副局长,你……”黄主任看到李全福,正想揶揄两句,突然看到了吴永辉,“吴排长,你怎么也跟他们在一起?” 吴排长不喜欢黄主任,都懒得搭理他,对罗高华道:“处理完事情,尽快归队训练!” 说完,就自行回训练场去了。 “好嘞。” 罗高华答应一声。 黄主任撇了撇嘴,随即想到一个令他害怕的事实,“李大队长,这吴排长跟吴副局长,不会是亲戚吧?” 李全福点了点头。 黄主任哼道:“难怪这家伙这么拽,原来有这样一层背景……” 罗高华问道:“黄主任,吴副局长他们呢?” 黄主任:“他们去山湾公社了。” 李全福和罗高华都一阵疑惑,“为什么要去山湾公社?” 黄主任耐心地解释了一番。 李全福看向罗高华,“高华,我们接下来怎么办?” 罗高华:“既然巧花已经回去了,那我们也回去吧。到时候,需要我们配合的时候,吴副局长会来找我们的。” “也好。” 两人随后跟黄主任告辞,开着拖拉机回村去了。 路上,碰到了正好从山路走出来的李全宝和李巧花,李全福连忙停下拖拉机,把他们也一起载上了。 回桃树湾的车路和山路有重叠部分,但大部分是分开的。 车路要比山路远一些。 不过,开车的话,肯定是比走路要快得多。 坐在车上,李巧花的目光时不时落在罗高华的身上。 罗高华察觉到了,却并没有多理睬,他不想暴露自己救了对方两回的事情,也不想让对方有向他报恩的想法,就当个熟悉的陌生人挺好的。 回到村里,罗高华自己回家了。 李全福和李全宝则把李巧花送回到了李巧花家里,并跟李巧花的家人讲明了案情的经过。 李巧花的母亲听说李巧花杀了人,当时就吓得差点晕厥过去。 后来又听说那人死有余辜,是一个罪恶滔天的人,她母亲才稍微心里好过一点,但看向李巧花的目光还是跟以前不一样了。 李巧花的弟弟妹妹们,看向李巧花的目光,也同样跟以前不一样了。 尤其是她的大弟弟‘李大成’,心里竟开始崇拜她。 安抚好李巧花的家人,李全福和李全宝就离开了。 李巧花则把李大成叫房里,小声问道:“大成,那天晚上,你看清楚救我们的恩人没有?” 李大成摇摇头,“那人蒙了面,我根本没有看到他的脸。” 李巧花:“你有没有发现恩人的背影跟罗高华很相似?” “啊?” 李大成大吃一惊,“那个吃软饭的?他有这个胆量吗?再说了,他就算有这个胆量,他有那个实力吗?” 李巧花:“别忘了,他现在变得可厉害了,不但能够猎杀野猪,还能掰断人的手臂!” 李大成:“他确实变厉害了,不过,我还是不相信救我们的恩人是他!” 李巧花:“是不是他,我们去试一试就知道了。” 李大成:“怎么试?” 李巧花:“我暂时还没有想好,你等我消息。” 毫不知情的罗高华,此刻正在跟李桃花讲述案情,就像是讲一个故事。 第83章 李大成 听罗高华把案情讲完,李桃花脸色都吓白了,“高华,以后你还是早点回来吧,现在这世道实在是太可怕了。” 罗高华握着李桃花的手,“花儿,别担心,我跟别人不一样。” 李桃花:“有什么不一样?” 罗高华笑着刮了刮李桃花的鼻子,“我不仅有枪,还有刀,而且,我的力气也很大,一般人根本打不过我!另外,我是男的,不是女的,没有人会来劫我的色。” 一句话把李桃花逗笑了,“万一有呢?” 罗高华:“哇,花儿,你好污啊!” “污?” 李桃花到处看了看自己身上,“没有啊?” 接着又闻了闻自己身上,“是不是四丫在我身上吐奶了,留下的怪味让你觉得污?” “哈哈哈……” 看着李桃花可爱的模样,罗高华忍不住大笑起来,“花儿,你真可爱!” 听到房里传来笑声,正在院子里玩的大丫二丫三丫连忙好奇地冲了进来,“爸爸,妈妈,你们在笑什么?” 罗高华:“你们觉得你们妈妈漂亮吗?” 大丫二丫三丫:“漂亮是什么意思?” 罗高华:“……” 李桃花则笑了。 罗高华又问:“你们妈妈好看吗?” 这一下大丫二丫三丫都听懂了,异口同声道:“好看!” 李桃花不禁羞红了脸。 一家人在房里说说笑笑,温馨又热闹。 陈秀菊在屋外听了,也不禁露出了开心的笑容。 罗高华还真是变好了! 以后的日子肯定会越来越好,一家人也会越来越甜蜜! 她做起家务来,也变得更有劲了。 李巧花差点被人玷污,以及杀了人的事情,不知道什么时候在村里传开了,一个个村民看向她的眼神都变得奇怪起来。 平时上工做农活的时候,村民们也会有意无意地疏远她们一家人。 即便大家都知道她是受害者,值得同情,但那种根深蒂固的对女人贞洁有偏见的思想,却让众人不由自主地疏远了她,并且,还在议论她。 李巧花的母亲气得咬牙切齿,却又无可奈何。 只能向李全福告状。 李全福很清楚,这件事就是孙友林那一派的人在暗地里使坏,却苦于没有证据,没有办法训斥那些人。 李巧花却根本不在意别人的说法。 自从杀了人之后,她的心态彻底发生了转变,再也不是之前那种唯唯诺诺,看别人眼色行事的柔弱女孩,而是变得有主见有胆量有自己想法的坚强女孩了。 她经常在做事的时候,会不由自主地看向罗高华家的方向,有时候甚至会故意从罗高华家的院门口经过。 有一次,她碰到了正好出门的李桃花。 “桃花姐。” 她当即慌乱地喊了一声。 李桃花很同情李巧花的遭遇,但她一直都在家里带孩子,也没有机会去找李巧花说一说,此刻,碰巧遇到了,当即拉住她,“巧花,走,进屋,姐有些话跟你说。” 李巧花本想拒绝,突然心里一动,跟着李桃花就进屋了。 看到孩子们,李巧花笑着夸了几句。 李桃花谦虚了两句,然后就开始安慰李巧花,而李巧花根本就没有听她说什么,只是礼貌性地点头。 然后有意无意地询问罗高华那几天是不是很晚才回来,身上是不是有泥土…… 李桃花没有想太多,既然李巧花问了,她也就如实回答了。 得到答案之后,李巧花越发肯定救自己两回的人,就是罗高华! 而此刻,罗高华早就去了公社,继续跟着吴排长训练射击。 至于李巧花杀人案的后续发展,他没有太关注,但时不时,还是有消息传来。 那天,吴永超带人去山湾公社,果然在山湾公社的卫生院,把孙翔等人全部抓捕归案了。 只不过,在审理孙翔等人的时候,却出了幺蛾子。 不知道是谁通风报信,把吴永超要抓孙翔的消息告知了县里的某一位领导,那位领导立即派人下来阻止吴永超继续审讯。 吴永超向来铁面无私,不但没有理会那位领导的无理干涉,还将那位领导派来的人狠狠训斥了一顿。 那位领导得知消息后,暴跳如雷,当即向上级举报了吴永超。 上级很重视,立即派了人下来调查。 吴永超把孙翔的各种犯罪事实都摆在了调查员的面前,本以为铁证如山,孙翔死定了,却没想到孙翔太过狡猾,居然把所有事情都推到了强哥等人头上。 强哥等人感觉天都塌了! 可是他们很清楚翔哥的为人,再加上,翔哥悄悄答应了他们,只要他们顶罪,每个人家里都能拿到五千元的安家费! 这个年月,一个工人的工资才二三十元,要足足工作一百六十七个月才能凑够五千元! 他们毫不犹豫就答应了。 最终,强哥等人被枪毙了,而孙翔却被释放了。 吴永超很不爽,但他也遇到了麻烦。 组织对他进行了审查,将他的工作暂时停了,一切等审查结束之后再说。 当得知这些消息之后,罗高华并没有多说什么,而是默默地写了一封很长的信,寄给了省城的王庆平。 他不知道王庆平的真实职务,只知道他是一个厅长,应该能够震慑下面的人。 如果王庆平不能解决这个问题,那他就只能靠自己。 按照前世的发展,孙翔等人都是在八三年严打的时候,才被抓起来枪毙的,而这一世,因为他的介入,强哥等人已经提前死了。 只有孙翔依旧逍遥法外。 而且,根据他对孙翔的了解,孙翔一定会报复他! 如果孙翔直接来找他,罗高华是不怕的,怕就怕那狗东西去伤害他的家人! 所以,能够用的关系必须要用,同时,自己也要做好充分的准备。 他一方面叮嘱家人要时刻注意村里的异常情况,一方面让老丈人加强村里的巡逻,另一方面也在家族里物色几个优秀的男子,准备把他们培养成自己的忠实小弟。 家里都是女性,还是不够安全! 可选来选去,也没有一个合适的。 不是年纪小了,就是拖家带口的,要么就是脑子太笨了…… 就在这个时候,李巧花的大弟弟‘李大成’突然找上门来,“高华姐夫,我想跟着你学打猎,不知道可不可以?” 第84章 八月的夏夜 “不可以!” 罗高华想都没想就直接拒绝了。 “为什么?”李大成不解道,“高华姐夫,我做事很勤快的,进了山之后也会非常的听话……” 实际上,以罗高华的选人标准来说,李大成是非常适合跟着他一起进山打猎的,但他依然拒绝了。 倒也不是因为李巧花的缘故,而是他家太穷了,再加上,早年间他的父亲就去世了,所以,他母亲对他看得非常重。 打猎是一件非常危险的事业,即便是罗高华这样的老赶山人,也难免遇到生死危机,更何况是李大成这样的新人? 万一到时候,李大成真的出了什么危险,那他母亲绝对会找罗高华的麻烦! 上一世,罗高华就记得很清楚,李大成也是跟人外出打工,出发的时候,说得非常好,出任何事情,都不会找对方麻烦。 可当李大成真的出事了之后,他母亲就天天去那家人闹,搞得那家人鸡犬不宁,后悔死了! 有了前世的经验,罗高华自然不会同意李大成跟自己去打猎。 “大成,我也才刚打猎,自己都是半吊子,怎么可能带新人?”罗高华笑着说道,“你要是真的想进山打猎的话,可以找村里的其他猎手。” “他们的技术都没有你的好。”李大成道,“这么多年来,就只有你能够一次性猎杀七头野猪!” 罗高华:“我那都是运气好而已。大成,我确实不带新人,希望你能理解。” “好吧,高华姐夫,你要是想带新人了,一定要记得我。” 李大成失望地走了。 刚回到家里,李巧花就来到了他的身边,“弟弟,罗高华怎么说?” 李大成:“他没有同意。” 李巧花:“为什么?我听人说他正在寻找一起进山打猎的伙伴,你做事勤快又听话,她为什么不同意?” 李大成:“他说他暂时不想带新人。” 李巧花:“不想带新人?也对,你对于打猎什么都不懂,进了山,确实容易拖他的后腿。这样,你先找村里其他的猎人学学技术再说。等你技术好了,再去找他也不迟。” 李大成撇嘴道:“等我学会了,我还找他干什么?我自己进山打猎不好吗?” 啪! 李巧花挥手就在他后脑勺打了一下,“你是不是傻!我叫你去找他,是为了学打猎吗?” 李大成疑惑道:“不是学打猎,那是干什么?” 李巧花:“调查他是不是我们的恩人啊!你别忘了,第一次,不是他帮我们掰断了那些流氓的手脚,我早就被人玷污了,而你也要被打得半死!” “第二次,还是他救了我,不然,我就被人抓走了!” “这么大的恩情,我们必须记一辈子!” 李大成点头:“确实应该记一辈子,那,万一不是他呢?” 李巧花:“不可能!我的直觉告诉我,救我们的人就是他!因为整个村,除了他,就不会再有其他人有他这样的本事!你难道忘记了?他上次一个人就扛回来一头三百多斤的野猪!” “我就问你,我们村,除了他,还有谁有他这样的力气?” 李大成不说话了。 他心里其实早就怀疑罗高华是自己和姐姐的救命恩人,尤其是看到罗高华的背影,他就更加确信。 只是那晚上罗高华蒙了面,而且,得罪流氓的事情,一旦传扬出去,肯定会对罗高华的家人造成一定的影响,李大成不想因为自己的事情,给罗高华和罗高华的家人造成麻烦。 所以,即便心里再如何怀疑,也没有询问罗高华,关于那天晚上的事情。 而此刻,听了姐姐的分析,他已经百分百确定,那晚上救自己和姐姐的人,就是罗高华! “姐姐,我知道了,我会努力学打猎的技术,然后去找高华姐夫的。” 李大成下定决心,一定要学会打猎,然后,跟着罗高华进山。 不是为了学他的技术,而是想要报恩。 他知道打猎有危险,所以,想要去保护罗高华。 第二天,他果然找到了村里的一个老猎手,拜他为师,愿意把两年的猎物都无偿奉献给老猎手。 老猎手见他态度诚恳,再加上他平时在村里的评价也很好,便同意了。 罗高华并不知道这些事情。 他依旧每天前往公社,跟着吴永辉学习射击技术,风雨无阻。 时间一天天过去。 孙翔的报复没有出现,就连孙翔这个人也不知道去了哪儿。 随着孙翔等二流子的垮台,青山公社太平了一段时间,但很快又出现了一窝新的二流子。 这些人行事风格比较低调,主要是对参加黑市的人下手。 导致去青山公社黑市的人越来越少,曾一度到了无人参加的地步! 罗高华倒是对此不关心,他每天有空了就会去蛤蟆河弄点鱼、虾、蟹之类的回家炖汤,又或是进山弄点野鸡野兔。 家里几乎顿顿都有肉,日子过得非常滋润。 不过,他再也没有像之前那么高调,每次都是非常的低调,以至于村里的村民都以为他不再进山打猎了。 时间一晃,就到了八月份。 天气越来越热,而田地里的庄稼则长得非常茂盛。 稻花香里说丰年,听取蛙声一片! 罗高华非常喜欢这样的夏夜,搬一把躺椅,坐在庭院中,头上有明亮的月亮,庭院外有蛙声成片,身边有家人陪伴,日子别提有多美了! “花儿,马上就要到九月份了,大丫应该要读书了吧?” 罗高华一边吃着西瓜,一边对旁边,同样躺在躺椅上吃着西瓜的李桃花问道。 李桃花霍地坐了起来,“你愿意送女儿去读书?” 罗高华笑道:“为什么不愿意?她们都是我的女儿,我们又不是没有能力,为什么不送?” 李桃花也笑了,“你就不怕别人说的,女儿长大了都是别人家的人……” 罗高华:“那都是老思想!不管怎么说,她们体内都是流着我们的血!” “对了,是不是还应该给她们取个正式的名字?” 这时,李全福和陈秀菊也走了过来。 李全福道:“高华,虽然你是上门女婿,照说,你的孩子应该跟我姓,不过,早在你们结婚的时候,我就跟你妈商量过了。” “除了第一个孩子跟我姓之外,其他的孩子都跟你姓!你看如何?” 第85章 取名字 罗高华震惊了。 上一世,他老婆早在几个月前就难产死了,老丈人和丈母娘则把李桃花的死全都怪在了他的头上,不但对他各种谩骂,几个孩子也全都跟着老丈人姓了李。 没想到,老丈人和丈母娘早在几年前就已经决定,除了第一个孩子姓李,其他孩子都姓罗。 幸亏重生了,要不然,他还真不知道老丈人和丈母娘对自己如此贴心! “爸,妈,其实孩子姓什么根本不重要,重要的是,我知道她们是我的孩子,体内流着我的血就行。”罗高华道。 李桃花瞪眼道:“高华,你这是什么意思?难道你还怀疑孩子们不是你的?你说话要凭良心!自从跟你结婚之后,我就再也没有跟其他的男子来往,甚至连话都不说一句。” 罗高华本来只想表达一下自己不在乎孩子姓氏的问题,却没想到,一句话惹怒了李桃花,连忙道歉道:“花儿,我不是怀疑你,我只是想说我不在乎她们的姓氏。” 李全福则指责李桃花道:“你别歪曲高华的意思!” 陈秀菊戳了戳李桃花的脑袋,也斥道:“一天天脑子里面在想什么?” 李桃花一双美丽的眼睛瞪得更大了,“我说,爸,妈,你们到底是谁的爸妈?” 李全福和陈秀菊不约而同道:“高华的!怎么了?” “我……” 李桃花气得鼓起了腮帮子,“行,你们是一家人,我去给四丫喂奶了!” 罗高华笑道:“行了,花儿,我们正在商量孩子取名的事情,你怎么能走呢?” 李桃花也就是开玩笑,既然罗高华挽留了,她当即顺势又坐了下来,笑道:“那行吧,那我就听一听,你给孩子们取什么名字。” 罗高华看向李全福,“爸,要不您给孩子们取名字?” “我取?” 李全福谦虚地摆手,“算了,你自己的孩子,还是你取吧。” 陈秀菊也道:“你取吧,你爸虽然当了多年的大队长,其实也没有什么文化。” 罗高华道:“那好,那就我取。” “今天正好月色不错,大丫就叫李夏月,你们觉得如何?” “李夏月?” 三人都是眼睛一亮,“这个名字好听。” 陈秀菊喊道:“大丫,你过来,你爸给你取了大名了,你叫李夏月,你喜欢吗?” 大丫二丫三丫都跑了过来。 “李夏月?我的名字叫李夏月?” 大丫根本不知道这个名字是什么意思,只是觉得好听,当即拍手道:“我喜欢,我终于有自己的大名了。” 二丫皱眉道:“爸爸,大姐不是叫大丫吗?为什么又叫夏月了?” 罗高华刮了一下她嫩葱一般的小鼻子,说道:“大丫是你大姐的小名,夏月才是她的大名。” 二丫:“爸爸,那我的大名呢?” 罗高华假装沉吟了片刻,说道:“你的名字叫李夏云。” 李全福插话道:“不是李夏云,是罗夏云。” 二丫不解道:“为什么大姐是李夏月,我就是罗夏云?” 李全福哼道:“你只要知道你叫罗夏云就行了,问那么多干什么?等你们长大了之后,自然就明白了。” “好吧。” 二丫也没有继续纠结,而是对大丫笑道,“大姐,我也有大名了,我叫罗夏云!我喜欢这个名字。” 三丫急忙凑过来,“爸爸,我!我!我!” 罗高华将她抱了起来,在她脸蛋上,亲了一口,说道:“你叫罗夏花。” 其实,这三个名字就是她们上一世的名字。 只不过,前世,她们都姓李,而这一世,二丫和三丫都改姓罗了。 “罗夏花,哈哈,我有花!” 两岁的三丫,话都说不清楚,但众人都听懂了她的意思。 她的意思就是,她的名字里,也有一个花字,跟妈妈是一样的。 李全福,陈秀菊和李桃花也都很喜欢这三个名字。 “李夏月,罗夏云,罗夏花,不错,很好听!没想到你还挺会起名字的。”李桃花夸了一句,“要不然,你连四丫的名字也顺带取了?” 罗高华一怔。 对啊,这一世可不是只有三个女儿了,而是有四个! 前三个可以用前世的名字,那这第四个怎么办? 他其实是个取名废啊! 搜肠刮肚许久,突然从院子门缝看到了外面的即将成熟的水稻,他当即脑海中灵光一闪,说道:“四丫就叫罗夏禾,你们觉得怎样?” “罗夏禾?这名字也好听!” 李桃花最喜欢这个名字,当即站了起来,“我进去告诉四丫,她有名字了。” 李全福笑道:“高华,你这几个名字确实取得好,我们村其他人给女儿取名字都很随意,不是叫什么大花二花三花,就是叫什么大凤二凤三凤,又或是什么大秀二秀三秀……” “而你取的这几个名字显然是用了心的!” “我终于相信,你确实是跟以前不一样了,不再那么重男轻女了!” 罗高华听得一阵汗颜。 陈秀菊欢喜道:“我明天就跟村里的老婆婆们说一说,我家四个孙女的名字!夏月,夏云,夏花,夏禾,越喊越好听!!” 其实不是名字有多好听,而是罗高华对待女儿的态度,让她太开心了。 罗高华更加汗颜。 为了掩饰内心的尴尬,罗高华忙问道:“爸,分产到户的事情是不是有眉目了?” 李全福点头:“是的,就在这次秋收之后,我们桃树湾大队就要进行分产到户的事宜了,到时候,会非常的忙,也会出现一定的乱子,我估计要在各个小队跑来跑去,就没有时间照顾家里了,家里就要你多费心了!” 罗高华:“爸,分产到户是大事,上头会很重视,但他们并没有太多的人手,所以,万一出现乱子,还需要各个大队自己处理。” “我的建议是,你最好形成一个工作组,再从民兵队伍中挑选一些人组建一支护卫队,以防有人出现过激的行为!” 李全福点点头,问道:“你还有其他的建议吗?” 罗高华想了一下,前世分产到户的时候,李全福已经不是大队长,而是孙友林。 而孙友林这家伙仗着自己是大队长,把良田都分给了自己和自己的亲友,而差田则分给了村里那些跟他作对的人,自然引起了很多村民的不满。 最后甚至出现了流血冲突! 不过,如今大队长还是李全福,应该不会出现这样的情况,不过,该提醒的还是要提醒一下。 第86章 三个建议 “爸,我有三个不成熟的建议,您姑且听一听。” 罗高华斟酌了一下措辞,说道,“第一,分产到户是大事,也是每家每户最期盼的事,所以,必须做到公平公正,不然,村民们肯定会闹事的。” “第二,对于一些不好划分的东西,最好是换算成钱,这样就能更加明确各种东西的价值,比如说,拖拉机,打谷机,耕牛等。” “第三,分产到户不是一蹴而就的事情,必须要有耐心,千万急不得!尤其是,您还要参与其他生产小组的划分,情况复杂,更要细心耐心,多听一听村民们自己的想法。” 李全福都听呆了。 他愣愣地看了罗高华许久,才开口道:“你这也叫不成熟的建议?我看你这建议绝对是思考了许久之后总结出来的,对吗?” “没想到,你还有这样的管理才能!” “高华,要不然,这个大队长让你来当?我给你打下手!” 罗高华连连摆手,“爸,你别误会,我可没有篡权夺位的想法!” 李全福:“你才误会了!我的意思是我老了,就应该让你们年轻人来挑大梁!” 罗高华:“别,我不感兴趣。” 说完,他就走了。 李全福看着他的背影,暗道:这家伙不当大队长,真是可惜了! 接下来的时间,罗高华依然早出晚归,去公社练习枪法。 不知不觉就到了八月三十号。 罗高华特意向吴排长请了半天假,去公社买了两斤猪肉,还有一些糖果,以及一个崭新的书包,几支铅笔,几块橡皮,这才返回家中。 “爸爸!” 三个孩子看到他,连忙从院子里跑了出来。 李夏月:“哇,爸爸,你买了糖果!” 罗夏云:“我要吃糖!” 罗夏花:“糖糖!” 罗高华给她们每个人的嘴里塞了一颗糖,三人顿时欢呼了起来。 对于猪肉,她们居然视而不见。 主要是这段时间以来,她们天天都有肉吃,已经对猪肉没有太多的兴趣了,反倒是陈秀菊和李桃花看到他买了肉回来,都开心道:“又买肉回来了?” 罗高华:“明天就是夏月读书的日子,今晚上,我们一家人小小庆祝一下。” 李桃花:“读个书而已,有什么好庆祝的?又不是考上了大学!” 罗高华:“读书了,对于夏月来说,就是一个崭新阶段的开始,当然要庆祝!同时,也是给她一个鼓励,希望她能够好好读书天天向上!” 李桃花翻了个白眼,“就你花样多。” “今天我下厨!” 罗高华自告奋勇。 “还是我来吧……” 不等陈秀菊说完,李桃花就说道:“妈,你就让他来吧,难得他今天这么积极!” 陈秀菊:“行吧,我们也确实有一段时间没有吃到高华弄的饭菜了。” 罗高华呵呵一笑,走进灶屋,开始忙碌起来。 四个孩子,四个大人,罗高华只做了四个菜,但每一个菜的分量都很足。 大约弄了两个多小时,才把四个菜做好。 “来,开饭了!” 罗高华喊了一声。 全家人都来到了灶屋。 平时,他们吃饭,就很随意地端着碗,在庭院里随便找个位置,或坐或站,就吃了。 今天,因为是个小小的庆祝,所以,全都规规矩矩地坐在灶屋当中的饭桌前。 李全福和陈秀菊坐主位,罗高华带着夏云和夏花坐右位,夏月一个人坐左位,李桃花抱着夏禾坐末位。 “夏月,明天你就要去学校报名读书了,所以,今天让你坐了左位,是对你读书的重视!”罗高华道,“读书了,就要学知识,懂礼貌,讲文明。” “为了向你表达对你的期望,我特意做了四个菜!” “分别是:清蒸鲤鱼,是希望你将来能够鲤鱼跃龙门!” “红烧肉,是希望你将来读书能够越读越有滋有味!” “宫保鸡丁,这鸡丁是野鸡,而野鸡又叫山鸡,就是希望你将来能够通过努力读书,由山鸡变成凤凰!” “最后一道是小葱拌豆腐,就是希望你将来,不管读书是好是坏,也不管你将来过得是好是坏,都要牢牢记住清清白白做人的道理!” 夏月根本没有听懂老爸说的是什么。 李全福则忍不住鼓掌,“高华,你说得太好了。” 李桃花也握着夏禾的小手,鼓掌,“夏禾,你说你爸爸是不是太有水平了?我们的小夏禾以后也变凤凰好不好?” “爸,我们可以吃了吗?” 然而,罗夏云的一句话,把四个大人都逗笑了。 罗高华摸了摸她的头,“你就是个吃货!吃吧,可以吃了!” 她当即抓起一块红烧肉就丢进了嘴里,吃得满嘴流油。 虽然之前对猪肉不感兴趣,但此刻,看到这红艳艳的红烧肉,她顿时食欲大增! 罗夏花也不甘示弱,也抓起一块肉吃了起来。 罗夏月知道今天是给自己庆祝,反倒是有点放不开了,端着碗,小口小口地吃着。 “爸,我们晚上喝一口?” 罗高华拿出了酒壶和杯子。 李全福笑道:“行,喝一口。给你妈和桃花都倒一杯,难得一家人这么高兴,都喝一点。” 陈秀菊和李桃花都笑了笑,并没有拒绝。 她们的酒量都不好,平时基本上都不喝酒。 罗高华酒量很好,但平时也不怎么喝。 此刻,给三人倒了一杯,自己也倒了一杯,然后,慢慢喝了起来。 “爸,我也想喝酒!”罗夏云突然道。 罗高华呵呵一笑,“你现在可不能喝酒,要等你长大了才行,这样吧,我给你们弄点饮料喝一喝。” “饮料?什么是饮料?” 罗夏云一脸迷茫。 罗高华没有多解释,走入房间,拿出一些茶叶,麦乳精,以及白糖。 先将茶叶捣碎,然后把麦乳精稍微煮热,再把茶叶和白糖放进去,不多久,一杯简陋的奶茶就做好了! 为了增加口感,他还把几颗冬瓜糖切碎,丢了进去。 “来,喝饮料!” 罗高华给三个孩子都舀了一碗。 李桃花:“这是什么?好好的麦乳精,被你弄成这样,能喝吗?” 罗高华:“当然能喝,而且很好喝,不信的话,你可以问一问孩子们。” 三个孩子尝了一口,当即大声道:“好喝!” 李桃花撇嘴:“只要是吃的喝的,她们什么时候说过不好喝不好吃?” 罗高华:“你自己尝尝!” 李桃花尝了一口,随后,又尝了一口,接着,大口大口地喝了起来。 陈秀菊:“有这么好喝吗?” 她也尝了一口,然后又一口,接着也大口大口喝了起来。 李全福:“……” 第87章 梦想还是要有的,万一实现了呢? 李全福也忍不住喝了两口,没想到,还真挺好喝的。 这“奶茶”没有茶的涩味,却有茶的香味,少了麦乳精的腻味,却保留了麦乳精的奶味,然后又多了糖的甜味……几种味道混合在一起,确实让人印象深刻,越喝越想喝。 “既然好喝,那就多喝点!” 罗高华准备了一大壶,足够大家喝了。 他很清楚,这种粗制滥造的奶茶其实并不好喝,而家人们之所以这么爱喝,纯粹是因为平时能够喝的饮料太少了,要是放在后世的话,这种‘奶茶’,狗都不喝! “来,我们共同举杯,为了美好的生活,干杯!” 等所有人都有了奶茶之后,罗高华举起了酒杯。 “为了美好的生活,干杯!” “干杯!” 大人,孩子,全都举起了杯子。 脸上也都洋溢着开心的笑容! 看到这一幕,罗高华忍不住眼角一酸,差点流泪。 前世多少次日思夜想的画面,如今终于实现了! 不过,还需要继续努力。 房子依旧破破烂烂,生活依旧过得艰难,老丈人、丈母娘、老婆和孩子们依旧面黄肌瘦……还有自己的父母和兄弟姐妹们依旧过得艰苦,自己既然重生了,就应该想尽办法改善他们的生活条件! 当然,也不要太心急,从而忘了生活的真正意义。 生活,不止有为美好生活的奋斗,也有及时的享受和陪伴家人的欢乐时光! 说说笑笑中,小小的庆祝宴会结束了。 李全福喝多了,直接就回房睡了。 陈秀菊无奈道:“这死老头子酒量差,还一个劲的喝,真以为他还是年轻小伙子吗?” 李桃花瞪了罗高华一眼,“都怪你,非要拉着爸喝酒!” 罗高华呵呵一笑,“怪我,怪我,不过,人生难得几回醉,喝醉一两次也是美好的回忆。” 李桃花:“回忆你个大头鬼!” 陈秀菊哼道:“花儿,你怎么说话呢?你爸喝醉了,那是他自己控制不好,关高华什么事?我们都喝酒了,我们怎么没有喝醉呢?以后,不准再这么说高华!” “啊?” 李桃花吃醋了,“妈,我才是您的亲闺女!” 陈秀菊:“什么亲不亲的,就是不能再乱怪高华!他每天早出晚归的,多辛苦!” 李桃花:“……” 罗高华笑道:“还是妈对我好,我去陪孩子们玩了。” “夏月,过来,爸有好东西给你!” 听到呼唤,正在跟两个妹妹玩的李夏月走了过来。 罗夏云和罗夏花也跟了过来。 罗高华从正屋里把背篓拿了出来,从里面拿了一个崭新的帆布书包,上面还有一颗红艳艳的大五角星。 “夏月,这是给你的书包,喜欢吗?” “哇,喜欢!谢谢爸!” 李夏月急忙把书包斜挎在身上,摸了又摸,喜爱之情溢于言表。 “爸爸,我也要!” “爸爸,我!” 罗夏云和罗夏花都羡慕了。 “别急,等你们到了读书的年纪,爸爸也会给你们买的!”罗高华笑道。 两个孩子却嚷着现在就要,罗高华正在想怎么安抚她们,就听李桃花斥道:“要什么要!说了以后给你们买就行了,吵什么?不听话是不是?” 两个孩子当即噘着嘴,不敢说话了。 罗高华坏坏地笑道:“被说了吧!不听话!” “哼!” 罗夏云小大人一般,抱着双臂,冷哼一声,翻了个白眼,样子奶凶奶凶的,十分可爱。 罗夏花有样学样,却没有学像,显得有些滑稽,更可爱了。 李桃花和李夏月都被逗笑了。 罗高华更是笑得前仰后合,忍不住在她们脸上都亲了一口。 “夏月,这里还有铅笔,橡皮,还有一些作业本,都是给你买的。”罗高华随后又从背篓里拿出一堆东西,“一定要保管好,对了,我先帮你把铅笔削好。” 他随后进屋,把短小的军刺拿了出来。 强哥等人都已经提前被枪毙了,这把军刺,也就被他从猫眼洞拿回来了。 用军刺来削铅笔,还挺好用! “高华,夏月要明天才报名,你那么积极干什么?”李桃花觉得罗高华有点过于积极和兴奋了,就好像他要读书一样。 罗高华笑道:“提前准备好,总是不会有错的。” “爸,我肯定会好好读书!” 李夏月突然间说出这样一句话,让罗高华很惊讶,也很欣慰,“好,只要你认真读书,爸爸就想尽办法供你读!争取将来我们家能够出一个大学生!” 李桃花笑道:“高华,你还真敢想,孩子连小学都才刚刚开始,你就期盼她读大学了!” 罗高华:“梦想还是要有的,万一实现了呢?” 李夏月此刻也坚定道:“爸,妈,我一定会读大学!” 虽然还不知道什么是大学,但想来应该是好东西。 她已经六岁了,再加上,女孩子本来就早慧,懂得了不少东西,尤其是前段时间,村里的小孩都不愿意跟她玩,把她刺激到了,也促使她变得格外要强。 “好,爸爸相信你!” 罗高华恰如其分的鼓励,让李夏月更加充满了斗志。 不知道是喝了奶茶的缘故,还是过于兴奋的原因,孩子们都玩到很晚才睡着。 好在,第二天,李夏月要九点多钟才去学校报到,时间完全来得及。 罗高华倒是一如既往地早起了。 他昨天已经跟吴排长说好了,今天要等孩子报完名,才会去公社继续训练,因此,早上起床后,他就在家里帮着做家务。 九点钟,他带着李夏月去了桃树湾小学。 小学地址在村子北部的一个山坳里,建得相当宽敞。 学校内部有操场,有乒乓球场,篮球场,还有升旗台。教学楼有三栋,全都是用石头、土砖和木头搭建而成,显得有些破旧。 一共有四个年级,每个年级差不多有三到五个班。 之所以会有这么多孩子,是因为整个桃树湾大队的孩子们都会来这里上学。 而桃树湾大队有足足九个生产队,或者说,九个生产小组,除了桃树湾村有三个生产小组,其他的六个小组都是一个村一个小组。 比如陈家村生产小组就是一个村。 再加上,每家每户的孩子都多,也就导致桃树湾小学的学生爆满了。 不过,很多人家的孩子都只是读了一年级、二年级就不读了,了不起,读到三年级和四年级也不读了,因为家里穷,供不起。 尤其分产到户之后,一个个孩子都被叫回去做农活,辍学率就更高了! 罗高华带着李夏月来到小学,就看到整个学校挤满了人…… 第88章 报名 学校里,有老师,有家长,更多的是一个个兴高采烈的孩子。 他们或者相互追逐打闹,或者聚在一起诉说着暑假的趣事,又或者在老师的指挥下,拿着扫帚和抹布,把教室里里外外打扫干净。 吵闹声,说话声,嬉笑声,搬桌子的声音……全都汇聚在一起,形成了一幅热闹的小学开学图。 在正中那栋教学楼的一楼,坐着一排老师,全都是迎接一年级的学生和家长们来报名的老师。 而校长则亲自站在校门口,迎接学生和家长。 “凡是一年级的学生和家长请前往一号教学楼登记,报名,缴费……” 校长是个女同志,很漂亮,也很年轻,才二十出头的年纪,据说是县教育局直接派下来的,是县教育局某位领导的女儿,是专门来这里镀金的,很快就会调走。 但罗高华知道,前世,这位校长在这里待了足足二十年! 直到桃树湾小学因为学生太少而被并入镇中心小学,这位校长才被调去了镇中心小学,当了一名普通的老师,直至退休。 而她之所以没有被调走,据说是因为她老爸犯了事,被抓了,她也受到了牵连。 当然,具体是什么原因,罗高华也不是特别的清楚。 前世的他自顾不暇,对于别人的事情,并不如何的关心,全都是道听途说而已。 “林校长,你好。” 罗高华来到了校长面前。 林晓燕剪着齐耳短发,眉清目秀,肌肤白嫩,脸上始终带着热情的微笑,但她看到罗高华时,眼里闪过一抹震惊的神色。 “罗高华?你也会送你女儿来读书?!” 林晓燕惊叹。 周围的家长和孩子们都瞧了过来,林晓燕这才意识到自己的反应有点过激了,当即小声道:“不好意思,我有些失态了。” “主要是我之前经常听人说,你特别讨厌女儿,常常对她们非打即骂,甚至几天几夜不给她们饭吃!而你今天居然还会亲自送你女儿来读书,确实让人很惊讶!” 罗高华:“那都是过去的事情了,我现在非常宠爱我的女儿。请问我们去哪儿报名?” 林晓燕指了指一号楼,“你直接去一号楼就行。” “谢谢。” 罗高华带着李夏月来到了一号楼。 这里摆了一排的桌椅,而坐在第一个位置上的人,是李家的一位长辈。 差不多四十岁左右,辈分却很高,就连李全福都要喊他爷爷。 罗高华连忙走过去,喊道:“祖爷爷……” 李孝文急忙摆手,“别喊我祖爷爷,在学校,喊我李老师就行。” 他看了眼李夏月,问道:“你这是准备送孩子来读书?那你在这里登记一下……对了,会写字吗?” 罗高华:“会。” 李孝文递过来一支铅笔,“那你在这里登记一下,你的名字,以及你女儿的名字和年龄。登记完之后,你就去下一位老师那里缴费。” 罗高华接过笔,快速在本子上写下了自己的名字和李夏月的名字和年龄。 “嗯,这个名字不错,谁帮你们取的?” 看到李夏月三个字,李孝文忍不住赞了一声。 “我爸爸给我取的!好听吧!” 李夏月得意洋洋。 李孝文诧异地看了罗高华一眼,却没有多说什么。 登记完之后,罗高华带着孩子来到了下一位老师面前。 这是一位年轻的女老师,不是桃树湾人,是从其他地方下来的知青,因为跟村里的青年结了婚,生了孩子,便留在了这里。 “学费二角六分,杂费八分,一共是三角四分钱。” “这么便宜?” 罗高华有些讶异。 女老师:“这只是学费和杂费,书本费另外算,还有油印费,如果在学校吃午饭的话,还需要交粮票和粮食,以及木炭费。” “啊?这么多费用?” 罗高华这才发现,这个年月读个书也不便宜。 难怪那么多人会辍学! 这七七八八的费用加起来,还真不是一笔小钱。 罗高华交了学费和杂费,又去往下一个老师处,缴纳书本费,再去往下一位老师处缴纳油印费,接着又前往下一位老师处。 因为他家就在本村,所以李夏月不需要在这边吃午饭,也就不需要交粮票和木炭费。 他们直接越过这位老师,前往下一个老师处。 这个老师也是本村人,姓孙。 孙老师笑着问道:“高华,你是自己给孩子准备课桌,还是使用学校的课桌?” 罗高华微微一怔,“这有什么区别吗?” 孙老师:“如果是你自己准备课桌,那么,每个学期结束了,要带回去,开学了,再搬过来。如果是使用学校的课桌,那就需要缴纳一点课桌使用费,当然,这个费用很低,一个学期,五分钱。” 罗高华瞪眼:“课桌也要收钱?!” 这不是妥妥的乱收费吗? 孙老师苦着脸道:“我们也不想收钱啊,可我们学校的经费有限,平时要维修教室和课桌,没有钱,怎么维修?” 说得好有道理! 罗高华懒得跟他多争论,五分钱,对他来说,确实不算什么。 接下来,还有一些乱七八糟的收费项目,简直让人既心疼又心酸又无奈。 这些收费项目,有很多都是维持学校的正常开支而设立的,实在是上面能够拨下来的款子太少了。 不收费的话,那么多老师如何养活? 所有程序弄完之后,罗高华默默算了一下,总费用竟然达到了二元七角钱! 这个费用对于罗高华来说,当然是不算什么,但是,对于其他大多数家庭来说,这就是一笔高昂的费用! 很多人家,一年到头都存不下二元七角钱,如何送孩子来读书? 报名结束,李夏月顺利拿到了书本,就两本书,一本语文和一本数学,还是油印本! 散发着浓浓的油墨味! 罗高华撇了撇嘴,而李夏月倒是很兴奋,拿着书本翻来覆去的看,结果双手摸得黑不溜秋的,沾满了油墨。 “别看了,小心字都被你全部摸没了!” 罗高华急忙提醒。 这油印的质量实在是太差了! 李夏月急忙把书本小心翼翼地收入书包之中,然后跟着罗高华去了教室。 她的教室在二号楼的六号教室。 教室上面贴了班主任的名字,罗高华一看,竟然是林晓燕林校长! “林校长,请您以后多多关照我的孩子!” 离开学校之前,罗高华再次来到了林晓燕面前。 “放心,我会的。” 林晓燕一笑。 第89章 移动射击? 帮李夏月报完名之后,罗高华就又去公社训练去了。 经过这段时间的训练,罗高华已经完全掌握了定点射击的技术,每次都能命中靶心! 他身体素质的潜力似乎也全部开发了出来,耐力超强,力量也达到了恐怖的五百斤!不过,他并没有在人前展示,要不然,绝对会被当成怪物一般看待! 最近这几天,他正在跟着吴永辉学习移动射击的技术。 另外,军体拳和格斗术的基本套路,他都学会了,剩下的就是勤加练习,慢慢感悟其中的精髓。 “移动射击和定点射击完全不同。” 吴永辉耐心地讲解着两者间的区别,“如果说定点射击像儿童游戏一样简单,那么移动射击就像迷宫一样复杂,它不仅仅需要射击技术,更重要的需要判断力!” “什么是判断力?” “就是你要判断子弹的轨迹,还要判断猎物的走向,同时还要判断时间、风向等。” “等什么时候,你能够全都形成本能反应,那你就算是掌握了移动射击的奥秘!” 罗高华听得头都大了。 本以为射击是有手就行的技术,学了快五个月之后,他才发现自己连皮毛都没有触摸到! 还得继续努力啊! 好在,他并不怕吃苦,也不怕耗时间,最重要的是,有着两世为人的阅历和智慧,他对于吴永辉的教导,能够很快地理解,然后实施行动。 吴永辉也正是看他悟性非凡,这才耐心教导他,并允许他一直在这里训练下去,还给他提供伙食。 当然,罗高华也不是白吃饭,隔三差五会抓些鱼、兔子或是野鸡,给战士们改善生活。 “定点射击,需要的是掌握枪支的性能,而移动射击,需要掌握的是你自己!” 吴永辉眼见罗高华一遍遍试验着移动射击的动作,暗暗感到欣喜,然后继续向他讲解着自己对移动射击的理解。 对于罗高华,吴永辉算得上是毫无保留地教导。 罗高华的进步自然是突飞猛进的。 不过,想要真正掌握移动射击,是需要大量子弹投喂的,不是光靠领悟和做一些基础性的动作就能掌握的。 “高华,虽然我很想帮你,但子弹的数额是有限了,我也没有办法帮你申请额外的子弹数量,除非,你能够参军,并参加市里举办的全军射击比赛,你就能获得足够的子弹!” 这一天,吴永辉对罗高华说道。 “射击比赛?” 罗高华眼睛一亮,“吴排长,你也知道我家里的情况,根本就不允许我参军。你看我能不能以民兵的身份参加?” 他想参加比赛,除了能够获得足够的子弹之外,更重要的是,能够接触其他的射击高手。 在青山公社这边,除了吴永辉之外,其他战士的射击水平早就被他超越了,已经没有多少值得他学习和借鉴的。 他始终相信,想要真正成为一个神枪手,除了需要多练多想之外,还需要多看多学。 而多看多学,就是要跟其他的射击高手多接触! 吴永辉皱了皱眉,“以民兵的身份参加?我也不知道行不行,这样吧,我帮你向上级问一问。” “谢谢排长!” 罗高华虽然没有参军,但早就把自己当成了吴永辉手下的一个兵。 吴永辉也是这样的想法,所以,对罗高华很重视。 他也希望自己能够培养出一个神枪手! 第二天,吴永辉就去了县武装部,把罗高华的情况向部长做了详细的介绍。 县武装部的部长,既是乌山县掌管军务的副县长,也是驻扎在县城郊区的二三一团的团长,同时,还是吴永辉的老班长。 “你确定这个罗高华能够进入决赛?” 这些年,每次全市组织的全军射击比赛,除了吴永辉拿过第一名之后,乌山县就再也没有人能够获得名次,最近两年更是连决赛名次都拿不到了。 吴永辉:“团长,我确定以及肯定!” 彭团长当即站了起来,“好,如果他能拿到决赛名次,那就给他一个参赛名额又如何?不过,为了以防万一,我还是需要亲自检验一下。” 吴永辉笑道:“没问题,团长。您看是您亲自去我那儿,对他进行检验,还是让他来县城?” 彭团长想了想,“让他来县城吧,我这边有专门的射击比赛的模拟场地,可以让他提前适应一下。” 吴永辉:“好,那我明天把他带过来。” 离开彭团长办公室,吴永辉没有直接返回青山公社,而是去了一趟县公安局。 前段时间,他大哥吴永超因为抓了孙翔等人,被莫名其妙停职审查,后来是省城一位姓王的领导派人下来详细了解了相关情况,得知吴永超并没有过错,这才让吴永超恢复了原职。 但在这之前,吴永超停职了将近三个月! 吴永辉一直也没有过来看望大哥,直到最近听说他又复职了,他才想起来,应该顺道看望一下大哥。 “永辉,你怎么来了?” 看到吴永辉突然造访,吴永超愣了一下。 吴永辉:“罗高华想参加射击比赛,我来团里帮他问一问,便顺道过来看看你,这段时间,你过得还好吧?” 吴永超:“我吃得好睡得好,有什么不好的?对了,说起罗高华,我正准备找时间去青山公社找他一趟,既然你来了,那就由你传达一下。” 吴永辉:“什么事?” 吴永超从抽屉里拿出一封信,“这是省城那位领导让我转交给罗高华的信,你帮我带给他!没想到,他居然还认识省城的领导!” “这次也是多亏了他,我才能这么快恢复原职,要不然,我估计要被彻底雪藏了!” “你也知道我这些年因为办案,得罪了不少人!” “永辉,你回去之后,一定要替我好好感谢罗高华,跟他说,等他来了县城,我一定请他吃饭!” 吴永辉接过信,收入怀里,“好的,我一定传达。” 半个多小时后,吴永辉从县公安局走了出来,然后坐车返回了青山公社。 到了青山公社,天已经快黑了,但他依然快步去了桃树湾村,找到了罗高华,把信给了他,并把吴永超和团长的话,都跟他说了。 “你准备好,明天就跟我去县城!” “好的,谢谢排长!我一定会好好表现!” 罗高华格外的激动。 第90章 通过考核 第二天一大早,罗高华就来到了公社训练场。 “你来早了,前往县城的班车要八点钟才出发。”吴永辉笑道。 “那我就先训练几个小时。” 罗高华去训练了。 看到他如此刻苦,吴永辉很欣慰,又感到惋惜。 罗高华要是当兵的话,将来真有可能成为军中的神枪手,可惜,他不想当兵,而他之所以如此刻苦训练,不过是为了以后打猎能够更有保障罢了。 快八点的时候,吴永辉带着罗高华去了运输公司,坐上了前往县城的班车。 几个小时后,班车慢悠悠进了乌山县城的客运站。 “马上快中午了,我们吃了午饭,再去找彭团长。” 吴永辉知道彭团长的为人,之所以要提前吃饭,就是怕这个时间点过去,彭团长肯定会请他们吃饭。 彭团长的家人有点多,还要照顾不少战友的孩子,工资从来都不够用,再请自己和罗高华吃饭,那就雪上加霜了。 至于请彭团长吃饭,彭团长不但不会答应,还会将他臭骂一顿。 “也好。” 罗高华不明白吴永辉心里的弯弯绕,眼见,确实快到吃饭的时间了,便同意了。 两人没有去国营饭店,就在路边找了一家卖烧饼的,每人要了一碗粥和两个烧饼,随便吃了一点。 虽然村里还没有分产到户,但在县城,已经允许百姓在路边摆摊。 不过,摊位都不大。 比如烧饼摊、修车摊、水果摊、烟摊等。 吃完东西,两人就来到了县武装部,找到了彭团长。 彭团长一直在等他们,“你们终于来了,走,我带你们去吃饭。” 吴永辉露出一副果然如此的笑容,说道:“彭团长,我们已经吃过饭了。” “吃过饭了?” 彭团长眉头一皱。 吴永辉道:“对,我早上没有吃东西,坐车过来的时候,太颠簸了,搞得我更加饿得难受,就在路边吃了几个大烧饼……” 罗高华听得一愣一愣的,吴排长早上明明吃了两大碗面条! 彭团长一眼就看出吴永辉在撒谎,当即眉头皱得更深,“吴永辉,你可以啊!竟然学会跟我撒谎了?你是觉得我不配请你吃饭?还是你觉得我太穷,请不起?” 吴永辉连连摆手,“团长,您别误会,我是真的饿得受不了才提前吃的!” 彭团长也不再纠结,挥了挥手,“算了,你们已经吃了,那我就当节约了!以后再也别这样了,你来我这,就该我请你吃饭,不然,别人要说我太不懂得待客之道了。” “知道了。” 吴永辉点头。 既然吴永辉和罗高华吃了饭,彭团长就直接带他们去了靶场。 “高华,别紧张,你尽管放轻松,就拿出你平时训练的水平就行!” 周围除了彭团长,还有其他的战士和军官,吴永辉怕罗高华紧张,在给他递枪的时候,小声安抚了一句。 “嗯,我知道。” 罗高华其实并不紧张,两世为人的他,如果连这点小场面都感到紧张的话,那也太丢人了。 他先是检查了一下枪支和弹药。 这是他一直逼自己养成的习惯,不管是什么枪,不管是多么熟悉的型号,也不管是谁递给自己的,只要是在射击之前,自己都要亲自检查一遍。 这是一把五六式半自动步枪,弹夹里竟然有十发子弹! 跟他之前接触的五六式步枪不太一样,手感也不同,估计是改进版。 足足熟悉了五分钟,罗高华才抬起枪,对着前方的靶子射击。 砰砰砰…… 前方有十个靶子,他采取的是点射。 不多久,前方就有人开始报靶。 “十环,十环,十环……” 十发子弹,全都是十环! 听完报靶,在场的人都爆发出了雷鸣般的掌声。 吴永辉很激动,就好像刚才射击的人是他本人一样,急忙来到彭团长面前邀功,“团长,您看,他这成绩还可以吧?” 彭团长笑道:“不错,你发现了一个好苗子!” 接着,他直接走向罗高华,夸赞道:“高华,你的射击技术不错!不过,相对于你的射击成绩,我更喜欢你在射击之前,先熟悉枪械的那一番表现!” “另外,你的心态也很沉稳,很从容,跟我见过的很多年轻人都不一样。” 罗高华:“谢谢团长夸奖。” 吴永辉趁机插话,“团长,那您看他可以参加射击比赛吗?” “可以。” 彭团长点头,“不过,他要想闯入决赛,仅仅是定点射击还不够,还必须要学会移动射击才行。” “这样吧,为了让你能更好的适应射击比赛的环境和节奏,你就留在这边训练如何?” 罗高华和吴永辉都没有想到还有这一出,不由得有些发愣。 “怎么,不愿意?” 彭团长倒也不强人所难,“当然,你要是想回青山公社训练也可以,就是最终的成绩可能会不太理想。” 罗高华这时也反应过来,说道:“我愿意,不过,团长,我必须回去跟家人说一声。” 彭团长:“没问题,给你一天的时间!” “距离比赛时间,只有三个月不到的时间,时间很紧,必须抓紧时间训练,毕竟,你还没有掌握移动射击的要领。” “好,我明天就过来报到。” 罗高华和吴永辉随后离开了人武部,他们还要去赶班车。 坐着班车回到青山公社,罗高华跟吴永辉告别,就直接快步跑回了家中。 晚饭时间,他把去县里练习枪法的事情说了。 家里人都很惊讶。 李全福:“高华,你又不是军人,为什么要去参加全军的射击比赛?” 罗高华:“为了子弹!” “啊?” 李全福不解。 罗高华:“爸,吴排长说了,我的定点射击已经完全掌握了,下一步就是要学习移动射击,而想要学习移动射击,必须要靠子弹喂。” “吴排长没有那么多子弹让我练习,便帮我想了这么个办法,能够让我拥有足够的子弹练习枪法。” 李全福:“吴排长对你倒是很用心啊。” 陈秀菊:“这个吴排长是个好人。” 李桃花:“你不是军人,他凭什么让你去参加呢?” 罗高华:“让我以民兵的身份去参加。花儿,明天,我就要去县城,估计要去三个月,家里的事情就拜托你多辛苦了。” 李桃花:“放心,家里不会有事的。” 第91章 四个老兵 隔天,罗高华背着一个大大的木头箱子,去了县城。 他原本什么都不想带,可扛不住李桃花对他的各种“关心”,吃的,用的,穿的,都给他准备了不少,还有陈秀菊也给他塞了不少东西。 可惜,他的这个大木头箱子并没有能够带进军营,而是被彭团长截留了。 “你虽然是以民兵的身份参加比赛,但你既然要进入军营训练,那就要遵守军营的规矩。” 彭团长直接以军人的标准严格要求罗高华,“军营有规定,除了带一件有纪念意义的物品,其他东西,一律不准带进军营。” “在军营里,从内到外,都会有军中物品发放,不需要你额外准备。” 罗高华也知道军队要求严格,却没想到,对他这个民兵也会有这么严苛的要求,却也没有反驳,而是点头道:“我一定遵守军营规矩,不过,我这些东西……” 彭团长:“暂时寄存在我这里。” 罗高华:“里面有不少吃的东西,如果放久了,可能会放坏,要不然,您拿去吃了?” 彭团长:“你介不介意跟战友们分享?” 罗高华:“不介意。” 彭团长:“那好,等一下,你就把所有吃的东西都拿去厨房,到时候,我把今年要参赛的选手都叫来,给你们办一个小型的聚餐,也让你们相互认识一下,怎样?” 罗高华:“任凭团长吩咐。” 彭团长:“行,那我们就去报到。” 带着罗高华,先去了后勤处,给罗高华申请了衣服、被子和床铺,另外,还给他办理了粮食证。 一切搞完,就带他去了住宿的地方。 等他把东西放下,换上训练军装,彭团长又带他在整个军营转了一圈,最后才去办公室拿上罗高华的大木头箱子去了食堂。 “你先把箱子里的食物拿出来,我去喊其他的人过来。” 彭团长走了。 大约半个小时后,带着四个战士走了进来。 眼见桌面上堆了一大堆吃的东西,几人都大吃一惊。 “给你们介绍一下,这位是来自青山公社的民兵,罗高华,他这次将跟你们一起参加市里举办的全军射击比赛。” 彭团长也很惊诧,罗高华竟会带这么多吃的东西过来,这是以前被饿怕了,所以,到哪儿都带上一大堆食物? “啊?” 四个战士却是听了彭团长的话,全都大惊失色,然后,一个个还是重新审视罗高华。 “罗高华,这四个战士是我们团当前射击技术最好的四个兵。” 彭团长指着最高的一个兵,“他叫高盛。” 接着,又指着一个大眼睛兵,“他叫梁国斌。” 接着,又指着一个国字脸的兵,“他叫林伟家。” 最后,指着个子最矮也是最瘦的一个兵,“他叫陈锐利。” 四人都向罗高华行了一个军礼,罗高华也连忙回了一个军礼。 民兵也是兵,行军礼是必须要会的基本操作。 相互介绍之后,彭团长就去食堂后厨,找到厨师,给做了几个菜。 一顿饭吃下来,罗高华带来的那些东西都被吃完了。 这个年月,几乎人人都是大胃王! 饭吃完,众人也都相互熟悉了。 高盛对罗高华这个民兵能够被选入参赛队,一直都充满好奇,刚吃完饭,就提出去靶场试试枪法的建议。 其他三人都知道高盛是想看一看罗高华的实力。 彭团长也明白他的心思,没有多说什么,只是转头看向罗高华。 罗高华微微一笑,“可以。” 他也确实想去熟悉一下。 上次来,他也就是打了十枪就走了,至于之前跟着彭团长逛军营,那也是走马观花。 几人很快来到靶场。 罗高华仔细看了看这个靶场,发现这个靶场跟其他的靶场有许多地方都不一样,首先是这个靶场很宽阔,其次是,靶场上设置了不少障碍物,最后就是靶场上,居然没有人! 显然,这是一个专门用来比赛训练的靶场! “你们自己去熟悉吧,我去帮你们把教官喊来。” 彭团长借故离开了,就是好让五人随意发挥。 军人就是要充满血性,要争强好胜,要有傲气,只有这样,才能磨练出真正的神枪手! “你们谁先来?” 高盛眼神中带着一丝挑衅地看着众人。 他们都是从各个营选拔出来的,最优秀的射击高手,今天也是第一次见面,不过,他们毕竟都是当兵多年的老兵了,相互之间虽然不服气,也还算客气。 而罗高华只是一个民兵,这就让他们心里更加的好奇和不服,于是,一个个都看向罗高华。 罗高华淡淡一笑,“行,我先来。” 靶场里就有枪。 罗高华走过去,拿起枪,先熟悉了一番,然后就开始射击。 这个靶场,没有人会报靶,所以,当他打完全部子弹之后,只能自己走过去看靶子。 不等他往前走,高盛就拦住了他,“我去给你报靶。” “我们都一起过去吧。” 其他几个战士,也想第一时间知道罗高华的射击成绩。 当他们一起来到靶子处,就看到十个靶子,全都是正中靶心! 高盛,梁国斌,林伟家和陈锐利当即对罗高华刮目相看,“难怪你能够以民兵的身份被选中,果然枪法了得!” 罗高华微微一笑,“接下来,该你们了!” 四人相互看了一眼,都不敢在罗高华后面射击,实在是太有压力了。 最后还是高盛,弱弱道:“我先来吧。” 他的成绩也不错,除了一个九环,其他的全是十环。 不过,他有好几个十环,都擦边了,而罗高华的十环是完完全全的正中靶心! 接下来,梁国斌、林伟家和陈锐利都分别展示了自己的射击技术。 他们三人都跟高盛一样,都是一个九环,其他全是十环。 要是认真比较的话,他们之间还是有差异的。 高盛只要三个擦边十环,而梁国斌有四个,林伟家有六个,陈锐利几乎全都是擦边,没有一个正中靶心! 所以,就定点射击来说,罗高华的射击技术是最好的。 不过,接下来,他们又比拼了移动射击和跨越障碍射击,以及三种枪械轮换射击等项目。 这三项,罗高华完全被碾压! 高盛四人总算是找到了优越感,脸上再度恢复了之前的傲气。 罗高华并没有太在意这些,毕竟,这四人都是老兵,是专业的!而他不过是半路出家而已。 当然,他也没有气馁,反而向他们虚心地请教学习。 第92章 林教官 就在他们相互比试的时候,彭团长为他们请来的教官早就到了。 这是来自省军区的神枪手。 他看了看靶场上的五人的表现,面色瞬间变得严肃起来,“彭团长,这五人就是你们二三一团最厉害的兵了?” 彭团长脸色一红,“最近这几年,确实有些懈怠了,让林教官看笑话了。” 林教官毫不给情面,“就这五人的水平,确实是个笑话!如果不是看在戴师长的面子上,我早就转身走了!不过,既然把我请了过来,我自然会认真对待。” “现在还有三个月的时间,希望他们能够不负你的厚望,拿到好名次吧。” 彭团长听他把戴师长抬了出来,脸色不由得也是一沉,“林教官,你不用看谁的面子,如果你不想教,现在就可以走!” 林教官瞥了眼彭团长,“这就受不了?彭团长,我听过你的事迹,平时照顾了不少战友的遗孤,我很敬佩,但军人,最终还是要靠手中的枪,为自己争得荣誉!” “自从你自己曾获得过一次比赛第一之外,你们团,还有谁获得第一名?” “这些年,不论是你,还是你的兵,都有些懈怠了,我没说错吧?为什么?我相信彭团长肯定也在思考原因!” 彭团长确实想过,但他真不是懈怠了,而是被很多事情分散了精力。 这些年,县城的治安越来越差,而公安的力量不足,他们也不得不经常派出一些人,协助公安办案,维护县城的稳定和安宁。 另外,前几年,军营里也被一些人搞得乌烟瘴气,彭团长为了照顾遗孤,没办法跟那些人硬碰硬,以至于让整个军营的风气都变了。 虽然后来都改了过来,但是,当年的余毒至今都没有全部清除。 比如出操懒散,又比如训练懈怠,还不如争名夺利…… 彭团长想要整肃,却又找不到好的突破口。 这一次,他之所以会答应吴永辉的请求,除了罗高华的射击技术确实还可以之外,就是想要利用罗高华的民兵身份,来刺激他二三一团的所有官兵! 而把林教官请来,也是这个原因。 只是没想到林教官竟如此不给情面,完全不通人情世故,一来就把他说得下不来台。 好在,彭团长还算大度,深吸一口气,压下心中的不爽,说道:“这五人我就交给林教官了,有什么需要,你尽管跟教导员说,我有事,先走了。” 看着彭团长离去的背影,林教官撇了撇嘴,然后转身走入靶场。 罗高华五人立即就看到了他,正想开口询问,就见他拿起一把枪,就开始射击。 不论是定点射击,还是移动射击,又或是跨障碍射击,枪械轮换射击,他都做了一遍,而且,全都是满分! 尤其枪械轮换射击,那手速快得让人完全看不清他的动作。 “你们好,我是你们彭团长请来的教官,我姓林!” 就在罗高华五人还在发呆的时候,林教官来到了他们身前,“从今天开始,你们的射击项目由我来教导,事先说好,我的教导会非常残酷,如果你们受不了,可以随时退出!” “绝不退出!” 高盛、梁国斌、林伟家和陈锐利都是老兵,连忙异口同声地大喊。 罗高华没有经过军队的正规训练,自然不懂得该如何回答,只是静静地看着林教官,没有说话。 他能够感受到林教官对他们的藐视。 林教官刚刚的射击,不是为了展示他的能力,而是为了给他们五人一个下马威! 不过,这家伙确实有骄傲的资本。 他展现的射击技术确实太神乎其神了。 罗高华也终于意识到自己跟军中的神枪手,确实存在巨大的差距。 “你为什么不回答?” 这时,林教官一双犀利的眼睛盯上了罗高华,“你是不是想退出?现在就可以走,别在这里浪费我的时间!” 罗高华胸腔一挺,“报告教官,我是民兵,不太懂军中的一些规矩,希望您见谅!” “什么?” 林教官忍不住大叫一声,“你是民兵?!” 接着,他突然哈哈大笑起来,笑声中充满了轻蔑之意,“彭团长还真有意思,这是二三一团没人了吗?居然喊一个民兵来充数?哈哈哈……可笑!太可笑!” 罗高华脸色一沉,“这有什么好笑的?民兵也是兵!再说了,你也就是比我多练了几年,要是给我时间,我绝对可以超过你!” “哦?” 听到罗高华这充满挑衅的话语,林教官不但没有生气,反而来了兴趣,上下打量了一下罗高华,随后说道:“三个月,给你三个月时间,如果你能够超越我左手射击的水平,我就向你道歉!” 罗高华:“谁知道你是不是左撇子?” 林教官:“我习惯用右手!” 罗高华:“虽然你这个话对人的侮辱性很强,但我一定会让你道歉,让你为自己的狂妄付出代价!” “哈哈哈,好,我很期待。”林教官露出一抹疯狂的冷笑,“那么,接下来先绕着靶场跑一百圈再说。一个真正强大的神枪手,首先就要有一个好身体!” 一百圈?! 五人都意识到了林教官的变态。 这个靶场很宽阔,一圈下来,至少一千米,一百圈,那就是十万米? 足足一百公里?! “还不跑?!” 林教官一声冷喝,罗高华等人立即跑了起来。 高盛、梁国斌、林伟家和陈锐利都是老兵,经常进行越野跑,但最多也就是三十公里,而且是往返跑,而现在是一百公里,对他们来说,也是一个巨大的挑战。 罗高华倒是没有太多的想法。 他经常跑山路,如今跑圈,就变得比较轻松了。 一开始,高盛四人把他远远甩在身后,但是三十多圈后,就见罗高华慢慢追上了他们,四十圈之后,罗高华就超过了他们,五十圈后,罗高华已经远远把他们甩在了身后。 八十多圈之后,高盛四人有点跑不动了,速度越来越慢,而罗高华依旧保持着原来的节奏,不快不慢,但却慢慢超越了四人一圈多了! 最终,九十圈之后,高盛四人倒在了半路上,实在是太累了,双腿都像是灌了铅一样。 而罗高华依旧保持着原来的节奏。 直到这一刻,高盛四人才知道罗高华的身体素质有多么恐怖! 而林教官也不禁眼睛亮了起来。 第1章 重生了? 砰! 有人猛烈地拍了一记桌子,接着,大喊道:“喂,高华,别假装喝醉了,该你说话了!” 罗高华恍恍惚惚睁开双眼。 就看到狭小的屋子里,灯光昏暗,烟雾缭绕,一群光着膀子的男子围在一张破桌子周围,正在神情亢奋地打牌,炸金花。 整个屋里,酒气冲天。 汗臭味、脚臭味、烟臭味混杂在一起,更是上头。 “这是……哪儿?” 罗高华有点懵。 自己不是清明节给妻子上坟之后,一个人独自喝醉了酒,抱着妻子的画像睡了吗?怎么突然就来到这么一个鬼地方了? “高华,你少装糊涂,轮到你发话了,你上家密了五元,你是跟着密,还是看牌了丢?” 顺着说话声看过去,罗高华瞬间瞪大了双眼。 “翔哥?你不是被枪毙了吗?” “卧槽尼玛,你才被枪毙了!你全家都被枪毙了!你到底跟不跟?” 孙翔破口大骂。 “哈哈哈,翔哥,你今天肯定赢不了了,因为高华说了,你被毙了!” “翔哥,这你都能忍?要是我,非给他两个大耳光不可!” “对,这小子说话太不吉利了!” 其他人纷纷起哄,声音嚣张,匪气十足。 借着昏黄的灯光,罗高华一一扫过他们的脸孔,心里瞬间翻起了滔天巨浪! 这群人,他都认识,但全都死了好多年了……我这是下地狱了? 啪! 陡然,后脑勺被孙翔拍了一巴掌。 “你特么喝酒喝傻了,到底跟不跟?快说话!” 这一巴掌太特么……真实了!! 罗高华瞬间意识到自己不是下地狱了,而是重生了! 与此同时,他脑海里涌现出了大量封存已久的记忆! 这是1981年的清明前夕,正是在今晚,他在这里喝醉了酒,打了一通宵的牌,输得精光不说,还欠了孙翔数百元赌债! 而他的老婆则因为难产大出血死了,他的第四个孩子都没来得及出生,就死了。 等他回到家里,他老丈人双眼通红,冲上来就要跟他拼命,结果,反倒被他打进了医院,落下了终身残疾。 不! 前世的悲剧不能再发生! 罗高华猛地站了起来,把所有人都吓了一跳。 “高华,你特么发什么神经?!” “艹,你想干什么?” “你特么要作妖啊!” 孙翔等人纷纷大骂。 罗高华瞬间冷静下来,眼前的这些人都是青山公社出了名的地痞流氓,而今晚的牌局,就是专门为他组的,目的就是给他下套,赢他的钱! 他如果直接说走,这些人肯定不会放。 而且,这些人很快就都要死了,自己也没必要跟他们起冲突,当即双手合十道:“不好意思,不好意思,我突然尿急,我先去放水,你们继续玩!” 只能尿遁! “快去快回啊!” “真特么懒人屎尿多!” “我们等你!” 一群人一副假热情的嘴脸,让罗高华忍不住作呕,心里暗暗发誓,有机会的话,一定要在这些人死之前,将他们都狠狠地教训一顿! 走出房间,罗高华当即撒腿就往家里飞奔。 幸好今晚有点星光,不至于伸手不见五指,但一路跑回去,他也连摔了好几跤,浑身都是泥土。 差不多半个小时的时间,他终于回到了家里。 就看到自家灯火通明,人影重重。 “怎么还没有生出来?” “三哥,别急,桃花已经生过三个孩子了,这第四个孩子肯定也会很顺利的。” “怎么能不急?我就这一个女儿,万一……” “高华呢?他怎么不在家?” “别跟我提那个畜生!要不是他,桃花会提前分娩吗?会遭受这份罪吗?” 桃花是早产? 罗高华前世还真不知道这个情况,他只知道李桃花今晚要是不送去公社医院的话,会难产大出血而死! 他当即冲进了家门。 “高华?” “你去哪儿了?” “你这是摔进泥塘里去了?浑身都是泥!” 屋里,一群人都向他看了过来。 罗高华则直接走到了自己老丈人‘李全福’的面前,“爸,赶紧把桃花送去公社医院,要不然她会死的!” 李全福冷冷地看着罗高华,不说话。 罗高华急道:“爸,我来不及跟你多解释,总之,你要相信我的,必须马上送桃花去公社医院,要不然就真的来不及了!” 李全福还是不说话。 若是几年前,罗高华说这个话,他会毫不犹豫地选择相信,但今时今日,他对于罗高华的话,半个字都不愿意相信。 其他人则问道:“高华,你这是怎么了,为什么一回来就口口声声地说桃花会死?” “几位伯伯叔叔,你们一定要相信我,赶紧劝劝我爸,让他开拖拉机送桃花去公社医院……” “你不说清楚,我们如何相信你?” “来不及了!” 罗高华扫了眼众人,发现他们都不相信自己,而自己又不可能告诉他们,自己是重生回来的,那就只能硬来了,“既然你们都不同意,那就只能靠我自己来送了!” “你闹够了没有?!” 就在罗高华准备冲进产房,自己动手的时候,李全福陡然站在了他的面前,“罗高华,你到底想怎样?” “你害我女儿害得还不够吗?!” “要不是你这几年天天喝酒打牌,屁事都不做,家里三个孩子也不管,我女儿会因为太过劳累而早产吗?” “我告诉你,罗高华,我女儿今晚要是有个三长两短,我绝对让你陪葬!” 看着愤怒的李全福,罗高华内心是愧疚的。 前世,李全福把唯一的女儿嫁给他,虽然条件是让他当上门女婿,但自从他上门之后,李全福并没有瞧不起他,也没有刁难他,恰恰相反,李全福处处为他着想,全心全意帮他养家,简直把他当做亲儿子一般对待。 可他却不但不感激,反而只有怨恨,最后更是大打出手,把李全福打成了残疾,终生躺在床上,没过几年就郁郁而终了。 此刻,再次看到李全福,他很想抱一抱他,但眼下时机不对,他只能把愧疚埋藏在心底,柔声道:“爸,我知道错了,但现在不是骂我的时候,而是应该先救桃花!” “她今晚会难产大出血,接生婆是救不了她的!” 嗯? 李全福一惊。 既惊讶罗高华今晚的态度,也惊讶罗高华的预测。 “不好了,桃花昏过去了!” 就在这时,临时产房里陡然传出一声惊叫。 第2章 恭喜啊,是个女儿! “爸!别犹豫了,快去启动拖拉机,我去抱桃花!” 罗高华说完,绕过李全福,快步冲进了产房。 “你干什么?” 产房里,一个老婆婆尖叫。 “我要送我老婆去医院!” 说完,罗高华就抱着已经昏睡过去的桃花,又冲了出来。 看到脸色苍白双眼紧闭的女儿,李全福浑身一凉,再也不敢有任何迟疑,急忙去启动拖拉机,而那些叔叔伯伯们,则拿衣服的拿衣服,拿被子的拿被子。 李全福是桃树湾大队的大队长,也是队里唯一的拖拉机手。 队里唯一的拖拉机就停在他家门口。 嘟嘟嘟…… 很快,李全福就启动了拖拉机。 叔叔伯伯们把棉被垫在挎斗上,罗高华则抱着李桃花登上挎斗,让她睡在棉被上,把衣服盖在她身上,然后,把她的头放在自己怀里,连连喊道:“桃花,你千万不能睡,我们的好日子马上就要来了!” 李全福一边猛加油,把拖拉机开得飞快,一边也在喊着,“花儿,花儿,你听爸爸说,我们很快就到公社医院了,你一定要坚持住!” 李桃花闭着眼,没有说话,她已经没有任何力气说话了。 罗高华猛然想起前世不知道听谁说的,说按压合谷穴和足三里穴,三阴交穴,对难产的妇女有用。而这三个穴位的位置,他恰好知道。 不管有没有效果,他立即按压了起来。 李桃花一直没有什么反应,而身下也一直在流血。 大约过了二十几分钟的时间,拖拉机就来到了青山公社的卫生院。 “医生,救命啊!” 罗高华立即扯开嗓子大喊,同时,抱起李桃花就从拖拉机上跳了下来。 卫生院的医生听到喊声,立即点亮了煤油灯,披着衣服走了出来,“怎么回事?” “医生,我老婆难产大出血,你快救救她!” 罗高华都快急哭了。 好不容易重生了,他可不想自己老婆还是如此悲惨地死去。 “别慌!” 如今这个时代,卫生院的医生都是全能,内外妇儿,不说精通,但样样都会,就连接生孩子,也会。 “我先帮你老婆检查一下。” 医生快速按了按李桃花的肚子,翻了翻李桃花的眼皮,手脚,还把了把脉,暗松一口气道:“放心,幸亏你们送来的比较及时,路上还按压了一些穴位,才保住了孩子和大人,不过……要进行剖宫产,你们同意吗?” “同意,同意,同意……” 罗高华连连答应。 虽然很怀疑这个破败的卫生院是否有条件做剖宫产,也很怀疑这个医生的技术,但眼下也不是深究的时候。 救命为先! “那好,那我就去安排了。” 医生喊来了一个护士,把李桃花放在病床上,然后推进了一间简陋的房间。 眼见那个房间连扇门都没有,就只有一块灰色的帘子挡着,罗高华真的很担忧。 “剖宫产是什么?” 李全福来到了罗高华的身边。 罗高华转头看了老丈人一眼,只见已经两鬓斑白的他,似乎又苍老了十岁,嘴唇轻微地哆嗦着,脸色白得吓人。 罗高华很难想象,此刻,在李全福的心里,该有多么的害怕和恐慌。 “爸,放心吧,刚刚医生说了,我们送来的还算及时,桃花不会有事的。” 罗高华安抚道。 “你最好祈祷桃花没事,要不然,我绝不会放过你!”李全福冷哼一声,“告诉我,剖宫产是什么意思?” “是一种手术。” “危险吗?” “有点危险,但看医生刚才的样子,他显得很自信,应该不会有事。” 李全福不再说话,而是找了个地方坐了下来,静等结果。 罗高华也没有再说话。 现场一片安静。 不久,布帘子里就传来了叮叮当当的声音,同时还有医生和护士的对话声。 “准备用具!” “清理血液!” “注射利多卡因!” “手术刀!” “……” 整个手术过程,除了画面被布帘子挡住了之外,所有声音都听得一清二楚。 这样的手术,简直太简陋了! 罗高华内心的担忧越来越重,在这样的环境下做手术,就算顺利完成,估计也会严重感染吧? “嗯啊,嗯啊,嗯啊……” 就在罗高华胡思乱想之际,突然,布帘子里传来了一阵洪亮的婴儿啼哭。 李全福霍地站了起来,紧绷的脸色终于和缓了一些。 罗高华则大声问道:“医生,我老婆怎么样了?” 医生答道:“放心,状态很好!” 罗高华正准备再询问几句,就听到外面传来了乱糟糟的脚步声,他扭头望去,就看到是叔叔伯伯婶婶等一大群人正快步走来。 “爸,您赶紧出去拦住他们!别让他们进来!” 罗高华脸色一变,急忙说道,“桃花刚刚做完手术,正是最虚弱的时候,不能接触太多的人!” 李全福现在最厌烦的就是罗高华,但听说是为了桃花,他当即一声不吭地走了出去。 “全福,桃花怎么样了?” “三哥,医生怎么说?” “大人和孩子都保住了吧?” 众人看到李全福,纷纷开口询问。 “放心吧,桃花和孩子都没事了。”李全福笑道。 “真的呀?” “太好了!真的是福大命大,菩萨保佑!” “幸亏听了高华的话,及时送来了卫生院,要不然,这后果真是不堪设想!” 突然,这句话一出,全场安静。 气氛略显尴尬。 “全福,桃花和孩子在哪儿?我们去看看她们。” 过了好一会,才有人转移话题。 李全福却张开手臂,拦住了他们的去路。 “全福,你拦着我们干什么?”众人不解。 李全福也不明白自己为什么要听罗高华的指挥,嘴上则陪笑道:“哥哥嫂嫂,弟弟弟妹们,你们都回去吧,桃花刚刚做了剖宫产,正是需要休息的时候,就不要去打扰了。” 众人都不理解什么是剖宫产,直到听了李全福的解释,他们才明白,于是,一个个很通情达理地准备转身回去了。 就在这时,护士抱着小婴儿走了出来,喊道:“谁是家属?恭喜啊,是个女儿!” “啊?又是个女儿?!” “桃花是怎么回事?连续生了三个女儿了,这第四个居然还是女儿?” “完了,高华本就不喜欢女儿,前面三个就让他很不满意了,天天跟桃花吵架!这又来了一个,他还不得把这个家都拆了呀!” 众人听了护士的报喜,都不禁哀叹四起,纷纷看向罗高华。 第3章 我去找钱 听到这个消息,李全福也是面皮一僵,“又……又是女儿么?” 他很清楚,在这个偏远的小山村,重男轻女的思想有多重!生不出儿子的人家在村里有多么的受歧视! 他当年就是因为只生了一个女儿,就被人说三道四,即便他是大队长,也依然有人直到现在都在暗地里嘲讽他!而罗高华连生了三个女儿,现在又是一个女儿,可想而知,他将要面临的舆论压力有多大! 不过,在他心里,自己的女儿李桃花才是第一位的! 不管罗高华承受多大的压力,那都是罗高华自己的事情,绝不允许因此再去伤害自己的女儿,否则,李全福就跟他拼命! 于是,在微微愣神之后,李全福急忙快步向屋里走去。 他怕罗高华会伤害刚出生的外孙女。 只不过,他才刚刚迈步就又惊讶地停了下来。 周围其他人也都是一副见鬼了的表情。 只见罗高华愣了一下之后,不但没有发脾气,反而笑眯眯地走到护士身边,笨手笨脚地从她手中接过了襁褓,嘴里则不断发出呵呵的傻笑,“呵呵,她是我的女儿?可她……长得真丑啊!” 护士笑道:“小孩子刚出生都是这样的,像个小老头,等过几天就变漂亮了。” “是吗?” 罗高华还真不知道这个知识点。 “对了,产妇因为之前有过大出血,体质太弱,又做了手术,现在还处在昏睡中,暂时没有办法喂奶,你要赶紧去给孩子弄点吃的。”护士提醒道。 “好嘞,好嘞。”罗高华点头。 “另外,产妇可能要在这边住七八天,你们赶紧去准备住院的用品,还有相关的费用。”护士又说道。 “费用大概多少?” “前前后后大约需要三百多元,当然,如果你们是生产队和公社认定的赤贫家庭,也可以减免二百元,只需要缴纳一百元就行。” “我们家不是赤贫家庭,但我一时半会拿不出这么多钱,能不能赊欠几天?” “没问题,只要在年底能够结清就行了。” “啊?” 罗高华一怔,差点忘记了,现在的医疗都是国家统筹,不像后世,变成了一门生意。 刺啦! 就在这时,布帘子拉开,医生略显疲惫地走了出来,“好了,手术完成了,记住,这段时间多给她吃点有营养的东西,尽量不要让太多的人靠近她,她现在很虚弱!” “有什么情况,随时喊我们。” 说完,医生就走了。 护士则给李桃花挂上了药水之后,也去休息了。 罗高华看着这‘手术室’秒变‘病房’的简陋环境,心里也只能暗叹:这个年代的人,命真硬! 但现在不是感叹的时候,他要赶紧给孩子弄吃的。 他扫了眼众人,当即吩咐道:“爸,您赶紧回去熬点米汤过来,孩子要吃。大婶二婶,麻烦你们留下来照顾桃花和孩子,其他人就都回去吧。” “今天把大家都耽误一晚上了,等桃花出院了,我再请大家喝酒,表达感谢。” 众人听了都略感诧异。 李全福也抬头看了罗高华一眼,隐隐觉得今晚上的他很不对劲,不过,现在也不是深究的时候,便说道:“都听他的吧,除了大嫂和二嫂,其他人都跟我坐拖拉机回去。” 快要走出房门的时候,李全福突然转头看向罗高华,“事情都我们做了,你做什么?” “我去找钱。”罗高华道。 “找钱?” 李全福一愣,随即撇了撇嘴,发出一声冷笑,显然不相信罗高华的话,只认为他又是找借口出去打牌。 无可救药! 心里骂了一声,李全福不再多问,带着其他人,坐上拖拉机回去了。 刚到家门口,他老婆陈秀菊就听到了拖拉机的响声,急忙跑了出来,“桃花怎么样?” “桃花没事,就是失血太多,昏睡了过去,孩子也保住了。” 李全福一边说,一边进屋去熬煮米汤。 “太好了,真是老天爷保佑啊!” 陈秀菊双手合十,对着老天连连叩拜。 “这一次……倒不是老天爷保佑,而是罗高华的功劳!” 李全福很不想承认,但这就是事实。 今晚上要不是罗高华突然跑回来,喊着叫着要把桃花送去卫生院,后果真不堪设想! “罗高华?他人呢?” 陈秀菊这才想起自己那个不着调的女婿。 “他?” “他说他去找钱了,这话你信吗?” 李全福冷笑一声,不愿多谈罗高华,摆手道,“算了,不说他了。” “你赶紧去给桃花收拾一些换洗衣服,她可能要在卫生院住七八天,另外,你自己也收拾一下,明天就去卫生院照顾桃花。” “现在是大嫂二嫂她们在那边照顾,不能一直麻烦她们!” “至于家里的三个孩子,倒是可以暂时交给她们帮忙带一下。” “我要去找钱,给桃花多买点有营养的东西,她太虚弱了!指望罗高华去找钱,还不如指望天上掉馅饼!” “哎!” 陈秀菊一叹,“这一下四个孩子了,以后的日子怎么过啊!” “放心,这不还有我们吗?” 李全福心里也愁,但他已经得到消息,马上就要分田到户了,到时候自己勤快一点,再加上开拖拉机的收入,养活一家人应该是不成问题的。 “哎,我们又能帮得了多久?关键还是要看他们两口子的,尤其是高华那狗东西,他要是不上进,天天喝酒打牌,我们就是再勤快也没用啊!” 一想到罗高华这些年的表现,陈秀菊就恼火。 “对了,这次生的是女儿,还是儿子?” “女儿。” “啊?” 陈秀菊一阵傻眼,不再说话了。 …… “大婶二婶,桃花刚做完手术,非常虚弱,就要麻烦你们多费心照顾了。” 罗高华嘱咐了大婶二婶一句,就离开了卫生院。 此时,天色已经麻麻亮,鸡叫声此起彼伏,不少人家已经起床做事了。 罗高华直奔青山公社外的蛤蟆河走去。 前世,老婆孩子出事之后,罗高华去外面打拼了二十多年,没赚到什么钱,就又回到了这片山区,几乎把整个青山公社以及周边其他几个公社的大山都逛了好几遍。 哪个山里有药材,哪个山里有猛兽,哪个山里有山珍,他都了然于胸。 他相信,凭借这些记忆,他完全有能力让一家人过上好日子! 此刻,他去蛤蟆河,就是因为这条河里,有不少鲫鱼。 第4章 熬鱼汤 鲫鱼,营养价值非常高。 不论是产妇,还是孩子,都可以多喝点鲫鱼汤。 至于怎么抓鱼,罗高华掌握的方法太多了。 可以直接下河抓,也可以下地笼,也可以钓,还可以用醉鱼藤去醉鱼…… 不久,他就来到了蛤蟆河边。 这是一条小河流,之所以叫蛤蟆河,就是因为这条河是从一个类似蛤蟆的山洞里流出来的,而那个山洞就叫蛤蟆洞。 前世,罗高华进去过好几次。 那个山洞有点幽深,里面有不少蝙蝠和蜈蚣。 将来可以去抓蜈蚣当药材卖! 而且,几十年后,蛤蟆洞还成为了青山镇的一个小景点,尤其是夏天,有不少人进洞里去纳凉。 罗高华顺着河流走了好长一段路,终于找到了可以抓鱼的地方。 这个年月,大家都缺衣少食,尤其是缺油水,所以,抓鱼的人并不多。因为淡水鱼的土腥味太重,要是不用重油的话,根本盖不住。 不过,等分田到户,大家的日子都好过之后,抓鱼的人就多了。 一度到了鱼被抓绝迹的地步! 而现在,完全是‘棒打野猪瓢舀鱼,鸡兔蹦到铁锅里’的大好时代。 此刻正是四月份,正是水美鱼肥的时候。 罗高华只是在河边扫了几眼,就看到了好几条大鱼在河水里游来游去,十分欢快。 他当即在河岸边拔了一大捆茅草,又找来一根柔软点的木条,就坐在岸边,开始编织简易的捞鱼网。 这些小手工,都是他前世闲来无事掌握的小技巧,此刻,完全是熟能生巧,闭着眼都能做出来。 没过多久,他就做好了简易的捞鱼网,然后就下河开始捞鱼。 四月份的水还有点冰凉,但罗高华完全不在意,很快,他就捞到了五条鱼。 两条鲫鱼,三条草鱼。 鲫鱼都是差不多一斤重的,草鱼更是每一条都差不多有五斤重。 捞鱼网都差点被草鱼弄破了。 没有太多的工具,鱼多了也不好拿,罗高华只捞了五条鱼就上岸了。 关键是,国家现在虽然早就改革开放了,但经济环境并不好,青山公社这边更是依旧控制得很严,老百姓想要卖点东西,必须偷偷摸摸地进行。 当然,这对于罗高华来说,不是太大的问题,他有的是办法把鱼卖出去。 只不过,现在还是生产队制度,还不宜大张旗鼓的搞,必须细水长流…… 稍微想了想,罗高华就提着五条鱼,快步来到了国营饭店的后门。 “哟,高华?你这是从哪儿弄来这么多鱼?” 刚到后门,就碰到了一个略微发胖的中年人,坐在藤椅上,惬意地喝着茶,抽着烟。 “侯叔,这是我刚从蛤蟆河抓的,给您送两条过来尝尝鲜。” 天天喝酒打牌不是什么好事,但也让罗高华认识了不少人,眼前这个中年人‘侯叔’,就是其中之一。 侯叔不爱打牌,但爱喝酒,号称是喝遍青山公社无敌手,结果却在一次酒局上,输给了罗高华,也是在那一次酒局上,侯叔记住了罗高华。 “你小子嘴巴这么甜,是不是有事求我?我可告诉你,我们饭店是国营饭店,明文规定不许私自进货……”侯叔眯着眼,先说了句官话,然后话锋一转,“不过,你要是能够再陪我喝顿酒的话,我可以为你破例一次。” “侯叔,喝酒是小事,你什么时候想喝了,尽管找我。” 罗高华的酒量确实好,倒也不是千杯不醉,但‘白酒对瓶吹啤酒论箱喝’还是没有问题的。 他自己都不知道自己的极限是多少。 “爽快!” 侯叔高兴地拍了拍罗高华的肩膀,“这些鱼全部留下吧,现在市场价是六角五一斤,我给你七角!” “谢谢侯叔关照。” 罗高华没有假客气,知道侯叔有这个实力,人家不仅自己是国营饭店的大师傅,叔叔还是公社的领导,这点钱,在对方眼里,根本不叫事。 不过,他心里也明白,人家会这么爽快,就是想让他喝酒的时候也爽快点。 这能叫事吗? 喝就完了! “侯叔,我老婆刚刚生完小孩,我想在您这,用鲫鱼给她熬点汤,可以吗?”罗高华随后问道。 “可以。” 终于又能尽兴地喝一回酒了,侯叔开心得像个孩子,尤其听到罗高华是为了给老婆熬鱼汤,他也是一个宠老婆的人,当即越看罗高华越顺眼,想都没想就同意了,“是你自己熬,还是我帮你熬?” “侯叔,您能同意让我熬鱼汤,我就很感激了,哪还能让您亲自动手呢?”罗高华感激道。 侯叔略感意外,“你会熬?鲫鱼刺多,熬不好的话,一锅汤就废了,还容易卡喉咙。” 罗高华谦虚一笑,“略懂一点,您可以帮我把把关。” 说完,他就提着鱼进了后厨。 现在不是饭点,饭店里的师傅们都在休息。 眼见侯叔带着一个年轻人进来要熬鱼汤,他们都很好奇地围了过来。 侯叔把三条草鱼递给旁边一个小年轻,“小光,你去把这三条鱼称一下,然后按照七角钱一斤的价格,算一下账,最后去财务把钱领来。” “好嘞,师父。” 那小年轻提着三条草鱼走了。 罗高华则快速处理两条鲫鱼,去鳞,去鳃,开肚,花刀,腌制…… 动作流畅,如行云流水。 饭店师傅们看了,都不禁暗暗点头。 侯叔也是眼睛一亮,不禁对罗高华又高看了一眼,隐隐有些期待他熬得鱼汤。 等腌制时间到了,罗高华先热锅,倒油,然后把鲫鱼放进去煎一下。 大致煎得两面微微发黄,就把鱼捞了起来,然后用蒸包子的纱布,将鱼包起来,放入熬鱼汤的砂锅里,再放入三块姜片,一碗白萝卜丝,然后就开始慢慢熬煮。 大约半个小时后,鱼汤就熬好了。 浓香四溢,汤色奶白,看起来就很好喝的样子。 “这个方法倒是奇特。” “用纱布包着,的确能避免鱼刺进入汤中,这一招我又学到了!” “高华,你这熬鱼汤的方式倒是别致,在哪儿学的?” 全程看下来,其他师傅都在赞叹罗高华的厨艺,而侯叔则很好奇,在上一次的酒局,要不是罗高华酒量确实好,他也不可能记住他,而且,在他内心深处是瞧不起罗高华的。 因为那次酒局上,他了解过罗高华,就是一个不学无术的二流子。 今天,他才发现罗高华还是有本事的,至少厨艺非常不错。 罗高华腼腆一笑,“这都是我自己瞎琢磨的,让各位师傅和侯叔见笑了。” 前世的他,几十年单身生活,倒是锻炼出了一手好厨艺。 “您尝尝?” 罗高华舀了一碗汤出来,递给侯叔。 第5章 一碗鱼汤 侯叔拿起小瓷勺,舀了一点点,喝进嘴里,咂了咂嘴,随即眼睛放光道:“高华,你这鱼汤熬得好啊!没有半点鱼腥味不说,还有萝卜的清甜,鱼的鲜味,真是不错!” “你有没有兴趣来我们国营饭店上班?” 接着,侯叔就开始邀请罗高华,他是真的起了爱才之心。 罗高华婉拒道:“谢谢侯叔的赏识,我懒散惯了,偶尔炒两个菜还行,要是天天让我炒菜,估计我这点技术就不够看了。” “行吧,你自己决定。” 侯叔也没有强求。 其他师傅也都尝了一口鱼汤,都赞叹不已,但听罗高华竟然拒绝了侯叔的邀请,他们瞬间又觉得此人有点不知天高地厚了。 要知道,能够来国营饭店工作,那可是多少人梦寐以求的事情?! 先不说工资多少,就是每天带回去的剩饭剩菜,都足够让无数人眼红了! 更何况还是侯叔的亲自邀请? 这时,小郭拿着钱过来了,“师父,那三条草鱼一共是十三斤八两,七角钱一斤,共计九元六角六分。” 侯叔没有接钱,而是示意小郭把钱直接给罗高华。 正是缺钱的时候,罗高华也没有客气,直接把钱接了,揣进兜里,“谢谢侯叔,我这就把鱼汤端去卫生院给我老婆喝。我住在桃树湾大队,您什么时候想要人陪您喝酒了,您尽管给我送信就是,我一定随叫随到。” “好的,快去吧。” 侯叔笑道,“你拿什么装鱼汤?” 罗高华一怔,讪讪笑道:“我能不能把砂锅端走?等我老婆喝完了,再给您送过来?” “没问题,再拿个碗和汤勺。”侯叔很爽快就答应了。 罗高华千恩万谢,随后端着一砂锅鱼汤,拿着碗和汤勺就离开了国营饭店。 等罗高华走远之后,小郭忍不住问道:“师父,您对这人这么好,是您家亲戚吗?” 侯叔摇摇头,笑道:“是我的酒友。” “酒……酒友?” 小郭一惊。 这么多年来,能够被师父当做酒友的,一个都没有,因为没有一个人能够让师父喝酒喝尽兴! 如此看来,这罗高华显然也是酒中高手! 小郭不由得在心里默默记下来,以后再见到罗高华,一定要格外客气。 …… 青山卫生院,李桃花还在昏睡。 大婶二婶已经回去了,李全福也不在,就只有陈秀菊在这边照顾李桃花和刚刚出生的小婴儿。 病房里,还有其他住院的病人和家属。 闲来无事,几个大妈就凑到陈秀菊身边,逗弄刚出生的小婴儿。 “这孩子真可爱!” “你看这孩子的皮肤,白白嫩嫩的,多好看啊。” “是男孩,还是女孩?” “女孩。” 听了陈秀菊的回答,几个大妈沉默了片刻,又问,“这是第几个了?” “第四个,都是女儿。” “什么?四个都是女儿?” 几个大妈惊叫一声,随后撇了撇嘴,离开了,再也没了闲聊的欲望,就只有一个姓肖的大妈,还坐在这边,叹道:“你说说,这都是什么世道,难道女儿就不是人了?” 陈秀菊看了她一眼,“你也没有儿子?” 肖大妈脸上闪过一抹尴尬,随即控诉道:“生不出儿子怎么了?女儿不一样可以顶门立户!” 其他几个大妈听到这话,当即来了精神,“没有儿子就是不行,你看看,她家这个,要是生的是儿子的话,哪里需要亲妈来照顾?婆子妈就会上赶着来照顾!” 陈秀菊淡淡道:“我家是上门女婿。” 几个大妈瞬间哑火,肖大妈则来劲了,“哎呀,还是你家有本事啊,我就说嘛,生不出儿子又怎么了,我们可以招女婿上门!” 接着,她又随口问道:“你家女婿呢?” 陈秀菊神情一黯,幽怨地刮了她一眼,责怪她问太多了。 “哈哈哈……” 其他几个大妈看见她这表情,当即又嘲讽起来,“我还以为这个女婿有多优秀呢!” “哎,这女婿再怎么说,也都是别人家的儿子,哪有自家儿子亲?” “对啊,但凡家里有个儿子,女婿就不敢给老丈人和丈母娘甩脸子!” 肖大妈低声问道:“你那女婿……” 陈秀菊叹道:“哎,不说他,我女儿会变成这个样子,完全就是他害的……” 嘴里说,不说他,结果却喋喋不休地把罗高华狠狠吐槽了一遍。 肖大妈听了,叹道:“他也不容易,顶着极大的压力当上门女婿,然后,又生不出儿子,这让他面临的压力就更大了……” “他有屁的压力!就我们家当年的家境,愿意当上门女婿的人一大把!再说了,生不出儿子,是我女儿一个人的事吗?他但凡有点良心,都不能做出如此混账的事情!” 陈秀菊骂骂咧咧道,“你看看他现在还是个人吗?” “等着吧,迟早有一天,我一定要找人好好修理他一顿,再也不能让他继续这样无法无天下去……” “妈,你要修理谁?” 就在这时,罗高华端着砂锅走了进来。 “你还知道回来呀!” 陈秀菊冷哼一声,别过头去,一副很不待见的样子。 罗高华毫不在意,端着砂锅来到了李桃花床边,“桃花还没醒吗?” “流了那么多血,哪有那么容易醒过来?” 陈秀菊怼了一句。 前世,丈母娘为了帮他养活三个孩子,操碎了心,劳累成疾,不到六十岁就病死了。 到死也没有过上一天好日子! 别说怼他两句,就是打他两下,罗高华都不会有任何怨言。 他依旧笑眯眯道:“我专门熬了鲫鱼汤,妈,您要不要尝尝?” 一边说,他一边揭开砂锅盖子,拿起汤勺和碗,给陈秀菊舀鱼汤。 浓郁的香味弥散出来,在场所有人都忍不住咽了咽口水。 一个个都伸长脖子,望了过来。 罗高华端着鱼汤,递给陈秀菊。 对于罗高华突然的殷勤,陈秀菊很不适应,从内心深处不想喝他熬的汤,但双手却很诚实。 实在是太香了,她忍不住啊! 她接过碗和汤勺,喝了一口,顿时眼睛一亮。 这鱼汤是真的好喝,鲜甜可口,是她这些年喝过的最好喝的鱼汤! 但她此刻最在意的不是鱼汤,而是罗高华突然转变的态度。 这让她感觉很陌生。 不过,她很快就怀疑罗高华的用心,小声问道:“高华,你是不是遇到什么难事了?” “啊?” 罗高华被问得一愣,随即就明白过来,笑道:“妈,我没有遇到难事,这是我刚从河里抓来的。以后,我会天天给你们抓鲫鱼熬汤喝。” 第6章 最后的信任! 这下轮到陈秀菊惊诧了。 如果是几年前的罗高华或许有这么勤快,但这几年的罗高华,天天喝酒打牌,游手好闲,好吃懒做,别说去河里抓鱼,就是家里的凳子倒了,他都不会伸手扶一下。 就这样的一个懒鬼,今天却突然说要天天去抓鱼熬汤? 这话能信吗? 别人信不信不知道,反正陈秀菊是不相信,她淡淡地点头,“希望你能说到做到吧。” 罗高华微微一笑,也没有多说,问道:“妈,好不好喝?” 鱼汤非常好喝,陈秀菊却违心地说了一句,“还行!” “还行,您就多喝一点。” 罗高华也知道陈秀菊不太待见自己,李桃花又没有醒,孩子也还在睡,他便准备走了,待在这里确实有点小尴尬,“妈,这个砂锅是我从国营饭店借的,需要还回去,您看用什么东西装鱼汤?” “我这也没有足够大的东西……” 陈秀菊看了看左右,确实没有东西可以装下这一大锅鱼汤。 “我这有几个铝制饭盒,你看行不行?” 肖大妈从自己行李包里,拿出三个铝盒,“这是我大女婿孝敬我们的,他在县城的食品厂工作……” 说起大女婿,她一脸的骄傲。 其他几个大妈撇了撇嘴,心道:嘚瑟什么,女婿而已,又不是自己的儿子! “行行行,肖姐,太感谢了,你大女婿真有出息。” 陈秀菊夸了一句,肖大妈脸上的笑容更灿烂了。 罗高华把砂锅里的鱼汤倒了出来,满满三大盒,萝卜和鱼肉则没有倒出来,怕有刺,他准备拿去外面泼了。 陈秀菊急忙拦住,“等一下,你要干什么?砂锅里的萝卜和鱼肉怎么不倒出来?” 罗高华道:“这鱼太多小刺,怕卡喉咙……” “刺多怕什么?这都是肉啊!” 陈秀菊一把抢了过去,“这么好的东西,你就扔了,你以为我们家还是以前的家境吗?早就被你败光了!” 罗高华一阵尴尬。 陈秀菊也意识到自己说话重了,又语气缓和道:“高华,只要你不再打牌喝酒,不再跟那些不三不四人来往,我们家会慢慢变好的,到那个时候,再挑三拣四也不迟。” “嗯,我知道了。” 罗高华点点头,“那就把这些萝卜和鱼肉用另外的碗装。” 陈秀菊找来一个大碗,把萝卜和鱼肉都倒了出来,才把空砂锅递给罗高华。 “这鱼汤,您趁热喝。等桃花醒了,您给她也喂一点,孩子也可以喝一点。我下午再给你们送鸡汤过来。” 罗高华拿上砂锅,再次离开了病房。 “秀菊啊,我看你这女婿也蛮勤快的嘛?哪有你说的那么不着调?” 看着罗高华离去的背影,肖大妈凑到陈秀菊面前,说道。 陈秀菊也不清楚他是变好了,还是憋着其他的想法,但刚才看他这么一番作为,她心里也希望他是真的变好了。 不过,在外人面前,她倒也没有多说什么。 “肖姐,这鱼汤不少,你拿一盒去喝,也给你老伴喝点。” “我不喝,你喝。” “这还有这么多呢!你喝吧,真的很好喝!” “那……我尝尝?” 肖大妈早就想喝了,根本经不住劝,当即拿走了一盒,喝了一口,顿时眼睛一亮,“哎呀,秀菊,你女婿这手艺不错啊,真好喝!” “好喝,你就多喝点。” 感觉罗高华给自己长了脸,陈秀菊脸上的笑容也多了不少。 其他几个大妈也想喝,奈何之前把关系搞僵了,现在只能默默地咽口水。 “哇,好香啊!你们在喝什么?” 这时,李全福走了进来。 “是高华送来的鱼汤。” 陈秀菊特意强调是罗高华送的。 “哦?他从哪儿弄来的鱼汤?” 李全福感到很意外。 “他说是他自己抓的鱼,去国营饭店熬的。” “他自己抓鱼,我倒是相信,现在河里的鱼确实多,但拿去国营饭店熬鱼汤,他哪儿来的钱?再说了,那是国营饭店,要是没有熟人的话,就算出钱,人家也不会帮忙的。” 李全福更加意外了。 “呃……” 陈秀菊一阵语塞,随即意识到了问题,“老李,你什么意思?你怀疑罗高华骗了我们?” 李全福:“骗不骗的,我不清楚,不过,去国营饭店熬汤,确实有些难度,不是一般人能够做到的……” “行了,高华好不容易熬一次鱼汤,就不要多想了。”陈秀菊道,“对了,他说下午还要送鸡汤过来。” “啊?” 李全福愣了一下,“他哪来的钱买鸡?” 陈秀菊:“管他呢,也许他只是嘴上说一说呢?” 李全福:“也对。” 陈秀菊:“老李,你也过来喝点鱼汤,确实蛮好喝的。” 李全福尝了一口,还真是挺好喝的,不禁又喝了好几口,一脸意外道:“这是高华熬的?他什么时候会熬鱼汤了?” “不知道。” 陈秀菊也很纳闷。 想不清楚,两口子也就没有再多想。 李全福看看还在昏睡中的李桃花,“医生怎么说?” 陈秀菊:“医生说,估计要到晚上才会醒过来,主要是失血太多,要多补一补。” 李全福叹道:“哎,希望能够挺过去吧!” 接着从兜里拿出一沓钱,递给陈秀菊,“我早上去找哥哥弟弟们借了点钱,等一下,你去找人买只鸡,给桃花炖点鸡汤喝。” 现在借钱很不好借,因为家家户户都过得紧巴巴的,李全福肯定吃了不少闭门羹。 对于这些,陈秀菊都很清楚,但她也没有多说什么。 女儿变成这个样子,不借钱咋办? 要怪只能怪罗高华,要不是他败家,好好的一个家何至于此? 把钱揣进兜里,陈秀菊突然想到了什么,说道:“老李,鸡暂时不用买了。” “为什么?” 李全福一愣。 陈秀菊:“高华说了,他下午会炖鸡汤送来。” 李全福撇嘴道:“他说什么你就信啊?再说了,他有钱买鸡吗?” “呃……” 陈秀菊沉默了片刻,哼道,“我不管他用什么办法弄来鸡汤,反正他已经说了,要是做不到的话,我再收拾他也不迟!” 李全福也觉得是该好好收拾一下罗高华了,便说道:“行,就当是对他最后的信任!” 而此刻,罗高华也正在思考:该去哪儿弄只鸡回来? 第7章 回村买鸡 罗高华走在去国营饭店的路上,脑海里则在思考着该去哪儿弄只鸡。 现在的鸡可是非常珍贵的,尤其是能够下蛋的老母鸡,那更是被当成‘鸡屁股银行’一样的存在,不到万不得已,没有人愿意拿出来卖。 至于去黑市买…… 这个时间点,黑市早就散了。 黑市一般都是晚上或者是凌晨那个时候,光线昏暗,地点隐蔽,这才不容易被人发现。 要不去山里抓野鸡? 很快,罗高华又打消了这个念头。 明天倒是可以去山里试一试,今天不行,时间来不及了。 一路想着,他来到了国营饭店的后门。 这个时候,正是吃中饭的时候,店里有点繁忙,他没有多停留,把东西放下,向侯叔表达了感谢,然后就回桃树湾去了。 他突然想起来,村里有户人家应该有鸡卖。 从公社走到桃树湾,大概要四十分钟,他走得比较快,半个小时就到了。 现在正是农忙的时候,村民们都在上工,犁田的犁田,播种的播种,像他这样游手好闲的也有,都是村里的二流子。 坐在村口的大树下,聊天打屁。 看到他回来,一个个立即来了精神,嘲讽道:“呀,吃软饭的回来了!” “我听说你老婆又给你生了一个女儿?哈哈哈,吃软饭就是不行啊,生的都是赔钱货!” “软饭不是那么好吃的!自己硬不起来,连儿子都生不出来!” “高华,别听他们乱说,走,我们打牌喝酒去。” “对对对,还是打牌好玩,只有在牌桌上,你才是真男人!” 若是以前的罗高华,听到这些话,会自卑地绕道走,又或是破罐子破摔地跟着他们去打牌,然后把身上的钱输得精光,再喝一顿用自己的钱买来的酒,还以为自己占了多大的便宜。 但现在的罗高华早已不是当初的罗高华。 他停下脚步,扫了一眼众人。 一共八个二流子。 小的只有十八九岁,大的,已经二十八岁了,比他还大几岁,全都是光棍汉。 他淡淡一笑,“你们也好意思笑话我?不管怎么说,我现在也是有老婆有孩子的人,你们呢?有什么?屁毛都没有一根,还有脸在这嘲讽我,真搞笑!” “再说了,吃软饭怎么了?你们想吃还没得吃呢!” 八个二流子听了,顿时勃然变色,“卧槽,你一个吃软饭的还硬气起来了?” “你特么笑话谁呢?” “妈了个巴子的!你一个外村人竟敢笑话我们?” 看着他们一个个恼羞成怒的样子,罗高华依旧气定神闲,一副大哥哥教训小孩子的口吻,呵斥道:“行了,别在这里像狗一样的乱叫了,有这力气,还不如赶紧去干活挣钱,娶老婆!” “都是这么大的人了,连老婆都娶不到,你们不嫌丢人吗?” 说完,也不管这群二流子的反应,转身就回家去了。 “哎呀,卧槽,他还真当他是个人物了?竟敢教训起我们来了?” “玛德,走,捶他一顿!” 一个个二流子都气得暴跳如雷。 其中年纪最大的二流子,稍微稳重一点,劝道:“算了,别忘了他老丈人可是我们大队的大队长,我们打了他,也没有好果子吃。” “大队长怕个鸟!他要是敢为这狗东西出头,我连他一起打!” 年纪最小的二流子,也是最热血上头的年纪,一副天不怕地不怕的样子。 “你厉害,那你去吧,我们支持你!” “对,我们都支持你!” “你去,赶紧去,只要你把他打了,我去买酒给你庆功!” 其他二流子都连连起哄。 这家伙还真的站起来,就追着罗高华去了。 其他二流子连忙嘻嘻哈哈地跟在后面,准备看热闹。 罗高华没有回自己家,而是直奔那家有可能卖给他鸡的村民家,快要到那户人家的家门口时,突然听到后面有脚步声传来,他连忙回头看去,就看到一道黑影向自己扑了过来。 他来不及看清楚是谁,本能地向旁边躲开了。 那道黑影再次扑来,他终于看清了,是年纪最小的二流子,当即骂道:“李建仁,你疯了!” “你特么一个吃软饭的,还敢嘲笑老子,老子就要打你!” 李建仁面目狰狞,一顿王八拳乱挥。 前世的罗高华曾外出打工二十年,当过好几年的保安,学过一些简单的格斗术,不说非常精通,至少对付眼前的李建仁是绰绰有余。 他连续躲开好几次攻击之后,发现李建仁还是不休不止地对他挥拳,嘴里也是骂骂咧咧的,当即一个进步,双手扣住他的一条手臂,用力一掰。 咔嚓! 骨头脱臼的声音,非常清脆。 李建仁当即痛得蹲在了地上,嗷嗷惨叫。 这一幕,把其他的二流子都惊呆了。 在他们的印象中,罗高华都是一副老实巴交逆来顺受的样子,没想到,今天这么凶猛,之前不但敢回怼他们,现在更是一招就扭断了李建仁的手臂。 这人还是吃软饭的罗高华吗? 罗高华蹲在李建仁身边,不顾他凶狠的眼神,拍着他的脸,嘲讽道:“你说你是不是傻?你看看那些人,他们为什么不来打我,偏偏你来打我?” “就算你把我打赢了,我老丈人肯定是要找你家麻烦的,你划得来吗?” “再说了,你根本就打不赢我。” “记住了,当二流子是没有出息的,你现在年纪还小,赶紧回头还来得及!” “去找孙爷爷接骨吧,不然,你这条手臂就废了!” 罗高华只是把他的手臂掰脱臼了,实际上,他就能接,不过,他不想帮他接,而是让他去找村里的赤脚医生接,就是想让他多痛苦一段时间,长长记性。 李建仁爬起来,抱着手臂,痛苦地跑了。 其他二流子也是一哄而散。 罗高华这才来到那户人家门口,敲了敲门,问道:“有人在家吗?” “谁呀?” 屋里走出来一个白发苍苍的老太太,手里拄着一根木棍,颤颤巍巍的,仿佛随时都会摔倒。 “七奶奶,我是李全福的女婿,我想在你家买只鸡,可以吗?” 罗高华直接开口问道。 第8章 鸡汤来了 七奶奶年纪大了,有点耳背,眼神也不好,一直走到罗高华面前,才认出他来。 “你就是他们说的,李全福家那个吃软饭的女婿?” 七奶奶的话,让罗高华脸色一黑。 不过,现在的他早就看开了,点头道:“对,我老婆刚刚生了孩子,想要买只鸡,给她熬鸡汤喝,你家有鸡吗?” “有。” 七奶奶做不了重活,也没办法上工,还要养活一个傻傻的孙子,所以,公社和大队都特许她可以多养一些鸡,要是其他村民想要多养鸡的话,会被批斗的。 “我听他们说,你对你老婆一点都不好,经常打骂她,没想到你还会给她买鸡,看来他们说的也不全对嘛。” 七奶奶一边絮絮叨叨,一边往屋里走。 “对,他们都是在乱传,您千万别信,我对我老婆可好了。”罗高华恬不知耻地说道。 “鸡就在屋子里,你自己去抓吧。” 七奶奶指了指用木头和茅草搭建的房子。 罗高华走进屋里,发现里面光线昏暗,非常的狭小低矮,在屋子的一边摆着两张床。 一个瘦瘦弱弱的大约十二三岁的小男孩正躺在其中的一张床上,把玩着一把制作粗糙的木枪,看到罗高华走进来,他露出了一个傻傻的笑容,然后就用木枪对准罗高华,biu、biu、biu地乱叫着。 在屋子的另一边,则摆放着一排的鸡窝,里面养了大大小小有十几只鸡。 罗高华瞅准了一只大小合适的母鸡,抓了出来。 母鸡发出了咕咕咕的惊叫。 “坏人,别抓我家的鸡!” 小男孩傻里傻气地冲了过来,似乎想要打罗高华。 七奶奶喝道:“小山,他是来我们家买鸡的,不是坏人。” “坏人!坏人!不准抓我家的鸡!呜呜呜……” 小男孩根本不听,眼见母鸡叫得凄惨,他竟然急哭了。 罗高华当然不会跟一个傻子计较太多,柔声安抚道:“小山别哭了,我等一下给你熬鸡汤喝,好不好?” 听到有鸡汤喝,小山一下子就不哭了,连连点头,“好好好。” 那样子看起来要多傻有多傻。 罗高华估计他的智力,甚至都赶不上自己家的大宝。 “七奶奶,这只鸡多少钱?”罗高华问道。 “我平时都是卖一元一斤,你手里这只鸡,大概有四斤重,你就给四元钱,行吧?” 七奶奶虽然年纪大了,但人还很精明,凑近看了看鸡,说道。 罗高华掂了掂手里的鸡,估计这只鸡最多也就三斤半重,但他也不想跟一个老人计较这么多,当即拿出四元钱,递给七奶奶。 “七奶奶,这只鸡先放你这里,我等会再来拿,可以吗?” 罗高华不敢把鸡直接提回家,因为他还要去山里弄点配菜,现在家里没人,要是把鸡提回去了,怕被人偷了。 这个年月,因为缺衣少食的缘故,村里小偷小摸的人可不少。 “可以,我给你拿根稻草绑起来。” 七奶奶倒是做事很有分寸。 绑好了鸡,将它再次放进鸡笼里,罗高华就转身回家去了。 到了家里,他拿出背篓和锄头,快步往山里跑了。 山里有不少食材,比如说野菜、蘑菇等,还有罗高华这次要挖的野山药。 村子周边的野菜、野山药早就被村民挖光了,罗高华只能去更深的深山里。 好在,他对周边的山都非常的熟悉,不到半个小时的时间,他就找到了挖野山药的地方。 没有任何迟疑,他当即甩开膀子挖了起来。 野山药不好挖。 很多都是长在荆棘丛中,或是石头缝里,又或是跟其他树木的根须缠绕在一起,挖起来,特别费劲。 罗高华也没有太好的办法,只能卖力气挖。 好在,他找的这个地方,野山药不少,有难挖的,也有容易挖的。 两个小时后,他就挖了足足二十根野山药,每一根都是又粗又长,足够熬十几锅鸡汤了! 稍微休息了一下,他才背着野山药回家了。 到了家里,他又立马不停蹄地开始烧火烧水,然后去七奶奶家把鸡拿了回来。 等水烧开之后,他就开始杀鸡,拔毛,处理鸡内脏,然后剁成块,放进砂锅里开始慢慢熬煮。 与此同时,他拿出两根野山药,清洗,削皮,切段,备用。 等鸡肉熬煮得差不多了,再放入野山药,继续熬煮。 快好的时候,再放入盐。 家里除了盐,没有多余的调味品,罗高华只能简单熬煮。 等熬好之后,他先端了一碗送去七奶奶家,然后再端着整锅鸡汤往公社的卫生院跑。 此时,天色有些昏暗了,等他走到公社,很多人家都已经吃完晚饭,坐在屋门口闲聊了。 他不由得再次加快了脚步。 刚到卫生院门口,就碰到了李全福,“爸,我送鸡汤来了。” “嗯?” 李全福一怔,这家伙还真的弄来了鸡汤? “你这鸡汤是哪儿来了?” 李全福必须问清楚,他可不想吃罗高华通过歪门邪道弄来的鸡。 “我去七奶奶家买的,花了四元钱呢!” 罗高华一边说,一边往卫生院里面走。 李全福又问:“你哪来的钱?是不是找你那些不三不四的朋友借的?” “不三不四的朋友会借给我钱吗?” 罗高华一句反问,让李全福一下子不知道该怎么回答了。 “放心吧,爸,买鸡的钱都是我自己挣来的。” 罗高华端着砂锅快步走进了病房。 肖大妈第一时间看到了罗高华,连忙叫道:“秀菊,你女婿来了,又端来了一大砂锅好东西!这孩子都快赶上我家女婿了,真勤快!” 其他几个大妈听到这话,不禁脸色一黑。 这人的脸皮太厚了,一整天的时间都在夸他家的女婿,各种夸,简直让人受不了! 罗高华倒是呵呵笑道:“大妈,我哪能跟您女婿比?他可是工人,我就是一个泥腿子!” 肖大妈最喜欢听别人夸她女婿了,顿时笑得像朵花一样,“你真会说话!其实你也不差,比某些人家的儿子强多了!” 其他几个大妈立即不乐意了,“你说谁家儿子呢?” 肖大妈也是一个彪悍的,一人对多,丝毫不怯场,“说你们又怎么样?你们儿子有这么勤快的吗?来看过你们吗?” 罗高华不明白她们为什么突然就吵了起来,连忙端着砂锅来到了李桃花的病床边,“妈,不好意思,我去山里挖了点野山药,所以耽误到了这个时候……桃花醒过来没有?” 陈秀菊正在给李桃花擦脚,摇头道:“还没有,估计要晚上才能醒来。” “妈,我来擦吧,您赶紧趁热吃。” 罗高华抢过陈秀菊手里的毛巾,就给李桃花擦脚,顺便给她按揉了一番。 看着如此殷勤的罗高华,陈秀菊和李全福都有点发愣,他们实在搞不懂,罗高华为什么突然之间就有了这么大的转变? 第9章 桃花醒了 “爸,妈,你们赶紧吃啊,看着我干什么?” 罗高华一抬头,发现二老都在愣愣地看着他,不由得笑了笑,“是不是觉得我变了?有点不习惯了?” 李全福和陈秀菊都不由自主地点了点头。 “变好了,不好吗?”罗高华笑问。 “变好了当然好啊,就怕你是装的,实际上,却憋着坏!”李全福撇嘴道,“你还没说,你买鸡的钱是哪儿来的?” 罗高华看了看周围,见其他人还在争吵女婿和儿子的话题,便小声道:“我上午去蛤蟆河捞了三条草鱼,拿去卖了,得了九元六角六分,然后花了四元钱,在七奶奶家买了一只鸡,这里还剩五元六角六分。” 说着,他从兜里把钱都拿了出来。 看着他手里那一堆钞票,李全福和陈秀菊再次愣住了。 尤其是李全福,他今天赔了不少笑脸,讲了不少好话,才勉勉强强借来五元钱,而罗高华只是去蛤蟆河抓了三条草鱼就卖了九元多,这钱赚的是不是……太简单了点? 随后,李全福就想到了一个十分严重的问题,当即沉着脸说道:“据我所知,黑市早就散了,国营单位又不会收私人的东西,你就这样拿着鱼去卖,就不怕人家把你当做投机倒把分子抓起来?” 听到这个话,陈秀菊立即紧张了起来,“对哦,私自卖鱼,可是投机倒把行为!” 罗高华笑道:“爸,您当大队长确实要注意影响,但我就是一个普通老百姓,谁在乎?再说了,国家早在1978年就放开政策了,只是我们这里有点消息落后而已。” “另外,您应该也接到通知了,再过不久,就要分田到户了,谁还会来管这些鸡毛蒜皮的事情?” 李全福吓了一跳,当即看了看四周,发现没有人注意这边,他才暗松一口气,皱眉道:“你是从哪儿知道这些消息的?” 罗高华道:“爸,我承认这些年我确实很不像话,天天喝酒打牌,把好好的一个家都祸祸得不成样子了,不过,这些年,我也认识了不少人,知道点内幕消息也很正常。” 李全福:“……” 罗高华继续道:“爸,您放心,我做事会有分寸的,不会太过张扬。这也就是我们一家人说一说,外人面前,我是一句话都不会乱说的。” “你们赶紧吃鸡肉吧,要不然,等会冷了就不好吃了。” 李全福还想说两句,但又不知道该说什么,只好端着碗,喝了碗鸡汤,没想到罗高华熬的鸡汤还挺好喝,“这是你自己熬的?” 罗高华谦虚道:“嗯,家里没有什么调料,熬得不好,将就着喝吧。” 李全福:“……” 陈秀菊:“……” 这么好喝的鸡汤,还熬得不好?还将就着喝? 那熬得好的鸡汤,会有多好喝? 嘤咛! 就在这时,李桃花终于醒了。 罗高华正在给她捏脚的双手猛地一僵,“桃花,你,你醒了?” 李全福和陈秀菊也急忙放下碗筷,来到了李桃花的身边,“桃花,你终于醒了!” 李桃花虚弱地睁开双眼,看了看四周,虚弱地问道:“这是哪儿?” “这里是卫生院。” 李全福道,“你昨天晚上难产大出血,是高华把你送来了卫生院,要不是他,你就……” “死老头子,你说这个干什么?让一边去!” 陈秀菊把李全福推开,对李桃花,笑道,“花儿,别听你爸的,你福大命大,什么事都不会有!” “对了,你饿了没有?这里有高华弄来的鱼汤和鸡汤,你喝哪一个?” 李桃花摇了摇头,问道:“孩子呢?” 陈秀菊连忙从旁边,把正在熟睡的小婴儿抱了起来,“在这儿呢,是个女儿,你看多漂亮……” 然而,不等她说完,李桃花就开始流泪。 “花儿,别哭。” 陈秀菊连忙劝道,“妈知道你心里苦,但生儿生女都是命,咱不能跟命争,对不对?” 李全福也连连劝道:“对啊,花儿,女儿比儿子要懂事,省心,将来也更加的孝顺……” 可是不论二老如何劝,李桃花就是止不住悲伤的眼泪。 倒不是她有多么的嫌弃女儿,也不是她自己有多么的悲伤,而是她在为这个女儿悲伤! 因为,她深深体会到了,当一个女人的辛苦! 她不想自己的孩子一出生,就遭受各种嫌弃,承受这个世界对她的满满恶意! 尤其想到她那个重男轻女的混蛋男人,她就更加为这个女儿感到悲伤了。 “你死人啊!看见花儿在哭,也不安慰两句!” 这时,李全福陡然恼怒地对着罗高华吼了一嗓子。 罗高华紧张地来到了李桃花面前。 四十多年了,终于又再次看到活着的老婆了,罗高华忍不住双目通红。 然而,正当他要开口的时候,李桃花却陡然神情激动地叫道:“让他走,我不想见他!啊!” 因为过于激动,扯动了剖宫产留下的伤口,不禁惨叫一声。 “你赶紧走,别待在这里!” “赶紧离开!” 对于李桃花,老两口宠到了骨子里,当即把罗高华赶走了。 罗高华知道自己以前的表现太差劲了,李桃花不可能这么快就原谅自己,一切都是自己罪有应得,于是,声音落寞道:“爸,妈,你们留在这里照顾桃花,我先回去了。” 没有人理会他的离去。 一个人回到桃树湾,罗高华低落的情绪已经消失了,因为他很清楚,想要重新获得李桃花的认可,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 同时,他也很有信心,自己一定能够让他们再次接纳自己。 刚到家门口,他突然停下了脚步。 只见自家的门槛上,坐着三个瘦骨嶙峋的女孩。 一个六岁,一个四岁,一个只有两岁,此刻,三个女孩都瞪大双眼看着罗高华。 从她们的眼神中,罗高华能够清晰看到其中蕴含着的恐惧! “大丫,二丫,三丫,我是爸爸!” 这三个女孩,全是罗高华的女儿。 前世,罗高华对她们非打即骂,从未给过好脸色,以至于她们长大之后,都非常的懦弱。嫁人之后,受了委屈也不敢说,一辈子都过得不幸福。 此刻,看到三个女儿如此畏惧他,这让他忍不住再一次在心里痛骂以前的自己太混账! “高华回来了?” 就在这时,一个中年妇女走了过来。 第10章 三个孩子 “大婶。” 罗高华喊了一声。 “大奶奶。” 见到这个中年妇女,三个女孩连忙跑了过去,躲在她的身后。 李全福有五兄弟。 大哥李全寿,二哥李全财,他排行老三,老四李全宝,老五李全发。 眼前这个中年妇女就是李全寿的妻子,袁土凤,是个勤劳朴实的农村妇女。她虽然也不喜欢游手好闲的罗高华,但出于礼貌,她还是问了一句,“你饿了没有?要不去我家吃饭?” “不了,我自己弄着吃就行了。” 罗高华连连摆手。 “那就随便你。” 袁土凤也不多劝,拉着三个孩子就准备走,“走,跟大奶奶回家吃饭去。” “大奶奶,我要等妈妈。” “我也要等妈妈。” 三个女孩都不愿意走。 袁土凤柔声道:“你们妈妈去公社了,要过几天才能回来。” “不,我就要等妈妈!” 大丫犯起了倔。 袁土凤加大了音量,“你这孩子怎么不听话呢?你妈妈……” “大婶,要不就让她们留在家里吧。”罗高华弱弱地说道。 袁土凤愣了一下,“她们留在这里,谁来看着?” 罗高华指了指自己,“我啊。” “你?” 袁土凤一脸怀疑,“你晚上不去喝酒打牌了?” “不去了。” 罗高华道,“从今往后,再也不去了。” “哦?” 袁土凤无比诧异,“你……” “大婶,您就放心回去吧,我会把她们照顾好的。” 既然罗高华都这么说了,袁土凤便一步三回头地回去了,而三个女孩则留了下来。 “你们先玩一会,爸爸去给你们做饭吃。” 罗高华快步走进庭院。 他们家的房子虽然不是桃树湾最好的,但也是比较宽阔的,一共四间土坯房,后面还有猪圈、牛圈和茅厕,前面还有一个大大的庭院。 四间土坯房,一间堂屋,一间正房,一间侧房,一间灶屋。 自从李桃花和罗高华结婚之后,李全福两口子就主动搬去了侧房睡,把正房留给了小两口。 虽然罗高华是上门的女婿,但李全福两口子对他还是很尊重的,并没有瞧不起他,也没有故意贬低他,只是这些年他自己不上进,自暴自弃,两口子才对他横挑鼻子竖挑眼,数落得多了点。 罗高华直接去了灶屋,这才发现家里已经没有米,只剩一点红薯和土豆,以及他挖回来的山药。 幸好,今天买的鸡还剩半边。 原本是留给明天给李桃花熬鸡汤用的,现在只能提前熬了。 就在他忙着再次熬鸡汤的时候,三个女孩小心翼翼地走了进来,站在灶屋的门口,睁着一双双大眼睛,看着他忙来忙去。 “你们是不是饿了?再稍微等一等,爸爸给你们熬鸡汤喝!” 罗高华回头一笑。 一边熬鸡汤,一边往火塘里丢了几个红薯和土豆。 孩子们一直站在灶屋外看着,罗高华也没有急于跟她们拉近关系,而是思索接下来的挣钱计划。 李桃花住院需要三百多元;家里揭不开锅了,需要钱去购买;一家人的生活,也需要钱来支撑…… 当然,这一切都不需要太急。 好不容易重生了,不能过得像前世那样卷! 累得像牛马,还挣不了几个钱,何必呢? 人活着,生活才是本质。 挣钱,只是为了让生活过得更好,不是生活的全部,这一世,绝不能本末倒置了。 “姐姐,好香啊!” “嗯,确实好香!” “姐姐,我饿了,我……” 没过多久,鸡汤的香味飘荡了出来,孩子们都眼巴巴地看了过来。 “饿了就进来吧,爸爸给你们舀鸡汤喝,还有鸡肉吃!” 罗高华给她们每人舀了一碗。 怕她们脾胃弱,不敢给她们吃太多的鸡肉,所以,只给她们每人舀了两三块,大部分是鸡汤和山药。 山药是护胃的,倒是可以多吃点。 三人略微迟疑了一下,便走进了灶屋。 “小心烫哦!” 罗高华耐心地帮她们吹了吹,感觉不烫了,才递给她们。 三人当即欢快地吃了起来。 “好不好吃?”罗高华笑问道。 “好吃!” 三人异口同声。 “那你们能不能叫我一声爸爸?” 罗高华露出了狐狸尾巴。 大丫六岁了,已经有自己的记忆,而在她的记忆里,爸爸这个词很模糊,爸爸的形象也很差,不是彻夜不归,就是喝醉了酒发酒疯,打她,打妹妹们,甚至打妈妈。 因此,在她的心里,爸爸就是个坏人! 让她突然叫爸爸,她一时半会还真叫不出来。 四岁的二丫和两岁的三丫,就没有这么多的记忆,当即开口叫道:“爸爸!” “诶!” 罗高华甜甜地应了一声。 孩子们还是非常好哄的,一顿美食就能哄好,如果不能,那就两顿、三顿。 “明天我还给你们做好吃的,好不好?” “好!” “你们想吃什么?” “我还想喝鸡汤,吃鸡肉!” “好,那我们明天继续喝鸡汤!” 正说着,外面传来的脚步声。 不久,就看到李全寿和袁土凤走了进来。 罗高华连忙站了起来,“大伯,大婶,你们怎么来了?” 李全寿直言道:“我们不放心,过来看看。你这是从哪儿弄来的鸡肉?” 罗高华笑了笑,“我去七奶奶那儿买的。你们要不要吃点?” “算了,我们就不吃了。” 两人都很想吃,毕竟是鸡肉啊,一年都难得吃一回,但他们还是克制了下来。 “你们吃好了没有?天已经很晚了,去我家睡觉吧?” 袁土凤弓着身子,对三个孩子说道。 “我们就在家里睡。”大丫说道。 罗高华也说道:“大伯,大婶,就让她们在家里睡吧,我能照顾好。” 李全寿和袁土凤都看了眼罗高华,然后,转身走了。 虽然罗高华有点不着调,但这三个孩子毕竟都是他的孩子,而且,他都说了会照顾好,他们两口子也不好把孩子们强行带走。 喝完鸡汤,天色确实很晚了。 罗高华烧了热水,给三个孩子洗漱之后,就准备送她们去睡了。 平时,她们都是跟着爷爷奶奶睡。 就在这时,外面响起了拖拉机的声音,李全福回来了。 “爷爷!” “爷爷!” “爷爷!” 三个孩子连忙跑了出去迎接。 看到这一幕,罗高华略微有些吃醋,随后,也迈步走了出去。 第11章 驼峰山 “咦?你们怎么在家里?没去大奶奶家吗?” 李全福把拖拉机开到了家门口专门停放拖拉机的位置上,熄火,笑眯眯地下车,抱起了最小的三丫,在她脸上亲了一口。 “爸爸,鸡汤!” 两岁的三丫开心叫道。 李全福没有听懂。 大丫解释道:“爸爸晚上给我们炖了鸡肉,还说明天继续给我们炖。” “爸爸炖的鸡汤真好喝!”二丫一脸回味。 “他……没有打骂你们,还给你们炖了鸡肉?” 李全福无比惊讶。 以前的罗高华从未给过三个孩子好脸色,动不动就对她们又打又骂,今晚上居然给她们炖了鸡肉? 走进院里,果然闻到了一股浓烈的鸡汤香味。 “爸,您还没吃晚饭吧?我给您去盛一碗?” 罗高华走进灶屋。 李全福连忙劝阻,“不用,我吃点红薯或者土豆就行了,鸡肉留给孩子们吃。” 罗高华道:“鸡肉多得是!明天我去山里抓点野鸡回来,根本吃不完。” 李全福又是一惊,“你准备去山里抓野鸡?你有这本事?山里确实有不少野鸡、野兔和野猪,除非是专门打猎的猎户,否则,没有几个人有本事抓住,实在是,这些猎物都太警觉了,稍微有点风吹草动就跑了。” 罗高华笑了笑,说道:“只要套子下得好,野鸡野兔跑不了!” 李全福撇嘴,“行,那我明天就看你的套子下得有多好!” 罗高华也不再多说,提着热水去给三个孩子洗漱了。 “你们谁愿意跟爸爸睡呀?” 罗高华趁机问道。 结果,所有孩子都不愿意。 平时,她们就是跟着李全福老两口睡的,虽然晚上吃了一顿鸡肉,但她们对罗高华的感情依然很淡薄。 罗高华也不强求,自己也累了一天了,洗漱之后,就回房间,躺在床上睡了。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罗高华突然惊醒。 他惊恐地看着四周,发现依然是土坯房,稻草床,木头梁……他才松了一口气,自己确确实实重生到了1981年! 他使劲搓了搓脸,眼见窗外的天色已经麻麻亮,当即起床了。 洗漱之后,他就开始做事。 先把水缸挑满水,再把屋里屋外打扫一遍,然后开始准备进山的用具。 一切准备妥当,他也饿了,便去灶屋拿起一个红薯,在水里洗干净,也不去皮,就直接啃了起来。 这时,李全福也醒了。 他走出房门,就看到罗高华正在啃生红薯,当即说道:“你怎么不烧火煮一下?大早上的吃生红薯,容易拉肚子。” 罗高华尴尬一笑,“实在是太饿了,等不及了。” 李全福哼道:“这还不是要怪你自己!要不是你这些年太混账,我们家何至于只剩红薯和土豆?你也不可能捱饥受饿!” 罗高华承认错误的态度倒是很诚恳,“爸,你说得对,这些年确实是我不对,不过,我向您保证,从今往后,再也不会了。” “但愿吧。” 李全福不太相信,“你起这么早,真的要去山里抓野鸡?这茫茫大山的,你到哪儿去找野鸡?再说了,你什么工具都没有,就算找到了野鸡,你也抓不到吧?” 罗高华自信一笑,“我自有办法。” 李全福没有再多说什么,只要罗高华不是去喝酒打牌,他都不会多阻拦,只不过,心里也好奇罗高华到底哪来的自信可以抓住野鸡。 野鸡这种小动物,就跟野兔一样,山里有不少,但很难抓。 因为它们都很机敏,稍微有点风吹草动,它们就会立即逃窜,速度又快,除非有强力弹弓、弓箭或者猎枪,又或是提前布置了陷阱,否则,一般情况下,很难抓住。 另外,它们的体型不大,可以轻松钻入荆棘丛、石洞和地洞里,更加增大了抓捕的难度。 “爸,我走了。” 罗高华背着一个背篓,背篓里放着一把锄头和一把砍柴刀,衣袖和裤腿绑得紧紧的,衣领也扣得很紧。 “你这是准备去老深山?” 李全福以前也经常钻山林,一眼就看出了罗高华的意图。 罗高华点头道:“对,村子周边的野鸡肯定都被抓完了,而且,这边别人挖的陷阱也多,要想抓野鸡只能去老深山。” “老深山很危险,不仅有野鸡野兔硕鼠等小动物,还有野猪野狼黑熊等大动物,你就一个人去,会不会太危险了?” 李全福担忧地问道。 罗高华道:“放心吧,爸,我自有分寸。” 又是自有分寸…… 怎么感觉这家伙这两天有点神叨叨的了? 李全福撇了撇嘴,“行吧,那你自己小心点,早去早回。” “好嘞。” 罗高华走了。 看着罗高华离去的背影,李全福愣怔了好半天。 以前的罗高华也是这么勤快,为人踏实,又愿意上门,自己才会把唯一的宝贝女儿嫁给他,但谁能想到,短短几年时间,这家伙就完全像是变了一个人! 这个家也被他败坏完了! 最近,李全福一直在考虑要不要让罗高华和李桃花离婚!对于一般的女子,离婚是天大的事,但对于他李全福的女儿,他自信这就是一件小事! 自己的女儿就算离了婚,还带了好几个孩子,也没人敢说三道四,将来依然能够再嫁一个好人家! 不过,罗高华突然又变好了,这就让他有点难办了! “哎,再观察一段时间吧!” 李全福心里一叹,洗漱之后,就去了大队部。 点燃煤油灯,坐在桌边,李全福摊开工作本,拿出笔,略微思索了一下,就开始写写画画。 现在正是农忙时节,作为桃树湾的大队长,有很多工作都需要他提前计划,亲自布置。 虽然现在管理没有那么严格了,很多人也都开始磨洋工了,但该有的规矩还是要有,自己该做的事还是要做好,他可不想别人在这方便说他的闲话! 罗高华出了村子,飞快地往老深山走去。 连续翻越两座山之后,他就来到了老深山的山脚下。 这座山又高又大,莽莽苍苍,人迹稀少,远远的就能听见从山里传来一阵阵奇怪的鸟叫和兽吼。 因为它形似骆驼的驼峰,所以,这座山又被称为驼峰山。 前世,罗高华经常往这座山里钻,对周围的环境非常熟悉,他稍微看了看四周,便往驼峰山里面钻了进去。 第12章 大获丰收! 驼峰山,浩瀚庞大,郁郁葱葱。 不熟悉的人钻进去,很容易迷失方向,最终被困死在里面,罗高华不怕,因为他前世不知道钻了多少次,对周围的环境非常的熟悉。 不多久,他就找到了山里的一条小溪。 沿着小溪慢慢往上走,有一个水潭。 水潭的周围,水草非常茂盛,经常有各种山中野兽来这边喝水,或是啃食茂盛的水草,其中就有野鸡。 野鸡也是需要水源的! 尤其是在水潭的上方,还有一块不大不小的平地,最适合野鸡在这边生存。 罗高华的速度不快不慢,到了水潭边,他拿出砍柴刀,割了一大捆水草,绑在自己的鞋子底下,如此就能减小他走路的震动和声响。 这就跟猫的猫爪一样,多了一层厚厚的脚垫! 这是罗高华前世琢磨出来的办法,能够在很大程度上,减轻走路的响动。 接着,他又在旁边找了些细小又韧性很足的藤条,做了好几个简易的索套。 把背篓放在一边,拿着做好的索套,罗高华蹑手蹑脚地走到了水潭上方的平地上,查看着各种小动物的脚印。 有山鼠的,有野兔的,有狐狸的,也有野猫的…… 找了好一会,他才找到了野鸡的脚印,然后,他就顺着这些脚印往前继续寻找。 进入平地不远,野鸡的脚印就看不到了,但隔一段距离又能看到一堆鸡粪。 就这样往下寻找,大概数十米远的距离,罗高华看到了第一只野鸡。 它正在梳理自己的羽毛,听到响动,脑袋瞬间竖了起来,做出一副随时要逃窜的样子。 罗高华顿时一喜。 这里有一只野鸡,就说明周围肯定有一窝野鸡! 野鸡看起来形单影只的,其实也是群居动物。 罗高华当即轻手轻脚地把手中的一个索套牢固地挂在一丛灌木之中,然后调整高度,让索套的套子正好能够套住野鸡的脖子。 简单的陷阱做好之后,罗高华就慢慢地往另一边走,准备绕到野鸡的前面去。 野鸡很机敏,再次听到响动,立即就往荆棘丛中钻。 罗高华没有着急,而是,每隔一段距离,就布置一个小陷阱。 等刚刚制作的所有索套都布置完了之后,他才快步走到野鸡活动范围的前方,然后,一边大声呼喊,一边用砍柴刀大力敲击灌木。 哗啦啦…… 咕咕咕…… 果然如罗高华所料,这里有不少野鸡。 在罗高华的驱赶下,一只只羽毛华丽的野鸡从灌木丛、荆棘丛、石洞里惊慌失措地飞了出来。 一只,两只,三只…… 罗高华都数不过来,忍不住嘿嘿笑道,“这驼峰山真不愧是人迹罕至的老深山,物产就是丰富啊!嘿嘿……” 咕咕! 他制作的小陷阱虽然简单,但很实用,只要野鸡脖子不小心被套住了,就再也别想挣脱。 没过多久,就有三只野鸡被套住了。 罗高华大喜过望,他原本以为能够套住一只野鸡就不错了,没想到,竟然套住了三只! 而且,每一只都很肥美,至少四五斤重! 三只野鸡,足够一家人吃好几天的了! 罗高华当即把三只野鸡捆好,然后就准备打道回府了。 他确实很有分寸,知道现在不是大规模狩猎的时候,因为猎物太多了,他一个人不好拿,也卖不出去,还容易招人嫉妒,所以,每一次有收获就行了。 抓鱼是这样,挖野山药是这样,此刻抓野鸡也是这样。 只是,让他无比惊喜的是,就在他捆绑第三只野鸡的时候,居然看到灌木丛里面有一窝野鸡蛋! 粗略一数,竟有十来个! 这可真是意外之喜! 罗高华快速将第三只野鸡捆绑好了之后,就用细嫩的灌木条子编织了一个简单的篮子,然后把所有野鸡蛋都装进了篮子里。 接着,他又在平地寻找了一番,果真,又找到了好几窝野鸡蛋。 前前后后,捡了大约有四五十枚野鸡蛋,简直是大获丰收! “哈哈哈,采蘑菇的大帅哥,背着一个大竹筐,抓了野鸡捡鸡蛋,捡了一箩筐……” 实在太开心,罗高华忍不住唱了起来。 只是好好的一首儿歌,被他唱得贼难听,歌词也改得面目全非,他却乐在其中。 将野鸡和装满野鸡蛋的篮子全都放入背篓里,又砍了一些松枝盖在上面,免得被人看见,罗高华这才背着背篓往回走。 再次来到驼峰山的山脚下,他把背篓放下,然后提着锄头和砍柴刀钻进了另一边的山林里。 好不容易来一趟,总不能只抓几只野鸡就算了吧? 至少也要在这边弄一个野猪陷阱才划算! 据他所知,在驼峰山的深处,一直到2000年之后都活跃着不少野猪群。 而这个年月,肯定更多! 罗高华把锄头带上,就是想要在这边先挖一个陷阱。 不管有没有收获,先挖一个,摆在这边,总不会有错。 万一有收获呢? 当然,他也不是随便乱挖,而是根据前世的经验和记忆,寻找野猪走过的痕迹,然后就在这些痕迹的中段,挖一个大大的陷阱。 没过多久,他就找到了野猪痕迹,然后就去周围砍了不少儿臂粗的木棍,全都削尖备用。 接着,他就开始挖陷阱。 野猪的跳跃力非常好,如果陷阱太小根本困不住它们。 因此,罗高华准备挖一个两米长,一米五宽,将近两米深的大坑。 想法是好的,但真正实施起来,他才发现这个工作量太大了! 凭他一个人,估计挖一天都挖不完! 没办法,他只能一次次缩小工作量,最后只挖了一个一米五长,一米宽,一米深的小坑。 即便如此,这个坑也耗费了他足足三个多小时的时间! 坑挖好之后,他将一根根削尖的木棍插入其中,然后,盖上一层松枝,茅草,松土,还有一层捡来的野猪粪。 最后再铺上一层落叶。 陷阱就算是做好了。 很简陋。 能不能困住野猪,就看运气了。 罗高华休息了一会,就返回山脚下,背上背篓,回家去了。 一路上,他还看到了不少新长出来的嫩蕨。 这可是一种美味的野菜,尤其用来炒鸡蛋,那绝对是顶级享受。 反正是顺手的事情,他便一边往回走,一边采摘,不知不觉,竟采了差不多四十斤重的蕨菜! 第13章 孙国峰 “卧槽,竟然不知不觉摘了这么多蕨菜了!” 罗高华也是吓了一跳。 这里的蕨菜实在是太多了,要是有销路的话,绝对可以随随便便采摘数吨蕨菜,拿出去卖! 只可惜,眼下没有办法大规模采摘…… 不过,不用着急,再等几年,一切都会好起来的。 罗高华一点都不着急。 “现在只能先拿去卖给侯叔,钱虽然不多,但日积月累下来,那也是一笔不小的收获!” 罗高华原本打算把野鸡和野鸡蛋都留着自家人吃,但摘了蕨菜之后,他又改变想法了,觉得还是应该把多余的野鸡和野鸡蛋也拿去国营饭店卖了。 反正,以后每天都能进山赶山,想吃野鸡和野鸡蛋还不简单吗? 走走停停,差不多一个小时的时间,罗高华背着重重的背篓回到了桃树湾,却没想到,刚回到桃树湾,就听到‘大队部’那边传来了争吵的声音。 他倒是没有想要去看热闹的心思,只想尽快回去给老婆和孩子们熬鸡汤。 “李全福,卧槽尼玛!你别以为你是大队长,你就能只手遮天!……” 然而,他刚走没几步,就听到那边隐隐约约传来骂他老丈人的声音。 谁这么大胆? 吃了熊心豹子胆了?竟敢骂李全福? 要知道,李全福能够当这么多年的大队长,除了他本身确实很负责也很有能力之外,更因为他家的五个兄弟都格外团结! 涉及到自己的老丈人,罗高华只能脚步一转,向大队部走了过去。 没过多久,他就看到大队部周围聚集了大量村民。 全都伸长脖子看热闹。 而在大队部的大门口,站着两方人。 一方是李建仁一家人,另一方则是李全福等大队干部。 李建仁的老妈,个子小小的,脾气却非常泼辣,此时,正怒指李全福,大骂道:“李全福,你不要太黑心,当了大队长就忘了本!你女婿打断了我儿子的手臂,就必须赔偿!” “没错,必须赔偿!哪有打了人不赔偿的道理!” 人群中,有人起哄。 建仁妈更加来劲了,“李全福,你听听!这就是群众的呼声!” 李全福冷着脸,淡淡道:“建仁妈,你不要胡搅蛮缠,你儿子会被我女婿打断手臂的真实原因,你不清楚吗?要不要我当着众人的面,帮你回忆一下?” “就算建仁有错,高华也不该下这么重的手吧?好歹都是一个大队的,抬头不见低头见,何必那么狠?” 之前起哄的那人又开口了。 建仁妈立即附和,“对对对,孙国峰说得对,就算我家建仁有错,也不至于被打断手臂吧?这跟土匪有什么区别?” 李全福眼神犀利地瞪了孙国峰一眼,突然意味深长地问道:“他们来大队部闹事,是不是你怂恿的?你做这事,你爸知道吗?” 孙国峰连连摆手,“全福叔,我可没有怂恿他们,我只是伸张正义而已。再说了,这事跟我爸有什么关系?” “你要是怕我在这里,我走就是了。” 说着,他还真的从人群中钻了出来,刚走两步,就看到了站在人群后面,背着一个大背篓的罗高华。 “哟,罗高华,你这是干活去了?这可真是太阳从西边出来了!” 孙国峰一脸惊讶,来到罗高华身前,戏谑道,“你现在可以啊,人变勤快不说,还变厉害了,都懂得打架了。” “你说你跟李建仁有多大的仇,要把人家的手臂掰断?” “都是一个大队的,你下手这么狠干什么?哦,我差点忘记了,你不是我们大队的,你是上门女婿,是个吃软饭的!” 罗高华眼睛眯了起来。 孙国峰是桃树湾副大队长‘孙友林’的儿子。 前世,李全福被罗高华打进医院之后,孙友林便趁机落井下石,去公社告状,抢走了李全福大队长的位置,接着,便对李全福各种打压,这也是导致李全福郁郁而终的原因之一。 另外,孙国峰曾经是李桃花的追求者之一,而且是最猛烈的那一个。 自从罗高华上门之后,孙国峰便明里暗里对他各种打压和算计。 公社最大的二流子‘孙翔’,就是孙国峰故意介绍给罗高华认识的,也就是认识了孙翔之后,罗高华便彻底走上了喝酒打牌的二流子之路。 后来,更是被孙翔连续做局,从而欠下了数万元的赌债! 此刻,再次看到孙国峰,罗高华内心的怒火一下子就被激发了出来,当即冷声道:“孙国峰,你是不是也想被掰断手臂?” 孙国峰长得人高马大,孔武有力,听到这话,当即面色一沉,“罗高华,你是不是飘了?你以为你能掰断李建仁的手臂,就能在我面前嚣张了?” 随后他拍着自己的手臂,叫嚣道:“来啊,把它掰断给我看看!” 罗高华却绕过他,往前走了,“嘁,我只是逗你玩而已,你还当真了?真傻!” “你!” 孙国峰感觉受到了极大的侮辱,伸手就准备去抓罗高华的肩膀,想要跟他好好掰扯两句,却没想到,就在他伸出的右手刚刚抓住罗高华的肩膀,就见罗高华陡然双手抓住了他的右手。 接着,咔嚓一声! 他的手臂就被罗高华扭脱臼了。 “啊!” 下一秒,孙国峰就痛得惨叫起来。 罗高华则大声骂道:“孙国峰,你苟日的,骂我就算了,还想打我?你真以为我好欺负是不是?” “罗高华,你奶奶的,明明……” 孙国峰抱住手臂,痛得冷汗直流,正要反驳,却听罗高华更加大声道:“明尼玛了个叉!老子告诉你,以前老子是让着你,从今往后,你休想再欺负老子!!” 这时,不少村民听到孙国峰的惨叫声纷纷转过身来。 “这又是怎么了?” “我的天,罗高华,你竟敢掰断孙国峰的手臂?” “罗高华,你什么时候变得这么厉害了?” 一个个村民忍不住惊叫起来。 “这可怪不得我,是他像个地痞恶霸一样欺负我,骂我是吃软饭的,还说李建仁一家人就是他怂恿来的,就是要让我爸下不来台!” 罗高华控诉道,“他反过来还说我嚣张,说我飘了,还提出要求,让我把他的手臂也掰断。” “大家伙都知道,我这人最老实也最善良了,对于他的要求,我自然是要满足的。” 啊? 是这样的吗? 孙国峰还有这么奇葩的要求? 众村民都是一头雾水,而孙国峰则气得差点吐血。 第14章 运气好? “苟日的,你胡说八道……”孙国峰大骂。 “我胡说八道?” 罗高华眼睛一瞪,“你是不是骂我是吃软饭的?” “你难道不是吗?”孙国峰道。 “你是不是说我飘了?”罗高华又逼问。 孙国峰哼道:“说了又怎样?” 罗高华道:“既然你都说了,那我有胡说八道吗?” 直到这时,孙国峰才回过神来,连忙道:“但我没说请你把我的手臂掰断啊!” 罗高华蔑笑道:“你觉得别人都是傻子吗?你长得人高马大的,如果不是你自己请求的,我能够将你的手臂掰断吗?” 村民们看了看罗高华,又看了看孙国峰,都不禁点了点头,认可了罗高华的说法。 再加上,孙国峰平时仗着自己是副大队长的儿子,确实有点目中无人,横行霸道,此刻,见他痛得冷汗直流的样子,一个个忍不住大呼痛快。 大骂孙国峰活该! 孙国峰心里都快哭了,这特么到底是谁欺负谁啊? 罗高华从兜里拿出五角钱,丢在孙国峰面前。 “孙国峰,你看清楚,老子可不像你那么无情无义!虽然是你主动要求的,平时经常欺负老子,但你的手臂毕竟断了……” 罗高华大声道,“这里是五角钱,你赶紧拿着去找孙爷爷治一治!” “遇到我这种好心人,你也是上辈子烧高香了!” “卧槽尼玛!” 孙国峰肺都快气炸了,“罗高华,你特么太阴险了!老子今天认栽,不过,这事没完!” 说完,他捡起五角钱,就抱着手臂,再次钻入人群,来到了大队部门口,他要找李全福要说法。 “李大队长,你说这事怎么解决?” 孙国峰痛得冷汗直流,却依旧咬牙忍着,“现在还只是我一个人过来找你,要是让我爸妈知道,这事可就不是你能解决得了的了!” “大队长!你看看!你看看!你家那个吃软饭的上门女婿这是要当土匪了呀!见人就掰断人家的手臂,这还像话吗?” 建仁妈尖叫道,“你要是不给我们一个说法,我们就去公社闹!” “对,我们就去公社!” 李建仁和他家的其他人都连连起哄。 李全福这边也有不少人,帮着李全福回怼李建仁等人,现场一片闹哄哄的样子。 “李大队长,你说话呀!” 孙国峰吼道。 李全福看了他一眼,尤其看到他那条不正常的右手,内心也很惊讶:罗高华什么时候有这本事了? 嘴里则冷冷一笑,指着孙国峰道:“你赶紧回去把你的爸妈喊来,我倒要看看,到时候是他们丢脸,还是我下不来台!” 接着,又指着李建仁等人,“你们也赶紧去公社,我看公社领导是要收拾我家高华,还是要收拾你家建仁!” 孙国峰和建仁妈听到这话,都有些傻眼,李全福完全不受威胁,不按套路出牌啊! 李全福顿了一下,高声道:“在场的,哪个不晓得我家高华为人老实?他就算这几年有点不像话,变成了败家子,但他也只是喝酒打牌,了不起喝醉了在家里发发酒疯,什么时候在村里打过别人?” “哪一次不是他受人欺负,被人天天骂吃软饭的?” “这次会做出这样激烈的举动,肯定是忍无可忍了!” “你们要是再继续这么胡搅蛮缠,我不介意把事情闹得更大,我倒要看看,到时候丢脸的到底是谁!” 孙国峰和李建仁的家人都一阵沉默。 他们都没想到李全福会这么硬气,一时间也不知道到底该不该继续闹下去。 “行了,都散了吧!” 李全福挥了挥手,“赶紧吃饭,休息,马上又要上工了!” “现在可是农忙时节,要是耽误了春耕,公社领导怪罪下来,你们担当不起!” 其他围观的村民都立即吃饭去了。 现场就只有孙国峰和李建仁一家人还留在这里。 李全福看着孙国峰道:“你还杵在这里干什么?手臂不疼了?” “李大队长,这件事,我不会这样轻易算了!你等着!” 孙国峰留下一句狠话,抱着手臂,找赤脚医生孙爷爷去了。 李建仁一家人你看看我,我看看你,都不知道该说什么,最后还是建仁妈说道:“大队长,不管怎么说,你家高华把我儿子的手臂掰断了,你总还是要给点赔偿费吧?” “你要多少?”李全福问道。 建仁妈一听,有戏啊,当即脸上一喜,说道:“不多,给个十元钱就行了。” 李全福撇嘴道:“会不会太少了,要不要给你一百元?” “给一百元?!这…这怎么好意思呢?”建仁妈眼睛一亮。 “你想屁吃呢!” 李全福大骂,“你自己问一问建仁,他为什么会被掰断手臂?搞清楚了再来说话!还想要赔偿费,你们哪来的脸说这个话?” “我告诉你们,你们要是继续胡搅蛮缠,我就告你们一个扰乱春耕的正常秩序,完全可以让民兵把你们抓起来!” “还不快走?!” 一声大喝,吓得李建仁一家人都走了。 现在桃树湾实行的还是生产队制度,大队长依然有着很高的权威,他们也不敢真的把李全福激怒了。 他们之所以敢来找大队长质问,完全是受了孙国峰的怂恿,如今孙国峰自己都被掰断手臂,又被李全福骂走了,他们立即就偃旗息鼓了。 而对于这一切,李全福心里如明镜一样。 等众人都散了,他才快步往家里走去,他刚刚看到罗高华已经从山里回来了。 回到家里,果然看到罗高华正在快速地给一只野鸡拔毛。 “你还真的抓到了野鸡?” 李全福有些惊讶地问道。 罗高华微微一笑,得意道:“一共抓了三只野鸡,还有一大堆野鸡蛋!” 李全福无比好奇,“我们桃树湾也有不少人进山去打猎,就包括我,有时候也会进山去抓点小动物改善一下伙食,但我们都是提前做好了准备,布下了陷阱,即便如此,我们的收获也很少。” “而你两手空空进山,却能一下子抓住三只野鸡,你是怎么做到的?” 罗高华看了眼李全福,又看看周围,没有发现外人,才小声说道:“爸,我跟你说了,你可别告诉别人。” “放心,我绝不会告诉第三人。” 眼见罗高华煞有介事的样子,李全福也不禁神情一凝,变得严肃起来。 罗高华小声道:“我就是运气好!”然后就没下文了。 李全福眨了眨眼睛,“没了?” 罗高华:“没了!” “那你搞得那么神神秘秘,我还以为有什么秘诀,结果,你告诉我,你只是运气好?”李全福一瞪眼,随即回过味来,”不对,你小子是故意拿我逗闷子吧?” 第15章 格局 “哈哈哈,我哪敢啊?” 罗高华嘴巴上说是不敢,却笑得很大声。 “你小子!” 李全福脸皮一紧,扬手就要打他。 罗高华连忙笑哈哈地躲开了。 李全福没有追,也没有继续要打他,而是怔怔地看着他。 这一次,他切切实实感受到罗高华是真的变了。 以前的罗高华就是个闷葫芦,除非喝了酒,才会话多一点,平时根本不可能说太多的话,更不敢这么‘大胆’地跟他开玩笑。 他好歹是当了多年大队长的人,身上自然而然就会有一些威严,以前的罗高华,每次见到他,虽然不至于战战兢兢,但说话都是小心翼翼的。 而这一次,他不但敢跟他开玩笑,还敢在他面前哈哈大笑。 显然,罗高华对他再也没了之前的那种敬畏。 不过,这样一来,反倒让李全福感觉更亲近了,问道:“李建仁和孙国峰的手臂都是你掰断的?” “是的。” 罗高华直接承认了,“都是他们先招惹我,我才会下重手。” “没事,我就是确认一下。”李全福道,“你掰得好!下次,他们要是再招惹你,你可以下更重的手,不要留情!” “他们只有疼了,才会知错!” “不然,他们天天受孙友林的怂恿来找我的麻烦,也恼火得很!” 罗高华一怔,“爸,您的意思是……这都是孙友林在背后捣鬼?” “除了他,还能有谁?” 李全福哼道,“这些年来,他一直都想取代我的位置,却总是以失败而告终,心里自然很不服气。” “但他这个人没有什么格局,不想着从正道上赢我,天天就想一些歪门邪道,比如怂恿队员闹事,传播一些捕风捉影的谣言……” 听着李全福的话,罗高华突然想到马上就要分田到户了,到时候生产队制度会废除,桃树湾大队也会改回桃树湾村。 而大队长则变成了村长或村支书。 到了那个时候,村委会的权威会急剧下降,尤其是等九几年之后,绝大部分村民都进城打工去了之后,村委会的权威几乎降到了零。 大部分时候,甚至成了吃力不讨好的受气包。 倒不如现在就把这个职务让出去,自己也乐得轻松。 不过,这只是罗高华自己的想法,还不知道李全福是怎么想的,于是问道:“爸,既然孙友林这么想要当大队长,您为什么不让给他当呢?” 闻言,李全福怔怔地看着罗高华,不明白他为什么要这么问。 罗高华解释道:“爸,您也知道,最迟在今年的秋收之后,我们公社就会有大的动作,到时候,生产队会解散,田地也会重新划分,您再当着这个大队长,还有意义吗?” 李全福听明白了,笑道:“高华,你是不是以为我一直当着这个大队长,是因为贪恋权力?我告诉你,不是的,我是真的想要把我们桃树湾大队搞好!” “只是我能力有限,没有能够实现我的理想,但我可以拍着胸脯说,我已经倾尽全力了,至少我管理下的桃树湾大队,没有出现过饿死人的事件!” 这倒是实话。 这些年,虽然桃树湾大队越来越穷,收成也越来越差,但这是整个大环境导致的,李全福就是再厉害,也没有办法。 但相比周边其他的大队,桃树湾大队算是比较富裕的大队了。 其他大队早就出现过饿死人的恶性事件,而他们大队从来没有,最严重的情况,也只是每天都吃不饱饭而已。 “你问我为什么不把大队长的位置让给孙友林,我刚才也说了,他这个人的格局不够大,一旦让他当大队长,我们桃树湾大队肯定要出事!” 听了李全福的话,罗高华又问道:“既然他的格局不够大,那他为什么能够一直当着副大队长的位置呢?” 李全福哈哈一笑,“他的格局不大,但他做农活确实是一把好手!” “再说了,他这个人有很强的权力欲,你要是不给他一个位高权重的职位,他肯定会天天给你找麻烦!” 位高权重? 一个副大队长? 罗高华心里呵呵一笑,却没有反驳老丈人的说法,在桃树湾大队这片天,一个副大队长确实算得上是‘位高权重’了。 他对李全福比了个大拇指,“爸,还是您厉害!难怪您能够当这么多年的大队长而屹立不倒,就凭您这眼光和格局,您绝对还能继续当很多年!” “只不过,等分田到户之后,大队长这个职务就不存在了,您……” 李全福道:“没事,大不了不当就是了,我在乎的从来不是职务,而是为人民服务。” 罗高华不禁心神一震。 若是别人说这个话,罗高华绝对会认为他是在调侃,是在装腔作势,但自己的老丈人,却绝对说的是心里话。 李全福这一代人最崇拜的就是毛主席,所作所为也必然会向伟大领袖毛主席学习。 “行了,不跟你多聊了,你赶紧做饭吧。今天事情有点多,我可能要晚一点才能去卫生院看桃花她们,你帮我跟她们说一声。” 李全福说完,就转身走了。 他心里则闪过一抹从未有过的感觉:刚才那一番话,若是放在以前,他绝对不会对罗高华说,但现在,他却自然而然就说了,就仿佛在跟一位老友聊天一样,很随意,很舒适。 为什么会有这样的感觉? 李全福自己也说不清楚,就觉得罗高华真的不一样了。 “爸爸,鸡汤好了吗?” “爸爸,我饿了,我要喝鸡汤!” “汤汤,汤汤……” 李全福走后,罗高华就烧火,把野鸡肉炖上了,没过多久,鸡汤香味就弥漫了出来。 正在庭院中捉弄小蚂蚁的三姐妹,立即冲进了灶屋,嚷嚷着要喝鸡汤。 “别急,野鸡肉比较柴,需要多炖一下才能炖烂,要不然,根本咬不动。” 罗高华笑眯眯地说道。 “爸,什么是柴?是鸡肉变成干柴了吗?” 大丫疑惑地问道。 “哈哈哈……” 罗高华哈哈大笑,“不是变成干柴了,而是指野鸡肉像木渣渣一样,不好吃。” “哦。” 大丫一副听懂了的样子,点了点头,实际上,眼神中依旧透着迷茫。 二丫和三丫根本不在乎这些,她们只在乎火塘上正在咕咕冒热气的鸡汤啥时候能够喝,为了能够第一时间喝上鸡汤,她们干脆搬了把凳子,坐在火塘边等着。 第16章 辛苦费? 看着孩子们可爱的模样,罗高华忍不住再次暗骂自己前世真是瞎了眼,这么好的女儿居然不懂得珍惜! 又过了差不多半个小时,野鸡肉终于炖软乎了,罗高华连忙把切好的山药放了进去。 几分钟后,山药就熟了。 罗高华连忙给三个孩子,一人舀了一碗,嘱咐道:“慢点吃,小心烫哦!” 三个孩子都有经验了,接过碗筷之后,就把碗端去了灶屋的门槛石上放着,一边吹,一边比较谁碗里的鸡肉大块,谁的更香。 桃树湾这边的老房子,几乎都有门槛石,差不多三十厘米高! “你们别坐地上,地上脏,坐凳子上吃。” 罗高华看着眼前这幅极具八十年代风格的画面,不由得笑了。后世,再也看不到这种趴在门槛石上吃饭的画面了。 “不要,把碗放在门槛石上凉得快一些。” 大丫回了一句。 罗高华没有继续催,而是拿出被熏得黑漆漆的铁鼎罐,加入半锅水,然后往里面放了二十个野鸡蛋! 这要是被其他村民看见,绝对会大骂他是败家子! 哪有一下子煮这么多鸡蛋的? 拿去公社卖钱,它不香吗? 然而,罗高华丝毫不在乎,仿佛已经实现了野鸡蛋自由一样。 同时,罗高华往火塘里丢了一些红薯和土豆。 等野鸡蛋煮熟的同时,红薯和土豆也烤好了。 “大丫,二丫,三丫,想不想吃鸡蛋?” 罗高华把野鸡蛋从铁鼎罐中倒出来,然后用冷水泡着,能够给煮熟的鸡蛋快速降温。 “想!” 三个孩子叫得无比响亮。 “给,一人先拿一个。” 罗高华不敢一下子给她们吃太多,主要是怕她们噎住了。 尤其是才两岁大的三丫,连鸡蛋壳都不会剥! 罗高华只好耐心地帮她剥壳,并把鸡蛋掰成一小块一小块喂给她吃,蛋黄也一样。 而大丫和二丫则自己剥壳,然后,一口就把整颗鸡蛋塞进了嘴里。 大丫稍微好点,虽然嘴巴也撑得鼓鼓的,但还能顺利吃完。 二丫就不行了。 噎得表情都狰狞了! 罗高华赶紧拍打她的后背,直到她把鸡蛋吐了出来,才停止拍打。 “慢点吃!这么着急干什么?” 罗高华吓坏了,一边呵斥,一边给她舀了一瓢水过来。 二丫喝了两口,才感觉好多了。 但看到掉在地上的鸡蛋,她嘴巴一瘪,当即哭了起来,“我的鸡蛋,呜呜呜……” 大丫道:“活该,谁叫你吃得那么急?” 罗高华安慰道:“别哭了,这里还有,但这一次再也别吃那么急了。你姐姐比你大两岁,嘴巴也比你大一些,你再也不能学你姐姐了,知道吗?” “嗯,我知道了,爸爸。” 二丫连连点头。 罗高华当即又给了她一枚鸡蛋。 “爸爸,我还能再吃一个吗?”大丫一脸期盼地看着罗高华。 “可以,不过,你也必须慢点吃,再也不能一口就吃了,要不然,我就不给你了。”罗高华道。 “好的,好的,我肯定不一口吃了。” 大丫连连保证。 结果,当她接过第二枚鸡蛋,剥了壳之后,确实没有再一口吃了,而是分两口吃了! “你……” 罗高华无语了。 大丫笑呵呵道:“爸爸,我是不是没有一口吃掉?能再给我一个吗?” 罗高华:“……” 他又拿了一枚鸡蛋递给大丫。 这一次,大丫倒是吃得比较斯文了。 随后,罗高华一边给三丫喂鸡蛋,一边自己也吃着红薯和土豆,至于鸡蛋和鸡汤,他并没有吃,不是不想吃,而是想留给孩子们和老婆。 等孩子们吃饱了之后,罗高华嘱咐道:“大丫,你带着妹妹们在家里玩,我去给妈妈和你们的四妹送吃的。” “如果我和你们爷爷没有回来,你们就去找大奶奶,记住了吗?” “记住了。”大丫脆生生地答应了一声。 罗高华当即提着砂锅,背着背篓,就快步向青山公社走去。 到了公社,罗高华先去了国营饭店。 这个时候,国营饭店的中午饭点正好过了,侯叔和所有师傅正好在休息,看到罗高华走了过来,一个个都不由得抬头看向他。 “侯叔好,各位师傅好。” 罗高华笑着打了个招呼。 “高华,你这是又给你老婆熬了什么汤?” 侯叔笑眯眯地走了过来,看了看罗高华手中的砂锅,以及背上的背篓。 罗高华道:“野鸡汤。” 侯叔揭开盖子,闻了闻,赞道:“嗯,好香,没想到你熬鸡汤的技术也这么好!” “侯叔,您过奖了。” 罗高华一笑,把砂锅放在地上,又把背篓取了下来,从里面提了一只野鸡出来,递给侯叔,“侯叔,这是我今天刚从山里抓回来的,又肥又大,您拿回去尝尝鲜。” 侯叔没有接,而是喊了一声,“小光。” “师父,您喊我?” 小光连忙跑了过来。 “这是高华送给我们的野鸡,你拿去炖了,晚上给大家加个菜。”侯叔吩咐道。 “好嘞,师父。” 小光提着野鸡去了厨房,边走还边炫耀道,“看见没有,这么肥美的野鸡,也就我师父这么大方,直接拿出来给大家加菜!” “感谢侯叔!” 一个个师傅都连连感谢。 “你们不用感谢我,要感谢就感谢罗高华。” 随着侯叔的声音落下,师傅们当即向罗高华表示感谢。 罗高华连连摆手,表示不用谢。 侯叔看了眼背篓里面,看到里面还有一只野鸡,以及大量的蕨菜,顿时心领神会,笑道:“你怎么知道我们正好缺鸡肉,缺蕨菜,真是送来的及时啊!” “你放心,我不会让你白送,辛苦费还是要给一点的。” “这样吧,野鸡这么大,算五元钱辛苦费,这蕨菜有多少?” 罗高华知道侯叔是故意这么说的。 不说卖钱,只说辛苦费,就是为了堵住他人的嘴巴,免得别人说他们是在投机倒把。 实际上是买卖,但我没说,你就拿我没办法! 有时候,掩耳盗铃也是一种智慧! 罗高华很感动,笑道:“蕨菜有四十斤,另外还有三十枚野鸡蛋。” “蕨菜虽然重,但山上都有,我就只能给你算一分钱一斤的辛苦费了,野鸡蛋算一分五厘钱一个的辛苦费,可以吗?”侯叔问道。 “当然可以,太感谢了。” 侯叔给的价要比市场价略高一点,罗高华哪里还有不满意的道理? “阿才,去给罗高华拿点辛苦费过来,一共是五元八角五分的辛苦费。”侯叔又喊了一个年轻师傅。 “好嘞,侯叔。” 阿才连忙去了财务。 没多久就把钱拿了过来,同时,把野鸡、蕨菜和野鸡蛋都拿进了厨房,摆放在相应位置,最后又把空背篓递给罗高华。 “高华,你什么时候有时间?” 等一切搞完之后,侯叔突然小声问道。 第17章 李桃花的疑惑 罗高华心领神会,侯叔这是想要喝酒了! 他当即笑道:“这几天有点忙,我老婆在医院刚生完孩子,估计要七天之后才能出院回家,到时候,我邀请您去我家喝酒。” “这个……会不会不太好?” 侯叔只是想要喝酒,至于在哪儿喝,他并没有太多的要求。 但是,要去罗高华家,他就觉得有点拘谨了。 毕竟,两人的关系不是特别的熟,还没有到相互上门去喝酒的地步! “不会,不会,您能够去我家,绝对是我家的荣幸!” 罗高华连忙道,接着,又神神秘秘地眨了眨眼睛,“到时候,我给您弄点特别的酒尝一尝。” “特别的酒?” 侯叔肚里的酒虫瞬间就被勾了起来。 “到时候您就知道了。” 罗高华卖了个关子,然后,背起背篓,提起砂锅,“侯叔,那我们就说定了,等我老婆出院,我就来邀请你去我家喝酒!” “好,我到时候就厚着脸皮上门了。” 侯叔一笑,“记得,以后在山里找到了什么好东西,尽管送我这来,我都会给你相应的辛苦费。” “好嘞。” 罗高华笑得更开心了,“侯叔,各位师傅,再见。” 随后,他直接去了卫生院。 卫生院不是很大,只有五六间房,四十几张床位,三个医生和三个护士。 住的病人倒是不少,四十几张床基本上都住满了。 各种各样的病人都有。 有摔断腿的,有中毒的,有被人打伤的,还有一些慢性病……像李桃花这种剖宫产的,就只有一个! 不论是什么病人,几乎都是从家里带饭来吃。 条件稍微好一点的人家,才会去国营饭店买饭吃。 卫生院里没有食堂,医生和护士都是去隔壁的公社大院搭伙吃。 罗高华提着砂锅走进卫生院的时候,就看到不少家属提着篮子来送饭,可以看到那些篮子里,不是红薯,就是土豆,又或是南瓜。 偶尔有一两个人,送的是米饭。 不过,那也不是纯粹的白米饭,而是添加了高粱或是玉米的杂粮饭。 李桃花所在的病房里,住着八个病人。 家境都很一般。 每顿饭都只能吃红薯或土豆,有时候还是野菜糊糊。 也就肖大妈家,因为有一个在县城食品厂上班的女婿,家境还过得去,但一天也只能吃两顿,而且,还是玉米面占八成以上的杂粮饭。 就在几个病人都在吃东西的时候,罗高华端着砂锅走了进来。 一个个不由得都抬头看向他。 “哎呀,秀菊,快看,你女婿又给你们送好东西来了!你的福气真好啊!真让人羡慕!” 又是肖大妈第一个叫嚷起来。 李桃花已经醒了,头上带着白毛巾,盖着厚厚的被子,一副典型的这个年代妇女坐月子的装扮,听到肖大妈的叫声,不由得转头看了罗高华一眼,但很快又转过头去,不想看他。 陈秀菊则迎了过来,“高华,你怎么又端个砂锅过来?昨天熬的鱼汤和鸡汤都还没有吃完……” “没吃完就别吃了。” 罗高华来到李桃花的病床边,将砂锅放在桌子上,眼见李桃花还是一副不待见他的样子,他不由得心中一痛。 自己这些年对李桃花的伤害实在是太大了! 想要让她重新接纳自己,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必须慢慢来。 “不吃了,难道扔了?”陈秀菊接了一句。 罗高华道:“扔了就扔了。” 陈秀菊撇嘴道:“你倒是口气大得很,反正吹牛不要钱!不知道的,还以为你家是地主老财呢!” 李桃花也是这么认为的,同时也很反感。 罗高华没有意识到这一点,继续说道:“地主老财肯定不是,但鱼汤和鸡汤,我还是可以每天给你们提供新鲜的!” “你们看,这是我今天熬的鸡汤!” 说话间,罗高华揭开了盖子,顿时之间,一股浓郁的鸡汤香味弥漫出来,很快充斥了整个病房。 其他的病人和家属都不禁吞了吞口水,伸长脖子向这边看来。 肖大妈更是第一时间走了过来,闻着香味,惊叹道:“秀菊啊,你还说你女婿不像话,是败家子,天天就知道喝酒打牌,但这两天,我看你女婿很勤快啊!” “昨天给你们送来了鱼汤和鸡汤,今天又给你们送来鸡汤!” “这是多么好的待遇啊!” “就算是我家大女婿在县城食品厂上班,也不敢天天给我们送鸡汤啊!” 陈秀菊没有理会肖大妈,而是看向罗高华,问道:“今天这鸡又是哪儿来的?” 罗高华笑道:“这是野鸡,我去山里抓的。” “野鸡?你抓的?” 陈秀菊满脸的不相信,“你什么时候懂得抓野鸡了?” “妈,这事我以后再跟您说,您先喝鸡汤吧。”罗高华道,“这两天,您照顾桃花和孩子,格外的辛苦,一定要多吃点。” “对了,我还捡了不少野鸡蛋,您拿着吃。” 听到这些话,最诧异的不是陈秀菊,而是李桃花。 她原本很不想见到罗高华,也不想听他说话,但是,此刻,她却诧异地抬头,看了眼罗高华。 人还是那个人,样貌还是那个样貌,怎么就感觉像是变了一个人了呢? 李桃花眉头不由得皱了起来。 罗高华见她看向自己,当即微微一笑,柔声道:“伤口还疼吗?选择剖宫产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情,当时你难产大出血,如果不进行剖宫产的话,有可能……” “好在,医生的医术还不错,剖宫产顺利完成了,我们的第四个女儿也活了下来,就是让你受罪了,要至少住院七天,才能出院。” “而想要伤口完全长好的话,至少需要两年时间!” “不过,你放心,这两年时间,我一定会好吃好喝地养着你!” 李桃花听了,不是感动,而是更加的疑惑。 眼前这人真的是罗高华吗? 罗高华继续道:“桃花,对不起,以前是我不好,对你和孩子都造成了不小的伤害,从今往后,我再也不会嫌弃你们,再也不会重男轻女……” “我知道,仅靠嘴巴说,显得太苍白,你看我行动!” 李桃花转头向陈秀菊问道:“妈,他真的是罗高华吗?” 陈秀菊怔了一下,随即笑问道:“你是不是也觉得他变化太大?跟之前的罗高华,简直判若两人?” “他不是变化太大,而是,完全就是另一个人!” 李桃花作为枕边人,对罗高华最了解。 罗高华急忙道:“桃花,我还是我,只不过我现在醒悟了,要痛改前非……” “嗯啊,嗯啊……” 就在这时,旁边一直在睡的小婴儿突然哭了。 第18章 同志,不要票行不行? “估计是拉了。” 陈秀菊连忙走了过去,熟练地拆开襁褓,就见小婴儿的尿布果然湿了,她刚准备去拿一条干爽的尿布,就听罗高华说道,“妈,我来拿,您告诉我在什么地方?” 陈秀菊顿了一下,说道:“在外面的绳子上晾着。” 罗高华走到病房外面,就看到院子里栽了不少树,树木之间牵着一条条绳子,绳子上挂满了各种洁白的被单和绷带等物品。 在最角落的位置,挂着三块尿布。 “就这么几块尿布吗?万一遇上下雨天,岂不是不够用?” 罗高华取了一块尿布,回到房间,递给陈秀菊。 陈秀菊哼道:“你还嫌少?就这么几块都是找你大婶她们家借的!” 罗高华不说话了,接过陈秀菊换下来的尿布,连忙拿去洗。 尿布太少,必须赶紧洗干净,晒干,要不然就没有更换的了。 看着罗高华离去的背影,李桃花眼中的疑惑越来越深,“妈,他这几天都这么勤快吗?” 陈秀菊点了点头,“他似乎真的变好了。” “为什么呀?” 李桃花很不解。 一个人变坏很容易,但是想要变好,非常的难,除非遭遇了重大打击。 “我也不是很清楚,等你出院了,你自己问他吧。” 陈秀菊把小婴儿包裹好,给她喂了点鸡汤,以及捣碎的山药。 这个年月的孩子,可没有后世养得那么精致,主要还是因为缺衣少食! 没多久,罗高华洗完尿布,晒好,再次走了进来。 “妈,要是没有其他的事情了,我就先回去了。” 李桃花不愿意理他,刚出生的孩子又一直都在睡,罗高华留在这里,确实有点尴尬。 离开卫生院,罗高华直奔供销社,准备买点米面和调味品回去,等到结账的时候,才发现需要票,才能买得到。 “同志,不要票行不行?” “不行!” “我多给钱……” “多给钱也不行!” 售货员的态度很差,也很轴,直接把东西全都又收了起来,嘴里还骂骂咧咧,“没有票,你来买什么东西,纯粹是浪费我的时间!” 罗高华懒得跟她计较。 主要是,这个时代的售货员,那可是金饭碗,高傲得很! 没看到墙壁上写着,不准打骂顾客吗? 离开供销社,罗高华直接回家了。 到了家里,发现三个孩子都不在家,估计是去村里找玩伴玩去了。 睡觉的话,时间还早,但进山又有点晚了,罗高华便拿出工具在家里修修补补。 虽然现在是农忙时节,但让他出工是不会去出工的,他也不在乎年底结算的那点工分。 马上就要分产到户了,对于队员上不上工的问题,管理上确实宽松了很多,再也不像以前那样,动不动就上纲上线。 如今,只要你不参与最后的分粮分钱,计算工分,其他队员都不会多说什么。 罗高华是上门女婿,这栋房子是属于他老丈人的,从建成到现在差不多也有二十多年的时间了,虽然不至于到处漏水,但需要修补的地方也不少。 该换瓦的地方换瓦,该填补泥巴的地方填补泥巴,该锄草的地方锄草…… 铛,铛,铛! 就在他爬上屋顶,换瓦的时候,就听村口传来了响亮的撞钟声。 “下工了,开饭了!” 同时,一声大喊声响起。 然后,就听到一声又一声同样的喊声,宛如回音一样传到了四面八方。 桃树湾还没有通电,没有高音喇叭,想要把消息快速传递出去,就只能靠这样的土办法,一个一个的接力喊。 没过多久,就看到一个个队员从田地里走了回来。 有挑着箩筐的,有扛着锄头的,有牵着水牛的…… 一个个说着各种话题,时不时传出一阵阵笑声。 看到这样的场景,罗高华忍不住坐在了屋顶上,慢慢欣赏。 凡是上了工的队员,都可以在大队部吃饭,当然,也可以选择回家吃,只是没有人会这么做而已。 有公家的粮食吃,为什么要回家吃自己的粮食,把自家的粮食节约下来,它不香吗? 只是公家的粮食也不多,都是一些野菜和杂粮粥。 罗高华远远看着,都觉得很没有食欲。 难怪现在游手好闲的人越来越多。 实在是,下了力也没东西吃,还不如不下力! 因此,很多人都选择不出工,即便出工,也是出工不出力,导致粮食产量越来越少,生活也就越来越窘迫。 这不是队员们不勤快的问题,而是一些深层次的问题。 好在,上面已经意识到了这些问题,正在改革,要不了多久,桃树湾就能焕发新生! “你爬那么高干什么?” 正在罗高华胡思乱想之际,就听到下方传来了老丈人李全福的声音。 罗高华低头看了一眼,笑道:“我刚刚在更换坏了的瓦片,听到下工的钟声,觉得有趣,便坐着看了一会。” “上工下工的钟声,每天都要敲好几回,有什么趣?”李全福道,“孩子们呢?” 罗高华:“我回来就没有看到她们,应该是去大婶家了吧。” “哦。” 李全福哦了一声,便没有再问。 这个年月,还是生产队制度,凡是外人想要进村,都需要介绍信,另外,村里随时都有民兵巡逻,不存在出现人贩子的情况,因此,每家每户的孩子们都是放养。 一直要到民兵制度慢慢弱化之后,人贩子才会变得猖獗起来。 尤其是九十年代,有些人贩子简直到了丧心病狂的地步! “爸,家里还有各种票据吗?” 罗高华忍了忍,最后还是问出了口。 李全福面色一变,警惕道:“你问这些干什么?” 罗高华道:“家里没有粮食了,我准备去供销社买一点,但没有票,人家不卖给我。” 虽然这两天罗高华变得勤快了,也没有再去找那些不三不四的人喝酒打牌,但李全福依旧不相信他,不可能把票给他。 他说道:“这几天太忙了,等我忙完这一段时间,我去买。” 罗高华一听就明白了,老丈人手上有票,只是不太相信他,怕他拿去转手卖了,所以,不可能给他票。 他也就不再多说什么。 第19章 野猪 “爷爷!爸爸!” “爷爷!爸爸!” “爷爷!爸爸!” 就在这时,三个孩子回来了。 一个个都像是泥猴子一样,全身上下都沾满了泥巴。 李全福呵斥道:“你们这是干什么去了?耕田去了吗?一个个比我身上的泥巴都多!” 二丫和三丫只知道咧着嘴呵呵傻笑。 大丫则抬着头,骄傲道:“我们去抓泥鳅了!” “抓泥鳅?谁带你们去的?” 李全福没有过多的责备。 农村长大的孩子,哪一个不是在泥地里滚大的? “大哥哥。”大丫道。 “哪个大哥哥?”李全福又问。 “就是大奶奶家的那个大哥哥呀!”大丫道。 李全福想了一下,随即苦笑道:“那个不是大哥哥,是你们的叔叔!” “不是叔叔,就是大哥哥。”大丫争辩道。 二丫和三丫也叫道:“就是大哥哥!” 这时,罗高华也换好了瓦片,从屋顶上爬了下来。听到她们的对话,仔细想了想,才想起来她们口中的大哥哥,到底是谁。 那是他大伯李全寿的儿子,李国超! 李全寿有七个孩子,前面六个孩子都已经成家,就这第七个孩子,才刚满十岁! 对于大丫她们来说,他确实不像是叔叔,更像大哥哥。 罗高华笑道:“先别叫,我问你们,你们喊李全寿喊什么?” “大爷爷。”三人异口同声。 “对,你们要喊大爷爷。”罗高华点头,又问,“那李国超喊李全寿喊什么?” “爸爸。”三人再次齐声回答。 “对了。” 罗高华笑道,“你们喊李全寿喊爷爷,李国超喊李全寿喊爸爸,那你们喊李国超喊什么?” “大哥哥!” 二丫和三丫毫不犹豫地答道。 罗高华瞬间笑容一僵,然后,期待地眼神看向大丫。 大丫抓了抓脑袋,歪着头,“我不知道。” 罗高华不由得神情一垮。 李全福笑呵呵道:“你跟她们说得这么复杂,她们怎么可能知道?你直接告诉她们喊什么,不就行了?” 罗高华不死心,再次询问了一遍,最终发现自己高估了三个孩子的逻辑推理能力,只能放弃,“行吧,你们爱怎么叫怎么叫,等你们长大了,也就知道了,我去给你们熬汤了。” 家里没有粮食,就只能天天熬鸡汤喝。 殊不知,这样的生活绝对是所有队员梦寐以求的生活! 李全福就是回来看一眼,然后又去了大队部,他要做的事情还有很多,不可能待在家里。 罗高华先把鸡汤炖上,然后烧水给三个孩子洗漱,换上了干净的衣服。 然后又把脏衣服洗了,晾干。 鸡汤炖好之后,四人便坐在一起,开心地吃喝了起来。 中午送去的鸡汤有点多,罗高华晚上就没有再去卫生院送鸡汤了。 吃饱喝足之后,罗高华就洗漱睡了。 翌日,依旧是天刚麻麻亮,罗高华就醒了。 不是罗高华睡眠差,实在是昨晚上睡得太早了,没办法不早起啊。 起床之后,他先去水井里挑了五趟水,把水缸装得满满当当,然后拿上砍柴刀和锄头,背上背篓,再度进山去了。 李全福早就被惊醒,一直躲在房间的窗户后边,看着罗高华的一举一动。 这几天,他亲眼看着罗高华比以前勤快了许多,但他依然保持着警惕,实在是罗高华前几年的行为太混账了,让他不得不留一个心眼。 “在观察两天,要是他还是如此勤快,我再把秘密告诉他。” 没错,在李全福心里,还有一个秘密一直瞒着罗高华,没有透露过半点风声。 罗高华并不知道这些,他进了山里,直奔驼峰山。 经过这两天卖东西的经历,他发现,山里的野菜是真不值钱,才一分钱一斤。想要挣钱,还是要找肉菜才行! 一只野鸡就是三五元不等,要是能够一次性抓十只,那就是三五十元,几乎比大多数工人的工资都要高了! 更何况,山里又不只有野鸡,还有野兔,也是美味。 更有野猪! 野猪的价格虽然没有野鸡野兔的高,但它重啊! 一头八十斤的黄毛野猪,即便是六角钱一斤,那也是四十八元! 一头野猪就比人家两个月的工资还高! 这简直就是无本万利! 嗷嗷嗷…… 正想着野猪,罗高华就听到前方传来了野猪的惨叫声。 他连忙快步走了过去,就看到自己昨天才挖的陷坑里,有一头大约一百斤左右的野猪被尖利的木头,戳得鲜血淋漓,已经奄奄一息。 毫不迟疑,罗高华拿起砍柴刀,快步走了过去。 扬起砍柴刀,用厚重的刀背,狠狠砸在野猪的脑袋上。 野猪当即倒在地上,再也没了声息。 手边没有趁手的工具,罗高华没有办法在这边给野猪开膛破肚,进行简单处理,只能将它整个先扛出去再说。 野猪的毛非常的坚硬,像一根根荆棘刺一样,戳在身上,非常的疼。 罗高华只能找来两根木头,做了一个简易的担架,然后,又找来一些宽大的树叶,把野猪全部遮盖起来,目的就是为了掩人耳目。 全部搞完之后,他就把野猪牢牢捆在担架上,又把担架放在背篓上方,就这样背着出了山。 到了山外,他直接抄近道去了青山公社,并没有经过桃树湾。 一路上也没有遇到几个人。 “高华,看你满头大汗的样子,这是弄到大货了?” 国营饭店后门,侯叔正在喝茶,看到罗高华快步走来,连忙站了起来。 “侯叔,确实是大货,是一头刚换毛的野猪!” 罗高华把背篓放在侯叔的面前,揭开了宽大的叶子,露出了里面野猪头。 “还真是野猪!” 侯叔一喜,“我们饭店正好缺点肉,你送来的真及时!” “小光,阿才,赶紧过来帮忙!” 侯叔虽然只喊了两个人,但其他的师父也都纷纷过来帮忙。 先把野猪清洗了一遍,然后抬起来,用大秤,称了一下,重九十六斤八两。 侯叔道:“给你算九十七斤,然后按照六角钱一斤的价格,给你辛苦费,可以吗?” 很明显,侯叔是在照顾他,罗高华还能说什么,当然是连连点头,表示感谢。 第20章 大采购 “侯叔,不要全部给我辛苦费,给我点票证之类的,可以吗?” 眼见侯叔准备让小光师傅去拿钱的时候,罗高华连忙说出了自己的小请求。 “可以,你要什么票?”侯叔爽快答应。 “粮票,面票,糖票,油票……” 罗高华说了一大堆票。 “等一等,等一等……” 侯叔连忙伸手阻止罗高华继续说下去,“你家里是什么票都没有了吗?” 罗高华尴尬一笑,“不怕侯叔和各位师傅见笑,我家里真的穷得快揭不开锅了!” “不对吧。” 侯叔疑惑地看着他,“你的厨艺不错,还能抓鱼,抓野鸡,现在连野猪都能抓住,怎么会穷呢?” 罗高华更尴尬了,叹道:“哎,那是一段不堪回首的往事,总之,这一切都是我造成的,我现在就想尽快弥补回来。” 侯叔想起了第一次见罗高华的场景,当即点头道:“你也不用太内疚,浪子回头金不换!只要你现在回头了,再加上你现在的技术,你家未来肯定不会差。” “谢谢侯叔的认可,我一定会努力的。”罗高华笑道。 “走,高华,我带你去找财务,你自己跟她说,需要哪些票证。” 因为涉及各种各样的票证,侯叔也计不过来,干脆把高华带去了财务办公室。 财务室有三个人,都是女同志。 “小桃,这个是罗高华,刚刚给我们饭店送了一头野猪过来,你给他算一下辛苦费。” 侯叔对着一个留着齐耳短发的女同志说道,“等下班了,记得来后厨拿点肉回去打打牙祭。” 接着,又对其他两个女同志道,“你们都来!” “谢谢侯叔!” 三人当即欢呼起来。 小桃看向罗高华的目光也变得热情起来,“罗同志,野猪多少斤……” 不等她问完,侯叔就抢着回答道:“野猪九十七斤,是肉质最好吃的黄毛野猪,给他算六角钱一斤的辛苦费,不过,他需要一部分的票证,你给他核算一下。” “好嘞。” 小桃再次看向罗高华,“罗同志,你需要什么票证?” 罗高华当即又说了一遍自己需要的票证,并告知了需要的数量。 小桃从上了锁的书桌里拿出一沓票证,按照罗高华的要求,拿出了一部分,然后又拿出算盘,噼里啪啦地敲打了一会,最后说道:“罗同志,按照你的要求,我把一部分辛苦费换成了票证,最后还需要给你三十元。” “这是票证,这是辛苦费,你拿好。” 随后,小桃递过来一堆票证和三张大团结。 “谢谢,辛苦你了。” 罗高华将票证和钱直接装进了兜里。 又跟侯叔闲聊了两句,罗高华就离开国营饭店,直奔供销社。 有钱,又有票之后,罗高华便大肆采购了起来,直到把背篓装得满满当当,他才心满意足地走出了供销社。 然后来到了卫生院。 “高华,又来看你老婆孩子了。” 刚到病房门口,肖大妈就看到了他,接着,又看到了他背上的大背篓,当即惊呼道:“我的天,你这是买了多少东西啊!” 其他人也都纷纷看来,看到他装得满满的背篓,都不禁露出了震惊的神色。 这些天,托了罗高华的福,他们也都尝到了几口鱼汤和鸡汤的味道。 对他的态度自然也都变热情了不少。 陈秀菊正在逗孩子,李桃花则在打针,正眼神迷离的时候,听到众人的惊呼,不由得都往病房外看来。 就见罗高华背着大大的背篓,一手拿着砍柴刀,一手拿着锄头,走了进来。 这一幕,对李桃花的冲击很大。 当年,她第一次看到罗高华,罗高华就是这样一副劳动形象。 也正是这个形象,触动了她的心弦,让她觉得罗高华一定是一个勤快踏实的人,再加上,罗高华是唯一一个长得周正又愿意当上门女婿的人,她便同意了跟他的婚事。 只是命运给她开了个大大的玩笑。 她认为的如意郎君,竟是一个极度重男轻女的人!不但把家败坏完了,还打孩子打她,就连父母也受到牵连,跟着遭了罪。 但此刻,再次看到罗高华的这个形象,她悲哀地发现,自己竟然还是有心动的感觉。 “妈,桃花,我今天没有熬汤,不过,买了袋麦乳精,你们可以冲来喝。” 罗高华放下背篓,从里面拿出一袋麦乳精。 接着,他又拿出一块棉布,“妈,这是我刚买的布,麻烦您给改成四丫的尿布。” “这么好的布,怎么能用来当尿布呢?这也太浪费了!” 陈秀菊摸着柔软的布料,有些心疼钱。 罗高华笑道:“妈,给四丫做尿布,一点都不浪费!对了,我还给她买了一个拨浪鼓。” 说话间,罗高华又从背篓里拿出一个拨浪鼓,举在四丫面前,摇了起来。 咚咚咚的鼓声,立即吸引了四丫的注意力,不自觉地扯着嘴角笑了一下。 “哈哈哈,妈,桃花,快看,四丫笑了!” 罗高华激动得像个孩子。 陈秀菊笑道:“有这么好玩的东西,她肯定开心了。” 肖大妈道:“高华对老婆孩子是真上心,这又买麦乳精,又买尿布,又买拨浪鼓,得花多少钱啊!” 罗高华沉浸在逗弄孩子的快乐之中,无法自拔。 李桃花一直都在观察罗高华的一举一动,她发现罗高华不是装出来的,所做的一切都是发自真心的。 这就让她更疑惑了,到底是什么缘故让罗高华一夜之间就有了如此巨大的改变? 他不讨厌女儿了? 假如罗高华一直能够这样,那该多好? “妈,桃花,家里还有三个孩子等着吃饭,我就先回去了,明天再给你们送吃的过来。” 逗弄了差不多半个小时,眼见四丫开始打哈欠了,罗高华才恋恋不舍地背着背篓回去了。 “秀菊,你家这个女婿真好!” 等罗高华走后,肖大妈当即夸了起来,“你看他多会心疼人啊。” “是啊,这么有心的女婿真少见!” “将来你们肯定有吃不完的福!” “我都看见了,那背篓里有米有面有油,还有糖!你们家的生活是真不错啊!” 其他几个大妈也都纷纷附和。 虽然之前她们跟陈秀菊和肖大妈发生了一点争执,但几天相处下来,只要不聊到儿子女儿的话题,她们还是能够聊到一堆的。 第21章 简直像是变了一个人 听着众人的夸赞声,李桃花和陈秀菊都只是笑笑,不说话。 这些年,罗高华对她们的伤害太大,没办法让她们这么快就再次接纳他,不过,能够听到这么多人的夸赞他,她们心里还是挺高兴的。 “妈,你说高华是不是真的变好了?” 当其他人都退走,就只有两母女坐在床边时,李桃花忍不住低声问道。 陈秀菊叹道:“我也不知道。几年前,你们刚结婚的时候,我们都认为他是一个勤快人,忠厚老实,可自从你生了大丫之后,他就慢慢变了,脾气变差了,人也变懒了。” “等你生了二丫,他更加变本加厉,脾气越来越坏,还染上了打牌的恶习!” “等你生了三丫,他就彻底变成了一个二流子,整天打牌喝酒,彻夜不归,无所事事,把家里值钱的东西都拿出去卖了……要不是你爸偷偷藏了一些,估计我们现在早就喝西北风了!” “眼下,你生了四丫,照说他会变得更加糟糕才对,可他偏偏像是换了一个人,不但不乱发脾气,不打牌喝酒,还变勤快了,又是抓鱼熬鱼汤,又是买鸡熬鸡汤……我都怀疑这是不是一场梦!” 李桃花赞同道:“妈,我也有这种感觉,也感觉像是一个梦。” 陈秀菊拍了拍李桃花的手背,“算了,别想这么多了。他能够变好,那当然是好事;他就算不能变好,我们也不怕。” “我跟你爸早就商量过了,要是他继续烂下去,我们就跟他离婚!” “大不了,我们老两口帮你养孩子!” 李桃花一惊,“离婚?!” 虽然这些年过得很痛苦,跟罗高华吵吵闹闹,甚至大打出手,但她从来没有想过离婚。 除了离婚对于一个女人来说有损名声之外,最主要的,还是考虑到孩子们不能没有爸爸。即便这个爸爸有还不如没有,但对于孩子们来说,有个爸爸在,影响巨大。 “如果是一般人家的女儿,离了婚,就像是天塌了一样,还会遭到各种各样的流言蜚语,但我们家不怕!” 陈秀菊道,“这么多年,因为我们就只有你一个女儿,早就听惯了各种风言风语,根本就不在乎了。” “按照你爸的说法就是,虱子多了不怕咬!” 李桃花听了,心里很感动,反握住了老妈的手,笑道:“妈,你们这是破罐子破摔!” 陈秀菊叹道:“我们也不希望走到那一步……” “不会的。” 李桃花摇头道,“他现在不是变好了吗?” 陈秀菊:“也不知道他是不是良心发现了,突然就变好了,但我总觉得,他是装的。” “不管他是真的,还是装的,我们都当他是真的好了,反正,不管真假,我们暂时也没有办法去辨别,你说呢?” 李桃花倒是说出了一番很有智慧的话。 “也对。”陈秀菊点点头。 李桃花又问:“也不知道大丫,二丫和三丫在家里怎么样了。” 陈秀菊也想念三个孙女了,不由得抱怨起李全福来,“你爸也是,明明自己就能开拖拉机,也不说把三个孙女带来看一看。” 李桃花:“妈,你这就有点冤枉我爸了,现在是农忙时节,我爸又是大队长,队里的事情那么多,他哪有时间带三个孩子过来?” 陈秀菊叹了一声,不再说话。 李桃花也没再说话。 打完针,李桃花喝了口水,便犯困睡了,陈秀菊则抱着四丫,提着砂锅去医院的公共厨房热鸡汤和馒头去了。 至于麦乳精,她完全不舍得开封。 中午,陈秀菊给李桃花喂了鸡汤和馒头,给孩子喂了鸡汤,她自己则吃了点野菜团。 吃完饭,李桃花继续打针,陈秀菊则照顾孩子。 傍晚,外面突然响起了拖拉机的声音。 李桃花和陈秀菊都隐隐有些期待,没想到,真的是李全福来了,不但他来了,大丫,二丫和三丫都来了,另外还有大伯李全寿,大婶袁土凤也来了。 “妈妈!” “妈妈!” “妈妈!” 三个孩子一看到李桃花,立即扑了过来。 陈秀菊急忙拦住她们,“你们妈妈才做完手术,不能乱动。” “啊?奶奶,什么是手术?” 大丫疑惑地问道。 “就是被刀子划了一个很深的口子。”陈秀菊解释道。 二丫怪叫道:“那是不是流了很多的血?疼不疼?” 李桃花看到她们,立即感觉伤口都没有那么疼了,笑道:“不疼。”然后笑着喊了声大伯和大婶。 两人笑着应了一声,然后低头看向了陈秀菊怀里的四丫。 大丫,二丫和三丫则凑到李桃花的床边,献宝一样,从怀里拿出一个个铝盒。 大丫:“妈妈,这是爸爸给你熬的白米粥,他说,你要多喝点粥,才好得快。” 二丫:“妈妈,这是鱼汤,有营养。” 三丫:“妈妈,蛋蛋。” 李桃花惊讶道:“这些都是你们爸爸让你们送来的?” 大丫:“对呀!爸爸现在可好了,天天给我们吃鸡肉和鸡蛋!” 二丫:“还有鱼!” 三丫:“鱼鱼!” 李桃花满脸的不解之色。 三个孩子不懂她这个表情的意思,李全福倒是秒懂,“他这两天对孩子确实要有耐心多了,再也没有打骂过,天天都变着花样地给她们弄好吃的。” “今天还专门给她们买了糖,买了根漂亮的头绳,又去河里抓了鱼……” “对了,他今天还买了米面油等一大堆东西,昨天还把家里收拾了一下,该翻修的翻修了,该更换的也更换了……简直像是变了一个人。” 袁土凤也说道:“罗高华确实是变了,尤其对孩子的态度,明显跟以前不一样了。不但不打骂她们了,还特别有耐心,一有空就会陪着她们玩。” “现在,三个丫头都特别喜欢跟他玩,尤其是三丫,恨不得挂在他身上!” 闻言,李桃花瞪大了双眼,她实在想象不到罗高华有一天会陪着三个女儿玩耍! 那种画面只有在她的梦里才会有,现实中从未出现过。 她忍不住对三个孩子问道:“你们爸爸真的会陪你们玩?” 大丫:“对呀,爸爸给我们买了鸡毛毽子!” 二丫:“我最喜欢玩鸡毛毽子了,太好玩了!” 三丫:“好玩!” 李桃花:“……” 第22章 痛苦的甜蜜 李全福等人在这边玩了一会,就又坐着拖拉机回去了。 李桃花的心情却久久不能平静。 实在是罗高华的改变,太让她震惊了。 “花儿,你也别多想了,安心养病,罗高华能够变好,那是好事。”陈秀菊劝道,“要是他能够一直这样,那就好好跟他过日子,要是他又变成以前那样,就跟他离婚!” 李桃花没有说话,双眼怔怔地望着病房的屋顶,也不知道在想什么。 而此刻,罗高华也正躺在硬邦邦的稻草床上,望着自家的屋顶,想着心事。 这个年月,没有什么娱乐活动,家里又没有通电,一到晚上,吃了晚饭之后,除非有事要去串门,一般都早早就上床睡了。 重生回来三天,他总算是让这个贫穷的家,有了一点点起色。 不过,这还不够。 家里人口多,就今天买回来的这点东西,即便节约点,也不够一个月的消耗。 更何况,家里有四个孩子要养,自己必须要继续努力才行。 不过,也不用太着急。 虽然他这几天赶山都很顺利,每次都能满载而归,但他心里也很清楚,山里存在太多的危险,稍不注意就有可能命丧山里。 尤其是太过心急、太过贪心的人,迟早都会出事! 因此,他必须时刻告诫自己,不能急,也不能贪,要谨记:得之我幸,不得我命! 要时刻保持对大山的敬畏! 突突突…… 正胡思乱想之际,外面传来了拖拉机的响声,他连忙翻身起来,走出大门。 “爸爸!” “爸爸!” “爸爸!” 大丫,二丫和三丫如今对他都变得格外依恋了,一看到他,就立即欢快地喊了起来。 小孩子还是特别容易哄,给点好吃的,再给点玩具,她们立刻就忘了过去所有的不美好。 “别跳!爸爸抱你们下来!” 眼见大丫准备直接从拖拉机的挎斗上跳下来,罗高华急忙三步并作两步,冲了过去,将她们一个个抱了下来。 “大伯,大婶,屋里坐会?” 随后,罗高华对李全寿和袁土凤打招呼。 “不了,天黑了,我们就先回去了。” 两口子婉拒了,又跟李全福说了一声,就摸黑回家去了。 一边走还在一边嘀咕,“你看,只要高华变好了,孩子们都比以前快乐了,所以说,一个家还是不能缺了男人……”之类的话。 “爸,桃花和孩子怎么样?” 罗高华没话找话,问了一句。 李全福也察觉到了孩子们的变化,虽然他们也没有亏待过孩子,孩子们脸上也有笑容,但还是比不上她们亲爸给她们的那种天然的安全感和快乐。 “好着呢。” 淡淡地回了一句,李全福也没话找话问,“你怎么还没睡?” 罗高华笑道:“本来已经睡了,听到拖拉机的响声,我又醒了。” 李全福点点头,一边往家里走,一边又问道:“李建仁家和孙国峰家没有来家里闹吧?” “没有。” 罗高华也有些纳闷。 照说,自己掰断了李建仁和孙国峰的手臂,虽然都只是脱臼,只要简单的复位就行了,但这毕竟也算是一种比较大的伤害了。 他们除了昨天在大队部闹了一阵,就没了下文,实在有些费解。 难道憋着什么阴招? 要说他们会大度地就这样息事宁人了,罗高华是不会相信的。 “你以后出门要小心点,这两家都不是什么好鸟。”李全福提醒了一句,“当然,也不需要太担心,他们也不敢做出太过分的事情,最多也就是对你敲敲闷棍之类的。” “嗯,我会小心的。” 罗高华咧嘴一笑。 虽然李全福的语气依旧很冷淡,但他能够感受到老丈人又开始关心自己了。 这是一个好的转变! 说明自己这几天的改变,让老丈人又开始接纳自己了。 更重要的是:上一世,老丈人被自己打进医院,从此卧病在床的悲剧被改写了! 老丈人是大队长,又是唯一的拖拉机手,等以后分产到户,国家彻底放开百姓经商的政策之后,加上自己的赶山能力,这个家想要变好,那就简单多了! 有老丈人的帮忙,罗高华的养家压力也能小得多。 一家人简单聊了几句,又陪着孩子们玩了一会,罗高华便给她们洗漱,喊她们去睡了。 大丫:“爸爸,我要跟你睡。” 二丫:“我也要。” 三丫:“我我。” 平时,她们都是跟着李全福睡,没想到,今晚竟然主动要求要跟罗高华睡。 罗高华激动得差点老泪纵横,忙道:“好好好……” 孩子们爬上床之后,在床上又蹦又跳的,显然也很兴奋。 罗高华好不容易才把她们安抚下来,一个个哄睡了之后,才暗叹一声,“带孩子,还真是一种痛苦的甜蜜啊!” 第二天,罗高华再次早醒了。 他看了看窗外的天色,还黑沉沉的,估计才四五点钟的样子。 听着三个女儿平稳的呼吸声,看着她们睡得香甜,罗高华本来还想睡个回笼觉,可眯上眼睛,半天也睡不着了。 没办法,他只能轻手轻脚地起床,然后去灶屋里,给孩子们熬粥。 缺衣少食的年代,家家户户都只是吃两顿,但罗高华觉得自家孩子太瘦了,必须给她们加餐! 听到灶屋里的响动,李全福也醒了。 眼见罗高华在熬粥,不禁问道:“你饿了?” 罗高华:“没有,给孩子们熬的。” 李全福:“你现在对孩子们倒是挺上心啊,不过,你这么宠着她们可不行。你现在可是拥有四个孩子了,要是天天都这么宠着她们,粮食根本就不够吃!日子还长着呢,现在吃完了,以后怎么办?” 罗高华:“不够,就再去买呗。” 李全福:“你说得倒是轻松!你有钱吗?你别告诉我,你准备天天去打猎挣钱,那也不是长久之计!先不说打猎有多危险,就是山里的猎物也没那么多给你打吧?” “我们队,还有其他队,都有不少猎户,有些还是非常厉害的老猎手了,你看他们有几个过得好的?” “所以说,对于我们农民来说,种地才是我们的本分!只要勤快点,节俭点,就不会挨饿!” 罗高华咧嘴一笑,“爸,您说得对,不过,我还是喜欢赶山,惊险刺激又自由自在,等哪天我厌倦了,会考虑种地的。” “你……” 李全福一叹,“行吧,你自己注意安全,别忘了你已经是四个孩子的爸!” 说完,李全福就又回房去了。 第23章 李全寿 粥熬好了之后,罗高华拿出扫帚,把里里外外都打扫了一遍,收拾得干干净净,然后又挑着水桶去井里挑水。 等把水缸挑满,天色也亮了。 李全福再次醒来,准备去上工了。 罗高华连忙道:“爸,喝碗粥再去。” 李全福摆了摆手,“不用,留着给孩子们吃吧。另外,你要是进山的话,千万别去碰那些大型野兽,抓点野鸡野兔就行了。” “我知道了。” 罗高华没有反驳,而是笑着点了点头。 等李全福走后,罗高华才去房里,把三个孩子叫醒,帮她们穿衣,洗漱,带她们去灶屋喝粥。 “大丫,喝完粥,你就带着妹妹们去大奶奶家,找你们小叔李国超玩,好不好?” 罗高华一边给三丫喂粥,一边对大丫嘱咐道。 大丫点点头,一本正经道:“爸爸,你放心吧,我会照顾好妹妹们的。” 罗高华顿了一下。 大丫也才六岁而已,没想到竟会如此懂事。 他不由得愧疚地摸了摸大丫的头,本该被宠上天的年纪,却要承担这么多,确实是他这个父亲的失职。 二丫问道:“爸爸,你是不是又要去山里抓野鸡?” 罗高华一阵诧异,“你怎么知道我是去山里抓的野鸡?” 二丫道:“大哥哥说的,他说野鸡只有山上才有。” 罗高华纠正道:“不是大哥哥,是小叔!” 二丫:“就是大哥哥。” 罗高华:“……” 二丫继续道:“爸爸,你能给我带回来漂亮毛吗?” “漂亮毛?” 罗高华眉头一皱。 大丫帮着解释,“小叔说,野鸡身上有漂亮的羽毛。” 罗高华明白了。 女孩子都爱美,听李国超说野鸡的羽毛漂亮,便想要了。 “好的,我肯定给你们弄最漂亮的野鸡羽毛回来!” 罗高华答应了。 喝完粥,罗高华就把她们送去了大伯家,顺便给大伯家送去了两条昨天在蛤蟆河里捞的鱼。 虽然现在的人不太爱吃鱼,但这毕竟是肉啊,算得上是一份非常贵重的礼物了。 “哎呀,你这孩子,你家里这么困难,自己留着吃就是了,给我们送来干什么?” 大婶连连推辞。 罗高华道:“大婶,这段时间太麻烦你们了,两条鱼而已,不值得这么推来推去,您收下吧。等我进山有了收获之后,我给你们送更好的东西。” 大婶听了这话,也就不再推辞,笑道:“你这孩子要是一直都这么好,那该多好啊?你说你这几年做了多少荒唐事……” “行了,人家给你送了鱼还堵不住你的嘴!” 坐在一旁,正在做篾匠活的李全寿,忍不住吼了一嗓子,然后对罗高华道,“高华,你去忙你的吧,孩子放在我家,不会有事的。” “谢谢大伯,大婶,那我就先走了。” 罗高华又跟三个孩子嘱咐了几句,就回家去了。 “死老头子,你为什么不让我说?他这几年做的事不荒唐吗?不该说吗?” 等罗高华走后,袁土凤打发自己的小儿子带着三个侄孙女去外面玩,然后,横眉冷对地杵在李全寿面前。 李全寿抬头看了她一眼,对于她那气呼呼的样子,根本不在乎,“你说了,又有什么用?” “这些年,我们说他还少吗?别说说他了,就是打他,也有不少回了吧?” “管用吗?” “如今,他自己醒悟过来了,我们也就别再旧事重提了,万一又刺激了他,让他又犯浑了,怎么办?” 袁土凤竟无言以对。 “另外,他刚刚是不是说了,要进山去打猎?”李全寿问道。 “好像……说了吧。” 袁土凤也不确定。 李全寿道:“如果他真的有心要进山打猎的话,估计老三会来找我借枪,你赶紧去把猎枪拿出来好好擦拭一下,顺便上点油。” 袁土凤不太相信他说的话,“老三恨不得杀了高华,怎么可能还帮他借枪?” 李全寿:“叫你去,你就去,啰嗦什么?” 袁土凤狠狠瞪了李全寿一眼,正准备反击两句,就听外面传来了李全福的声音,“大哥,大嫂,在家吗?” 袁土凤不禁诧异地看了李全寿一眼,李全寿对她示意了一下,她当即快步进屋拿枪去了。 不久,李全福就走进了庭院。 李全寿抬头看他一眼,“老三,你不去上工,来我这干什么?” 李全福拿出烟斗,坐在李全寿旁边,“大哥,我这……哎,实话跟你说吧。高华那个狗东西,现在不是突然又变好了,却爱上了打猎,我劝了他好几次,他也不听,我就想……” 看到李全福的烟斗,李全寿的烟瘾也犯了。 他当即停下手里的活计,也拿起了放在旁边的烟斗,一边装烟丝,一边接着李全福的话头说道:“所以,你就想帮他借把猎枪,增加他的安全性,对吗?” “吸……对。” 李全福抽了口烟。 李全寿也猛地抽了一口,“老三,你有没有想过?这些年罗高华会变成那样,会不会是你对他太好了导致的?” “啊?” 李全福没听明白。 李全寿:“这么多年,你就只生了一个女儿,受尽了各种风言风语,你虽然嘴上不说,但你心里却无比渴望有一个儿子。” “因此,当罗高华同意当你的上门女婿那一天开始,你就把他当成了亲儿子!” “不管他有什么样的要求,你都会想尽办法去满足,甚至是无理要求,你都会满足!” “你这就是溺爱!!” 眼见李全福想要反驳,李全寿摆手道,“你别急着反驳我,先好好想一想,这些年,你为什么会那么痛恨罗高华?仅仅是因为他喝酒打牌吗?不,是因为他辜负了你对他的期望!” “如今,他才变好几天,你又开始处处为他着想,你就不怕他再次让你失望?” 李全福默默抽着烟。 他很想反驳大哥的话,但他心里很清楚,大哥说的都是对的。 大哥年轻的时候,就是周围最出色的猎人,但二十年前的一次意外,差点让他丧命!最后经过一番抢救,命总算是保住了,但也让他失去了一条腿。 从此之后,他就再也没有进山打过猎,曾经的猎枪也被他永远藏了起来。 不过,大哥一直都是家里五兄弟中,最有智慧的一个。 “大哥,那你说,我该怎么做?” 一袋烟默默抽完,李全福才抬头看向李全寿。 第24章 老鸦岭 “老三,你不要问我,而是要问你的心。” 李全寿说的话,充满哲理,“你心里想怎么做,你就去做,就算做错了也别后悔就行了。” 李全福再度沉默了一阵子,然后缓缓抬起头来,“大哥,我还是想要借枪。” 李全寿一叹,“我就知道你会这么选,所以,我早就让你嫂子去把枪拿了出来。” “大哥,还是你懂我。”李全福咧嘴一笑。 李全寿沉声道:“虽然我答应把枪借给你,但有些话,你必须跟高华说清楚,进山打猎是很危险的事情,而最危险的,反而是山里的人!” 李全福也神情变得严肃,“大哥,要不然我让高华来找你,你亲自跟他说?” “不用。” 李全寿摆手,“我不想再提打猎的事情。” 李全福瞬间明白大哥的意思,当即点点头,“行,我来跟他说。” 这时,袁土凤拿着猎枪走了出来,竟然是双管猎枪。 还有二十发子弹! 李全寿接过猎枪,恋恋不舍地抚摸了一阵,随即一甩手,丢给了李全福,“告诉高华,这把枪以后就是他的了,让他好好珍惜。” 李全福能够理解李全寿对于猎枪的感情,就像他对拖拉机的感情一样,都是把后者当成了自己最好的伙计。 “你去吧。” 李全寿挥挥手,李全福拿着枪和子弹走了。 看着李全福离去的背影,袁土凤忍不住感叹,“老三整天冷着个脸,没想到对高华这么上心……” 李全寿叹道:“什么上心不上心,这都是心魔!” 随后,又开始做起了篾匠活。 而这个时候,罗高华已经再次来到了驼峰山。 “汪汪汪……” 陡然,他听到了山里传来的一阵狗叫声,他当即把背篓和锄头都藏进了一丛茂密的灌木之中,只握着一把砍柴刀,往前快步走去。 前世,他就养过好几条猎狗。 能够轻易从狗叫声中判断出各种信息。 前面那条狗的狗叫声非常的急切,还带着一种恐惧的情绪在里面,显然是遇到了危险。 罗高华暂时不知道那条狗是没有主人的野狗,还是有主人的猎狗,既然碰上了,他肯定是要过去看一眼。 就因为他喜欢狗! “汪汪汪……” “呜呜呜……” 随着距离接近,狗的叫声越发急切,同时,罗高华还听到了狼的叫声。 他急忙停了下来。 想要救狗是一回事,但能不能救又是一回事,首先,必须保证自己的安全! 他就一个人,而且就只有一把砍柴刀,如果前方就只有一头狼,他倒是没什么害怕的,怕就怕前方是一群狼! 砰! 就在这时,前方传来了一声枪响。 接着,尖利的狼嚎,急切的狗叫,人的吼声,接连传了过来。 罗高华当即转身远去。 在驼峰山这样的老深山里,猎人有时候比狼群还可怕! 既然这边出现了猎人,罗高华当即放弃了在这边抓捕野鸡的想法,不是他怂了,而是,君子不立于危墙之下,要懂得保护好自己。 何况,这边又不是只有驼峰山这一座老深山。 往东再走十里地,就有另一座又高又大的老深山,叫‘老鸦岭’。 罗高华只是略微思考了一下,就找到自己的背篓和锄头,快步向老鸦岭走去。 十里地,对他来说,不过是半个小时的路程而已。 老鸦岭,比驼峰山更大,植被更加的茂盛,郁郁葱葱,莽莽苍苍。 走进去就像是进入了原始森林。 到处都是参天大树,粗大的藤条挂在树上,就像一条条大蟒蛇,让人望而生畏。 一声声怪异的鸟鸣兽吼传来,更加增长了此山的阴森恐怖。 罗高华来到这座山的山外,也不敢轻易走进去。 里面最可怕的不是凶猛的野兽,而是各种毒虫和瘴气,一不小心中了招,那就只有死路一条! 好在他前世也曾多次来过这座山。 知道在这座山的西北角,有一片比较干爽的小林地,前世,他就曾在那里看到过野鸡出没,就是不知道这个年代有没有。 他决定先过去看一眼。 不多久,他就来到了这片小林地。 不过,眼下这里并不是小林地,而是一片低矮的灌木。 估计是曾经遭遇过山火,灌木周围可以看到黑黑的焚烧过的痕迹。 “难怪后世会成为一片干爽的小林地,原来是遭遇过山火。” 罗高华终于明白这里跟其他地方不一样的原因了。 至于遭了山火,为什么没有把整座山烧完,那是因为这里的山火是雷火引起的,当火势刚刚起来,燃烧的面积还不大的时候,雷雨就倾盆而下,又把山火浇灭了。 罗高华没有第一时间进入低矮的灌木区,而是蹲在旁边,悄悄观察情况。 地点虽然没变,但时间提前了数十年,环境也变了,罗高华不确定这个地方有没有危险,也不确定这里还有没有野鸡,只能先耐心地观察一段时间。 当然,他不是干等着,而是,一会发出鸡叫声,一会发出鸟叫声,一会又模拟野猪的叫声…… 十分钟后,他惊喜地发现这里不但有野鸡,还有野兔! 更重要的是,这里没有太多的危险! 他当即用砍柴刀,在周围劈砍了一些藤条和树枝,快速制作各种简易的陷阱和套子。 他的目的从来就不是捕捉大型的野兽,只想抓几只野鸡或野兔就行,因为就算是抓到了大型野兽,凭他一个人也很难弄回去。 除非是像昨天那样,抓到的是一头百斤以内的野猪。 做好了陷阱和套子,罗高华就弓着身子,悄无声息地来到了灌木区的另一边,接着,便开始大喊大叫,用砍柴刀用力劈砍灌木,发出各种声响。 灌木区中的野鸡和野兔受到惊吓,立即四处逃窜。 罗高华早就准备了一根木条,左打一打,右打一打,尽量把野鸡和野兔往一个方向赶。 不久,就有野鸡和野兔被陷阱和套子困住了,发出凄厉的叫声。 罗高华急忙快步走过去,就发现不少陷阱和套子都被挣脱了,就只有两只野鸡和一只兔子被牢牢套住了腿,没有办法挣脱。 “到底还是太匆忙,布置的陷阱和套子不够牢固。不过,有两只野鸡和一只兔子,也算是大丰收了。” 罗高华自言自语。 快速将野鸡和兔子捆绑起来,丢进背篓里,他就准备回去了。 第25章 大蜂巢 罗高华很清楚,自己能够每次都有收获,而且还显得很简单,是因为他前世有过长达二十年的赶山经历,对周围的山形地貌都非常的熟悉。 如果真的是一个新手的话,贸然进山打猎,不但不可能有这么快的收获,甚至还会遇到各种危险。 另一个更重要的原因,是他足够谨慎。 凡是可能遇到危险的事情,他都会立即退走,比如之前遭遇狼群和猎人,他就果断地离开了。 不会有半点好奇,或是去分一杯羹的想法。 再者,他并不贪心。 他心里很清楚,赶山打猎是一个长期的过程,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 按照前世的历史发展,他们这片山区一直要到2005年之后,才会全面禁止打猎,而如今才1981年,也就是说,还有长达二十四年的打猎时间,他根本不需要着急。 另外,就算全面禁止打猎了,他也可以采摘其他的东西挣钱。 比如药材、蘑菇、山果、蜂蜜等。 总之,山里有着无数的宝贝,就看你有没有能力得到,并赚到钱! 背着两只野鸡和一只兔子,罗高华快步走出老鸦岭,来到一片河沟时,他突然脚步一顿。 嗡嗡嗡…… 他猛地听到了头顶传来的蜂鸣声,抬头仔细看了看,不由得心中一喜。 这周围必定有蜂巢! 而且,看那飞来飞去的蜜蜂数量,估计这个蜂巢还不小! 如今正是人间芳菲四月天,正是蜂蛹最肥美的时候,如果能够摘回去,用油炸得金黄,绝对是人间美味! 当然,想要去摘蜂巢,那也是一件非常危险的事情,一旦惊扰了蜂群,就有可能被蛰得满头都是包,严重的,甚至会因此丢了性命! 好在,他懂得一些对付蜂群的办法。 比如用烟熏,又比如直接用细密的黑布,做成网子,直接将它们全部一网打尽。 还比如用药汁,涂抹全身,让蜂群不敢靠近。 当然,用烟熏容易引起山火,再者,用烟熏的办法,万一蜂巢里面有蜂蜜的话,那就被熏黑了,得不偿失。 而黑布,他此刻手中又没有。 就只能用药汁的办法。 他在周围仔细找了找,果然找到了自己想要的草药。 他前世就深知一个道理:天地万物都是相生相克的。 比如,在毒蛇经常出没的地方,必然有治疗蛇毒的草药,又比如矿产丰富的地方很难长草…… 而罗高华前世就知道好几种克制蜜蜂的草药,其中有治疗蜂毒的,有消肿的,还有驱赶蜜蜂的……此刻,他找到的这种草药,就是能够驱赶蜜蜂的。 他当即抓了一大把,使劲揉搓,然后将搓出来的汁液涂抹在身上,尤其是手臂上。 接着,他就把背篓和锄头放在一边,只在腰间别上砍柴刀,然后就顺着蜜蜂飞去的方向缓缓走了过去。 没过多久,他就在大约五十米开外的一座悬崖上,找到了蜂巢。 那个蜂巢建筑在一个石洞之中。 而那个石洞距离地面大约有十米左右。 这倒是有些难办了。 自己没有带绳子,没有办法从上面挂在树上滑下来,不过,他左右一看,发现旁边就有一棵二十米高的大树,其中的一根树杈刚好在这个蜂巢的旁边。 他当即就爬了上去,然后顺着树杈就爬到了悬崖边,找到几个非常好的落脚处,他就像壁虎一样,趴在悬崖上。 嗡嗡嗡…… 也许是听到了响动,又或是闻到了他身上的汗味,蜂巢里的蜜蜂立即躁动了起来。 一群又一群地往他这边飞。 但他身上涂抹了让蜜蜂无比嫌弃的药汁,蜜蜂只是在他身边飞,却没有一只愿意靠近的。 有了这个发现之后,罗高华的胆子就更大了。 他当即拿出砍柴刀,用刀背把那个石洞的洞口敲得更大一点,这一下,惊动了更多的蜜蜂,一下子全都飞了出来,如同一片乌云一样,缭绕在他的身体周围。 “哈哈,发财了,没想到这个石洞看着不大,里面建造的竟是一个大型蜂巢!” 压住心里的兴奋,罗高华开始小心翼翼地摘取蜂巢。 取出一块,就直接丢下悬崖,然后取下一块。 他大致看了一下,石洞里面至少有十几块三四十公分宽的蜂巢,他当即取了三分之二,留下了三分之一。 作为一个有着多年赶山经验的赶山人,他很清楚,任何大山的馈赠都不能竭泽而渔,必须要遗留一部分,下一次,才能继续有收获。 取了蜂巢之后,他又小心翼翼地顺着树杈,爬了下来。 看着地面上一大堆蜂巢,罗高华更加开心了。 这里面有不少蜂蛹,还有不少蜂蜜。 全部取下来,至少有五六斤蜂蛹,十几斤蜂蜜! 他找来一些粗大的叶子,把所有蜂巢都包起来,放进背篓里。 闻不到蜂巢的香味,再加上,罗高华身上的药汁味道太难闻,那些躁动的蜜蜂渐渐都飞走了。 罗高华再次背着背篓,启程回家。 半个多小时后,他回到了驼峰山。 要想快速返回桃树湾,驼峰山是必经之路。 罗高华原本只想在山脚下经过,然后快速回家,却没想到,刚到驼峰山的山脚下,就听到了林木深处传来了微弱的呼救声。 “救命!” “救救我!” 在山里碰到这种事,作为一个老赶山人,那是必须要去救的。 这无关乎道德,而是经常在山里跑的人都知道,意外总是很难避免,自己现在伸出援手,就是希望哪一天,自己要是出了意外,呼救时,也能有人来救自己一把。 说得玄乎一点,就是因果轮回。 虽然这种事情很玄乎,但有时候,它就是存在。 把背篓藏进灌木丛中,罗高华握着砍柴刀,缓缓向呼救的地方走去。 十几分钟后,他就在一片深达五米高的山沟里,看到了一个血糊糊的男子。 男子趴在地上,看不到他的脸,但看他那扭成畸形的双腿,应该是摔断了。 另外,在他旁边还躺着一条死狗。 “这个人就是之前的那个猎人?他的枪呢?” 罗高华没有第一时间走过去,而是站在山沟上方,仔细观察着周围的各种情况,包括那个男子的情况。 要救人,也要首先保证自己的安全! 第26章 一个年轻人 罗高华看到了一路的血迹,然后,顺着血迹缓缓往前,大约走了百多米,就看到了倒在地上的两头野狼,他当即浑身绷紧,紧紧握住了砍柴刀。 这是碰到了狼群? 其他的野狼去哪儿了? 估计是被枪声吓跑了,但野狼是很狡猾的野兽,肯定不会跑得太远,过一段时间就会嗅着这里的血腥味再次出现。 他当即缓慢向后退走。 再次来到山沟边,他在一丛灌木中,找到了那个人的猎枪。 捡起来看了一下,是最老式的火枪,已经断了一截,估计是跟野狼战斗的时候,被打断的,算是彻底报废了。 “喂,你还能不能动?” 站在山沟上方,罗高华喊了一声。 那人估计是失血太多,已经处在半昏迷状态,听到罗高华的喊声,只微弱地应了一声,“救我。” 罗高华又看了看周围,找了一个比较安全的缓坡,快速滑了下去。 眼见那人的腿部还在流血,他当即在周围找了一捆野草,揉搓成草绳,用力将那人的大腿捆扎起来,这才将那人翻了过来。 这是一个年轻人,大概十八九岁的样子,很陌生,不是桃树湾人。 来不及多想,而且,这个年轻人的意识已经很模糊,罗高华也来不及对他做太多的检查,主要是怕野狼再次围过来。 他当即把年轻人扛了起来,好在年轻人不重,估计也就一百来斤。 从缓坡爬上山沟,再次捡起他的猎枪,然后,快步往山外走。 到了山外,他又提起自己的背篓,快步如飞地往公社卫生院走去。 重生之后,罗高华发现,自己不但精力变旺盛了,力气也比以前大多了。他曾做过实验,自己现在能随随便便扛起两百多斤的重物! 极限状态下,他的力量能够达到三百斤! 当然,一旦重物达到三百斤,他就只能扛动,而没办法移动了。 但眼下,扛着年轻人,提着背篓,也才一百五十斤不到的重量,对他来说,还是比较轻松的。 两个多小时后,罗高华终于把年轻人扛到了卫生院。 “医生,救命!” 刚到医院门口,罗高华就大声喊了起来。 医生和护士听到喊声,都快步冲了出来,看到他肩上的年轻人全身都是血,不由得眼皮一跳,急问道:“这是怎么弄的?” “这人进山打猎,遭遇了狼群。” 罗高华简单说了一句。 “快,把他直接抬去三号病房。” 医生快速嘱咐,“刘护士,你赶紧去准备手术的用具。” 刘护士快步走了。 罗高华则跟着医生来到了三号病房,将年轻人放在了一张病床上。 这时,医院里的病人和家属也都围了过来,议论纷纷。 其中就有肖大妈。 她第一眼就看到了罗高华,急忙转身回到一号病房,对着陈秀菊叫道:“哎呀,秀菊,不好了,你女婿受伤了,全身都是血啊!” 陈秀菊和李桃花都吓了一跳。 她们虽然还没有原谅罗高华,也不怎么待见他,但毕竟是自家人,而且,最近又有了往好的方面改变的迹象,突然听到这话,她们当即就惊慌了起来。 “在哪儿呢?”陈秀菊急问道。 “就在旁边的三号病房,你快去看看吧。” 肖大妈也很急,就仿佛她自己的女婿受伤了一样。 陈秀菊当即就准备过去,却听李桃花道:“妈,等一下我,我也过去看看。” 陈秀菊劝道:“你就别去了吧,你的伤口才刚刚好……” “不要紧,我能走。” 说到底,李桃花还是非常在乎罗高华的。 经过三四天的休养,李桃花已经能够缓慢地下床行走了。 “你这孩子,怎么就不听话呢?万一把伤口又崩开了怎么办?”陈秀菊急道。 肖大妈劝道:“秀菊,你就让桃花过去看一眼吧,毕竟是她的男人,孩子留给我,我帮你们看着。” 陈秀菊没有办法,拗不过李桃花,只好搀扶着她,去了三号病房。 三号病房已经围满了人,医生正在赶人,“都让开,别围在这里,一个血人有什么好看的?” 但现在的人就喜欢看热闹,医生怎么赶都赶不走,只能求助罗高华,“麻烦你把这些人都赶走,要不然,我没办法救你的弟弟。” 罗高华:“他不是我弟弟……” 医生:“我不管他是谁,反正是你救的,你就要救到底!好了,这里交给你了,我去做手术了。” 罗高华:“……” 眼见医生真的不管了,再加上现在救人要紧,罗高华也只能充当一次保安,大吼道:“各位大哥大姐发发善心好不好?都赶紧出去吧?那人要是耽误抢救时间死了,半夜去你们家索命也不好吧?” 一听说会‘索命’,众人立即退了出去。 罗高华也一起退出了三号病房。 “高华,你……没事吧?” 陈秀菊和李桃花刚好来到这边,就看到罗高华提着背篓、全身是血地走了出来,李桃花顿时感觉心里一紧,急忙开口问道。 听到李桃花的声音,罗高华急忙转头望去。 就看到陈秀菊搀扶着李桃花,站在人群后面,全都一脸担忧地看着他。 他当即咧嘴一笑,“我没事,我身上的血都是那个人的。” 接着,他又面色一沉,道:“你还没有好,怎么就下床了?伤口崩裂了怎么办?赶紧去床上躺着!” 说话间,他已经来到李桃花身前,将背篓递给陈秀菊,然后,不由分说,直接抱起了李桃花,将她抱去一号病房的病床上。 “高华,我……” 李桃花没想到罗高华会在众目睽睽之下做出这样的举动,当即羞红了脸。 “高华,你……没事啊?” 肖大妈看到罗高华抱着李桃花走了进来,也是一脸惊诧。 “谢谢大妈关心,我没事。” 罗高华将李桃花放在病床上,并凶狠地叮嘱道,“没事,不要乱跑,你现在正是伤口愈合的时候,要是崩裂了,就麻烦了。” 李桃花红着脸,愣愣道:“哦。” 陈秀菊跟了进来,急问道:“高华,这是怎么回事?” 罗高华道:“我去山里抓野鸡,碰到了一个小年轻进山打猎,结果遭遇了狼群,受了伤,我就把他送来了。” “你没有受伤吧?”陈秀菊关心道。 罗高华摇摇头,“没有,我好着呢!” 陈秀菊随即又疑惑道:“你这背篓里装的是什么,这么重?” 罗高华呵呵笑道:“这是我去山里抓的野鸡,还有野兔和蜂巢。对了,我要赶紧回去处理一下。” 随后,他又再次叮嘱李桃花,“没事别乱动,早日康复,回去之后,我给你做好吃的。” 说完,他就提着背篓走了。 第27章 铁了心要去打猎 “秀菊,刚刚你女婿是不是说抓了野鸡、野兔和蜂巢?” 等罗高华走了,肖大妈才反应过来,惊叫道,“你女婿真有本事啊!那个,你能不能跟你女婿说一声,给我也分点蜂蜜?我女儿也快生小孩了,我想给她弄一点,甜甜嘴。” 听到肖大妈的夸奖,陈秀菊脸上露出了骄傲的笑容,“哎呀,这算什么本事啊。你要的话,我到时候跟我女婿说一声就是了,又不是什么了不得的事情。” “秀菊啊,能不能给我们也分一点?” 其他几个大妈也纷纷走了过来,在陈秀菊面前说着各种夸罗高华的话。 陈秀菊开心得眼睛都快睁不开了,但也知道在这个年月,蜂蜜可是非常精贵的东西,但答应了给肖大妈一点,要是不给其他人,又说不过去,只能打肿脸充胖子道:“行行行,都有,都有。” 肖大妈撇嘴道:“也不知道是谁说女婿不顶用,还是要亲儿子才好,现在又腆着脸来要东西,脸皮真厚!” 其他几个大妈都脸皮讪讪的,但为了蜜蜂,她们全都假装没有听见,依旧对着陈秀菊各种夸。 等所有人都走了之后,李桃花才小声对陈秀菊抱怨道:“妈,你怎么能随意就答应别人呢?万一高华弄到的蜂蜜很少,怎么办?” “这个……” 陈秀菊也意识到了不妥,但话已经说出去了,现在收回来又不妥,只能继续充胖子,“没事,我相信我女婿的本事。” 李桃花撇了撇嘴,也不再多说什么。 她脑海里则回想起了罗高华刚才那‘霸道’的一幕,想着想着,嘴角不自禁地露出了一抹甜甜的笑意。 罗高华快步赶回家中,就看到三个女儿蹲在院子里玩石头。 “爸爸!” 三丫最早发现罗高华,当即迈着小短腿,摇摇晃晃地跑了过去。 “爸爸!” “爸爸!” 大丫和二丫听到喊声,转头看了一眼,也连忙跑了过去。 大丫虽然是最后一个跑,但她年纪最大,速度最快,反而是第一个跑到罗高华面前,张开手就向罗高华身上扑。 罗高华忙伸手将她接住,“你们怎么没在你们大奶奶家玩?” “小叔上学去了,不跟我们玩。”大丫道。 “爸爸抱。” 二丫和三丫也来到了跟前,罗高华只好放下大丫,又把二丫和三丫一起抱了起来。 “爸爸,你今天又抓了什么?”大丫问道。 “哈哈,今天你们有口福了,我弄到了非常好的东西。” 罗高华抱着她们走到堂屋的门槛石上,让她们坐了下来,“你们就在这坐好,我去给你们弄好东西吃。” “好的。” 三个孩子都很乖巧地排排坐。 就在这时,李全福从灶屋里走了出来。 他第一眼就看到了罗高华身上的血迹,当即惊叫道:“你受伤了?我就说你一个人进山太危险,你偏不信!快给我看看,伤哪儿了?” 感受到李全福浓浓的关心,罗高华非常感动。 实际上,李全福对他一直都非常的好,即便他是上门女婿,也从未对他甩过脸色,轻视过他,相反,正因为他是上门女婿,李全福才对他更加的关怀,不论什么要求,都会想办法满足。 也就是最近这几年,罗高华实在是太混账,太败家,太不是东西了,才会对他彻底失望,不愿搭理他。 但即便是如此,李全福也从未当面骂过他,也就背后骂两句。 “爸,我没受伤。” 罗高华把衣服脱了下来,“我身上的血都是别人的。” “啊?你在山里跟人起冲突了?” 李全福更加紧张了。 罗高华哭笑不得,“没有。我救了一个人……” 他把之前发生的事情,简单说了一遍。 李全福听了,这才长松一口气,劝道:“高华,你听爸一句劝,进山打猎太危险了。你今天也看到了,要不是你出现得及时,那个年轻人就只有死路一条!” “咱们家现在虽然穷了点,但只要你不再去胡搞乱搞,从此踏实勤快地务农,咱们家很快就会变好的,真的没有必要冒着生命危险去山里打猎。” 罗高华笑道:“爸,您放心吧,我自有分寸,不会让自己陷入危险的。” “高华,进了山可就由不得你了!” 李全福急道,“你大伯当年也跟你一样,总觉得自己有能力又谨慎,肯定不会出事,可最终还不是出事了?以至于到现在就只能待在家里,靠做篾匠活,维持生活。” “大伯以前也打猎?” 罗高华以前还从来没有听说过,就只听人说,他出了意外,断了双腿。 具体什么意外,却没有人跟他说。 “呃……” 李全福一怔,自己是跟他说打猎的事吗?自己明明是在劝他,好吧? 不过,他也明白了,罗高华是铁了心要去打猎了。 他只能幽幽一叹,“他年轻的时候,可是我们桃树湾大队最厉害的猎手,你要是真的决定以后以打猎为生,那就多去找他聊一聊,他应该能够给你传授一些经验。” “好的。” 罗高华一笑。 “赶紧去洗漱一下,准备吃饭吧。” 李全福又转身去了灶屋。 罗高华去拿了木盆,打了一盆水,洗了个头,然后又进屋擦洗了一下身子,换了一套干净的衣服,这才走到堂屋,就看到三个女儿一直眼巴巴地看着他。 “哈哈哈,等着急了?” 罗高华看着她们可爱的样子,忍不住大笑着把背篓提过来。 揭开背篓上的草叶,先把野鸡和野兔拿出来,然后将用大叶子包裹好的蜂巢,一块块拿了出来。 “哇,又有野鸡!” “还有野兔!” “肉肉!” 三个孩子都惊叫起来。 罗高华笑着拍了拍大叶子包裹的蜂巢,“好吃的东西在这儿呢!” 三个孩子一听,当即蹲在了罗高华身边,伸长脖子盯着。 罗高华缓缓揭开了大叶子,顿时,一股浓郁的蜂蜜甜香味散发出来,三个孩子瞬间被馋得流出了哈喇子。 二丫:“爸爸,这是什么呀?” 大丫:“笨啊,这是蜂巢!里面有蜂蛹和蜂蜜,可好吃了!” 三丫更直接,直接就伸手想要去刮蜂蜜吃。 “小心!” 罗高华连忙阻止了她。 蜂巢上面还有残余的蜜蜂,就这么去碰的话,容易被蛰到。 第28章 高收入! 罗高华一手将蜂巢提起来,一手用叶子将上面的蜜蜂轻轻扫走,然后,放下叶子,用手指挖了一点蜂蜜,喂进三丫的嘴里,“甜不甜?” 三丫开心得快要跳起来,“甜!还要!” 大丫:“爸爸,我也要吃。” 二丫:“我也要。” 罗高华:“别急,都有,都有。” 然后,继续用手指挖着蜂蜜给她们喂,一人一口的来,三人都高兴得手舞足蹈。 但吃了几口之后,三人都不吃了,太甜了! 罗高华自己也吃了一口,确实很甜,甜得发腻,还带着一股驳杂的花香。 “哟,你在哪儿弄到这么一大块蜂巢?” 这时,李全福走了过来,看到这么大一块蜂巢,也惊讶不已。 罗高华道:“就在去老鸦岭的一处悬崖上找到的,好大一窝蜂,我弄了不止一块,足足十二块!” “这么多?!” 李全福眼神一震,“这么大的一窝蜂,蜂群应该也很庞大吧?它们就没有蛰你?” 对于自己的老丈人,罗高华没有隐瞒,笑道:“我知道一种能够驱赶蜜蜂的草药,只要把草药的药汁涂抹在身上,蜜蜂就不会蛰我了。” “还有这样的草药?” 李全福还真没有听说过。 这也很正常,要是人人都听说过这种草药,那山里的蜂群估计早就被灭绝了。 “天地万物都是相生相克,有这种草药不稀奇,只是一般人都不知道而已。您若是想要知道,我到时候给您采摘一些回来。”罗高华道。 李全福:“算了,我不喜欢打猎,你知道就行了。而且,这样好的东西,最好不要让太多人知道。等会再弄吧,吃饭了。” “好嘞。” 罗高华答应一声,带着孩子们去洗漱,然后去灶屋吃饭。 李全福弄得很简单,一盆鱼汤,一个蕨菜炒鸡蛋,还一个清炒野菜。 饭则是红薯饭,红薯很多,米饭很少。 罗高华不由得说道:“爸,咱们家又不是没有米,直接蒸白米饭就是了,为什么还要掺加这么多红薯?” 李全福:“顿顿吃白米饭怎么行?家里那么多口人呢!” 罗高华:“不够就去买呗。” 李全福:“你说得倒是大气,钱呢?” 罗高华:“钱没了可以挣,但孩子们正长身体,要是亏欠了,以后长不高可就没办法补回来了。” 李全福瞪眼道:“你现在知道说这个话了?早几年干嘛去了?” 罗高华一听,坏了,这是要翻旧账,当即明智地端起碗,闷头吃饭,不再说话。 李全福看了他一眼,也知道自己话说重了,当即柔声道:“先将就着吃一顿,晚上再蒸白米饭吃。” 一家人吃完饭。 李全福又去大队部忙工作了。 三个孩子则围在罗高华身边,津津有味地看着他处理蜂巢。 罗高华先把有蜂蜜的蜂巢上的蜂蜡去掉,然后挂在木桶上方,任由蜂蜜流出,然后,把没有蜂蜜的蜂巢拿出来,挑出其中的蜂蛹。 蜂蛹太多,足足挑了一个多小时,差不多有五斤重。 木桶都装了有小半桶。 蜂蜜更是有十斤左右! 现在没有很好的保存方式,这么多的蜂蛹和蜂蜜,一家人也吃不完,罗高华只留下了一碗蜂蛹,两大罐蜂蜜,其他的,都准备拿去卖了。 另外,两只野鸡和一只野兔,也准备拿去卖了。 家里还有鱼,暂时不缺肉吃。 他把东西放进背篓,再用草叶遮住,免得被人看到。 现在还是生产队时期,要是让村民们发现他有这么多好东西却不上交,肯定会红眼病发作,然后把他举报了。 虽然不会有太大的惩罚,但是东西会被没收,得不偿失,还不如谨慎点,不给村民们举报的机会。 “大丫,在家里看好妹妹们,我去公社给你们买好吃的。” 罗高华嘱咐一声,就背着背篓走了。 到了村口,又碰到了那几个二流子。 二流子们只是简单地瞟了他一眼,并没有再说什么怪话。 显然,罗高华掰断李建仁和孙国峰手臂的事情,把他们都镇住了。 尤其李建仁,现在看到罗高华,也只敢眼神里带着恨意,嘴上却不敢乱说什么了。 直到罗高华走了之后,他才撇嘴道:“玛德,这个吃软饭的,现在倒是神气得很啊!” 另一个二流子怂恿道:“你也是个软蛋,也就嘴上说一说,有本事,你再去弄他呀!” 李建仁哼道:“你等着瞧,老子迟早要揍他一顿!” 说完,感觉很无趣地走了。 几个二流子嘁道:“软蛋!” 罗高华再次来到了国营饭店,先给了侯叔一罐蜂蜜,然后把东西都卖给了他。 侯叔也很爽快,全都要了,还是以‘辛苦费’的名义,给的钱。 两只野鸡和一只野兔,都是按照一元一斤的价格,给了十八元。 蜂蛹的营养价值高,给了一元三角一斤的价格,一共四斤,给了五元二角。 蜂蜜的价格最高,给了二元一斤的高价,一共八斤,给了十六元。 加在一起,就是三十九元二角。 侯叔开玩笑道:“高华,你挣钱也太容易了!一天的收入就比我们大多数厨师一个月的收入还高!难怪你不愿意来我这国营饭店工作,要是我有你这本事,我也不愿意来。” 罗高华谦虚地笑道:“侯叔,您说笑了。要是没有您的关照,我哪有这样的收入?再说了,我这都是冒着生命危险做事,而且,还要看运气。” “运气好,收入就高一点,要是运气差,又或是碰上不好的天气,我就没有任何收入。” “还是您这份工作稳定,旱涝保收,而且,随着年龄和手艺的提升,收入还会稳步增加!” “最重要的是,您将来退休了,还有退休工资!” “而我就不一样了,到老了,不但没有退休工资,还可能得一身的病!” 原本其他师傅看他收入这么高,心里还升起了一丝嫉妒和不平衡,但听他这么一说,一下子就不嫉妒了,心里也平衡多了。 是啊。 打猎看起来收入高,但太危险了,不是人人都能这么好运气。 更关键的是,不稳定,老了还没保障! 还是要有个稳定的工作,才是最幸福的事情! 想通了这一点,师傅们看向罗高华的目光,也就平和多了。 侯叔拍了拍罗高华的肩膀,赞道:“就凭你这番话,我就知道你将来肯定不会差,我很看好你!对了,你什么时候请我喝酒?我可一直没有忘记,你说的要请我喝一顿特别的酒!” 第29章 特别的酒 “侯叔,您放心,特别的酒我已经备好了,就等我老婆出院了,我就邀请您去我家喝。” 罗高华笑道,“到时候,把其他师傅也都叫来,我们一起热闹一下。” “好啊。” 听到有酒喝,侯叔立即就变得期待起来,“你老婆什么时候出院?” 罗高华:“医生说,我老婆至少要住七天,今天是第五天了,再过两天就出院了。” “还有两天啊?我都等不及了!”侯叔故意苦着脸道。 罗高华:“侯叔,好饭不怕晚,您就耐心再等两天,到时候,绝不会让您失望的!” 侯叔大笑,“哈哈哈,不是好饭不怕晚,而是好酒不能等啊!不过,我愿意多等两天,到时候就看你这碗酒到底有多特别!” 离开国营饭店,罗高华来到了卫生院。 “哎呀,高华你来了,你这天天两头跑,真是辛苦啊!” 肖大妈看到他,立即热情地迎了过来,不知道的,还以为罗高华是她的女婿呢。 其他几个大妈也都纷纷热情地跟他打招呼。 罗高华都被搞懵了,这是什么情况? 陈秀菊对待他的态度也变了,脸上终于不再是冷冰冰的,而是多了些笑容,“高华,你早上才去山里打猎,还扛着那么大一个大小伙子走了那么远的路,也不说在家里多休息一下,又跑过来干什么?” 李桃花虽然没有说话,但看到罗高华跑得满头是汗,心里也有些心疼。 罗高华道:“我今天去山里弄了点蜂蜜回来,拿过来,给你们甜甜嘴。” 一边说,一边从背篓里拿出两样东西。 一样就是蜂蜜,另一样则是爆炒蜂蛹。 所有人看到这两样东西,眼睛都直了。 “这是蜂蛹吧?这东西好啊,营养高,最适合产妇吃了。还有这蜂蜜,看起来就非常的甜!”肖大妈夸张地叫道。 “高华,你对你老婆真上心!什么好东西都拿来给你老婆吃,真是个好男人!” “是啊,桃花太有福气了,嫁了这么个好男人。” “有本事,还体贴,这样的男人哪里找?” 其他大妈也是各种夸。 罗高华都被夸得不好意思了。 陈秀菊和李桃花心里则隐隐还有一丝担忧,怕罗高华只是一时的变好,并不长久。 “桃花,你尝尝。” 罗高华夹起一枚蜂蛹递到李桃花的嘴前。 “我,我,我自己来。” 李桃花瞬间红了脸,急忙想要自己来。 罗高华突然童心大起,想要作弄一下她,故意夹着蜂蛹继续往她嘴里送,“乖,来,张嘴!你是我老婆,我喂你吃,怎么了?” 其他人都笑了。 肖大妈笑得最大声。 李桃花更加害羞了,整张脸都红了,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 罗高华也知道不能太过,要不然就适得其反了,当即把碗和筷子递给她,“好吧,你自己吃,真是有福都不会享!傻老婆!” “你!” 李桃花狠狠瞪了他一眼,心里更加确定,眼前这个男人绝对是换了一个人。 以前的罗高华,就算是在变坏之前,也从未做出过如此亲昵的动作,更何况,还是在众目睽睽之下。 罗高华哈哈一笑,转身抱起了四丫,在她的小脸上蹭了蹭,嫩嫩的,非常好玩。 “高华,妈想跟你商量个事情。”陈秀菊突然说道。 “什么事?” 罗高华疑惑地看着她。 “就是,我答应了分给她们一点蜂蜜,不知道……”陈秀菊有些忐忑地说道。 其他几个大妈也都紧张地看着罗高华。 罗高华笑道:“妈,这个事情您做主就是了,不过,我这次只得了两斤蜂蜜,要是不够的话,我明天再去山里弄一点。” 在外人面前,罗高华当然不是说实话。 这不是撒谎,而是保护自己。 “够了,够了,两斤也太多了!” 不等陈秀菊开口,肖大妈已经惊喜地叫了起来。 “对对对,我们只要一点点就行。” 其他几个大妈也不敢多要。 虽然山里有很多蜂群,也有不少人去山里打蜂群,但是收获往往都很少,有不少人更是被蛰得满头是包,甚至丧了命,所以,蜂蜜一直以来都是非常珍贵的东西。 “你们自己去拿东西来装吧。” 陈秀菊拿起蜂蜜罐,给每家都分了两勺,唯有肖大妈多了两勺。 一个个都开心得很。 别看就只有两勺,够她们吃一阵子了。 她们肯定不会直接吃蜂蜜,而是要兑水喝。两勺蜂蜜,足够她们兑好几瓶蜂蜜水了。 肖大妈千恩万谢,各种好听的话不要钱地往外冒,说得陈秀菊心花怒放。 罗高华在这边逗弄了一下孩子,又对李桃花嘱咐了两句,就离开了。 他再次去了供销社,又买了不少东西,以及一大桶酒。 回到家里,他就把早上过滤完蜂蜜的蜂巢渣渣,丢进了酒缸里,又去山里找了些金樱子。 金樱子最佳的采摘季节是秋天霜降之后,那个时候,最甜,药效也最好,而现在这个时候去山里采摘的,基本上都已经发黑了。 不过,罗高华只是用来泡酒,只要没有坏掉,就算发黑了也没关系。 找了大概十斤左右的金樱子。 “爸爸,你又带什么好东西回来了?” 罗高华刚回到家,就碰到了玩得满头大汗的三姐妹。 三姐妹立即围过来,抓着他的背篓,嚷着要看。 女孩子比男孩子要好养,玩累了,自己就会回来,而男孩子玩起来,就像是脱了缰的野马,大人不去喊,是不会主动回家。 有些男孩子,还需要大人用竹条子去驱赶才会回家。 “这个东西不能吃了,不过,我去公社给你们买了好吃的,走,回家吃去。” 罗高华拿出一些金樱子给她们看了一眼。 三人看到是黑乎乎的野果子,还有刺,立即兴趣大减。 回到屋里,罗高华放下背篓,然后进屋去拿了一块大饼子出来,让三姐妹分着吃。 大饼子够大,比三姐妹的脑袋还大。 三姐妹顿时开心地叫了起来,然后,乖乖地坐在门槛石上,你一点,我一点,她一点,欢快地吃了起来。 罗高华笑呵呵地看了一会,然后就去处理金樱子了。 金樱子处理起来比较麻烦。 要先刮去外面的刺,还要剖开,把里面的籽籽去掉,还有一层小绒毛也要去掉,要不然影响酒的口感。 处理完之后,还要清洗,晾干。 第30章 猎枪?! “高华,你这是在做什么?” 李全福不知道什么时候回来了。 “我准备拿它们泡酒。”罗高华道。 “这都发黑了,还能泡酒吗?”李全福捡起几颗看了看,“你要泡酒,最好是等今年霜降之后,那个时候的金樱子才是最好的,泡出来的酒,还有一股甜味。” “不要紧,我也就随便泡一点,试试效果。”罗高华道,“要是好喝的话,今年秋季,我再多泡几缸。” “你泡那么多酒干什么?” 李全福疑惑地看着罗高华,“你不会……” 罗高华明白老丈人要说的意思,当即摆手道:“爸,您别多想,我既然已经决定要洗心革面、重新做人,那就肯定不会再跟以前一样喝酒打牌。” “我泡酒只是为了平时待客而已。” “对了,有个事,我正准备跟您说一下。” 李全福看到这里还有不少金樱子要处理,便拿了个凳子过来,坐下帮忙,“什么事?” 罗高华道:“再有两天,桃花就能出院了,我想在那一天,给她搞一个小小的庆祝,毕竟,这一次,她也算是去鬼门关转了一趟,我就想好好给她热闹一下,去除一下霉运,您觉得呢?” 李全福怔怔地看了罗高华好一会,疑惑道:“你……怎么突然想给她搞庆祝了?她生的又不是儿子,而是又给你生了一个女儿,你……” 罗高华:“爸,我承认我以前确实有很严重的重男轻女思想,不过,我现在改了。其实,生儿生女都一样!甚至,有时候,我觉得生女儿比生儿子还要好一些。” “以现在的观念来看,生儿子,确实能够顶门立户,传宗接代。实际上,女儿也是一样的。” “而且,没有女儿,谁来传宗接代?” 李全福:“你能这么想,我很高兴。庆祝……就算了吧?我们家这个情况……” 罗高华:“爸,我们就搞一个简单的庆祝,要不了多少钱。另外,从明天开始,我就去山里多抓点猎物回来,同时,带点山里的特产,都不用花钱。” 李全福听了,知道罗高华都已经计划好了,便点头道:“行吧,这个事,你自己做主就行了。” 停顿了一会,他又问道:“你打算请哪些人?” 罗高华:“就您的兄弟们,然后,我的爸妈和兄弟,还有就是国营饭店的几个大师傅。” 李全福惊道:“国营饭店的大师傅?人家会不会瞧不上我们家?” 罗高华笑道:“我们只是请他们吃饭,又不是跟他们相亲,有什么瞧得上瞧不上的?” 李全福:“我不是那个意思,我的意思是人家会不会嫌我们家穷?” 罗高华故意扫了眼宽敞的庭院和四间土屋,“我们家穷吗?” 李全福反问:“这还不穷?” 罗高华:“爸,我们家这房子不说整个桃树湾最好的,至少也在中上游吧?再说了,到时候,我多抓点猎物回来,全都摆上桌,那可是实打实的肉菜!还穷吗?” 李全福:“……” 罗高华:“爸,您放心吧,我这次请的,都是一些对我有帮助的人,都是值得结交的人,再也不是以前那些不三不四的狐朋狗友!” 李全福:“行吧,你自己把握好就行了。对了,说到这,我也有件事要给你说。” 罗高华:“什么事?” 李全福站起来,去了他自己的房间,从床底下拿出来一个皮袋子,然后将皮袋子放在了罗高华的面前。 罗高华诧异地看着他,“爸,这是啥呀?” 李全福:“你自己打开看一看。” 罗高华擦了擦手,然后打开了皮袋子,看到里面的东西之后,他的脸色瞬间变了。 过了好一会,他才惊叫道:“猎枪?!爸!你这是从哪儿弄来的?” “这是你大伯的猎枪。” 李全福微微一笑。 罗高华当即把猎枪拿了出来,轻轻抚摸着,就好像在抚摸一位绝世美人。 前世今生,他都是第一次摸枪。 即便现在生产队里还有民兵,每年的农闲时间,还会组织民兵搞一个多月的军事训练,但他们拿的枪,都是没有子弹的假枪,而这一把却是真枪! 而且,还不是那种老掉牙的火枪,是双管猎枪! 这枪的威力,比火枪大多了! 火枪,搞不好的话,容易哑火,或是炸膛,而双管猎枪就不存在这样的问题。 另外,双管猎枪虽然每次只能装填两枚子弹,但比火枪也要简单的多,而且,只要手速够快,装填子弹的速度也要比火枪快得多! 因为火枪需要临时加火药和弹珠,而双管猎枪的子弹都是提前装填好的! “高华,爸一直不支持你进山打猎,因为打猎太危险,也太辛苦,不过,你既然坚定想要试一试,爸也只有支持你。”李全福道,“这把枪,是我从你大伯那儿借来的,希望你能好好珍惜。” 罗高华非常感动。 这就是他的老丈人! 嘴上各种劝阻,行动上却总是会默默地支持。 “爸,您放心,我一定会把它当做生命一样去守护。”罗高华郑重道。 “那也不必。” 李全福摆手道,“再怎么说,它也只是一件工具而已,关键还是要保护好你自己!” “我知道了。” 罗高华点点头,然后把双管猎枪收了起来,放进了自己的房间。 看到罗高华得到猎枪之后,并没有兴奋过头,到处去显摆,而是只兴奋了一下下,就很快平静地把猎枪收了起来,李全福满意地点了点头,心道:这孩子是真的成熟了。 放好枪,罗高华再次走出来,继续处理金樱子。 有李全福的帮忙,处理金樱子的速度加快了不少。 全部处理完之后,罗高华就将它们全部倒进了酒缸里,盖好酒缸盖子,再抹了一层泥巴密封。 一般来说,要密封十天半个月,才能启封。 那个时候,酒的味道才正宗,才能把蜂巢和金樱子的味道及药性融合到酒水之中。 但罗高华等不到那个时候,眼下这么做,只是聊胜于无罢了。 把酒泡好之后,罗高华便开始做晚饭。 李全福看他炖的是纯白米饭,而且是满满一大锅,心里有些心疼,觉得有点太败家了,但也没有多说什么。 吃完饭,一家人就洗漱睡了。 睡在床上,罗高华却一时半会睡不着,他在想明天要不要回老家的事情。 第31章 回老家 罗高华的老家,在另一个公社。 距离桃树湾村大约有二十五里山路,是一个更加贫穷更加偏僻的小山村,叫‘青石沟’。 正是因为家里太穷,兄弟又多,罗高华才会选择当上门女婿,他爸妈也是因为这个原因,才会同意他上门。 这个年月,不管在哪儿,男子去当上门女婿,都会被认为是一件很丢脸的事情。 所以,自从上门之后,罗高华就很少回老家。 除了过年的时候,回去拜个年之外,平时根本就没有什么来往。 前世,他变成孤家寡人之后,他的爸妈和兄弟们对他非常关心。虽然家里很穷,却依然愿意拿出微薄的积蓄帮他渡过难关。 而他却爱搭不理,连爸妈的葬礼都没有去参加。 几个兄弟的婚丧嫁娶,他也从不参加,仿佛跟那些人断亲了一样。 这一世,他肯定是要好好回报自己的爸妈和兄弟们,再也不能像前世那样,形同陌路。 想了好久,罗高华才迷迷糊糊睡着了。 第二天,等他起床了,才发现外面竟然下起了小雨。 “下雨了,还进山打猎吗?” 李全福一边穿蓑衣,一边问道。 罗高华摇头道:“下雨就不去了,正好我今天回青石沟一趟,桃花生孩子这么多天了,我还没有回去报个信。” 李全福:“这个事确实是你不对,早就应该给亲家和亲家母带个消息回去。我也做得不对,这几天尽忙着春耕的事情,把这个事给忘了。” 随后,李全福从兜里拿出五元钱,“对了,我这还有五元钱,你拿去公社买点东西,给亲家和亲家母带过去。空着手去,不像话!” 罗高华没有接他的钱,而是笑道:“爸,您忙去吧,我有钱。” 春耕遇到下雨天,对于农民来说,是一件非常恼火的事情,李全福这个大队长必须亲临现场去处理各种事情。 等李全福走后,罗高华进了灶屋,做好了早饭,这才把三个孩子叫醒。 把她们喂饱之后,亲自把她们送去了大伯家。 罗高华:“大伯,我要去青石沟一趟,请您帮忙照看一下三个孩子。” 李全寿:“没事,你去吧,三个孩子都挺乖的。” 罗高华想了想,又说道:“大伯,您的猎枪,我爸已经给我了,您放心,我一定会好好打猎,不辜负您的期望。” 闻言,李全寿抬头盯着罗高华看了好一会,才疑惑地问道:“你以前打过猎?” 罗高华摇摇头。 李全寿不信,“你骗不了我!” 罗高华心里一紧,不过,他不认为大伯能够看出他重生的事情,淡定说道:“我确实没有打过猎,不过,我以前听人说过,也曾跟着一些朋友进山去鬼混过几次,那应该不算打猎吧?” 李全寿依然不信,不过,他没有再刨根问底,而是嘱咐道:“打猎的时候,小心点,千万别逞强,也千万别贪心!” “我知道了。” 罗高华点头。 这跟他的理念是一样的。 实际上,只要是打过猎的人,都明白这个道理。 山里确实有很多宝贝,但是,有命拿才是宝贝,命都没了,那就是致命的陷阱! 告别了大伯,罗高华回到家里,拿上猎枪、子弹和砍柴刀,披上蓑衣,背上背篓,绑好裤脚,锁上大门,就快步往青山公社而去。 到了公社,他先去供销社买了一些东西,装进背篓里,然后又去了一趟卫生院,跟李桃花和陈秀菊说了一声。 这才大步往青石沟走去。 下雨天,山路泥泞又湿滑,原本差不多两个小时的路程,罗高华足足走了三个小时。 站在山坡上,罗高华看着前方的小山村。 确实是一个非常小的小山村,全村就只有十几户人家! 全都是低矮的木板房子,破破烂烂。 但在烟雨的映衬下,反倒有种如诗如画的感觉。 尤其是,有几户人家似乎正在做午饭,青烟袅袅。 看过了后世的繁华和城市里的钢筋水泥森林,会觉得这样的风景非常的治愈,很有诗情画意,但对于居住在这儿的人们来说,这就是一种苦难! 收起感叹,罗高华快步走进了村庄,来到了村子东头的一户人家。 这户人家似乎是全村最破的,木板都发黑腐朽了,也没有更换,而是用一些小树枝混合着泥巴,进行封堵。 大门也歪斜了,仿佛随时都会倒塌。 “这……是我家吗?” 罗高华仔细看了看周围。 在他的印象中,他老家确实很穷,但也没有穷到这个地步吧? 再说了,他家里从来就不缺劳动力,为什么就不抽点时间把房子好好整修一下呢? “四哥?” 就在这时,一个十六七岁的少年从屋里走了出来,看到罗高华,愣了一下,接着便对着屋里喊道,“妈,我四哥回来了!” 不久,屋里就走出来一个老妇人,还有四个小孩子。 “高华,你咋回来了?” “四哥。” “四哥。” 老妇人来到罗高华的身边,其他几个小孩子也都纷纷喊了一声。 罗高华再次看到自己的老妈,忍不住伸手将她抱进了怀里。 前世,他活得太过自我,本来是他自己要去当上门女婿的,后来却把这事怪在老两口头上,怪他们没有本事,也怪他们让他成为了笑话……导致后来,两老两口的最后一面和葬礼,都没有参加。 这一世,他再不能那么混账。 “高华,你这是怎么了?” 刘山花感觉到了四儿子的不对劲,急忙问道。 对于这个去当上门女婿的儿子,她内心是有愧疚的,但家里实在是太穷,孩子又多,她也是没有办法。 “没事,我就是太久没有看到您了,想您了。” 罗高华收拾好心情,然后,跟其他孩子们也都抱了抱。 这些都是他的弟弟妹妹们。 他一共有十二个兄弟姐妹! 七个兄弟,五个姐妹。 真是人丁兴旺! 只可惜他家不是豪门世家,而是贫穷的农户,所以,人丁兴旺对于他家来说,就是灾难! 这几年要稍微好一点。 他大哥,二哥,三哥,五弟都已经成家,分出去单过了。 大姐和二姐嫁了。 还有他……也嫁出去了。 如今家里就还剩五个孩子。 分别是三妹,四妹和五妹,以及六弟和七弟。 但爸妈已经老了,而最小的五妹才八岁! 所以,这个家依然过得艰难! 第32章 刘老医生 “爸呢?” 罗高华走进矮小的木板房,把背篓放了下来。 “他……” 刘山花吞吞吐吐。 旁边的六弟,罗高复,开口道:“爸前段时间摔断了腿,这两天又发高烧,在床上躺着。” “啊?” 罗高华急忙走到里面的房间。 这是一间非常狭小的房间,除了一张床,就只有两个木柜子,连站人的地方都没有了。 地面是泥土地面。 碰上今天这种下雨天,整个地面就湿漉漉的,稍不注意,还会打滑。 房间里的光线非常昏暗,到处都是用树叶子或枯草挡住木板的缝隙,挡住外面风雨的同时,也挡住了光线。 罗高华走到床边,才看到一个枯瘦的老头躺在床上,头发花白,脸颊瘦得只剩皮包骨。 这就是他老爸,罗大牛。 没错,他老爸就叫这个名字。 是一个目不识丁的老头,但这个老头却非常的厉害,就像一头勤恳的老黄牛,养大了十二个孩子! 而且,他还让几个孩子都读了几年书! “爸,我是高华,我回来看你了。” 罗高华摸了摸老爸的额头,非常烫手,当即在他耳边喊了一声。 罗大牛缓缓睁开了双眼,看到是罗高华,当即就想挣扎着坐起来,却被罗高华按住了,“爸,您这样可不行,必须去公社卫生院看医生。” “不用。” 罗大牛摇头,“我喝了点草药,再出一身汗就好了。” 刘山花也劝道:“四儿呀,不用去看医生,你爸自己就懂一些草药,挖一点回来,喝一喝就好了。” 罗高华:“那不行,必须去。” 他突然想起来了,前世老爸就是大病了一场之后,身体就彻底垮了,一年不到的时间,就撒手人寰了。 “三妹,你去给爸准备两件衣服,四妹,五妹,七弟,你们跟妈在家,我和六弟带爸去卫生院。” 罗高华直接安排起来。 “我不去!真不用……” 罗大牛还在犟。 罗高华根本就不听他的,强硬道:“爸,你今天必须听我的!” 说着,就将他连着被子一起抱了起来。 原本以为老爸会很重,却没想到,连着被子一起,都不到八十斤! 这样的重量,在罗高华的手上,就感觉轻飘飘的。 他内心瞬间升起一抹深深的愧疚。 小时候,总以为老爸如大山一般重,此刻,才知道老爸瘦得只剩下一把骨头了! 外面还在飘雨,罗高华当即让罗高复拿出蓑衣,给老爸盖上。 这边的公社叫山湾公社,距离青石沟有十里路。 下雨天,罗高华不敢走快了,大约一个半小时,才抵达山湾公社的卫生院。 这里的卫生院比青山公社的卫生院小得多,就只有两间房,而且,还都是石头房。 医生是一个头发花白的老医生。 但是,来这里看病的人却非常多,比青山公社卫生院多了好几倍。 罗高华不得不等在后面排队。 好在,老医生看病的速度很快,差不多几分钟就能看完一个病人。 有些病人,他甚至只是看了一眼,就开始写方子。 还有些病人,他连药都不开,就是给对方扎了两针,对方就好了。 更神奇的是,有一个病怏怏的病人,被他大骂了两句,气得吐血,结果,病却治好了。 罗高华看得无比惊奇,暗道:“还能这么治病?” 终于,等了大约一个小时,终于轮到他们了。 老医生扫了一眼罗大牛,不等罗高华开口,他就一边写方子,一边对罗大牛道:“你说你年纪不大,却把自己搞得比我还老,至于吗?” “你要明白儿孙自有儿孙福,你操那么多心干什么?” 罗大牛认识这个老医生,毕竟,老医生在山湾公社行医了一辈子,几乎整个公社的人都认识他,“刘医生,不是我要操心,而是我孩子多,最小的孩子才八岁!” “活该!” 刘老医生骂道,“谁叫你生那么多孩子?!你家不是大户,你生那么多孩子就是遭罪!” “算了,不说你了。我只想告诉你,你操心太多也没用,把自己累死了,你的孩子们也不能一天就长大,所以,什么事都要看开点,性子别那么急躁!” “你看看你现在,腿摔断了,人也发高烧,还需要孩子来照顾,何必呢?” 罗大牛羞愧地低下了头。 刘老医生继续道:“你是不是在家里自己熬了草药喝?你的方子是对的,但你用量少了,另外,你的腿断了,你也不及时治,你是想当残废吗?” “幸好,你今天来了,要不然,我也救不了你!” 开完方子之后,他就站起来,去外面拿了四根木棍和一根绳子进来。 接着,他就蹲在罗大牛的身前,抬起罗大牛的断腿,然后慢慢开始检查。 罗大牛是左腿摔倒了,断了好几截。 因为他自己也懂点医术,所以,当他察觉到自己的左腿差不多是粉碎性骨折,也就没打算治了。 再加上,家里也没钱给他治腿,他就准备破罐子破摔,不治了。 却不料,罗高华会突然回来,然后不由分说把他带来了公社卫生院。 刘老医生的医术,他确实非常相信,但他不认为刘老医生能够治好他的腿。 而此刻,看到刘老医生真的要帮他治腿的时候,他又忍不住充满了期待。 罗高华也同样很期待。 只是这简陋的工具和简单粗暴的治疗手段,让他不寒而栗。 只见刘老医生只是简单嘱咐了一句,“忍着点”,然后就开始徒手帮罗大牛接骨,罗大牛痛得嗷嗷惨叫,刘老医生却置若罔闻。 “刘老医生,那个……你这没有麻药吗?” 听着老爸的惨叫,罗高华忍不住问了一句。 刘老医生抬头,看了罗高华一眼,笑道:“心疼你爸了?你还蛮有孝心的,可惜我这没有麻药。” 说话间,他就把罗大牛的断骨接好了,然后用四根木棍绑着,嘱咐道:“回去之后,三个月不要乱动。” “谢谢。” 罗大牛虚弱地感谢道。 罗高华问道:“好多钱?” 刘老医生:“三块钱。” “啊?” 罗高华大吃一惊,这么便宜吗? “怎么?没钱啊?没钱不要紧,先欠着,等以后有了再给我。下一个。” 刘老医生直接看下一个病人了。 罗高华直接拿了一张五元的钞票,递给刘老医生。 刘老医生摆了摆手,“钱不是给我,你去抓药的时候,直接给药房的老张。” 第33章 老四变了 罗高华去药房付了钱,抓了药,问清楚了煎煮方法,正准备走的时候,那个管药房的老张突然把他叫住,“等一下,你们还有一项治疗没有做。” “啊?什么治疗?” 罗高华一怔。 老张道:“刘老医生在药方上写了,你爸身子在发热,需要进行放血疗法一次。” 说着,他拿起一根三棱针,对着罗大牛的十根手指的指尖,各扎了一针,并用力挤出几滴血来。 罗大牛痛得眉头直抖,大汗淋漓,但效果却出奇的好。 肉眼可见的速度,罗大牛的精神状态变好了起来,浑身也感觉轻松了许多。 “回去好好休息,多吃点有营养的东西,注意别着凉!” 老张嘱咐了几句。 “谢谢。” 罗高华道谢之后,拿上药物,再次背着罗大牛返回家中。 “爸,您这腿是怎么摔断的?” 路上,罗高华开口问道。 “哎,去山里采药的时候,看到了一只野兔,就想着把它抓回去,给大家开开荤,却没想到,一脚踩空,左脚就摔断了。”罗大牛叹道。 “那您为什么不第一时间来卫生院治疗呢?”罗高华又问。 罗大牛沉默了。 罗高复道:“还能为什么?没钱呗!” 罗高华:“才三元钱没有吗?再说了,家里不是还有大哥、二哥、三哥和五弟他们吗?他们难道就眼睁睁看着爸的腿就这么断了?” 罗高复:“四哥,你又不是不知道,我们家别说三元钱,就是三角钱都拿不出来。大哥,二哥,三哥和五哥,他们也没钱!他们结婚和建房子欠的钱,到现在还没有还完!” 这时,罗大牛突然问道:“老四,你身上哪来的钱?是不是你老丈人给你的?你把钱都给我花了,你老丈人会不会说你?” 罗高华:“爸,您放心,这都是我自己的钱。” 罗大牛:“你自己的钱也不能乱花,要勤俭,你虽然是上门女婿,但毕竟是男子汉,就要挣钱养家,你那一大家子人,将来都要靠你养活……” 罗高华一怔,这不是说您吗?怎么又说到我头上了? 他当即也懒得再多说了。 家里穷,那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情。 土地贫瘠,家里人口又多,怎么可能不穷? 他们家还算好的,至少罗大牛自己懂点土方子,家里有个小病小痛的,不花钱就能治好,而大部分村民,没有这个能耐,就只能小病拖成大病,大病拖到死! 将近两个小时的时间,罗高华三人才回到青石沟村。 狭小的房子里,聚集了一大堆人。 看到罗高华三人回来了,一大家人当即呼啦啦走了出来。 “老四,咱爸怎么样?” 大哥罗高保开口问道。 “已经退烧了,骨头也接好了,但要休息三个月!” 罗高华一边回答,一边将老爸背进屋,放在床上,“医生说了,要给爸多吃点有营养的东西,还有这个药,也要按时煎煮了给他喝。” “正好,我回来的时候,在青山公社买了点东西。” 罗高华说着,去堂屋把自己的背篓拿了过来。 掀开背篓上的草叶,众人第一眼就看到了用油布包裹的猎枪。 “老四,你什么时候学会打猎了?” 罗高保等人都惊讶地看着罗高华。 罗高华笑道:“也就是最近才开始学……这个不重要,这些才重要!这是米,面,还有盐,糖……” 一边说,一边拿,不知不觉,竟拿了一大堆东西出来。 所有人都看得眼睛发直,几个年纪小的弟弟妹妹们,更是忍不住咽口水, 老妈刘山花道:“四儿啊,你怎么拿这么多东西回来?要是让你老丈人他们知道……” 罗高华撒谎道:“这就是他们让我拿回来的。对了,我回来是想跟你们说,桃花生了,又生了一个女儿,我准备明天晚上在家里小小的庆祝一下,希望你们明天都能来桃树湾喝杯喜酒。” “又是女儿啊?那你不是有四个女儿了?” 大哥罗高保一句话,把现场的气氛一下子搞沉默了。 躺在床上的罗大牛插话道:“生女儿怎么了?生儿生女都一样!明天晚上,老大,老二,老三和你们妈一起,代表我们全家去一趟桃树湾,我们不能让别人以为我们家没人!” “好的,爸。” 大哥,二哥,三哥都连忙答应。 罗高华道:“好了,时间也不早了,我还要赶路,我就先回去了。” 刘山花:“四儿啊,吃口饭再走吧,你回来一趟,连口水都没有喝,凳子都没有坐一下,就又要走……” 罗高华:“妈,没事的,我下次再回来就是了,我走了,你们多保重身体。” 说完,罗高华扛着背篓就走了。 回桃树湾还有二十五里山路,要是天黑了,独自一人赶路的话,还是有点危险。 刘山花也许是年纪大了,看着罗高华离去的背影,忍不住伤感地抹泪。 大哥罗高保突然道:“你们有没有觉得老四变了?” 二哥罗高佑点头,“确实有点变化,以前回来,都是板着个脸孔,像是我们欠他钱一样。” 三哥罗高中:“最大的变化,还是他居然会给家里买东西了!” 五弟罗高大:“更难得的是,四哥竟然有钱带爸去公社看病!” 六弟罗高复:“其实四哥的变化还有很多,他会打猎了,也愿意为家人花钱了,还愿意把他的喜事跟我们说了,同时,他的力气好像也变大了,居然一个人背着爸来回走了二十多里山路!” 七弟罗高兴也想说点什么,可他才十二岁,还真不知道说什么,突然,他看到刚刚四哥拿出来的糖,当即开心地说道:“我觉得四哥最大的变化,是给我们买糖了!” “你个吃货!” 众人撇嘴。 一家人又闲聊了几句,就各自散了。 罗高华背着背篓,穿着蓑衣,快步走在山路上。 天上的小雨已经停了,但清冷的山风吹过,有种凉飕飕的感觉,他不由得再次加快的脚步。 突然,前方山林里传来了哗啦哗啦的声音,像是有一大群野兽正在林木中穿梭。 罗高华立即找了一棵大树爬了上去,并把猎枪拿来了出来,紧紧握在手中。 第34章 金钱豹 罗高华刚爬上树不久,就见一大群野猪从前方茂密的林木中冲了出来。 有大有小,有公有母,嗷嗷尖叫,跑得飞快,就好像后面有更加恐怖的野兽在追击它们一样。 罗高华很好奇,到底是什么样的野兽,能够把这么一大群野猪吓得急急如丧家之犬。 没过多久,他就看到了那头野兽,瞬间呼吸都停止了。 那居然是一头豹子! 而且,还是最漂亮的金钱豹! 只见它猛地一个跳跃,速度极快,而动作却非常的轻盈,一下子就扑倒了一头百多斤的黄毛野猪。 那头野猪尖叫着,全力挣扎。 其他野猪根本不敢来救,只顾着自己往前逃窜。 金钱豹双腿死死压着那头黄毛野猪,同时,伸嘴狠狠咬住了野猪的脖子,接着,猛地一甩,藏在树上的罗高华都清晰地听到了一声颈骨断裂的咔嚓声。 那头野猪的惨叫声更加尖利刺耳,但很快就变得虚弱下去。 几秒钟之后,黄毛野猪就彻底不动了! 金钱豹依旧没有松口,再次狠狠一甩,直到确定黄毛野猪已经死了,它才叼着黄毛野猪,爬上了周围的一棵茂密的大树,将黄毛野猪放在了树杈上。 金钱豹警惕地看了看四周,没有发现什么异常,它才慢慢吞食野猪。 看完全过程的罗高华,大气都不敢出一口。 心里感叹:金钱豹不愧是站在食物链顶端的猛兽,狩猎技术太恐怖了! 一头百多斤的野猪,竟然被它一口就咬断了颈骨! 不过,眼下是个猎杀金钱豹千载难逢的机会! 金钱豹就在自己前方大约五十米远的一棵大树上,而且,正在美滋滋地享受猎物,自己就算是弄出一些动静,也不会引起它的注意。 只不过,罗高华虽然有猎枪在手,但自信心并不是很足。 因为,这是他前世今生第一次拿枪,虽然以前看过不少战争片,也知道一些训练枪法的方法,但真正练习枪法,却是从来都没有过。 即便现在金钱豹就在眼前,他也没有百分百的把握。 但这么好的机会,他又不想浪费。 于是,他缓缓举起猎枪,按照前世电视里学到的‘三点一线’射击要领,慢慢瞄准了金钱豹的脑袋。 陡然,就在罗高华找准星的时候,金钱豹似乎感受到了危机,霍地转头向他这边看了过来。 那深蓝的眼睛里,即便是隔了五十多米远,罗高华都能清晰感受到其中冰冷的杀意。 罗高华心里一慌,毫不犹豫就扣动了扳机。 砰! 一声枪响,响彻山林。 巨大的后坐力,差点把罗高华撞击得从树上摔下去。 嗷呜! 金钱豹发出了一声惨叫。 “打中了?” 罗高华心中一喜,立即稳住身体,往前看去,却哪里还有金钱豹的身影。 “跑了?” 罗高华一阵惋惜,却又不敢现在就跳下树去追,万一金钱豹就藏在不远处,给他来一个回马枪,那这个事就大条了。 直到过了好几分钟,罗高华才慢慢从树上跳下去,谨慎地来到了之前金钱豹躲藏的那棵大树之下,就看到这边有一滩血迹,然后,血迹顺着左前方一直延伸到了山林深处。 显然,金钱豹受伤了,却并不致命。 罗高华不由得一阵惋惜。 接着,他爬上树,把那头黄毛野猪从树上丢了下来,然后,扛着野猪,带上背篓,继续往青山公社走。 一路上,碰到不少从青山公社回来的人。 一个个都夸罗高华好本事,罗高华只是笑笑,不说话。 快要抵达青山公社时,天已经黑了。 公社里的大部分人家都已经睡了,只有少数几户人家还亮着煤油灯,星星点点,给了夜归人一点指引和温暖。 这个时候,罗高华有点犯难了。 今天没有月亮,也没有星辰,黑漆漆的伸手不见五指,继续往桃树湾走,肯定是不现实了。 但他现在肩膀上还扛着一头野猪,要是去借宿的话,也不太合适。 怎么办? 突然,他想到了公社的黑市。 这个年月,大部分人都缺衣少食,但手上多多少少都有一些多余的东西,比如有些人有粮食却没有肉,有些人有肉却没有粮食。 如果通过粮站或供销社去交易的话,他们又觉得划不来。 而直接进行交易又是不允许的,于是就有了黑市的存在。 而黑市,之所以叫黑市,一个是地点比较偏僻,另一个就是晚上进行! 青山公社的黑市,在罗高华的记忆里,一般都是晚上八九点钟才开始,一直会延续到凌晨的两三点钟。 罗高华没有手表,不知道现在是什么时候了,但看周围的天色,差不多应该是晚上七点钟左右了。 他当即找了一个能够俯瞰整个公社的地方,坐下来休息。 眼见公社里,那些亮灯的人家,逐渐熄灭了灯火,罗高华也不知道过去了多久时间,只觉得身上有点冷了,他才再次扛起野猪,提着背篓,往公社的黑市走去。 路上,他偶尔可以看到提着灯笼的人,还有拿着手电筒的人。 不管是提着灯笼的人,还是拿着手电筒的人,都非常的谨慎,只要听到脚步声,他们就会把手电筒关了,或是把灯笼用黑布罩起来,熄灭所有光源。 罗高华很郁闷,因为他身上没有能够照明的东西,只能等别人再次打开手电筒或灯笼,他才能借着微弱的光芒,继续往前走。 一路上不知道经历了多少心酸时刻,罗高华才抵达公社的黑市。 这里同样黑漆漆的,但偶尔会有光源亮起,那一般都是在看货,或是在交易,而其他人只能摸黑交谈。 光源亮起的时候,罗高华看到那些人基本上都蒙住了脸面,全都无比的谨慎。 他当即在野猪的嘴巴上摸了一把,全是野猪血,然后,在自己脸上抹了一把,又在地上抓了一把泥土抹在自己脸上。 他相信,经过这么一番伪装,只要不是盯着他看,应该是没有人能够认出他来了。 做好一切准备之后,他才扛着野猪进入了黑市。 “野猪肉,需要吗?” 刚进入黑市,他就碰到了一个人,当即轻声问道。 周围也都是这样轻声询问的声音,比如“有粮食没有?”“我需要布票,谁有?”“整个的冬瓜,谁要?”“鸡蛋,要不要?”…… 那人听到罗高华的询问,当即回应,“有多少?” 第35章 到底是谁抢谁啊? “一整头!” 罗高华的话,让周围瞬间一静。 “嘶!” 他前面那人也发出一声震惊的抽气声,随即问道:“你骗人的吧?” 罗高华察觉到了异常,也瞬间明白自己有点冒失了。 黑市可不是太平之地,随时可能出现抢劫或打架事件,所以,一个个都非常谨慎,拿来交易的东西都不多,就怕被人惦记上。 像罗高华这样,带着整头野猪来交易的,绝无仅有! 顷刻间,罗高华就感觉到有好几道阴森的目光锁定了他,虽然看不到那些人的表情,但能够想象得到,那些人此刻肯定都在盘算什么时候动手合适! 肯定不是现在,因为抢一整头野猪,根本跑不快,但等罗高华交易完之后,那就不一样了! 罗高华也能想到这一点,但事已至此,他只能硬着头皮继续,不可能现在就扛着野猪走。 突然,他灵机一动,哼道:“骗你个锤子!老子是帮孙翔孙大哥卖野猪,你敢说他骗人?” 孙翔,青山公社出了名的地痞流氓,手段毒辣凶残,没人敢惹。 果然,听他说出孙翔的名字,周围人都不自觉离他远了一步,那些注视他的目光也变少了许多。 询问他的那个人,语气也变得小心起来,“原来是孙哥的货,那肯定是不会有错了,但我要不完一整头,怎么办?” 既然借用了孙翔的名头,罗高华自然要学流氓的做派,当即骂道:“滚!要不完一整头,你问个锤子问,浪费老子的口水!麻批的,滚开!” 那人也不敢多说什么,乖乖地走了。 罗高华也意识到,一整头野猪确实不好卖,如果是改成一块又一块的野猪肉,那就好卖多了,可他现在没有办法分解,只能继续往黑市里面走,看能不能遇到一个大老板,买下他整头野猪。 很遗憾,黑市没有这样的大老板。 或者说,有这样的大老板,但人家不会现在出手买,因为一整头野猪不好拿啊! 罗高华只能怪自己经验不足,然后扛着野猪离开了黑市。 “站住!” 就在他离开黑市,慢慢离开公社,正在思考该怎么回去的时候,后面突然传来了一个呵斥声。 他转头望去,就看到四五个黑影向他这边走来。 为首之人突然打开手电筒,直直地照着他的眼睛,与此同时,跟着他的那些人则加快了脚步,想要包抄他。 显然,这些人是想抢他的东西,反正黑天瞎火的,抢了也没人知道。 “我们要买你的野猪。” 为首之人还很聪明,想要以此来麻痹罗高华。 罗高华可不傻。 如果这些人真的想买野猪的话,早在黑市就找上他,跟他交易了,又何必等他离开黑市,而且,都已经走出公社街区,周围没人了,才来找他? 这些人明显就是不怀好意! 嘭! 罗高华毫不犹豫将肩上的野猪往那些人身上砸了过去。 那些人没想到罗高华会这么果决,更没想到,罗高华只有一个人,而他们有五个人,罗高华竟然敢主动对他们出手。 一百多斤的野猪砸过来,当场就有两个人被砸得摔倒在地,惨叫不断。 估计是被砸断骨头了。 抛出野猪的同时,罗高华早就把插在腰间的砍柴刀拔了出来,对着另外三人就是一阵挥舞。 他没有用刀锋,用的是刀背。 即便如此,也把三人打得哭爹喊娘! “麻批的!还想抢老子的东西?你们不知道老子是跟孙翔大哥混的人吗?简直是厕所里打灯笼,找死!” 罗高华一边夹着嗓子骂,一边继续挥舞砍柴刀。 “兄弟,别打了,我们也是孙翔大哥的人!” “对啊,兄弟,快住手!” 五人没想到罗高华如此彪悍,连忙大叫起来,自报家门。 罗高华却根本不听,打得更狠,直到把五人都打得失去战斗力,躺在地上,连连惨叫,他才罢手。然后快速在五人身上搜刮了起来。 有人想反抗,他就直接给那人一刀背,吓得那人再也不敢反抗,任由他搜刮。 搜刮完之后,罗高华扛起野猪就走。 没有丝毫的拖泥带水,像极了经验老到的惯犯! 五人哭了。 这特么到底是谁抢谁啊? 还有,这家伙真的是孙大哥的人吗? 自己这边都已经自报家门了,他不但不停手,反而打得更狠! 这哪里是孙大哥的人,更像是孙大哥的仇人! 等罗高华走后,其中一人忍着疼痛,开口道:“强哥,这人到底是谁?特么的,下手太狠了,老子的腿都被他打断了!” 另一人也说出了自己的猜测,“这人如此狠辣,难道是孙大哥手下的第一打手,牛哥?” 强哥摇头,“不是牛哥,牛哥今天跟着孙大哥去县里了。” 众人:“那会是谁呢?” 又有一人,突然说道:“强哥,我感觉这人有点眼熟,但他脸上抹了血和泥巴,一时半会也想不起来在哪儿见过。” 强哥也皱眉道:“我也感觉这人有点眼熟,而且,我可以百分百肯定,这人根本就不是我们的人,甚至都不是一个真正的流氓,要不然,他就不是用刀背砸我们,而是用刀锋砍我们了!” “有道理。” 其他人点头,“强哥,那你认为这人是谁?” “不管他是谁,敢特么打我们,并反抢我们的东西,老子就是掘地三尺,也要把他苟日的找出来!”强哥咬牙切齿道。 自从出道以来,他还从来没有失过手! 今晚是第一次! 没想到这第一次,就栽了个大跟头! 以他睚眦必报的性格,这个事肯定不会就这么轻易算了,肯定会追查到底! “没错,强哥,必须把他找出来,老子也要打断他的腿!” “老子要砍了他的手!” “老子要割他的肉,拔他的筋!” 一个个气急败坏地怒骂。 “行了,都特么闭嘴,赶紧想一下怎么离开这里吧。” 强哥吼了一声。 众人瞬间安静了下来,纷纷开始想离开的办法。 可他们都受了伤,不是腿断了,就是手断了,又或是胸骨、肋骨断了,再加上夜色黑沉,而他们身上所有东西都被罗高华搜走了,他们根本不敢乱动。 最后,只能在这里躺了一夜,而四月的晚上有点冷,五人都冷得够呛,浑身直哆嗦,鼻涕直流,非常狼狈。 直到天色微微发亮,五人才相互搀扶着离开。 而罗高华此刻却无比的开心…… 第36章 谨慎到了极点 罗高华正愁没有照明的工具,就有人给他‘送’来了手电筒。 这是一种老式的铁皮手电筒,三节电池,光线不是非常的明亮,但在这个年月,这可是一件非常贵重的电器! 有了手电筒,罗高华的速度就快多了。 不过,为了避免那些人在以后找到自己的踪迹,罗高华没有直接返回桃树湾,而是绕路去了另一个村子。 这是罗高华丈母娘陈秀菊的娘家,也是桃树湾大队下面第五生产小组的所在地,现在叫陈家村组,几年之后,才会改为原名,陈家村。 到了村口,罗高华并没有进村,而是弄出一些响动,引起了村里狗的注意,纷纷狂叫起来。 突然,村里某处房间里亮起了灯光,接着,便有人走了出来,四处走了一圈,没有发现异常,就又回屋里去了。 罗高华要的就是这个效果,然后,悄悄地扛着野猪离开了陈家村。 他不敢一直开着手电筒,等看清道路之后,他就立即关了,然后摸黑往前走。 虽然速度变慢了,但能极大地避免被人发现。 而且,他离开陈家村之后,依然没有直接回桃树湾,而是按照记忆里的路线,去了陈家村外面不远的一处山洞。 他准备在山洞里过一夜。 那个山洞有点隐蔽,平时不会有人进去。 罗高华也是前世在山里到处逛荡的时候,无意中发现的。 这个山洞的洞口很小,刚好够一个人爬进去,但里面的空间很大,也很深,在里面生堆火都不会有人发现。 他把东西放进洞里,又捡了不少枯枝落叶和木柴,然后就在洞里生了一堆火。 此刻的他,淋了雨,又冷又饿。 他毫不犹豫用砍柴刀把一条野猪腿砍了下来,然后就架在火上烤。 一边烤肉的同时,他把衣服脱下来,烤干,然后开始清理“战利品”。 首先是铁皮手电筒一个。 然后是烟有五包,火柴有五盒,都用过了,罗高华便将它们全部凑在一起,正好凑够两包烟,一盒火柴,空的烟包和火柴盒,直接扔火堆里烧了。 接着便是两根木棒,两把刀,一把……军刺? 看到这些东西,罗高华心里仅剩的一点愧疚感完全消失了。 那些人显然是有备而来! 而且,以前肯定干过很多次这种勾当了,要不然,身上不会准备这么多‘武器’。 木棒直接扔火堆,军刺太显眼,暂时不能带身上,当即将包裹猎枪的油布割下来一块,把军刺包好,然后在山洞里找了个地方,埋了。 两把刀,都是很常见的尖刀,倒是可以留在身边用,别人就算是看到了,也不会怀疑什么。 当然,谨慎的罗高华,只留下了刀体部分,刀柄都拆下来,丢火堆里烧了。 最后是各种票和钱。 票有烟票、酒票、粮票等,全都有数十张,不知道是他们自己准备的,还是抢的。另外,还有五张工业票。 两张缝纫机票,两张自行车票,一张收音机票。 这倒是好东西! 钱也不少,有零有整,加起来足有五百多元! 罗高华不禁感叹这些人太特么有钱了! 心里则开心极了。 因为这些东西,现在都是他的了! 不过,他不打算现在就拿出去用,至少也要等八三年全国严打之后,那些人都被绳之以法了,才能放心地拿出去使用。 所以,他再次割下一块油布,把各种票和钱包裹起来,跟军刺埋在了一起。 处理完所有事情之后,他就专心烤肉。 等肉烤熟,美滋滋地吃了一顿,他就找来一些干草,铺在地上,然后就和衣睡了。 今天走了将近一百里山路,还受了不小的惊吓,罗高华早就累得精疲力尽,所以,一倒下去,他就睡着了。 等他再次醒来,火堆早就熄灭,洞里也有了一丝凉意。 他钻出山洞,就发现天已经亮了,外面的雨也早就停了,但起雾了,浓厚的云雾将所有山峰都淹没了。 可见度不足十米! 罗高华暗道一声“天助我也”,然后就快速从山洞里拖出背篓、野猪等物,接着找来枯枝败叶把山洞口堵上,就背上背篓,扛起野猪,快步往桃树湾走去。 怕对方用猎犬跟踪,他昨晚上就把路上的痕迹处理了。 今天返回桃树湾的路上,他也做了同样的事情,可谓是谨慎到了极点。 快要抵达桃树湾时,他将野猪藏进茂密的荆棘丛里,只背着背篓快步回家。 一路上,碰到了不少正要出工的村民。 “哟,吃软饭的,这么早就做事去了?” “高华,听说你最近经常进山去抓野鸡,今天又抓到几只?” “败家子,你小子不去喝酒打牌了?你老丈人家的钱这么快被你败光了?” “我听说你老婆又给你生了个女儿?哈哈哈,看来你这辈子是注定要绝户了!不过,你是上门女婿,也无所谓,哈哈哈……” 几乎所有村民看到他,都是一副嘲弄的态度。 罗高华懒得搭理他们,快步离开。 为什么这些人会这样对他,他以前不懂,两世为人之后,他就懂了。 这些人就是嫉妒他! 再加上,他是外村人,而且,还是另一个公社的人,在这边根基浅薄,所以,这些人都敢嘲讽他,欺负他,并以此为乐。 而上一世的他,不懂这些人的险恶用心,反而如他们所愿,把自己好好的一家搞得家破人亡! 自己也过得人不像人鬼不像鬼,最终成了所有人茶余饭后的笑话! 这一世,他肯定不能再上这些人的当,就当他们是在放屁好了。 “喂,吃软饭的,你走这么快干什么?跟我们聊一聊你又得了一个女儿的心情呗?哈哈哈,我家里就只有三个儿子,还不知道生女儿是什么感觉……” 其中一个村民还在继续嘲讽。 罗高华猛地转过身来,冷冷地盯着这个村民,“孙国庆!你要是再敢这么阴阳怪气地跟我说话,别怪我对你不客气!” “李建仁和孙国峰被我掰断手臂的事情,你应该听说过吧?” “你要是也想被我掰断手臂,尽管继续招惹我!” “你……” 孙国庆面色一沉,想要说两句狠话,但看到罗高华那冷冰冰的眸子,狠话都到嘴边了,他硬是说不出来。 第37章 爸,接人要紧 “以前你们笑话我,我就懒得跟你们计较了,但以后,你们要是再敢这样,别怪我不客气!” 罗高华冷冷地扫了众人一眼。 有一个村民不相信罗高华真的敢对他们乱来,撇嘴道:“嘁,罗高华,你以为你是谁?还对我们不客气,你有本事……” 啪! 这人话都还没有说完,就见罗高华冲过去就给了他一耳光。 那人都懵了,“你敢打老子?” 啪! 罗高华反手又给了他一个耳光,“老子就打你了,你想怎样?” “尼玛批!老子跟你拼了!” 那人也被激起了血性,扬手就准备给罗高华也来一耳光。 咔嚓! 然而,下一刻,他的手臂就被罗高华抓住,然后就听咔嚓一声,被掰断了! “啊!” 那人当即痛得发出一声刺耳的惨叫,冷汗瞬间就流了出来。 其他人也都是眼神一抖,脸色发白。 他们都没有想到罗高华竟然真的会如此狠辣,一言不合就掰断人的手臂! 一个个不由自主地抱住自己的手臂,退后了两三步,就怕罗高华冲过来,把他们的手臂也掰断了。 “我告诉过你,不要招惹我!你以为我是跟你开玩笑的?” 罗高华冷冷地注视着那人,“当然,我也不怕你报复!虽然我在桃树湾没有什么根基,但我老丈人有啊!他可是桃树湾的大队长,我看到底是你家厉害,还是我老丈人家厉害!” 说完,罗高华就潇洒地转身走了。 其他人连忙扶着那人去找村里的赤脚医生。 孙国庆咽了咽口水,暗自庆幸自己没有继续刺激罗高华,要不然被掰断手臂的人,就是他了! 很快,罗高华又掰断了一个村民手臂的消息就传遍了整个桃树湾大队。 所有村民都很纳闷,一向老实巴交的罗高华怎么突然之间就变得如此狠辣了?动不动就把人家的手臂掰断,这是不是太“残暴”了一点? 有不少村民去找大队长李全福反映这个事,想要让他好好管教一下罗高华,却没想到,反而被李全福狠狠训斥了一顿。 而且,让所有村民大跌眼镜的是,李全福在听说了这件事之后,居然不是管教罗高华,而是带人去了那个被掰断手臂的村民家里讨说法! 并扬言,他家要是不给出一个满意的说法,就要让他家付出一定的代价! 李全福在桃树湾当了多年的大队长,平时笑呵呵,一副非常平易近人的样子,但是,一旦发起怒来,那也不是一般人能够承受得了的。 那家人吓得当即找到罗高华,并当着众人的面,向罗高华道歉,请求原谅。 罗高华倒也没有过分地为难他们,只是警告他们以后别再招惹他就行了。 这件事之后,村民们看向罗高华的目光都变了。 这个世道就是这样,你越善良,越老实,越容易被欺负,而一旦你变得强势,变得狠辣,不但没有人再敢惹你,反而还会巴结你,讨好你! 欺软怕硬被演绎得淋漓尽致! 这件事平息之后,罗高华就趁所有人都去上工之际,去把野猪扛了回来,另外,他又进山去抓了几只野鸡和野兔回来。 同时,采挖了不少野山药、野葱、野菜和木耳等食材。 赶在中午之前,他回到了家里,就看到李全福已经在家里等他了。 今天是桃花出院的日子,罗高华几天前就已经跟李全福商量好了,今天要开拖拉机去卫生院接李桃花和孩子。 “爸,我们走吧!” 罗高华把东西放回家里,快速洗漱了一番,换了一套干净的衣服,就跟着李全福,坐上拖拉机,一起去了青山公社的卫生院。 与此同时,李全福的大哥,二哥,四弟和五弟一家人都相约着来到了李全福家。 昨天,李全福亲自去他们家,跟他们说了,让他们今天早点过来帮忙,晚上要在这边举办一个小型的家庭庆祝宴会。 庆祝李桃花死里逃生,也庆祝四丫顺利出生! 他们都不是空手来的,有把家里的桌子和凳子搬来的,也有把家里碗筷拿来的,还有拿米拿菜的…… 到了李全福家里,他们也不是坐等吃饭,而是分工协作,都在干活。 劈柴的劈柴,烧火的烧火,洗菜的洗菜,做饭的做饭…… 大丫,二丫和三丫等一大群小孩子,则在庭院里或屋里,吵吵闹闹,玩得不亦乐乎。 稍微大一点的孩子,则要帮忙做事。 不少村民经过李全福家的庭院大门时,看到里面闹哄哄的,庭院里摆了好几张方桌,似乎要举办宴席,不由得都询问是什么大喜事。 当得知是为了庆祝李桃花的出院,以及又生了一个女儿,村民们都觉得好笑。 生了个女儿而已,也值得如此大张旗鼓地庆祝? 不过,一想到如今罗高华的狠辣手段,以及李全福霸道的护犊子行为,村民们也只敢心里笑话,嘴上却不敢再乱说什么。 家里这边,各项事情都在顺利进行,而罗高华和李全福去卫生院接李桃花和孩子则出现了一些意外。 先是他们开着拖拉机经过某段山路时,罗高华看到了几个流里流气的人正在路旁询问路人,有没有听说过哪个村子有人半夜扛着野猪回家的? 他们也被拦下来,询问了一番。 李全福被问得莫名其妙,当即摇头道:“没听说过。”接着又问道:“出什么事了?” “老家伙,别乱打听,对你没好处!记住,要是听说了相关事情,一定要跟我们说,千万别隐瞒,不然,别怪我们不客气!” 那几人凶神恶煞地瞪了李全福一眼,像极了土匪。 李全福当场就准备训斥他们一顿,罗高华连忙拉住他,“爸,接人要紧。” 李全福这才压下心中的怒火,开着拖拉机走了,而罗高华则从那些人当中,看到了一个‘熟人’,确切的说,是以前经常在一起打牌的人,好像叫强哥。 强哥也看到了他,还对他笑了笑,只是那个笑容,怎么看都有种黄鼠狼对鸡笑的意思。 到了卫生院,罗高华和李全福刚走进医院,就看到一群人围在了李桃花所在的病房外面,他们都不由得一阵紧张,以为是李桃花她们出了什么事,立即往里面挤。 第38章 大人物! “麻烦让一让!” 罗高华一边说,一边往里面挤。 “凭什么要给你让?你是谁呀?” 前面的人却一点都没有要让的意思。 “我是来接我老婆和孩子出院的,你们围在这里,我老婆和孩子怎么出来?医生!医生!你们能不能来管一管啊!” 罗高华大叫。 即便如此,前面那些人还是不愿意让开,也不知道病房里到底发生了什么,竟有如此大的吸引力。 好在,罗高华的声音传进了病房,没过多久,里面就走出来一个扛着枪的战士。 这个战士什么话都没有说,只是冷冷地扫了众人一眼。 众人便不由自主地散开了。 “你,请进来。” 战士伸手指了指罗高华。 罗高华很诧异,不知道这战士是什么来历,但对方用了一个请字,还算客气,应该不是什么坏事。 他迈步走了进去。 就看到里面其他的病人和家属都被赶了出去,就剩李桃花和陈秀菊在这里,而在她们旁边坐着一个身穿笔挺中山装的中年人。 中年人此刻正好转头向罗高华看来,温和一笑,“你就是罗高华?” 罗高华前世今生都没有接触过什么大人物,也就是在电视上看到过,而此刻,当他看到这个中年人的第一眼,就知道这肯定是一个大人物! 他虽然带着温和的笑容,显得和蔼可亲,平易近人,但身上的那股气势却贵不可言! “是的,请问您是?” 很快,罗高华就将心里的惊讶情绪按压了下去。 “我叫王庆平,是王思远的父亲。” 中年人伸出手,“感谢你救了王思远。” 罗高华瞬间明白过来,这人是那个被自己从驼峰山救回来的年轻人的父亲,他连忙伸出手跟中年人的手握在了一起。 “您太客气了,我也是机缘巧合碰到了他,我相信每一个进山打猎的人,只要是碰到这样的事情,都会伸出援助之手的,因为谁也没有办法保证自己以后会不会也出现危急的情况。”罗高华说道。 “不管怎么说,你救了思远的命,就是他的救命恩人。” 王庆平道,“我听思远说了,要不是你的话,他估计早就死在深山老林里了。” “只不过,他现在双腿断了,人也因为受到的惊吓过度,处在半醒半糊涂状态,所以,没有办法亲自来向你表达谢意。” “另外,我也想了解一下,当时的具体情况,你能说一下吗?” “当然!” 罗高华当即开始讲述那天发生的事情。 不过,他只讲了后半段,而前面他听到狗叫声和枪声的事情,就没有讲了。 因为这要是讲了,肯定会引起王庆平的怀疑,从而产生不必要的误会。 “也就是说,他在山里是遇到了狼群?” 王庆平眼神平静,语气也很平静,让人没有办法琢磨他的心情如何,内心想法又是什么。 罗高华道:“这只是我的判断,因为当时有两具狼尸,而王思远身上和狗身上都有被撕咬和利爪抓过的痕迹。” “能带我去现场看一看吗?”王庆平又问道。 罗高华点头道:“没有问题,不过,昨天下了雨,而且事情也过去好几天了,不知道现场的痕迹是不是被破坏了。” “没事,你只要带我们过去就行了。”王庆平道。 罗高华歉意道:“这个……王……” 王庆平微微一笑,“你叫我王大哥就是了。” 罗高华:“王大哥,我老婆和孩子今天出院,我准备晚上给她们好好庆祝一番,你看,能不能明天再带你们进山去查看?” 王庆平看了眼李桃花她们,问道:“那个地方距离很远吗?” 罗高华:“王思远出事的地方,叫驼峰山,距离公社有三十多里山路!” “驼峰山……” 王庆平念叨了一声,随即转头向那个战士问道,“小田,三十多里山路,你最快需要多长时间?” 战士只是思考了三秒钟,就洪亮地答道:“首长,只要五十二分钟!” “也就是不到一个小时的时间。” 王庆平点点头,又看向罗高华,“你最快需要多长时间?” 罗高华道:“如果是全速前进的话,至少也需要两个小时。” 王庆平抬起手腕,看了眼手表,“现在是下午两点钟,你们以最快速度跑个来回的话,需要四个小时,也就是下午六点钟就能回来……” 不等王庆平说完,罗高华就知道这人是铁了心要今天去查看现场了。 他当即说道:“王大哥,你有车吗?” 王庆平一怔,“什么意思?” 罗高华:“如果你有车的话,那我们就可以先开车前往桃树湾大队的第七生产小组‘蚂蟥田组’,到了那里,距离驼峰山就近了,就只有五里路了。” 王庆平:“好,那我们事不宜迟,现在就出发。” 没办法,罗高华只好对李全福道:“爸,您先带桃花她们回去,我跟他们去一趟驼峰山。” 李全福警惕地看了王庆平和那个战士一眼,然后,小声地在罗高华耳边问道:“要不要我陪着一起去?” 罗高华摇了摇头,“不用,我很快就会回来的。” “妈,桃花,你们先跟爸回去,我去去就回。” 跟陈秀菊和李桃花说了一声,罗高华就跟着王庆平走出了病房。 病房外面围观的人,都自动让开了一条路。 王庆平的车没有停在卫生院,而是停在了公社大院的院子里。 公社的所有领导们本来是想跟着王庆平一起去卫生院,但都被他拒绝了,只好全都焦急地等在大院里。 突然看到王庆平回来了,他们立即围过来,正准备开口,却再次被王庆平阻止,“黄主任,你们不用在这里等我,该干嘛就干嘛去,我过来只是处理私事而已。” “高华,你坐前面,给司机指路。” 接着,王庆平让罗高华坐在副驾驶,而他和那个战士则坐在了后排。 等所有人坐上车之后,司机立即启动了车子。 这是一辆吉普车,速度很快,当然,颠簸也很大。 等车子离开公社大院,公社的所有领导们,立即开始议论那个叫高华的年轻人是什么来路? 其中一个领导是专门对接桃树湾大队的,他突然说道:“他不会是桃树湾大队长李全福的那个上门女婿吧?我记得他好像姓罗,也叫高华!” 黄主任立即道:“不管是不是,你立即去把桃树湾大队长叫来!” “好嘞。” 那个领导当即骑着自行车飞快地走了。 第39章 坐吉普车回村 这领导骑着自行车离开公社大院,一路往桃树湾狂蹬,结果,到了地方才知道李全福在公社卫生院,他又立即一路狂蹬冲向卫生院。 到了卫生院,总算是碰到了李全福。 李全福看他满头大汗,浑身衣服都汗湿了,不由得紧张地问道:“袁科长,这是出什么大事了吗?” 袁科长道:“别问了,赶紧跟我去一趟公社大院。” 李全福更加紧张了。 李桃花和陈秀菊也同样神情紧张,一开始是罗高华被带走,现在又是李全福,她们顿时感觉忐忑不安。 袁科长没有解释,拉着李全福就走。 到了公社大院,李全福才知道领导们只是想知道罗高华跟王庆平的关系,他不由得长松一口气,把事情原委跟领导们简单汇报了一遍。 “这么说,你女婿现在是王……公子的救命恩人?” 所有领导看向李全福的眼神瞬间变得恭敬起来。 李全福好歹也是当了多年大队长的人,立即就意识到这个王庆平的来历估计很不简单,当即问道:“黄主任,这个王庆平同志是?” 黄主任摆手道:“他自己没有说,你就不要打听了,总之,你家女婿算是撞了大运了!” “行了,你回去吧,这个事情,你心里知道就行了,千万别到处宣扬,大人物的心思是很难琢磨的,别把好事变成了坏事。”黄主任嘱咐了一句。 “明白。” 李全福回到了卫生院。 李桃花和陈秀菊连忙凑过来询问情况,李全福简单说了一下,她们才放下心来,然后就开始办理出院的各种手续。 快要离开公社时,李全福突然想起了罗高华的嘱托,当即车头一转,开去了国营饭店。 “请问哪一位是侯叔?” 李全福走进饭店,向服务员问道。 服务员去后厨把侯叔喊了出来,侯叔诧异地看着李全福,“同志,你找我?” 李全福笑道:“侯叔,你好,我是罗高华的老丈人,他让我来邀请你去我家喝酒。” 终于可以喝酒了,侯叔当即高兴得开怀大笑,“哈哈哈,你我的年纪差不多,你可不能叫我侯叔,我姓尚,叫尚云侯,你直接喊我名字就是了。” 李全福:“尚云侯?好名字!” 尚云侯:“哈哈哈,还行,我下班了就去,你们是住在桃树湾对不对?” 李全福:“对,到了村里,直接报我的名字,我叫李全福,他们会给你指路的。对了,高华还嘱咐我说,一定要把其他师傅也都邀请过去。” 尚云侯:“行,到时候别嫌我们人多就行,哈哈。” 李全福:“哈哈,说笑了,人多才热闹嘛!” 约定好了之后,李全福就开着拖拉机,把陈秀菊、李桃花和四丫带回家去了。 而此刻,罗高华也带着王庆平和田战士,来到了王思远出事的那条山沟。 王庆平的面色一直很平静,看不出表情变化,而田战士则认真地在周围查看起来,不放过任何蛛丝马迹。 大约半个小时后,田战士结束了自己的侦查,然后在王庆平耳边轻声汇报了一番。 王庆平的脸色依旧平静无波。 罗高华自始至终都无法从他的神情上看出任何端倪。 显然,这是一位久居高位并且养气功夫极强的领导,喜怒不形于色! 等田战士汇报完之后,王庆平又扫了眼莽莽苍苍的驼峰山,这才对罗高华笑着说道:“高华,辛苦你了,我们回去吧。” 罗高华心里很好奇田战士到底看出了什么,但前世的人生经历告诉他,对方没有说,自己最好别问,再好奇也别问,尤其是跟领导打交道,更要注意。 要不然,知道越多,死得越快。 等再次坐上吉普车,王庆平才突然说道:“高华,我发现你是一个话不多的年轻人,这样好啊,将来必定会有一番大出息!” 罗高华:“谢谢王大哥的夸奖,我其实心里有很多话想说,只是一直忍着,很辛苦的。” “哈哈哈……” 王庆平大笑,“你小子有点意思。” 顿了一下,又开口道:“对了,我记得你之前说你今天晚上准备搞个小型的庆祝宴会,给你老婆和孩子庆祝一下?” 罗高华点头:“对。” 王庆平:“能说一下,为什么要庆祝吗?” 罗高华当即简单说了一下自己的过往、老婆差点因难产大出血而丧命、以及自己决定重新做人的事情,最后道: “其实,这个小型宴会,除了给我老婆和孩子庆祝之外,也是我自己跟过去告别、迎接新生活的一个开始!” 王庆平:“浪子回头金不换!我突然也想去参加了,不知道你欢不欢迎?” 罗高华:“当然欢迎!您的到来,肯定能够让我的宴会更加蓬荜生辉!” “哈哈哈,你很会说话。” 王庆平当即跟司机说了一声,“去桃树湾。” 对于这个决定,罗高华没什么感觉,田战士和司机却是心中惊讶到了极点。 王庆平向来不苟言笑,但刚才却哈哈大笑了好几回,显然非常喜欢罗高华这个年轻人,另外,王庆平从来不接受他人的宴请,更不可能主动去参加他人的宴会,而这一次,他却破例了! 这要是让熟悉王庆平的大领导们知道,绝对会大跌眼镜! 山路凹凸不平,即便吉普车已经开得很慢,依然颠簸得厉害。就在众人都感觉快要把身子骨颠散架的时候,吉普车抵达了桃树湾。 桃树湾的村口,李建仁等几个二流子依旧悠闲地坐在树下吹牛闲聊,突然看到一辆吉普车开了过来,一个个立即站了起来。 平时,他们看得最多的就是村里的驴车、骡车、独轮车,再就是队里唯一的拖拉机! 吉普车,非常少见! 在他们的印象中,这样豪华的车子,就只有大领导才有资格坐!就连公社领导,都只配骑自行车! 就在这时,吉普车突然停了下来,然后,他们就看到罗高华从车上走了下来。 “卧槽!” “那是吃软饭的罗高华?” “苟日的,他怎么坐吉普车回来了?” 李建仁等人全都震惊得目瞪口呆,心里对罗高华瞬间多了一丝敬畏。 第40章 人多力量大! 在村口停车,不是罗高华的意思,而是王庆平想要下车走一走,看一看村里农忙时节的场景。 这个时候,正是下午三点多钟的时间,村民们正在田地里忙碌着。 站在村口,远远望去,就可以看前方的田野里,到处都是劳作的村民,有犁田的,有施肥的,有锄草的,有修理田埂的…… 好一幅春耕农忙图! 王庆平看得心旷神怡,忍不住吟起诗来,“夜闻春雨声,农人侵晓起……陇长枯荄深,扬鞭泥没趾。一犁复一耙,确荦成软美……归来茅檐下,濯足前溪水。” 罗高华没有听过,自然不好发表什么评论,只是静静地听着。 “还是农村好啊,只要辛勤耕耘,就一定会有收获!” 王庆平最后感叹一声。 罗高华依旧没有说话,心里倒是比较认同王庆平的说法,不过,这有个前提,那就是拥有一定的经济基础,要不然,农村就是贫穷的代名词! “高华,那些村民都在田地里忙碌,这几个年轻人为什么没有去?” 王庆平不知道是有心,还是无意,突然指着李建仁等人,向罗高华问道。 罗高华不相信王庆平这样的大人物会不知道李建仁等人为什么不去劳作的缘故,他这么问,要么是想借题发挥一下,要么就是想要听一听罗高华对当前生产队制度的一些看法或者说抱怨。 想明白这一点之后,罗高华微微一笑道:“他们都是村里的二流子,早就没有上工了。说实话,上不上工,其实意义不大,因为上工也同样吃不饱饭!” “为什么呢?”王庆平问道。 作为心思谨慎的罗高华,当然不会把自己的看法随意说出来,而是摇头道:“我不知道。我们的村民已经很努力很勤奋了,可就是吃不饱,我们也很想知道为什么。” 王庆平抿了抿嘴,没有再继续询问,而是直接向李建仁他们走去。 “你们为什么不去上工?”王庆平直接询问。 李建仁等人就没有罗高华那样的城府了,当即愤愤地说道:“上个屁的工!一个个都在那磨洋工,还不如直接回家睡大觉!” “做多做少一个样,做好做坏一个样,谁还愿意多做?谁不想偷个懒耍个巧?” “你看那些人好像很勤快的样子,其实都是在做样子!你做一下,他做一下,纯粹就是在耗时间!” 王庆平又问:“为什么要这样呢?全都一起努力,一起卖力气,不是挺好的吗?” 李建仁哼道:“好个屁,干得好了,是他们干部得好处,我们什么好处都捞不到!” 王庆平眼睛微微一眯,“干部得了什么好处?” 李建仁哼道:“具体什么好处,我哪知道?但他们肯定是得了好处的,要不然,他们为什么能够住上好房子,而我们却住不上?” 罗高华突然意识到李建仁这狗东西是想趁机报复,不过,他没有阻止。 因为他对自己老丈人非常有信心! 别的干部有没有乱拿好处,他不知道,但他老丈人绝对没有乱拿! 至于老丈人家的四间宽敞的土坯房,那也不是他占便宜占来的,而是他家五兄弟齐心协作,一起建起来的。 这些都是有据可查,根本不怕人乱说。 王庆平不知道这些事,听了李建仁的话,他也觉得有道理,便继续跟几个二流子闲聊起来。 有了李建仁带头,其他几个二流子那也胆子大了不少,一个个都口若悬河地说着大队干部,甚至是公社领导的各种传闻和坏话。 王庆平听得津津有味。 罗高华也同样听得津津有味。 他突然发现,时不时听一些八卦,还是挺有趣的。 差不多聊了半个多小时,王庆平才让罗高华带路,往他家走去。 田战士一直都守护在王庆平身边,司机则开着吉普车慢慢跟着。 村里的很多小孩都没有看过这样的车,都好奇地围在远处,嘻嘻哈哈地指点。 突然,大丫从孩子当中跑了出来,“爸爸,这是什么车子?” 罗高华将她抱了起来,“这是吉普车!” 大丫:“我可以坐一坐吗?” 罗高华:“这是王伯伯的车,我们不能随便坐。” 王庆平:“这是你的女儿?” 罗高华:“对,这是我的大女儿,还没有取大名,一直叫的小名,大丫。” 王庆平张开手,“大丫,伯伯抱你去坐车,好不好?” 大丫刚开始还有点认生,听说可以去坐车,当即张开双手,扑到了王庆平的怀里。 王庆平哈哈一笑,抱着大丫坐上了吉普车。 大丫当即在车里欢呼起来。 这可羡煞了周围的一大群孩子们。 不多久,他们就来到了罗高华家。 王庆平抬头看了看罗高华家的四间土坯房,还有宽敞的庭院,意味深长地说道:“你老丈人好像是桃树湾的大队长,是吗?” 罗高华大大方方地承认,“对,我是上门女婿,我老丈人是桃树湾大队长李全福,他有五兄弟,这套房子就是他们五兄弟合力建起来的。” 就在这时,庭院里的众人也看到了外面的吉普车,当即一个个跑了出来。 “高华,这是……” 众人都敬畏地看着王庆平和他身边的田战士。 尤其身上挎着枪的田战士,给了众人很大的压迫感。 罗高华道:“这是王大哥,是我刚认识的一个朋友。” 接着,他有意无意地向王庆平介绍李全寿他们,“这是我大伯李全寿,二伯李全财,四叔李全宝,五叔李全发,大婶袁土凤……” 不得不说,李全福这一大家子人,还真的是人丁兴旺。 李全寿有七个孩子,李全财也有六个孩子,就只有李全福只生了一个孩子,四叔和五叔也都有七八个孩子。 有儿有女。 还有孙子孙女一大堆…… 全部加起来,差不多快有一百个人了! 王庆平心里很清楚,罗高华之所以介绍得这么详细,无非就是想告诉他,他们家人口众多,人多力量大! 之所以有这么好的房子,可不是乱拿好处得来的,而是靠自家人齐心协力建起来的。 正在介绍的时候,就看到村口又有一辆车子开了过来。 那是一辆破旧的老式卡车,摇摇晃晃,冒着黑烟,仿佛随时都可能报废,却很倔强地一路来到了罗高华家的大门口。 看到从车上跳下来的人,罗高华立即笑容满面地迎了过去。 第41章 黄主任也来了! “侯叔,小光,各位师傅,你们来了,快里面坐。” 罗高华欢笑着跟每个师傅打招呼。 侯叔拉住他,小声问道:“高华,那辆吉普车是谁的?” 罗高华低声道:“我也不知道他的来头,但他配有专门的挎枪战士保护,应该是一个大领导。” 侯叔更加不解了,“你都不知道他的来头,那他怎么来了你家?” 罗高华简单解释了一下,侯叔这才恍然大悟,随即笑道:“高华,你这是好人有好报,遇到贵人,要飞黄腾达了!” 罗高华道:“侯叔,您才是我的贵人!” 侯叔哈哈大笑,随后带着小光等师傅进院子里去了。 王庆平,田战士和司机早就在李全寿的陪同下,进屋里了。 没过多久,外面响起了拖拉机的声音。 是李全福他们回来了。 原本他们应该早就回来了,是陈秀菊说,家里难得搞一次庆祝,干脆去把她快八十岁的老娘也接过来,乐呵乐呵一下,于是,李全福又半道拐弯,去了一趟陈家村组。 接上了八十岁的老娘,还有陈秀菊的两个哥哥和嫂子,一起来到了桃树湾。 正因为在陈家村组耽误了一段时间,所以,他们走得最早,却是最晚回来的。 罗高华看到他们,当即大声喊道:“桃花,欢迎回家!!” 接着,他更是张开双手,把李桃花抱了起来,就像是抱着新娘,往屋里走去。 这一幕,把所有人都逗笑了。 李桃花瞬间脸红得像熟透了的苹果,想要挣扎着下来,却根本拗不过罗高华,只能把头深深埋进罗高华的怀里,不敢看人。 罗高华将她抱进了房里。 房间里没有外人,李桃花当即抱怨道:“你要死啊!多丢人啊!” 罗高华不以为意,“你是我老婆,我抱你回家,这有什么好丢人的?你的伤口还没有完全痊愈,你等一下就在房间里吃,不要出去了。” 李桃花:“我可以下地行走了……” 罗高华:“你虽然能够下地行走了,但你现在是月婆子,不能抛头露面,免得吹了冷风,头疼!乖,听我的,别乱跑,我等会让人把好吃的给你送进来。” 说完,罗高华就出去了。 李桃花:“……” 她眨了眨大眼睛,越发感觉罗高华不是原来的罗高华了。 “高华,人都来得差不多了,我们是不是可以上菜了?”大婶袁土凤来到了罗高华身边。 罗高华扫了眼庭院里的众人,没有看到自己的兄弟和老妈,便说道:“再等一等吧,还有人没有来。” “还有人?” 袁土凤不清楚罗高华到底请了多少人,但眼下这个规模就已经超出了她的想象。 “高华,你妈和你三个哥哥来了。” 这时,大门口传来了李全福的大喊声。 罗高华急忙走了出去,就看到自己大哥罗高保,二哥罗高佑,三哥罗高中跟老妈刘山花各自背着一个大背篓从远处走了过来。 他连忙快步迎了过去。 “妈,大哥,二哥,三哥,你们来就来,怎么还带东西来?家里本来就不宽裕……” 罗高华看了一眼他们的背篓,全都装满了各种各样的山货。 刘山花道:“不是什么好东西,都是从山里自己采摘的。” 大哥罗高保道:“老四,你又生了个女儿,这是好事,我们不可能空着手来,只希望你别嫌弃。” “大哥,你说的什么话,我怎么可能嫌弃?” 罗高华笑道,“我高兴还来不及呢!” 李全福也走了过来,跟刘山花等人客气了一番,就叫自己的侄子们,接过了四人身上的背篓。 人差不多到齐了,罗高华和李全福当即开始安排座位。 就在这时,外面响起了自行车的叮铃声,然后,就有人喊道:“全福,高华,好像是公社的主任他们来了!” 在场的人全都大吃一惊。 对于他们来说,即便是坐着吉普车来的王庆平和坐着卡车来的侯叔等人,都没有骑着自行车来的黄主任,更让他们震撼的。 平时,他们想要见黄主任一面都很难,没想到,他今天会主动过来。 不仅在场的众人,就是那些在远处围观的村民,也都震撼得头皮发麻。 原本,所有村民都准备看罗高华的笑话,觉得他又得了一个女儿,不但不低调点,反而高调举办宴会,实在太可笑。 却没想到,这场宴会会接二连三地有大人物来参加。 如今就连黄主任都亲自来了! “李大队长,你家搞庆祝宴会都不请我们,是瞧不起我们吗?” 黄主任笑呵呵地带着七八个公社领导,走进庭院。 李全福急忙迎了过去,“黄主任,您说笑了,我哪敢瞧不起你们?我主要是怕你们太忙了,没有时间,这才没有邀请你们,是我的错!” “各位领导,快快里面请!” 罗高华也走了过来,他很清楚这些人是因为王庆平才来的。 果然,黄主任等人走进庭院,扫视了一圈,看到王庆平的身影之后,立即快步走了过去。 “王……” 不等他们开口,王庆平就淡淡道,“既然来了,就赶紧坐下,别扰乱了主人家的安排。” 黄主任等人立即正襟危坐。 李全福走过来,坐在末座,作陪。 罗高华对袁土凤点了点头,然后就去侯叔那一桌,坐了下来。 袁土凤立即招呼上菜。 菜不多,只有四样。 但都是用盆装! 一盆土豆炖野猪肉,一盆山药炖野鸡,一盆清蒸草鱼,一盆凉拌野菜。 饭则是白花花香喷喷的大米饭! 所有人看到这四样菜和饭,都惊叹不已,一个个都忍不住咽口水。 即便是见过大场面的王庆平,也忍不住惊呼太丰盛了。 他突然开口问道:“李大队长,这些菜和饭,会不会太奢侈了一点?” 李全福叹道:“王同志,我也觉得太奢侈了,但我女婿非要这么弄,他说只有这样才能表达他的诚意!这些野猪肉,野鸡,草鱼,都是他亲自去山里河里抓来的。” “而这些大米饭,也是他靠着进山打猎获得的猎物,去供销社换来的。” “换句话说,这一切都是他一手操办的!” 正说着,就听那边罗高华站了起来,大声道:“各位亲朋好友,感谢大家来参加我的这个庆祝宴会。既然是庆祝,那肯定要好吃好喝的招待大家,肯定不能用土豆和红薯招待,对不对?!” 众人听了,都不禁会心一笑。 第42章 好玩吗? “当然,这还不算是最好的,毕竟,才四个菜,一碗大米饭而已!等将来,我一定会让大家知道,什么才是真正的山珍海味!什么才是吃不完的饭菜喝不完的酒!” 罗高华的声音不是很大,却让众人听得沉默了。 “我不是炫富,也不是吹牛,而是要告诉大家,从今往后,我会洗心革面重新做人!我相信只要我努力,我勤快,我刚才说的那些就一定能够实现!” “最后,我要告诉大家的是,我为我有四个女儿而骄傲!我也为我能够成为李桃花的上门老公而骄傲!” “话不多说,请大家吃好喝好!” “有酒的喝酒,没酒的喝汤,我们一起干一杯!” 最后,罗高华高高举起手中的酒杯,在场所有人也都纷纷举起酒杯或汤碗,一起喝了一杯。 接下来,众人便各自发挥,开始吃喝起来。 大米饭,确实每个人只有一碗,若是吃不饱,那就只能吃红薯饭或土豆饭了。 菜吃完了,倒是可以加,尤其是野猪肉。 整整一头野猪,足够大家吃了。 男人们觥筹交错,吞云吐雾,妇人们聊着八卦,说着家长里短,孩子们嘻嘻哈哈,吵吵闹闹……整个宴会既热闹又井然有序。 差不多一个小时之后,绝大部分人都吃完了,纷纷起身回家去了。 庭院里就剩最后两桌人,还在喝酒。 其中一桌就是王庆平、黄主任、袁科长等公社领导和李全福。 另一桌就是罗高华和侯叔等国营饭店的大师傅们。 至于李全寿等人,还有罗高华的三个兄弟,都已经下桌,就坐在旁边,一边抽烟聊天,一边笑呵呵地看着他们喝酒。 实际上,王庆平等人这一桌,都没有怎么喝酒了,只是还没有放碗而已,还在时不时地抿一小口酒。 真正喝得热闹的,还是罗高华和侯叔。 “侯叔,实在是不好意思,约酒约了这么长时间,直到今天才能坐在一起陪您喝,我自罚一杯!” 罗高华举起酒杯就准备喝,却被侯叔拦住了。 侯叔嘿嘿笑道:“嘿嘿,高华,你想多喝酒,你就直说,少来这一套!还自罚一杯?哪有这种好事,要不我自罚三杯如何?” 罗高华:“侯叔,我是真心要道歉……” 侯叔:“不接受!我告诉你,高华,真正喝酒的人,不在乎这些!来,喝!” “好,喝!” 一杯酒,两人一饮而尽。 接下来,你一杯我一杯,一下子就喝了一壶酒,罗高华又去屋里打了一壶。 李全福急忙劝道:“高华,少喝一点。” 刘山花也看得心惊肉跳,“老四,别这样喝,伤身子!” 罗高华笑道:“爸,妈,你们放心,我心里有数。” 不久之后,眼见他们一壶酒又要喝完了,王庆平和黄主任都惊呆了。 王庆平开口问道:“高华,你平时也这么能喝吗?” 罗高华正准备回答,就听侯叔抢答道:“这位领导同志,你是不了解罗高华的酒量。我不是自吹,我尚云侯在青山公社这么多年,还从来没有遇到过像罗高华这么能喝的人!” “我喝了这么多年酒,唯一佩服的人就是罗高华!” 罗高华笑道:“侯叔,你过奖了。” 侯叔:“我真不是夸奖你,我自称喝遍青山公社无敌手……你问问我的这些徒弟们,谁不知道我能喝?” 小光等人连连点头,“我师父确实能喝,每天半斤八两酒只是漱漱口,一斤二斤才刚刚有点感觉,三斤四斤也不多,五斤六斤还能喝!” 黄主任早就认识尚云侯,也知道他喝酒厉害,当即开口道:“老尚,你能喝二三斤酒,我信,但喝五六斤,是不是有点夸张了?” 尚云侯笑道:“黄主任说得对,我是人,不是酒桶,哪能喝得了五六斤酒?” 罗高华:“侯叔,不管喝多少,你就说我这酒特不特别?” 尚云侯:“这酒有蜂蜜的甜味,似乎还有金樱子的甜味……” 罗高华:“侯叔,您果然不愧是酒中仙,一下子就全部猜中了!来,我敬您一杯。” 不多久,两人又喝完了一壶。 这个时候,众人看向他们两个的目光都变了。 一壶酒差不多有五斤重,两壶就是十斤! 也就是说,他们一人差不多就喝了五斤酒了! 而看他们的样子,似乎才略有点酒意而已。 罗高华又去屋里打了一壶酒出来。 喝到一半的时候,侯叔终于有了醉意,不敢再喝了,笑呵呵地拍着罗高华的肩膀,“高华,还是跟你喝酒痛快!下次,我再找你喝酒,今天就到这吧。” 真正好酒之人,是不用多劝的,所以,侯叔既然说不喝了,罗高华便没有继续劝,而是笑道:“跟侯叔喝酒,也是我最痛快的事!我们下次再约!” 送走了侯叔等人,王庆平等人也准备离开了。 “高华,你是我儿子思远的救命恩人,也就是我家的恩人,多余的话,我就不说了,以后你要是有机会去省城,记得一定要去找我。” 王庆平给了罗高华一张纸条,然后就坐着吉普车走了。 黄主任等人也连忙骑上自行车走了。 热热闹闹的庆祝宴会结束了,李全福安排着后续的事情,比如收拾桌子,洗碗洗锅,安排刘山花、罗高保、罗高佑和罗高中的住宿,以及把八十岁的丈母娘和大舅哥等人送回陈家村组。 好在家里人多,这些事情虽多,但处理起来也快。 不到半个小时就全都处理完了。 罗高华这才洗漱了之后,走进了正屋的房间里。 房间里,大丫,二丫,三丫都睡了,响起轻微的鼾声,李桃花则抱着四丫,正在喂奶。 听到脚步声,李桃花抬头看了罗高华一眼,随后又低下头去,“客人都走了?” “走了。” 罗高华坐在了李桃花的身边。 “又喝酒了?”李桃花嫌弃地挑了挑眉。 罗高华:“喝了一点。” 李桃花:“这么大的酒气,应该不是只喝了一点吧?” 罗高华:“那就两点。” 李桃花横了他一眼,“好玩吗?” 罗高华尴尬一笑,“不好玩,不过,我喜欢这么逗你。” 李桃花:“有意思吗?” 罗高华点头,“嗯,只要是跟你在一起,做什么都有意思。” 李桃花:“……” 这家伙什么时候变得这么嘴甜了? 肯定是换人了! 可是,看着罗高华那张熟悉的脸,她又觉得是自己想多了。 第43章 马马虎虎 “你这么看着我干什么?是不是觉得我变了?” 眼见李桃花在看自己,罗高华当即把脸凑得更近,呼着酒气,突然变严肃道,“花儿,以前都是我的错,我向你道歉,以后我会不断努力,让你成为最幸福的女人!” 李桃花心里有些感动,但想到这些年罗高华给自己和孩子带来的伤害,她连忙转过头去,撇嘴道:“好听的话,谁不会说?关键是做到才行。” “好勒,你就看我的行动吧。” 罗高华一笑,随即低头看着正在吃奶的四丫,羡慕道:“小家伙真幸福啊!” “呃?” 李桃花不解地瞟了他一眼。 “因为她有奶吃啊。”罗高华解释。 李桃花更加不解了,才出生几天的小孩,不吃奶吃什么? 罗高华当即在她耳边低声道:“我也想吃……” 李桃花听懂了,瞬间脸色一红,害羞地推开了罗高华,“要死啊你!” “哈哈哈……” 罗高华哈哈一笑,歪倒在旁边,就睡了,“晚上有事,你就喊我,我先睡一会。” 昨天在山洞里没有睡好,今天又忙了一天,再加上喝了酒,他确实困得不行了,没过一会,就响起了鼾声。 李桃花看着身边的男人,想到他这几天的变化,暗道:“要是你一直都这么好,那该多好啊!” 喂完奶之后,她就抱着四丫,也睡了。 “嗯啊,嗯啊,嗯啊……” 不知过了多久,突然响起了婴儿的啼哭。 李桃花一下子惊醒过来,却发现罗高华比她还醒得快一些,并且,从床头拿出了一个手电筒,打开之后,屋里立即变得明亮了许多。 “孩子这是饿了?还是拉了?是不是要换尿布了?” 罗高华没照顾过孩子,不懂小婴儿不同的哭声所代表的意思。 李桃花怔了怔神。 以前的罗高华可从来没有对孩子如此上心过,尤其是对女儿,从来都是嫌弃,打骂,今晚听到孩子的哭声,他竟然不是破口大骂,而是立即爬起来,准备给孩子换尿布? 这么破天荒的事情,确实让李桃花惊讶了。 “花儿,我问你话呢?” 直到罗高华再次开口,李桃花才回过神来,讷讷道:“应该是拉了。” 罗高华正准备解开孩子的襁褓,就听李桃花道:“你先去准备点热水,等会要给孩子擦洗一下。” “好勒,我去准备。” 罗高华去拿了木盆、毛巾和热水瓶进来,李桃花已经解开了孩子的襁褓,果然是拉了。 把热水瓶里的水倒进木盆,调好水温,将毛巾放进去浸湿,再拧干,罗高华就拿着毛巾准备给孩子擦洗屁股,李桃花怕他搞不好,连忙道:“我来吧。” 罗高华:“还是我来,我弄得好。” 他动作很轻柔,帮孩子擦洗干净之后,又拿来干爽的尿布,给她换上。 全程操作下来,虽然罗高华的动作显得有些僵硬,笨拙,神情也很紧张,但没有出太大的差错,孩子也没有被弄疼,李桃花顿时感觉更加的诧异了。 “怎么样,我就说我弄得好嘛。” 只是给孩子换个尿布而已,罗高华都紧张得流汗了,全部做完之后,忍不住笑了。 “马马虎虎。” 李桃花没说好,也没说不好,但心里却是给罗高华打了满分。 “花儿,你饿了没有?我给你去弄。” 对于罗高华突然的关心,李桃花很不适应,“啊?哦,我,我,我不饿。” 罗高华知道李桃花肯定饿了,因为她昨晚就没有吃什么东西,只是她不好意思说而已,便笑道:“我饿了,我昨晚光喝酒没吃东西……反正我要去煮面条,要不要给你也煮一碗?” “呃,那就……煮一碗吧。”李桃花小声道。 “好勒,稍微等待片刻。” 罗高华先把换下来的尿布,拿出去洗了,随后提着煤油灯去了灶屋,开始煮面条。 听到灶屋里的响动,李全福和陈秀菊都被惊醒了。 “老李,你听是不是灶屋里有什么动静?” 陈秀菊踢了踢李全福。 李全福坐了起来,“是的,我去看看。” 陈秀菊也爬了起来,披上衣服,“会不会是花儿饿了?昨晚上,我就应该跟着她睡,就怪你,非要拉住我,说是让罗高华去照顾花儿,你就那么相信罗高华会照顾她?” “再说了,他就算这些天变好了,但昨晚上喝了那么多酒,他估计早就睡死过去了,哪里会照顾花儿和孩子?” “哎,我苦命的花儿,她才做完手术……” 絮絮叨叨,絮絮叨叨。 李全福权当没有听见,他相信罗高华肯定会照顾好李桃花母女,但听了陈秀菊的絮叨,他又有点不那么相信了。 二老很快来到了灶屋,就看到罗高华正在烧火煮面条。 “高华?!” 陈秀菊大吃一惊,脸上有点讪讪的发烫。 李全福倒是很开心,走进去,笑问道:“高华,你这是饿了?” 罗高华点头,“有点饿了,正好花儿也想吃,我就准备煮点面条,是不是声音太大,吵到你们睡觉了?” 李全福笑眯眯道:“没事,没事,我们本来就年纪大了,睡眠少。” 陈秀菊:“我去房里看看花儿和孩子。” 她转身就走,速度很快,有点落荒而逃的意思。 罗高华有点诧异,“妈这是怎么了?” 李全福笑呵呵道:“不用管她,估计是怕孩子拉了,要换尿布吧。” 罗高华:“尿布我已经换了,都洗了。” 李全福:“……” 看来罗高华是真的改过自新了,他不由得想起了自己一直藏在心底的秘密,是时候告诉罗高华了,“高华,有个事,爸一直瞒着你。” 罗高华一边找鸡蛋,一边随口问道:“什么事?” “呃……我们家其实……还有一些……余粮。”李全福断断续续道。 罗高华找到了鸡蛋,敲碎,往锅里煮了个荷包蛋,“爸,您说什么?我没有听清。” 李全福:“我说我们家还有余粮!” 罗高华:“那是好事啊,家有余粮心不慌!” 李全福知道罗高华没有听明白他的意思,便说得更明白,“我的意思是,我这些年藏了不少粮食,还有一些钱和票,就是怕被你拿去换钱,打牌输了!” 罗高华这下子听明白了,“爸,您的意思是,为了防止我败家之外,你宁愿家里过得苦点拮据点,你也要藏粮和钱?” “呃……话不能这么说吧?” 李全福脸色一变。 第44章 把你当猪来养 罗高华哈哈一笑,“爸,我跟您开玩笑的。您藏得好!您要是不藏的话,还真有可能全都被以前的我败光了!” 李全福道:“你不怪我就行。” 罗高华:“爸,我怎么可能怪您呢?您这么做,都是为了这个家,为了我的老婆和孩子,您是希望将来能够在最穷困的时候,家里还能有粮食吃,有钱花。我都明白!” 他确实能够理解李全福的行为,因为前世,李桃花去世之后,李全福也卧病在床,就是靠着他藏的那些粮食和钱,度过了一段最艰苦的岁月。 李全福都被说感动了,不禁感叹道:“你总算是长大了。” 罗高华一笑,“爸,我都是四个孩子的爸了,还能不长大?” 这时,面条也已经煮好了。 他拿来碗,盛了满满一大碗,又把两个荷包蛋放在上面,再撒了点葱花,看起来,格外的有食欲! 接着,他就把这碗面端去了房里。 房间里,李桃花和陈秀菊正在小声说话,看到罗高华端着满满一大碗面条进来,两人当即停止了说话。 李桃花道:“这么大一碗,我哪里吃得完?” 罗高华:“你肯定能够吃完,你看你都瘦成什么样了!”然后转头问道:“妈,您要不要吃?我给您也端一碗进来?” “我就不吃了。” 陈秀菊站了起来,“花儿,你赶紧吃,我就先回房去了。” 说完,就跟罗高华一起走出了房间。 快要走出正屋时,陈秀菊突然小声道:“高华,你今天表现不错,希望你继续保持。” 不等罗高华说什么,她就快步走去灶屋,把李全福喊回了房间,然后就跟他嘀嘀咕咕地说着,李桃花跟她说的,关于罗高华之前的种种表现。 李全福笑道:“这下子知道我为什么让高华去照顾花儿了吧?我们照顾得再好,也比不上高华,因为他们才是两口子!” 陈秀菊现在满心欢喜,心情格外舒畅,“对对对,你说的都对!赶紧睡吧!” 却哪里睡得着? 二老此刻的心情都很激动,沉默了片刻之后,又开始嘀嘀咕咕地说了起来,十句话中有九句话是关于罗高华的。 罗高华其实并不饿,在灶屋里随便吃了点。 趁着火塘里的炭火还没有熄灭,他找了几个红薯,丢了进去,准备早上进山的时候,可以带在路上吃。 等红薯烤得差不多了,他才走进房里,就看到李桃花把整整一大碗面条都吃完了,连面汤都喝光了。 李桃花讪笑道:“你做的面条太好吃了,我没有忍住,就……” 罗高华笑呵呵道:“还要不要再来一碗?” 李桃花哼道:“你当我是猪啊?” 罗高华:“没错,我以后就把你当猪来养,把你和孩子们都养得白白胖胖的!” 李桃花翻了个白眼,“你才是白白胖胖的猪呢!” 罗高华哈哈一笑,把碗端了出去,洗了,放进了碗柜里,这才提着煤油灯回到房里。 李桃花正在把玩手电筒,“你什么时候买的手电筒?” 罗高华当然不会告诉李桃花,这个手电筒是从别人手里抢来的,而是微微一笑道:“就前几天,我去公社的黑市,碰到一个人要卖二手的手电筒,我就买了。” “家里有个手电筒,确实方便很多。”李桃花道,“对了,昨晚上那个宴会,是你的主意,还是爸的主意?” “当然是我的主意。”罗高华道。 李桃花又问:“你为什么要这么做?你以前不是很讨厌女儿吗?” 罗高华:“以前是我不懂事,完全不懂生女儿的好处……” 李桃花:“现在就懂了?” 罗高华:“对。” 李桃花:“有什么好处?” 罗高华:“女儿体贴,孝顺,懂事……最重要的是,她们最懂得照顾人!” 两人聊了很久,嘴巴都聊干了,才不知不觉睡着了。 “喔喔喔……” 不知过了多久,外面响起了鸡叫声。 罗高华醒了过来,看了眼窗外,已经麻麻亮。 又看了眼身边的老婆和孩子,她们都睡得很香甜,罗高华当即悄悄地起床,穿上衣服,走出了房间。 李全福和陈秀菊也醒了。 李全福知道罗高华这些天都是这个时候就醒了,早就见怪不怪,而陈秀菊则很惊讶,“高华?你这么早就醒了?是不是孩子又哭了?” 罗高华:“孩子还在睡。我平时都是这个点就醒了……我去挑水了。” 他挑着木桶走了。 陈秀菊喜道:“看来高华是真的浪子回头了。” 李全福:“行了,别傻乐了,等一下亲家母他们估计也要醒了,你赶紧去准备一些回礼的东西。” 昨天,罗高华的老妈和三个哥哥都是拿着东西来的,按照风俗,这边必须要给回礼。 陈秀菊找了一圈,也没有找到合适的东西,不由问道:“我拿什么给他们回礼?” 李全福想了想,说道:“走,我们一起去把藏着的粮食扛两袋回来。” “啊?你什么时候藏了粮食?” 这个事,陈秀菊还真不知道。 李全福没有多解释,带着陈秀菊去了藏粮食的地方,扛了两袋回来。 全都是上好的稻米! 等他们把粮食扛回来没有多久,刘山花和罗高保等人就在李全发的陪同下,来到了李全福家。 昨晚,刘山花等人就是在李全发家睡的。 “亲家公,亲家母,照说我们应该在这边多待几天,但家里的事情太多了,高华他爸又摔断了腿,躺在床上需要人照顾,所以,我们就回去了。” 刘山花等人背上了背篓。 李全福二老挽留了几句,见刘山花等人的态度坚决,也就没有再强行挽留,而是拿出一袋粮食,让他们带回去。 刘山花等人自然是百般推辞,最后还是罗高华说了一句,“拿回去吧,我现在打猎很厉害,这点粮食,要不了多久就能挣钱买回来。” 刘山花等人这才收下了。 刘山花进房间,看了看几个孙女,又跟李桃花说了一会话,这才和罗高保三人,扛着粮食,回青石沟去了。 送走了老妈和三个哥哥,罗高华也做好了进山的准备。 “爸,妈,花儿,我去打猎了。” 拿上红薯,背上背篓,带上猎枪、子弹、手电筒、火柴、尖刀、砍柴刀、锄头,罗高华就迈开大长腿,进山去了。 第45章 还有这种好事? 进了山,罗高华就像是雄鹰展翅,又像是游龙归海,如鱼得水。 他先去了一趟陈家村组后山上的那个山洞。 这个山洞的洞口非常小,像个猫洞一样,所以,罗高华就给这个山洞取了个名字,叫猫眼洞。 很形象! 到了猫眼洞,他把钱挖了出来,从中数了三百元,其他的,又再次埋了进去。 罗高华原本打算等八三年严打之后,再动用这笔钱,但昨晚上,经过思考之后,他发现自己有点过于谨慎了。 就眼下的技术条件,除非当场抓住,否则,就算是把这些钱摆在那五人面前,他们也不敢说这个钱就是他们的! 所以,罗高华打算先把李桃花的三百元住院费给交了。 至于其他的钱,等以后要急用的时候,再拿出来也不迟。 这个地方足够隐蔽,除了他,没有人能够发现。 而且,就算是发现了,也没人会想到,这里面居然还有人埋了钱! 把痕迹再次处理了一下,罗高华就离开了这里。 他这次进山,主要不是狩猎,而是练习枪法。 前天遭遇金钱豹的经历,深深刺激了他! 当时,他要是枪法好一点的话,绝对能够一枪将那头金钱豹击毙! 那可是浑身是宝的大货啊! 先不说其他,就凭金钱豹那一身皮毛,就能卖出一个惊人的大价钱! 可惜啊! 他那一枪竟然打歪了! 痛定思痛,罗高华决定要好好磨炼枪法! 没有人教,他就只能靠自己琢磨。 他相信,只要自己足够努力,自己的枪法,总有一天会变得很厉害。 就是有点费子弹! 整整一个上午,罗高华都在磨练枪法。 他学着前世电视剧里看来的练枪的方法,先在枪管上绑一块石头,然后,端在手上,磨炼自己双手臂的力量,以及端枪的姿态。 接着,他又开始磨炼‘三点一线’的瞄准方法。 最后,他一遍遍练习换子弹的动作。 不厌其烦的练! 直到双手累得举不起来了,他才停下休息。 吃了点东西之后,他就去驼峰山的水潭边,寻找鸡蛋或鸟蛋。 运气不错,捡了好几窝鸡蛋和鸟蛋,足够李桃花她们吃好几天了。 然后,他又制作了几个小陷阱,抓了两只野鸡,就转身回去了。 他没有开枪。 不仅仅是因为子弹珍贵,还因为他不想破坏这个天然的‘野鸡场’。 他很清楚,一旦开了枪,枪声和火药气息,就有可能让这里的野鸡全部逃离,另选其他地方落脚。 离开了驼峰山,他直奔青山公社卫生院。 “王大哥,你这是准备把你儿子转去其他医院治疗?” 刚到卫生院门口,就看到了王庆平等人,他们正抱着王思远,往吉普车上钻。 “高华,记得以后来省城找我。” 王庆平坐进了吉普车。 王思远从车窗上,伸出脑袋,对罗高华道:“谢谢你救了我,我还会来找你!” “找什么找?你的双腿都断了,你还不消停?”王庆平呵斥道。 王思远似乎真的没有因为双腿断了,就受到什么打击,撇嘴道:“双腿断了,就不能到处跑了?再说了,这么多年来,你眼里就只有大哥,什么时候这么在乎我了?” “小远,怎么跟你爸说话呢?你爸一直都很在乎你,听说你出事了,他把所有事情都放下了,不惜占用公车,也要以最快的速度来看你,对你还不够好吗?”司机难得开口道。 王庆平摆手道:“不用跟他说这些!下次,他就是死在外面,我也不会再管了。” 王思远才十七八岁的年纪,正处于最叛逆的时候,听到王庆平的话,他当场就要打开车门,下车去。 田战士急忙将他按住。 王庆平气得青筋直跳,却也不敢再刺激他,只能嘱咐司机开车。 “高华,后会有期。” 开出去一段距离了,王庆平才伸出手来,跟罗高华挥别。 罗高华也挥了挥手,然后就进了卫生院,找到医生,把住院费结清了。 刚走出卫生院,就看到公社黄主任急急忙忙骑着自行车,冲了过来。 “高华,你看到王厅长没有?” 黄主任一着急,把王庆平的职务说了出来。 罗高华:“他们已经走了,你没看到他的吉普车吗?” 青山公社就只有一条主路,他又是从那边骑车过来的,怎么可能没有看见,估计他是故意延迟过来的,但他这么做是为了什么呢? 罗高华一时想不清楚,也懒得去想。 黄主任还在那演,懊恼地拍着大腿,“哎,来晚了一步啊!” “对了,高华,王厅长有没有跟你说过什么?” 听到这句话,罗高华才明白黄主任就是冲着他来的,估计是刚才他看到了他跟王厅长告别的场景。 如果还是以前的罗高华,肯定会直接说:没说什么,但眼下的罗高华却是两世为人,再加上,前世有二十多年的打工经历,虽然没有挣到什么钱,但见识增长了不少,一下子就明白黄主任肯定是有什么把柄被王厅长拿捏住了。 他当即沉吟着不说话。 黄主任看到他这样一副表情,心里不由得一紧,试探地问道:“他没有说什么不好的话吧?” 罗高华心里暗笑,这家伙果然有猫腻! 估计是看他年轻,又是一个没什么见识的农民,所以,才表现得这么没有城府,要不然,一个当公社主任的人,怎么可能表现得这么毛毛躁躁? 套话的嫌疑也太明显了! 罗高华也就配合他,装出一副憨厚的样子,说道:“他没说什么不好的话,就是说,他过段时间还会再来的。” “还会再来?” 黄主任瞬间变得更加紧张了。 罗高华有意无意地问道:“黄主任,你很怕这个王厅长吗?我看他虽然不太喜欢笑,但为人还是蛮谦和的,应该不是坏人吧?” “怕?” 黄主任回过神来,干笑道:“我不是怕他,我是在想他下次什么时候会来,我好提前准备一下。” 罗高华道:“应该不会太久吧?” “不会太久么?” 黄主任擦了擦额头,似乎出了些冷汗,随即笑着拍了拍罗高华的肩膀,“高华,你是一个好青年,家里有什么困难没有?要是有的话,你可以跟我说,我想办法帮你解决。” 还有这种好事? 罗高华暗笑一声,果然结识了大人物就是好啊。 他还真有一件事,需要找人帮忙。 第46章 练枪 “黄主任,我还确实有一件事想要请你帮忙。” 罗高华笑眯眯地看着黄主任。 黄主任本来只是客气一下,没想到罗高华还真敢请他帮忙。要知道,在青山公社这一亩三分地上,黄主任可是最大的官,一般农民见到他,紧张得话都说不明白,更别提敢请他帮忙了。 “呵呵,什么事?你说说看。”黄主任皮笑肉不笑地问道。 罗高华道:“最近我迷上了打猎,昨晚上,你在我家吃的野猪肉、野鸡肉、野兔肉,都是我从山里打回来了的。以前没有猎枪,想要把野猪打回来,真是太难了!” 说着,他把双管猎枪拿了出来,“几天前,我从我大伯手里借来了这把猎枪,打猎的效率一下子就提升起来了,可问题也来了,子弹太少了!” “所以,我想请你帮我搞点子弹,行吗?你放心,我给钱!” 黄主任接过双管猎枪,看了看。 枪是一把老枪,但保养得非常好,再用十几年没有问题。 南方山区跟北方山区不一样。 北方山区的猎户,可以直接去供销社或县里的百货公司购买枪和子弹,而南方山区控制比较严,只能去市区买,或是找人武部买。 而且,还需要托关系,一般人根本买不到。 黄主任本能的就想拒绝,但之前自己的话已经说出口,要是现在拒绝的话,会给罗高华留下不好的印象,再说了,自己还希望罗高华将来在王厅长面前,能够替自己美言几句。 他沉吟了片刻,说道:“这是小事,这样吧,我带你去找人武部的朱部长,你直接跟他对接,行不行?” 罗高华大喜,“太好了,感谢黄主任,您真是一个为人民服务的好官,等王厅长再来的时候,我一定跟他好好夸一夸您。” 听到这话,黄主任本来有一点不爽的心情,瞬间变得灿烂起来。 “哈哈哈,高华,我就说你是一个好青年嘛!走,我带你去找朱部长。” 黄主任哈哈大笑。 随后,带着罗高华去了公社大院,找到了朱部长。 朱部长竟是一个肥头大耳的胖子,走起路来,左摇右晃的。 这样的人也能当人武部的部长? 罗高华表示怀疑,但他很清楚自己的身份,并没有多说什么。 相反,他表现得更谦卑,更恭敬。 这样的人能够当上部长,靠的肯定不是自己的能力,而是深厚的背景! 因此,这样的人不但不能得罪,还必须狠狠地巴结! 在黄主任简单地介绍完,并说完来意之后,罗高华连忙伸出双手,紧紧握着朱部长的手,感谢道:“朱部长,麻烦您了,我要的子弹不多,有个几百发就行了,到时候,打到了猎物,我第一时间给你们送来尝尝鲜!” 朱部长上下打量了一下罗高华,淡笑道:“你小子还真敢开口啊,几百发?” 罗高华抓了抓后脑勺,讪笑道:“主要是我枪法有点烂,想要多弄点子弹,练练枪法。” 黄主任不想参与他们的具体交易,便说道:“你们聊,我还有工作要忙,我就先走了。” 朱部长:“主任慢走。” 罗高华也连忙挥手,“主任慢走,下次,我打到了野猪,再请您去我家喝酒吃肉。” 黄主任挥了挥手,头也不回地走了。 朱部长则惊讶地看着罗高华,“你跟主任很熟?你是他家亲戚?” 罗高华:“不是亲戚,就是在一起喝过酒吃过肉。” 朱部长点点头,“走,我带你去打靶场?” “啊?” 罗高华一怔。 朱部长道:“你不是说你枪法烂吗?我给你找个师父,教教你,怎么样?” “好啊,太感谢了。” 罗高华一笑。 这局面不就打开了? 两人很快来到了打靶场。 这里正有一个排的战士在练习射击。 “吴排长,在忙啊?” 朱部长走向站在后方的一个战士,这个战士浑身透着精干,眼神犀利如刀,一看就是曾上过战场的那种兵。 “朱部长,你怎么过来了?” 吴排长淡淡地回了一句。 显然,他对于朱部长没有任何的好感。 朱部长也不在意,笑道:“我给你送来一个兵,你帮忙练练他,他是一个猎户。” 吴排长看了看罗高华,摇头道:“练不了。” 朱部长:“他是黄主任介绍过来的。” 吴排长哼道:“谁介绍的都没用,我这训练的都是正儿八经的战士,不是什么阿猫阿狗!” 朱部长瞬间面色一沉,转身就准备走。 罗高华急忙道:“吴排长,我不需要您怎么教我,我就在旁边看,行吗?我从小就崇拜当兵的,只可惜自身条件不行,没有能够入伍当兵,于是就改行当了猎户。” 听到这话,吴排长的脸色稍微好看了点,但语气依旧冷淡,“你想看就看吧,别到时候吓得尿裤子就行。” 朱部长冷哼一声,走了。 罗高华忙道:“朱部长慢走,等有空了,我请您喝酒。” 朱部长这才笑了笑,挥手道:“再说吧。” 就这样,罗高华留在了打靶场。 吴排长没有驱赶他,也没有招呼他,而是自顾自地继续训练他的战士。 罗高华就跟在旁边看。 吴排长让战士们围着打靶场跑步,他也跟着跑。 吴排长让战士们做俯卧撑,他也跟着做。 战士不停,他也不停。 吴排长让战士们练习握枪、举枪的动作,他也跟着照做。 一连五天,罗高华都是早出晚归,风雨无阻,训练比战士们还要认真,也更能吃苦。 吴排长依旧冷着一张脸,但战士们却跟罗高华打成了一片。 训练之余,都会围在罗高华身边,听他讲述打猎的趣事。 又过了五天,眼见罗高华还能坚持,而且,身体素质明显比战士们要好一些,吴排长才渐渐接纳了罗高华。 这一天,又到了战士们实弹射击的环节,罗高华依旧站在一旁端着枪模拟射击,吴排长突然向他招了招手,“你过来试几枪。” 罗高华惊喜不已,急忙走了过去。 吴排长从一个战士手中拿过一把步枪,简单介绍道:“这是五六式半自动步枪,装有五发子弹,可以连发,也可以点射,你来试射一下。” 罗高华:“排长,我能不能就用我的猎枪?” 吴排长哼道:“叫你用这个你就用,哪来那么多废话?!” 罗高华当即接过步枪,稍微熟悉了一下,就走向了射击位。 第47章 你以后就跟着我练吧! 罗高华来到射击位,默默地站立了一段时间。 吴排长和战士们都在看着他。 这段时间,他们都看到了罗高华的辛苦付出,也看到了他对射击技术的痴迷程度,但从未见他实弹射击过,一个个不由得都很好奇,他到底能够打出怎样的成绩。 砰!砰!砰!砰!砰! 调整好呼吸和心态之后,罗高华当即举起枪,瞄准靶心,果断扣动了扳机。 五发子弹,在短短的几秒钟就全部打完了。 “六环!六环!七点五环!八环!八点五环!” 不久,靶场尽头,就有战士喊出了射击成绩。 最好成绩才八点五环吗? 罗高华有点怀疑是不是那个战士看错了。 自己明明瞄准了靶心,为什么成绩会差这么多? 别说十环,连个九环都没有? 吴排长没有说什么,脸上也没有什么表情,不过,经过这段时间的接触,罗高华也知道了吴排长的性格,只要他没有发脾气,就说明这个成绩不是太差,至少在他的接受范围内。 其他战士也很清楚吴排长的为人,见他没有发脾气,纷纷安慰罗高华,“高华,不要沮丧,你才第一次实弹射击,就能有这样的成绩已经很不错了。” “对啊,至少你没有脱靶!” “我第一次实弹射击,就有三次脱靶,比你差远了。” 罗高华也知道,这个成绩对于一个新手来说,确实还算可以了,只是他心里很不明白,自己明明已经瞄准靶心,为什么结果却不尽如人意。 过了好一会,吴排长才开口,“知不知道自己为什么打不中靶心?” 罗高华老实地摇了摇头。 吴排长道:“因为你在扣动扳机的一瞬间,枪身晃动了!知道你为什么会晃动吗?” 罗高华继续摇头。 吴排长:“因为你手臂力量还不够,另外就是你对枪的后座力不熟悉,更重要的是,你没有提前预判枪身的晃动!如果仅仅只是想要打中猎物,那很简单,毕竟猎物这个靶子很大,随便怎么打,都有可能打中!” “但如果你想一枪击毙,那就必须命中它的要害。” “而一般猎物的要害就只有两个,要么是头颅,要么是心脏!” “猎物也知道这两个地方是自己的要害,所以,它们会下意识地保护,比如心脏,会用腿挡着,又比如脑袋,它们在感知到危险之后,会立即缩头,把脑袋保护起来。” “这个时候,你怎么击中它?” “所以说,想要一枪击毙猎物,非常难!” “除了要了解猎物的习性之外,最重要的,还是要多练!” “当然,多练也不是傻练,而是要有方法的练!” “你以后就跟着我练吧!” 说完,吴排长就转身走了。 罗高华愣住了。 其他战士都替他感到高兴,纷纷欢呼道:“太好了,高华,你终于可以跟我们一起正式练枪了!” “哈哈哈,高华,我们排长可是全县射击比赛冠军!有他教你,你的射击技术肯定能够突飞猛进!” “高华,还不赶紧去谢谢排长!” 罗高华回过神来,连忙追上吴排长,感谢道:“谢谢排长,我太高兴了!” 吴排长依旧很严肃,“别高兴得太早,先试十天,要是十天后,没有什么进步,我随时会把你赶走。” 罗高华:“您放心,我一定会比之前更加的刻苦用功!” 吴排长挥了挥手,让他自行去训练。 罗高华当即走到战士们中间,跟他们一起,继续练端枪、练力量、练耐力…… 直到下午五点钟,战士们准备吃晚饭了,罗高华才告辞离开。 走出人武部的训练场,他身体是疲惫的,但精神是亢奋的,因为接下来的时间,就可以由他自由安排了。 这十天来,他每天早上四点多钟就起床,五点钟来训练场报到,一直到下午五点钟才离开,回到家里,差不多快六点钟了,根本没有时间进山去打猎。 好在,李全福把他藏起来的粮食和钱票都拿了出来,家里暂时不缺吃喝。 不过,家里的肉快吃完了,他要去准备一点才行。 进山去打猎的话,时间已经来不及,于是,他再次来到了蛤蟆河。 现在天气越来越热了,来蛤蟆河游泳的人也多了,顺带来捕鱼的人也多了起来。 虽然很多人家里依然缺油水,嫌弃河鱼的土腥味太重,但毕竟是肉,偶尔开开荤,还是能够忍受的。 所以,当罗高华来到蛤蟆河边时,就发现不少人在这边钓鱼,或是,拿着渔网捕鱼。 不过,他们的技术显然都不太行,找鱼的本事也不太行,因此,收获都不是很多。 即便是拿渔网捕鱼,捕到的鱼也都是小鱼,只有偶尔一两条是超过一斤重的大鱼。 罗高华看了一会,就快步离开了。 他在河边溜达了一圈,然后,找了一个水流比较急的地方,停了下来。 周围的人一开始还以为他是想要下河游泳,但见他开始制作简易的渔网之后,才知道他也是来捞鱼的,一个个不由得笑话他太不懂找鱼的技巧了。 哪有在急流中捞鱼的? 就算有,那也都是小鱼! 但没过多久,他们就一个个目瞪口呆起来。 只见罗高华下河不到五分钟的时间,就捞上来七八条二三斤重的大鱼! 怎么会呢? 难道大鱼都喜欢急流水? 周围人立即都开始寻找有急流水的地方,有几个人还差点因为找了同一个地方而打了起来。 罗高华则已经上了岸,笑呵呵地提着鱼,快步往家里走了。 急流水中确实有鱼,但不是所有的急流水里都有鱼,这也是需要技巧和经验去分析的。 罗高华当然不会把这些技巧和经验告诉那些不相干的人。 差不多走了四十几分钟的时间,罗高华回到了桃树湾。 在村口的大榕树下,依然有一群村里的二流子们坐在树下闲聊,看到罗高华提着好几串大鱼回来,一个个都羡慕不已。 但他们都知道罗高华现在不好惹,还认识了大人物,都只敢在原地看着,再也不敢随意调侃他。 其中一个二流子,实在忍不住心中的馋虫,开口说道:“高华哥,你抓了这么多鱼啊?能不能分给我一条?” 罗高华看了他一眼,是一个叫李青山的小伙子。 平时虽然有点懒,但为人还算正派,没有做过什么偷鸡摸狗的事情,也没有说过他的坏话。 而且,跟自己老丈人是一个祖宗传下来的。 便笑道:“行啊,你自己过来拿。” 所有二流子都惊呆了。 李青山也懵了。 自己只是抱着试一试的态度,没想到罗高华还真的同意了。 这简直是天大的意外之喜! 第48章 眼红了 “高华,能不能给我们也分一条?” 其他二流子也纷纷开口。 “想屁吃呢?” 对于这些人,罗高华就没有那么客气了。 这些人以前多多少少都笑话过他是吃软饭的,有些还因为他生不出儿子,骂他女儿是赔钱货,骂他是绝户,极尽嘲讽之能事! “嘁!有什么了不起,抓鱼谁还不会?走,我们自己去河里抓!” 李建仁撇了撇嘴,往村外的小河走去。 十年前,桃树湾搞了一次修建水库大会战,当时集中了周围十几个村子将近上万人的力量,在桃树湾的“十八坳”修建了一座中型水库,然后在水库的下方修了水坝和出水口。 出水口的水,经年累月的流淌,渐渐形成了一条小河。 这条河,叫十八河,是一条非常小的河流。 除了梅雨季节,河水的水位比较高之外,平时都只是涓涓小流。 这样的小河,根本就不可能有鱼! 十八坳水库里倒是有不少鱼,但没有人敢去抓,因为,自从水库建成之后,几乎年年都有人在水库里淹死,渐渐的,便有‘水库里有水鬼’的谣言传了出来。 久而久之,就再也没有人敢去水库玩水或抓鱼了。 即便是号称胆大包天的村里的二流子们,也不敢去,都怕喂了水库里的水鬼! 李建仁这么一喊,其他二流子却并没有动,因为他们都知道十八河里没有鱼。 “要不我们去十八坳水库?”有人提议。 “洗洗睡吧!我可不想死!” 其他人白眼一翻,回家去了。 罗高华提着鱼,往家走去。 这个时候已经快七点多钟了,村里很多人家都已经吃过晚饭了,要么独自坐在屋门前歇凉,要么一群人坐在一起谈天说地,孩子们则在追追打打,玩着各种游戏。 看到罗高华提着好几条大鱼经过,一个个村民既惊讶又羡慕,但主动跟他打招呼的人却很少。 在他们心里,一直都瞧不起罗高华这个上门女婿。 再加上他连生四个女儿之后,村民们就更加瞧不起他了。 “仗着自己老丈人是大队长,年纪轻轻就不去上工!嘁,这年头吃软饭的就是会享福啊!” “我们累死累活地天天上工挣工分,他却每天游手好闲,反而能够去山里打猎,去河里抓鱼,这明显就是占集体便宜,应该拉去批斗!” “没错,必须批斗!我们天天吃糠咽菜,他家却能顿顿吃肉,太不公平!” “抱怨有什么用,关键要把这个事情上报上去,要让大队领导们都知道!只有这样,大队长才没有办法包庇他的这个上门女婿!” “对对对,必须上报上去!” 一个个村民越想越生气,纷纷要求去找大队部领导反映罗高华私自去河里抓鱼的现象。 红眼病一旦犯了,也就没有什么理智可言了。 这些村民就是看不得罗高华好! 如果是早几年,谁要是敢私自进山打猎或下河抓鱼,一旦被发现,就会被当做侵占集体利益的典型,抓起来批斗! 即便把收获全部上交大队部,也没用,依然要被批斗,还要写各种各样的认罪书…… 不过,自从1978年之后,一切就没有那么严格了。 尤其是那些早就分产到户的地方,根本就没有人再管这些事情,除非了红眼病犯了,才会无聊地去举报。 当然,举报了,也不会有人理睬,除非是数额太过巨大的案例。 罗高华正是知道这些情况,才会大摇大摆地直接提着鱼穿过村庄,要不然,以他谨慎地性格,早就想办法把鱼遮掩起来了。 听到村民要去举报自己,他丝毫不慌。 回到家里,发现家人都在等着他吃饭。 “爸爸!” “爸爸!” “爸爸!” 大丫,二丫,三丫看到罗高华,立即高声叫着,扑了过来。 罗高华扬了扬手中的鱼。 “哇,爸爸,你真厉害,抓了这么多鱼!”大丫拍手欢呼,给了罗高华满满的情绪价值。 “爸爸,鱼好大啊!你是怎么抓到的?” 二丫则盯着鱼,看个不停。 “鱼鱼!” 三丫也歪着脑袋看。 罗高华找来大木盆,装了一盆水,然后把鱼放了进去。 虽然已经被提着走了快一个小时了,但这些鱼并没有死,放入水中,它们立即变得活跃起来,掀起阵阵浪花,溅得到处都是水。 三个孩子则兴奋地围在大木盆旁边,玩得不亦乐乎。 “这些鱼是去蛤蟆河抓的?” 李全福开口问道。 “嗯。” 罗高华点头。 “洗手吃饭吧。” 看到罗高华提了这么多鱼回来,陈秀菊脸上全是笑容,关心道,“蛤蟆河的水有点深,你去抓鱼的话,一定要注意安全。” “没事,我都是用渔网在岸边捞的,不会去河中央。”罗高华道。 “你每天都早出晚归,要跟着吴排长学习枪法,就没有必要再去捞鱼了。这段时间,家里天天吃肉,村里人都有意见了。” 李桃花抱着孩子,坐在屋里。 她现在是月婆子,按照这边的规矩,必须要坐月子坐满一个月才能出门。 “我也就是顺利抓几条鱼,不碍事。” 罗高华道,“村里人有意见就让他们有意见好了,我们只要过好自己的日子就行。” “村里人的意见还是要重视,不能马虎。” 李全福作为大队长,肯定不会忽视村里人的意见,“肉少吃一顿两顿,也没事。以前那么苦的日子都熬过来了,少吃几顿肉而已,不算什么。” “那不行!” 罗高华大声拒绝。 所有人都一愣,然后惊讶地看着罗高华。 不论是在村里,还是在家里,李全福的话都具有权威性,因为他是大队长,从来也没有人敢如此大声地当面反驳他! 罗高华也一样。 但此刻,罗高华竟然反常地反驳了,而且态度似乎还很强硬。 “爸,其他的事情,我都能听您的,但这件事,不行!”罗高华继续道,“这不是少吃几顿肉的问题,而是花儿需要滋补,孩子们也需要营养,你们同样需要养身体,就必须吃肉!” “我们不能因为别人说三道四,就委屈了自己!” 李全福张了张嘴,却不知道该说什么。 陈秀菊赞同道:“我同意高华的说法,我们能天天吃肉,那是我们家高华有本事,他们凭什么说三道四,说白了,他们就是眼红!就是嫉妒!” “行了,越说越不像话了!”李全福呵斥道,“我不是说不吃,而是要注意影响……” 不等他说完,庭院外面突然传来乱糟糟的脚步声。 第49章 大骂孙友林 听到外面的脚步声,罗高华一家人都疑惑地看向庭院大门口。 不久,大门口就涌进来一群人。 为首之人,是一个脸膛黝黑但眼神阴鸷的中年男子,正是桃树湾大队的副大队长,孙友林。 看到他,李全福连忙往前走了两步,急问道:“友林,发生什么事了?” 这时,一个村民指着大木盆里的鱼,尖叫道:“孙大队长,你看,这就是他家那个吃软饭的家伙,私自抓回来的鱼!” “这么大这么多的鱼,他也敢私自去抓,简直就是胆大包天!这是赤裸裸侵占集体利益,占国家便宜,是典型的社会主义害虫!必须予以消灭!” 这家伙,一顶顶大帽子扣押下来,显得格外的得心应手,显然以前没少靠这个害人! 罗高华向她扫了一眼,认出来她是李建仁的妈,陈春兰! 因为认识几个字,她以前好像在村里还当过一段时间干部,但因为她的为人太差,心思歹毒,没干多久就被村民联合罢免了。 不过,这家伙谁都不恨,就恨上了在罢免书上签字的李全福。 只要有机会,她就会在李全福面前大闹特闹,就算不能拿李全福怎么样,恶心一下他,她心里也舒坦。 上次罗高华掰断李建仁手臂是这样,这次举报罗高华私自抓鱼也是这样。 而且,这家伙是个人精。 知道孙友林跟李全福不对付,所以,平时有空就巴结孙友林,为孙友林做了不少“脏活”,完全把自己当成了孙友林的心腹。 “你们都看一看,瞧一瞧,堂堂大队长的女婿就这样的觉悟,你们觉得该不该将他消灭?” 陈春兰很有心机,知道自己一个人的力量薄弱,开始发动群众的力量。 跟着她和孙友林一起来的村民,有不少都是他们“自己人”,还有一部分纯粹是跟着来看热闹的。 他们的自己人,立即起哄道:“该!” “必须消灭!” “罗高华现在越来越嚣张,前段时间把同村好几个人的手臂都掰断了,这样的土匪行径,早就应该严惩!” “不能因为他老丈人是大队长,就对他的错误行径一而再再而三的姑息!这是对他的不负责任,也是对全体队员的不负责任!” “严惩他,也是关心他,爱护他,教育他!” 这些家伙说起来一套一套的,不知道的,还以为他们都有多高的文化水平,实际上,大部分都是文盲。 少数几个有文化的,也不过是小学毕业而已。 面对“群情激愤”的陈春兰等人,李全福一时间也不知道该说什么,毕竟,他们说的也都是事实,容不得他反对。 眼见李全福一副不知所措的样子,孙友林心里暗爽不已。 他早就想取代李全福,却一直也没有找到合适的机会,却没想到罗高华这个‘软饭王’竟帮了他这么大一个忙。 只要罗高华被定性为破坏团结的坏分子,私自侵占集体利益的社会主义蛀虫,就能将他抓起来,然后,孙友林就能以此为由,去公社告李全福一状。 到时候,公社领导也没有办法再保住李全福的位置,而他就能顺利地取而代之! 然而,就在他想着美事,嘴角不由自主露出笑意的时候,罗高华却突然拿出猎枪,对着天空放了一枪。 砰! 枪响过后,全场一片死寂。 罗高华怒斥道:“放你们玛德臭狗屁!都给老子滚出我家!” “一个个看不得人家好的小人,还有脸在这里说我?我哪里私自侵占集体利益了?什么时候成为社会主义害虫了?” “我这些鱼都是从蛤蟆河抓的,而蛤蟆河上抓鱼的人多了!就连公社黄主任的孩子都去抓鱼了,你们凭什么严惩我一个人?有本事,你们也去严惩一下黄主任的孩子?!” 这话是他胡诌的,他根本就没有看到黄主任的孩子,就算看到了,也不认识。 他这么说,就是为了镇住这群人! “至于掰断几人手臂的事情,我承认确实下手有点重了,但我一点都不后悔!这个事情,我们完全可以闹到公社去!” “我相信公社领导一定会为我主持公道!” “走,我们去公社!” 罗高华一副非要拉着众人去公社评理的架势,果真把众人都吓住了。 当然,真正吓住众人的,是他手里的猎枪。 陈春兰等人当即转头看向孙友林。 孙友林也没有想到,原本稳操胜券的事情,居然就这样轻巧地被罗高华化解了,他不由得深深地看了罗高华一眼。 在他的印象中,罗高华就是一个老实巴交的年轻人,后来更是因为老婆没有给他生出儿子,他就变成了败家子,天天喝酒打牌,打孩子打老婆,把家里搞得鸡飞狗跳。 孙友林以前还以这个事情去公社告过李全福的状,只是公社领导以这是李全福的家事而没有予以理会,他也就没有再继续关注这个事情。 却不料,一段时间没见,罗高华竟变得如此能说会道了。 就在他准备说点什么的时候,就听罗高华居然对他喷了起来,“看什么看?这些人之所以这么胆大妄为,敢胡乱给我扣帽子,都是因为你!” “要不是你给他们撑腰,他们有这个胆子吗?” “你作为桃树湾大队的副大队长,就这点脑子?你配当这个副大队长吗?” “要是没有能力,就赶紧退位让贤,别占着茅坑不拉屎!败坏我们桃树湾大队干部队伍的名声!” 听着罗高华的怒斥,孙友林气得差点吐血,愤怒地指着罗高华,“你,你,你……” “你什么你?难道我说错了吗?” 罗高华不打算就这样饶了他,继续怒喷,“你说你除了种地种得好点,你干过什么好事?这些年,只见你整过人,就没见你救过人!” “再看你周围的这些人,哪一个是好人?哪一个在村里的人缘不是差到了极点?他们为什么会围在你的周围?就是因为你也是同样的人!” “这就是物以类聚人以群分,人跟人走,鸟跟鸟飞,而蛆只会跟蛆玩!” 噗! 孙友林终于承受不住,气得喷血了。 “孙大队长!” “老孙!” 众人大急。 现场瞬间乱成一团。 罗高华则嫌弃地甩了甩手,“还不赶紧带他去找孙爷爷治一治吧,就这点气量,还当什么副大队长!” 听到这话,孙友林再次气得吐血。 陈春兰等人不敢再迟疑,立即抬着孙友林走了。 第50章 身体素质 李全福也被罗高华这彪悍的口才惊呆了。 担心孙友林真被气出个好歹,他在愣了一会之后,也跟着走出了家门。 就在经过罗高华身边时,李全福笑着说了一声,“骂得好!虽然感觉有些鲁莽,但确实很爽!你照顾好家里,我去看看情况。” 陈春兰等人走后,家里又恢复了平静。 大丫,二丫和三丫早就吓得躲在了李桃花的身后,而李桃花也同样吓得站了起来。 刚开始的时候,李桃花真以为罗高华会被孙友林等人抓走,早几年,这样的事情太常见了,却没想到,最后的结局是孙友林被罗高华气吐血了。 “高华,不会有事吧?”李桃花担忧地问道。 罗高华摆了摆手,“不会有事,相反,经过这次吐血,孙友林的身体说不定比之前还要更好一点。” “为什么?”李桃花不解。 罗高华呵呵一笑,没有多解释。 他也是上次看山湾公社的刘老医生就这样治过病,才这么说的。至于是不是真的,他也不清楚。 “我给你们蒸一条鱼。” 罗高华从大木盆里捞出一条鱼,直接杀了,刮鳞片,开膛破肚,然后,放一些佐料稍微腌制了一下,就又去准备葱姜蒜和紫苏叶,去腥味。 全部弄好之后,装进大碗,放进蒸子里,然后烧大火直接蒸。 就在鱼快要蒸好的时候,李全福回来了。 “爸,友林叔怎样了?”李桃花连忙问道。 李全福哈哈大笑道:“哈哈哈,这老小子也算是因祸得福,孙医生说他吐了两口血之后,体内的郁结反而消了,还嘱咐他要好好感谢一下高华,哈哈哈……” 李桃花也笑了,“还真被高华说中了!” 李全福疑惑道:“高华又说中什么了?” 李桃花把之前的事情说了一遍。 李全福不禁皱眉道:“高华现在的变化也太大了,好像就没有他不会的东西!” 陈秀菊刚给四丫换了尿布,接话道:“这还不好?一个男人就是要有本事,没本事的男人,那就是窝囊废!” “吃鱼吧!” 这时,罗高华把鱼端上了桌。 大丫,二丫和三丫立即围了过来。 大丫:“爸爸,我要吃鱼!” 二丫:“我要吃鱼!” 三丫:“鱼,吃!” “小心鱼刺!我来给你们弄。” 罗高华连忙阻止了她们伸向鱼的小魔爪,然后,夹了一大块鱼肉,耐心地挑出鱼刺,分成三份,分别放入三个女儿的碗里。 “高华,你也累了一天了,你自己吃,我来帮她们挑鱼刺。”陈秀菊劝道。 “妈,我不累,你们也吃鱼啊。” 罗高华很享受这样的生活。 前世的他,太孤独!这一世,他不想再过那样的日子,他要把老婆和孩子宠上天! 一大条鱼,基本上都被三个女儿吃完了,罗高华,陈秀菊,李桃花和李全福四个大人就只吃了些鱼骨头,尝了尝味而已。 一顿饭吃完,罗高华又准备主动承担洗碗的工作,却被陈秀菊推出了灶屋,“一个大男人偶尔给老婆孩子煮顿饭就行了,哪有天天围着灶台转的?去外面坐着,陪你爸聊聊天,以后灶屋里的事,你别再掺和!” “妈,你真好!” 罗高华没有继续坚持,而是听话地离开了灶屋,顺便给丈母娘发一张好人卡。 丈母娘感动坏了,“你这孩子,嘴巴越来越甜了。” 路高华来到庭院,就看到李全福提了一桶水,走到了外面,他连忙跟了出去,就看到李全福正在擦洗拖拉机。 这辆拖拉机用了快十年了,李全福一直保养得非常好,从未出过事故,也从未更换过大的零部件。 “爸,我看您给自己洗澡都没这么认真!” 眼见李全福无比认真地擦洗着拖拉机的每一个角落,罗高华忍不住打趣道。 “呵呵,你还真说对了。” 李全福不以为意,反而一脸骄傲的样子,“这个老伙计跟了我十年了,帮了我,也帮了队里很大的忙!再如何对它好都不为过!” 罗高华没办法对他的这种感情感同身受,但能够理解。 毕竟,人都是念旧的动物,任何一件东西用的时间长了,都会有感情的。 “爸,我来帮你。” 罗高华挽起袖子,准备帮忙。 李全福连忙摆手,“不用,你去给三个孩子洗漱吧,这里有我一个人就够了。” 罗高华:“这马上就要天黑了……” 李全福:“没事,就算是闭着眼,我也能将它擦洗得干干净净,更别说只是天黑而已。” 闻言,罗高华不再坚持,“那您慢慢擦洗。” 他走入庭院,把大丫二丫和三丫叫来,给她们洗漱完之后,就把她们送进了李全福老两口的房间里。 自从李桃花出院那天,让她们跟李桃花睡了一晚之后,后面就又跟以前一样了,三个孩子都跟着老两口睡。 另外,罗高华这段时间也没有在正房睡,而是去了厢房。 不是他想去厢房睡,而是李桃花和陈秀菊非要让他去,不允许他在正房,跟着李桃花和四丫睡。 他也很清楚,李桃花和陈秀菊都是怕四丫晚上啼哭影响他的睡眠。 有这么关心和体贴他的老婆和丈母娘,他也不知道是该笑,还是该哭。 要知道,他前世整整四十多年,没有跟老婆孩子一起睡了,现在正是想要享受这种温馨时刻的时候,却又被“无情”地赶去了厢房。 哎! 轻叹一声,罗高华洗漱之后,就乖乖去了厢房。 第二天一大早,鸡叫声刚刚响起,罗高华就醒了。 他没有去正房看老婆和孩子,因为丈母娘也在里面睡,所以,他醒来的第一件事,就是挑着水桶去水井里挑水。 这项家务,被他当成了每天早上锻炼身体的项目。 将灶屋里大大的水缸挑满之后,他才热了点昨晚上的剩饭剩菜,吃完之后,就快步往公社跑去。 没错,就是跑! 不是时间来不及了,而是纯粹想要通过跑来锻炼身体。 他发现自从重生之后,他的身体素质比以前好了太多,而且,经过锻炼之后,他的身体素质还能继续提升。 以前,他的极限状态是能够扛起三百斤的重物,而经过这段时间的锻炼,他明显感觉到自己的极限状态在提升! 他决定今天去了训练场,要好好测试一番,做到心中有数。 第51章 表现太突出了? 从桃树湾大队到青山公社,有差不多十里山路,一般人要走一个小时,罗高华个子高,步子快,只需要四十几分钟。 而一路飞跑的话,二十多分钟就到了。 当他来到人武部训练场的大门口,就见铁门紧锁,门卫室里的大爷也还在睡觉,隔着窗户都能听见他的鼾声。 罗高华没有叫醒大爷,而是就在大门口的草坪上继续锻炼身体。 前面十天的时间,他都是这么做的。 “高华!” 就在他刚摆开姿势,准备锻炼的时候,就听到后方传来了一个声音。 他转头望去,发现是吴排长,忙立正道:“吴排长早!” 吴排长笑了笑,“不用这么紧张,你不是军人,不需要守这么些规矩。” 罗高华:“只要跟着吴排长训练一天,我就是您手下的一个兵!” 吴排长:“那你想不想永远成为我手下的兵?” “这个……” 罗高华抓了抓后脑勺。 以前,吴排长也邀请过他,主要是他训练时,太能吃苦了,比一般的战士都要能吃苦,完全就是一个当兵的料子!吴排长多次对他起了爱才之心,只是他需要养家,没有办法参军当兵。 “行了,我不为难你了。走吧,我们进去。” 吴排长没有强迫罗高华,从兜里拿出钥匙,打开了铁门的锁,然后带着罗高华走进了训练场。 至于看门的大爷,依然睡得很香甜。 嘟! 到了训练场,吴排长当即拿出口哨,猛地吹响了。 吴排长居住在公社大院的家属楼里,他的家人都在这边,所以,他每天晚上都会回去睡,而其他战士,包括副排长,都是在训练场的营地里休息。 听到哨声,副排长和各班战士都纷纷快速起床,整理内务,然后跑到训练场集合。 当他们看到罗高华时,都不由得投去一抹幽怨的眼神。 罗高华没有来训练之前,他们都可以睡个好觉,一般要到七八点钟才醒,而现在却提前到了五六点钟,一个个都是哈欠连天。 “你看看你们的样子,还像个当兵的吗?” 吴排长冷着脸怒斥,“罗高华一个普通老百姓,不过是跟着我们训练枪法,每天都能五六点钟就抵达训练场!” “你们都知道,他家住在桃树湾,距离公社还有十里山路!” “你们说一说,他每天几点钟就起床了?!” “你们比他多睡了一个多小时,还有什么不满意的?” “去,围绕训练场先跑十圈再说!” 吴排长非常的严厉,战士们心中虽然很不情愿,但没有人敢提出反对意见。 在副排长的带领下,纷纷围着训练场跑了起来。 罗高华低声对吴排长说道:“吴排长,您这么一说,战士们都要恨死我了!” 吴排长摆了摆手,“放心,他们只会感激你,不会恨你!如果真的恨你,那说明他不是一个好兵!一个真正的好兵,平时就会刻苦的训练,战时才会少流血!” 罗高华苦着脸道:“但愿吧。” 随后,他也跟着大部队跑了起来。 “罗高华,你明天能不能来晚一点,我们也能多睡一会。” 跑步的过程中,一个战士来到罗高华身边,小声抱怨道,“每天都这么早过来,我真的快受不了了!” 罗高华正准备道个歉,就听旁边另一个战士哼道:“叶伟国,你说什么屁话呢?我们是真正的军人,本来就应该早点起床训练,以前是我们太懒了!罗高华来了,正好能够治一治我们的懒病!” 叶伟国嘟囔道:“也没必要每天都这么早吧?” 接着,他又对那个战士道:“袁海峰,你也就是说得好听,你平时还不是喜欢睡懒觉?” 袁海峰:“没错,以前的我确实喜欢睡懒觉,但我现在意识到了自己的错误,我们要向罗高华学习!” 叶伟国撇撇嘴,不再说话。 其他战士也在一边跑,一边小声议论着。 但绝大部分战士,都意识到是自己变懒了,而不是罗高华来得太早,所以,他们都很感激罗高华。 正是因为罗高华的刺激,才让他们重新意识到了自己军人的身份! 当然,也有少数战士,觉得罗高华太不懂事。 围绕训练场跑一圈就是三公里,十圈就是三十公里! 跑了差不多三个小时,所有人才跑完十圈。 其实,罗高华完全能够在两个小时之内就跑完十圈,不过,他不想再表现得太突出了。 自己每天早来一个多小时,就已经引起不少战士的不满,要是再表现太突出的话,会被所有战士孤立的! 不过,吴排长有着一双火眼金睛,早就看出罗高华在隐藏实力。 当大家都跑完,坐在地上休息的时候,吴排长把罗高华喊到了所有战士的前面,当着战士们的面,说道:“高华,你不用隐藏实力,也不用照顾他们的面子!” “他们是真正的军人,将来说不定哪一天就要上战场!训练的时候,不刻苦,不流泪,将来在战场上就会流血牺牲!” “我相信,他们谁也不想死!” 说到这里,他看着众战士,大声问道:“你们想死吗?” “不想!” 众战士异口同声。 吴排长满意地点点头,“很好!那你们就要刻苦训练!我告诉你们,就在刚刚的跑圈中,罗高华为了照顾你们的面子,故意减慢了速度……” “不可能!” 不等吴排长讲完,就有一个战士大声道,“我看到他早在第五圈的时候,就一副气喘吁吁跑不动的样子……” 吴排长哼道:“那是他装的!” “我不信!” 那个战士大声道。 吴排长冷着脸,“叶伟国,你出列!” 接着,他又扫向其他人,“还有谁不信?” 大部分战士都低下头,不敢跟吴排长对视,但也有两个战士大胆地走了出来,“我也不信。” 吴排长点点头,“很好,陈大山,刘长松,你们跟叶伟国站在一起,既然你们三个不信,那我们就来比试一场如何?” 罗高华觉得没必要让三个战士难堪,忙道:“吴排长,比试就算了,我……” 吴排长对他摆了摆手,“罗高华,你不要有负担!军人就必须接受磨砺!他们既然不相信你,你就必须打败他们,要不然,所有战士都会瞧不起你!” “罗高华,你要记住,军营不是讲人情世故的地方,而是讲实力,讲能耐的地方!” “只要你有能耐,所有人都会敬佩你,不然,你口才再好,人情世故讲得再圆滑,也没人看得起你!” 第52章 力量比试 “罗高华,你有能耐尽管使出来,别怕我们输不起!” 叶伟国道,“我确实想要每天早上都能多睡一段时间,所以,对于你这些天,几乎每天都是五六点钟就到了训练场,心里有些抱怨。” “但也只是抱怨而已,并不会往心里去,相反,我很感激你!” “因为,就是你来之后,我感觉我训练比以前要刻苦多了,身体素质也变好了不少!” 其他战士都纷纷点头,认可叶伟国说的。 陈山林和刘长松也都点头,“罗高华,你不用给我们面子,我们都是男子汉,输了就是输了,绝不会耍赖,但如果我们赢了,那你就要小心点了。” 吴排长斥道:“你们敢威胁罗高华?” 陈山林缩了缩脖子,低声道:“他如果真的很强,还怕我们威胁吗?” 吴排长还想训斥他两句,就听罗高华道:“排长,没事。正因为他们都是胸怀坦荡的汉子,所以,他们才会把心里的话直接说出来,把威胁摆在明面上,我就喜欢这样直来直去的人!” 吴排长:“行吧,那我们就开始比试。刚才是三十公里跑圈,属于体能训练,那我们接下来的比试,依然是体能训练,如何?” “很公平,我们同意!” “排长,您刚才说他跑圈的时候,在隐藏实力,显然就是说他的体能比我们好,现在继续比试体能,正合适!” “那就来吧,我就不信,他能赢过我们三个人!” 叶伟国,陈山林和刘长松都纷纷表示同意。 罗高华当然也没有意见。 而且,他来的路上,就准备在训练的时候,测试一下自己的极限状态,眼下似乎是一个好机会。 至于说隐藏实力…… 如果是在一般人面前,他或许就隐藏了,但在军人面前,他觉得没必要。 在军队,确实是一个敬仰强人的地方! 所以,罗高华表现得越强大,才越会赢得战士们的尊重。 不等吴排长询问比试什么项目,罗高华就自己提了出来,“吴排长,三位兄弟,为了不耽误大家吃早饭的时间,我们就比试举石头如何?” “举石头?会不会太简单了?”叶伟国问道。 “我们看谁举得重,然后,还要举着石头,至少走十米,如何?”罗高华道。 “这有何难?” 陈山林哼道,“我先来!” 他身材壮硕,双臂一弯,肱二头肌凸起来老高! 一看就是一个大力士! 训练场有专门用来训练力量的石头,从三十斤到一百斤不等。 最重也就一百斤的石头。 陈山林来到石磨场,直接蹲在了百斤石磨旁边,感觉很轻松就把石磨举了起来,然后,走到了十米开外。 “山林不愧是我们当中的大力士,举起百斤石磨就像是玩一样。” “罗高华估计要输了。” “那不一定,罗高华既然敢提出这种比试,肯定还是有点把握的。” 其他战士议论纷纷。 吴排长看向叶伟国和刘长松,“轮到你们了。” 叶伟国摇头道:“百斤石磨,我也能够举起来,但没有陈山林这么轻松,我认输。” 刘长松倒是走到石磨场,把一块五十斤的石磨放在百斤石磨上面,然后,大吼一声,将一百五十斤的石磨举了起来,浑身青筋凸起,满脸通红,显然到了极限。 “别逞强,万一伤到腰就不好了!” “长松,比试而已,别太较真!” “长松还是厉害,一百五十斤的石磨居然也能举起来!” “举起来算什么,要走十米才算数。” 战士们都是惊叹不已,有关心的,也有重复规则的…… 把一百五十斤石磨举起来,对于刘长松来说,已经是极限,只走了不到两米远的距离,他就轰的一声,把石磨丢在了地上。 “小心!” 众人惊呼。 幸好刘长松双脚分得很开,要不然,这么重的石磨砸在脚上,铁定粉碎性骨折! “罗高华,轮到你了!” 眼见刘长松没有受伤,众人立即把目光转向罗高华。 罗高华微微一笑,走到石磨场,直接把两块百斤石磨叠在了一起。 “我的天!高华,你是打算举起两百斤的石磨吗?” “这不可能!如果用扁担挑的话,我也能挑起两百斤的石磨,但用双手抱举的话,实在太难了!” “高华,你不要逞强!” “比试而已,没必要拿命拼!” 众战士看到他的举动,都纷纷震惊开口。 陈山林,叶伟国和刘长松也都变了脸色,就连吴排长也觉得罗高华有点逞强了。 毕竟,抱举和挑担不一样。 能够挑两百多斤的人,不一定能够抱举两百多斤的重物! “嘿!” 罗高华没有多说什么,而是嘿了一声,双手就抱起了两百斤的石磨,然后,往前走了十米远。 “天呐!高华居然真的做到了!” “他的力量也太大了吧?” “这是什么恐怖人类?看起来也不是多么的强壮,为什么他的力量却这样的强大?” 战士们全都震惊得目瞪口呆,过了好一会,才纷纷大声夸赞。 陈山林哼道:“两百斤而已,我也能做到!不但如此,我还能举起两百三十斤的石磨!” 他以前就做过测试。 两百三十斤是他的极限! 不过,他只能举起来,却没有办法走路。 但今天,不知道是因为比试的原因,还是因为有人围观,他竟然超常发挥了,举起两百三十斤的石磨,还能往前走路。 只可惜,只走了五米远,他就坚持不住,把石磨丢在了地上。 即便如此,他已经成了全排战士中,当之无愧的大力士,无人可比。 叶伟国和刘长松都欣喜地拍了拍他的肩膀,随后挑衅地看向罗高华,“罗高华,陈山林扛起了两百三十斤的石磨,远远超过了你的两百斤,你怎么说?” 罗高华看了眼吴排长。 吴排长道:“不要有任何顾忌,把你全部的力量用出来,让战士们都深刻体会一下什么叫山外有山人外有人!” “好。” 罗高华微微一笑,“那我就不客气了,你们都瞪大眼睛看着吧。” 随后,他把三块百斤石磨叠在了一起。 “高华,你确定你能举起三百斤的石磨?” “别开玩笑!” “对,别乱开玩笑,这个笑话一点都不好笑!万一伤到腰,你这一辈子就毁了!” 不少战士开口劝说,但更多的战士则保持沉默,全都紧张地注视着罗高华。 没有人认为他能举起三百斤重物! 因为,这太夸张了! 很不现实! 也很不科学! 第53章 全都卷起来了! 罗高华也很紧张。 几天前,三百斤是他的极限状态,虽然最近感觉自己的身体素质有所提升,但到底提升了多少,他心里并没有底。 “嘿!” 他猛地大喊一声,双手肌肉鼓胀起来,青筋凸起,用上了全部力量。 三百斤的石磨被抱举起来了。 看到这一幕,所有人集体失声。 然而,让他们更加震撼的是,罗高华刚把三百斤石磨举起来,又放下了。 众人都以为他已经力竭,却没想到,他又在三百斤石磨的上面加了一块三十斤的小石磨。 惊恐! 此时此刻,已经没有人再说话,只剩下惊恐的眼神。 “嘿!” 罗高华再次大喊一声,全身力量爆发,缓缓把三百三十斤重的石磨举了起来,并往前走了十米! 到了这一步,他对自己的力量也有了一个清晰的认识。 如果是极限状态下,他完全可以举起三百五十斤的重物! 但这样的重量,他只能举起,没办法移动。 而要想轻松移动,并走很远的路,三百斤最合适。 “大力士!” “高华,真没想到你竟然还是一位大力士!” “太强了!” “我佩服得五体投地!” 好半晌,众战士才爆发出震耳欲聋的惊叫声,一个个向罗高华表达了自己的敬佩之意。 叶伟国,陈山林和刘长松都向罗高华认错道歉,尤其同样自诩为大力士的陈山林,越看罗高华越顺眼。 吴排长更是再次向罗高华发起了邀请,“高华,你真的不考虑当兵吗?你只要同意,我立即向上级部队推荐你,到时候,不说当多大的官,至少一个排长绝对跑不了!” 罗高华笑道:“谢谢吴排长,我真的无意当兵。” “哎!” 吴排长长叹一声。 既为罗高华的固执叹息,也为国家错失一个好兵而惋惜。 吃早饭的时候,众战士依然在议论不休,并把罗高华一起拉去了食堂。 前面十天,罗高华都需要自行解决吃饭问题,因为训练场没有安排他的粮食,也不可能给他粮票,但今天,几乎所有人都邀请他去食堂吃饭。 没有粮票? 没有粮食? 那就每人分一口! 一个排三十个战士,每人分一口,完全够罗高华吃了! 罗高华很感动。 “从今往后,你就在这边食堂吃饭,不用交粮票,我来解决!”吴排长道,“另外,你如果愿意的话,睡在营地里也可以。” “对对对,就在营地睡吧,我们还可以多交流一下。” 其他战士也纷纷邀请。 罗高华婉拒道:“谢谢你们的好意,我家里还有老婆和孩子,白天在这边训练,家里什么事情都不管,就已经很对不起她们了,要是晚上再不回去的话,那就太不像话了。” “哈哈哈,没想到我们高华同志还是一个恋家的人!” 叶伟国大笑道。 吴排长:“恋家的人好,这样的人才有足够的动力去保家卫国!” 吃完饭,众人开始进行常规的射击训练。 有了早上的比试,战士们对罗高华越发的尊敬,也真正接纳了他,都愿意把自己的射击心得跟他分享。 有了众人的帮助,罗高华感觉自己的射击技术有了突飞猛进的进步! 接下来的时间里,罗高华依然每天很早就来到了训练场,不过,战士们再也没有表现出不耐烦的表情,相反,一个个也都起得越来越早。 出早操、跑圈、练习射击,也越来越主动,越来越积极。 全都卷起来了! 一个比一个认真得可怕! 看到这样的现象,吴排长是最开心的,他能够明显感觉到自己这个排的战斗力在显着提升。 他知道这一切都是因为罗高华,不由得对他更加的热情。 罗高华都有点不好意思了。 同时,他的射击技术也在快速提升。 又十天过去了,又到了检测众人训练成果的时候。 不论是体能,还是射击成绩,又或是搏斗技巧,战士们都有显着的提升。 提升最大的是罗高华。 他的体能排第一。 搏斗技巧,他以前没有学,也没有练。 还是最近这十天才开始练,不过,因为他的力量够大,没有人敢跟他硬碰硬,所以,到最后,他的搏斗技巧,居然也排在了第一位。 这就是所谓的一力降十会! 最后是射击成绩。 十天前,他最好的成绩是八点五环,而这一次,他最差的成绩都有八点五环,最好的成绩达到了十环! 最终总成绩虽然没有排在第一,但跟他上次比,他进步太明显! 五发子弹,他居然有两发命中了十环! 两发九环! 一发八点五环! 这样的成绩,对于一个才训练二十天的老百姓来说,简直好得不像话。 然而,罗高华还是不满意。 他想要的是跟吴排长一样,五发子弹,全部命中十环! 而且,还是在快速移动的情况下! 眼下,罗高华训练的全都是定点射击,而且,靶子也是固定的。 他将来是要进山打猎,面对的是移动的猎物,所以,他必须要学会移动射击! 然而,检测之后,他却没有继续投入更加认真的训练当中,而是找到了吴排长,准备向他请假,“吴排长,再过三天,我的第四个女儿就要满月了,我准备给她搞一个小型的庆祝活动,所以,想要向您请假三天。” 吴排长道:“照说,你不是我手下正式的兵,请不请假都无所谓!但既然你跟我说了,那我肯定批准!不过,我还是希望你能够坚持训练,毕竟,以后庆祝的机会多得是!” 罗高华:“庆祝的机会确实多得是,但满月宴,人生就只有一次!错过了这个日子,就算后面补办,都差点意思了。” 吴排长:“行吧,知道你是恋家的人,却没想到你这么恋家!具体什么时候举办宴席?我能不能去凑个热闹?” 罗高华笑道:“求之不得!就在三天后的晚上!” “好,到时候,我会过去。” 吴排长把这个事情记在了心里。 罗高华离开了训练场,先去找了朱部长,邀请他参加满月宴。 朱部长知道罗高华最近一段时间都在刻苦训练,深得吴排长和战士们的喜欢,将来说不定就是青山公社最有名的猎户,再加上,他又有黄主任的关系,所以,一直都想跟罗高华搞好关系。 如今,罗高华亲自邀请他去参加宴席,他当然是毫不犹豫就同意了。 接着,罗高华又去邀请黄主任。 黄主任本来想拒绝,但想到王庆平,他马上改口,同意了。 最后,罗高华去了国营饭店…… 第54章 下河玩水 “侯叔,悠闲啊!” 到了国营饭店后门,罗高华就看到侯叔拿着蒲扇,躺在一棵枣树树荫下的躺椅上,半闭着眼睛,旁边还放了一个小小的收音机。 收音机里正放着咿咿呀呀的京剧,罗高华听不懂,就感觉侯叔现在的状态,太悠闲,太惬意,让人羡慕。 青山公社很小,工厂也少,来往的客商更少,所以,来国营饭店吃饭的人,少之又少。 即便有人来了,也都是侯叔的徒弟们去张罗,去忙碌。 侯叔作为国营饭店资格最老的大师傅,再加上有公社领导的关系背景,平时,很少有他亲自动手的机会。 过得悠闲点,也是很正常的。 不过,这样的日子……没有多少了。 罗高华很清楚,1981年底,也就是今年的年底,青山公社就会分产到户,到时候,青山公社还会响应国家号召,大力鼓励群众经商,然后,青山公社的大街上就会出现不少餐馆和饭店。 到那个时候,国营饭店因为价格贵、态度臭、质量差的原因,客流量会进一步下滑,渐渐地变得衰败,甚至关门歇业。 侯叔等国营饭店的工作人员,也将面临下岗或是调岗的危机! 当然,国营饭店具体是哪一年垮的,罗高华记不清了,至于侯叔后来怎么样了,他也不是很清楚,因为前世的他,跟侯叔并不熟,没有太多的交集。 不过,既然这一世,两人有了很深的交情,那么,罗高华不介意在国营饭店关门之前,给侯叔谋划一条绝佳的出路! “高华?你小子有很长一段时间没有来了!在忙什么呢?” 听到喊声,侯叔坐了起来,看到是罗高华,当即笑着抱怨起来,“我还以为你是在怪我上次喝了你太多的酒,你都不愿意跟我来往了。” 罗高华:“侯叔,您说笑了。我这次过来就是请您喝酒的。” “喝酒?真的?什么时候?” 一听说有酒喝,侯叔噌的一下,就站了起来。 罗高华:“三天后,还是在我家。” “不行,不行,不行,这一次必须由我来请!”侯叔连连摆手,“这样吧,三天后,你直接来饭店,我请你!” 罗高华笑道:“三天后,我的四女儿满月,我准备给她办一场满月宴。” 侯叔沉吟道:“这样啊,那……你能不能把满月宴放在我们饭店办?” 罗高华:“我也想啊,但我没有那么多钱和票,再说了,虽然国家早在1978年底就改革开放了,但我们这里没有啊,要是在饭店里大吃大喝,被人举报了怎么办?” 侯叔点点头,“你说得也有道理……那行吧,那就再厚着脸皮去你家喝酒!” 罗高华:“侯叔,您这话就见外了,小心我以后再也不请你喝酒了。” 啪! 侯叔急了,直接打了自己的嘴巴好几下,“我的错,我的错,你可千万别放在心里。” 罗高华哈哈一笑,“行了,侯叔,记得三天后,也就是外后天的晚上来我家喝酒。” “好嘞。” 两人又闲聊了一阵,罗高华就告辞离开了。 现在已经是五月份了,天气越来越热,罗高华背着背篓走在回家的路上,感觉全身都在冒汗。 汗水干了又出,出了又干,在身上都留下了一层汗渍。 就在快要进村的时候,他突然听到‘十八河’里有玩水的声音传来,估计是有人在河里洗澡。 他闻了闻身上的汗臭味,当即脚步一转,也向十八河走去。 十八河的水很浅,却很清澈。 虽然没办法游泳,但坐在河边,用河水擦洗一下身子,还是比较惬意的。 然而,当罗高华来到河边,却差点鼻子都气歪了! 只见浅浅的河水里,至少有十几个小孩,在嬉闹,在相互泼水。 有男孩,有女孩。 一个个年纪都不大,最大的也才十二岁,最小的只有两三岁! 而自家的大丫,二丫和三丫,赫然在列! 她们如果只是玩水,罗高华不会那么生气,关键是,她们全都没穿衣服! 实际上,在水里的所有孩子都没穿衣服! 若是村里的其他大人,看到这一幕,只会怪他们私自下河玩水,绝不会怪他们没有穿衣服,因为,在这个缺衣少食的年代,在热天里,孩子们不穿衣服是很正常的一件事情。 “完了,大丫,二丫,三丫,你们爸来了!快跑!” 突然,一个十二岁的小男孩大喊一声。 大丫撒腿就往十八河的上游跑。 二丫迟疑了一下,也跟着跑。 三丫则依旧沉浸在玩水的快乐之中,看到罗高华来了,还笑着对他招手,“爸爸,玩水,好好玩!” “好玩个屁!” 罗高华沉着脸,走入水中,将她一把抱了起来,又对大丫和二丫喝道:“赶紧回来!不然,打你们屁股!” 大丫和二丫只能苦着脸,慢悠悠走了过来。 在罗高华的强大气压下,其他小孩也都停止了嬉闹,一脸害怕地看着他。 尤其那个十二岁的小男孩,战战兢兢道:“那个……姐夫,是我带她们来玩水的……” 罗高华瞥了他一眼,哼道:“把衣服穿上,跟我回去再说!” 小男孩连忙找到自己的衣服,套在身上。 他的衣服竟然是一件宽大的成年人的秋衣! 还破了好几个洞! 裤子? 没有! 罗高华不禁心里暗叹一声,随即给三个女儿把衣服穿上,然后就带她们回家了。 至于其他小孩,他没有去管,也管不着。 回到家里,李桃花还在坐月子,陈秀菊在照顾她和四丫。两人看到罗高华阴沉着脸,带着孩子们走了进来,都不禁疑惑地问道:“这是怎么了?” “你们过来,都站在屋檐下,站好!” 罗高华没有回答她们的问题,而是把四个孩子领到正屋的屋檐下站着。 四个孩子都乖乖站好。 罗高华盯着小男孩,训斥道:“国超,你是长辈,是她们的小叔……” 李国超低着头,主动承认错误:“姐夫,我知道错了,我以后再也不带她们去河里玩水了!你千万别告诉我妈,要不然,她会打死我的!” 李桃花和陈秀菊听懂了,当即插嘴道:“去河里玩水确实不对,太危险了,不过,这也不是什么大事,村里的孩子们都去玩,十八河的水又不深,高华,你说两句就行了……” 罗高华:“这不是玩水的问题!” 李桃花和陈秀菊:“那是什么问题?” 罗高华:“她们都没穿衣服!” 李桃花和陈秀菊:“……” 李国超:“……” 谁下河玩水,穿衣服的? 第55章 以夫为纲 “记住,你们都是女孩子,不能随随便便就把衣服脱了,要懂得保护自己!”罗高华呵斥道,“尤其是在有男孩子的地方,更要注意!明白吗?” 李桃花和陈秀菊听懂了,不由得有些啼笑皆非。 李桃花道:“高华,你是不是有点小题大做了?她们才几岁?哪里懂这些事?” “正是因为年纪小,才要提早教育,要不然,等她们长大了再教育就晚了!” 罗高华一脸严肃。 目光一转,又看向李国超,“国超,你是小叔,是长辈,更应该照顾好三个侄女!她们以后再随意把衣服脱了,你要及时阻止她们,听到没?” “听到了。” 李国超确实听到了,却没有听懂。 下河游泳,为什么不脱衣服? 不脱衣服的话,回去会被爸妈揍的! 还有,为什么女孩子不能随便脱衣服,难道女孩子跟男孩子不一样? 突然,他想到女孩子好像真的比男孩子少了点东西,当即似懂非懂地点头,“姐夫,我明白了。” “你明白什么了?” 李桃花笑问。 李国超:“呃……她们没有……鸟。” “啊?哈哈哈……” 三个大人都大笑不已。 李国超一头雾水,不明白大人笑什么,问道:“我说错了吗?” 大丫:“小叔,你肯定说错了,我们没有鸟,你还不是没有!” “哈哈哈……” 罗高华,李桃花和陈秀菊又是一阵大笑。 陈秀菊笑着斥道:“大丫,不能瞎说!” “奶奶,我没有瞎说,小叔本来就没有……” 不等大丫说完,罗高华就喝道,“行了,别再说了!我问你,我刚才跟你说的事情,你记住没有?” 大丫瞪着迷茫的双眼,望着罗高华,“什么事情?” 罗高华扶额道:“才说的,就忘了?我说了,以后再也不准随随便便脱衣服,明白吗?” 大丫急忙道:“明白了!” “你们呢?”罗高华看向二丫和三丫。 “明白呀!” 二丫和三丫都点头,但罗高华看她们的眼神就知道,她们并不明白。 年龄太小,很多东西都还不懂。 罗高华只能强制性让她们记住,不然,就打她们的手板心! 把她们教育了一顿之后,就让她们又跟着李国超去外面玩去了。 因为罗高华是上门女婿,再加上,一直没有能够生一个儿子,所以,村里大部分村民都嘱咐自家孩子,不要跟罗高华的孩子们玩。 全村就只有少数几个人愿意跟大丫她们玩,而李国超是跟她们玩得最多的小孩,平时也会护着她们,所以,她们一直以来都喜欢跟李国超玩。 不过,李国超毕竟是男孩子,玩得比较野。 上树掏鸟蛋,下河捉鱼虾,满村滚铁环,棺材躲迷藏……什么都玩,导致大丫她们也都野得很。 对此,罗高华倒是没有太多的干预,因为他始终认为,山里的孩子就应该野一点。 不论男孩女孩,野一点,将来才不会受欺负! “高华,你今天怎么回来得这么早?” 孩子们走后,李桃花开口问道。 罗高华:“我请了三天假。” 李桃花紧张道:“为什么要请假?是不是你生病了,还是受伤了?” 看着李桃花担忧的神情,罗高华知道,自己重生快一个月的时间,终于得到了她的原谅,再次获得了她的认可,虽然她没有说出口,但她心里就是这样想的。 因为几年前,他们刚结婚的时候,李桃花就是这么关心他。 只要他稍微有点不舒服,她就会格外紧张,想尽办法服侍他,完全围着他转! 李桃花是一个非常传统的女人,就像古代的妇女一样,“以夫为纲”! 罗高华连忙摆手,“我什么事都没有,请假是因为三天后,四丫就满月了!我准备给她办一桌满月宴!” “啊?” 闻言,李桃花和陈秀菊都愣住了。 以前的罗高华从来没有给孩子举办过满月宴,而这一次,不但给四丫和李桃花办了顺利出院的庆祝宴,现在又要给她们办满月宴? 孩子满月,李桃花也同样满月。 所以,给四丫办满月宴,实际上,也是给她办满月宴,庆祝她终于坐完了月子,可以出门去了。 “高华,你准备怎么办满月宴?”回过神来,李桃花问道,“是不是就只要我们一家人吃一顿好的,就行了?” “那不行!” 罗高华摆手,“必须要大办。” “还大办?” 李桃花心有余悸道,“上一次大办,就引起了不少村民的嫉妒,要是再来一次,他们受得了吗?又举报我们家,怎么办?” 罗高华:“不能因为害怕被人举报,就降低满月宴的规格!以前是我太不懂事,错过了大丫二丫和三丫的满月宴,所以,四丫的满月宴必须大办!” “你们可以把这个当成我的执念也好,当做我的补偿也罢,总之,我们必须大办!” “这一次,除了你家的所有亲戚要到场之外,我家的所有亲戚也要到场,另外,还有一些朋友也会过来。” 这一下,不仅李桃花担忧了,陈秀菊也担忧道:“高华,搞这么大的场面,就算别人不举报,我们家也没有这么多粮食啊?” 罗高华笑道:“我特意请三天假,就是为了这个事情!粮食和食材的事情,不需要你们负责,你们到时候只要组织好人手,把饭菜做好就行了。” “另外,我到时候要亲自动手,给桃花和孩子们做一道特别的菜!” 眼见罗高华把什么事情都计划好了,李桃花小声问道:“这个事情要不要跟爸商量一下?” 罗高华:“当然要商量!满月宴能不能顺利进行,爸可是关键人物!” “行了,趁着下午还有点时间,我去山里设置点陷阱,等明天再去的时候,说不定就有收获了。” 李桃花:“哪有那么简单?我们村的那些猎户都是提前好几天就去山里布置陷阱,即便如此,我看他们的收获也不大……你要不然,明天再去设置陷阱?” “没事,我布置陷阱很快的。” 罗高华准备好东西,就进山去了。 “高华,你每次都一个人进山会不会太危险了?要不要找个帮手?”李桃花大声追问。 找帮手? 罗高华一怔。 但他很快就否决了,现在还不是找帮手的时候,至少也要等分产到户之后,他才会考虑这个问题。 第56章 布置陷阱 进入山林之后,罗高华便一路飞奔,如同一只敏捷的小豹子,眨眼间就消失在了茫茫林海。 现在是下午三点多钟,距离七点钟天黑,只有四个小时了,他必须加快速度。 好在,他对周围山林太熟悉了。 先去驼峰山的小水潭上面的草地,布下好几个捕捉野鸡的陷阱,然后又飞奔驼峰山的石沟。 二十天前,这边出现了狼群。 当时有两条狼被王思远打死了,同时,还有一头野猪是被狼群咬死的…… 这边是野猪经常活动的区域,即便曾经出现过狼群,毕竟,时间已经过去二十天,野猪应该又会来这边转悠了。 所以,罗高华在这边布置了几个猎杀野猪的陷阱。 野猪非常的强悍,皮糙肉厚不说,力量也出奇的大! 一般的陷阱根本就困不住它们,所以,后世的猎人都习惯用钢丝来布置陷阱,但罗高华却喜欢用古法。 比如坑洞法、木刺法、绳套法、藤网法…… 罗高华最喜欢用的就是藤网加木刺法,这种方法不能百分百将野猪困死,但绝对能够让野猪受伤,从而留下痕迹。 到时候,罗高华就能根据这些痕迹,找到受伤的野猪,然后,轻松将它击毙。 至于坑洞法,效果也很好,就是太费时费力了。 上次,他挖一个小坑洞就耗费了两个多小时,要是再挖大一点的话,估计整个下午的时间都不够用! 因此,这一次,他依然采取前世最喜欢用的藤网加木刺的办法。 他先制作了十几根木刺,然后用坚韧的藤条制作藤网。 藤网不是用来困住野猪,而是用来缠住它们的脚,让它们行走不便,从而心烦意乱,到处乱跳乱蹦,然后就会触发旁边的木刺陷阱。 木刺很尖锐,不一定能够刺穿野猪厚厚的皮毛,但肯定能够让它们受伤! 只要受伤,就会流血,到时候,就会留下明显的痕迹。 木刺和藤网制作起来都非常的简单,罗高华花了一个多小时的时间,就制作了五十根木刺,五张藤网。 然后又耗费了一个多小时,在石沟的不同位置,把五套陷阱布置了下去。 全部做完之后,天色也渐渐变得昏暗了。 罗高华没有过多的停留,拿上工具就回家去了。 夜晚的大山是非常危险的! 即便他对周围的大山非常熟悉,知道哪些山洞适合过夜,哪里能够找到足够的食物,但他依然不打算在山里过夜。 因为有些危险是很难预料的! 就像运气,有时候也很难预料一样! 就在他快速回家的途中,他的运气就好到爆,居然在半路上,捡到了两只肥硕的野兔! 这两只野兔不知道是碰到了什么可怕的危机,还是确实太笨了,居然双双撞在大树上,撞死了! 既然是送上门的肉,罗高华当然不会客气,直接将两只野兔丢进背篓里,就再次往家里飞奔。 在天黑之前,罗高华回到了家里。 “爸爸!” 跟往前一样,只要罗高华踏进庭院,大丫二丫和三丫就会立即扑过来。 “你们看,这是什么?” 罗高华把背篓放下,从里面提出来两只肥硕的野兔。 “哇,野兔!” 三个孩子都惊叫起来。 大丫随后喊道:“爸爸,我要吃野兔肉!” 二丫:“我也要吃。” 三丫:“吃!” 罗高华笑道:“好,我们晚上就吃野兔肉!” 这段时间,他天天去人武部训练场训练枪法,除了下午带点鱼回来,根本就没有时间进山打猎,所以,这段时间,家里天天都有鱼吃,却没有其他的肉吃。 如今,突然看到野兔,三个孩子都格外的兴奋。 得到罗高华的同意之后,大丫转身就往灶屋里飞奔,“奶奶,爸爸抓了两只野兔,他说了,我们晚上吃野兔肉!” 李桃花从屋里探出头,惊诧地问道:“你不是进山布置陷阱去了吗?怎么会弄回来两只野兔?” 罗高华神秘一笑:“运气来了,挡都挡不住!” 将两只野兔送进灶屋,陈秀菊也吃惊不小,“高华,你这狩猎的本事真是绝了,我看别人进山打猎,经常都是空着手回来,而你却每次都有收获!” “运气好而已。” 罗高华谦虚了。 “运气也是实力的一部分!” 这时,李全福也回来了,插嘴道,“我国历史上,那么多功成名就的人,哪一个不是运气好?有实力并不算什么,有运气才是成功的关键!” “你看楚汉之争的项羽和刘邦,项羽很有实力,但他最后却自刎于乌江!而刘邦没有什么实力,但他运气很好,总是能莫名其妙地赢了,最终开创了四百年汉朝江山!” “行了,赶紧去洗手,准备吃饭吧,读了点历史,就很了不起吗?天天就知道显摆!” 陈秀菊哼了一声,处理野兔去了。 没过多久,屋子里就弥漫出了野兔肉的香味,大丫二丫和三丫立即围在灶台旁边,不愿意离开了。 “都去桌前坐好,要不然,谁也别想吃兔肉!” 罗高华进来呵斥了一句,三个孩子立即就跑到正屋,规规矩矩坐在了桌前。 有了兔肉,一家人吃得格外香甜。 饭后,李全福从陈秀菊和李桃花的口中,得知了罗高华准备举办满月宴的事情。 从内心来说,他是不支持的。 因为这太高调了! 在这个大家连吃饭都吃不饱的年代,除了红白喜事稍微隆重一点,其他的事情,基本上都不会大操大办,最多自家人坐在一起吃顿饭就行了。 谁家要是大肆操办无事酒的话,肯定会遭到他人的嫉妒,甚至是举报。 而一旦被举报,肯定会被追责。 轻则训斥,重则批斗! 然而,在行动上,李全福倒是非常的支持罗高华,不过,有些话,他必须跟罗高华说清楚,提醒到位。 眼见罗高华坐在庭院里,正跟大丫二丫和三丫玩闹,他便来到了罗高华身边,开口道:“高华,关于满月宴的事情,我说一说我的看法。” 罗高华当即让三个孩子自己去玩,正襟危坐地看着老丈人。 “你不用紧张。” 李全福摆了摆手。 罗高华微微一笑:“我不是紧张,只是表达对您的尊重。” 李全福:“……” “满月宴,可以办,而且,也可以大办,但最好不要以孩子满月为理由,要不然,必然会引起其他村民的不满!” “我知道你肯定会说你不在乎,但我不能不在乎,花儿和孩子们不能不在乎……因为我们是桃树湾人,不可能不在乎村民们的看法!” “所以,我觉得应该换一个理由。” 罗高华问道:“您觉得什么理由合适?” 第57章 带着长辈进山打猎 李全福想了想,说道:“我一时半会也没有想到什么好理由,你自己想一想,看什么理由合适。” 罗高华笑道:“爸,没什么好想的,就举办满月宴,我知道你的意思,不过就是怕那些村民眼红,然后举报我们。这些年,他们说我们的坏话还少吗?” “你虽然是大队长,但你就生了一个女儿,他们不是照样背后骂你是绝户?骂桃花是赔钱货?” 眼见李全福脸色变了,罗高华顿了顿,又说道:“放心吧,他们不就是眼红吗?到时候分他们一点肉,我看谁还敢乱说话!” “分肉?” 李全福大吃一惊,“全村那么多人,你哪有那么多肉分给他们?” 罗高华淡淡一笑,“我是没有,但山上有啊!明天,您跟我一起去山里,我们多搬几头野猪回来,不就够了?” 李全福的眼睛瞪得更大了,“多搬几头?你以为山上的野猪是你家养的吗?” “哈哈哈……” 罗高华哈哈大笑,“爸,你明天跟着去就知道了。” “对了,怕到时候人手不够,你可以把四叔和五叔也喊上。” 说完,罗高华就去洗漱了。 李全福一阵阵发愣。 虽然罗高华这一个月来,给家里带回来不少肉,每次进山也从未空着手回来,但是,想要多搬几头野猪回来,是不是有点痴心妄想了? 野猪,可不是野鸡野兔能比的。 那玩意凶得很,稍不注意,就有可能丧命! 二十年前,他大哥李全寿就是因为遇到了野猪群,导致现在成了残疾,以至于后来再也没办法进山打猎了。 他决定还是要好好规劝一下罗高华,不能太得意忘形,进山打猎可不是闹着玩的! 然而,罗高华洗漱之后,就去睡了,他也只能把心里的话留着明天再说。 第二天,依旧是凌晨四五点钟的样子,罗高华就醒了。 陈秀菊知道他今天要进山去打猎,早早就起来给他准备了早饭。 李全福也已经醒了,眼见罗高华在做进山前的准备,当即劝道:“高华,我觉得满月宴还是小小的庆祝一下就行了,没必要冒险去招惹野猪……” “爸,你跟四叔和五叔说了没有?我们马上就要进山了。” 罗高华根本就没听他说什么。 “我还没去说……”李全福还在劝,“高华,你就听我一句劝……” “爸,你还是赶紧去喊四叔和五叔吧,我们今天要去驼峰山,早点进山也好早点回来。” 罗高华催促道。 哎! 李全福轻叹一声,知道罗高华是听不进劝告了,便转身去喊李全宝和李全发。 这二人都是做惯了农活的人,有一膀子力气,而且,年纪也都不大,都才四十出头,正是身强力壮的时候,把他们叫上,确实能够帮不少忙。 当然,他们要进山的话,李全福还得帮他们去大队部请个假。 虽然他就是大队长,但该有的程序,他还是要遵守。 这也是他为什么能够得到绝大部分村民认可的原因,原则性很强! “三哥,你这大清早的把我们喊起来,又专门给我们请了假,这是要去做什么大事吗?” 李全宝和李全发都有些发懵,连续问了好几遍,李全福也不说,他们都快急死了。 “我们跟着高华进山打猎去。” 直到快到家门口,李全福才说出实情。 “打猎?!” 两人都是大吃一惊,随即又兴奋又忐忑,“我们从来没有打过猎,会不会影响高华……” 在山里长大的人,哪个不想进山打猎? 只是山里太危险,又没有人带他们,他们就是有那个心也没有那个胆。 平时,他们也就敢在村子周边的山里,放点夹子或下点绳套之类的,抓点野兔或野鸡啥的,就已经很开心了。 真正去深山里打猎,他们是从来也没有去过。 “放心吧,不会的,就是高华让我去喊你们的,主要是让你们去帮忙抬野猪。” 李全福的话,再次让李全宝和李全发震惊不已,“抬野猪?!” “三哥,野猪可是非常凶猛的!大哥的腿就是野猪弄断的……” “瞧你们那点出息!” 眼见两个兄弟一脸惊恐的样子,李全福既嫌弃,又有点暗爽。 同时,又有点忐忑。 万一到时候把人喊去了,却没有打到野猪,那就丢脸丢大了! “四叔,五叔,你们来了?赶紧把裤脚和袖子都扎紧,我们马上就出发!” 罗高华看到他们进来,立即给他们递过去几根绑裤脚和袖子的绳子。 “哦。” 两人也知道山里虫子多,各种荆棘也多,绑好了裤脚和袖子,更方便行动。 等他们绑好之后,罗高华去灶屋里拿了一些丈母娘蒸好的馒头和红薯,就带着众人出发了。 陈秀菊还是比较大方的,不是那种抠嗦的老太太,知道罗高华他们是要进山去打猎,要下大力气,所以,非常舍得,直接用白面给他们蒸了一大锅馒头。 一边吃着馒头,一行四人快速向着驼峰山走去。 此刻,天色还是黑的,进了山之后,光线更暗,罗高华拿出手电筒,走在中间,来回晃动,就能让所有人都能看清脚下的路。 “高华,你什么时候买了手电筒?” 李全福,李全宝和李全发都有些羡慕。 这年头,手电筒可是高级货,村里也就只有几户人家家里有,其他人晚上想要出个门,要么摸黑走,要么提着煤油灯,甚至有些还举着火把,非常的不方便。 “上次去公社黑市买的一把二手的,这东西好用,就是有点费电池。” 罗高华随口解释了一句。 “进山了就不要说话了,等一下,我让你们待在哪儿,你们就待在哪儿,千万别到处乱窜,山里的危险太多,不知道什么时候就冲出来一头野兽。” “另外,刀一定要紧紧握在手里,万一遇到野兽,也能有个防身的武器。” “记住,千万不能有任何好奇心!不该碰的花草树木,千万别碰!” 一路走,罗高华一路小声嘱咐着,语气比较严厉。 这三人虽然都是他的长辈,但进山打猎,开不得半点玩笑,该嘱咐的必须嘱咐到位。 三人也还算通情达理,都默默点头,并没有觉得罗高华冒犯了他们。 一个多小时后,他们就来到了驼峰山。 这边的林木更加茂盛,各种稀奇古怪的鸣叫声此起彼伏,听得人头皮发麻,瘆得慌! 李全福三兄弟不由得更加紧张了,手里的刀,握的更紧。 第58章 寻踪 “爸,四叔,五叔,别太紧张!人在过于紧张的时候,容易做出一些过激的行为。” 罗高华看了他们一眼,微微一笑道,“尽管放轻松,有我在,别怕!” “高华,你看起来对这里很熟悉的样子,你以前经常来这儿吗?” 四叔李全宝瞅了瞅四周,感觉阴森森的,令人发毛。 “偶尔来。” 罗高华笑道,“不过,我的记性很好,只要来过一次,我就能记住!跟紧我,我先带你们去猎杀野猪。” “啊?这么直接吗?不先找一找其他的野兽练练手?一来就去找野猪,会不会过于刺激了?” 五叔李全发故意调侃,就是想缓解一下心里的紧张情绪。 “屁话那么多!” 李全福则摆出哥哥的架势,哼道,“让你跟着走,你走就是了,少在这逼逼赖赖的!” “嘁,一点情调都没有!”李全发撇嘴。 李全宝赞同道:“他,你还不了解?从小就爱装正经,要不然,他怎么能够当那么多年大队长?” “你们两个有完没完?要是再这样话多,就赶紧滚回去!” 眼见李全福是真的生气了,两兄弟当即不再说话了。 不过,经过这么一番插诨打科,两人终于没有那么紧张了。 不多久,罗高华就带着他们来到了距离石沟大约一百米的地方。 “你们待在这里别乱走,我过去看看。” 嘱咐了一声,罗高华就握着枪,弓着身子,慢慢往前走了过去。 他脚上绑了柔软的草叶,踩在地面上,静寂无声,就跟猫科动物走路一样。 距离石沟还有三十米远的地方,他突然停了下来。 前方石沟里居然有野猪的惨叫声传来,听那声音,好像是一头小野猪发出来的。 昨晚上,果然有野猪群从这边经过! 罗高华心中一喜,当即更加小心谨慎地往前移动。 短短三十米远,他走了足足五分钟! 拨开身前的灌木,借助微弱的光线,他一眼就看到了躺在石沟里,奄奄一息的小野猪。 这是一头差不多才四五十斤重的小乳猪,嗷嗷惨叫着,声音很低微,而在它的旁边,是一头母猪,正在舔舐着它的伤口。 嗯? 就只有这两头野猪吗? 罗高华心中闪过一丝疑惑。 按照他前世掌握的经验,野猪往往都是成群结队地行动,除非是被驱逐的大公猪,才会单独行动。 其他的野猪,尤其是母猪和小乳猪,都会被猪群保护得很好。 除非是这个猪群死绝了,不然,不可能让一头母猪和一头乳猪单独离开猪群。 “难道周围还有其他的野猪?” 罗高华立即警惕地四处查看,却并没有看到其他的野猪踪迹。 “算了!先把这头母猪打下来再说!” 随后,罗高华不再犹豫,提起双管猎枪,瞄准了母猪的脑袋。 砰! 一声枪响,惊起山中无数飞鸟。 前方的母野猪则嗷嗷惨叫着,在原地乱撞乱跳,不多久,就歪倒在地上,没了动静。 罗高华没有第一时间冲过去,而是趴在原地,等待了好一会,见前方没有什么异常情况发生,这才慢慢往前面走了过去。 到了石沟,他抽出腰间的尖刀,先给母猪补了一刀。 从它颈部,一刀戳进它的心脏,顿时,猩红的鲜血汩汩流出。 接着,他又一刀戳进了小乳猪的心脏。 哗啦啦…… 陡然,山林中传来了脚步声,罗高华立即如同敏捷的兔子,躲进旁边的一块山石后面,同时,快速往猎枪里装填了一枚子弹。 他要随时保证双管猎枪里面有两枚子弹! “高华!” 不多久,他就听到石沟上面,有人在轻声呼喊自己。 听声音,好像是自己的老丈人。 他当时就有点火大了。 心里知道老丈人是担心自己,毕竟,刚才枪响了,但他还是很生气。 这也是他一直都不想找帮手一起进山的原因。 “我在这!” 罗高华深吸几口气,等李全福、李全宝和李全发也从上面滑了下来之后,他才压住心中的怒火,沉声道,“我不是跟你们说了,让你们待着别动吗?你们为什么不听?” 三人都意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低着头,像个认错的孩子。 李全福低声道:“我听到了枪声,又听到了野猪的尖叫声,怕你出危险……” 罗高华语气严厉道:“爸,我知道你们是担心我,但进了山,尤其是这种老深山,随时都可能出现危险,所以,必须谨慎再谨慎!接下来的时间,千万别再乱跑了!” “知道了。” 从未见过罗高华如此严厉,李全福是真的意识到了错误。 “算了,让你们待在这儿,你们肯定待不住。” 罗高华突然想到三人都是第一次进深山打猎,心里肯定充满了好奇,再加上,他们原地待着也不一定安全,还不如就让他们跟在自己身边算了。 反正手中有枪,不会靠猎物太近,危险性还是能够可控的。 “你们就跟在我身后吧,但千万别说话,另外,像我一样,在鞋子上绑上柔软的草叶,这样能最大程度地减轻走路的响动。” 听说能够跟着一起行动,李全福三人脸上都露出了激动的神色。 接着,三人快速找了草叶绑在鞋子底部。 罗高华缓慢向前走去,发现自己昨天布置的陷阱,几乎全都被触发了,都有血迹留下。 他当即顺着血迹,慢慢往前走去。 李全福三人跟在他身后,学着他的样子,谨慎地四处查看,却并没有看出什么东西来。 深山里,光线暗,地面都是枯枝败叶,想要寻找野猪的血迹,其实并不容易。 越到后面,野猪身上的伤口就会结痂,再也不会流血,想要找到它们的踪迹就更难了! 不过,这对于罗高华来说,并不是什么难事。 他前世就专门学过如何寻踪、跟踪、拟踪的本事,即便野猪的踪迹突然断了,他也能在脑海里模拟出野猪的行踪,正确率高达百分之九十以上! 大约走了五百米之后,前方果然没有了野猪的踪迹,李全福三人都有些沮丧,而罗高华只是安静地思考了几分钟,然后就往前面的一个山洞,钻了进去。 “野猪在山洞里?” “老猎户不是说,野猪洞尽量不要钻吗?” “高华这么做,肯定有他的道理,我们跟着就行了。” 李全福三人靠在一起,慢慢钻入山洞,眼中都有怀疑之色。 第59章 完了,上当了! 钻入山洞,他们更加疑惑了。 这个山洞的洞口小,但洞内却比较宽敞,至少容得下四个人并排着走,地面是柔软的泥土地面,但地面上除了罗高华刚刚走过去的脚印,却没有野猪脚印。 洞内也没有野猪的气息。 “这里面应该没有野猪吧?” “我觉得没有。虽然我不懂打猎,但野猪的脚印还是能够认出来的。之前在外面还能偶尔看到野猪脚印,这里却什么都没有!我实在搞不懂,高华为什么要钻进来?” “你们两个能不能不说话?” 三人的声音都非常小,小到只能靠在一起才能听清楚。 显然,他们都怕再次激怒罗高华,以后再也不带他们进山了。 “咦?你们看,前面好像有光亮!” “这个山洞是前后贯通的?” “你们说,高华是不是故意走这个山洞,包抄近道?” “有这个可能!” “他怎么知道这里有山洞?又怎么知道钻过这个山洞,就能找到野猪?” “你问我,我问谁?” “我也想知道!” “如果这次真的能够找到野猪,我觉得高华将来肯定能够成为狩猎高手!” “我不期待他成为什么高手,只要平平安安就行!” “嘁,三哥,你太没意思!” 往前走了大约两百米,三人看到了前面的亮光,当即又小声议论起来。 李全福之前还在呵斥李全宝和李全发,让他们别说话,此刻,却也忍不住参与讨论起来,实在是罗高华的行为太让人想不通了。 罗高华只听到轻微的脚步声,没有听到他们的说话声,并不知道他们已经产生了极大的好奇。 实际上,这个山洞确实是他前世发现的。 不过,他之所以会钻进来,是因为他通过对野猪踪迹的分析,判断出,野猪群有可能就在这个山洞的背后。 他记得,在这个山洞的背后,有一个烂泥塘。 野猪受了伤之后,往往都会在烂泥塘里滚动,一个是增加自身的防御,另一个,也是烂泥塘中的某些物质,可以加快它们身上伤口的愈合。 从山洞钻出来之后,他果然看到在山洞下面的烂泥塘里,有十几头野猪在里面滚来滚去。 他没有第一时间举枪瞄准,而是在观察到底是哪几头野猪是受了伤的野猪。 他准备先猎杀没有受伤的野猪,而受了伤的野猪可以留在后面再猎杀。 为什么呢? 因为一旦枪响之后,受了伤的野猪跑不快,自己完全可以追上去补枪! 就在他认真观察的时候,李全福三兄弟走了过来。 第一眼就看到了下面烂泥塘中的十几头野猪,他们当即石化了一般,一动不动。 直到罗高华拉了拉他们的裤脚,他们才连忙趴了下来,然后一脸惊奇地看着罗高华。 罗高华摸了摸自己的脸,小声道:“你们这么看着我干什么?我脸上有花吗?” 李全发笑道:“你的脸比花还好看!” 李全福斥道:“老五,别一天没个正行!”随后对罗高华道,“我们都很好奇,你怎么知道野猪在这个山洞的后面?” 罗高华呵呵一笑,没有解释。 主要是解释不清楚。 李全福三人则以为是猎人的秘密,不能多问,于是都立即选择闭上了嘴巴。 “我等一下会连开两枪,到时候野猪会受到惊吓,到处乱跑,我会去追击那些受了伤的野猪,你们就待在这里。我没有喊你们之前,你们绝不能离开这个山洞,明白了吗?” 罗高华再次嘱咐。 “明白。” “放心,这一次,我们绝不会再乱走。” “你去吧,小心点,我们等你的信号!” 三人连忙保证。 罗高华举起猎枪,瞄准了其中一头母猪。 砰! 砰! 连着两声枪响。 罗高华对自己的枪法还不够自信,为了以防万一,他对着同一头野猪,连开了两枪。 那头母猪惨叫着倒在了血泊中,其他野猪则受到惊吓,立即四散而逃。 其中有四头野猪跑起来的姿态很怪异,显然之前受过伤,没有办法跑快。 而其他的野猪则飞奔而走。 罗高华快速退出弹壳,装填两枚新子弹,然后,飞快地冲出了山洞。 固定的目标,他都没有百分百的把握击中,更别说,这些移动的目标了,所以,他果断放弃了那些没有受伤的野猪,只追击那四头受了伤的野猪。 其中一头野猪估计是受伤最重,跑了没有多远,就停了下来,身上不断有鲜血流出,惨叫不断。 砰! 砰! 罗高华稍微瞄准了一下,就开枪了。 又是两枪连发。 那头野猪终于停止了惨叫,像是解脱了一般,倒在地上。 罗高华快速换上子弹,继续追击。 没想到,这次这头野猪非常的凶残,突然调转身子,向罗高华快速冲了过来。 速度之快,如同离弦之箭,一点都不像是受了伤的野猪。 罗高华来不及多想,找到一棵大树就飞快地爬了上去。 嘭! 这是一头大公猪,眼见罗高华爬树了,它不但没有停下来,反而以更快的速度撞击在大树上。 大树剧烈摇晃,罗高华差点就被撞击得掉了下去。 嘭! 然而,就在罗高华刚刚稳住身形,大公猪又一次疯狂地撞击在大树上。 罗高华急忙死死抱住大树的树干,不敢松手,不然,他就会被撞下去。 一旦被撞下去,他就完了! 他的力量虽然很大,能够随意举起三百五十斤的重物,但他从来不认为自己有跟野猪正面对抗的能力! 尤其是一头发狂的大公猪! 大公猪一次又一次猛烈地撞击大树,罗高华被震得很难受,感觉五脏六腑都移位了,却始终不敢松手,更别说寻找机会开枪了! 只能这么僵持下去,看谁先放弃。 不得不说,野猪的耐力是真的可怕,足足撞击了十多分钟,大公猪都没有放弃,力量也没有小多少。 幸好罗高华的力量也足够大,能够一直抱着大树不放手,要是换一个人,估计早就双手脱力,被震下去了。 这一次,罗高华算是真真切切地感受了一回,什么叫打猎的危险! 大公猪又撞击了几分钟,眼见大树一直没有被撞断,树上的人类也没有被震下来,又抬头看了看树上的罗高华,它突然转过身去,呼哧呼哧地喘着粗气走了。 机会来了! 罗高华立即调整好姿势,双脚勾住树枝,双手抬起枪,正要瞄准大公猪,却见大公猪突然掉过头来,以更快的速度撞击过来。 完了,上当了! 罗高华瞬间大脑一片空白,这头大公猪太狡猾了! 第60章 怎么搬回去? 有前世二十年赶山的经验,罗高华已经把野猪想得足够聪明了,但此刻,他发现自己还是低估了野猪的聪明。 确切地说,他低估了这个时代野猪的聪明。 因为前世的野猪,没有了虎豹熊狼的威胁,几乎已经站在了食物链的顶端,再加上,野猪被列入保护动物,猎人也不敢猎杀它们,所以,它们的求生欲会降低很多,凶狠程度也会降低。 而这个时代的野猪不同。 它们时时刻刻都面临着生死危机,自然会被逼出可怕的凶性。 砰! 罗高华来不及多想,随意开了一枪。 嘭! 大公猪吓了一跳,想要转身就逃,但它之前冲得太凶猛,根本来不及转身,在惯性使然下,它庞大的身躯狠狠撞击在了大树上。 罗高华直接被震得掉了下来。 幸好,下面是枯枝败叶,而且,他距离地面只有两米高一点,要不然,他这么一摔下来,非摔伤不可! 来不及查看伤势,罗高华一掉下来,立即就爬了起来,眼见野猪就在旁边,他也似乎被激起了浑身的血性,抽出腰间的尖刀,对着野猪就一阵猛捅。 也不知道捅了多少刀,感觉身下的大公猪没有了反抗之后,他才停了下来。 就发现自己全身都被猪血染红了! 直到确认这头大公猪已经死透了,罗高华才一屁股坐在地上,一阵阵后怕袭上来,让他感觉浑身酸软无力,不由得躺在了地上。 几分钟后,他才恢复了力气,然后快速装填子弹。 继续去追另外两头受伤的野猪。 既然要请全村的人吃肉,那就必须多猎杀几头野猪。 好在,剩下的两头野猪都没有跑多远,而且,都很轻松就被他猎杀了。 他随后把李全福三兄弟叫了过来。 三人看到他浑身是血,都吓得面色一白,急忙询问他受伤了没有。 罗高华连说没有,他们还是不相信,直到罗高华在他们面前转了好几圈,让他们摸遍了全身上下,他们才确信罗高华确实没有受伤。 “我都说了,这些都是野猪的血。”罗高华苦笑道。 “打猎还是太危险了!”李全福心有余悸道,“高华,我劝你以后还是别打猎了,你现在可是四个孩子的父亲了,你要是出点事,你让她们怎么办?” 罗高华:“放心吧,今天确实是大意了,以后我会更加谨慎的!” 李全福也知道劝不动罗高华,只能幽幽一叹,然后就跟着罗高华去抬野猪了。 看到一具具野猪尸体,他们的担忧慢慢变成了惊叹。 李全宝:“高华,你这狩猎技术也太可怕了,居然一下子猎杀了五头野猪!” 李全发:“四哥,你会不会数数?这里是五头,之前还有两头呢!” 李全宝眼睛瞪得像牛眼:“天呐,那就是七头野猪?!我们四个人能够扛回去吗?” 李全发:“我们生产队每年杀的年猪都没有这么多!这要是全部扛回去,绝对能够引起全村的轰动!” 李全宝突然看向李全福,说道:“三哥,我们村都发了肉,其他村要不要发?他们也都是我们大队的队员……” 李全福道:“还真以为我是活菩萨?每个人都发么?就算是我们村,也不是人人都有猪肉发。那些平时就跟老子作对,爱说老子坏话的人,这一次都不发!” “这些野猪肉又不是生产队的,这是我女婿冒着生命危险打回来了,那肯定是老子说了算!” “霸气!” 听了李全福的话,李全宝,李全发和罗高华都对他比了比大拇指。 这就是李全福。 他因为是大队长,会在乎村民的情绪和看法,但他不是圣母,不会在乎所有人的。 四人快速把七头野猪尸体都汇集在了一起。 一头小乳猪,大概四十斤左右。 两头母猪,每一头都差不多有一百八十斤左右。 两头黄毛野猪,每一头大约一百斤左右。 两头大公猪是最重的,尤其是差点撞伤罗高华的那一头,达到了可怕的三百斤! 另一头,也有两百四十斤左右! 全部加起来,差不多一千二百多斤! 就凭罗高华四人是没有办法把这么多野猪弄回去的。 “我本来打算就猎杀三头野猪就够了,却没想到,运气这么好,一下子猎杀了七头!”罗高华抓了抓后脑勺,“要不然,我在这守着,你们回村去喊人来搬?” 李全福摆摆手,“不用喊人,我们辛苦点,多跑几趟就是了。” 李全发:“高华,你是不是瞧不起五叔?我跟你说,五叔打猎的技术没你好,但这膀子力气绝对不输给你!” 李全宝:“你五叔这话是个实在话,我们五兄弟里面,就数你五叔的力气最大了,所以,等一下,让你五叔多扛两趟就扛回去了。” 李全发拍了拍自己的胸口,“交给我就是了。” 随后,他就去旁边砍了几根木棍和一大堆藤条回来。 三兄弟一起动手,把七头野猪都绑了起来。 “高华,你不用动手,我们三个来扛就行了。” 李全发直接挑起两头母猪就走了。 这两头母猪加起来有差不多三百六十斤重,李全发竟然挑着就走,果然力气大得惊人! 李全宝的力气也不少,挑着两头黄毛野猪就走了,加起来也有两百斤。 李全福准备去挑剩下的两头大公猪,却发现根本挑不动,而且,这两头大公猪都太重了,他就是单独扛也扛不动,最后只能扛起那头小乳猪走了。 罗高华便留在这里看着剩下的两头大公猪。 差不多过了半个小时,李全发和李全宝回来了。 李全发:“这头最大的公猪太重了,我一个人扛不动,四哥,你跟我一起抬吧。” 李全宝:“没问题。” 罗高华拦住他们,“四叔,五叔,你们去扛那头轻一点的公猪,这头重的交给我。” “啊?” 两人一愣,“高华,你开玩笑……” 不等他们说完,罗高华就将那头最重的大公猪扛了起来,就像是扛起了一座小山,依然显得很轻松,两人不由得震惊得目瞪口呆。 高华的力气这么大吗? 他的身材看起来也不强壮啊?相反,还有点单薄,竟蕴含了这么大的力气? 过了好一会,两人才回过神来,连忙抬起最后一头公猪,快步追上了罗高华。 第61章 准备分肉 当李全福看到罗高华扛着三百多斤的大公猪走来,也惊讶得半天说不出话来。 李全发看到李全福的样子,当即笑道:“哈哈哈,三哥,是不是傻眼了?你是不是也没有料到高华有这么大的力气?” “我还说我是咱们家的大力士,现在看来,这个名号要给高华了。” 李全宝:“这说明你老了!” 李全福:“我确实没有想到高华有这么大的力气,走吧,我们赶紧回去。” 罗高华:“爸,稍微等一下,我还要去另一个地方看一看,你们在这儿等一下。” 李全福:“你还要去打猎?这次的猎物已经够多了……” 罗高华:“放心,不是什么大猎物,就是野鸡野兔之类的,是我昨天放的套子,当然,也有可能什么都没有。” 一边说,他一边跑了。 到了小水潭上方的平地上,他快速看了一遍。 收获还不小。 估计是这边的草籽非常的丰富,非常适合野鸡和野兔等小动物生存,再加上罗高华放置的套子都很有特色,也很有经验,都是在野鸡和野兔经常出没的路径上。 也就是老猎户口中所说的兽道! 罗高华没有停留太久时间,也没有继续布置陷阱,把所有被套住的野鸡和野兔提起来就走了。 一共有六只野鸡,三只野兔! 算得上是大丰收! 李全福三兄弟看到他提着一大堆的野鸡和野兔回来,再次对他的狩猎技术感叹不已。 当他们把所有猎物都扛回村里,果真,引起了全村的轰动! 尤其是那些经常打猎的人,看到如此多的猎物,一个个既佩服又好奇,纷纷向罗高华请教打猎技术。 罗高华呵呵一笑,并没有多说什么,只说是自己运气好。 那些经常打猎的人自然明白这是罗高华的托词,但也理解他不传授技术和经验的行为,毕竟,这都是人家吃饭的本事,怎么可能轻易说出来? 除了把小乳猪和野鸡野兔留在家中,剩下的六头野猪,李全福都让人抬去了大队部,然后就让人全村喊话。 “所有村民赶紧去大队部集合,大队长要给咱们分野猪肉啦!” “罗高华猎杀了六头大野猪回来,赶紧去大队部分肉啊!” 喊话声,从村头喊到了村尾。 所有村民听了之后,全都激动了起来。 一个个急忙拿出家里的篮子或者锅碗,跑去大队部集合。 孙友林听到消息,不禁撇了撇嘴,“玛德,李全福这狗东西是越来越懂得收买人心了!还有罗高华那个吃软饭的,有什么好嘚瑟的!” “死老头子,你少在这里放屁了,赶紧拿着篮子去排队吧!”他老婆骂道。 “你懂个屁!以我的身份地位,我需要去排队吗?”孙友林哼道,“你信不信,要不了多久,自然有人给我把肉送来!” 他老婆:“我信你个大头鬼,你不去我去!你以为现在还是以前么?你忘了,罗高华把你骂得吐血的时候了?他还会怕你,巴结你?” 说完,他老婆就提着篮子走了。 孙友林气得胸口痛,“你回来!你个死老婆子,连你也不听我的了?” 这时,孙国峰也提着篮子从旁边屋里走了出来。 孙国峰结婚之后,就跟他们分家了,但住的地方就在他家隔壁。 “爸,你少说两句吧!你只是跟李全福和罗高华有仇,又不是跟野猪肉有仇,不拿白不拿!我就准备去拿坨大的肥的!” 孙国峰说完,也走了。 孙友林一听,有道理,也连忙下了床,穿上鞋,去了大队部。 李建仁的妈听说有肉分,跑得比谁都快! 其他跟孙友林家走得近的村民,也都纷纷来到了大队部。 李全福早就把村里的杀猪匠们都喊了过来,一个个正在给野猪刮毛,开膛破肚,然后把内脏、瘦肉、肥肉、骨头分离开。 “我们村有六百多户人家,这里差不多有一千斤野猪肉,每一户大概能够分到一斤五两肉!” 就在杀猪匠们处理野猪的同时,李全福站在大队部的台子上,大声说道, “家里有七十岁以上老人,有三岁以下小孩的,可以优先分一些肥肉,另外,这段时间做事积极认真的,可以另外分一些内脏或者骨头。” “还有,那些跟我作对的,骂过我的,你们赶紧离开,我今天不会给你们分肉!” 听到这话,大部分村民都不禁低下了头。 有些脾气暴躁的村民,当即大叫了起来,“李全福,你什么意思?这野猪肉又不是你家的……” 李全福哼道:“这野猪肉确实不是我家的,是我女婿家的,但我能帮他做这个主!要不要我把他喊来?” 那人继续吼道:“你这是公报私仇!这些野猪肉明明就是生产队的……” “放你妈的屁!” 李全福大骂,“这是我女婿进山去打回来的,什么时候成了生产队的了?” 那人反问道:“你女婿是不是生产队的人?” 李全福:“是又怎样?” 那人:“既然是生产队的人,那他打回来的猎物,是不是属于生产队的?要知道,我们现在所有的一切都是生产队的,都是集体的!如果你说这些野猪肉不是生产队的,是罗高华私人的,那我就要问一问,他是不是想走自私自利的资本主义路线?” 李全福:“……” 论乱扣帽子,从混乱时期走过来的人,绝对是最厉害的,没有之一! 恰好这个时候,罗高华来了。 他原本只想过来看看热闹,毕竟,全村一起分肉的场面,他也有四十多年没有见过了。 听到那人的叫嚣,他黑沉着脸,来到了李全福的身边,大声哼道:“不管你怎么狡辩,这些野猪肉都是我弄回来的,这是不争的事实!” “既然是我弄回来的,那我爸就有权想怎么处理就怎么处理!” “他说不给你们分,就不给你们分!你们要是不服,可以去公社告状,反正,你们当中这样的小人多得是!” 那人大怒,“你骂谁是小人?” 罗高华:“我就骂你了,你想怎样?” 李全福踏前一步,“你们难道不是小人吗?跟老子作对的时候,嚣张至极,现在又厚着脸皮来分肉,你们不是小人,谁是小人?” 李全财,李全宝,李全发等人也都站了起来。 还有一些坚定支持李全福的村民,也都纷纷怒视那些人。 第62章 脸皮太厚 这时,孙友林慢吞吞地来到了大队部的空地上,那些人立即像是找到了主心骨,纷纷向孙友林告状。 孙友林听完之后,来到了大队部的台子上。 看了看李全福,又看了看罗高华,撇嘴道:“你们这一招很不明智啊!你们明知道全村有那么多人都曾在背后骂过你们,你们还敢来大队部分肉,你们是想拉起更多的仇恨吗?” 李全福霸气道:“我就是要让他们知道,跟我作对的人,骂我的人,就没有肉吃!” 孙友林哼道:“你以为大家都稀罕吃肉吗?” 李全福伸手指了指大家,冷笑道:“稀不稀罕,你自己看不到吗?” 孙友林一时间没话说了。 李全福转头看向村民,大声道:“我还要告诉大家一件事,后天晚上,我家里要给我的四孙女办满月宴,愿意来的就来,别的不说,肉肯定是管够的!” 平时就跟李全福走得近的村民,顿时眼睛又是一亮。 而那些跟李全福不对付的村民,脸上的神色则更加阴郁了。 “大队长,我们也就是背后说了您几句坏话,但平时做什么事情,我们还是很支持您的,您看,我们能不能领肉?后天晚上,能不能去参加您家的满月宴?” 突然,有一个村妇开口问道。 李全福想了想,笑道:“如果只是背后骂了几句,我可以原谅!但以后绝对不能再骂了,要不然,我会让你把肉吐出来!” “不会了,不会了,再也不会了!” 那村妇开心得连连摆手。 李全福高声道:“凡是跟我作对的,骂我骂得厉害的,你们可以走了!那些没有骂过我,或者只是背后骂了两句,以后再也不骂了的人,就赶紧排队,我们要开始分肉了!” 呼啦啦…… 随着李全福的声音落下,一大群村民立即开始排队。 只有少数几个人,很有自知之明地站在原地,既没有走,也没有排队。 “有什么了不起!谁还吃不起肉么?” 这些人中,有人愤愤不平。 但他说这个话,明显底气不足,要不然,他早就走了。 之所以还留在这里,不过是期望李全福和罗高华不会把事情做绝,因为,他发现平时跟李全福作对的有些村民,也在排队。 他们就想看一看,这些人能不能领到肉。 全村分肉的场面确实很壮观。 罗高华站在台子上,看着众人领到肉之后,脸上都流露出了开心的笑容,他不由得也笑了。 这个时代的人,其实很容易满足。 一颗糖,一块肉,就能让他们高兴好久。 其实,人的欲望简单一点,少一点,会更开心一些! 一个个村民领到肉之后,都向李全福和罗高华表达了感谢。 不久,轮到了建仁妈。 “你好意思来领肉?”李全福盯着她。 建仁妈面不改色,笑道:“大队长,我可没有跟您作对,也没有骂过您,我对您向来都是非常敬重的……” 李全福:“你说这个话,你信吗?” 建仁妈:“我信啊!” 李全福:“……” 罗高华也同样一阵无语。 没想到,这世上还真有如此脸皮厚的人! 李全福深吸一口气,直言道:“你走吧,我今天不可能分肉给你!” 建仁妈当即尖叫道:“为什么?我对你那么忠心,不仅是我,就是我全家人都对你忠心耿耿,你说东,我们绝不敢往西,你说上刀山,我们绝不下火海……” 这小词一套一套的,也不知道她从哪儿学来的。 李全福却听得无比反胃,挥手道:“滚滚滚,说了不给你分肉,就不可能给你分肉!” “哎呀!大队长,你不能这样做人啊!言而无信……” 建仁妈当即开始撒泼。 她家已经有好几个月都没有见过荤腥了,今天好不容易有免费的野猪肉分,她已经打定主意,就是不要这张老脸,也必须拿到肉。 只是没想到李全福竟然这么讲原则,说不分就不分。 没有其他的办法了,她只能撒泼。 可她还是低估了李全福的原则性,只见李全福一挥手,立即就有民兵上前,把建仁妈拖走了。 “你们放开我妈!” 李建仁冲了过来,“不分肉就不分肉,有什么了不起!李全福,罗高华,你们两个狗东西给老子等着!你们能够杀野猪,难道老子就不能?” 说完,他就带着他妈走了。 回到家没多久,他就不知道去哪儿借了一把猎枪,就进山去了。 大队部这边,分肉还在继续。 凡是曾经跟李全福作过对的村民,都被李全福轰走了。 一个个对李全福充满了怨恨,同时又无比羡慕那些分到肉的村民,心里也很后悔,早知道会有今天这个局面,以前就不该跟李全福作对。 眼见李全福如此不讲情面,凡是跟他作对或者骂他骂得比较厉害的村民,都纷纷主动离开了。 但还有人想要浑水摸鱼。 其中就有孙国峰和他妈。 “李大队长,跟你作对的是孙友林,不是我,骂你的人也是他,我可从来没有骂过你,你看能不能给我分点肉?” 孙国峰的妈谄媚地笑道,“你放心,拿了肉回去,我绝对不给孙友林吃,馋死他!” 李全福和罗高华听得目瞪口呆,还能这样? 李全福细细一想,孙国峰的妈好像还真没有怎么骂过他,平时是一个很老实忠厚的妇女。 “行吧,给你一斤肉,记住你的话,绝对不能给孙友林吃!” 李全福同意给她一斤肉。 除了故意恶心孙友林之外,也是想到孙友林是副大队长,即便平时不对付,但毕竟还要一起共事,不能做得太绝。 “谢谢,谢谢,我就知道李大队长最大度,最好了!” 孙国峰的妈连连感谢。 哪里有半点老实忠厚的样子? 李全福脸上一阵发烫,感觉自己看人真是不太准! 接下来,轮到孙国峰的时候,不论他说什么,甚至说出跟孙友林断绝父子关系的话,李全福也不再相信,直接挥手让他离开! 等所有村民都分完肉之后,发现还剩六个猪头,一百多斤肉! “这些怎么办?”杀猪匠们问道。 李全福:“把它们全都搬回我家去,正好后天可以用来招待客人!” 分肉大会结束了,有人欢喜有人愁。 有人感恩戴德,也有人恼羞成怒,各种骂声不断。 李全福和罗高华都不在乎,他们正在全力准备后天晚上的满月宴! 第63章 程 上次办庆祝宴,因为就只有罗高华一人张罗,显得很匆忙,各项准备都不是很充分,而这一次的满月宴,则是全家人齐上阵。 尤其李全福参与进来之后,规格一下子就提升了一个档次,必须做得面面俱到! 为此,李全福还专门写了一个举办满月宴的章程。 主要分三个阶段。 准备阶段,宴席阶段和收尾阶段。 每一个阶段,他都做了详细的安排,每一个步骤和细节都考虑到了,也都落实到了每一个人的身上。 比如准备阶段的借桌椅板凳、借碗筷,他安排了四个侄儿子负责。 这年头,家家户户的桌椅板凳、碗筷都不多,所以,每一次有人家要举办宴席,都会四处挪借。 为了便于事后归还,会在桌椅板凳背面写上名字。 这件事很繁琐,而且,都是力气活,所以,选了四个年轻小伙子。 又比如写请帖,他请了村里的民办教师来写。 民办教师的一手蝇头小楷,非常不错。 用红纸当请帖,配上民办教师的字,看起来就很正式,很有仪式感。 罗高华看到老丈人递过来的章程,不得不佩服老丈人的办事能力,不愧是当了多年大队长的人,做事就是认真细致! 他当即表示赞同,并连连称赞。 李全福摆了摆手,“好听的话就不用多说了,既然你没有意见,那我们就按这个章程来办,我接下来就去找相应的人手帮忙。” “不过,凡是来帮忙的人,等宴席结束之后,都是要给一份谢礼的,你打算拿什么当谢礼?” 罗高华知道村里有这样的规矩。 现在家家户户都穷,所以,谢礼一般都是花生或是面条,条件好一点的人家,就给鸡蛋当谢礼。 等以后家家户户的生活变好了,谢礼就变成了方便面或是肉。 再后来,就变成了生活用品和一个红包! 罗高华没有直接说自己的看法,而是反问道:“爸,您觉得用什么当谢礼好?” 李全福道:“我们今天分了肉,村民都知道你打猎厉害,如果还是像以前一样,拿点花生或是剩菜的话,就有点说不过去了。我的意思是,每人送点肉,你觉得呢?” 罗高华也有这样的想法,当即点头道:“好,就按您说的来。” 李全福:“如果是送肉的话,那你明天还要进山,至少打三头大野猪回来才行。” 罗高华:“没问题。” 李全福:“明天,我就不跟你进山了,我在家请人做准备,毕竟后天晚上就要开席了,我们必须要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免得让人笑话。” 罗高华:“好,那我明天还是喊上四叔和五叔进山。” 李全福:“对了,公社那边,你有没有想要邀请的人?我明天让国山老师一起把请帖写好。” 罗高华:“有黄主任,朱部长,吴排长,还有国营饭店的侯叔……” 李全福把名字记了下来,然后又添加了几个自己要请的人。 两翁婿聊了许久,才把事情全部敲定。 砰砰砰! 夜里,全家人都睡了,突然听到有人焦急地拍着他家的院门。 李桃花推了推身边的罗高华,“高华,是不是有人在拍咱们家的院门?” 罗高华不久之前,才给四丫换了尿布,此时睡得正香,转过身来,搂住李桃花的身子,咕哝道:“这大半夜的,谁会来敲门?不管他,继续睡!” 砰砰砰! 这时,外面又响起了拍门声。 李桃花再次推了推罗高华,“高华,要不然你还是去看看……” 正说着,就听外面响起了李全福的声音,“谁呀?半夜三更的不睡觉……” 院门外,传来一个妇人焦急的声音,“大队长,快开门,我有急事求您!” 李全福点燃煤油灯,然后打开了院门,惊讶道:“陈春兰?!你来干什么?!” 陈春兰,就是建仁妈。 她此刻双眼通红,神情焦急,抓着李全福的手臂,就跪了下去,“大队长,您一定要帮帮我!我求您了!” 李全福吓了一跳。 这时,陈秀菊披着衣服,从房里出来了。 看到陈春兰跪在了李全福面前,也吓了一跳,急忙跑过来,拉住陈春兰,“春兰妹子,你这是干什么?” 陈春兰哭道:“秀菊嫂子,我家建仁下午拿着猎枪进山,到现在都没有回来,我去找了其他的猎户,请他们帮忙去山里找一找。” “他们都去山里找了,却没有找到,都说我家建仁有可能进深山去打猎了,而他们都不敢去,就让我来求一求你家女婿。” “我知道我以前做得不对,不该跟你们家作对,更不该骂你们,但我家建仁还是个孩子,求你们救救他!” 李全福没有答应,也没有拒绝,而是问道:“你家建仁什么时候学会打猎了?” 陈春兰:“他哪里懂打猎,不过是看到你们下午不分给我家野猪肉,他有点看不过去,就想争一口气,就找他三爷爷借了猎枪就进山了。” 李全福:“既然他那么有骨气,那他肯定不会有事的,你回去吧。” 陈春兰一怔,“李大队长,你这是什么意思?” 李全福:“我的意思是,你回去等着吧,你儿子很快就会回来了!” 陈春兰不太理解,问道:“你怎么知道?” 李全福淡淡一笑,道:“你家建仁是个有骨气的好孩子,也是个争气的好孩子,肯定不会有事的!他之所以到现在都没有回来,肯定是在猎杀大家伙!说不定,很快你家就不缺肉吃了!” 陈春兰隐隐觉得李全福是在讽刺她家李建仁,但又觉得他说得很有道理。 自家孩子确实从小就有骨气,虽然最近变懒了,成了村里的二流子,但这也不是自家孩子的错,而是时代的错。 没看到村里,这些年多了不少二流子吗? 所以,在陈春兰眼里,李建仁依然是最优秀的孩子! 也许今晚真的像李全福说的,李建仁是在猎杀大家伙! 要不然,再回家等一等? 李全福眼见陈春兰的神色,就知道她信了自己的话,不禁在心里暗骂她一声蠢货,嘴里则继续劝道:“春兰,耐心等一等,孩子要成长总是要有一个过程!也许,明天你家建仁就扛着野猪回来了,从此,我们村又多了一个厉害的猎手!” 陈春兰被说得心花怒放,果真转身回去了。 第64章 李建仁没回来? “老李,你真的不打算喊人去山里寻找李建仁?” 等陈春兰走了之后,陈秀菊小声问道。 “找?” 李全福横了陈秀菊一眼,“黑灯瞎火的,怎么去找?万一让村民进山去找李建仁,遇到危险了怎么办?” “李建仁是自己没有脑子,非要逞强进山打猎,怪不了别人!” 陈秀菊点点头,“你说得有道理!老李,万一,我是说万一李建仁遇到了危险怎么办?陈春兰估计不会善罢甘休!” 李全福哼道:“她有什么不会善罢甘休的?李建仁又不是我们让他进山打猎,是他自己去的,跟我们有什么关系?” 陈秀菊:“可她来求过你……” 李全福:“求过我又怎么了?难道她一求,我就必须帮忙?世上哪有这样的道理?!” 陈秀菊:“可你是大队长啊。” 李全福:“大队长怎么了?大队长就该什么事都管?行了,别跟着瞎操心了!你信不信,要是明天建仁真的猎杀了一头野猪回来,陈春兰肯定会全村嘚瑟!” “睡吧!” 二老关上门,回到房间,吹灭煤油灯,继续睡了。 正房。 李桃花和罗高华都听到了外面的谈话声。 李桃花小声问道:“高华,你觉得李建仁是遇到了危险,还是真的在追杀猎物?” 罗高华冷笑道:“他多半是遇到危险了!真以为打猎是件简单的事么?山里的危险,可不只是凶猛的猎物,还有各种毒虫、毒花和毒树,还有一些被枝叶遮盖的坑洞!” “总之,没有师父带着,就凭自己进山胡乱摸索,基本上都是死路一条!” 李桃花一惊,“你的意思是李建仁有可能会死?” 罗高华:“这不好说,就看他的运气如何了。” “行了,别人的事少操心,他死不死的,跟我们也没有关系,我们还是睡吧。” 随后,两人不再说话,慢慢也睡了。 第二天早上五点钟,罗高华醒了。 眼见李桃花和孩子们都还在睡梦中,他便轻手轻脚地下床,打开手电筒,离开房间,直接去了灶屋。 找出火柴,抓一把松针,将火塘点燃,灶屋里立即变得亮堂堂的。 烧了一锅水。 往火塘里丢了几个红薯。 然后就开始洗漱。 洗漱完之后,就挑着水桶去水井里挑水。 这个时间点,天色只有麻麻亮,整个村子都非常的安静,薄雾弥漫,罗高华走在路上,颇有一种山园恬静的感觉。 尤其听着木桶咿呀咿呀的声音,更有种田园诗歌的悠扬。 等罗高华快要把水缸挑满的时候,李全福和陈秀菊也醒了。 陈秀菊在灶屋里,忙着做早饭。 李全福则在磨刀。 李桃花和孩子们依然还在睡。 “妈,不用做早饭,我往火塘里丢了几个红薯,等一下,我带几个红薯去山里就行了。”罗高华一边把水桶里的水倒进水缸,一边跟陈秀菊说道。 陈秀菊:“那怎么行?进山打猎是一件苦差事,必须要吃好才行!” 李全福刚好走了进来,“高华,你妈说得对,必须要吃好,才有力气干活!对了,你去喊了你四叔和五叔没有?” 罗高华:“我挑水的时候,特意去了一趟他们家,跟他们说了。” 正说着,四叔李全宝和五叔李全发就走了进来。 虽然进山打猎很危险,但也很刺激,尤其是跟着罗高华进山打猎,那简直就是一种享受! 就感觉山里的猛兽都变温顺了,就傻愣愣地站在那儿,等着他们去猎杀一样。 “三哥,三嫂,高华,你们还没有吃早饭?” 李全发走进灶屋,就看到陈秀菊正在做早饭,当即毫不讲客气地拿了一个矮板凳坐在火塘边,接着,拿起一根树枝,从火塘里扒了一个红薯出来,拿起就吃。 李全宝就没有这么随意,只是坐在旁边,不说话。 陈秀菊问道:“你们吃了没有?” 李全发:“没有,三嫂,你可以多做一点。” 李全宝:“吃……吃了。” 李全福哼道:“这么早,你吃个屁!” 陈秀菊啐道:“老李,你就不能对你兄弟客气点?都是当爷爷的人了,说话还是这么粗鲁!” 李全福:“一辈子的兄弟,有什么好客气的?老四,你看看老五,你就应该跟他多学学,在自己亲三哥这里,你有必要搞得这么客气吗?随意一点,多好!” 李全宝:“三哥,我是真吃了,只不过吃的是土豆。” 李全发:“四哥,几个土豆而已,能算早饭?”接着,他又对陈秀菊道:“三嫂,多放点肉!” 李全宝:“你还真不客气啊!” 李全发:“四哥,你刚刚没听三哥说吗?在自己亲三哥这里,有必要讲客气吗?” 李全福变了变脸色,淡淡道:“老五,有时候还是要讲点客气!” “哈哈哈……” 李全发大笑,“四哥,三嫂,你们看到没有,我三哥舍不得肉了,哈哈哈……” 罗高华也忍不住笑了。 不过,这个年月,确实没有几个人舍得把肉给人随意吃。 即便昨天才获得了不少野猪肉,但要多放点肉,那还是会……心疼的! 陈秀菊没有参与他们三兄弟的斗嘴,快速煮了四大碗面条,每碗面条里都放了好几大块野猪肉。 罗高华四人都吃得满嘴冒油。 “妈,那几个猪头,您留着,等我回来再处理,到时候我给你们弄个好菜出来!” 吃面条的时候,罗高华突然看到了挂在灶屋上方的几个猪头。 “猪头有什么好处理的,全是骨头,又没有多少肉!”陈秀菊道,“到时候,放进大锅里煮久一点,把肉全部煮出来就行了。” “妈,您等着我回来处理就行了。” 罗高华没有多说。 吃完面条,他就和四叔五叔进山去了。 李全福则去了大队部,先处理了大队里的事情,然后找到民办教师李国田,请他帮忙写请帖,同时按照章程,寻找合适的人,请他们帮忙。 忙得脚不沾地。 到了中午,陈春兰突然又找到了他,“大队长,我家建仁还没有回来,他会不会……” 李全福道:“他没有回来,你来找我干什么?你赶紧让你家的人都进山去找啊!” “啊?” 陈春兰一怔,“昨晚上,你可不是这么说的,你说……” 李全福骂道:“我说你是不是傻?你有空在这里跟我磨牙,还不如赶紧进山去找人!万一真的出事了怎么办?还不快去!” 陈春兰脖子一缩,想要怼李全福几句,又不知道该怎么怼,只能恨恨地指了指李全福,然后就转身急急忙忙地跑了。 第65章 遭了秧 李建仁家这一房的人也不少,不过,陈春兰平时太不会做人,他们这一房的人都不是很待见她,平时根本就没有什么来往。 此时,她求了一圈,也就只有三个人愿意看在同一房的情义上,帮她去山里找一找。 除了这三个人,还有李建仁的老爸和大哥,一共五个人进了山。 刚进山不久,他们就碰到了扛着野猪回来的罗高华,李全宝和李全发三人。 眼见他们三个,每个人都扛着一头大野猪,每头野猪都至少两百斤重,建仁爸等五人都惊呆了。 “全宝,全发,你们这打猎技术也太好了吧!” 其中一个人赞道,“昨天才猎杀了七头野猪,今天又猎杀了三头,照你们这技术猎杀下去,估计我们这山中的野猪迟早会被你们全部杀光!” “我们可没有这样的技术,这都是高华的本事!”李全发道。 众人闻言,不由自主地都把目光看向了罗高华。 任谁都没有想到,这个吃软饭的上门女婿,竟有这样的本事! 这几年,他变得暴躁,变得败家,天天喝酒打牌,还以为他从此之后就成废物了,却没想到,他竟会浪子回头,而且,还变得如此厉害! 几人正准备夸赞一番,就听建仁爸焦急地问道:“你们有没有看到我家建仁?” 听到这个问题,罗高华,李全宝和李全发的脸色瞬间就变得很难看。 李全发哼道:“你家那个白眼狼,昨晚上被野猪围困,在一棵大树上藏了一夜!我们看到他,本想帮他赶走野猪,他却骂我们多管闲事,还说他肯定会猎杀一头野猪回去,再也不用看别人的脸色!” “既然他这么硬气,我们当然转身就走了。” “估计他现在已经猎杀了一头野猪,也正扛着野猪在回家的路上了吧?” 建仁爸听到这话,顿时一喜,“你说的是真的?” 李全发哼道:“是不是真的,你自己去问你家那个白眼狼吧!我们走了!” 三人扛着野猪走了。 建仁爸等五人也启程继续往深山里走。 听李全发话里的意思,李建仁应该是好好的,没有出事,五人也就变轻松了许多,气氛不再那么压抑,变得有说有笑起来。 不过,他们谈论最多的还是罗高华的变化。 “啊!” 就在这时,他们突然听到了一声惨叫,当即面色一变,立即警惕地看向四周。 “啊!” 接着,又是一声惨叫传来,建仁爸听得很清楚,这就是李建仁的声音,他当即快步往前跑了过去,其他几人犹豫了一下,也跟了过去。 没过多久,他们就看到了掉进荆棘丛中的李建仁。 “建仁,别怕,爸来救你!” 建仁爸当即拿出砍柴刀,将荆棘丛中的荆棘,一根根砍断,然后小心挪开。 不久之后,他就将李建仁从荆棘丛中救了出来,就看到他身上到处都是被荆棘划破的痕迹,鲜血淋漓。 同时,浑身红肿得厉害! “建仁,你这是……碰到什么有毒的东西了?”建仁爸担忧地问道。 李建仁浑身不但红肿,而且奇痒无比,突然看到自己的亲人,他忍不住哭了,“爸,我不小心碰到了漆树,浑身痒得厉害!” “漆树?!” 建仁爸瞳仁一缩,“快,我背你去医院看看。” “野猪!” 李建仁这个时候还不忘自己猎杀的野猪,“我昨晚上在山上守了一夜,总算是猎杀了一头野猪!无论如何要把它带回去!” 众人看了看周围,却并没有看到野猪尸体。 “野猪在哪儿?”建仁爸忍不住问道。 李建仁尴尬一笑,“爸,那头野猪无巧不巧,正好掉进了漆树丛中,我就是去扛野猪的时候,碰到了漆树,导致全身奇痒无比,就又把野猪放下了。” “本来想回去喊你们来搬的,却因为一晚上没有睡觉,神情有点恍惚,不小心掉进了荆棘丛中。” 建仁爸同样尴尬一笑,“你的意思是,野猪还在漆树丛中?” 随后,他看了众人一眼,知道这个时候没有人会主动去扛野猪,毕竟,漆树很毒,一旦碰到,很容易得漆疮,就跟李建仁一样。 想了一下,建仁爸又不甘心就这样放弃野猪,只能对建仁的大哥说道:“你把你弟弟背去公社医院看病,我去扛野猪。” 建仁大哥劝道:“爸,别去了,得了漆疮很痛苦……” “没事。” 建仁爸不听劝告,非要去,建仁大哥也不好再劝,只能背起李建仁往公社医院去了。 另外三人则相互看了看,最后还是跟着建仁爸走了。 十几分钟后,他们就在一丛漆树之中,看到了那头被李建仁打死的野猪。 那不过是一头四十斤左右的小乳猪! 跟罗高华猎杀的野猪,根本不在一个档次! 建仁爸却自我安慰:“小乳猪的肉更好吃!” 另外三人只是偷偷憋笑,却没有反驳。 建仁爸看了看四周,然后,小心翼翼地用砍柴刀,砍断漆树,慢慢来到了小乳猪的尸体旁边。 可是,就在他准备提起小乳猪的时候,却听到前方突然传来了哗啦啦的声音,接着,就看到一头大公猪跑了出来。 两根獠牙像两柄钢刀,冰冷的眼神如刀子,盯着建仁爸。 “卧槽,大公猪!快跑!” “草!这运气也太差了!” “玛德,这下子死定了!” 另外三人,看到这头大公猪,当即吓得腿都软了,转身就跑。 “喂,你们等等我啊!” 建仁爸也吓得面无人色,想跑却又不敢乱动,因为这周围都是漆树,而且,有不少漆树被他砍断了,正有汁液流出。 一旦沾染上,那可比李建仁严重多了! 嗷! 然而,那头大公猪根本不给他太多考虑的时间,一声大叫之后,就向着他狂冲了过去。 建仁爸再无任何迟疑,转身就跑。 身上不知道沾染了多少漆树的汁液,他也没办法去管了,此刻,只恨爸妈少给他生了两条腿! “哎呀!” 就在他往前狂奔出去不知道多远的时候,他突然一脚踩空,整个人掉进了一个暗坑里,双脚都摔断了,痛得他冷汗直流。 “救命啊!救命啊!” 他连连大喊。 好在,那头大公猪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走了,另外三人听到呼救声,又返了回来,把他从坑洞里,用绳子拉了出来。 随后,又做了一副简单的担架,把他抬了回去。 而这时,建仁爸身上的漆疮开始发作了,奇痒无比,他恨不得把自己的皮肉都抓烂! “啊,好痒啊,快送我去医院,好痒啊!” 建仁爸惨叫不已,身上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冒出了一个个水泡,一块块红肿的疙瘩。 第66章 上门闹事来了 三人把建仁爸送去医院,跟李建仁住在了一个病房。 两个人都肿得不像样子,身上太痒了,被他们自己抓得鲜血淋漓,那样子看起来无比凄惨。 建仁爸最惨,不但全身红肿,双腿也断了,医生也没有办法接好他的断腿,建议他截肢。 这个消息瞬间把建仁爸吓晕了过去。 李建仁大哥也吓得不轻,急忙回家把陈春兰喊了过来。 陈春兰看到如此凄惨的父子二人,当即嚎哭了起来。 “别哭了,这里是医院,要保持安静!另外,赶紧做决定,到底是去县城治疗,还是直接截肢!要是继续拖延下去,说不定有生命危险!” 医生呵斥。 “去县医院治疗?” 陈春兰心里一凉,自己家哪有那么多钱? 她转头看向李建仁和李建仁大哥,“你们是什么意见?” 李建仁:“当然是立即送县医院啊!妈,你还在犹豫什么?” 李建仁大哥:“妈,我已经分家了,这个事情,你们做主吧。” 陈春兰:“建华,你怎么能说出这样的话,你虽然分家了,但他依旧是你老子,你这个时候想要撇开关系,是不是太不孝了?” 李建华:“我不孝?当年分家的时候就说得一清二楚,你们的事情我不管,我的事情,你们也少管!今天,我能进山去找人,就已经是够讲情义了!” 李建仁:“大哥,话不能这么说吧?” 李建华:“你闭嘴!要不是因为进山找你,爸会变成这个样子吗?整天游手好闲不说,还天天惹是生非!你自己说一说,你这段时间惹了多少祸!” “今天这个事情是你造成的,你自己解决!别指望我会帮你!我自己一家子还养不活呢,没有多余的钱帮你擦屁股!” 说完,李建华就直接走了。 陈春兰连连大喊,李建华却连头都不回一下。 “白眼狼!不孝子!你迟早会遭报应的!” 陈春兰忍不住大骂,然后看向李建仁,“老幺,你看这事怎么办?” 李建仁:“妈,当然是送县医院啊!大哥不治,我们自己治!” 陈春兰:“我们拿什么治?家里穷得都快揭不开锅了,你又不是不知道。” 李建仁:“那也要治啊!妈,你去村里借……” 陈春兰:“村里,谁会借给我们?” 李建仁也知道他家在村里的人缘不好,想要借到钱,太难了。至于他家的亲戚,更加不可能借给他家钱。 “去找李全福,他是大队长,不能见死不救!”李建仁随后说道。 陈春兰瞬间眼睛一亮。 说到底,自己儿子和丈夫会变成现在这样,李全福和罗高华要负很大的责任! 如果不是他们突然回村分肉,还不分给他家肉,李建仁又怎么可能脑袋一热,就拿着猎枪去了山里? “对,必须找他们拿钱!老幺,你在这边好好待着,照顾好你爸,我去村里找李全福要钱!” 陈春兰嘱咐一句,就气势汹汹地回村,找李全福去了。 村里。 李全福一家人都忙得不亦乐乎。 明天晚上就要举办满月宴了,李全福正在四处下请帖,而陈秋菊则在打扫房子,里里外外都清扫一遍。 李桃花则在灶屋里烧热水,煮鸡蛋,蒸老虎馒头。 这边的习俗,满月宴上必须要有鸡蛋和老虎馒头。 鸡蛋象征着圆满和美好,而老虎馒头则是寓意孩子快快长大,身强体壮像只小老虎一样。 老虎馒头有专门的老虎模具,只需要把发好的面团,摁进模具里,然后,再嗑出来,就成了老虎样子了。 等蒸的时候,再在老虎的额头上,点一点朱丹红就齐活。 罗高华则在院子里处理今天猎杀回来的三头野猪。 在村里请了两个杀猪匠,再加上四叔和五叔的帮忙,三头野猪处理起来也不算太麻烦。 眼见三头野猪处理得差不多了,他又去把昨天猎杀回来的小乳猪、野鸡和野兔搬了出来,一起处理了。 孩子们则在院子里跑来跑去,帮着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 二丫:“爸爸,这些野兔好可爱,能不能不要杀?” 不等罗高华回答,大丫就哼道:“不杀,我们怎么吃野兔肉?” 二丫:“我们可以不吃啊!” 大丫:“那行吧,那你等一下就别吃。” 二丫生气了,“不吃就不吃,哼!” 三丫:“大姐,我吃!” 大丫笑道:“三妹乖,我们等一下多吃点,不给二丫留!” 二丫:“你们不留,我让爸爸留!” 罗高华听着她们的童言童语,感觉很有趣,问二丫:“那我要不要杀这些野兔?” 二丫本想摸一下野兔,却见野兔对她龇牙咧嘴,把她吓得往后退了好几步。 “小心!” 罗高华急忙把野兔拿开,“这些野兔太凶了,不能靠得太近。” 二丫:“爸,把它们都杀了吧,我不想留了。” 罗高华哈哈一笑,就提着野兔和野鸡去了后院。 杀野鸡和野兔,这么血腥的场面,还是不要当着孩子们的面好。 正在一家人忙得不可开交的时候,陈春兰找上门不来了。 “李全福,你给老子出来!” 陈春兰没有进院子,就在院门口,扯着嗓子大喊。 她连喊了好几声,不但惊动了院里的陈秀菊和罗高华等人,也把周围的邻居惊动了。 不少邻居都围了过来,问道:“春兰,你这又是怎么了?” 陈春兰哼道:“李全福太不是东西了,我昨晚上就来求他进山去找我家建仁,他却推三阻四,我家建仁和建仁他爸现在受伤住院了,他李全福必须给我一个说法!” 有比较明事理的邻居,听了她的话,当即反驳道:“春兰,你家建仁是自己要进山打猎,跟大队长有什么关系?” “再说了,你昨晚半夜三更才来,大队长怎么去山里找你家建仁?” 陈春兰哼道:“我不管!他是大队长,他就必须管这个事情!” 这时,陈秀菊和罗高华走了出来。 李全宝等人也想出来,被罗高华劝住了,让他们继续处理野猪,没必要理会陈春兰这个泼妇,有他出去应付就够了。 “春兰妹子,你有话好好说,没必要在这大喊大叫,让人看笑话。” 陈秀菊的话,不但没有让陈春兰的声音变小,反而让她变本加厉,声音更大声,说的话也更难听。 第67章 我不犯人,但人也别想犯我! “李大队长做都做得出来,还怕人看笑话吗?” 陈春兰高声骂道,“我告诉你,今天,李全福不给我一个说法,我就去公社告他草菅人命!公社不行,我就去县里告,我就不信这天下没有一个主持公道的地方!” “春兰,你这又是何必呢?有什么话……” 眼见围过来的村民越来越多,陈秀菊还想着息事宁人,却被罗高华拦住了,“妈,跟这种泼妇,您没必要那么客气!您越客气,她反而越蹬鼻子上脸!” 陈春兰指着罗高华,“你骂谁是泼妇?” 罗高华哼道:“你看看你现在,不是泼妇是什么?” 陈春兰尖叫道:“好啊,你一个吃软饭的,竟敢骂我泼妇?那我今天就撒泼给你看!你老丈人是生不出儿子的绝户,招你当了上门女婿,没想到你也是生不出儿子的绝户!” “知道你们家为什么是绝户吗?就因为你们家做坏事太多,老天爷都看不过去了……” 啪! 不等她说完,罗高华走过去就给了她一个耳光。 清脆的声音传出,让周围瞬间一片安静。 陈春兰也懵了。 “啊!你个杀千刀的,你敢打老子,老子跟你拼了!” 下一刻,陈春兰就尖叫着,伸出爪子向罗高华抓去。 她的指甲又黑又长,这要是被她抓中了,估计要去打狂犬疫苗! 咔嚓! 然而,经过二十多天的军营训练,罗高华如今的反应速度比之前快多了,不等陈春兰靠近,就突然伸手抓住她的手臂,直接给她扭断了。 “啊!” 陈春兰发出杀猪般的惨叫。 “救命啊,罗高华要杀人啦!” 随后,她继续乱喊乱叫,“你们都看到了,这人就是土匪,就是恶霸,动不动就掰断人的手臂!这样的人就应该抓起来枪毙!” 周围村民也都对罗高华指指点点。 在他们眼中,陈春兰虽然有错,但罗高华动不动就打人耳光,掰断人手臂,让他们心有余悸,错误似乎更大一些。 罗高华才不在乎其他村民的看法。 他深知,不管在什么地方,人善都容易被人欺,人就必须要凶恶一点。 我不犯人,但人也别想犯我! 他冷冷地盯着陈春兰,嘴角勾起一抹残忍的笑意,“陈春兰,你信不信我把你另外一只手也掰断?还有你的双腿!” 陈春兰看到他的眼神如同野狼一般的眼神,顿时吓得心脏都缩紧了,正准备骂出口的话也全都咽进了肚子里。 罗高华继续居高临下,盯着她,“识相的,赶紧滚!以后别再来我家闹事,不然,我连野猪都能随便猎杀,还会怕你一个泼妇?” 陈春兰正好能够看到院子里那一头头正在处理的野猪,顿时吓得浑身一抖,什么话都不敢再说,直接就走了。 “她怎么走了?” 罗高华的声音很小,众人都没有听清。 眼见陈春兰突然走了,都感觉无比的好奇。 “都散了吧!明天晚上,我四女儿满月,如果大家有空,可以来我家喝酒吃肉!” 罗高华大声说了一句,就进院子里去了。 “陈春兰来干什么?” 李桃花问道。 罗高华撇嘴道:“她还能干什么,肯定是李建仁出事了,想到我们家来讹诈呗!她还真以为我们爸是大队长,就要管所有的事情?真是搞笑!” 李桃花:“她会不会到处乱说?对爸的名声……” 罗高华摆手道:“不会的,她不敢!这些事情,我来处理就好,你不用太担心,虎头馒头蒸好没有?我看三个丫头都饿了。” 李桃花笑道:“还用你说,你看,她们三个早就吃上了!” 罗高华往灶屋看去,果然看到大丫二丫和三丫,一人捧着一个虎头馒头,坐在灶屋的门槛上,欢快地吃着。 不久之后,李全福回来了。 “我听说陈春兰来家里闹了?”李全福焦急地问道。 罗高华道:“没事了。” 随后把事情经过跟李全福说了一遍,最后道:“她肯定是想来讹点钱……” 李全福点头道:“她确实是想要讹钱,我听说李建仁得了漆疮,全身红肿,估计要在医院住一段时间才能出来,她男人李德宝更惨,不但得了漆疮,还摔断了双腿!” “听医生说,要送去县里治疗,但她家没钱,她大儿子李建华又不愿意出钱,其他村民和亲戚也都不愿意借钱给她,所以,她才想来咱们家讹钱!” 罗高华等人听了,都不禁骂陈春兰是痴心妄想。 李全福随后叮嘱道:“她家的事,不是我们造成的,怪不到我们头上!所以,她要是再来闹,尽管将她赶走就是!” “不过,她有一句话说得对,我毕竟是大队长,她家出了事,我不能不管。” “我现在就去她家,帮她解决这个事情。” “当然,你们放心,我不可能用自己的钱贴补她,要贴补,也是用大队的钱,或者卖个人情面子,让医院宽限她家一段时间。” 说完,李全福就走了。 罗高华没有阻拦,这是李全福工作上的事情,他从来都不会插手。 然而,李全福刚走没多久,又回来了,并拿着一沓请帖,递给罗高华,“高华,本来我要去一趟你老家,但现在出了陈春兰家这事,我一时半会估计是走不开了。你家的那些亲戚,就麻烦你过去送一下请帖了,可以吗?” “如果你不愿意送的话,我可以明天早一点送过去。” 罗高华接过请帖,“没事,我现在就过去。” 从桃树湾到青石沟,有四十多里山路,来回就是八十里,这个时候出发,估计要半夜才能回来了。 不过,罗高华有手电筒,又有猎枪,倒也不怕走夜路。 他拿上请帖,跟家里人说了一声,就快速走出了家门。 出了桃树湾,他立即一路飞奔。 他的身体素质本来就好,再加上这么多天的训练,即便是扛着枪,背着背篓,走的是山路,他依然健步如飞,原本需要四个小时的路程,他居然只花了一个半小时,就跑到了青石沟! 到了青石沟的村口,他才停下来休息。 浑身汗出如浆,衣服都全打湿了,呼吸也有点急促,但他并没有感觉到疲惫,反而感觉非常的畅快! 就好像许久没有喝酒的酒鬼,终于可以酣畅淋漓地大喝一顿时的感觉! 就一个字,爽! 第68章 回老家发请帖 “看来以后还是要多进行一些极限运动,才能把身体的潜能全部激发出来。” 罗高华也不知道自己前世吃了什么,重生之后,身体素质竟是出奇的好,“全部激发出来之后,我的力气不会达到五百斤的恐怖程度吧?” 他隐隐有些期待,又觉得太不可思议。 “高华?你什么时候回来的?怎么不进村呢?” 突然,一个青石沟的村民看到了罗高华。 “三叔,我刚刚是跑过来的,在这里休息一下,再进村去。” 来者是他三叔‘罗三牛’。 “跑?” 罗三牛眉头一皱,“你为什么要跑?我听说,你学会打猎了……难道你碰到了豹子?前段时间,隔壁村有个人进山砍柴,就被豹子吃了!” “是不是一头金黄色的豹子?”罗高华急问道。 罗三牛:“高华,你真的遇见了?” 罗高华:“前几天遇到过,三叔,既然那头豹子吃过人,那它肯定还会吃人,你们进山砍柴时,一定要注意安全!” 罗三牛:“放心,我们已经上报了公社,公社也已经派出人武部的同志进山去猎杀豹子了,应该要不了几天时间,那头豹子就会被猎杀。” 罗三牛对人武部的同志们充满信任,认为他们肯定能够将那头吃人的豹子猎杀,而罗高华却对此不抱太大的期望。 不是对人武部同志们的能力不信任,而是那头金钱豹太狡猾,再加上吃过人,肯定会变得更加难以猎杀! 两人一边说,一边走,很快就来到了爸妈家。 “三叔。” “四哥?你怎么来了?” 正在院子里做事的三妹看到罗高华来了,当即在身上擦了擦手,站了起来。 “我过来请你们明天去我家喝酒吃肉的。” 罗高华一笑,“爸妈呢?” 三妹:“爸在床上躺着,妈跟弟弟妹妹们都去地里了。” 随后,她对着屋里大声喊道:“爸,我四哥回来了。” 罗高华走进屋里。 屋子依旧狭小昏暗,弥漫着一股浓浓的药味。 罗大牛骨瘦如柴地躺在床上,看到罗高华走了进来,咧着嘴笑道:“我刚刚听你说又要请我们去喝酒吃肉,是不是又有什么喜事了?” 罗高华:“爸,您的腿怎么样?” 罗大牛:“用了刘老医生的药之后,好多了。不过,想要下地行走,至少还要两个月时间,真难熬啊!” 罗高华:“别急,伤筋动骨一百天,这很正常,更何况您年纪大了,这个时间肯定还会延长!我这次过来,是因为我家四丫头马上就要满月了。” “前面三个丫头,因为我的重男轻女,没有给她们办满月宴,这四丫头的满月宴再也不能错过了,所以,准备给她大办一场。” “这是我老丈人请他们村的民办教师写的请帖,您看一眼。” 罗大牛接过罗高华递过来的请帖,翻开看了看,笑道:“字写得挺好看,可惜,我一个都不认识。” “上次你回来说给四丫头办庆祝宴,这怎么又办满月宴?” “她一个刚出生一个月的孩子,这么频繁地给她举办宴会,会不会对她不太好?” 这就是迷信了。 不过,罗高华没想着反驳他,毕竟老一辈人,多多少少都有些迷信,尤其是地处大山深处的山民,对这些更是深信不疑。 罗高华:“爸,也就这么一次,后面的百日宴、生日宴就不再大肆举办了。” 罗大牛:“小孩子确实没有必要这么频繁的举办宴会,她们的福气还太薄,经不起这么折腾!不过,看你们还专门写了请帖,看来你们都很重视这次宴会啊!” 罗高华:“我本来只想着一家人庆祝一下就行了,但我老丈人非要搞得正式一些,隆重一些。估计,他也想让别人知道,他不会嫌弃我的女儿,相反,非常的重视和疼爱。” 罗大牛叹道:“哎,生儿生女都是命,你也别太在意了。关键还是要一家人过得和和美美,平平安安就好。” “嗯,我知道了。” 罗高华站了起来,“爸,我还要去几个叔叔家,还有大哥他们家发请帖,我就不多陪您聊了。” “去吧。” 罗大牛挥了挥手,“你晚上要在家里睡吧?” 罗高华:“不了,明天晚上就要开席了,家里还有很多事情等着我回去处理,我发完请帖就直接回去了。明天,你让六弟背着你,也去我家喝杯酒!” 罗大牛:“好,我会去的。” 走出房间,罗高华又跟三妹聊了几句,就去给几个叔叔和大哥他们送请帖了。 在每一家都稍微坐了一会,说了一下明天办宴席的事情,然后就离开了。 他大姐和二姐嫁得不远,但每一家也相隔有十里山路。 为了节约时间,每一家,他都是跑着去的。 他大姐和二姐看到他,都非常高兴,连连表示明天晚上必定会去参加宴席。 把请帖全部送出去之后,罗高华就跑着回家了。 在半路上,天就黑了。 好在今晚有月色,罗高华倒是不用拿出手电筒,而是借着月色继续飞奔。 如今的月亮,比后世要明亮得多,再加上罗高华的眼神也非常好,即便是晚上,也跟白天差不多。 嗷! 陡然,前方山林里传出了野猪的嚎叫声,接着,就看到一群野猪从林木中冲了出来。 “不会又遇见那头金钱豹了吧?” 罗高华立即把枪举了起来。 这一次,他没有再爬树,而是直接依靠在了路旁的一块山石上。 等野猪冲过去之后,罗高华才发现,追捕野猪的不是金钱豹,而是一群野狼。 他当即按捺住心中的躁动,没有对着野狼开枪。 等野狼追着野猪跑远了之后,他才慢慢从山石中走出来,继续往家里飞奔。 很快,他就来到了青山公社。 “要不要去黑市看一看?” 他脚步一顿,想到明天家里要举办宴席,虽然菜品都已经准备齐全,但烟酒糖果似乎还没有准备,或许可以去黑市逛一逛。 但最后,他放弃了这个想法,因为他身上……没钱! 这段时间,他一直在训练,并没有进山打猎,自然也就没有挣到钱,至于之前挣到的钱,都给了李桃花。 “啊!” 却不料,就在他离开青山公社,走在回桃树湾的山路上时,突然听到前方传来一声惨叫声。 第69章 好汉,饶命! “哈哈哈,强哥,今天晚上,我们终于可以开开荤了。” “没错,强哥,你先上,这个小娘们虽然瘦了点,但长得还算可以,兄弟们正好都可以快活一番。” “你们这些畜生,别碰我姐姐!” “去尼玛的!你要是再敢乱喊乱叫,老子宰了你!” “别跟他废话,先把他的嘴巴堵起来,免得发出声音引来其他人。” “强哥,你也太小心了,这大晚上的,哪有人来?” 听着前面传来的种种声音,罗高华立即就明白这是有人走夜路,碰到了二流子,即将被玷污。 他本来不想多管闲事,但这条山路是自己回村的必经之路,自己总不能因为不想管闲事,就一直等在这里,等那些二流子们完事了才走吧? 这也太缺心眼了! 他先把背篓放在了路边,把尖刀插在腰里,提着枪就慢慢往前走去。 如果对方人多,他就默默看着,要是人少,那就别怪他不客气! 走了大约三十米远,就看到前方有三个人坐在路边,一边抽烟,一边嘻嘻哈哈地低声说着话。 另外还有一人躺在地上,嘴里被塞了一团杂草,正在剧烈挣扎,却被其中一个二流子咣咣两耳光,打得脸都肿了,“小子老实点!” 另一个二流子笑道:“你小子就知足吧!今晚过后,我们就都是你姐夫了!你说你一个姐姐,却白得了我们四个姐夫,多划算!” “哈哈哈,没错,以后我们会照顾好你的!” 其他两个二流子哈哈大笑。 罗高华看了一下,然后在鞋子上绑上草叶,悄无声息地从旁边山林里钻了进去。 他的动作很缓慢,也很敏捷,没有发生丁点响声。 不多久,他就看到一个家伙正在脱裤子,而在他身前的地上,则躺着一个女孩,衣服和裤子都被扒了出来,月色下,竟有种晶莹剔透的白。 那家伙显得很猴急,裤腰带半天没有解开,弄出的动静也很大。 外面三个二流子听到动静,调侃道:“强哥,别急,兄弟们等你。” “哈哈哈,强哥这是多久没有碰女人了?” “强哥,你别太快了,别让兄弟们瞧不起你啊!” “啊!” 就在这时,强哥发出了一声惨叫。 那三个二流子依旧笑道:“我说,强哥,你爽了,也别叫得这么嬴荡啊,搞得兄弟们都快忍不住了。” “哈哈哈……” 树林里,罗高华一枪托打在了强哥的头上,然后用刀抵住了他的脖子,低声道:“别乱叫,不然,老子杀了你!” 强哥大脑一阵眩晕,感受到脖子上冰冷的刀锋,当即不敢说话了。 罗高华随便抓了一把草塞进他的嘴里,然后将他双手反剪起来。 强哥还想挣扎,被他狠狠一刀砍在大腿上,瞬间就老实了。 罗高华本来还想将他捆绑起来,却发现身边没有绳子,于是心里一狠,将他的双手双脚都掰断了。 强哥痛得呜呜乱叫。 “嗯?什么声音?” 外面的三个二流子听见了,立即警惕地站了起来。 “强哥,你怎么了?” 一人询问。 没有听到回应,三人立即意识到出状况了,“癞子,你留在这,刀疤,我们进去看看。” 两人随后快步往山林里走去。 嘭! 突然,林子里一道黑影冲出,直接将其中一人狠狠踹进了旁边的灌木丛中。 “啊!” 那人发出一声凄厉的惨叫。 另一人还在发懵,就见那道黑影向他扑了过来,他本能地挥手打去。 嘭! 只见那人身子一矮,躲开了他的拳头,然后,一拳重重地打在了他的腹部,痛得他直接弯了腰,接着,那人又一肘子砸在他的背上,让他当场倒在地上,惨叫着,半天没有爬起来。 咔嚓! 咔嚓! 接着,那人无比狠辣地掰断了他的手脚。 “啊!” 惨叫声刺破夜空,惊起了无数夜鸟。 依旧停留在路边的癞子,听到这接二连三传出的惨叫声,吓得根本不敢往山林里跑,而是直接撒腿逃了。 罗高华没有去追,而是把被他踹进灌木丛中的那人抓了出来,也掰断了手脚。 然后,他把三人放在了一起。 决定动手之前,罗高华就把脸抹黑,又用布条遮住了脸,只露出一双眼睛。 “好汉,饶命!” “好汉,我们错了!” 眼见罗高华提着明晃晃的尖刀走过来,三人都吓得头皮发麻,差点尿裤子。 罗高华将他们全身搜刮了一番,然后走到那个女孩身前,不得不说,这女孩虽然瘦,但身材还挺不错,不过,他也就是看了几眼,并没有动歪念头。 自己是有老婆的人,没必要在外面拈花惹草,败坏自己的名声。 他本来还想帮女孩把衣服穿好,但见她眼睑在动,脸上也快速浮现一抹羞红,就知道这女孩早就醒了,只是因为太过害怕,一直不敢动而已。 而且,他也认出了这个女孩是桃树湾的李巧花,跟老丈人家是沾亲带故的。 算起来,应该是李桃花三爷爷的孙女。 不过,她家更穷。 父亲早死了,是母亲带着她们姐弟四个生活。 她是大姐,已经二十多岁了还没有找婆家。 不是没有人跟她说媒,而是她不想嫁,想帮着母亲把弟弟妹妹们拉扯大了再说。 脑海里把李巧花的信息过了一遍,谨慎的罗高华,没有多说话,转身默默离开了。 回到路上,提上自己的背篓,从山林里转了一圈,罗高华才继续走上大路,先去了陈家村后面的猫眼洞,把从三人身上搜刮来的东西,全都一股脑埋在了土坑里。 然后,他就快速背着背篓回家去了。 家里人都睡了,唯独正屋里还亮着灯。 那是李桃花在等他。 几年前,李桃花也总是这样,只要他天黑了还没有回来,总会点燃煤油灯,等他。 直到确定他经常打牌喝酒,彻夜不归之后,就再也没等过他了。 而如今,李桃花又开始等他了。 这说明,经过短短的一个月的改变,李桃花就已经原谅了他。 这么好的老婆,自己前世不懂得珍惜,真是猪狗不如! 这一世,自己一定要不断努力,让她成为世上最幸福的女人! “高华,是你回来了吗?” 听到院门的开门声,李桃花在屋里询问了一句。 “嗯,是我回来了,你睡吧,我洗漱一下。” 罗高华回了一句,就在院子里洗漱起来。 “你还没吃饭吧,我去灶屋跟你弄点吃的。”李桃花打开正屋大门,走了出来。 “我自己弄就是。”罗高华一笑。 李桃花去了灶屋。 第70章 这么多钱? 李桃花给罗高华做了一碗面条,还窝了两个荷包蛋。 “给我搞这么好的生活?” 罗高华走入灶屋,直接搂住了李桃花的腰。 李桃花身子一紧,嗔怪道:“干什么,被爸妈看到了多难为情!” “不要紧,爸妈已经睡了,我们是夫妻,总是要有点夫妻小情调的。”罗高华把脑袋埋在李桃花的脖子上,声音轻柔。 “吃你的面吧。” 李桃花身子一扭,回正屋去了。 罗高华呵呵一笑,随即坐下来,大口大口吃着面条。 吃完面,他把锅碗都洗了,又做了一些其他的杂事,消了一会食,这才洗漱,去正屋睡了。 正屋其实就两间房。 一间作为堂屋,另一间就是他们的卧室。 走入卧室,就看到李桃花正在给四丫喂奶,另外三个孩子则睡在床里面,都是小小个,挤在一起,看起来又可怜又心疼。 “花儿,大丫已经六岁了,是不是该给她弄个床,单独睡了?” 罗高华给三个孩子盖好被子。 “在哪儿弄个床?又让她们跟爸妈睡吗?” 李桃花看了眼三个孩子,似乎想起了以前那些苦难日子,语气顿时变得冷淡起来,“你要是这些年不打牌……算了,以前的事不说了,你要是真有心,就想办法给大丫弄个地方睡吧,不能再去打扰爸妈了,他们这些年够不容易的了。” 罗高华:“好,等四丫的满月宴结束,我就给大丫她们弄个房间。” 李桃花一怔,“你真要弄?去哪儿弄?” 罗高华笑道:“到时候你就知道了。” 说完,他倒头就睡了。 今天又是疲惫的一天。 然而,不管他多疲惫,第二天早上四五点钟,他就醒了。 生龙活虎,精神百倍! 洗漱,挑水,准备进山。 “高华,你今天还要进山?”陈秀菊惊讶地问道。 李全福劝道:“高华,今天就别进山了,就在家里招呼客人……” 罗高华笑道:“爸妈,客人要吃了午饭之后才会来,现在还早,我进山去挖点野菜回来,还可以多上一盘菜。另外,家里的瓜果烟茶都没有,客人来了,拿什么招待他们?” 李全福摆手道:“不需要准备那些东西,有肉吃,有酒喝,就是最好的招待了。” 罗高华:“爸,以前是我混账,把家底掏空了,买不起这些东西就算了,现在买得起,为什么不买?我这不是打肿脸充胖子,也不是为了面子问题,而是想要告诉别人,我有多宠爱我的女儿!” 说完,罗高华就背上东西,进山去了。 “要不要喊你四叔和五叔陪你去?”李全福喊道。 “不用,我就是进山去挖野菜,不打猎。” 罗高华可是要去猫眼洞的,那可是他的秘密基地,怎么能带外人呢? 即便是亲四叔五叔,那也不行。 到了猫眼洞,他把昨晚埋下去的东西挖了出来。 昨晚上没来得及看,此刻一看,瞬间吓了一跳。 东西其实并不多,也就是一个黑袋子,外加一些零散的烟,火柴之类的东西。 但是那个黑袋子里,却装了厚厚的三沓东西。 一沓是各种票据。 另外两沓是钱! “那四个二流子身上怎么会有这么多钱?抢银行了?” 罗高华一时间也搞不清楚。 他数了一下,一沓是一千元,两沓就是两千元! 那些票据,有粮票、油票、布票、糖票、烟票等,还有工业票,比如收音机票、自行车票、缝纫机票…… 这些东西肯定不能一下子出手,而且,不能在青山公社使用,必须去其他公社,或是去县城用才行。 所以,他只拿了些糖票、酒票、烟票出来,又把之前还留在这里的二百元拿了出来,这一次的两千元和剩下的票据则继续埋在这里。 处理好了之后,他就离开了猫眼洞,进山挖野菜去了。 前两天下了雨,山里冒出了大量的蘑菇。 不到一个小时,他就捡了足足一背篓的蘑菇,然后就回家了。 回到家里,也才八点钟而已。 “高华,你怎么这么早就回来了?”陈秀菊正在院子里洗菜,看到罗高华这么快就背着背篓回来了,感觉很惊讶。 “山里蘑菇太多,我捡了一背篓就回来了。” 罗高华把蘑菇全部倒在陈秀菊身边。 “哇,这么多蘑菇啊!又大又好,你在哪儿捡的?我也去捡一背篓回来!” 陈秀菊惊喜不已。 “妈,您就别去了。我去的是驼峰山,那边太危险了。” 罗高华背上背篓又准备出门。 陈秀菊:“你还要去捡?那我跟你一起去,不就不危险了?” 罗高华:“我不去了,我准备去公社买点东西。” 陈秀菊:“你是准备去公社买烟茶?你爸早上听你那么一说,已经开着拖拉机去了。” “哦,那我就不去了。” 罗高华又把背篓放了下来,帮着陈秀菊一起洗菜,洗蘑菇。 “爸爸!” “爸爸!” “爸爸!” 大丫,二丫和三丫醒了,跑出来,看到罗高华在洗蘑菇,当即跑过来,叫道,“我也要洗。” “别在这捣乱,去找你们小叔玩去。”陈秀菊驱赶。 “妈,就让她们在这玩呗。” 罗高华宠爱道,“蘑菇很娇嫩的,你们洗的时候一定要轻一点。” 帮她们把衣袖撸上去,然后耐心地教她们如何清洗。 三个小家伙学得津津有味,洗得也是像模像样。 十点多钟的样子,李全福回来了。 买回来了不少烟、茶,还有瓜子。 糖果也买了点,但不多,只是给大丫她们买的。 三个丫头有了糖果吃,当即笑得眼睛都看不到了。 中午,李全福昨天邀请的那些来帮忙的人,陆陆续续来了。 有帮忙搭灶台的,有帮忙借座椅板凳的,有帮忙洗菜的,有帮忙烧热水泡茶的…… 大约下午三点钟的样子,就有客人上门了。 先是李全福的几个兄弟和他们的家人,来了之后,并没有坐着聊天,而是勤快地帮着做这做那。 接着是陈秀菊娘家的人,随后是各个生产小组的组长、副组长等。 李全福和罗高华忙着招待他们。 这些人来了,都上了人情,不多,也就一元二元钱。 不久之后,罗高华老家的亲戚们也来了。 并没有全部都来,每家都只派了一两个代表过来,而且,都不是空手来的。 这也是为了给罗高华撑面子! 罗高华笑眯眯地把他们迎进了院子里,李全福满面笑容地走过来,跟他们攀谈。 “高华,我们来了!” 就在这时,院子外面响起了一个爽朗的声音。 第71章 满月宴 听到这声音,所有人都不禁往外面看去。 “这人是谁啊?” 李全福向罗高华看了过去。 罗高华笑道:“爸,这人就是我跟您说过的吴排长,前面二十多天,我就是跟着他学射击技术。” 说完,他就快步走出了院门。 李全福也连忙走了出去。 就看到院子外面站了二三十人,一个个站得笔直,气势威武,为首的正是吴排长。 “吴排长,快快请进!兄弟们,都赶紧进院!” 罗高华笑着邀请。 吴排长道:“我本来想一个人来,但他们听说你今天要举办满月宴都想过来蹭杯酒喝,也不知道你欢不欢迎。” 罗高华:“当然欢迎!是我的错,我应该跟大家都说一声的,快快请进。” 李全福也说道:“吴排长和各位战士,可是我们想请都请不来的贵人,赶紧进院里坐。” 他这话没有说错。 他虽然是大队长,能够请来公社的不少领导,但是想要请来吴排长这些军人,几乎不可能。 先不说吴排长这人不好相处,从不参加别人的宴请,就是战士们也管得很严,轻易不会去百姓家吃饭。 “您是高华的老丈人李大队长吧?在军营外,就不要叫我排长了,我叫吴永辉,您喊我永辉就行。”吴排长道。 “好,永辉同志,赶紧上坐。” 李全福把他们引起前排桌子。 吴永辉摆手道:“不用,我们随便坐哪都行。” 他们的气场太足,即便是坐着,一个个也都是坐得笔直,这让其他人都很有压力。 吴永辉看到这种情况,当即小声吩咐:“都放松点,不然,人家的宴席不好继续。” 战士们立即都坐得懒散起来。 庭院里的气氛这才又慢慢活跃了起来。 一个个都不禁小声议论,都在夸罗高华厉害,居然能够认识吴排长这样的人,关键是,人家还愿意来参加他女儿的满月宴。 “高华,今晚上又准备了什么特别的酒?” 这时,外面又有人来了。 是国营饭店的侯叔和他的徒弟们。 罗高华笑道:“侯叔,这一次,我倒是没有在准备特别的酒,但酒足够,保管让你喝个足够!” “哈哈哈,好,上次喝不赢你,这一次,我肯定把你喝趴下!”侯叔大笑。 “赢不赢的无所谓,关键是要把您陪好了。” 罗高华刚把侯叔等人请进院子里,就看到黄主任、朱部长等公社领导来了。 李全福等桃树湾大队的干部,以及各生产小组的组长、副组长们,急忙走出院门迎接。 就连孙友林,都从围观的人群中,屁颠屁颠地走了出来。 上一次,罗高华家的庆祝宴,他就错过了巴结黄主任的机会,这一次,他早早就等在外面了。 李全福请了所有干部,唯独没有请他,这让他很生气,在家里发了好大一顿火,还是他儿子孙国峰给他出主意,让他来这里等着,等公社领导来了,他再出现。 到时候,就算李全福再不待见他,也不好意思赶他走。 没想到,这一招还真灵! 李全福不但请了黄主任,还把公社大部分领导都请来了。 “黄主任,你们一路辛苦,我专门在这里等你们,走,我们一起进去。” 孙友林比李全福还走得快,率先来到黄主任面前。 “孙友林,你要不要脸?大队长又没有请你,你来干什么?” 这话,李全福不好说,但跟李全福关系最好的大队会计孙友春却毫不给情面地说了出来。 “孙友春,你还是不是孙家人?!你……” 不等孙友林说完,孙友春就哼道:“我当然是孙家人,但我跟你不是一家人!你走吧,这里不欢迎你!” 黄主任眉头一皱,“这是怎么回事?” 李全福笑道:“黄主任,我向您承认错误,我作为大队长,没有搞好大队内部的团结问题,不过,今天是我女婿罗高华搞的女儿满月宴,他不喜欢孙友林,就没有邀请他。” 罗高华不由得暗赞老丈人这招真厉害,直接就把锅甩了。 他当即笑道:“黄主任,我这人爱憎分明,对我好的人,我就邀请,对我不好的人,我就不喜欢!您里面请,他就算了。” 黄主任听了这话,笑道:“行吧,这是你们大队的事,我就不管了,我今天来是吃酒的。” 一行人在李全福的指引下,进了屋。 孙友林被孤零零地留在了外面。 “你们给我等着!” 孙友林丢下一句话,恨恨地走了。 “哈哈哈,真是要笑死,孙友林这是热脸贴了人家的冷屁股?” “对付孙友林这样的人,就该如此!” 其他村民都大笑不已。 这让孙友林气得差点又要吐血,回去之后,又发了好大一顿火! 人都来的差不多了,满月宴也正式开始了。 罗高华先说了几句,然后,抱着四丫在人群中走了一遍,让所有人都看了看,这才让大家吃好喝好。 这期间,还有村民陆陆续续过来。 其中有不少都是之前跟李全福不太对付的人,但看在他们一个个都说好话,还上了人情的份上,李全福也没有把他们拒之门外。 宴席上,一个个也都夸李全福找了一个好女婿,将来他们家的日子肯定会越过越红火。 至于骂他是绝户,骂他家女儿是赔钱货的人,如今也都不骂了,都开始想尽办法的夸。 毕竟,有酒喝,有肉吃,而且是敞开了吃的日子并不多啊! 宴席吃了一个多小时才散席。 最后,又是只剩侯叔他们一桌客人了。 “你们听说了吗?” 等人少的时候,侯叔突然说道,“昨晚上,公社的几个二流子被人掰断了手脚,丢在了山林里。” “啊?还有这事?” 李全福酒量不是很好,但也一直坐在旁边陪着。 罗高华则端着酒杯,没有说话,耳朵却竖得高高的。 “据我所知,他们都是公社头号二流子‘孙翔’的手下,其中一个叫‘强哥’的人,是孙翔的小舅子,拿了孙翔不少钱和票据,正要去黑市跟一个外省来的商人做交易,不知道为什么会被人掰断手脚,丢进山林。” 侯叔神神秘秘地小声说道,“有人说,他们是因为得罪了那个商人,所以,被人家惩戒了,也有人说是他们黑吃黑……” “师父,我听到的消息,可不是这样。”小光突然插嘴道。 第72章 继续训练 “那是怎样的?”侯叔问道。 小光道:“据说是因为他们想要玷污人家女孩,突然遭遇了蒙面好汉,三人被掰断手脚,另一人逃了。” “蒙面好汉?” 众人神色一变,“小光师傅,你的意思是我们这边还有土匪?” 小光道:“应该不是土匪,而是某个好心人,怕被那些二流子记恨,所以才蒙了面!” 李全福问道:“公安同志没有介入吗?” 侯叔耸了耸肩,“没有人报案,公安同志怎么介入?” 李全福:“也对,一方是二流子,另一方是差点被玷污的女孩,至于那个蒙面好汉,估计更加不会去报案了。这件事就只能成为一个传说。我好奇的是,那个蒙面好汉到底是谁?” 侯叔:“能够随意掰断三个二流子手脚的人,估计也不是一般人。” 众人聊得有滋有味,罗高华始终没插话,直到他们聊得差不多了,他才举起酒杯,“来,喝酒,喝酒才是大事,其他的都是小事!” “对对对,喝酒才是大事!”侯叔笑道。 这一次,侯叔又喝美了。 回家的时候,坐在小光的自行车后座上,侯叔还在美美地唱着戏。 宴席结束了,帮忙的人,忙着做收尾工作。 全部搞好,差不多快晚上十点钟了! 这是罗高华重生以来,睡得最晚的一次。 当他走进房间,就看到李桃花坐在床边,就着煤油灯昏暗的灯光,做着针线活,实际上,她已经困得不行了,脑袋一点一点的。 “事情都忙完了?”李桃花抬头看向罗高华。 “嗯,都搞完了。”罗高华道,“你以后不需要等我,想睡就睡吧。” 李桃花道:“没有你在这身边,我睡不着。” 罗高华一挑眉,凑到李桃花面前,“你这是在撩我吗?” “啊?” 李桃花一愣。 罗高华这才反应过来,这个时代估计还没人这么说话,他当即换了一种说法,“老婆,天色已晚,我们该睡了。” 随后,他把李桃花手中的针线活拿走,然后,吹灭煤油灯,把她压在了身下…… 重生一个月了,总算是再次跟老婆亲密无间了。 许久之后,云收雨歇。 “高华,对不起。” 李桃花突然低声道歉。 罗高华搂着她的肩膀,“为什么突然要道歉?” 李桃花:“我知道你这些年为什么会突然变成那样,就是因为我没有能够给你生一个儿子。你本来就是上门女婿,就被人看不起,再没有一个儿子的话,会更加让人看不起的……” 罗高华:“花儿,这不是你的错,完全都是我的错!是我老观念老思想,太重男轻女,才会那么在乎别人的看法,实际上,男孩女孩都一样,都是自己的孩子。” 李桃花:“这就是你突然又变好的原因?” 罗高华:“对,我想通了。孩子,不是看他是男孩还是女孩,而是要看他孝不孝顺!养的是孝顺的孩子,不论男孩女孩,等我们老了,都会很幸福。要是养的是不孝顺的孩子,那么孩子越多,我们越难过!” 李桃花:“你说得有道理。” 两人聊了许久,不知什么时候才睡去。 第二天,罗高华居然又是在早上四点多钟就醒了。 “再睡一会。” 昨晚上,李桃花一直是趴在罗高华身上睡的,罗高华稍微一动,她就醒了。 “不睡了,我跟吴排长就请了三天的假,现在假期到了,我要继续去公社训练了。”罗高华轻柔地推开李桃花。 “又不是强制性的训练,你何必那么较真?早一点晚一点去,又有什么关系?”李桃花岛。 罗高华道:“人家吴排长愿意教,我又怎么好不积极主动点?” 李桃花:“这倒也是。别忘了,给吴排长带点东西过去。” “好嘞。” 答应一声,罗高华就起床准备走了。 “等一下。” 李桃花突然喊住他。 “怎么了?”罗高华疑惑地看着她。 李桃花指了指自己的脸,“你是不是忘了件事情?” 罗高华一笑,在她脸上亲了一下,又分别在四个女儿脸上亲了一下,这才走出了房间。 李桃花也心满意足地继续搂着孩子们睡,嘴角挂着甜蜜的笑容。 “高华,你今天要去打猎?” 李全福和陈秀菊也都醒了。 实际上,因为村里人都睡得早,所以,这个时间,村里已经有不少人都起来了。 “不去打猎,而是继续去公社练习枪法!” 罗高华挑完水,吃了点东西,就背着背篓,快速向公社跑了过去。 等他到训练场的时候,正好五点钟。 如今,战士们也都起得很早,连带着门卫大爷也不得不起早床了,“高华,你又来训练了?” “是的,大爷。” 罗高华给他递了一根烟,“昨天我家四女儿办满月宴,这是喜烟。” “恭喜恭喜。” 门卫大爷笑着接过烟,“这年头愿意给女儿办满月宴的人,少之又少!你了不起!” “大爷,您太会说话了,再给您一根。” 罗高华笑着又递了一根烟。 门卫大爷哈哈大笑,“不用了,有一根就行了,烟也很金贵的!你还要分给战士们和吴排长。” 罗高华强行把烟塞进他手里,“我还有,不差这一根!” 进入训练场,就看到战士们已经在开始晨跑了。 他当即把背篓放下,也跟着跑了起来。 “高华,你不多休息两天?” 经过前面二十多天的相处,再加上昨晚上的一顿酒,战士们跟罗高华的关系更亲近了。 陈山林看到他,直接就来到了他的身边。 “练习枪法要紧!” 罗高华道,“这几天我去山里打猎,明显感觉比以前要好太多,不过,枪法太差,还是错过了不少好机会!” “也对。” 陈山林点头,“对于猎人来说,枪法越准,收获就越大。” “高华,你请假之后,我总感觉少了点什么!你现在来了,我终于知道是什么了。”这时,刘长松也靠了过来。 “是什么?”罗高华和陈山林都很好奇。 刘长松道:“是战斗意志!你不在,我就提不起神,你现在来了,我立即就像是打了鸡血一样,浑身充满了斗志!” “你什么意思?你是想跟高华比?”陈山林哼道,“你比得过吗?” 刘长松:“比不过就不能比了?我偏要比!” 罗高华一笑,“那就来吧!” 说完,他就加快了速度。 刘长松急忙追了上去。 第73章 天生神力 随着罗高华和刘长松的加速,其他战士也慢慢加快了速度,晨跑的训练效果一下子就提升了不少。 吴永辉看到这一幕,不由得暗暗点头。 但接下来的时间里,他就发现了罗高华的不对劲。 罗高华似乎在疯一般地训练! 战士们也都感受到了,一个个都疑惑地询问他,是不是出了什么事?以至于他要用这种类似自残的方式来折磨自己! 吴永辉甚至摆出排长的架势,喝止了他,“罗高华,你要是再这样不要命地训练,以后就别来了!” 罗高华这才停下来,笑道:“排长,各位兄弟,你们误会我了!我没疯,更不是自残,而是在极限压榨我体内的潜力!” “我发现,我跟别人不一样。” “别人如果像我这样拼命训练,只会伤身,而我却能激发潜力!” 眼见众人依旧是将信将疑的表情,他当即来到了训练力量的石磨场,“你们应该还记得我上次的力量记录吧?” “记得!太记得了!简直是记忆深刻,一辈子都不会忘记!” “举起三百三十斤的石磨,还能往前走十米,这样的记录,谁会忘记?” 众人纷纷说道 罗高华笑了笑,然后走入石磨场,先把三块百斤石磨叠在一起,然后又往上面叠加了一块五十斤的石磨。 “高华,别开玩笑!” 看到他的举动,吴永辉当即面色一肃,阻止道,“当力量达到你的极限时,即便再加一根羽毛都有可能将你压伤,更何况,你这一下子就加了二十斤,你不要命了?” “对,高华,排长说得对,你别拿自己的身体开玩笑!” 其他稳重的战士也纷纷劝说。 也有热血战士,兴奋道:“高华,加油,我相信你可以的!” “天呐,高华,你别告诉我,你是想举起三百五十斤的石磨吧?你要是能够举起来,你就是我心中永远的神!” “高华,让我们见证一下奇迹!” 吴永辉瞪了那些战士一眼,“别乱起哄!”接着,又对高华道,“高华,你是不是遇到事了,才会……” 不等他说完,罗高华就双手抱着最下面的那一块石磨,然后,缓缓将所有石磨举了起来。 “我的天老爷,高华居然真的能够举起三百五十斤的石磨!” “天生神力啊!” “太不可思议了!” 所有人都惊叹起来。 然而,下一刻,他们又集体失声了。 因为罗高华不但举起了三百五十斤的石磨,还一步一步往前走了十米! 这才过了多少天,他的力气就又增加了二十斤! 别小看这二十斤! 这可是在三百三十斤的基础上,加的二十斤。 就像吴永辉说的,在力量达到极限的情况下,就是一根羽毛都有可能把人压垮,更何况是增加了二十斤! “你们现在都相信我说的话了吧?” 罗高华把石磨放下,居然脸不红气不喘,显然,这个力量还没有到他的极限,“我说了我疯狂训练是为了压榨潜力,不是为了宣泄,所以,大家就不要再乱猜了。” “另外,你们千万别跟着我学,不然,很容易把身体练废了!” 叶伟国道:“你放心吧,我们可不傻!” 陈山林虚心问道:“高华,你是不是有什么能够增强力量的秘密办法?” 罗高华笑道:“别瞎揣摩,我训练力量的办法跟你们一模一样,只不过,每个人的体质不同,我也是训练了很久之后才发现我的力量能够继续增加。” 吴永辉道:“高华说得没错,每个人的体质不同,不要盲目地跟着学。好了,都去训练吧。” 接下来的时间里,罗高华一边默默练力气,一边跟着吴永辉练习枪法。 同时,还会跟着一起学军体拳,格斗和拼刺刀的技巧。 就在罗高华完全沉浸在训练当中的时候,在青山公社边缘的一座土坯房里,坐了一堆人,气氛显得格外的压抑。 坐在最前面的,是一个穿着中山装,头发梳得一丝不苟,看起来像是个上层人士的青年人。 如果罗高华在这里,就能一眼认出,这个青年就是孙翔! 青山公社的头号二流子,翔哥! “玛德,都是哑巴了?说话呀?!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然而,翔哥一开口,立即就破坏了他‘上层人士’的形象,活脱脱流氓地痞的气息。 “翔哥,对不起,我们当时真的没有看清那个人的样貌!” 脸上有一道疤的男子开口道,“那人似乎很谨慎,不但蒙了面,脸上也用黑泥巴涂得黑黑的,似乎生怕我们把他认出来!” 孙翔双眼猛地一亮,“刀疤,你的意思是,这个人是我们认识的人?” 刀疤原本没有这个意思,只是胡乱猜测而已,此刻,听了孙翔的话,他当即点头道:“对,肯定是我们认识的人,要不然不会做得这么小心翼翼!” 孙翔目光一转,看向坐在角落里的强哥,“阿强,你觉得会是谁?” 强哥:“翔哥,那人做事小心谨慎,动作流畅,且心狠手辣,肯定是道上的人!我们准备跟南方商人交易的事情肯定是有人泄密了,不然,那人怎么会搜我们的身?” 刀疤:“强哥说得对,那人肯定是有备而来,要不然,怎么会偷袭……” 孙翔狠狠地瞪了他一眼,骂道:“屁话!如果不是你们管不住你们裤裆里的那个玩意,他会有偷袭你们的机会吗?” 接着,他森冷一笑,厉声道:“按照我的脾气,你们早就应该成为死人了!” “之所以留着你们的狗命,就是让你们想一想,到底会是谁抢走了我的钱和票!” “现在看来,你们也不知道,那留着你们还有何用?” “阿彪,把他们拖出去!剁了喂狗!” 一个留着半边头发的冷酷青年猛地站了起来。 刀疤等人吓得连连求饶,“翔哥,我们错了,再给我们一次机会!” 强哥也吓得面色发白,不喊翔哥,改喊姐夫了,“姐夫,我都已经成为废人了,你就饶我们一命吧!你要是真的杀了我,如何对得起我的姐姐?” 孙翔根本不为所动,只是淡淡地喊了一句,“阿彪。” 阿彪挥了挥手,立即又有几个人站了起来,拖着强哥等人,就往屋后面走去。 强哥吓得亡魂大冒,陡然急中生智,大叫道:“姐夫,我有办法找到那个人!” 第74章 进村抓人 听到这话,孙翔抬手一挥。 阿彪等人当即松开了强哥、刀疤、癞子和铁头四人。 强哥、刀疤和铁头的双手双脚都被掰断了。 罗高华对他们,可不像对待李建仁他们。李建仁他们虽然可恨,但毕竟是同村人,所以,罗高华只是把他们的手臂掰脱臼而已。 但强哥这些人是二流子,是流氓,所以,罗高华对他们下了重手,直接把他们的手骨和脚骨掰断了。 他们即便是被送去医院,也很难接上! 更何况,当时根本就没有人送他们去医院,即便后来有人帮他们接了骨,绑了木板,但也意义不大了。 将来,肯定是残废了。 此刻,强哥为了活命,像条蛆一样,靠着身子的蠕动,来到了孙翔脚下,“姐夫,能不能把头低下来,我只告诉你一个人。” 孙翔伸手抓住他的衣领,把他提了起来,让他坐在自己旁边。 “姐夫,我们找不到那个蒙面人,但我们可以找那个女孩和她弟弟!我记得很清楚,那个蒙面人看了那个女孩很久才走,想必他们应该是认识!” 强哥道,“就算他们不认识,只要我们把那个女孩和她弟弟抓了,并放出风声出去,说不定就能引来那个蒙面人。” 孙翔一开始也觉得他这个办法不错,但仔细一想,又觉得这就是一个白痴想法,问道:“要是那个蒙面人不来呢?又或者,他们压根就不认识呢?” 强哥:“姐夫,眼下不是也没有其他的办法吗?万一这个法子奏效了呢?” 孙翔沉吟了一下,问道:“那个女孩是哪个村的?” 癞子,就是那天晚上逃掉的那个二流子,此刻图表现道:“翔哥,我后来打探了,是桃树湾村的,叫李巧花……” “桃树湾村?” 孙翔眉头一挑,脑海里突然想起了另一个人,“高华是不是就是桃树湾村的?” “对,翔哥。” 癞子道,“罗高华是孙国峰介绍来的,不过,那个狗东西有一个月没有来过了,据说是改邪归正了,还把孙国峰打了一顿。” “哦?他现在这么吊了?” 孙翔搓了搓下巴。 眼见孙翔愿意听自己说话,癞子更兴奋了,继续说道:“翔哥,你是不知道,那家伙现在可神气了。听孙国峰说,他现在打猎非常厉害,挣了不少钱,都在家里举办好几次大的宴席了,一摆就是几十桌!” 孙翔道:“你们谁去把他喊来,我倒要看看他到底变得有多厉害了!” “翔哥,我去吧。” 癞子表现很积极。 “好,你去!”孙翔同意了,“阿彪,你们也跟着去,顺带把那个女孩和她弟弟抓来!” 一行人当即跟着癞子去了桃树湾村。 癞子也就头上长了几颗癞子,整个人看起来还是比较老实忠厚,所以,进村去打探消息的事情,就交给他了。 没多久,他就打探出了李巧花家的地址。 阿彪等人虽然是流氓地痞,手上还沾染过血腥,但也知道不能太嚣张,这是人家的村子,要是闹起来,自己这些人必定会被活活打死。 他们脑子还算是灵活,懂得分批进入村子。 阿彪和癞子先进入。 他们假装找孙国峰,骗过了村里不少人,好一番折腾才来到了李巧花家。 李巧花家在村中心。 房子破破烂烂。 因为几天前受了惊吓,李巧花一直不敢出门,就只在家里做些家务。 她家里的其他人则上工的上工,挖野菜的挖野菜去了。 此时,她家里就只有她一个人。 阿彪对癞子道:“你去找罗高华,这里交给我就行了。” 癞子不敢多说。 阿彪给他的感觉太可怕了,就像是一个恶魔一样,他巴不得离得远远的。 “彪哥,你小心。” 癞子快步走了。 阿彪扫了眼四周,突然从李巧花家的后院翻了进去。 声音很轻微,正在家里做事的李巧花并没有察觉到异常,直到有个人出现在她的面前,她才反应过来,吓得本能地就要大叫。 却被阿彪眼疾手快地捂住了嘴巴。 李巧花剧烈挣扎,却哪里是阿彪的对手,“老实点!不然,我现在就杀了你!” 李巧花当即不敢动了。 “告诉我,那天晚上救你的那个人是谁?” 阿彪掐住她的脖子,小声问道。 李巧花脖子被掐,不敢大叫,也说不出话,只是摇头。 “不知道?” 阿彪眼神阴冷,“你不说实话!那个人肯定是你的熟人,要不然,他为什么要救你?而且,我听说你当时都已经被脱光衣服了,要是陌生人,看到你这个样子,肯定就动手动脚了,但那个人却无动于衷,说明他认识你!” 李巧花从未这么想过,一直以为自己的恩人是正人君子,才没有动自己。 此刻听了阿彪的话,她突然也想知道,那个人会是自己的熟人吗? “我不知道,我当时晕了过去,没看到那个人的脸。” 李巧花说的是实话,她确实没有看到那个人的脸,只是看到了他的眼睛和背影。 “你少跟我装蒜,我告诉你,我可不是强哥那些个废物!他们好色,但我不好色,只喜欢杀人!” 阿彪像个恶魔一样,露出森寒的笑意,手上逐渐加力,死死捏着李巧花的脖子。 李巧花瞬间感觉到了一股窒息感。 同时,感觉自己的脖子都快被捏断了。 “说不说?” 阿彪冷斥。 就在李巧花快要窒息而亡,已经开始翻白眼的时候,阿彪松开了她,“说!不然,真的掐死你!” 李巧花吓哭了,“我真不知道!” “哼,还不老实,那就别怪我了!” 阿彪正准备继续折磨李巧花,就在这时,外面响起了脚步声。 阿彪当即抓着李巧花从后院翻了出来。 进村的时候,阿彪就看到了村子里有巡逻队,所以,他没有直接出村,而是找到了一间倒塌一大半的房间钻了进去,躲在里面,等晚上再出去。 另一边,癞子来到了罗高华家,发现家里就只有几个女人在家。 他当即胆子一壮,迈步走了进去,“请问罗高华在家吗?” 李桃花正坐在屋檐下,抱着四丫晒太阳,看着大丫二丫三丫在院子里玩,而陈秀菊则在洗衣服,此刻,全都好奇地看向癞子。 第75章 孙翔 “你是谁?找我家高华有什么事吗?” 陈秀菊上下打量着癞子。 癞子的面目看起来忠厚老实,但一双眼睛总是会在不经意间显得贼眉鼠眼的,此刻,他的双眼就一直盯着李桃花看。 李桃花虽然已经生了四个孩子,其实年纪并不大,才二十六岁,正是女人最好的年纪,再加上,她本来就相貌出挑,肌肤雪白。 尤其是,坐月子的这个月,天天都是大鱼大肉,消瘦的身子早就变得丰腴起来,更增几分魅力。 癞子看得眼睛发直。 “喂,你到底是谁?再盯着我女儿看,老子把你眼珠子挖出来!” 陈秀菊平时很温和,甚至有点小圣母,但真发起飙来,那也是非常彪悍的。眼见癞子直勾勾地盯着李桃花看,她立即一声大喝,走了过来,伸手指着癞子。 尖利的指甲都快戳到癞子的眼睛了。 李桃花厌恶地皱了皱眉,随后抱着孩子回屋去了,同时把大丫二丫三丫也喊进了屋里。 “婶子,你别误会,我是罗高华的朋友,有段日子没有见到他了,想要请他去喝酒。” 癞子露出一个自认为很有礼貌的笑容。 听说是罗高华的朋友,陈秀菊的语气也变温和了一些,“他不在家,你晚一点再来吧。” “他去哪儿了?”癞子问道。 陈秀菊:“他去公社了,要晚些时候才会回来。” 癞子心里一动,又问:“他经常晚上回来吗?” 陈秀菊:“也不是经常,只是偶尔……” 癞子:“那他前几天是不是晚上才回来的?” 陈秀菊警惕心再起,“你问那么多干什么?他前几天确实是晚上才回来的,怎么了?” 癞子心里一喜,摆手道:“没事,没事,我就随便问问,既然罗高华不在家,那我过几天再来。” 说完,他就走出了院子,陈秀菊没有挽留他。 离开罗高华家,癞子脑海里经常浮现出李桃花的身影,越来越觉得李桃花太美了,心痒难耐,暗道:“要是能够得到这样的女人,死了都心甘!” 随后,他脑海里就冒出了一个恶毒的想法。 他越想越开心,越想越激动,不由得加快了脚步,往公社走去。 就连彪哥,都被他抛到脑后了。 到了公社,他直接找到了孙翔,“翔哥,我知道抢我们钱的人是谁了!” 孙翔猛地站了起来,“谁?” 癞子:“罗高华!” 孙翔眉头一拧,“谁?” 癞子再次说道:“罗高华!” 孙翔一把揪住癞子的衣领,“你特么跟老子开玩笑呢?罗高华就是一个吃软饭的上门女婿,就他那胆小如鼠的样子,他敢抢我们的钱?” 癞子战战兢兢道:“翔哥,我没骗你,你说的罗高华是以前的罗高华,现在的罗高华不一样了!” 孙翔:“有什么不一样?” 癞子:“他都敢进山打猎了!据说,他前几天,在一天之内就猎杀了七头野猪!这样的人,你觉得他不敢抢我们的钱吗?” 孙翔放开了癞子,眉头依旧紧锁,伸手摸了摸下巴,“他的变化真有这么大?你怎么没有把他叫来?” 癞子:“我没有碰见他。据说,他这段时间经常往公社跑,而且经常晚上才回去,所以,我断定抢我们钱的人肯定是他!” 旁边的阿强道:“姐夫,不管是不是他,先把他抓来再说!” 孙翔点了点头,“有道理,那我们就去路上等他!对了,阿彪呢?” 癞子尴尬了,“他……不会还在桃树湾吧?” 孙翔:“那你怎么回来了?” 癞子当然不会把自己心中龌龊的想法说出来,只说没有遇见阿彪。 孙翔也只是随口一问,并没有深究,因为他对阿彪的实力非常有信心,即便是被桃树湾的巡逻队抓住了,阿彪也能轻易逃出来。 带着人,孙翔来到了通往桃树湾的山路上等着。 一直等到七点多钟,他们才看到罗高华背着背篓,快步从山下走来。 隔了还有四五十米远的地方,罗高华突然停下了脚步,警惕地看着孙翔等人。 孙翔居高临下地看着罗高华,“高华,许久不见,最近怎么不来找哥哥们喝酒玩牌了?” 罗高华淡淡道:“戒了。” 孙翔一步步向罗高华走下来,冷笑道:“戒了?我听人说,你变了,我一开始还不相信,此刻看到你之后,我信了。” “我还听人说,你最近经常半夜才回家,几天前,你是不是在山里做了一件大事?” 罗高华心里一震,却依旧面不改色,他不相信孙翔等人能够查出来,那天晚上掰断阿强等人手脚的蒙面人是他。 此时,孙翔这么说,应该是在诈他! 罗高华装出很疑惑的样子,“什么大事?我怎么不知道?” 孙翔哼道:“装,你就继续装!” 继续诈我? 罗高华冷笑,不再说话。 这时候,话多,越显得自己心虚。 不说话,就这样冷冷地盯着对方,反而能够给对方强大的心理压力,让对方自己就会觉得自己可笑。 “要不要我提醒你一下?” 看到罗高华的第一眼,孙翔就意识到这家伙变了。 要知道,他能够成为青山公社的头号二流子,不仅仅只是靠凶狠,靠坑蒙拐骗,还靠他的眼力! 他一眼就看出罗高华再也不是之前那个唯唯诺诺的罗高华,而是变得更自信,眼神更冷静,完全像是变了一个人! 不过,他依然不认为罗高华就是那个蒙面人。 之所以这么说,完全就是想要捉弄一下他而已。 “好啊。” 罗高华微微一笑。 不多久,孙翔就来到了罗高华的面前,“算了,我就是逗你玩而已!咦?哪里来的鱼腥味?你背篓里背的是鱼?” 有了前面的经验,罗高华每次抓了鱼,都会用野草或松针盖住。 这次也一样。 不过,距离近了之后,却是能够闻到鱼的腥味。 不等罗高华开口,孙翔就来到了罗高华背后,伸手掀开了背篓上面的草叶,就看到里面装了大半背篓的鱼,还有一把用油布包着的猎枪。 “卧槽,高华,这么多鱼,你都是从哪儿抓来的?”孙翔惊问道。 罗高华甩手把背篓放下,从里面拿出了猎枪,指着孙翔,“你干什么?想抢我的鱼?” “抢鱼?” 孙翔哈哈一笑,“说实话,我还真有一段时间没有吃鱼了。” 第76章 碰到了硬茬子 “想吃鱼,自己去蛤蟆河抓就是了,拦着我干什么?” 罗高华声音冷淡,眼神犀利,“以前是我蠢,上了你和孙国峰的当,被你们骗了不少钱,我就既往不咎了。” “如今我不想再跟你们这些人有任何来往,希望你们也别再来找我,要不然,别怪我不客气!” 孙翔怔了一下,随即笑得更加放肆,“哈哈哈……” 癞子和其他人也都放声大笑,就像是听到了天底下最好笑的笑话一样。 “罗高华!” 癞子也来到了罗高华面前,哼道,“你以为你是谁?你说不来往就不来往?还有,你嘴巴最好放干净点,什么叫我们这些人?我们是什么人?” “少特么废话!你就直说,你们想干什么?”罗高华喝道。 癞子:“几天前,我们被一个蒙面人抢了钱,我们怀疑是你!” “放尼玛的屁!” 罗高华破口大骂,“是不是想抢老子的鱼?想抢就直接点,找这些蹩脚的理由,你们不觉得可笑吗?” “嘿,罗高华,尼玛……” 癞子正准备对骂,却被罗高华一脚踹倒在地,痛得半天没有爬起来。 孙翔和其他人都没有想到罗高华会突然动手,当即面色一变,骂道:“罗高华,你现在出息了,竟敢打老子的人?” “给老子揍他!” 其他人立即围了过来。 砰! 罗高华对着孙翔的大腿就开了一枪。 “啊!” 孙翔惨叫着,倒在了地上。 其他人一下子都被定住了,再也不敢往前踏出一步。 癞子更是吓得直接趴在地上,瑟瑟发抖,再也不敢乱动一下。 他万万没想到,罗高华竟然敢开枪! 孙翔也没有想到。 他看出来罗高华变了,却没想到,他竟会变得如此胆大,如此果决,如此狠辣! “罗高华,你有本事就杀了老子,要不然,老子肯定会想办法弄死你!” 孙翔死死捂着伤口,眼神如刀子一般,盯着罗高华。 砰! 罗高华毫不犹豫对着孙翔的另一条腿,又开了一枪。 “啊!” 孙翔发出了杀猪般的惨叫。 其他人也都吓得头皮发麻。 罗高华就这么当着他们的面,淡定地换着子弹,一言不发。 孙翔再也不敢刺激罗高华了,虽然知道罗高华不敢杀他,但可以继续废了他的双手啊! 他可不想变成阿强他们那样…… 可是他现在双腿都中枪了,根本走不了。 “快带我离开!” 眼见罗高华果然慢慢举枪对准了他的手臂,他当即对其他人连连大喊。 “谁敢动,我就打断他的腿!” 罗高华的声音就像是死神的声音,让其他人都不敢再乱动。 砰! “啊!” 砰! “啊!” 孙翔的双手也被打断了。 “让开!” 随后,罗高华再次淡定地换上新的子弹,接着,背上背篓,潇洒地往山路上走去。 所有人都不敢阻拦,纷纷让开了道。 等罗高华走了之后,他们才抬着孙翔去公社医院。 他们根本就没有想过要去报案,孙翔也没有想过,因为,他们都是二流子,最怕的就是公安同志! 不过,他们都很清楚,孙翔肯定不会轻易放过罗高华。 两人已经成了死仇! 罗高华此刻也在想着,如何悄无声息地弄死孙翔。 刚才,他没有直接杀了孙翔,是因为旁边还有人。 即便孙翔该死,他也不能当着别人的面,杀了孙翔,不然,他自己也要遭受律法的惩处。 至于打伤他,那就没有太多的心理负担了。 首先,是对方先拦住自己,想要抢自己的鱼;其次,他们是二流子,根本就不敢报案;最后,果断地开枪,也是为了震慑对方! 家里人怎么办? 突然,罗高华想起了家里的老婆和孩子。 自己不怕孙翔等人,不等于老婆和孩子们不怕,尤其是几个孩子,才几岁大。 想来想去,他暂时也没有想到好的办法,最终决定把这个事情告诉老丈人,请他帮忙想一想应对的方法。 “呜呜呜……” 此时天色已黑,罗高华正要背起背篓,钻出山林,往家里走,就听到前面传来了奇怪的声音。 啪! 接着,是一个巴掌声。 “别再发出声音,不然,老子真要揍你了!” 随后是一个森冷的声音。 “呜呜呜……” 然而,那个奇怪的声音却越来越急,罗高华很好奇,却并没有想去一探究竟的想法。 两世为人的他,深知好奇害死猫的道理! 啪! 啪!啪! 几声狠狠地巴掌声。 “玛德,你以为老子是跟你开玩笑……啊,卧槽,你特么竟然尿裤子了……草尼玛!尿了老子一身!” 砰! 似乎有人被扔在了地上。 罗高华依旧忍着没有去看热闹,但他本来就离山路没有多远,而无巧不巧地,那个被扔在地上的人,面孔正好朝向了他的这个方向。 “李巧花?!” 借着月色,他看清楚了那人的面目。 “她这是怎么了?为什么接二连三地遇到劫匪?” 罗高华思索了一下,随即便明白,肯定是翔哥派人来抓李巧花的。 想到这里,他当即把脸涂黑,再用布蒙住。 接着,他捡起一块石头,向山路上扔了过去。 “谁?” 阿彪站了起来。 砰! 罗高华毫不犹豫开了一枪。 有灌木的遮挡,他并没有看到阿彪,随意开了一枪,只是想把对方吓走,却没想到,阿彪是个狠角色,不但没有被吓走,反而身子一弯,也钻进了山林里。 罗高华愣了一下,这是碰上硬茬子了? 他不禁有那么一丢丢后悔,不应该那么急着开枪的! 不过,猎枪里还有一枚子弹,要是对方真的冲他来,他不介意真的给对方来一枪。 下一刻,他就看到那人真的向他快速靠近。 没错,就是快速靠近。 只不过,那人不是直线靠近,而是左右折返,且每一次都能巧妙地利用山石和树木的遮挡,让罗高华没有办法瞄准对方。 如果是吴排长的话,倒是能够将对方击伤,但他还没有这个技术。 移动射击,必须学会! 这个念头在脑海里一闪而过,罗高华就看到那人如同野狼一般,向自己扑了过来。 他只能本能地挥枪格挡。 那人身子一闪,就躲开了罗高华的挥击,然后,从背后给了罗高华一脚。 罗高华当即倒在了地上。 “就你,还想杀老子?” 阿彪随后压在了罗高华的身上,捏住了他的脖子,“去死吧!” 第77章 死亡危机 罗高华感觉到了死亡危机! 上一次感受到死亡危机,还是面对大野猪的时候,而那一次,都没有这一次来得这么强烈和可怕。 他能够感受到,压在自己身上的这人,充满了杀气,身上肯定背了不少人命! 生死危急时刻,罗高华再也不敢有任何的保留,力量突然全部爆发,身子一甩,直接把那人甩了出去。 阿彪也没想到,这个家伙看起来并不如何强壮,却拥有这么恐怖的力量。 就好像一头发狂的豹子一样! 不过,他对自己的实力非常自信,别说这人不是豹子,就是真的豹子,他也有信心徒手将它击杀! 然而,他似乎忘了,人比豹子可怕! 豹子力量再大,爪子再锋利,攻击手段也是有限的,大脑的聪明程度更是有限,而人就不一样,尤其是罗高华这个两世为人的人。 把人甩出去之后,罗高华并没有乘胜追击,而是背靠在一块山石上,冷冷地看着那人。 至于猎枪,早就被甩到了灌木丛中。 “你就是掰断阿强他们手脚,并抢走钱和票的那个人?你到底是谁?” 阿彪也没有再动手,而是在想如何活捉罗高华。 既然发现这人就是抢走翔哥的钱和票据的人,那他自然要将他抓回去,交给翔哥处理。 “你又是谁?” 罗高华故意把自己的声音变得沙哑低沉。 “小子,你很谨慎!既懂得蒙面,还懂得改变声音,不过,在你彪哥面前,都没用!”阿彪冷笑,“等我抓住了你,你的一切伪装都是无用功!” 说完,阿彪再次向罗高华扑了过去。 本以为罗高华会反抗,或是躲避,到时候,自己就能找到对方的要害,一拳就让对方失去反抗能力! 可是,他万万没有想到罗高华既不急着出手,也不急着躲避,而是缩成一团,将双手挡住脑袋,任由他攻击。 “哼!老子看你能够承受多少拳!” 阿彪冷哼一声,连续出拳。 他的力量不小,而且,练过武术,每一拳都让罗高华痛得龇牙咧嘴。 突然,就在他再次出拳的时候,罗高华出手了。 “哈哈哈,早就防着你了!” 阿彪经验丰富,似乎早就看穿了罗高华的心思,就在他刚要出手的时候,阿彪就身子一扭,如同无骨的水蛇的一样,绕到了罗高华的一侧,然后,狠狠一拳,砸在了他的腰部。 嗯! 罗高华闷哼一声。 幸亏他这段时间一直在训练,平时也有练格斗和军体拳,不然,阿彪刚才这一拳,绝对能够打断他的骨头。 不过,即便没有打断骨头,也要痛好几天了。 但此刻,不是想这些的时候,他顺势往一旁倒了下去。 阿彪冷笑一声,再次准备出手,就见罗高华一脚踢了过来,他急忙又是一扭身,准备从正面给罗高华一拳。 结果,这一拳刚打出去,就见罗高华突然向他吐口水。 “卧槽!” 阿彪大怒,这也太不讲武德了! 太下三滥了! 他急忙躲避,但脸上还是沾染了不少罗高华的口水。 更可怕的是,因为这么一耽误,居然被罗高华抓住了他的手臂。 咔嚓! 下一刻,他就听到了一声骨头被掰断的声音,剧痛袭来,他也只是皱了皱眉。 这些年,骨头被打断是常有的事情,他早已经习惯。 但这一下,彻底激发了他的凶性。 一开始,他只想活捉罗高华,而此刻,他只想杀了罗高华。 他另一手刷地从身上抽出了一把军刀,直接就向罗高华刺去。 罗高华从未碰到过像阿彪这样的人,被掰断了手臂,居然像是没事人一样,还能继续向他发起攻击。 他知道自己是真的碰上硬茬子了! 这种时候,想要击败对方,那就只能看谁比谁更狠了! 因此,罗高华只是挥手挡了一下,然后,另一只手抓着对方的衣服,就将对方举了起来,随后,像破麻袋一样,左摔一下,右摔一下。 刺啦! 阿彪的军刺在罗高华的手臂上,划出了好长一条口子,深可见骨。 但他也被罗高华摔得七荤八素,浑身骨头似乎都被摔断了! 罗高华的力气太大了。 他一百六十几斤的身子,在罗高华手中就像是一个玩偶一样。 这也是他没有想到的! 今晚上,他有太多没有想到的地方,以至于,到最后,他这个号称是从未失过手的杀手,差点被罗高华杀了! “好汉,饶命!” 到最后,从未向人求饶过的阿彪,也不得不向罗高华求饶了。 咔嚓! 咔嚓! 罗高华把他剩下的手脚全扭断,才问道,“你是谁?” 阿彪痛得冷汗直流,却依旧没有惨叫,“我叫阿彪,是翔哥的手下……” “你为什么要掳走那个女孩?” 罗高华又问。 阿彪似乎是真的想要靠诚意打动罗高华,居然没有任何隐瞒地说道:“为了逼出你!他们猜出,你应该跟这个女孩认识,所以把这个女孩抓了,就能把你逼出来……没想到,我刚把这个女孩抓了,你就出现了!” “好汉,我们只是想要追回那笔钱,那笔钱对于翔哥来说太重要了。” “对外说是为了跟南方商人交易,实际上,他这钱是买命钱!” 罗高华来了兴趣,“买命钱?就两千元?” 阿彪一听这话,就知道钱确实在罗高华手中,当即更加有诚意了,说道:“好汉,两千元已经够多了,谁要是给我二百元,我这条命都可以卖给他!” “翔哥是因为得罪了县里的一个大哥,大哥让他拿两千元,不然就要他的命!而跟南方商人的交易,其实是想对人家黑吃黑而已!” 罗高华能够听出阿彪没有撒谎,冷笑道:“你放心,我不会杀你,但也不能就这样放了你!” 这人太厉害了,危险系数太高,比翔哥危险得多! 必须要想个办法,将对方弄死! 略微思考了一下,罗高华猛地出手,戳瞎了对方的眼睛。 啊! 这一刻,阿彪终于发出了惨叫。 罗高华却不再理会他,提着背篓,找到猎枪,快步离开了这里。 自从听到枪声,到阿彪冲进山林,跟人打了起来,李巧花就一直缩成一团,抱住自己的脑袋,蹲在山路边,瑟瑟发抖。 她没有去看山林里的情况,直到里面只剩下阿彪的一声声惨叫,她才突然像是变了一个人,鼓起勇气,冲进了山林。 第78章 李巧花 走入山林,李巧花就看到阿彪手脚都被掰断了,双眼也被戳瞎了,躺在地上嗷嗷惨叫。 “谁?救救我,我有钱,只要你救了我,我可以给你很多很多钱!” 阿彪听到脚步声,急忙求救。 “为什么?你为什么要抓我?” 李巧花心里依旧害怕,但仇恨让她鼓起勇气,来到了阿彪身边,哭诉道:“我活得已经够苦够难了,你为什么还要害我?” 阿彪心里一紧,忙道:“妹子,你听我说,不是我要抓你,是有人让我来抓你的。只要你把我送去医院,我就告诉你,那个人是谁!” “救你?我为什么要救你?我恨不得杀了你!” 李巧花突然看到地上有一把军刀,实际上,是一把匕首,她猛地走过去捡了起来,紧紧握在手中。 “上次遇到流氓,我就不想活了,你们还来害我,就这么不想让我活吗?” 李巧花的神情逐渐变得癫狂起来,面目狰狞,“行,既然你们不让我活,那我们就一起死吧!” 唰! 说完,她就一刀戳进了阿彪的体内。 “妹子!冷静!杀人是要偿命的!” 阿彪不想死,连连大叫。 可李巧花已经陷入癫狂,一刀又一刀戳进阿彪的体内,完全听不到阿彪在说什么,直到阿彪彻底没了气息,她才慢慢停了下来。 看到阿彪被戳得面目全非,浑身是血,她自己也同样被鲜血染红。 “我杀人了?不,不是我,我没有杀人!” 直到这一刻,李巧花才感到害怕,连忙把匕首丢了,使劲搓着手上的鲜血。 “谁?!” 陡然,山林外响起一声询问。 接着,便有人往山林里钻了进来。 李巧花吓得当场就要逃,但她很快又停下脚步,再次捡起匕首,握在手中。 此时,月亮已经升空。 明亮的月光从林木中照射下来,为山林增添了一丝神秘感。 不久,三个男子就走了过来,看到握着刀的李巧花和倒在血泊中的阿彪,三人都是大吃一惊,“巧花?你……” “德才叔?全宝叔?福旺哥?你们怎么在这儿?” 李巧花看到是三个熟人,一下子变得镇定下来,浑然忘了自己刚刚才杀了人。 “巧花,我们准备去黑市逛一逛……” 李福旺说道,“这个人……是你杀的?” “对。” 李巧花大方地承认了,“他把我从家里抓了出来,想要对我不利,结果遇到了一位蒙面好汉,把他手脚掰断了,我气不过,就把他杀了。” “你说什么?他从你家里把你抓了出来?村里人怎么不知道?”李德才惊问道。 “他很厉害,躲开了村里的所有巡逻队。”李巧花道。 “这个人……看着好面熟啊。” 李全宝走到阿彪身前,仔细辨认了一下,“这人好像是孙翔的手下。” 孙翔,是青山公社的头号二流子,很多人都认识他。 因为罗高华之前经常跟孙翔一起打牌,李全宝和李全福去找过罗高华,也就跟孙翔,还有他手下的几个人见过几面。 “孙翔?!那可是我们公社最坏的坏种!他怎么会找上巧花?”李德才不解道。 李全宝淡淡道:“这有什么不能理解的?巧花那么漂亮,肯定是那个二流子动歪心思了呗!” 接着,他又安慰李巧花,“巧花,别怕,这样的人杀了就杀了,公安同志是不会找你麻烦的,不过,我们必须主动报案,不然容易被误解为故意杀人。” “这样,我和你德才叔留在这里陪你,让福旺去公社报案。” 李巧花彻底镇定了下来,又变回了以前那种乖巧本分的样子,低着头道:“全宝叔,一切听您的安排。” 李福旺快步去了公社。 李全宝和李德才一边查看周围情况,一边详细询问事情的经过。 李巧花只是低着头不说话。 两人也不好过度逼问。 一个多小时后,公安同志来了。 这个年月,公社和各大队的安全问题,主要是由人武部和民兵负责,公安同志只负责重大案件的侦查工作,所以,公社里的公安同志并不多,也就两三个人。 这次来的,是一老一少两个公安。 他们看到阿彪的尸体,也都吓了一跳。 这是有多大的仇恨,才会把人弄成这样一副凄惨的模样? “你跟我们说一说,事情的详细经过吧。” 老公安来到李巧花面前,柔声问道。 之前李福旺已经跟他们简单介绍过了,此刻,看到了阿彪的尸体,他们也已经认出阿彪的身份,所以,在内心深处,他们是认定李巧花是受害者。 但毕竟阿彪死了,他们必须询问清楚。 李巧花一边哭,一边诉说着事情的整个过程。 她本来不想说出蒙面大汉的事情,但老公安的办案经验非常丰富,而且,询问技巧也很厉害,几句话就套出了蒙面大汉的存在。 眼见躲不过去,李巧花只好把蒙面大汉跟阿彪的打斗过程说了出来。 “也就是说,阿彪是被那个蒙面大汉掰断了手脚,戳瞎了眼睛,而你是趁他没有任何反击之力,才杀了他,对吗?”老公安问道。 李巧花点头:“对,是我杀了他。” 老公安:“他已经那么惨了,你为什么还要杀他?连蒙面大汉都放过他,不杀他,你为什么要杀他?” 李巧花:“我就是想要他死!” 李全宝听老公安这话有点不对劲,忙开口道:“公安同志,此人深入我们村里去抓巧花,死不足惜!再说了,他一个魁梧大汉,而巧花是一个柔弱的女孩,想要杀他,不就得趁他没有反击之力才杀吗?” 李德才和李福旺也说道:“没错,像这种臭流氓,早就该杀了!” 老公安也意识到自己的问话有点问题,不过,想起孙翔曾给的好处,以及孙翔背后的势力,他又必须这么问,才能把李巧花抓起来,给孙翔一个交代。 这些暗地里的勾当,他当然不可能给李全宝他们说,而是点头道:“你们说得有道理,流氓分子必须严惩,但不能私底下杀人啊!” “如果人人都这样的话,那还要我们公安干什么?” 李全宝三人不说话了。 李巧花:“公安同志,人是我杀的,跟蒙面大汉没有关系,你们想抓我,想枪毙我,都随你们的便!” 老公安:“确实需要你跟我们去一趟公社大院。” 于是,一行人抬着阿彪的尸体,还有那把凶器,匕首,一起去了公社大院。 第79章 办案经过 如今公社还没有单独的派出所,公安同志只能在公社大院办公,叫公安派出青山公社办公室。 这个时间点,公社大院的工作人员早就下班了,只有几个值班人员还在。 听到外面闹哄哄的,值班人员都走了出来。 听说是杀人大案,值班人员立即去家属院,把黄主任等公社领导喊了过来。 不久之后,整个公社大院灯火通明,都在审讯李巧花杀人案。 因为涉及到了孙翔,黄主任当即派人去把孙翔找来。 却没想到孙翔也被人弄断了手脚。 “你这是怎么弄的?你可是我们公社的头号二流子,居然也有人敢伤你?” 黄主任揶揄地看着孙翔。 孙翔的大名,整个公社上上下下都知道,黄主任不可能不知道。 之所以一直都没有抓孙翔,一是没有人报案,二是孙翔上面有人保他,黄主任也不敢轻易得罪他。 “黄主任,你们把我找来到底是什么事情?如果不重要的话,我就回去休息了。” 孙翔是被人抬过来的,却依旧很嚣张。 黄主任心里将他祖宗十八代都骂了一遍,脸上则依旧挂着微笑,“你的手下,阿彪被人杀了。” “什么!” 孙翔震惊得差点从担架上跳了起来,“是谁?!是谁杀了阿彪?!” “就是她。” 黄主任指向角落里的李巧花。 “啊?” 看到缩成一团,吓得身子还在瑟瑟发抖的李巧花,孙翔露出了不可思议的神情,“她怎么可能杀得了阿彪?你们是在开玩笑吗?” 黄主任看了眼老公安。 老公安当即把杀人的经过详细说了一遍。 “又是蒙面大汉?!这个人到底是什么来路?!”孙翔咬牙切齿道。 “你知道这个蒙面大汉?” 黄主任和老公安等人都看向孙翔。 “几天前,我手下的几个人就是被蒙面大汉掰断了手脚……” 不等孙翔说完,一直躲在角落没有什么存在感的李巧花陡然尖叫起来,“他们在哪儿?我要杀了他们!就是他们半路上拦截我和我弟弟,想要玷污我!我要杀了他们!” 李全宝,李德才和李福旺三人连忙安抚她。 李全宝道:“黄主任,我是罗高华的四叔,几天前,我们还在一起喝过酒,我希望您能够秉公处理这件事情。巧花还是黄花大闺女,就被这些流氓如此糟践,必须让他们付出应有的代价!” 黄主任抓了抓头发,干笑道:“这个事情,我们一定会查明真相,秉公处理。” 孙翔转头看向李全宝,突然说道:“黄主任,曹公安,我怀疑那个蒙面大汉就是罗高华!” “什么?!” 这一下,几乎满屋的人都惊诧地喊了一声。 李全宝冷冷地盯着孙翔,“你是什么意思?!当年,就是你拉着我家高华去喝酒打牌,骗了他不少钱,现在又想陷害他,你是不是觉得我家高华好欺负?” “我告诉你,别人怕你,我们不怕你!” “别以为你是青山公社什么狗屁头号二流子,就有什么了不起!到最后,肯定是吃花生米的下场!” 孙翔气得脸色发青,“你有种!记住你今天的话!老子肯定要找人弄你!” 李德才和李福旺的胆子有点小,不敢招惹孙翔这种人,连忙拉了拉李全宝,“全宝,忍一忍,别惹他们。” 李全宝却不怕。 他家五兄弟,就没有一个是怂货。 在村里是这样,在外面也是这样。 “怕什么!他们是二流子都不怕,我们正经人家有什么好怕的?” 李全宝随后看向黄主任,“黄主任,您也听到了,这家伙如此嚣张,你们也不管一管?您可别忘了,我家高华好像还是一个叫王领导的恩人。” 黄主任眉头一皱,对于李全宝的话,非常恼火,但又不敢表现出来,只是干笑道:“放心吧,我们肯定会秉公处理的。” 随后,他把皮球踢给了老公安。 “老曹,这件事说到底还是要你们公安来做决定,你看这事怎么处理?” 曹公安也不想夹在中间,想尽快脱身,便说道:“既然涉及到了罗高华,那就把罗高华也叫来,一起处理。” 他对那个年轻的公安说道:“你骑自行车去一趟桃树湾,把罗高华喊来。” 黄主任道:“老曹,有个情况,我要跟你说一说。” 随后,他附在老曹的耳边,轻声说了几句。 老曹的面色瞬间变了。 他连忙喊住那个年轻公安,“这个事情还没有定论,就先不请罗高华了,我们先把李巧花杀人案了结了再说。” 年轻公安皱了皱眉,却没有多说什么。 李巧花杀人案,事情经过清晰,而且李巧花供认不讳,根本就不需要怎么审理,眼下就是怎么判决的问题。 本来,这个事情应该交给法院来管,可眼下所有人都没有这个想法,而是看向了黄主任。 黄主任也同样法律意识不够,当场就说道:“阿彪有罪,但毕竟没有得逞,罪不至死,李巧花的遭遇值得同情,但杀了人就要受罚,暂时先关押起来,等明天上报了县里,再做决定。” 他这完全就是偏心了。 偏向了孙翔。 不过,他话说得还算公允,李全宝三人也不好反驳,只能眼睁睁看着李巧花被抓进了监狱里。 他们三人离开公社大院之后,也没有心思去黑市了,当即结伴返回了村里。 回到村里,李全宝第一时间来到了罗高华家。 此时,罗高华一家人早就睡了,听到敲门声,除了孩子们,所有大人们都被惊醒了。 罗高华起床,走出正屋,就看到李全福也起来了,正从厕屋走出来。 “三哥,高华,是我!” 听到是李全宝的声音,罗高华疑惑地打开门,把他请了进来。 “四叔,您这么晚了来找我们,是有什么急事吗?”罗高华问道。 李全宝:“巧花杀人了!” “啊?” 两人都是一惊。 李全宝当即把事情经过详细地说了一遍,同时把自己的猜测也说了出来,“我怀疑公社的黄主任和曹公安都曾收过孙翔的好处,又或是害怕孙翔背后的人,所以,他们没有详细调查那个叫阿彪的人,反而直接把巧花抓了起来!” “三哥,我们必须想个办法把巧花救出来,不然,她家就真的完了!” 第80章 乌山县 李巧花家的情况,在场的人都很清楚。 如果李巧花真的被抓了进去,对于她家来说,确实是雪上加霜,很有可能成为压垮她家的最后一根稻草! “按照你的分析,巧花应该是没有罪的,对吗?”李全福问道。 李全宝道:“阿彪是流氓,而且,听巧花的说法,她是被阿彪从村里抓走的!” “什么?!” 李全福大惊,“这狗东西的胆子也太大了吧?竟敢来我们村里抓人?” 李全宝冷笑,“人家有这个嚣张的实力,把人从我们村里抓走了,居然没有一个人发现异常!就连巧花的家人都没有发现。” 李全福:“我们村的巡逻队确实有点形同虚设了。” 罗高华:“爸,四叔,现在不是讨论巡逻队的时候,而是要想一想该怎么救巧花。我的意见是,首先派人去巧花家,安抚好巧花的家人,其次是认真调查一下阿彪。” “我听说,这个人是孙翔的得力干将,曾经杀了不少人。只要能够找到阿彪的犯罪证明,巧花就能无罪回家了。” “对了,爸,我记得桃花说过,下午的时候,有个人曾来找过我?” 李全福道:“对,有这个事情。” 罗高华:“你们说,那个人是不是跟阿彪一起来的?也就是说,我们只要找到那个人,是不是就可以证明阿彪的犯罪事实?” 李全福和李全宝都是眼睛一亮,“没错,只要找到那个人,一切就变得简单了。” 罗高华哼道:“想要找到那个人其实很简单,因为那个人,我认识,就是孙翔的手下之一,外号叫‘癞子’。” “另外,我还怀疑,癞子和阿彪之所以会来我们村,就是孙翔的指令!” 李全福:“高华,你的意思是,这一切都是孙翔在背后搞的鬼?” 罗高华点了点头。 李全宝:“那还等什么?我们现在就去公社,让黄主任抓人!孙翔那狗日的,他还敢威胁我,我……” 李全福:“老四,他还威胁你?威胁你什么?” 不等李全宝回答,罗高华抢答道:“爸,就那个二流子,他还能威胁什么?不过是想要报复四叔而已。” “所以,这个事情确实需要尽快解决。” 李全福:“那我们现在就去公社?” 罗高华摆手,“去公社没用!” “你们想一想,孙翔的头号二流子之名,已经在我们公社传扬好几年了,为什么一直都没有人抓他?” 李全福眉头一皱,“你的意思是黄主任他们不敢抓孙翔?” 罗高华点点头。 李全宝:“高华,我记得你不是认识一个王领导吗?黄主任好像很怕他的样子,你要不去找一找王领导?” 罗高华摇头道:“找他没用,而且,他住在省城,太远了,远水解不了近渴!” 李全福和李全宝都沉默了。 过了好一会,李全福才叹道:“我虽然当了这么多年的大队长,但我认识的人,也就只是公社里的一些领导,既然他们都靠不住了,我也就不知道该找谁了。” 李全宝就更加不认识什么人了。 罗高华想了想,突然眼睛一亮,说道:“或许我们可以去县里找一个人。他应该会管这个事情。” “去县里?” 李全福和李全宝都是一惊,“你在县里有熟人?” 罗高华摇摇头,“没有,不过,我听说过那个人的名字,而且,那个人当过兵,为人正派,向来嫉恶如仇。” 李全福和李全宝同时问道:“谁呀?” 罗高华:“吴永超!” 李全宝一脸迷茫,而李全福则是眼睛一亮,“我也听说过这个人的名字!他好像是县公安局的一位副局长,他的为人确实像你说的那样,只不过,我们去了县里,他会见我们吗?” 罗高华:“事在人为!” 李全福点头,“那行,明天一早我们就去县里。老四,你去安抚一下巧花的家人,我明天和高华去县里。” 李全宝:“三哥,德才和福旺已经去过巧花家了,我明天跟你们一起去县里吧。我已经有很久没有去过县里了。” 李全福瞪了李全宝一眼,“你以为我们是去玩么?” 但最后还是同意了他的请求。 “爸,明天你和四叔在公社等我一下,我先去训练场跟吴排长请个假。” 商议好之后,李全宝就回家去了。 李全福和罗高华则各自睡了。 回到屋里,罗高华跟李桃花说了事情的经过,同时,也把下午打伤孙翔的事情说了,嘱咐她在家里一定要小心。 另外,还让她去找一找民兵队长,最近一段时间加强一下村里的巡逻。 李桃花全都满口答应,并没有责怪罗高华太冲动,而是嘱咐他在外面也要小心。 第二天,罗高华依旧像往常一样,把家里的水缸挑满了之后,才背着背篓去了公社。 到了训练场,他找到吴排长,跟他说了请假的缘由。 “你说你去县里找谁?”吴排长突然问道。 “吴永超,怎么了?” 罗高华道。 “我叫什么名字?”吴排长又问。 “啊?” 罗高华一怔,“你叫吴永辉……” 刚说完,他立即就醒悟过来,“排长,您跟吴永超是兄弟?” 吴永辉笑道:“对,他是我大哥,我大伯的儿子!” 罗高华惊道:“这可真是无巧不成书啊!你当过兵,你大哥当过兵,你家……” 吴永辉:“实不相瞒,我家算得上是军人世家!我爷爷就是军人出身,然后我爸那一辈,有四人参军,再就是我这一辈也有四人参军,下一辈现在也有两人参军。” 罗高华肃然起敬,“排长,失敬,失敬,要不您跟我一起去一趟县里?” 吴永辉问道:“你为什么要去找我大哥?” 罗高华当即把巧花杀了阿彪的事情,原原本本说了一遍。 吴永辉听了,沉默了一会,随后把陈山林叫了过来,“你来负责他们的训练,我跟高华去一趟县里。” 接着,他就带着罗高华离开了训练场。 到了公社大街上,就见李全福和李全宝开着拖拉机,已经等在路边了。 两人连忙登上了拖拉机。 乌山县,距离青山公社有大约三十多公里。 一路颠簸,大约过了两个多小时,众人都感觉身子都快颠簸散架了,这才抵达了乌山县。 在吴永辉的指引下,李全福直接把拖拉机开去了县公安局。 第81章 吴永超 “你们是……哎呀,是吴排长啊,又来找你大哥?” 门卫本想拦住他们,抬头看到了吴永辉,当即笑着放行了。 “我大哥在吗?” 吴永辉自己不抽烟,却从兜里拿出一包烟,递给门卫。 门卫笑呵呵地接了,连客气话都没有一句,指了指办公楼的二楼,“他应该在局长办公室,自从最近几年知青能够回城之后,县里的治安是一天比一天差,你大哥和刘局长经常研究案子到半夜!” 李全福等人听到这话,都是连连感叹,世风日下。 而罗高华则知道,这种现象会持续好几年,一直到八三年的下半年才引起国家多部门联合,发起了严厉打击各类犯罪的行动,俗称‘严打’。 到那个时候,会有非常多的罪恶分子被抓,社会再度变得安稳下来。 不过,随着经济的发展,各类犯罪依旧会层出不穷,再加上某些域外势力的干预,导致社会的安全问题再次变得无比严峻! 国家不得不再次严打! 一直要到二零一几年,国家实施反腐全覆盖,再加上各种先进技术的应用,才让国家成为了全世界最安全的地方! 而此刻,距离那个时候,还有三十多年…… 吴永辉带着罗高华、李全福和李全宝,找到吴永超的时候,他正在跟刘局长吵得面红耳赤。 吴永超:“刘局,必须下决心,不然,城里的治安会更加糟糕!” 刘局长:“怎么下决心?直接动手抓人吗?引起更大的动荡怎么办?” 吴永超:“能引起什么动荡?” 刘局长:“吴局,你要清楚,任何事情都是牵一发而动全身,不是你想的那么简单!” 吴永超:“我只知道我们既然当上了公安,就要保一方平安,要不然,我们还不会回家种红薯!” 刘局长:“吴局,别以为全天下就只有你一个人是英雄,充满正义感,别人都是草包!你要明白,打击犯罪是我们的职责,维护社会稳定也是我们的职责!” 吴永超:“我不明白!打击犯罪不就是为了维护社会稳定吗?” 两人正在争吵,吴永辉敲了敲门。 平时两个局长吵架的时候,公安局的下属们都不敢去打扰他们,不然就会引火烧身,这一次,吴永辉敲门,两人也不约而同地喝道:“什么事?” 吴永辉都被吓得脖子一缩,“大哥,是我。” 吴永超一愣,“永辉?” 刘局长也认识吴永辉,当即笑道:“永辉,你什么时候过来的?” 吴永超对刘局长哼道:“等会再跟你辩论!” 然后就带着吴永辉走了,“去我办公室!” 到了吴永超的办公室,吴永辉把李全福、李全宝和罗高华介绍给了吴永超认识,然后说道:“我们青山公社发生了命案,需要你出面才能搞定。” 吴永超刚拿出烟,李全福就从兜里把烟掏出,给在场的人都发了一根。 吴永辉和罗高华都没有接烟。 一个是不抽烟,一个是想少抽烟,甚至把烟戒了。 李全福,李全宝和吴永超则吞云吐雾,关系一下子就变近了不少。 “详细说说,出什么命案了?” 这段时间,已经连续出了好几起恶性案件,吴永超都快麻木了。 这个案情,罗高华是最清楚的,但他作为‘隐秘’的参与者,不便多说,便由李全宝和李全福详细介绍了一下案情的始末。 吴永超听完之后,猛地吸了一口烟,吐出浓浓一股烟雾,眯着眼道:“你们来找我,就是因为这个孙翔,对吗?” 眼见李全福等人点了点头,他当即站了起来,“走,我们现在就去青山公社。” “现在就去?” 李全福和李全宝都对吴永超的雷厉风行感到惊讶。 罗高华也一样。 他知道吴永超肯定会答应出警,只是没想到会这么果断,难道这个事情不需要跟班子成员商量一下? “你们还有事?”吴永超反问。 “没了。”李全福道。 吴永超:“既然没事了,那我们现在过去有问题吗?” 李全福和李全宝都摇头,“没有。” 吴永辉则轻声问道:“大哥,不需要跟刘局长报备一下?” 吴永超哼道:“没什么好报备的!他天天挂在嘴边的就是顾全大局,要维稳,如果跟他报备了,他肯定会阻止!” “在城里,我没办法痛痛快快地打击犯罪,难道去了公社,还要缩手缩脚吗?” “你们是怎么来的?” 李全福道:“我们自己开拖拉机来的。” 吴永超:“那你们派一个人跟我坐吉普车,其他人继续坐拖拉机。” 罗高华不愿意出风头,李全福要开拖拉机,吴永辉对案情又不熟,最终只能让李全宝跟着吴永超坐吉普车。 吴永超喊了两个年轻公安跟着,戴上配枪,就开着吉普车走了。 “吴副局长去了哪儿?” 看到吉普车远去,刘局长急忙找来秘书询问。 秘书:“吴副局长没有说,不过,他们把配枪戴上了,应该是出去办案去了。” 刘局长挑了挑眉,“知道是去哪儿办案吗?” 秘书摇摇头,“不知道。” 刘局长挥了挥手,“你去忙吧!” 心里暗道:老吴啊老吴,你永远都是这么个火爆脾气!你难道没有发现最近正是全县即将大改革的关键时期吗?你这个时候上蹿下跳,到处得罪人,将来如何争取好处?说不定,连副局长的位置都要弄丢! 吉普车比拖拉机快多了。 一个多小时,吉普车就到了青山公社。 黄主任和老公安等人听到吉普车的响声,连忙从各自的办公室走了出来,眼见是县公安局的吴副局长,两人都是一惊。 他们都听说过吴副局长的威名,此人可是全县都闻名的,号称铁面无私的办案狂人! 谁见了他,都要头疼! 他们很清楚吴副局长肯定是为了李巧花杀人案而来,只是他们不太清楚是谁往上报的案,直到看到李全宝也从吉普车上走了下来,他们才恍然大悟。 同时,对于李全宝、李全福和罗高华这一家人的能量,又有了更深层次的认识! “哎呀,吴副局长,您怎么来了?” 隔老远,两人就伸出手,微微弓着身子,一副热情迎接吴永超的表情。 吴永超跟他们握了握手,“我听说你们公社出了命案,为什么不往县公安局报?” 老公安:“我们正在调查……” 吴永超瞥了他一眼,“是真的在调查,还是不敢往上报?或者说是,不想往上报?” “吴副局长,这……” 老公安吓得冷汗直流。 黄主任笑道:“吴副局长,我们先去办公室,边喝茶边聊。” 吴永超摆摆手,“不用,直接汇报案情吧!” 第82章 你的良心呢? 黄主任和老公安都不敢忤逆吴永超,只能跟着他去了老公安的办公室。 老公安详细介绍了案情,然后把李巧花从监狱提了出来,重新审讯。 吴永超越听,脸色越发的黑沉。 嘭! 当听完李巧花的叙述之后,他猛地一拍桌子,指着老公安的鼻子骂道:“曹建国,你好歹也是从业多年的老公安了,这就是你办的案子?!” “她明明就是受害者,你为什么要把她抓起来?而那个幕后黑手,你却让他继续逍遥法外!你的职业道德呢?!你曾经发过的誓言呢?!你的良心呢?!” 老公安面如土色,浑身冷汗直冒,却又不知道该如何辩驳! “曹建国,给你一个戴罪立功的机会,立即带我们去捉拿孙翔!”吴永超站了起来。 “好好好,我马上带你们去。” 曹建国不敢怠慢,急忙走在前面带路。 不多久,他们就来到了孙翔的落脚点,却哪里还有孙翔的身影,就只剩强哥等人被丢弃在了这里。 “先把这些人抓回去!” 吴永超瞪了曹建国一眼,然后把强哥等人抬回了公社大院。 到了公社大院,吴永超立即开始对强哥、刀疤和铁头的审讯工作。 一开始,强哥三人还一副吊儿郎当、无所畏惧的样子,甚至因为自己双手双脚都断了,便破罐子破摔,准备跟吴永超等公安同志顽抗到底。 吴永超办案经验无比丰富,仅仅只是采取分开审讯的办法,就瓦解了三人心理防线,让他们痛痛快快地把所有事情都吐露了出来。 随着他们的讲述,他们犯下的各种罪行浮出水面,触目惊心! 坑蒙拐骗,打架斗殴,调戏妇女……可谓是无恶不作! 到最后,他们都无一例外地嚣张说道:“你问这么清楚又有什么用?这么多年来,只要翔哥跟上面说一声,又有谁敢抓我们?” 吴永超冷哼:“这么说来,你们口中的这个翔哥,来头不小啊!” 强哥:“当然,我姐夫可不仅仅只有县里的关系,他还有省里关系!” 吴永超:“他是你姐夫?” 强哥:“没错!怕了吧?怕了,就赶紧把我们放了,我们还要去治手脚……” 吴永超冷笑:“就你们犯下的这些罪行,你们还想出去?做梦!把孙翔的地址告诉我,我可以不对你们用刑,不然,你们就等着品尝一下皮肉之苦!” 强哥:“嘁,你以为我们是吓大的?” 半个小时后,强哥惨叫道:“我说!我说!别再折磨我了,我实在受不了!翔哥去了山湾公社,他们说那边的刘老医生接骨非常厉害……” “走,我们去山湾公社!” 吴永超当即留下一个年轻公安看着强哥等人,然后带着老公安一起,去了山湾公社。 “我还用去吗?”李全宝指着自己,问道。 “你不用去了,带着这个小姑娘回去吧,没有你们的事了。” 吴永超指了指李巧花,说道,“小姑娘,我替我们的公安同志向你道歉,辜负了你对公安的信任!不过,你放心,我一定会给你一个满意的交代!” 说完,他就带着几个公安,坐着吉普往山湾公社去了。 黄主任没有跟着一起去,他还有其他的事情要做。 他们刚走,李全福才开着拖拉机来到了公社大院。 “李全福,没想到你还认识县公安局的吴副局长,你……”黄主任看到李全福,正想揶揄两句,突然看到了吴永辉,“吴排长,你怎么也跟他们在一起?” 吴排长不喜欢黄主任,都懒得搭理他,对罗高华道:“处理完事情,尽快归队训练!” 说完,就自行回训练场去了。 “好嘞。” 罗高华答应一声。 黄主任撇了撇嘴,随即想到一个令他害怕的事实,“李大队长,这吴排长跟吴副局长,不会是亲戚吧?” 李全福点了点头。 黄主任哼道:“难怪这家伙这么拽,原来有这样一层背景……” 罗高华问道:“黄主任,吴副局长他们呢?” 黄主任:“他们去山湾公社了。” 李全福和罗高华都一阵疑惑,“为什么要去山湾公社?” 黄主任耐心地解释了一番。 李全福看向罗高华,“高华,我们接下来怎么办?” 罗高华:“既然巧花已经回去了,那我们也回去吧。到时候,需要我们配合的时候,吴副局长会来找我们的。” “也好。” 两人随后跟黄主任告辞,开着拖拉机回村去了。 路上,碰到了正好从山路走出来的李全宝和李巧花,李全福连忙停下拖拉机,把他们也一起载上了。 回桃树湾的车路和山路有重叠部分,但大部分是分开的。 车路要比山路远一些。 不过,开车的话,肯定是比走路要快得多。 坐在车上,李巧花的目光时不时落在罗高华的身上。 罗高华察觉到了,却并没有多理睬,他不想暴露自己救了对方两回的事情,也不想让对方有向他报恩的想法,就当个熟悉的陌生人挺好的。 回到村里,罗高华自己回家了。 李全福和李全宝则把李巧花送回到了李巧花家里,并跟李巧花的家人讲明了案情的经过。 李巧花的母亲听说李巧花杀了人,当时就吓得差点晕厥过去。 后来又听说那人死有余辜,是一个罪恶滔天的人,她母亲才稍微心里好过一点,但看向李巧花的目光还是跟以前不一样了。 李巧花的弟弟妹妹们,看向李巧花的目光,也同样跟以前不一样了。 尤其是她的大弟弟‘李大成’,心里竟开始崇拜她。 安抚好李巧花的家人,李全福和李全宝就离开了。 李巧花则把李大成叫房里,小声问道:“大成,那天晚上,你看清楚救我们的恩人没有?” 李大成摇摇头,“那人蒙了面,我根本没有看到他的脸。” 李巧花:“你有没有发现恩人的背影跟罗高华很相似?” “啊?” 李大成大吃一惊,“那个吃软饭的?他有这个胆量吗?再说了,他就算有这个胆量,他有那个实力吗?” 李巧花:“别忘了,他现在变得可厉害了,不但能够猎杀野猪,还能掰断人的手臂!” 李大成:“他确实变厉害了,不过,我还是不相信救我们的恩人是他!” 李巧花:“是不是他,我们去试一试就知道了。” 李大成:“怎么试?” 李巧花:“我暂时还没有想好,你等我消息。” 毫不知情的罗高华,此刻正在跟李桃花讲述案情,就像是讲一个故事。 第83章 李大成 听罗高华把案情讲完,李桃花脸色都吓白了,“高华,以后你还是早点回来吧,现在这世道实在是太可怕了。” 罗高华握着李桃花的手,“花儿,别担心,我跟别人不一样。” 李桃花:“有什么不一样?” 罗高华笑着刮了刮李桃花的鼻子,“我不仅有枪,还有刀,而且,我的力气也很大,一般人根本打不过我!另外,我是男的,不是女的,没有人会来劫我的色。” 一句话把李桃花逗笑了,“万一有呢?” 罗高华:“哇,花儿,你好污啊!” “污?” 李桃花到处看了看自己身上,“没有啊?” 接着又闻了闻自己身上,“是不是四丫在我身上吐奶了,留下的怪味让你觉得污?” “哈哈哈……” 看着李桃花可爱的模样,罗高华忍不住大笑起来,“花儿,你真可爱!” 听到房里传来笑声,正在院子里玩的大丫二丫三丫连忙好奇地冲了进来,“爸爸,妈妈,你们在笑什么?” 罗高华:“你们觉得你们妈妈漂亮吗?” 大丫二丫三丫:“漂亮是什么意思?” 罗高华:“……” 李桃花则笑了。 罗高华又问:“你们妈妈好看吗?” 这一下大丫二丫三丫都听懂了,异口同声道:“好看!” 李桃花不禁羞红了脸。 一家人在房里说说笑笑,温馨又热闹。 陈秀菊在屋外听了,也不禁露出了开心的笑容。 罗高华还真是变好了! 以后的日子肯定会越来越好,一家人也会越来越甜蜜! 她做起家务来,也变得更有劲了。 李巧花差点被人玷污,以及杀了人的事情,不知道什么时候在村里传开了,一个个村民看向她的眼神都变得奇怪起来。 平时上工做农活的时候,村民们也会有意无意地疏远她们一家人。 即便大家都知道她是受害者,值得同情,但那种根深蒂固的对女人贞洁有偏见的思想,却让众人不由自主地疏远了她,并且,还在议论她。 李巧花的母亲气得咬牙切齿,却又无可奈何。 只能向李全福告状。 李全福很清楚,这件事就是孙友林那一派的人在暗地里使坏,却苦于没有证据,没有办法训斥那些人。 李巧花却根本不在意别人的说法。 自从杀了人之后,她的心态彻底发生了转变,再也不是之前那种唯唯诺诺,看别人眼色行事的柔弱女孩,而是变得有主见有胆量有自己想法的坚强女孩了。 她经常在做事的时候,会不由自主地看向罗高华家的方向,有时候甚至会故意从罗高华家的院门口经过。 有一次,她碰到了正好出门的李桃花。 “桃花姐。” 她当即慌乱地喊了一声。 李桃花很同情李巧花的遭遇,但她一直都在家里带孩子,也没有机会去找李巧花说一说,此刻,碰巧遇到了,当即拉住她,“巧花,走,进屋,姐有些话跟你说。” 李巧花本想拒绝,突然心里一动,跟着李桃花就进屋了。 看到孩子们,李巧花笑着夸了几句。 李桃花谦虚了两句,然后就开始安慰李巧花,而李巧花根本就没有听她说什么,只是礼貌性地点头。 然后有意无意地询问罗高华那几天是不是很晚才回来,身上是不是有泥土…… 李桃花没有想太多,既然李巧花问了,她也就如实回答了。 得到答案之后,李巧花越发肯定救自己两回的人,就是罗高华! 而此刻,罗高华早就去了公社,继续跟着吴排长训练射击。 至于李巧花杀人案的后续发展,他没有太关注,但时不时,还是有消息传来。 那天,吴永超带人去山湾公社,果然在山湾公社的卫生院,把孙翔等人全部抓捕归案了。 只不过,在审理孙翔等人的时候,却出了幺蛾子。 不知道是谁通风报信,把吴永超要抓孙翔的消息告知了县里的某一位领导,那位领导立即派人下来阻止吴永超继续审讯。 吴永超向来铁面无私,不但没有理会那位领导的无理干涉,还将那位领导派来的人狠狠训斥了一顿。 那位领导得知消息后,暴跳如雷,当即向上级举报了吴永超。 上级很重视,立即派了人下来调查。 吴永超把孙翔的各种犯罪事实都摆在了调查员的面前,本以为铁证如山,孙翔死定了,却没想到孙翔太过狡猾,居然把所有事情都推到了强哥等人头上。 强哥等人感觉天都塌了! 可是他们很清楚翔哥的为人,再加上,翔哥悄悄答应了他们,只要他们顶罪,每个人家里都能拿到五千元的安家费! 这个年月,一个工人的工资才二三十元,要足足工作一百六十七个月才能凑够五千元! 他们毫不犹豫就答应了。 最终,强哥等人被枪毙了,而孙翔却被释放了。 吴永超很不爽,但他也遇到了麻烦。 组织对他进行了审查,将他的工作暂时停了,一切等审查结束之后再说。 当得知这些消息之后,罗高华并没有多说什么,而是默默地写了一封很长的信,寄给了省城的王庆平。 他不知道王庆平的真实职务,只知道他是一个厅长,应该能够震慑下面的人。 如果王庆平不能解决这个问题,那他就只能靠自己。 按照前世的发展,孙翔等人都是在八三年严打的时候,才被抓起来枪毙的,而这一世,因为他的介入,强哥等人已经提前死了。 只有孙翔依旧逍遥法外。 而且,根据他对孙翔的了解,孙翔一定会报复他! 如果孙翔直接来找他,罗高华是不怕的,怕就怕那狗东西去伤害他的家人! 所以,能够用的关系必须要用,同时,自己也要做好充分的准备。 他一方面叮嘱家人要时刻注意村里的异常情况,一方面让老丈人加强村里的巡逻,另一方面也在家族里物色几个优秀的男子,准备把他们培养成自己的忠实小弟。 家里都是女性,还是不够安全! 可选来选去,也没有一个合适的。 不是年纪小了,就是拖家带口的,要么就是脑子太笨了…… 就在这个时候,李巧花的大弟弟‘李大成’突然找上门来,“高华姐夫,我想跟着你学打猎,不知道可不可以?” 第84章 八月的夏夜 “不可以!” 罗高华想都没想就直接拒绝了。 “为什么?”李大成不解道,“高华姐夫,我做事很勤快的,进了山之后也会非常的听话……” 实际上,以罗高华的选人标准来说,李大成是非常适合跟着他一起进山打猎的,但他依然拒绝了。 倒也不是因为李巧花的缘故,而是他家太穷了,再加上,早年间他的父亲就去世了,所以,他母亲对他看得非常重。 打猎是一件非常危险的事业,即便是罗高华这样的老赶山人,也难免遇到生死危机,更何况是李大成这样的新人? 万一到时候,李大成真的出了什么危险,那他母亲绝对会找罗高华的麻烦! 上一世,罗高华就记得很清楚,李大成也是跟人外出打工,出发的时候,说得非常好,出任何事情,都不会找对方麻烦。 可当李大成真的出事了之后,他母亲就天天去那家人闹,搞得那家人鸡犬不宁,后悔死了! 有了前世的经验,罗高华自然不会同意李大成跟自己去打猎。 “大成,我也才刚打猎,自己都是半吊子,怎么可能带新人?”罗高华笑着说道,“你要是真的想进山打猎的话,可以找村里的其他猎手。” “他们的技术都没有你的好。”李大成道,“这么多年来,就只有你能够一次性猎杀七头野猪!” 罗高华:“我那都是运气好而已。大成,我确实不带新人,希望你能理解。” “好吧,高华姐夫,你要是想带新人了,一定要记得我。” 李大成失望地走了。 刚回到家里,李巧花就来到了他的身边,“弟弟,罗高华怎么说?” 李大成:“他没有同意。” 李巧花:“为什么?我听人说他正在寻找一起进山打猎的伙伴,你做事勤快又听话,她为什么不同意?” 李大成:“他说他暂时不想带新人。” 李巧花:“不想带新人?也对,你对于打猎什么都不懂,进了山,确实容易拖他的后腿。这样,你先找村里其他的猎人学学技术再说。等你技术好了,再去找他也不迟。” 李大成撇嘴道:“等我学会了,我还找他干什么?我自己进山打猎不好吗?” 啪! 李巧花挥手就在他后脑勺打了一下,“你是不是傻!我叫你去找他,是为了学打猎吗?” 李大成疑惑道:“不是学打猎,那是干什么?” 李巧花:“调查他是不是我们的恩人啊!你别忘了,第一次,不是他帮我们掰断了那些流氓的手脚,我早就被人玷污了,而你也要被打得半死!” “第二次,还是他救了我,不然,我就被人抓走了!” “这么大的恩情,我们必须记一辈子!” 李大成点头:“确实应该记一辈子,那,万一不是他呢?” 李巧花:“不可能!我的直觉告诉我,救我们的人就是他!因为整个村,除了他,就不会再有其他人有他这样的本事!你难道忘记了?他上次一个人就扛回来一头三百多斤的野猪!” “我就问你,我们村,除了他,还有谁有他这样的力气?” 李大成不说话了。 他心里其实早就怀疑罗高华是自己和姐姐的救命恩人,尤其是看到罗高华的背影,他就更加确信。 只是那晚上罗高华蒙了面,而且,得罪流氓的事情,一旦传扬出去,肯定会对罗高华的家人造成一定的影响,李大成不想因为自己的事情,给罗高华和罗高华的家人造成麻烦。 所以,即便心里再如何怀疑,也没有询问罗高华,关于那天晚上的事情。 而此刻,听了姐姐的分析,他已经百分百确定,那晚上救自己和姐姐的人,就是罗高华! “姐姐,我知道了,我会努力学打猎的技术,然后去找高华姐夫的。” 李大成下定决心,一定要学会打猎,然后,跟着罗高华进山。 不是为了学他的技术,而是想要报恩。 他知道打猎有危险,所以,想要去保护罗高华。 第二天,他果然找到了村里的一个老猎手,拜他为师,愿意把两年的猎物都无偿奉献给老猎手。 老猎手见他态度诚恳,再加上他平时在村里的评价也很好,便同意了。 罗高华并不知道这些事情。 他依旧每天前往公社,跟着吴永辉学习射击技术,风雨无阻。 时间一天天过去。 孙翔的报复没有出现,就连孙翔这个人也不知道去了哪儿。 随着孙翔等二流子的垮台,青山公社太平了一段时间,但很快又出现了一窝新的二流子。 这些人行事风格比较低调,主要是对参加黑市的人下手。 导致去青山公社黑市的人越来越少,曾一度到了无人参加的地步! 罗高华倒是对此不关心,他每天有空了就会去蛤蟆河弄点鱼、虾、蟹之类的回家炖汤,又或是进山弄点野鸡野兔。 家里几乎顿顿都有肉,日子过得非常滋润。 不过,他再也没有像之前那么高调,每次都是非常的低调,以至于村里的村民都以为他不再进山打猎了。 时间一晃,就到了八月份。 天气越来越热,而田地里的庄稼则长得非常茂盛。 稻花香里说丰年,听取蛙声一片! 罗高华非常喜欢这样的夏夜,搬一把躺椅,坐在庭院中,头上有明亮的月亮,庭院外有蛙声成片,身边有家人陪伴,日子别提有多美了! “花儿,马上就要到九月份了,大丫应该要读书了吧?” 罗高华一边吃着西瓜,一边对旁边,同样躺在躺椅上吃着西瓜的李桃花问道。 李桃花霍地坐了起来,“你愿意送女儿去读书?” 罗高华笑道:“为什么不愿意?她们都是我的女儿,我们又不是没有能力,为什么不送?” 李桃花也笑了,“你就不怕别人说的,女儿长大了都是别人家的人……” 罗高华:“那都是老思想!不管怎么说,她们体内都是流着我们的血!” “对了,是不是还应该给她们取个正式的名字?” 这时,李全福和陈秀菊也走了过来。 李全福道:“高华,虽然你是上门女婿,照说,你的孩子应该跟我姓,不过,早在你们结婚的时候,我就跟你妈商量过了。” “除了第一个孩子跟我姓之外,其他的孩子都跟你姓!你看如何?” 第85章 取名字 罗高华震惊了。 上一世,他老婆早在几个月前就难产死了,老丈人和丈母娘则把李桃花的死全都怪在了他的头上,不但对他各种谩骂,几个孩子也全都跟着老丈人姓了李。 没想到,老丈人和丈母娘早在几年前就已经决定,除了第一个孩子姓李,其他孩子都姓罗。 幸亏重生了,要不然,他还真不知道老丈人和丈母娘对自己如此贴心! “爸,妈,其实孩子姓什么根本不重要,重要的是,我知道她们是我的孩子,体内流着我的血就行。”罗高华道。 李桃花瞪眼道:“高华,你这是什么意思?难道你还怀疑孩子们不是你的?你说话要凭良心!自从跟你结婚之后,我就再也没有跟其他的男子来往,甚至连话都不说一句。” 罗高华本来只想表达一下自己不在乎孩子姓氏的问题,却没想到,一句话惹怒了李桃花,连忙道歉道:“花儿,我不是怀疑你,我只是想说我不在乎她们的姓氏。” 李全福则指责李桃花道:“你别歪曲高华的意思!” 陈秀菊戳了戳李桃花的脑袋,也斥道:“一天天脑子里面在想什么?” 李桃花一双美丽的眼睛瞪得更大了,“我说,爸,妈,你们到底是谁的爸妈?” 李全福和陈秀菊不约而同道:“高华的!怎么了?” “我……” 李桃花气得鼓起了腮帮子,“行,你们是一家人,我去给四丫喂奶了!” 罗高华笑道:“行了,花儿,我们正在商量孩子取名的事情,你怎么能走呢?” 李桃花也就是开玩笑,既然罗高华挽留了,她当即顺势又坐了下来,笑道:“那行吧,那我就听一听,你给孩子们取什么名字。” 罗高华看向李全福,“爸,要不您给孩子们取名字?” “我取?” 李全福谦虚地摆手,“算了,你自己的孩子,还是你取吧。” 陈秀菊也道:“你取吧,你爸虽然当了多年的大队长,其实也没有什么文化。” 罗高华道:“那好,那就我取。” “今天正好月色不错,大丫就叫李夏月,你们觉得如何?” “李夏月?” 三人都是眼睛一亮,“这个名字好听。” 陈秀菊喊道:“大丫,你过来,你爸给你取了大名了,你叫李夏月,你喜欢吗?” 大丫二丫三丫都跑了过来。 “李夏月?我的名字叫李夏月?” 大丫根本不知道这个名字是什么意思,只是觉得好听,当即拍手道:“我喜欢,我终于有自己的大名了。” 二丫皱眉道:“爸爸,大姐不是叫大丫吗?为什么又叫夏月了?” 罗高华刮了一下她嫩葱一般的小鼻子,说道:“大丫是你大姐的小名,夏月才是她的大名。” 二丫:“爸爸,那我的大名呢?” 罗高华假装沉吟了片刻,说道:“你的名字叫李夏云。” 李全福插话道:“不是李夏云,是罗夏云。” 二丫不解道:“为什么大姐是李夏月,我就是罗夏云?” 李全福哼道:“你只要知道你叫罗夏云就行了,问那么多干什么?等你们长大了之后,自然就明白了。” “好吧。” 二丫也没有继续纠结,而是对大丫笑道,“大姐,我也有大名了,我叫罗夏云!我喜欢这个名字。” 三丫急忙凑过来,“爸爸,我!我!我!” 罗高华将她抱了起来,在她脸蛋上,亲了一口,说道:“你叫罗夏花。” 其实,这三个名字就是她们上一世的名字。 只不过,前世,她们都姓李,而这一世,二丫和三丫都改姓罗了。 “罗夏花,哈哈,我有花!” 两岁的三丫,话都说不清楚,但众人都听懂了她的意思。 她的意思就是,她的名字里,也有一个花字,跟妈妈是一样的。 李全福,陈秀菊和李桃花也都很喜欢这三个名字。 “李夏月,罗夏云,罗夏花,不错,很好听!没想到你还挺会起名字的。”李桃花夸了一句,“要不然,你连四丫的名字也顺带取了?” 罗高华一怔。 对啊,这一世可不是只有三个女儿了,而是有四个! 前三个可以用前世的名字,那这第四个怎么办? 他其实是个取名废啊! 搜肠刮肚许久,突然从院子门缝看到了外面的即将成熟的水稻,他当即脑海中灵光一闪,说道:“四丫就叫罗夏禾,你们觉得怎样?” “罗夏禾?这名字也好听!” 李桃花最喜欢这个名字,当即站了起来,“我进去告诉四丫,她有名字了。” 李全福笑道:“高华,你这几个名字确实取得好,我们村其他人给女儿取名字都很随意,不是叫什么大花二花三花,就是叫什么大凤二凤三凤,又或是什么大秀二秀三秀……” “而你取的这几个名字显然是用了心的!” “我终于相信,你确实是跟以前不一样了,不再那么重男轻女了!” 罗高华听得一阵汗颜。 陈秀菊欢喜道:“我明天就跟村里的老婆婆们说一说,我家四个孙女的名字!夏月,夏云,夏花,夏禾,越喊越好听!!” 其实不是名字有多好听,而是罗高华对待女儿的态度,让她太开心了。 罗高华更加汗颜。 为了掩饰内心的尴尬,罗高华忙问道:“爸,分产到户的事情是不是有眉目了?” 李全福点头:“是的,就在这次秋收之后,我们桃树湾大队就要进行分产到户的事宜了,到时候,会非常的忙,也会出现一定的乱子,我估计要在各个小队跑来跑去,就没有时间照顾家里了,家里就要你多费心了!” 罗高华:“爸,分产到户是大事,上头会很重视,但他们并没有太多的人手,所以,万一出现乱子,还需要各个大队自己处理。” “我的建议是,你最好形成一个工作组,再从民兵队伍中挑选一些人组建一支护卫队,以防有人出现过激的行为!” 李全福点点头,问道:“你还有其他的建议吗?” 罗高华想了一下,前世分产到户的时候,李全福已经不是大队长,而是孙友林。 而孙友林这家伙仗着自己是大队长,把良田都分给了自己和自己的亲友,而差田则分给了村里那些跟他作对的人,自然引起了很多村民的不满。 最后甚至出现了流血冲突! 不过,如今大队长还是李全福,应该不会出现这样的情况,不过,该提醒的还是要提醒一下。 第86章 三个建议 “爸,我有三个不成熟的建议,您姑且听一听。” 罗高华斟酌了一下措辞,说道,“第一,分产到户是大事,也是每家每户最期盼的事,所以,必须做到公平公正,不然,村民们肯定会闹事的。” “第二,对于一些不好划分的东西,最好是换算成钱,这样就能更加明确各种东西的价值,比如说,拖拉机,打谷机,耕牛等。” “第三,分产到户不是一蹴而就的事情,必须要有耐心,千万急不得!尤其是,您还要参与其他生产小组的划分,情况复杂,更要细心耐心,多听一听村民们自己的想法。” 李全福都听呆了。 他愣愣地看了罗高华许久,才开口道:“你这也叫不成熟的建议?我看你这建议绝对是思考了许久之后总结出来的,对吗?” “没想到,你还有这样的管理才能!” “高华,要不然,这个大队长让你来当?我给你打下手!” 罗高华连连摆手,“爸,你别误会,我可没有篡权夺位的想法!” 李全福:“你才误会了!我的意思是我老了,就应该让你们年轻人来挑大梁!” 罗高华:“别,我不感兴趣。” 说完,他就走了。 李全福看着他的背影,暗道:这家伙不当大队长,真是可惜了! 接下来的时间,罗高华依然早出晚归,去公社练习枪法。 不知不觉就到了八月三十号。 罗高华特意向吴排长请了半天假,去公社买了两斤猪肉,还有一些糖果,以及一个崭新的书包,几支铅笔,几块橡皮,这才返回家中。 “爸爸!” 三个孩子看到他,连忙从院子里跑了出来。 李夏月:“哇,爸爸,你买了糖果!” 罗夏云:“我要吃糖!” 罗夏花:“糖糖!” 罗高华给她们每个人的嘴里塞了一颗糖,三人顿时欢呼了起来。 对于猪肉,她们居然视而不见。 主要是这段时间以来,她们天天都有肉吃,已经对猪肉没有太多的兴趣了,反倒是陈秀菊和李桃花看到他买了肉回来,都开心道:“又买肉回来了?” 罗高华:“明天就是夏月读书的日子,今晚上,我们一家人小小庆祝一下。” 李桃花:“读个书而已,有什么好庆祝的?又不是考上了大学!” 罗高华:“读书了,对于夏月来说,就是一个崭新阶段的开始,当然要庆祝!同时,也是给她一个鼓励,希望她能够好好读书天天向上!” 李桃花翻了个白眼,“就你花样多。” “今天我下厨!” 罗高华自告奋勇。 “还是我来吧……” 不等陈秀菊说完,李桃花就说道:“妈,你就让他来吧,难得他今天这么积极!” 陈秀菊:“行吧,我们也确实有一段时间没有吃到高华弄的饭菜了。” 罗高华呵呵一笑,走进灶屋,开始忙碌起来。 四个孩子,四个大人,罗高华只做了四个菜,但每一个菜的分量都很足。 大约弄了两个多小时,才把四个菜做好。 “来,开饭了!” 罗高华喊了一声。 全家人都来到了灶屋。 平时,他们吃饭,就很随意地端着碗,在庭院里随便找个位置,或坐或站,就吃了。 今天,因为是个小小的庆祝,所以,全都规规矩矩地坐在灶屋当中的饭桌前。 李全福和陈秀菊坐主位,罗高华带着夏云和夏花坐右位,夏月一个人坐左位,李桃花抱着夏禾坐末位。 “夏月,明天你就要去学校报名读书了,所以,今天让你坐了左位,是对你读书的重视!”罗高华道,“读书了,就要学知识,懂礼貌,讲文明。” “为了向你表达对你的期望,我特意做了四个菜!” “分别是:清蒸鲤鱼,是希望你将来能够鲤鱼跃龙门!” “红烧肉,是希望你将来读书能够越读越有滋有味!” “宫保鸡丁,这鸡丁是野鸡,而野鸡又叫山鸡,就是希望你将来能够通过努力读书,由山鸡变成凤凰!” “最后一道是小葱拌豆腐,就是希望你将来,不管读书是好是坏,也不管你将来过得是好是坏,都要牢牢记住清清白白做人的道理!” 夏月根本没有听懂老爸说的是什么。 李全福则忍不住鼓掌,“高华,你说得太好了。” 李桃花也握着夏禾的小手,鼓掌,“夏禾,你说你爸爸是不是太有水平了?我们的小夏禾以后也变凤凰好不好?” “爸,我们可以吃了吗?” 然而,罗夏云的一句话,把四个大人都逗笑了。 罗高华摸了摸她的头,“你就是个吃货!吃吧,可以吃了!” 她当即抓起一块红烧肉就丢进了嘴里,吃得满嘴流油。 虽然之前对猪肉不感兴趣,但此刻,看到这红艳艳的红烧肉,她顿时食欲大增! 罗夏花也不甘示弱,也抓起一块肉吃了起来。 罗夏月知道今天是给自己庆祝,反倒是有点放不开了,端着碗,小口小口地吃着。 “爸,我们晚上喝一口?” 罗高华拿出了酒壶和杯子。 李全福笑道:“行,喝一口。给你妈和桃花都倒一杯,难得一家人这么高兴,都喝一点。” 陈秀菊和李桃花都笑了笑,并没有拒绝。 她们的酒量都不好,平时基本上都不喝酒。 罗高华酒量很好,但平时也不怎么喝。 此刻,给三人倒了一杯,自己也倒了一杯,然后,慢慢喝了起来。 “爸,我也想喝酒!”罗夏云突然道。 罗高华呵呵一笑,“你现在可不能喝酒,要等你长大了才行,这样吧,我给你们弄点饮料喝一喝。” “饮料?什么是饮料?” 罗夏云一脸迷茫。 罗高华没有多解释,走入房间,拿出一些茶叶,麦乳精,以及白糖。 先将茶叶捣碎,然后把麦乳精稍微煮热,再把茶叶和白糖放进去,不多久,一杯简陋的奶茶就做好了! 为了增加口感,他还把几颗冬瓜糖切碎,丢了进去。 “来,喝饮料!” 罗高华给三个孩子都舀了一碗。 李桃花:“这是什么?好好的麦乳精,被你弄成这样,能喝吗?” 罗高华:“当然能喝,而且很好喝,不信的话,你可以问一问孩子们。” 三个孩子尝了一口,当即大声道:“好喝!” 李桃花撇嘴:“只要是吃的喝的,她们什么时候说过不好喝不好吃?” 罗高华:“你自己尝尝!” 李桃花尝了一口,随后,又尝了一口,接着,大口大口地喝了起来。 陈秀菊:“有这么好喝吗?” 她也尝了一口,然后又一口,接着也大口大口喝了起来。 李全福:“……” 第87章 梦想还是要有的,万一实现了呢? 李全福也忍不住喝了两口,没想到,还真挺好喝的。 这“奶茶”没有茶的涩味,却有茶的香味,少了麦乳精的腻味,却保留了麦乳精的奶味,然后又多了糖的甜味……几种味道混合在一起,确实让人印象深刻,越喝越想喝。 “既然好喝,那就多喝点!” 罗高华准备了一大壶,足够大家喝了。 他很清楚,这种粗制滥造的奶茶其实并不好喝,而家人们之所以这么爱喝,纯粹是因为平时能够喝的饮料太少了,要是放在后世的话,这种‘奶茶’,狗都不喝! “来,我们共同举杯,为了美好的生活,干杯!” 等所有人都有了奶茶之后,罗高华举起了酒杯。 “为了美好的生活,干杯!” “干杯!” 大人,孩子,全都举起了杯子。 脸上也都洋溢着开心的笑容! 看到这一幕,罗高华忍不住眼角一酸,差点流泪。 前世多少次日思夜想的画面,如今终于实现了! 不过,还需要继续努力。 房子依旧破破烂烂,生活依旧过得艰难,老丈人、丈母娘、老婆和孩子们依旧面黄肌瘦……还有自己的父母和兄弟姐妹们依旧过得艰苦,自己既然重生了,就应该想尽办法改善他们的生活条件! 当然,也不要太心急,从而忘了生活的真正意义。 生活,不止有为美好生活的奋斗,也有及时的享受和陪伴家人的欢乐时光! 说说笑笑中,小小的庆祝宴会结束了。 李全福喝多了,直接就回房睡了。 陈秀菊无奈道:“这死老头子酒量差,还一个劲的喝,真以为他还是年轻小伙子吗?” 李桃花瞪了罗高华一眼,“都怪你,非要拉着爸喝酒!” 罗高华呵呵一笑,“怪我,怪我,不过,人生难得几回醉,喝醉一两次也是美好的回忆。” 李桃花:“回忆你个大头鬼!” 陈秀菊哼道:“花儿,你怎么说话呢?你爸喝醉了,那是他自己控制不好,关高华什么事?我们都喝酒了,我们怎么没有喝醉呢?以后,不准再这么说高华!” “啊?” 李桃花吃醋了,“妈,我才是您的亲闺女!” 陈秀菊:“什么亲不亲的,就是不能再乱怪高华!他每天早出晚归的,多辛苦!” 李桃花:“……” 罗高华笑道:“还是妈对我好,我去陪孩子们玩了。” “夏月,过来,爸有好东西给你!” 听到呼唤,正在跟两个妹妹玩的李夏月走了过来。 罗夏云和罗夏花也跟了过来。 罗高华从正屋里把背篓拿了出来,从里面拿了一个崭新的帆布书包,上面还有一颗红艳艳的大五角星。 “夏月,这是给你的书包,喜欢吗?” “哇,喜欢!谢谢爸!” 李夏月急忙把书包斜挎在身上,摸了又摸,喜爱之情溢于言表。 “爸爸,我也要!” “爸爸,我!” 罗夏云和罗夏花都羡慕了。 “别急,等你们到了读书的年纪,爸爸也会给你们买的!”罗高华笑道。 两个孩子却嚷着现在就要,罗高华正在想怎么安抚她们,就听李桃花斥道:“要什么要!说了以后给你们买就行了,吵什么?不听话是不是?” 两个孩子当即噘着嘴,不敢说话了。 罗高华坏坏地笑道:“被说了吧!不听话!” “哼!” 罗夏云小大人一般,抱着双臂,冷哼一声,翻了个白眼,样子奶凶奶凶的,十分可爱。 罗夏花有样学样,却没有学像,显得有些滑稽,更可爱了。 李桃花和李夏月都被逗笑了。 罗高华更是笑得前仰后合,忍不住在她们脸上都亲了一口。 “夏月,这里还有铅笔,橡皮,还有一些作业本,都是给你买的。”罗高华随后又从背篓里拿出一堆东西,“一定要保管好,对了,我先帮你把铅笔削好。” 他随后进屋,把短小的军刺拿了出来。 强哥等人都已经提前被枪毙了,这把军刺,也就被他从猫眼洞拿回来了。 用军刺来削铅笔,还挺好用! “高华,夏月要明天才报名,你那么积极干什么?”李桃花觉得罗高华有点过于积极和兴奋了,就好像他要读书一样。 罗高华笑道:“提前准备好,总是不会有错的。” “爸,我肯定会好好读书!” 李夏月突然间说出这样一句话,让罗高华很惊讶,也很欣慰,“好,只要你认真读书,爸爸就想尽办法供你读!争取将来我们家能够出一个大学生!” 李桃花笑道:“高华,你还真敢想,孩子连小学都才刚刚开始,你就期盼她读大学了!” 罗高华:“梦想还是要有的,万一实现了呢?” 李夏月此刻也坚定道:“爸,妈,我一定会读大学!” 虽然还不知道什么是大学,但想来应该是好东西。 她已经六岁了,再加上,女孩子本来就早慧,懂得了不少东西,尤其是前段时间,村里的小孩都不愿意跟她玩,把她刺激到了,也促使她变得格外要强。 “好,爸爸相信你!” 罗高华恰如其分的鼓励,让李夏月更加充满了斗志。 不知道是喝了奶茶的缘故,还是过于兴奋的原因,孩子们都玩到很晚才睡着。 好在,第二天,李夏月要九点多钟才去学校报到,时间完全来得及。 罗高华倒是一如既往地早起了。 他昨天已经跟吴排长说好了,今天要等孩子报完名,才会去公社继续训练,因此,早上起床后,他就在家里帮着做家务。 九点钟,他带着李夏月去了桃树湾小学。 小学地址在村子北部的一个山坳里,建得相当宽敞。 学校内部有操场,有乒乓球场,篮球场,还有升旗台。教学楼有三栋,全都是用石头、土砖和木头搭建而成,显得有些破旧。 一共有四个年级,每个年级差不多有三到五个班。 之所以会有这么多孩子,是因为整个桃树湾大队的孩子们都会来这里上学。 而桃树湾大队有足足九个生产队,或者说,九个生产小组,除了桃树湾村有三个生产小组,其他的六个小组都是一个村一个小组。 比如陈家村生产小组就是一个村。 再加上,每家每户的孩子都多,也就导致桃树湾小学的学生爆满了。 不过,很多人家的孩子都只是读了一年级、二年级就不读了,了不起,读到三年级和四年级也不读了,因为家里穷,供不起。 尤其分产到户之后,一个个孩子都被叫回去做农活,辍学率就更高了! 罗高华带着李夏月来到小学,就看到整个学校挤满了人…… 第88章 报名 学校里,有老师,有家长,更多的是一个个兴高采烈的孩子。 他们或者相互追逐打闹,或者聚在一起诉说着暑假的趣事,又或者在老师的指挥下,拿着扫帚和抹布,把教室里里外外打扫干净。 吵闹声,说话声,嬉笑声,搬桌子的声音……全都汇聚在一起,形成了一幅热闹的小学开学图。 在正中那栋教学楼的一楼,坐着一排老师,全都是迎接一年级的学生和家长们来报名的老师。 而校长则亲自站在校门口,迎接学生和家长。 “凡是一年级的学生和家长请前往一号教学楼登记,报名,缴费……” 校长是个女同志,很漂亮,也很年轻,才二十出头的年纪,据说是县教育局直接派下来的,是县教育局某位领导的女儿,是专门来这里镀金的,很快就会调走。 但罗高华知道,前世,这位校长在这里待了足足二十年! 直到桃树湾小学因为学生太少而被并入镇中心小学,这位校长才被调去了镇中心小学,当了一名普通的老师,直至退休。 而她之所以没有被调走,据说是因为她老爸犯了事,被抓了,她也受到了牵连。 当然,具体是什么原因,罗高华也不是特别的清楚。 前世的他自顾不暇,对于别人的事情,并不如何的关心,全都是道听途说而已。 “林校长,你好。” 罗高华来到了校长面前。 林晓燕剪着齐耳短发,眉清目秀,肌肤白嫩,脸上始终带着热情的微笑,但她看到罗高华时,眼里闪过一抹震惊的神色。 “罗高华?你也会送你女儿来读书?!” 林晓燕惊叹。 周围的家长和孩子们都瞧了过来,林晓燕这才意识到自己的反应有点过激了,当即小声道:“不好意思,我有些失态了。” “主要是我之前经常听人说,你特别讨厌女儿,常常对她们非打即骂,甚至几天几夜不给她们饭吃!而你今天居然还会亲自送你女儿来读书,确实让人很惊讶!” 罗高华:“那都是过去的事情了,我现在非常宠爱我的女儿。请问我们去哪儿报名?” 林晓燕指了指一号楼,“你直接去一号楼就行。” “谢谢。” 罗高华带着李夏月来到了一号楼。 这里摆了一排的桌椅,而坐在第一个位置上的人,是李家的一位长辈。 差不多四十岁左右,辈分却很高,就连李全福都要喊他爷爷。 罗高华连忙走过去,喊道:“祖爷爷……” 李孝文急忙摆手,“别喊我祖爷爷,在学校,喊我李老师就行。” 他看了眼李夏月,问道:“你这是准备送孩子来读书?那你在这里登记一下……对了,会写字吗?” 罗高华:“会。” 李孝文递过来一支铅笔,“那你在这里登记一下,你的名字,以及你女儿的名字和年龄。登记完之后,你就去下一位老师那里缴费。” 罗高华接过笔,快速在本子上写下了自己的名字和李夏月的名字和年龄。 “嗯,这个名字不错,谁帮你们取的?” 看到李夏月三个字,李孝文忍不住赞了一声。 “我爸爸给我取的!好听吧!” 李夏月得意洋洋。 李孝文诧异地看了罗高华一眼,却没有多说什么。 登记完之后,罗高华带着孩子来到了下一位老师面前。 这是一位年轻的女老师,不是桃树湾人,是从其他地方下来的知青,因为跟村里的青年结了婚,生了孩子,便留在了这里。 “学费二角六分,杂费八分,一共是三角四分钱。” “这么便宜?” 罗高华有些讶异。 女老师:“这只是学费和杂费,书本费另外算,还有油印费,如果在学校吃午饭的话,还需要交粮票和粮食,以及木炭费。” “啊?这么多费用?” 罗高华这才发现,这个年月读个书也不便宜。 难怪那么多人会辍学! 这七七八八的费用加起来,还真不是一笔小钱。 罗高华交了学费和杂费,又去往下一个老师处,缴纳书本费,再去往下一位老师处缴纳油印费,接着又前往下一位老师处。 因为他家就在本村,所以李夏月不需要在这边吃午饭,也就不需要交粮票和木炭费。 他们直接越过这位老师,前往下一个老师处。 这个老师也是本村人,姓孙。 孙老师笑着问道:“高华,你是自己给孩子准备课桌,还是使用学校的课桌?” 罗高华微微一怔,“这有什么区别吗?” 孙老师:“如果是你自己准备课桌,那么,每个学期结束了,要带回去,开学了,再搬过来。如果是使用学校的课桌,那就需要缴纳一点课桌使用费,当然,这个费用很低,一个学期,五分钱。” 罗高华瞪眼:“课桌也要收钱?!” 这不是妥妥的乱收费吗? 孙老师苦着脸道:“我们也不想收钱啊,可我们学校的经费有限,平时要维修教室和课桌,没有钱,怎么维修?” 说得好有道理! 罗高华懒得跟他多争论,五分钱,对他来说,确实不算什么。 接下来,还有一些乱七八糟的收费项目,简直让人既心疼又心酸又无奈。 这些收费项目,有很多都是维持学校的正常开支而设立的,实在是上面能够拨下来的款子太少了。 不收费的话,那么多老师如何养活? 所有程序弄完之后,罗高华默默算了一下,总费用竟然达到了二元七角钱! 这个费用对于罗高华来说,当然是不算什么,但是,对于其他大多数家庭来说,这就是一笔高昂的费用! 很多人家,一年到头都存不下二元七角钱,如何送孩子来读书? 报名结束,李夏月顺利拿到了书本,就两本书,一本语文和一本数学,还是油印本! 散发着浓浓的油墨味! 罗高华撇了撇嘴,而李夏月倒是很兴奋,拿着书本翻来覆去的看,结果双手摸得黑不溜秋的,沾满了油墨。 “别看了,小心字都被你全部摸没了!” 罗高华急忙提醒。 这油印的质量实在是太差了! 李夏月急忙把书本小心翼翼地收入书包之中,然后跟着罗高华去了教室。 她的教室在二号楼的六号教室。 教室上面贴了班主任的名字,罗高华一看,竟然是林晓燕林校长! “林校长,请您以后多多关照我的孩子!” 离开学校之前,罗高华再次来到了林晓燕面前。 “放心,我会的。” 林晓燕一笑。 第89章 移动射击? 帮李夏月报完名之后,罗高华就又去公社训练去了。 经过这段时间的训练,罗高华已经完全掌握了定点射击的技术,每次都能命中靶心! 他身体素质的潜力似乎也全部开发了出来,耐力超强,力量也达到了恐怖的五百斤!不过,他并没有在人前展示,要不然,绝对会被当成怪物一般看待! 最近这几天,他正在跟着吴永辉学习移动射击的技术。 另外,军体拳和格斗术的基本套路,他都学会了,剩下的就是勤加练习,慢慢感悟其中的精髓。 “移动射击和定点射击完全不同。” 吴永辉耐心地讲解着两者间的区别,“如果说定点射击像儿童游戏一样简单,那么移动射击就像迷宫一样复杂,它不仅仅需要射击技术,更重要的需要判断力!” “什么是判断力?” “就是你要判断子弹的轨迹,还要判断猎物的走向,同时还要判断时间、风向等。” “等什么时候,你能够全都形成本能反应,那你就算是掌握了移动射击的奥秘!” 罗高华听得头都大了。 本以为射击是有手就行的技术,学了快五个月之后,他才发现自己连皮毛都没有触摸到! 还得继续努力啊! 好在,他并不怕吃苦,也不怕耗时间,最重要的是,有着两世为人的阅历和智慧,他对于吴永辉的教导,能够很快地理解,然后实施行动。 吴永辉也正是看他悟性非凡,这才耐心教导他,并允许他一直在这里训练下去,还给他提供伙食。 当然,罗高华也不是白吃饭,隔三差五会抓些鱼、兔子或是野鸡,给战士们改善生活。 “定点射击,需要的是掌握枪支的性能,而移动射击,需要掌握的是你自己!” 吴永辉眼见罗高华一遍遍试验着移动射击的动作,暗暗感到欣喜,然后继续向他讲解着自己对移动射击的理解。 对于罗高华,吴永辉算得上是毫无保留地教导。 罗高华的进步自然是突飞猛进的。 不过,想要真正掌握移动射击,是需要大量子弹投喂的,不是光靠领悟和做一些基础性的动作就能掌握的。 “高华,虽然我很想帮你,但子弹的数额是有限了,我也没有办法帮你申请额外的子弹数量,除非,你能够参军,并参加市里举办的全军射击比赛,你就能获得足够的子弹!” 这一天,吴永辉对罗高华说道。 “射击比赛?” 罗高华眼睛一亮,“吴排长,你也知道我家里的情况,根本就不允许我参军。你看我能不能以民兵的身份参加?” 他想参加比赛,除了能够获得足够的子弹之外,更重要的是,能够接触其他的射击高手。 在青山公社这边,除了吴永辉之外,其他战士的射击水平早就被他超越了,已经没有多少值得他学习和借鉴的。 他始终相信,想要真正成为一个神枪手,除了需要多练多想之外,还需要多看多学。 而多看多学,就是要跟其他的射击高手多接触! 吴永辉皱了皱眉,“以民兵的身份参加?我也不知道行不行,这样吧,我帮你向上级问一问。” “谢谢排长!” 罗高华虽然没有参军,但早就把自己当成了吴永辉手下的一个兵。 吴永辉也是这样的想法,所以,对罗高华很重视。 他也希望自己能够培养出一个神枪手! 第二天,吴永辉就去了县武装部,把罗高华的情况向部长做了详细的介绍。 县武装部的部长,既是乌山县掌管军务的副县长,也是驻扎在县城郊区的二三一团的团长,同时,还是吴永辉的老班长。 “你确定这个罗高华能够进入决赛?” 这些年,每次全市组织的全军射击比赛,除了吴永辉拿过第一名之后,乌山县就再也没有人能够获得名次,最近两年更是连决赛名次都拿不到了。 吴永辉:“团长,我确定以及肯定!” 彭团长当即站了起来,“好,如果他能拿到决赛名次,那就给他一个参赛名额又如何?不过,为了以防万一,我还是需要亲自检验一下。” 吴永辉笑道:“没问题,团长。您看是您亲自去我那儿,对他进行检验,还是让他来县城?” 彭团长想了想,“让他来县城吧,我这边有专门的射击比赛的模拟场地,可以让他提前适应一下。” 吴永辉:“好,那我明天把他带过来。” 离开彭团长办公室,吴永辉没有直接返回青山公社,而是去了一趟县公安局。 前段时间,他大哥吴永超因为抓了孙翔等人,被莫名其妙停职审查,后来是省城一位姓王的领导派人下来详细了解了相关情况,得知吴永超并没有过错,这才让吴永超恢复了原职。 但在这之前,吴永超停职了将近三个月! 吴永辉一直也没有过来看望大哥,直到最近听说他又复职了,他才想起来,应该顺道看望一下大哥。 “永辉,你怎么来了?” 看到吴永辉突然造访,吴永超愣了一下。 吴永辉:“罗高华想参加射击比赛,我来团里帮他问一问,便顺道过来看看你,这段时间,你过得还好吧?” 吴永超:“我吃得好睡得好,有什么不好的?对了,说起罗高华,我正准备找时间去青山公社找他一趟,既然你来了,那就由你传达一下。” 吴永辉:“什么事?” 吴永超从抽屉里拿出一封信,“这是省城那位领导让我转交给罗高华的信,你帮我带给他!没想到,他居然还认识省城的领导!” “这次也是多亏了他,我才能这么快恢复原职,要不然,我估计要被彻底雪藏了!” “你也知道我这些年因为办案,得罪了不少人!” “永辉,你回去之后,一定要替我好好感谢罗高华,跟他说,等他来了县城,我一定请他吃饭!” 吴永辉接过信,收入怀里,“好的,我一定传达。” 半个多小时后,吴永辉从县公安局走了出来,然后坐车返回了青山公社。 到了青山公社,天已经快黑了,但他依然快步去了桃树湾村,找到了罗高华,把信给了他,并把吴永超和团长的话,都跟他说了。 “你准备好,明天就跟我去县城!” “好的,谢谢排长!我一定会好好表现!” 罗高华格外的激动。 第90章 通过考核 第二天一大早,罗高华就来到了公社训练场。 “你来早了,前往县城的班车要八点钟才出发。”吴永辉笑道。 “那我就先训练几个小时。” 罗高华去训练了。 看到他如此刻苦,吴永辉很欣慰,又感到惋惜。 罗高华要是当兵的话,将来真有可能成为军中的神枪手,可惜,他不想当兵,而他之所以如此刻苦训练,不过是为了以后打猎能够更有保障罢了。 快八点的时候,吴永辉带着罗高华去了运输公司,坐上了前往县城的班车。 几个小时后,班车慢悠悠进了乌山县城的客运站。 “马上快中午了,我们吃了午饭,再去找彭团长。” 吴永辉知道彭团长的为人,之所以要提前吃饭,就是怕这个时间点过去,彭团长肯定会请他们吃饭。 彭团长的家人有点多,还要照顾不少战友的孩子,工资从来都不够用,再请自己和罗高华吃饭,那就雪上加霜了。 至于请彭团长吃饭,彭团长不但不会答应,还会将他臭骂一顿。 “也好。” 罗高华不明白吴永辉心里的弯弯绕,眼见,确实快到吃饭的时间了,便同意了。 两人没有去国营饭店,就在路边找了一家卖烧饼的,每人要了一碗粥和两个烧饼,随便吃了一点。 虽然村里还没有分产到户,但在县城,已经允许百姓在路边摆摊。 不过,摊位都不大。 比如烧饼摊、修车摊、水果摊、烟摊等。 吃完东西,两人就来到了县武装部,找到了彭团长。 彭团长一直在等他们,“你们终于来了,走,我带你们去吃饭。” 吴永辉露出一副果然如此的笑容,说道:“彭团长,我们已经吃过饭了。” “吃过饭了?” 彭团长眉头一皱。 吴永辉道:“对,我早上没有吃东西,坐车过来的时候,太颠簸了,搞得我更加饿得难受,就在路边吃了几个大烧饼……” 罗高华听得一愣一愣的,吴排长早上明明吃了两大碗面条! 彭团长一眼就看出吴永辉在撒谎,当即眉头皱得更深,“吴永辉,你可以啊!竟然学会跟我撒谎了?你是觉得我不配请你吃饭?还是你觉得我太穷,请不起?” 吴永辉连连摆手,“团长,您别误会,我是真的饿得受不了才提前吃的!” 彭团长也不再纠结,挥了挥手,“算了,你们已经吃了,那我就当节约了!以后再也别这样了,你来我这,就该我请你吃饭,不然,别人要说我太不懂得待客之道了。” “知道了。” 吴永辉点头。 既然吴永辉和罗高华吃了饭,彭团长就直接带他们去了靶场。 “高华,别紧张,你尽管放轻松,就拿出你平时训练的水平就行!” 周围除了彭团长,还有其他的战士和军官,吴永辉怕罗高华紧张,在给他递枪的时候,小声安抚了一句。 “嗯,我知道。” 罗高华其实并不紧张,两世为人的他,如果连这点小场面都感到紧张的话,那也太丢人了。 他先是检查了一下枪支和弹药。 这是他一直逼自己养成的习惯,不管是什么枪,不管是多么熟悉的型号,也不管是谁递给自己的,只要是在射击之前,自己都要亲自检查一遍。 这是一把五六式半自动步枪,弹夹里竟然有十发子弹! 跟他之前接触的五六式步枪不太一样,手感也不同,估计是改进版。 足足熟悉了五分钟,罗高华才抬起枪,对着前方的靶子射击。 砰砰砰…… 前方有十个靶子,他采取的是点射。 不多久,前方就有人开始报靶。 “十环,十环,十环……” 十发子弹,全都是十环! 听完报靶,在场的人都爆发出了雷鸣般的掌声。 吴永辉很激动,就好像刚才射击的人是他本人一样,急忙来到彭团长面前邀功,“团长,您看,他这成绩还可以吧?” 彭团长笑道:“不错,你发现了一个好苗子!” 接着,他直接走向罗高华,夸赞道:“高华,你的射击技术不错!不过,相对于你的射击成绩,我更喜欢你在射击之前,先熟悉枪械的那一番表现!” “另外,你的心态也很沉稳,很从容,跟我见过的很多年轻人都不一样。” 罗高华:“谢谢团长夸奖。” 吴永辉趁机插话,“团长,那您看他可以参加射击比赛吗?” “可以。” 彭团长点头,“不过,他要想闯入决赛,仅仅是定点射击还不够,还必须要学会移动射击才行。” “这样吧,为了让你能更好的适应射击比赛的环境和节奏,你就留在这边训练如何?” 罗高华和吴永辉都没有想到还有这一出,不由得有些发愣。 “怎么,不愿意?” 彭团长倒也不强人所难,“当然,你要是想回青山公社训练也可以,就是最终的成绩可能会不太理想。” 罗高华这时也反应过来,说道:“我愿意,不过,团长,我必须回去跟家人说一声。” 彭团长:“没问题,给你一天的时间!” “距离比赛时间,只有三个月不到的时间,时间很紧,必须抓紧时间训练,毕竟,你还没有掌握移动射击的要领。” “好,我明天就过来报到。” 罗高华和吴永辉随后离开了人武部,他们还要去赶班车。 坐着班车回到青山公社,罗高华跟吴永辉告别,就直接快步跑回了家中。 晚饭时间,他把去县里练习枪法的事情说了。 家里人都很惊讶。 李全福:“高华,你又不是军人,为什么要去参加全军的射击比赛?” 罗高华:“为了子弹!” “啊?” 李全福不解。 罗高华:“爸,吴排长说了,我的定点射击已经完全掌握了,下一步就是要学习移动射击,而想要学习移动射击,必须要靠子弹喂。” “吴排长没有那么多子弹让我练习,便帮我想了这么个办法,能够让我拥有足够的子弹练习枪法。” 李全福:“吴排长对你倒是很用心啊。” 陈秀菊:“这个吴排长是个好人。” 李桃花:“你不是军人,他凭什么让你去参加呢?” 罗高华:“让我以民兵的身份去参加。花儿,明天,我就要去县城,估计要去三个月,家里的事情就拜托你多辛苦了。” 李桃花:“放心,家里不会有事的。” 第91章 四个老兵 隔天,罗高华背着一个大大的木头箱子,去了县城。 他原本什么都不想带,可扛不住李桃花对他的各种“关心”,吃的,用的,穿的,都给他准备了不少,还有陈秀菊也给他塞了不少东西。 可惜,他的这个大木头箱子并没有能够带进军营,而是被彭团长截留了。 “你虽然是以民兵的身份参加比赛,但你既然要进入军营训练,那就要遵守军营的规矩。” 彭团长直接以军人的标准严格要求罗高华,“军营有规定,除了带一件有纪念意义的物品,其他东西,一律不准带进军营。” “在军营里,从内到外,都会有军中物品发放,不需要你额外准备。” 罗高华也知道军队要求严格,却没想到,对他这个民兵也会有这么严苛的要求,却也没有反驳,而是点头道:“我一定遵守军营规矩,不过,我这些东西……” 彭团长:“暂时寄存在我这里。” 罗高华:“里面有不少吃的东西,如果放久了,可能会放坏,要不然,您拿去吃了?” 彭团长:“你介不介意跟战友们分享?” 罗高华:“不介意。” 彭团长:“那好,等一下,你就把所有吃的东西都拿去厨房,到时候,我把今年要参赛的选手都叫来,给你们办一个小型的聚餐,也让你们相互认识一下,怎样?” 罗高华:“任凭团长吩咐。” 彭团长:“行,那我们就去报到。” 带着罗高华,先去了后勤处,给罗高华申请了衣服、被子和床铺,另外,还给他办理了粮食证。 一切搞完,就带他去了住宿的地方。 等他把东西放下,换上训练军装,彭团长又带他在整个军营转了一圈,最后才去办公室拿上罗高华的大木头箱子去了食堂。 “你先把箱子里的食物拿出来,我去喊其他的人过来。” 彭团长走了。 大约半个小时后,带着四个战士走了进来。 眼见桌面上堆了一大堆吃的东西,几人都大吃一惊。 “给你们介绍一下,这位是来自青山公社的民兵,罗高华,他这次将跟你们一起参加市里举办的全军射击比赛。” 彭团长也很惊诧,罗高华竟会带这么多吃的东西过来,这是以前被饿怕了,所以,到哪儿都带上一大堆食物? “啊?” 四个战士却是听了彭团长的话,全都大惊失色,然后,一个个还是重新审视罗高华。 “罗高华,这四个战士是我们团当前射击技术最好的四个兵。” 彭团长指着最高的一个兵,“他叫高盛。” 接着,又指着一个大眼睛兵,“他叫梁国斌。” 接着,又指着一个国字脸的兵,“他叫林伟家。” 最后,指着个子最矮也是最瘦的一个兵,“他叫陈锐利。” 四人都向罗高华行了一个军礼,罗高华也连忙回了一个军礼。 民兵也是兵,行军礼是必须要会的基本操作。 相互介绍之后,彭团长就去食堂后厨,找到厨师,给做了几个菜。 一顿饭吃下来,罗高华带来的那些东西都被吃完了。 这个年月,几乎人人都是大胃王! 饭吃完,众人也都相互熟悉了。 高盛对罗高华这个民兵能够被选入参赛队,一直都充满好奇,刚吃完饭,就提出去靶场试试枪法的建议。 其他三人都知道高盛是想看一看罗高华的实力。 彭团长也明白他的心思,没有多说什么,只是转头看向罗高华。 罗高华微微一笑,“可以。” 他也确实想去熟悉一下。 上次来,他也就是打了十枪就走了,至于之前跟着彭团长逛军营,那也是走马观花。 几人很快来到靶场。 罗高华仔细看了看这个靶场,发现这个靶场跟其他的靶场有许多地方都不一样,首先是这个靶场很宽阔,其次是,靶场上设置了不少障碍物,最后就是靶场上,居然没有人! 显然,这是一个专门用来比赛训练的靶场! “你们自己去熟悉吧,我去帮你们把教官喊来。” 彭团长借故离开了,就是好让五人随意发挥。 军人就是要充满血性,要争强好胜,要有傲气,只有这样,才能磨练出真正的神枪手! “你们谁先来?” 高盛眼神中带着一丝挑衅地看着众人。 他们都是从各个营选拔出来的,最优秀的射击高手,今天也是第一次见面,不过,他们毕竟都是当兵多年的老兵了,相互之间虽然不服气,也还算客气。 而罗高华只是一个民兵,这就让他们心里更加的好奇和不服,于是,一个个都看向罗高华。 罗高华淡淡一笑,“行,我先来。” 靶场里就有枪。 罗高华走过去,拿起枪,先熟悉了一番,然后就开始射击。 这个靶场,没有人会报靶,所以,当他打完全部子弹之后,只能自己走过去看靶子。 不等他往前走,高盛就拦住了他,“我去给你报靶。” “我们都一起过去吧。” 其他几个战士,也想第一时间知道罗高华的射击成绩。 当他们一起来到靶子处,就看到十个靶子,全都是正中靶心! 高盛,梁国斌,林伟家和陈锐利当即对罗高华刮目相看,“难怪你能够以民兵的身份被选中,果然枪法了得!” 罗高华微微一笑,“接下来,该你们了!” 四人相互看了一眼,都不敢在罗高华后面射击,实在是太有压力了。 最后还是高盛,弱弱道:“我先来吧。” 他的成绩也不错,除了一个九环,其他的全是十环。 不过,他有好几个十环,都擦边了,而罗高华的十环是完完全全的正中靶心! 接下来,梁国斌、林伟家和陈锐利都分别展示了自己的射击技术。 他们三人都跟高盛一样,都是一个九环,其他全是十环。 要是认真比较的话,他们之间还是有差异的。 高盛只要三个擦边十环,而梁国斌有四个,林伟家有六个,陈锐利几乎全都是擦边,没有一个正中靶心! 所以,就定点射击来说,罗高华的射击技术是最好的。 不过,接下来,他们又比拼了移动射击和跨越障碍射击,以及三种枪械轮换射击等项目。 这三项,罗高华完全被碾压! 高盛四人总算是找到了优越感,脸上再度恢复了之前的傲气。 罗高华并没有太在意这些,毕竟,这四人都是老兵,是专业的!而他不过是半路出家而已。 当然,他也没有气馁,反而向他们虚心地请教学习。 第92章 林教官 就在他们相互比试的时候,彭团长为他们请来的教官早就到了。 这是来自省军区的神枪手。 他看了看靶场上的五人的表现,面色瞬间变得严肃起来,“彭团长,这五人就是你们二三一团最厉害的兵了?” 彭团长脸色一红,“最近这几年,确实有些懈怠了,让林教官看笑话了。” 林教官毫不给情面,“就这五人的水平,确实是个笑话!如果不是看在戴师长的面子上,我早就转身走了!不过,既然把我请了过来,我自然会认真对待。” “现在还有三个月的时间,希望他们能够不负你的厚望,拿到好名次吧。” 彭团长听他把戴师长抬了出来,脸色不由得也是一沉,“林教官,你不用看谁的面子,如果你不想教,现在就可以走!” 林教官瞥了眼彭团长,“这就受不了?彭团长,我听过你的事迹,平时照顾了不少战友的遗孤,我很敬佩,但军人,最终还是要靠手中的枪,为自己争得荣誉!” “自从你自己曾获得过一次比赛第一之外,你们团,还有谁获得第一名?” “这些年,不论是你,还是你的兵,都有些懈怠了,我没说错吧?为什么?我相信彭团长肯定也在思考原因!” 彭团长确实想过,但他真不是懈怠了,而是被很多事情分散了精力。 这些年,县城的治安越来越差,而公安的力量不足,他们也不得不经常派出一些人,协助公安办案,维护县城的稳定和安宁。 另外,前几年,军营里也被一些人搞得乌烟瘴气,彭团长为了照顾遗孤,没办法跟那些人硬碰硬,以至于让整个军营的风气都变了。 虽然后来都改了过来,但是,当年的余毒至今都没有全部清除。 比如出操懒散,又比如训练懈怠,还不如争名夺利…… 彭团长想要整肃,却又找不到好的突破口。 这一次,他之所以会答应吴永辉的请求,除了罗高华的射击技术确实还可以之外,就是想要利用罗高华的民兵身份,来刺激他二三一团的所有官兵! 而把林教官请来,也是这个原因。 只是没想到林教官竟如此不给情面,完全不通人情世故,一来就把他说得下不来台。 好在,彭团长还算大度,深吸一口气,压下心中的不爽,说道:“这五人我就交给林教官了,有什么需要,你尽管跟教导员说,我有事,先走了。” 看着彭团长离去的背影,林教官撇了撇嘴,然后转身走入靶场。 罗高华五人立即就看到了他,正想开口询问,就见他拿起一把枪,就开始射击。 不论是定点射击,还是移动射击,又或是跨障碍射击,枪械轮换射击,他都做了一遍,而且,全都是满分! 尤其枪械轮换射击,那手速快得让人完全看不清他的动作。 “你们好,我是你们彭团长请来的教官,我姓林!” 就在罗高华五人还在发呆的时候,林教官来到了他们身前,“从今天开始,你们的射击项目由我来教导,事先说好,我的教导会非常残酷,如果你们受不了,可以随时退出!” “绝不退出!” 高盛、梁国斌、林伟家和陈锐利都是老兵,连忙异口同声地大喊。 罗高华没有经过军队的正规训练,自然不懂得该如何回答,只是静静地看着林教官,没有说话。 他能够感受到林教官对他们的藐视。 林教官刚刚的射击,不是为了展示他的能力,而是为了给他们五人一个下马威! 不过,这家伙确实有骄傲的资本。 他展现的射击技术确实太神乎其神了。 罗高华也终于意识到自己跟军中的神枪手,确实存在巨大的差距。 “你为什么不回答?” 这时,林教官一双犀利的眼睛盯上了罗高华,“你是不是想退出?现在就可以走,别在这里浪费我的时间!” 罗高华胸腔一挺,“报告教官,我是民兵,不太懂军中的一些规矩,希望您见谅!” “什么?” 林教官忍不住大叫一声,“你是民兵?!” 接着,他突然哈哈大笑起来,笑声中充满了轻蔑之意,“彭团长还真有意思,这是二三一团没人了吗?居然喊一个民兵来充数?哈哈哈……可笑!太可笑!” 罗高华脸色一沉,“这有什么好笑的?民兵也是兵!再说了,你也就是比我多练了几年,要是给我时间,我绝对可以超过你!” “哦?” 听到罗高华这充满挑衅的话语,林教官不但没有生气,反而来了兴趣,上下打量了一下罗高华,随后说道:“三个月,给你三个月时间,如果你能够超越我左手射击的水平,我就向你道歉!” 罗高华:“谁知道你是不是左撇子?” 林教官:“我习惯用右手!” 罗高华:“虽然你这个话对人的侮辱性很强,但我一定会让你道歉,让你为自己的狂妄付出代价!” “哈哈哈,好,我很期待。”林教官露出一抹疯狂的冷笑,“那么,接下来先绕着靶场跑一百圈再说。一个真正强大的神枪手,首先就要有一个好身体!” 一百圈?! 五人都意识到了林教官的变态。 这个靶场很宽阔,一圈下来,至少一千米,一百圈,那就是十万米? 足足一百公里?! “还不跑?!” 林教官一声冷喝,罗高华等人立即跑了起来。 高盛、梁国斌、林伟家和陈锐利都是老兵,经常进行越野跑,但最多也就是三十公里,而且是往返跑,而现在是一百公里,对他们来说,也是一个巨大的挑战。 罗高华倒是没有太多的想法。 他经常跑山路,如今跑圈,就变得比较轻松了。 一开始,高盛四人把他远远甩在身后,但是三十多圈后,就见罗高华慢慢追上了他们,四十圈之后,罗高华就超过了他们,五十圈后,罗高华已经远远把他们甩在了身后。 八十多圈之后,高盛四人有点跑不动了,速度越来越慢,而罗高华依旧保持着原来的节奏,不快不慢,但却慢慢超越了四人一圈多了! 最终,九十圈之后,高盛四人倒在了半路上,实在是太累了,双腿都像是灌了铅一样。 而罗高华依旧保持着原来的节奏。 直到这一刻,高盛四人才知道罗高华的身体素质有多么恐怖! 而林教官也不禁眼睛亮了起来。 第93章 太优秀 接下来的时间里,林教官宛如魔鬼一般,给罗高华五人制定了各种各样难以完成的任务,同时,也详细教导着他们如何拆卸枪械,如何跨越障碍,如何在移动中快速命中靶心…… 他虽然像个魔鬼,但他的教导却很详细,也确实很实用。 关键是,他制定的各项任务,在高盛四个老兵看来,根本就没有办法完成,而偏偏罗高华一个人完成了。 这就让林教官更加坚定了自己的训练计划! 高盛四人一开始对林教官很有意见,觉得他根本就没有考虑到人的极限,完全是把人往死里整,后来,发现罗高华能够做到之后,他们又把矛头对向了罗高华。 你说你就是一个民兵,你表现得那么突出干什么? 你这么厉害,岂不是显得我们很无能? 再说了,不过就是一场比赛而已,有必要这么拼吗? 他们不知道的是,罗高华之所以如此拼命,是因为他知道自己能够获得如此好的教官来教导自己的机会太少了,更因为他以后要进山打猎,随时有可能面临生死危机,所以,他必须抓住机会,尽可能提升自己的射击技术。 一个月后,高盛四人不再抱怨,也不再敌视罗高华,而是对他充满了深深的敬佩! 因为,在这短短的一个月内,罗高华几乎从不休息,即便是晚上睡觉的时候,他都在琢磨射击技术,几乎到了魔怔的地步! 也正因为如此,他的进步是显而易见的。 刚来的时候,罗高华除了定点射击有点东西之外,其他的项目,几乎就是菜鸟! 可这短短一个月后,他的各项技术都名列前茅,隐隐有超越高盛等四个老兵的趋势。 高盛四人连忙调整自己的心态,开始全身心地投入到训练当中。 林教官越来越满意,对于他们的蔑视也越来越少。 彭团长听了汇报之后,一向不苟言笑的他,也忍不住露出了开心的笑容。 这一个月的时间,罗高华都在训练,没有回过家。 不过,隔几天,他会给家里写封信,告知家里,自己的情况,让家里人不用担心。 李桃花也会给他回信。 说一些家里的事情,孩子们成长的乐趣。 总体来说,家里一切都好。 到了十月份,村里的秋收基本上就全部结束了,那么,接下来就是分产到户了。 李桃花在信里,跟罗高华详细说了村里分产到户的情况,以及李全福遇到的一些难题。 罗高华看到这些难题,就知道是李全福让李桃花写的,当即把自己的一些思考,尤其是前世的一些经验,写下来,寄给了李桃花。 李全福看到罗高华的解决办法,欣喜不已,当即按照他的办法执行了起来。 果然,很多困难都能迎刃而解! 整整忙碌了一个月的时间,分产到户的事情总算是顺利落实下去了。 桃树湾大队也正式成为了历史,再度改回了桃树湾村。 而李全福也顺利当上了桃树湾村的村支书。 令罗高华没有想到的是,孙友林居然当上了村长! 不得不说,孙姓在桃树湾村还是占据很大一部分份额的,只略逊于李姓。 即便平时也有很多孙姓村民看不惯孙友林的所作所为,但到了关键时候,这些村民还是会投他一票。 主要是孙姓人中,除了孙友林,暂时也找不到能够扛起孙姓大旗的人。 罗高华没有太在意这些事情,依旧全身心投入到训练当中。 他没想到的是,在这两个月无比残酷的训练之下,他本来已经被耗尽的身体素质居然又提升了不少,他的极限力量已经达到了恐怖的八百斤! 更关键的是,他的速度越来越快,反应力也增快了不少。 这让他在跨越障碍,或是移动射击时,都能够占尽极大的优势! 高盛,梁国斌,林伟家和陈锐利都能够明显感觉到罗高华的变化,两个月前,他们能够居高临下地审视罗高华。 一个月前,他们还能稍稍压罗高华一头。 而现在,他们只能仰望罗高华! 罗高华的各项指标,已经无限接近林教官! 林教官也很震惊。 他当了这么多年教官,见过无数变态的学员,可是能够像罗高华这样,在如此短的时间里就能有这样大的进步的学员,一个都没有! “假以时日,此子必成大器!” 林教官找到了彭团长,希望能够在比赛结束之后,把罗高华带去省军区,着重培养。 彭团长摇头,“他对当兵不感兴趣!” 林教官:“好男儿就该为国尽忠,这由不得他!” 彭团长:“我劝你最好不要来硬的!你很清楚,一个人如果从内心深处不认可的话,就算他技术再好,到最后也难以成才,更不可能为国家做出巨大贡献!” 林教官:“我会找他谈一谈。” 第二天,林教官就在训练间隙,找到了罗高华,向他说了自己的想法。 罗高华笑道:“林教官,能够得到您的赏识,我很高兴,这说明我的努力没有白费,不过,据我所知,在未来的几十年,我们国家都不可能有大的战争发生,并不需要我这样的人去冲锋陷阵。” 林教官:“你怎么知道几十年不会有大战?” 罗高华:“因为我们国家高层已经下定决心要全心全意发展经济,其他的一切事情都要为经济让路……” 林教官:“假如有人非要激怒我们呢?” 罗高华:“我们是大国,在我们的发展过程中,肯定会有无数国家给我们使绊子、出难题,但我始终相信我们的高层一定能够有智慧去面对,去化解。” 林教官哼道:“就算你说的是对的,但作为一个优秀的军人,就应该想到随时有战争爆发的可能,就要有马革裹尸还的觉悟!” 罗高华:“林教官,你说得对,如果真的到了那一步,我肯定会毫不犹豫站出来,但眼下还没有到需要我站出来的时候,而我的家里,却很需要我去守护!” “不瞒你说,我是上门女婿,我老丈人就只生了一个女儿,招我上门,就是希望我能够给他养老送终,而我……虽然生了四个孩子,但全都是女儿!” “也就是说,我一旦参军去了,我家里就只有我老丈人一个男人,其他的全都是女子!” “假如我老丈人出点事……林教官,你说,我这个家该怎么办?” 第94章 正式比赛 听了罗高华的话,林教官沉默了。 他确实很欣赏罗高华,行事作风也很霸道,甚至有点狂妄,但他深受军队良好作风的影响,知道当兵的终极目的就是让老百姓过上安稳的日子。 如果罗高华家真的像他自己说的那样,那确实不适合去参军。 “行了,你去训练吧,这个事以后再说。” 林教官走了。 他让彭团长派人调查了一下罗高华家的情况。 发现罗高华说的都是实话之后,林教官再也没有说过要把罗高华带走的话。 随着比赛时间的临近,林教官布置的训练任务更加紧凑而变态,好在罗高华和高盛等人都已经习惯了他的行事作风,都能完美地完成每天的训练任务。 “好了,明天就是你们出发去参加比赛的日子了。” 十一月二十九日,林教官没有再继续布置训练任务,而是把五人集合起来,“只要你们能够把训练的状态拿出来,我可以百分百告诉你们,前三名绝对都是你们的!” 这话很狂,但罗高华等人深信不疑。 “好了,今天就不训练了,你们好好休息一天,可以去找你们的战友聊聊天,也可以去逛逛街,又或者回家看看家人。” “解散!” 林教官挥了挥手,就转身走了。 高盛欢呼一声,大声道:“林教官,有没有空跟我们一起吃顿饭?” 林教官都没有转头,只是举起手摇了摇,婉拒了。 “既然林教官不去,那我们几个去聚一聚?” 高盛热情地看着罗高华四人,“我们在一起训练了三个月,也算是一个战壕里的战友,还没有聚过餐,说出去让人笑话!” “好,我同意。” “我也同意。” 梁国斌,林伟家和陈锐利都同意了。 罗高华笑道:“这顿我请!” “不行,我们一起凑钱凑粮票!”高盛道。 “对,不存在谁请谁,大家一起出钱。” 其他人也都是这个意思。 罗高华也没有坚持,笑道:“好,那我们去国营饭店?” 五人脱下军装,换上便装,在国营饭店好好庆祝了一番。 席间,高盛等人都说了第一次看到罗高华的情况,以及后面对罗高华的态度转变,都夸罗高华太变态,这一次的第一名非他莫属。 罗高华谦虚地摇头。 众人相互之间说了不少训练时的趣事,相互之间的感情也越发的深厚。 第二天,五人就在彭团长的带队之下,去了市里。 至于林教官早就返回省城了。 罗高华跟着彭团长来到市里,并没有去市区闲逛,而是直接进了军区的训练基地。 在这里,他看到了来自各个县的代表队,以及市里的代表队,总共十支队伍! 部队作风向来干净利落。 他们抵达训练基地的第二天,就开始了全军射击比赛,没有接风宴,也没有冗长的仪式,就只有师长站在台上,宣布了一下比赛开始。 整个比赛分为个人赛和团体赛两个赛道。 不论是个人赛和团体赛都有五个项目,定点射击、移动射击、障碍射击、枪械更换射击和复杂地形射击。 前面四个项目都是能够通过刻苦训练掌握的,就只有第五个项目,充满了挑战和偶然性。 因为复杂地形,到底是怎么个复杂法,具体地址在哪儿,这都是临时决定的! 这次比赛,师部一共准备了五个地形,到时候,要由学员自己抽签! 这是为了增加比赛的难度,同时也是为了考验大家对复杂地形的适应力和应变能力。 罗高华的运气说好也好,说坏也坏。 说好,是他的出场次序是最后一个,可以看完所有参赛选手的表现,等他出场的时候,也就没有那么紧张了。 说坏,是他抽签选到的地形,是最复杂的一个! 当所有选手都比赛完了之后,他发现真如林教官所说的,只要正常发挥,前三名肯定就是他们的。 此刻,排在前三名的人,就是陈锐利,高盛和梁国斌。 至于林伟家,因为在复杂地形中,出了一个小小的失误,差点被一条毒蛇咬伤,从而耽误了一点时间,一下子掉到了十名之外。 “高华,加油!” 眼见高华要出场了,高盛对他比了个加油的动作。 梁国斌撇嘴道:“高华还需要加油吗?他只需要拿出平时训练的十分之一的实力,都是第一名稳了!” 陈锐利:“不一定,高华是全场唯一抽到五号地形的人,而这个地形是最复杂最危险的地形,据说,里面有豹子!” “什么!” 高盛,梁国斌和林伟家都大吃一惊,“比赛而已,怎么可能让豹子进入比赛场地?万一出了人命怎么办?” 陈锐利:“师长说了,这既是一场比赛,也是一场实战!如果全都是模拟环境,如何磨砺出真正的实战水平和实战心态?所以,我们选择的地形都是真实的!” 高盛等人顿时为罗高华捏了一把汗。 罗高华则充满了期待。 他也很想知道自己现在的水平,能不能够轻松击杀豹子! 当然,他选择的五号地形有豹子,不代表豹子一定会出现,所以,有很大的概率,他可能碰不到豹子。 很快,罗高华就进入了比赛场地。 首先是定点射击。 毫无悬念,十发子弹,他全部命中靶心,而且,射击的时间只用了五秒钟! 典型的又快又准! 其次是移动射击。 不仅他要移动,靶子也要移动,一共二十发子弹。 这一关,他依然全部命中靶心! 接着是障碍射击。 这一关,既要考验准星,也要考验时间,还要考验反应力。 在平时训练的时候,罗高华在这一关花了不少时间,潜能也是在这一关中被再次激发的,此刻,终于站在了比赛的场地上,他心里没有任何紧张,有的只有畅快。 每一个跨越障碍的动作,都仿佛刻进了他的骨子里。 他的动作潇洒而飘逸,而且速度极快。 排在第一名的陈锐利,在这一关用的时间最短,也花了五分钟。 而罗高华只用了三分半钟! 而且,二十发子弹,全部命中靶心,比陈锐利的十五发命中,足足多了五发! 这一幕,看呆了所有人! 随后是枪械更换射击,罗高华的表现依旧非常亮眼,毫无疑问,排在了第一名! 就连师长都忍不住转头对彭团长道:“老彭,这个兵,以前怎么没有听你说起过?” 第95章 第五关 彭团长站了起来:“报告师长,他叫罗高华,是青山公社的一个民兵,因为酷爱射击,便找到了青山公社的吴永辉排长。” “吴排长见他不仅热爱,且训练非常的刻苦,只不过,因为家里穷,再加上年纪也大了,当兵已经来不及,又急需子弹来磨砺枪法,便建议他来参加这次射击比赛。” “我专门请了省军区的林教官来训练他们……” 师长忍不住插话道:“一个民兵有这样的表现,确实很让人震惊,不过,你把林教官请来,就不怕把这些人练废了?我可是听说,全军被他练废的人可不在少数!” 彭团长:“师长,说实话,我一开始也很担心,但我一想到我们二三一团这么多年都没有获得过第一名了,甚至连前五都进不了,我就心如刀绞,这才下定决心把林教官请了过来。” 师长笑道:“你的决心倒是很坚决,就是苦了你手底下的这几个兵。” 彭团长:“确实是这样,他们受苦了!不过,这几个家伙确实很不错,就连林教官都对他们赞赏不已,尤其是这个罗高华,训练无比刻苦,天赋也不错!” 师长顿时对罗高华更加有兴趣了,“这么好的兵,就算年纪大了点,你就没想过破格招他入伍?” 彭团长:“我招了,可他没有同意。” 师长眉头一皱,“为什么?” 彭团长当即把罗高华的家里情况说了一遍,并且把他拒绝林教官招揽的事情也说了。 师长点点头:“能够爱家,那也是好兵!保家卫国,也是先保家后卫国!既然他有他的选择,那就随他,不过,他的这些技术不能丢,也不能浪费了。以后,可以让他帮你多培训一些神枪手,也不错。” “如果可以的话,也让他来我们师部,训练一些神枪手。” 彭团长喜道:“还是师长高瞻远瞩,我回去就给他弄一个军事顾问的闲职,让他有空就能来军营,帮我培训士兵。” 师长哼道:“你少拍马屁,我还不知道你?估计你早就想到这一步了,所以,才会如此快的说出‘军事顾问’的闲职。不过,你这么做是对的!” “我再给你一个权限,如果他这一次获得了第一名,那么,他在担任军事顾问期间,可以享受营级待遇!” “如果,他以后能够为我们师培养出在全军都能获得名次的神枪手,那他的待遇还能提升!” 彭团长听到这话,神情顿时变得激动起来,“师长,我替罗高华谢谢您!我相信,他知道这个消息之后,一定会无比的激动。” 一个民兵享受营级待遇? 这绝对是史无前例的事情! 更何况,他的待遇还能继续往上提升,那简直是天上掉馅饼的大好事! 而罗高华并不知道这些,他已经进入了五号地形,开始了第五个项目的比赛。 这个项目的考核很简单,只需要他从起点走到终点就行了。 只不过,起点跟终点相距十公里。 在这十公里的路程中,会出现各种各样的情况,而且,这段路程没有具体路线,也没有现成的路。 所有选手,一开始信誓旦旦,一定能够快速并安全地走出这片复杂的地形,结果,等他们真正进入之后,才发现地形的复杂程度远超他们的想象。 有不少选手甚至在里面迷路了,还有些选手则遇到了危险,受了伤。 林伟家就是在这一关,差点被毒蛇咬伤,从而排在了十名之外。 而陈锐利,高盛和梁国斌能够挤进前三,除了前面四关都表现优秀之外,最主要的还是这第五关能够快速而顺利的通过。 他们的运气不错,抽得地形不是特别的复杂,也没有过于危险的猛兽,期间虽然也浪费了不少时间,遇到了一些野兽,但他们都能轻松化解,这才得了高分。 罗高华进入的五号地形,是最复杂最危险的地形。 他刚走入,就感受到了一股压抑的气氛。 不过,他一点都不害怕,反而升起了一丝兴奋! 对于立志这一世要通过赶山养活全家的他来说,这样的环境,正是他作为一个猎人最喜欢的环境! 也只有这样的环境,才能真正磨砺一个猎人的技术。 在进入地形之前,他就看了地形模拟沙盘,知道终点在起点的东北角。 虽然这里到处都是灌木,荆棘,还有高耸入云的大树,让他没有办法辨明方向,但作为猎人,尤其是前世有着二十年钻山经验的他,想要寻找方向并不是什么难事。 他略微看了看四周,很快就确定了方向,然后就像一只猴子一样,快速地钻来钻去。 咻咻! 突然,丛林中有毒蛇爬过。 罗高华没有理会,继续往前飞奔。 他的速度很快,但他的脚步却很轻,就连旁边的毒蛇都只是察觉到一阵山风吹过,才昂起了头颅,并没有察觉到危险和声音。 唰! 陡然,一柄雪亮的刺刀,贯穿了它的头颅。 罗高华快速捡起这条被‘刺杀’的毒蛇,继续往前跑。 第五关,没有规定,一定要开枪,只是规定,必须猎杀五只以上的猎物,谁猎杀的猎物越多,使用的时间越少,谁的分数就越高。 前提是,自己不能受伤! “嗯?” 突然,罗高华停了下来,前面居然有一堆乱石拦路。 他快速看了看四周,想要快速抵达终点,似乎穿过乱石堆是最近的路,如果要绕路的话,时间就会花得更多! 而直接穿过乱石堆是很危险的。 这里不但有毒蛇出没,关键是有很多坑洞,一不小心,就容易崴脚。 甚至掉进坑洞里,出现生命危险! 罗高华再度看了看乱石堆,发现上面有不少藤蔓,他当即心里有了一个大胆的想法,然后决定直接穿过乱石堆。 只见他如同猿猴一般,抓着藤蔓在各个大小不一的石头上,来回跳跃。 看起来,走了不少冤枉路,但他的速度很快,并没有浪费太多的时间,关键是,这么做,足够的安全! 嗷呜! 陡然,就在他刚刚穿过乱石堆,就听到前方传来了一声摄人心魄的吼声! 他急忙停了下来,潜伏在一块山石后面,就看到前方一头雪白的豹子,正在猎杀一头鹿! 那头鹿剧烈挣扎,豹子也被踢了好几脚,但这样的伤害对于豹子来说,根本不算什么。 “要不要猎杀?” 罗高华只迟疑了一秒,就把手中的枪举了起来。 第96章 双榜第一 罗高华瞄准了一下,发现角度有点刁钻,不过,这对于现在的他来说并不是什么难事。 他故意发出了一些动静。 前面正在搏杀的豹子和鹿都同时竖起了耳朵,停了下来,豹子的脑袋更是昂了起来。 也就是这个动作,让罗高华找到了射击的角度。 砰! 枪声响起,那头豹子当场被爆头,鲜血喷了鹿一声。 豹子掉落在地,鹿惊叫一声,爬起来就准备离开。 砰! 又是一声枪响,那头鹿也被一枪爆头,倒在了血泊中。 罗高华心中一喜,却并没有第一时间冲出去,而是等待了片刻,才缓缓向那边靠去。 现在是比赛环节,而这一关又是最难的一关,应该不会这么简单才对。 他快速查看了一下四周,终于发现,在离豹子不远的地方,竟然有一个掩藏在茂密树叶之中的捕兽网! 这个捕兽网应该不是用来对付豹子的,而是用来给罗高华制造麻烦的。 如果是对付豹子,肯定会在捕兽网上布置一些倒钩或是其他能够伤害豹子的东西,而这张捕兽网却很干净,而且网眼非常的细密,更像是渔网。 幸亏罗高华谨慎,要不然,贸然冲出,被网住了,虽然不会受伤,但却会耽误非常多的时间,而且,也是比赛中的一个污点。 他慢慢来到了豹子和鹿的身边,果然,看到不远处有一根细绳,隐藏在草木之中。 这就是捕兽网的绊绳。 罗高华微微一笑,猛地一拉那根细绳,隐藏在枝叶中的捕兽网当即落了下来。 罗高华一个翻滚,躲开了。 “正好不知道该怎么弄走豹子和野鹿,有了这张网就简单多了。” 他当即把豹子和野鹿都放进捕兽网里,然后,将捕兽网捆绑起来,直接扛在了肩上。 豹子大约一百二十斤,野鹿也有八十多斤,加起来也才二百斤。 这个重量,对于其他人来说,就是很大的负担,而对于罗高华来说,太轻了。 他扛着两头猎物快速往前飞奔,速度丝毫不受影响。 不过,有豹子在,其他的猎物根本不敢冒头,这让罗高华想要完成猎杀五只野兽的目标变得困难起来。 没有办法,他只好把豹子和野鹿放在一个山坳下面,并用气味非常大的枝叶将它们掩盖了起来。 随后,他继续在这片山林中转悠起来。 不久,他就看到了一只野鸡。 抬手就是一枪。 野鸡刚听到动静,想要抬起头来观看一下,结果就被爆头了。 罗高华没有过去捡野鸡,而是默默记住了这个位置,然后转身继续去寻找下一个猎物。 砰!砰!砰! 不多久,他看到了一群野兔。 它们并没有聚在一起,而是分散在周围的一片草地中。 罗高华当即连续开枪。 经过差不多一年的训练,尤其是后面三个月,在林教官的魔鬼训练之下,他的枪法简直到了神乎其神的地步! 以前,他开枪,只懂得死板地瞄准靶心射击,而如今,他已经能够预判猎物下一步可能会往哪个方向逃窜,从而提前射击。 因为,五只野兔,全都被他爆头。 不论是站着不动的,还是即将逃窜的,又或是已经逃窜的,全都是一枪命中脑袋。 没有任何一只野兔有偏差! 能够做到这一点,实在是太难得了! 即便是林教官来,他也只敢保证自己能够全部命中野兔,并将它们击杀,却无法保证全部爆头! “有了这几只野兔,应该是可以交差了。” 罗高华当即捡起五只野兔,再转回去捡起野鸡,又把豹子和野鹿翻了出来,然后,全部用捕兽网裹着,扛着肩上,就往终点跑去。 在半山腰上,比赛的裁判官们,正在用望远镜监视着他的一举一动。 看到他如此精湛的射击技术,一个个都震惊得目瞪口呆。 而更让他们震撼的,是罗高华的力量! 他居然一个人就扛起了两百多斤的猎物! 虽然,两百多斤的东西,很多经过长期训练的士兵,都能够扛得起来,但能够像罗高华这样,扛着重物依旧健步如飞的人,几乎没有! 随后,他们又看到罗高华基本上是直线冲往终点,就好像他事先就知道终点在哪儿一样。 如果不是裁判们很确定这次的比赛项目绝不可能泄密,他们还真要怀疑罗高华是不是提前知道了比赛内容。 当他们看到罗高华冲过了终点,也立即回到营地,向师长和其他的首长,汇报了罗高华的表现。 当师长和彭团长得知罗高华竟然还是一个大力士,顿时,对他的喜爱之情更甚了。 “哎,彭团长,可惜了!” 师长一叹。 彭团长知道师长在可惜什么,十分赞同地点头,“确实可惜了。” 个人赛结束之后,就是团体赛。 个人赛的成绩需要一定的时间去统计,所以,在这个时间内,团体赛已经开始了。 只有十个参赛队,所以,全部一起进行。 内容很简单,就是从匪徒手中营救人质。 哪一组配合默契,完成度高,哪一组就获胜。 地形很复杂,匪徒很凶残,想要快速并毫发无损地救出人质,并不是那么简单的事情。 好在,罗高华,高盛,梁国斌,林伟家和陈锐利在一起训练了三个月,相互之间的默契还是有的,再加上,他们都很敬佩罗高华的技术,便让罗高华担任了临时组长。 罗高华不懂行军打仗,但他懂得狩猎。 因此,他把匪徒全都当成了猎物,然后开始分析匪徒有可能隐藏的位置,以及他有可能做出的举动。 不得不说,他分析得非常到位。 其他的参赛队,一进入赛场,就立即采取行动,四处寻找匪徒,而他们却蹲在入口处,商量了好久,才开始行动。 而这一幕,同样得到了一众首长的好评。 最后也是罗高华这一组完成得最好,不但将匪徒全部击毙,成功救出人质,而且,他们五个人,没有一个人受伤。 而其他的参赛队,要么失败了,要么受伤了,要么就是耗费的时间太长! 根据最终成绩评定,罗高华这一组获得了团体赛第一名! 而罗高华本人则获得个人赛第一名。 为了表彰他,除了给了相应的荣誉证书和奖励之外,还把他猎杀的猎物全都送给了他。 罗高华大喜不已。 而最开心的,还是彭团长! 他们二三一团终于又再次获得了第一名,而且是双榜第一! 第97章 人各有志 “罗高华,你是好样的!有没有兴趣留在我的师部,帮我培训神枪手?” 比赛结束了,师长亲切地接见了罗高华等人。 彭团长也在旁边劝道:“罗高华,难得师长如此器重你,这是多么好的机会,赶紧答应啊!” 高盛,梁国斌,林伟家和陈锐利四人也都一脸羡慕,纷纷劝罗高华赶紧答应。 这可是天上掉馅饼的大好事! 然而,罗高华摇了摇头,“师长,谢谢您的抬爱,我只是一个民兵,还是希望能够待在妻儿的身边。” 师长微微一叹,“行吧,人各有志,我也不勉强!不过,我有一个小小的请求,希望你能够答应。” 罗高华:“您说。” 师长:“你选择回到妻儿身边,我们尊重你的选择,但我希望你每年能够抽出一段时间,帮我们培训一下神枪手,如何?” 罗高华当即点头,“这个没有问题,随叫随到!” 师长和彭团长都大喜不已。 随后,罗高华等人就坐着彭团长的军车,回到了乌山县。 “高华,这些猎物,你打算怎么处理?” 彭团长指着军车后方的那堆猎物。 罗高华:“团长,您有没有什么渠道?我打算全部出售。” 彭团长:“这个事情交给我,等下次你再来县城的时候,直接找我就是了。” 接着,彭团长从文件包里拿出一张任命书,递给罗高华,“这是师长亲自签署的任命书,任命你为我二三一团的军事顾问,平时没有任何任务,就是在需要的时候,请你来培训一下士兵们。” 罗高华接过任命书看了眼,心中很欢喜,没想到参加一次比赛,不但让自己的射击技术提升了好几个档次,还让自己有了一个‘军事顾问’的身份。 彭团长:“这可不是一张毫无价值的任命书,而是能够享受营级待遇,每个月都能从军中领取一份军饷,差不多是一百二十元一个月。” “啊?” 罗高华惊诧地看着彭团长。 一百二十元一个月? 普通工人的工资才二三十元,师长直接给了他一百二十元一个月的军饷? 这合适吗? 彭团长微微一笑,“不用怀疑,就是这么多!这可不是我给你搞的特殊待遇,而是师长提出来的!所以说,你现在选择留在军中还来得及!” 罗高华真的有点心动了。 如果每个月都能领这么多工资,不说给家人多么富裕的生活,至少能够让他们衣食无忧了。 不过,一想到自己重生回来,不仅仅是为了弥补遗憾,更是为了跟家人待在一起,于是,他果断地摇了摇头,“谢谢团长的好意,我还是选择回家,至于这份军饷,我就不领了。” “你不领可不行,这可是师长专门给你的。” 彭团长道,“你不要有任何负担,这笔钱其实是军中对于特殊人才的一种优待!而你就是特殊人才!师长并不是特意为你私自设置的,不违规!” 罗高华这才心里安定下来。 不过,他已经下定决心,不领这份工资。 他相信凭他现在的枪法,再加上前世的经验,想要挣钱,绝对是轻而易举的事情。 跟彭团长告别之后,罗高华就提着自己的行李,归心似箭地往桃树湾赶去。 离家三个多月了,虽然经常有跟李桃花书信来往,家里发生了什么事,他都能很快就知道,但这么长时间没有见到老婆和孩子,他还是非常的想念。 这一次比赛,他因为是双榜第一,获得了两份奖金,加起来是五百元。 他当即阔绰地在县里给家人买了不少东西,然后,第二天一早就坐着班车回青山公社了。 到了青山公社,他先去跟吴永辉报了喜讯。 吴永辉和其他的战士们听说他获得了个人赛和团体赛的双榜第一,顿时欢声雷鸣,纷纷要求庆祝一番。 罗高华满口答应,不过,时间得往后推一推,因为他已经三个多月没有见家人了。 吴永辉等人都知道他恋家,便商定了三天后进行庆祝。 离开公社训练场,罗高华一路飞奔,只花了二十几分钟,他就回到了桃树湾。 如今的桃树湾大队已经撤了,改回了桃树湾村。 大队部也改成了村部。 村里的所有田地和大队部的资产都划分到了每一个户头上。 当罗高华走入村口时,再也看不到二流子们坐在一起闲聊的画面,几乎所有人都在自家的田地里劳作着。 就连七老八十的老人,也都闲不住,去田地里干活了。 以前是为公家干活,一个个是能偷奸耍滑就偷奸耍滑,能磨洋工就磨洋工,拉个尿都能拉半天。 而现在,很多人都是脚步匆匆,拉屎都要一忍再忍,实在忍不住了,才会跑到自家厕所或田地里解决。 看着面貌焕然一新的村民,罗高华不禁有些恍惚,同时又有了大展拳脚的兴奋。 终于分产到户了,他就可以放心大胆地进山去狩猎了。 即便公社依旧没有完全放开老百姓经商,但他可以想办法去县里卖! 如今的县里,大街小巷早就出现了各种小摊小贩,将来还会有一家家门店如雨后春笋般冒出,自己完全可以去县里弄一个野味店或者山货店。 当然,这些都是后话,他现在先回家再说。 “高华回来了。” “高华,这么长时间不见,你去哪儿了?” “他去哪儿了关你什么事?赶紧去地里催肥,要不然,明年的收成少了,看你吃什么!” “……” 一路上,遇到了不少村民。 他们都很热情地跟罗高华打招呼,但说话都非常急,说完就急匆匆走了。 有人想要停下来跟罗高华闲聊两句,也会被家人赶紧拖走。 “有必要急在一时吗?” 罗高华撇撇嘴,快步走回家中,就发现家里的院门竟然上了锁。 幸好旁边有邻居看到了他,当即说道:“高华,你家人应该是去地里干活了。” 罗高华不清楚自家的田地分在哪儿,李桃花的信里只说了田地划分的事情,却没有说具体的位置。 “你这么长时间没有回来,肯定不知道你家的田地在哪儿。我告诉你,在甜枣树那边。” 邻居的话让罗高华愣了一下,才想起来甜枣树在什么地方。 “谢谢,我这就去找他们。” 罗高华当即转身往甜枣树走去。 第98章 摘甜枣 前世,因为孙友林当大队长的缘故,故意针对罗高华家,所以,他家的田地不在甜枣树,而是在落叶坡。 甜枣树那一片田地属于比较肥沃的田地,而落叶坡的田地则非常贫瘠。 这也导致前世的罗高华家,一直生活在温饱线以下,逼得罗高华不得不出门去打工,贴补家用。 因此,对于孙友林,他没有任何好感! 偏偏在路上,他就碰到了孙友林和孙国峰,这两父子正挑着粪肥往地里走去。 “哟,高华,许久不见,都以为你跑路了,没想到你又回来了?”孙国峰阴阳怪气地调侃了一句。 孙友林斥道:“你跟他说什么话!一个吃软饭的,天天不做事,就知道在外面闲逛,迟早饿死!” 两人说完就挑着粪肥走了。 罗高华捡起一枚小石头,甩手就打中了孙国峰的小腿。 啊! 孙国峰疼得直接身子一歪,身上的粪桶往前倾倒,撞到了孙友林的身上。 孙友林被撞得失去平衡,也倒在了地上。 两人挑着的粪肥全都洒了出来,洒了他们一身,无比狼狈! “国峰,你怎么搞的!走路不长眼睛啊!”孙友林大骂。 孙国峰:“爸,不是我,是有人用石头打了我的腿……” 他回头望去,却见罗高华正快步往前走,他当即大喊一声,“罗高华,你苟日的,给我站住!” 罗高华停了下来,转头看向他,“叫你爷爷站住,干什么?” 孙国峰一瘸一拐,来到罗高华面前,“刚才是不是你扔石头打了我?” 罗高华冷冷地盯着他,“你有证据?” 孙国峰:“这里就只有你一个人,不是你,是谁?” 罗高华拍了拍自己背上的猎枪,“如果真是我,我为什么要用石头,直接用枪不好吗?免得你苟日的到处冤枉人!” 孙国峰:“就是你!你还不承认?” 罗高华:“没有证据就别乱说话,不然,我再次把你的手臂掰断!” 孙国峰吓了一跳,再也不敢多说一句话,默默地转了回去。 “你是不是傻?就算是他扔的石头,你这么直接去问他,他会承认吗?”孙友林骂道。 孙国峰:“难道就这么算了?” 孙友林阴冷地看着罗高华的背影,“算了?怎么可能!到时候,我肯定会跟他新账老账一起算!” 随后,他心痛地看着地上的粪肥,“哎呀,就是可惜了我这么好的粪肥啊!” “这个天杀的罗高华,软饭王,绝户,迟早有一天会不得好死!” 骂骂咧咧了一大堆。 能够阴孙友林和孙国峰两父子一把,罗高华很开心,笑眯眯地来到了甜枣树。 这是一片低洼地,距离十八坳水库不远。 即便是大旱天气,这里也能够保证充足的水源,所以,这里的田地,算得上是桃树湾村最好的田地了。 前世,这片田地是孙友林家的,没想到,这一世成了他家的了。 罗高华记得很清楚,前世,正是因为孙友林凭借手中的权力,私自把这片田地划归他家所有,于是引起了村民的不满,从而跟他爆发了激烈的冲突。 这一世,他家得到了这片田地,不会也是因为李全福以权谋私吧? 不过,仔细想一想李全福的为人,那应该是不可能。 那为什么这片田地就成了他家的了? 罗高华很好奇。 “爸爸!” “是爸爸回来了!” 就在罗高华刚刚抵达甜枣树,就看到两个小丫头向他飞奔而来。 正是二丫罗夏云和三丫罗夏花。 两个小丫头经常在山里跑,皮肤都被晒得黑黑的,但身子比以前壮实多了,头发也变得乌黑发亮,再也不是枯黄稀疏的样子。 “爸爸,吃甜枣!” 到了跟前,她们不再问爸爸带了好吃的没有,而是直接拿出红红的甜枣递给罗高华。 “你们吃。” 罗高华放下行李,一手一个,将她们抱了起来,“谁给你们摘的甜枣?” “妈妈!” 两女异口同声。 “啊?” 罗高华一惊,抬头望去,果然看到李桃花爬上了一棵甜枣树,正在开心地挥舞一根树枝,敲打枣树上的红枣。 这些甜枣树都是村里的公共财产,平时就有不少村里的孩子来摘枣子吃。 容易摘的地方,早就被摘光了,也就剩下一些危险的地方,或是树顶上,还零星地挂着一些枣子。 罗高华连忙跑了过去,“花儿,你怎么爬树上去了,太危险了!” 李桃花看到罗高华回来了,也非常的开心,一激动差点从树上掉下来,吓得罗高华急忙放下两个孩子,伸手要去接她,“你赶紧下来吧。” 李桃花稳住了身子,笑道:“没事,我从小就爬树,这不算什么!” 罗高华眼见劝不动她,只好以孩子为借口,劝道:“我知道你厉害,但万一受了伤,你让四丫怎么办?她还需要你喂奶呢!” 李桃花听了,果然慢慢下来了。 距离地面还有差不多一米五高的地方,她突然就跳了下来,吓得罗高华急忙扑过去,将她接住了。 “你以为你还是小孩啊?这么高,你就往下跳?” 罗高华不无责怪地呵斥道。 “咯咯咯,没事,瞧把你吓的!” 李桃花却毫不在意,“我虽然不是小孩了,但我也才二十几岁好不好?我还没有老!” 罗高华怔了一下。 他们虽然已经有四个孩子了,其实,他们还很年轻,才二十五六岁! “爸爸抱妈妈,羞羞羞!” 二丫罗夏云突然对着他们做了一个鬼脸。 “羞羞羞!” 三丫罗夏花依然是个跟屁虫。 李桃花顿时羞红了脸,赶紧从罗高华的怀里挣扎了下来。 罗高华则笑道:“你们还不是让我抱,也羞羞羞!” “我们是小孩子,不羞,妈妈是大人,才羞!”罗夏云很有吵架天赋,才四岁,逻辑思维能力就很强了。 李桃花哼道:“还说!是不是不想吃甜枣了?” 罗夏云听了,当即不敢再说话了。 这时,李全福和陈秀菊也从田里走了过来,“高华,什么时候回来的?” 罗高华:“爸,妈,我刚回来。家里门锁了,我就直接来了这里。没想到我们家分到了这么好的田地!” 李全福摆手道:“这些田地不是我们家的。” “啊?” 罗高华一怔,“既然不是我们家的,那你们为什么要来这边做事?” 第99章 做好事就要扬名 “这些水田是属于七奶奶和三爷爷家的,他们两家各占一半,但他家没有壮劳力,没有办法耕种,不少人便准备打他们两家的主意。” 李全福说道,“七奶奶和三爷爷虽然年纪大了,但脑子还很精明,知道那些主动上门帮忙耕种的人,都不怀好意,便主动来找到了我。” 罗高华不解道,“他们为什么要找上您?” 陈秀菊撇嘴道:“还不是因为他是村长,不敢乱占他们的水田……说白了,就是欺负你爸老实!” 李全福:“你说什么呢!人家是信任咱们!最后的收成跟咱们五五分成,还不好?” 陈秀菊:“这有什么好的?我们累死累活,他们什么都不用做,就能分去五成收获,有什么好?” 李全福:“他们两家都没有壮劳力,就算我们不帮他们种田,到最后,他们吃不上饭,还不是要我来管?” 李桃花:“妈,爸这个人,您还不清楚吗?他最见不得村里人受苦了!您应该庆幸村里只有这么两户超级困难的困难户,要是再多几家,估计爸还是会接下来,那我们家就真的有做不完的事了!” 陈秀菊:“你爸还真有可能做得出来这种事!一天天都以为自己有三头六臂一样!真是心烦!” 罗高华劝道:“妈,您别心烦,其实这也不算什么坏事。” 陈秀菊和李桃花都看向他,想知道他为什么要这么说。 罗高华则看向李全福,问道:“爸,我们自己家的田地在哪儿?” 李全福道:“我们家有两亩水田,在十八河的下游,还有十四亩旱地在后山坡……” 不等李全福说完,陈秀菊又抱怨道:“亏你以前还是大队长,现在又是村长,结果自己家里一点好处都没有捞到,尽是吃亏的事情就有你!” 李全福哼了一声,没说话。 陈秀菊:“难道我说错了吗?别人家的水田都是方方正正的,要么在上游,要么在中游,而你选的水田呢?不仅弯弯绕绕,还有不少石头,又在下游。” “一旦十八河缺水,我们家的水田就要全部旱死,颗粒无收!” “再说后山坡那十四亩旱地,更是让人头痛!” “土地贫瘠不说,还严重缺水!” “唯一可取的,也就是面积够大,可村民们为什么同意把这么大一块地方给我们家?就是因为那个地方种不出什么东西啊!” 李全福:“行了,人总要知足,不能样样都如意。” 李桃花:“高华,你刚刚说这是好事,是什么意思?” 罗高华笑道:“你们想啊,七奶奶和三爷爷的这片水田也就一亩多而已,只因为肥力很足,又靠近水库,才会让不少村民觊觎。” “而我们现在帮着种植,可以分得五成的收获,看似很少,其实是我们赚了!” “首先,一亩多水田而已,只要我们到时候多招两个劳力,就能解决问题,根本不会耗费我们太多的精力……” 李桃花打断了他,“等一下,你刚才说多招两个劳力?我们能招劳力吗?” 罗高华:“不招也没关系,爸爸他们几兄弟都很团结,到时候,我们将他们都喊来帮忙也是一样的。” 李桃花:“我还是没有听出这算什么好事。” 罗高华:“别急,你们听我慢慢分析。这些水田属于七奶奶和三爷爷,而他们两家基本上都没有什么人继承。” “七奶奶只有一个痴傻孙子,而三爷爷则是一个哑巴孙女,这两个人将来如何继承?就算继承了,也没有办法耕种吧?” “到时候,我们是不是可以继续耕种?” “换句话说,这片水田完全可以算是我们家的!” “当然,你们会说要分他们五成收获,可你们想一想,他们两家的情况,那五成收获就算是扶贫做好事了,不行吗?” “而且,这样一来,我们不但获得了水田的实际耕种权,还获得了好名声,这不是大好事吗?” 经他这么一说,陈秀菊和李桃花的心情果然好多了,李全福也觉得自己确实是做了一件大好事。 罗高华道:“当然,要想让七奶奶和三爷爷记得我们的好,要让全村知道我们是在做好事,就必须把这个事情多宣扬一下,尤其是到时候给他们分粮食的时候,必须大张旗鼓,做到人尽皆知!” 李全福:“高华,这不好吧?这会不会让别人误以为我们是在作秀?” 罗高华:“要的就是这种效果!做好事不留名,那是英雄,我们只是普通人,就必须扬名!” 陈秀菊:“高华说得对,必须扬名!不然,我们岂不是白做好事了?” 李桃花也道:“确实应该让别人都知道。” 李全福倒也比较听劝,“行吧,你们说怎么做就怎么做。” 罗高华:“爸妈,你们休息,我来做事。” 李全福:“你刚回来,先回去休息,这里有我和你妈在,很快就弄完了。” 现在是十二月份了,水田也就是稍微挖一挖,施点肥就行了,根本种不了什么东西,因为现在已经入冬,天气变得有点冷了。 罗高华看了看,确实没剩多少活了,他便带着李桃花和孩子们先回去了。 到了家里,才发现大丫李夏月居然在家里照顾四丫罗夏禾,罗高华不由得惊讶道:“夏月,你才六岁多,居然懂得照顾奶娃娃了?” 李夏月得意道:“爸爸,我都是读书的人了!老师教导我们,要帮着爸爸妈妈照顾好弟弟妹妹!虽然我们家没有弟弟,但妹妹却不少,我肯定都能照顾好!” 罗高华竖起大拇指,“你们老师教得好,你也做得很好,爸爸给你点赞!” “爸爸,什么是点赞?” 李夏月疑惑地问道。 罗高华:“就是给你竖大拇指的意思。” 李夏月笑道:“谢谢爸爸,这都是我应该做的。” 果然是读书的人了,就是比以前懂事多了,罗高华忍不住捧着她的小脸,亲了一口,“爸爸不但给你点赞,还要赏你一些糖吃!” 说完,他打开行李箱,从里面拿出了一大包糖果,都是孩子们没有吃过的水果糖。 “哇,好甜啊!” 李夏月当即剥开一颗糖,丢进嘴里,甜蜜蜜的,顿时笑眯了眼。 “爸爸,我也要!” “爸爸,我!” 罗夏云和罗夏花喊了起来。 “都有,都有!” 罗高华不但给了她们一人一颗,还给李桃花也剥了一颗。 第100章 都抱! “留给孩子们吃。” 李桃花想要拒绝,却被罗高华强行塞进了嘴里,“那么多,她们哪里吃得完?再说了,糖吃多了,小孩子容易长蛀牙!” “那你还给她们买那么多糖果?”李桃花柔媚地翻了个白眼。 罗高华:“家里那么多人,一天吃一颗,很快就吃没了。” 李桃花:“这可是糖!还一天吃一颗,你以为是红薯吗?” 罗高华:“放心,从今往后,我们吃得起!你看这是什么?” 他从兜里拿出五百元,递给李桃花。 “你从哪儿弄来这么多钱?” 李桃花美丽的双眼瞬间瞪得大大的,她长这么大,还从来没有一次性见到过这么多钱! 罗高华:“我参加了一个射击比赛,获得了第一名,这些都是我获得的奖金!” 李桃花:“什么?你获得了第一名?!就是你信里说的那个什么军队射击比赛?第一名的奖金这么多?!” “我也没想到会有这么多!” 罗高华没有说自己被聘为了‘军事顾问’,还有营级待遇,怕李桃花一下子太激动接受不了,等以后再慢慢跟她说也不迟。 “咯咯咯,我们发财了!” 李桃花接过钱,激动地搂住了罗高华的脖子。 “妈妈,我也要爸爸抱!” 罗夏云跑了过来。 “还有我!” 罗夏花绝不会落后。 李夏月倒是没有跑过来,只是坐在四丫的摇摇床旁边,看着爸妈呵呵地笑。 “好,都抱!” 罗高华身子一矮,将李桃花和两个女儿都抱了起来。 一家人顿时都被逗得咯咯大笑。 哐当! 恰好这时候,李全福和陈秀菊回来了。 “哟,什么事这么开心呀?” 陈秀菊还没进门,就开口问道。 进了院门,就看到罗高华正抱着李桃花和两个丫头转圈圈,不由得和李全福对视一笑。 李桃花羞红了脸,急忙挣扎着从罗高华怀里跳了下来,然后抱起四丫就进屋喂奶去了。 罗高华则面不改色,对罗夏云道:“夏云,去给爷爷和奶奶喂颗糖果。” 罗夏云当即拿着糖果,冲到了李全福和陈秀菊面前,“爷爷,奶奶,吃糖。” “我们不吃,你吃。” 二老笑着拒绝。 “必须吃!” 罗夏云不由分说,往他们嘴里塞。 二老没法,只好吃了,嘴里弥漫着甜味,而更甜的是心田。 “我去弄饭。” 罗高华钻进了灶屋。 几个月没有在家里吃饭了,他很用心地做了八个菜,蒸了一大锅大米饭。 一家人高高兴兴地围在一起,吃了起来。 李全福还特地拿出了酒,给罗高华接风洗尘。 然而,就在众人吃得最高兴的时候,突然,罗夏云委屈巴巴地一句话,让全家人一下子都沉默了下来。 “爸爸,还是你最好!只要有你在家,我们就有糖吃,大米饭吃,还有那么多好菜吃。” 罗高华愣了一下。 李桃花则横了她一眼,“我们委屈你了?” 罗夏云:“就是委屈了!” 李桃花:“你这孩子,你出去看一看,哪一家有我们家的伙食好?” 罗夏云:“可是没有糖,也没有肉啊!” 李桃花:“……” 这三个月,他们确实没有天天吃肉,天天吃白米饭,但伙食一直都不差,绝对是别人羡慕的对象。 李夏月:“爸爸,你别听夏云的,我们家的伙食一直都很好,她就是想天天吃糖,吃大米饭,吃肉,才这么说的!” 李全福和陈秀菊也看向罗高华,怕他怪他们没有好好对待他的几个女儿。 却见罗高华呵呵一笑,然后,在罗夏云的头上轻轻弹了一下,“小吃货,一天天就知道吃!不过,你先要吃肉,那爸爸明天就去山里给你弄点肉回来吃,好不好?” “好,太好了,还是爸爸对我好!”罗夏云欢呼。 罗高华呵呵一笑,不再说这个话题,而是讲起了自己在县城训练的事情,以及获得第一名的事情。 当然,他只讲了好玩的,其他的都没有讲。 “你说什么?你猎杀了一头豹子?” 李全福等人听完之后,都是大吃一惊。 罗高华:“对,可惜我不会处理皮毛,不然把豹子扛回来,绝对能够得到一张非常漂亮的豹皮!” 陈秀菊担忧道:“高华,你没事吧?一个比赛而已,为什么要去这么危险的地方,万一出事了怎么办?” 罗高华听了,不禁有些后悔说这个事了。 估计把二老吓到了。 他当即安慰道:“爸妈,别担心,我现在的枪法非常好。能够在全军比赛中获得第一名,你们就应该能够想到我的枪法有多好了!区区一头豹子而已,对现在的我来说,不值一提!” 他没有夸大其词,现在的他,确实能够轻易击杀一头豹子。 当然,前提是,他先发现豹子。 要是让豹子先发现他,而他又不知道的话,那还是存在一定危险的,因为豹子走路根本没有半点声音。 吃完饭,罗高华跟孩子们又玩闹了一番,就去洗漱睡了。 这段时间里,他几乎没有睡过一个安稳觉。 经常都在半夜里,被那个变态的林教官叫醒,然后,开始各种魔鬼般的训练,让他们长期处在一个紧张的环境中。 这导致他已经产生了应激反应,只要外面有点风吹草动,他就会惊醒。 另外,猎枪也会被他一直放在枕边,一伸手就能拿到。 李桃花看到他的这些表现,瞬间意识到他这段时间过得有多苦,不禁心疼地流下了眼泪,摸着罗高华的脸,“高华,你辛苦了。回家了,再也不用那么紧张了。” 罗高华感受到李桃花的爱意,这才慢慢放松了下来。 李桃花看了眼孩子们,都已经睡得很深了,当即扑进了罗高华的怀里,她要用自己柔软的身子化解罗高华这段时间的辛苦。 不得不说,效果很好。 第二天,罗高华神清气爽地起床了,而李桃花则浑身疲软,直到日上三竿才起床。 “爸,我答应明天请吴排长他们来家里庆祝一下我获得第一名的事情,所以,今天我要去山里弄点野味回来。” 一大早,罗高华就对李全福说道,“另外,我可能需要借用您的拖拉机。” 分产到户之后,大队唯一的拖拉机最后还是落在了李全福的手中,不过,因为孙友林等人从中作梗的缘故,价格有点偏贵,需要支付三千元! 李全福东借西借,也还欠大队部两千元! 第101章 野鹿和人参 “你什么时候要用?” 李全福没有问罗高华需要拖拉机干什么,直接问的时间。 罗高华:“大概十点钟左右,我要去县城一趟。” 李全福:“好,我那个时候回家等你。” 他身上一直有一块怀表,用了很多年了,被他保养得很好,就像对拖拉机一样,他也经常擦拭怀表。 此时,拿出来,看了一眼。 “现在是五点半,距离十点钟还有四个半小时,你进山一定要小心。” “嗯,我会的。” 罗高华点点头,就扛着猎枪、尖刀和背篓进山去了。 冬季是狩猎的好时机,也是最危险的时候。 说是好时机,是因为这个时候,很多猎物都猫冬了,要么就是吃得脑满肠肥准备过冬,一头头猎物都很肥壮。 说是最危险的时候,则是因为不少猎物都在储备食物,为冬天做准备。 另外,这个时候,山里不少树都落叶了,而且,那些落叶被晒得又枯又脆,一脚踩上去,立即就会发出咔嚓咔嚓的声音,隔很远都能听见。 向来无比警觉的猎物,听到这样的声音,肯定会提前跑了。 想要猎杀它们,有点困难! 不过,罗高华有自己的办法,除了在鞋底绑上草叶之外,他还尽量往上风口走。 如此一来,即便是发出了声音,也会被风吹走,不会传入猎物的耳中。 当然,这需要猎人对周围的山势和山风走向有非常深刻的了解,而这一点,罗高华在上一世就已经具备了。 他背着背篓快速进山。 这一次,跟四月份第一次进山,完全是不一样的心态了。 当初,他有些忐忑和兴奋,而这一次,他只剩下兴奋。 他的枪法足以给他无尽的勇气和自信! 他直接进入了驼峰山的深处。 若是以前,他会小心翼翼,不会一个人进入驼峰山的深处,因为太危险,而现在他不怕了。 没多久,他就找到了一串野鹿的脚印。 “哈哈,鹿肉好吃!” 他当即顺着脚印,慢慢搜索了下去。 这些脚印都非常的新鲜,说明野鹿刚离开不久,应该就在前方。 果然,大约走了三里地,就看到前方出现了一片小草地,有三头野鹿正在啃食着野草。 这似乎是一家三口。 母鹿比公鹿要警觉一些,罗高华才刚刚靠近,母鹿就抬起了头,向罗高华这边看来。 这让罗高华立即停止了脚步,然后缓缓蹲伏下来。 好在母鹿只是看了几眼,就又低下头去吃草了。 公鹿和小鹿则一直悠闲地吃着草。 罗高华等待了片刻,才慢慢往前移动,大约距离三头野鹿八十多米远的地方,他又停了下来,然后,开始慢慢举起了手中的猎枪。 在军营训练的时候,他习惯了使用五六式半自动步枪,而此刻,他手里握着的,是他大伯李全寿借给他的那把猎枪。 他必须先熟悉一下,找一找感觉。 哟哟哟…… 或许是吃饱了,又或是发现了不对劲,母鹿突然叫了几声,然后,三头鹿就准备走了。 罗高华知道自己不能再耽误时间了,当即快步冲出,枪口先瞄准了公鹿。 砰! 一声枪响,那头公鹿的脑袋被打穿了,当场倒在了地上。 哟哟哟! 母鹿和小鹿都吓坏了,发出凄厉的叫声。 砰! 罗高华毫不犹豫,调转枪口,射杀了母鹿。 接着,罗高华快速更换子弹。 在林教官的魔鬼式教导下,罗高华对各种枪械都非常的了解,对这种双管猎枪也一样,更换子弹的速度,比之前快多了。 如果说之前换子弹,需要两分钟的时间,而现在,他只需要三秒钟! 换好了子弹,眼见公鹿和母鹿都打死了,而小鹿则到处乱窜乱叫,不知道该去哪儿。 小鹿估计才出生没有多久,还没有太多防范的意识。 就在它自己到处乱窜的时候,它居然主动来到了罗高华的身边。 罗高华本来准备开枪,但后来一想,又把枪丢在了一边,然后猛地扑过去,直接抱住了小鹿。 小鹿也就二三十斤的样子,这对于罗高华来说,根本不值一提。 他一只手就能把小鹿抓起来。 不过,一向谨慎的他,绝不会这么做,而是直接双手用力,将小鹿死死按在了地上,直到小鹿恐惧、挣扎、尖叫……然后无力为止。 “运气太好了!刚进驼峰山就猎杀了三头野鹿,加起来差不多有两百斤了!” 罗高华一边用绳子将三头野鹿捆起来,一边思考要不要继续猎杀其他的猎物。 最终,他决定不猎杀了,主要是猎物太多,他怕独自一人扛回村里,引起别人的关注! 要知道,他是大力士的情况,除了他的家人,村里还没有几个人知道。 这要是单独扛着两百多斤的猎物回去,绝对会引起轰动! 不过,好不容易来一趟山里,而且距离十点钟还早,他完全可以在山里再玩一会。 不能猎杀猎物,那就采挖药材或是其他珍贵的山珍。 他记得前世就有人在这边找到了黄精和天麻,他也想试一试运气。 他先把三头野鹿简单处理了一下,然后,换了一个地方,将三头野鹿藏了起来,这才背着背篓到处寻找珍贵的药材。 “咦?那是什么?” 罗高华突然看到前面有一株高约60厘米,单茎,长着轮状复叶,顶端还有好几颗鲜红色的扁球形果实。 “这难道是人参?” 在这片山林里发现人参,罗高华并不惊奇。 惊奇的是自己的运气竟然这么好,才准备寻找珍贵药材,没想到,这么快就找到了人参! 而且,看这个样子像是五匹叶! 当然,人参要最终挖出来,才知道到底属于什么品级的。 有时候,你看这是三花,结果却是罕见的六品叶! 罗高华拿出砍柴刀,把周围的荆棘和灌木清理干净,接着,拿出尖刀,一点点挖掘人参。 在东北地区,挖人参是很讲究的事情,但罗高华并不想搞得那么复杂,当然,该有的细致还是要有,不然,破坏了人参的品相,那绝对是最愚蠢的事情! 他用尖刀一点点拨开周围的泥土,凡是靠近人参的地方,他就改为手指,慢慢挖。 一个多小时后,他终于把这一株人参挖了出来。 呈纺锤体,且两根主要分叉泾渭分明,加上参头,乍一看去,真的很像一个双腿站立的人! 这样的品相,应该值不少钱吧? 罗高华欣喜地将人参用苔藓和树皮包裹好,谨慎地放在了背篓里。 接下来,他就准备回家了。 第102章 一头活着的小鹿 为了不引起轰动,罗高华用枝叶将三头野鹿遮掩起来,接着又做了一个简单的三角叉,将三头野鹿叉起来扛在肩上。 所有东西加起来,也不过二百多斤,对于他这个极限力量已经达到五百斤的人来说,简直如同小儿玩具一般。 他扛起三角叉就一路往家里走去。 路上,并没有遇到什么村民,即便遇到了,在村民的眼里,只看到他扛着一大捆树枝,还以为他是扛回去烧火,并不知道在树枝里面还包裹着三头野鹿。 回到家里,差不多九点钟的样子。 “你不是去山里打猎吗?怎么弄了这么一大捆枝叶回来了?” 李桃花正在院子里,陪着几个孩子玩,看到罗高华扛着一大捆树枝回来,连忙去灶屋里,给他舀了一瓢井水出来。 “爸爸,你背的柴火太多了,我都看不到你了!” 罗夏云跑到罗高华脚边。 恰好,一滴鹿血落在了她的脸上,“什么东西啊?” 她伸手擦了,随即惊叫道:“啊!爸爸,这是血!你流血了吗?!” 李桃花吓了一跳,担忧道:“高华,你受伤了?” 罗高华摆手,“没有,这是鹿血!” 他把三角叉放下来,然后将捆绑枝叶的藤条松开,就露出了里面包裹的三头野鹿。 李桃花没有第一时间去看野鹿,而是将罗高华上上下下,前前后后检查了一遍,确实没有发现什么伤口,才放下心来。 然后,她才看向地上的三头野鹿,惊道:“你就进山这么一点点时间,就猎杀了三头野鹿?!你这狩猎技术也太厉害了!” 罗高华笑呵呵:“运气好。” 李桃花:“我看村里其他的猎户,都是在山里转悠大半天,才好不容易找到一头猎物,有些甚至好几天都猎不到一头像样的猎物,而你却能轻而易举就获得猎物,这显然不是运气,而是你有秘诀!” 罗高华呵呵笑道:“秘诀?还真没有!” 他确实没有秘诀,只是有金手指而已。 如果他没有前世二十多年的狩猎经验,没有耗费大半年去苦练的射击技术,也不可能有这样的收获。 这时,李全福也回来了。 看到地上的三头野鹿,他也不禁脸色一变,“一直听人说,我们这片大山里有野鹿,可我还从未见过,没想到你今天就猎杀了三头回来!” 罗高华笑道:“爸,不是猎杀了三头,而是两头。” 李全福愣了一下,“这不是有三头吗?” 罗高华将那头小鹿提了起来,晃动了两下,然后再将它放在地上,就见它居然慢悠悠地站了起来。 “什么?你这是活捉了一头小鹿?!” 李全福更加震惊了。 罗夏云和罗夏花则欢喜地拍手,“哇,爸爸,这头小鹿还活着!我们可以养它吗?” 罗高华摸了摸她们的头,笑道:“我捉回来,就是让你们养着玩的,不过,这是野鹿,非常凶,你们不能靠近,必须将它关在笼子里,然后,你们在笼子外面喂它吃东西。” 就在他说话的时候,罗夏花已经伸出手,想要去摸一摸小鹿,罗高华急忙拍了一下她的小手,“不能碰!” “爸,你先把小鹿关进猪圈里,我来做一个笼子。” 罗高华转头向李全福说了一句,然后就拿起砍柴刀,去山里砍了不少儿臂粗的竹子回来。 比对着小鹿的高度,他快速制作了一个竹笼子,摆放在庭院的角落里,然后把小鹿关了进去。 “夏云,夏花,这头小鹿就交给你们照顾了,你们能照顾好吗?”罗高华笑问道。 “可以。” 两个小崽崽都欢喜地同意了。 “花儿,等妈回来了,记得让她给小鹿好好洗一洗,最好是用石灰水,给它杀杀虫,要不然,夏云和夏花这么近距离接触它,怕感染各种虫子。” 罗高华又对李桃花嘱咐了一声。 随后,他就把另外两头野鹿扛上拖拉机,再次用枝叶遮掩,同时,把人参藏在怀里,这才跟李全福一起,开着拖拉机去了县城。 “爸,我想考个驾照,该怎么弄?” 路上,罗高华就坐在李全福身边,摇摇晃晃中,他大声问道。 “你也想开拖拉机?” 李全福的这辆拖拉机,是那种非常老式的手扶拖拉机,没有一定的技巧和力量,还控制不好车头。 “我不是要开拖拉机,只是想要考一个驾驶证而已,以备将来不时之需。”罗高华道。 李全福:“你说的应该是车辆驾驶证,而我这个是农机驾驶证,我当初是在农机站报的名,然后去交通部门考的证。你这个应该去运输公司问一问,最后肯定也是去交通部门考证。” 罗高华:“爸,您在运输公司有熟人吗?” 李全福:“没什么熟人,不过,我可以帮你去问一问。” 两人有一句没一句地闲聊着,不知不觉就到了乌山县。 李全福:“高华,你准备去哪儿?” 罗高华:“直接去武装部。” 嘟嘟嘟…… 两人开着拖拉机来到了武装部,门卫拦住,问道:“你们是干什么的?” 罗高华:“我们找彭团长。” 门卫看清了罗高华的面目,当即向他敬了一个礼,“原来是罗顾问,您请进!” 李全福眉头一皱,小声问道:“高华,他喊你什么?” 罗高华微微一笑,“因为我获得了比赛第一名,彭团长特意奖励我,让我当了一个军事顾问。” 他没说这是师长任命的,也没说是长期任命,并且享受营级待遇,每个月还有军饷可领,只说这是彭团长给的奖励,就是怕李全福太惊讶,接受不了。 “这个彭团长还挺好的。”李全福道。 罗高华:“所以,我打算送他一点东西,表达谢意。” 李全福:“这是应该的。” 说话间,两人已经来到了彭团长的办公楼下。 彭团长早在窗户上看到了他,直接从楼上走了下来,笑眯眯地向罗高华伸出手,“高华,你来了。” 罗高华跟他握了握手,直接道明来意,“团长,那些猎物卖出去没有?还有,我想要买一些双管猎枪的子弹,不知道您有没有好的渠道?” 当初,参加比赛,就是为了子弹。 如今自己获得了第一名,早就应该询问,直到今天去山里狩猎,他才猛然想起来,自己手上的双管猎枪子弹不多了。 第103章 拿子弹 “走,我们先去办公室。” 彭团长看向李全福,“这位是……” 罗高华:“这是我岳父李全福,以前是桃树湾大队的大队长,现在是桃树湾村的村支书,也是村里唯一的拖拉机手。” 彭团长伸手跟李全福握了握手,“李支书,你女婿很有能力啊!这次射击比赛获得双榜第一名,得到了首长的高度认可!” 李全福:“这都是首长们培养得好。” 彭团长摆摆手,“还是他自己够努力,够刻苦,就连我们这的魔鬼教官都感叹他太拼命了!可惜啊,他无心部队,只想回家……” 李全福惊喜道:“首长,他能够在部队里留下来吗?” 在我国,当兵,一向都是非常光荣的事情! 一人当兵,全家光荣! 彭团长:“当然,只要罗高华愿意,他随时都能够留在部队!” 李全福当即就要劝说,却听罗高华抢先说道:“团长,爸,你们不用再劝我了,要是我真的想要当兵,我早就留下来了,而我之所以不当兵,不仅仅是因为家里的原因,也有我个人的原因。” 眼见两人还想问,罗高华急忙再次说道:“至于是什么原因,请原谅我不能告诉你们,抱歉。” 听到这话,两人也不好再说什么了。 到了彭团长的办公室,三人落座之后,彭团长拿出了一个信封,“高华,这是卖猎物得到的钱,你数一数,一共是一千二百元。” “啊?这么多?” 罗高华一惊。 彭团长:“主要是那张豹皮贵,卖了一千元!当然,主要还是买家有钱,要是其他人,可舍不得花这么多钱买一张皮,比如我,哈哈哈……” 罗高华心里一动,问道:“彭团长,这么有钱的买主,不知道您能不能介绍给我认识?我接下来几年,都可能会以打猎为生……” 彭团长没有犹豫,走到桌前,拿起笔,在一张信纸上,刷刷地写了一行字,递给了罗高华,“这是他的电话和信息,你要是有需求,可以直接给他打电话,就说是我介绍的。” “谢谢团长。” 罗高华大喜。 “这都是小事。”彭团长摆摆手,“对了,关于子弹的事情,你可以每个月来我这免费领二百发子弹……” 罗高华:“团长,免费领,不好吧?” 彭团长一笑,“你要是过意不去,那就每个月帮我培训三天,如何?” 罗高华瞬间明白了彭团长的想法,这是想让他免费给战士们培训枪法,不过,仔细一想,自己好像也没有什么损失。 反正自己每天也要练枪法,给战士们培训三天,就当是自己练了三天,有益无害。 他当即点头道:“好,我同意了。” “哈哈哈,太好了!” 彭团长大喜,当即紧紧握着罗高华的手,“走,我带你去拿子弹!” 罗高华:“团长,先等一下,我今天去山里弄了两头野鹿,我想送给你们打打牙祭。” 彭团长摆手,“那可不行!” 罗高华:“这只是我的一点心意,毕竟,我在这边训练了三个月,一直都是白吃白住……” 彭团长:“你可不是白吃白住,你帮我们夺回来了一个第一名,这比什么都重要!野鹿,你拿回去,我们不可能收!” 罗高华连说只是一点心意,李全福也帮着劝。 好说歹说,彭团长才同意把野鹿留了下来。 拿了子弹,把野鹿抬去食堂,罗高华就跟李全福回青山公社了。 到了公社,罗高华先去大肆采购了一番,然后去训练场邀约吴永辉等人,接着又去国营饭店邀约侯叔。 听说又有酒喝,侯叔咧开嘴,笑得很开心。 “高华,前面几次都是你请我喝酒,这一次,我请你,如何?” 罗高华:“侯叔,你请我喝酒,当然好啊!不过,我除了邀请了你,还邀请了吴排长等人。” 青山公社很小,侯叔自然知道吴排长是谁。 侯叔问道:“你这是又有什么好事发生?” 罗高华:“确实是一件大好事,不过,这事不能到处宣扬,所以,请你原谅。” 侯叔怔了一下,随即想到吴排长是军人,难道罗高华的事情跟军队有关,所以要保密? 他连忙道:“不能宣扬,那就别宣扬。我明天肯定去,不过,下一次,必须由我来请。” 罗高华一笑,“没问题。” 随后,他和李全福开着拖拉机回村了。 到了家里,他把钱给了李桃花。 眼见如此多的钱,李桃花吓得都不敢接了,“高华,这是哪儿来的这么多钱?” 罗高华:“我在比赛的时候,猎杀了一头豹子。那头豹子的豹皮保存非常完整,所以,人家给了一个高价!” 李桃花:“这也太多了!我虽然没有卖过动物皮毛,但也知道,很多动物皮毛其实只有几十元,了不起一两百元就到顶了,这里足足一千二百元……” 罗高华微微一笑,“花儿,你这是没有见过真正的有钱人。人家可不在乎钱多钱少,只在乎他喜不喜欢!” “只要是他喜欢的,就算是一块石头,人家也会给出让你震惊的高价!” “而他要是不喜欢的话,那么,再如何珍贵的东西,在人家眼里也如同粪土!” 李桃花:“这世上有这样的人吗?” 罗高华心疼地看着李桃花。 李桃花虽然长得非常漂亮,家世也还算可以,毕竟是大队长的女儿,但她从小到大,就生活在这片大山里,从未出去见过世面。 不知道这世上还有无比任性的富人,也很正常! “花儿,等以后有机会了,我一定带你走遍全国!多去外面见见世面!” 李桃花哼道:“你这是嫌弃我没有见识?” 罗高华:“我哪有。” 李桃花:“不管你有没有,你今晚上睡外面吧!” “啊?” 罗高华傻眼了。 话虽如此,到了晚上,罗高华还是进房里去睡了,李桃花不但没有把他赶出去,反而像八爪鱼一样,缠绕在了他的身上。 至于他们的几个女儿,全都被挪到了角落。 第二天,罗高华一大早又进山去了。 他直奔有野猪出没的地方,只花了不到三个小时的时间,他就猎杀了两头大约八十斤左右的黄毛野猪。 这样的野猪,肉质最好吃! 他依旧用枝叶包裹起来,然后,低调地扛回家。 第104章 又举办宴会? “我回来了。” 回到家里,罗高华将三角叉放在了地上。 李桃花见他又是扛着一大捆枝叶回来,再也没有傻乎乎地认为他只是扛了一捆柴回来,而是开口问道:“这是又猎杀到大家伙了?” 要是几只野兔和野鸡的话,罗高华根本不用这么遮遮掩掩,肯定是大家伙,容易引起别人嫉妒的猎物,才会这么做。 果然,罗高华把三角叉一倾倒,立即就有两头野猪从那捆枝叶中滚落了出来。 “高华,如果让其他猎人知道你每次都能这么轻松猎杀到大家伙,他们绝对会嫉妒得发狂!” 李桃花叹道,“你以后还是要低调点,不然,容易招恨!” 罗高华也觉得应该低调点,如今虽然分产到户了,但大环境还是不够开放,很多观念和行为都还是延续着以前的风格,必须要小心谨慎,不能自找麻烦。 “你说得对,我会注意的。”罗高华点点头。 随后,罗高华就开始处理两头野猪。 “高华,你小子可以啊,一回来就猎杀了两头野猪!” 这时,四叔李全宝和五叔李全发走了进来,“你什么时候又带我们进山去打猎啊?” 罗高华:“四叔,五叔,你们来得正好,赶紧帮我一起处理这两头野猪。你们想要跟着我去打猎还不简单?明天只要不下雨,我们就一大早出发!” 之前跟四叔和五叔一起进山打过猎,虽然跟他们差着辈,但他们两个确实非常听从安排,而且,说话办事都挺合得来,罗高华不介意带着他们一起进山去打猎。 正好自己也确实缺人手。 “真的吗?那太好了!” 李全宝和李全发都激动不已。 罗高华:“四叔,五叔,虽然你们是长辈,但有些话,我必须说在前面!只要进了山,你们就必须听我的,不然,我绝对不会带你们进山!” 李全宝和李全发同时说道:“放心,我们肯定听你的。” 罗高华也知道他们肯定会听话,因为,前面已经有过合作了,现在不过是再次强调而已。 他当即转移话题,问道:“大伯和二伯他们怎么没有过来?” 李全宝:“自从分产到户之后,很多人家都需要箩筐、撮箕、粪箕、簸箕等东西,你大伯现在太忙了,恨不得一个人当做三四个人用!你二伯应该很快就要来了。” 罗高华:“忙点好,大伯心里应该很开心。” 李全发:“你说的没错,你大伯现在每天都是笑呵呵的,甚至还能听到他哼唱戏曲!” 罗高华:“哦?大伯还会唱戏?” 李全宝:“这你就不知道了吧?早在二十年前,你大伯可是远近闻名的青年才俊!会打猎,会干农活,会篾匠活,还会唱几出戏,那绝对是十里八乡最耀眼的青年!” 李全发:“那时候,我还小,但我记得很清楚,每天都有不少人来找你大伯,还有不少姑娘偷偷看你大伯呢!哈哈哈……” 说着,两人都哈哈大笑了起来。 能够听到长辈们的八卦,那绝对是最有趣的事,罗高华当即连连追问,听得津津有味。 不知不觉,两头野猪就被处理好了。 二伯李全财早就来了。 另外,大婶,二婶,四婶和五婶也都来帮忙来了。 今天,罗高华没有邀请太多的人,除了家里人,就只有侯叔几个,以及吴永辉等三十几个战友。 曾经一起训练了大半年,也算是战友了。 人多力量大。 没过多久,各种食材就准备好了。 几个侄儿子也把桌椅板凳都借了过来,摆在了院子当中。 周围的邻居们眼见罗高华家似乎又要举办什么庆祝宴会,不由得纷纷走过来询问,得知是罗高华外出三个月,终于回家了,要搞一个家庭宴会,这才纷纷离去。 到了下午,吴永辉就带着整个排的战士,穿着便衣来到了罗高华家。 不久,侯叔也带着他的几个徒弟来了。 这一次,侯叔是自己带了酒来,足足一大缸,至少一百斤酒! 侯叔小声道:“高华,这酒可是我亲自泡的,里面放了不少珍贵的药材,你一定要慢慢喝,别一次性喝太多,不然,晚上怕侄媳妇承受不住啊!” 罗高华哼道:“几杯酒而已,会有这么大的药效吗?” 侯叔挑了挑眉,“不信的话,你晚上可以试一试。” 李桃花:“高华,侯叔,你们两个在嘀咕什么呢?赶紧上桌,准备吃饭了。” “没什么。” 侯叔拍了拍罗高华的肩膀,走了。 李桃花低声问道:“高华,侯叔这么神神秘秘的,到底是什么事?” 罗高华嘿嘿一笑,“保密!” 等所有客人都上桌之后,罗高华随意说了两句,就让大家敞开了肚皮,吃好喝好。 至于他获得射击比赛第一名的事情,他并没有说,吴排长和李桃花等人也没有说,不管别人怎么问,他们的回答都是,邀约大家吃饭,是因为罗高华回来了。 吴排长和战士们的酒量都不是很好,只是敢喝而已。 只喝了两三杯,不少战士就醉了,吴排长也只好站起来,准备告辞,“高华,我们已经吃好喝好,就先回去了。” 罗高华:“排长,你们再多吃一点!” “不了。” 吴排长等人婉拒,然后背着喝醉了的战士,走出了院门。 罗高华一直送到了村口,就听吴排长突然小声道:“罗顾问,我听说你现在可是享受营级待遇,级别比我还高,那我以后是不是应该喊你首长?” 罗高华:“排长,你这是打我脸呢?” 吴排长哈哈一笑,“不管怎么说,你能够获得第一名是我不曾想到的,却是我最骄傲的事情!毕竟,你也算是我教出来的兵!哈哈哈……” 罗高华:“没错,你永远都是我的排长!没有你的教导,哪有我的今天?” 吴排长:“好了,不说了,这一切归根结底还是你自己努力的结果,跟我的关系不大!但是,我还是希望你以后能够经常来公社看看我们,跟我们的战士们交流一下射击心得。” 罗高华:“没问题。” 吴排长等人走了,罗高华返回家中,继续跟家人们和侯叔喝酒。 李全福的几个兄弟,酒量都不是很好,大伯和二伯更是连酒都不喝,最后桌面上,又只剩下罗高华和侯叔两个人在喝酒了,其他人都早早下桌子,聊天去了。 “侯叔,我想考驾照,不知道你有没有门路?” 罗高华突然开口问道。 第105章 你是有大智慧的人! 侯叔错愕了一下,随即举起酒杯,跟罗高华碰了一下,“这个事情交给我,三天后,给你答复。” “谢谢侯叔!” 罗高华一饮而尽,随后又给侯叔把酒杯添满。 侯叔笑眯眯地问道:“高华,我之前邀请你去国营饭店当厨师,你不同意,我可以理解,毕竟,当厨师也挣不了几个钱,但我看你跟吴排长等人如此熟悉,还在他手下训练了大半年,你为什么不趁机当兵呢?” 罗高华:“我这人懒散惯了,不太习惯军营里的规矩。跟着训练大半年,只是为了学习枪法。” 侯叔:“如今枪法学会了?” 罗高华:“勉强算过得去了吧。” 侯叔点点头,赞赏道:“高华,说实话,刚开始我还真没觉得你会有大出息,因为你跟着二流子混,但现在,我越来越觉得你小子以后肯定会有大出息!” 罗高华呵呵笑道:“侯叔,我天天就想留在桃树湾村,有什么出息?” 侯叔摆手道:“不不不,你跟那些真正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农民不一样,你是有大智慧的人!” 罗高华:“侯叔,你怕是喝酒喝多了,说胡话吧,我哪有什么智慧?” 侯叔摆手,“你虽然留在村里,但你的眼界跟别人不同,你认真学枪法,是因为你知道这山里有取之不竭的猎物,你现在又想去学驾照,是你因为知道未来运输这一块,肯定会有大前途。” 听到这话,罗高华也不禁有些惊讶,侯叔就是一个老厨师,没想到也有这样的眼光。 不过,他学驾照,可不是为了跑运输,而是为了方便自己以后买车。 当然,机会合适的话,他也会跑跑运输,毕竟,将来这一块确实是大有钱途! 罗高华举起酒杯,笑道:“侯叔,要说有大智慧,还是您有大智慧,不过,我也有一个小小的疑惑,不知道该不该问?” 侯叔:“我们之间还有什么该不该问的?你问就是。” 罗高华:“侯叔,那我就直问了,你应该也看出了如今世道的变化,你就没有想过自己开一家餐馆?” 侯叔顿了一下,他确实想过自己开一家餐馆,可他又有点担心世道还会反复,一直也没有做最终的决定,只想再等等看。 此刻,被罗高华这么一问,他不禁也变得严肃起来,问道:“高华,你觉得这个世道还会变吗?” 罗高华一听,就知道侯叔心里是想开餐馆的,当即笑道:“当然会变,不过,是会越变越好!” 闻言,侯叔心中当即变得坚定下来,笑问道:“假如我开餐馆,你愿不愿意参一股?” 罗高华哈哈大笑,“我可以吗?” 侯叔也笑了,“当然可以。” 两人随后一边喝酒,一边聊着开餐馆的事,不知不觉一大壶酒就喝完了。 侯叔略有醉意地走了,心里则无比的开心。 他当厨师多年,早就想要开一家属于自己的餐馆,但他一直不敢下定决心,就是怕世道还会再变,如今他听了罗高华的分析,总算是把摇摆的心坚定了下来。 他相信罗高华的判断! 不是因为罗高华有多么聪明,也不是因为罗高华有什么高超的技术,而是因为罗高华酒品好! 他相信一个酒品好的人,绝不会忽悠他! 当然,想要开一家餐馆,不是一天两天的事情,他还需要做各种准备。 不过,这都是小事,只要确定了世道不会再变,他就有信心把一家餐馆开起来,并开得红火! 更何况,罗高华已经答应他,一旦他的餐馆开起来,就会源源不断给他送去各种山珍野味! 这对各种吃货来说,绝对是最大的诱惑! 所有客人走了之后,罗高华帮着收拾好家里,就带着几个孩子去睡了。 第二天,他早早起来,就看到陈秀菊已经灶屋里准备早饭,李全福正在磨刀,准备去割草,埋在地里,增加土地的肥力。 他则挑着水桶去井里挑水。 一路上,遇到不少村民都挑着水桶去挑水。 这在以前是很少见的,而自从分产到户之后,一个个村民似乎都变得勤快多了。 “高华,才回来就挑水啊?” “高华,听人说你外出了三个月,是出去挣大钱了吗?” “高华,你现在是越来越勤快了。” 一个个村民也不再像以前那样,对他爱搭不理,或是各种讥笑嘲讽,反而变得很热情。 罗高华知道他们有这样的转变,是因为自己之前一次性猎杀了七头野猪,让他们看到了自己在狩猎方面的能力,而在这片大山里,能够猎杀野猪的猎人,向来都是受人尊敬的。 他自然也不会高冷地不予回应,相反,他全都一一给了回应,甚至还会停下脚步,跟他们聊两句。 以至于,原本可以半个小时就挑满的水缸,他花了一个小时。 不过,他现在不需要再去公社训练,空闲的时间也多了,便也无所谓多花了这半个小时。 挑完水,就看到四叔和五叔已经来到了他们家,都是一副准备进山的打扮。 他微微一笑,也进屋换上了打猎的装束,然后去灶屋吃了早饭,这才拿上猎枪,别上尖刀和砍柴刀,这才背上背篓,带着四叔和五叔一起进山去了。 “你们等一下,我也去。” 李全福突然追了出来。 罗高华诧异道:“爸,您今天不是要去割草肥地吗?” 李全福:“割草什么时候不能去?再说了,现在是初冬,肥不肥地也无所谓,但打猎却是正当时。” 确实,秋冬季正是打猎的好时候。 罗高华却不想让老丈人跟着,因为他还有更重要的事情,“爸,您就别去了,还是跟之前一样,您就在家等着我们回来,估计今天猎物会有点多,到时候,您直接开拖拉机把猎物送去县城卖了,放在家里,我们也吃不完。” 自从见识过罗高华的高超狩猎技术之后,李全福并不怀疑他的说法,当即点头道:“也行,那你们注意安全。” 三人快步走了。 路上,四叔李全宝忍不住开口问道:“高华,我们今天去哪儿打猎?” 罗高华道:“还是去驼峰山。” 顿了一下,他又说道:“四叔,五叔,现在时代已经变了,我准备大干一场,所以,接下来的时间,我会经常往山里跑,获得的猎物,我会让我爸送去县城卖了,所以,你们要是愿意的话,估计接下来的时间,就要天天进山了,你们愿意吗?” 李全宝和李全发对视了一眼,笑道:“只要你愿意带我们,我们当然愿意!” 第106章 猎杀黑熊 驼峰山,属于老深山,人迹罕至。 在这里有不少的凶猛野兽,即便是村里经验丰富的老猎人都不敢随意来这里狩猎,可罗高华却把这里当成了自己的训练场,想来就来,毫无顾忌。 李全宝和李全发两人明知罗高华艺高人胆大,跟着他,绝对不会出事,但来到驼峰山,依然心中紧张,忐忑不安。 两人小心翼翼地跟在罗高华的身后,随时关注着周围的动静。 罗高华看着他们一脸紧张的样子,微微一笑道:“四叔,五叔,不要太紧张,其实,我喊你们一起进山,就是想要让你们跟我做个伴而已,另外,就是帮我搬猎物。” 李全宝:“高华,你的意思是你根本不需要我们帮着你打猎?” 罗高华点了点头。 李全宝一副很受伤的样子,“高华,我们知道你狩猎技术高超,但你好歹给我们点面子,我们毕竟是长辈……” 李全发:“四哥,进了山,你就别摆长辈架子了,我们本来就不懂打猎,跟着高华进山,不就是想要跟着他来分点肉吃吗?跟他做个伴,其实挺好的。” 接着,他又对罗高华道:“高华,你尽管猎杀,你五叔我别的没有,就只有一膀子力气没地方用!” 罗高华嘿嘿笑道:“五叔,这可是你说的!今天,我们就去猎杀一个大家伙!” “啊?大家伙?多大的大家伙?” 李全宝和李全发都眼睛一亮。 “等一会,你们就知道了。” 根据前世的记忆,罗高华知道这驼峰山上,有黑熊出没。 而且不止一头! 如今是初冬,天气还不是特别的冷,等再过几天,下雪了,黑熊就会躲进山洞或树洞里冬眠,而现在,它们应该在寻找适合冬眠的山洞。 而这样的山洞,罗高华知道驼峰山上有数十处。 其中大部分都分布在驼峰山的半山腰上。 他当即带着两人,快步往山腰走去。 越是深入驼峰山,就越能感受到驼峰山的阴森,李全宝和李全发的神情也不禁变得越来越凝重。 好在罗高华早就让他们在脚底绑了草叶,即便走得很快,其实,并没有太多的响声。 不久之后,他们来到了一处山洞周围,罗高华当即让他们停下,“四叔,五叔,你们就留在这里,千万别乱跑,我过去看一看。” 两人非常听话地留在了原地。 这里是一个石坳,三面都是石头,前面还有荆棘遮挡,他们留在这里,不用害怕被猛兽从背后偷袭。 至于从正面过来,他们也能提早发现,并靠手中的砍柴刀抵挡一二。 确实是一个藏人的好地方。 安置好两位叔叔,罗高华小心翼翼地往前面走了。 虽然他对自己现在的枪法很自信,但对方毕竟是黑熊,不得不小心,而且,山里未知的危险比较多,他虽然口头上说的轻松,其实,心里始终对狩猎抱着敬畏之心,不敢有丝毫的大意。 他先查看了一下周围的痕迹,看有没有黑熊的脚印或者粪便之类的东西。 尤其是一些树干和石头上,因为黑熊喜欢在这地方蹭痒,往往就会留下一些痕迹。 当然,如果能够找到一条猎犬的话,寻找黑熊会显得更加简单。 不过,好的猎犬可遇不可求。 罗高华一步步来到那个山洞外,贴着洞口,朝里面看了看,果然看到在洞口的位置,有黑熊蹭过的痕迹。 不过,这个痕迹有点老旧了,估计那头黑熊已经离开了这个山洞。 但他还是决定试探一下,于是,捡起一块石头,往山洞里面丢了进去。 他用的力稍微大了点。 石头砸在山洞里面的洞壁上,发出了啪的一声大响。 如果山洞里面有黑熊,听到这样的响动,绝对会做出一些反应,要么发出吼声,要么会出来查看动静。 然而,过了许久,山洞里面也没有任何反应。 罗高华怕有些黑熊早早就冬眠了,于是,又捡起一块石头砸了进去。 这一次,用的力道更大,石头砸在洞壁上,都粉碎了。 发出的声响,自然也更大。 洞内依旧没有反应。 罗高华这才确定里面确实没有黑熊,于是,前往下一个山洞查探。 一连查探四五个山洞,里面都没有黑熊,而他已经离开四叔和五叔差不多有四五里路了,但他并没有返回,而是继续往前查探。 就在他用同样的方法,查探到第七个山洞的时候,里面有反应了。 昂! 就在他将石头砸进山洞,里面立即传来了一声威猛的吼声。 罗高华当即举起枪,瞄准了洞口。 可那黑熊不知道是在睡觉,还是准备冬眠了,居然发出一声吼叫之后,就又没有动静了。 罗高华不得不再次往洞里砸石头,而且,为了激怒它,这一次,他连续砸了四五块石头,发出一连串炸耳的响声。 昂! 黑熊果真被激怒了,从洞里狂奔了出来。 罗高华都能感受到地面的震动,他不敢大意,急忙后退了二十米,躲在一棵大树后面,举枪瞄准洞口。 昂! 几秒钟之后,洞口就出现了一头庞大的黑熊。 只见它突然人立而起,凶狠地发出一声咆哮,龇牙咧嘴的样子看起来极为可怕! 若是一般人看到这个样子,绝对吓得头皮发麻,双腿打颤,可罗高华不是一般人,他不但没有感到害怕,反而大骂黑熊蠢笨! 你这个时候人立起来,看似凶狠,其实就是一个大靶子! 到底是没有什么智力的畜生,除了本能地发狂之外,并不能动脑子保护自己。 罗高华当然不会错过这样一个绝佳的射击机会,当即瞄准它的脑袋就是一枪。 砰! 一枪爆头! 昂! 黑熊发出一声惨叫,随后,倒在了血泊中。 罗高华没有第一时间冲过去查看情况,而是等待好半晌,直到黑熊已经停止挣扎,彻底不动了,他才慢慢走了过去。 好家伙,到了近前,他才发现这头黑熊是真的大,估计有三四百斤重! 他随后去把四叔和五叔喊了过来。 两人看到这么大一头黑熊,也是倒吸一口凉气,“高华,你的胆子是真大,独自一人也敢猎杀黑熊!” “我看你这是一枪就把它秒杀了?你这技术真是……佩服!” “行了,两位长辈,赶紧干活吧!” 罗高华拿出尖刀,就开始给黑熊开膛破肚。 他先把熊胆弄下来,又把四只熊掌砍了下来,再把黑熊的波棱盖取下来,也就是黑熊的髌骨。 然后,就让两个叔叔砍来木棍,用绳子绑好,让他们抬着下山。 今天,有这么一头黑熊,就足够了。 第107章 郑工来 回家的路上,罗高华突然发现了野猪的脚印,他本来不想再猎杀,但想了一下,就拉一头黑熊去县城,似乎有点单调了,于是让两位叔叔等一下,他决定还是去猎杀一头野猪回来。 等罗高华走了之后,李全宝和李全发原地坐了下来。 李全宝:“老五,我怎么感觉跟着高华来打猎,这么简单呢?” 李全发:“确实有点简单!我听村里其他的猎人讲述他们的打猎经历,都是格外的惊险刺激,寻找猎物就要花费他们大半天的时间,而且,好不容易找到了,等他们靠近的时候,猎物早就跑了。” 李全宝:“我也听说了,他们还说狩猎要有耐心,还要随时做好受伤的准备,可是,我看高华好像很轻松的样子,就好像他事先就知道猎物在什么地方一样。” 李全发:“确实,他像是知道猎物在哪儿!你就说这头黑熊,要是其他的猎人估计要找大半天,而他却带着我们直奔那些山洞,不到半个小时的时间,他就找到了黑熊。” 李全宝:“你说他是不是长了一只狗鼻子,所以,能够隔很远就闻到猎物的气味?” 李全发:“这倒是有可能!等会,他回来了,我们问一问?” 砰! 就在这时,远处传来了一声枪响。 两人的眼睛都不禁瞪大了,觉得很不可思议,“这么快就找到野猪了?” 没过多久,他们就看到罗高华扛着一头野猪走了过来。 两人连忙站了起来,同时对他竖起了大拇指。 李全宝:“高华,我们都觉得跟着你打猎,实在是太轻松了,就好像这里不是危机重重的驼峰山,而像是你家的猪圈牛圈一样。这些凶猛的野兽也不是野兽,而是你圈养的牲畜。” 李全发:“确实是这样。这要是被你大伯知道了,肯定会觉得他当年受伤实在是太冤了。” 罗高华摆手道:“不至于,我也就是在寻找猎物方面有些自己的小技巧罢了。走了,我们赶紧回去,等一下,还要去县城卖猎物。” “好,我们走!” 两人当即再次抬起黑熊,跟着罗高华往家走。 快要出山的时候,罗高华停了下来,“四叔,五叔,为了避免村民们看到,嫉妒我们,我们要把猎物稍微掩盖一下,你们觉得呢?” 李全宝:“很有必要,村里有红眼病的人可不少!” 李全发:“尤其是孙友林那一派的人,天天就盯着我们家,随时都准备找我们家的把柄,好欺负我们!不过,这么两头大家伙,如何遮掩?” 罗高华:“也就是随便用枝叶遮挡一下就行了,反正他们迟早都会知道的,我们这么做也就是把这个时间往后推一推而已。” 李全宝:“有道理,你打猎这么厉害,肯定要不了多久,村里人就会都知道了。” 李全发:“那我去砍枝叶。” 李全宝也去了。 两人都是经常进山砍树的人,想要砍一些枝叶回来,对他们来说太简单了。 没多久,他们就砍了好大一捆,然后将枝叶捆绑在猎物外面,完全遮挡了起来。 三人这才继续抬着猎物出发。 刚进村,他们就碰到了村民。 实际上,现在村里就没有一个闲人,即便是初冬了,所有村民都在田地里做事,除草、翻地、增肥,甚至有人在开荒。 在路上碰到村民,也很正常。 “李全宝,你们这是进山打猎去了?打到了什么东西,还要用枝叶遮挡?”那村民也很精明,一眼就看出他们是打猎去了。 “什么都没有打到,就扛了一捆柴火回来。” 李全宝撒了个谎。 “嘁!” 等三人快步走后,那村民撇了撇嘴,“血都流了一地,还说是柴火,骗鬼呢!” 可他有自己的事情要做,没有较真地过去翻看。 心里却越发的好奇,很想知道他们到底打到了什么猎物,要这么遮遮掩掩。 于是,碰到另一个村民时,他忍不住把这个事情跟那个村民说了。 一路上,有不少村民都看到了李全宝三人,一个个也都很好奇,议论纷纷。 有些好事的,更是准备去罗高华家一探究竟。 尤其是那些喜欢八卦的村妇们。 只是家里的农活还没有做完,她们也只能暂时压住心里的好奇,然后加快了干农活的速度。 罗高华三人一路回到家里,就见李全福早就在家里等着了。 “走,我们现在就去县里。” 没有在家里停留,三人直接把猎物扛上拖拉机,就由李全福开车,一起去了县城。 到了县城,罗高华直接拿出彭团长给他的纸条,上面有一个人的信息和电话号码。 这个年月,想要打电话,是一件很麻烦的事情,所以,罗高华决定亲自上门。 能够花一千元购买豹子的人,绝对是一个大客户,自己肯定是要好好结交的。 根据纸条上的地址,罗高华让李全福直接把拖拉机开了过去。 原来是一家皮革厂。 拖拉机停在了皮革厂的门口,罗高华跳下车,走到门卫处,“你好,我找郑工来。” “你是谁?你找我们郑厂长有什么事?” 门卫上下打量着罗高华。 罗高华:“我叫罗高华,是彭团长叫我来找你们郑厂长的。” 听说是彭团长叫来的人,门卫当即变了脸色,笑道:“你稍微等一下,我帮你去喊郑厂长。” 罗高华:“麻烦了。” 门卫摆了摆手,表示不麻烦,然后快步往厂里跑去。 不多久,他就带着一个中年人走了过来。 中年人看到罗高华,眉头皱了一下,“彭团长叫你来找我,是有什么事情吗?” 罗高华笑道:“您就是郑厂长吧?彭团长说我如果有猎物要出售的话,就让我来找你,他说,你一定会收的。猎物就在拖拉机上。” 郑工来惊疑地跟着罗高华来到了拖拉机旁边。 李全宝和李全发当即掀开了遮盖的枝叶。 眼见是一头黑熊和一头野猪,郑工来和门卫都是一脸震撼。 郑工来惊问道:“这是你们猎杀的?” 罗高华点点头,“对。” 郑工来这才想起来,问罗高华的名字,“你叫什么名字?” 罗高华说了自己的名字。 郑工来瞬间眼睛一亮,“你就是罗高华?老首长都快把你夸上天了,我正想着什么时候会一会你,没想到,你倒是主动来找我了。走,我们进厂里去说话。” 接着,他又对门卫吩咐,“赶紧把铁门打开,让他们把拖拉机开进去。” 第108章 我们厂很缺肉吃! “你们看,那是拉了什么进来了?” “你没看见吗?一车的枝叶,估计是厂长买的柴火吧!” “我们皮革厂不是烧煤吗?什么时候已经穷到买枝叶烧火的地步了?” “这还是郑厂长亲自迎接,估计是哪里来的关系户!” “乱嘀咕什么,过去瞧一瞧,不就知道?” 现在正是上班时间,皮革厂里有不少员工来来往往,看到李全福拖着一拖拉机的枝叶开进厂里,不由得小声议论了起来,随后,更是大胆地围了过来。 “你们来的正好!” 郑工来看到有员工围过来,当即大声道,“这段时间,大家为了赶进度,确实辛苦了,我和厂领导班子决定给你们加餐,所以,拜托我们的神枪手罗高华同志去山里打了几头猎物回来。” “什么?!” “这里面是猎物?这么说,我们有肉吃了?” “郑厂长,都是什么猎物啊?我们厂有好几百员工,够不够分啊?” 员工们听说车里面拉的是猎物,顿时,一个个脸上都写满了期待。 “你们自己看!” 等车子停下来,郑工来直接掀开了用来遮盖猎物的枝叶。 “我的天!” “我的天!” “我的天!” 看到车里的猎物,一个个都忍不住捂住嘴巴,发出了同样的惊叹声。 他们的惊叹声太大,又引来了新的员工。 新员工看到车里的猎物,也同样大声惊呼,引来了更多的员工。 到最后,整个拖拉机被员工们围得里三层外三层,密密麻麻,全是人。 “那是黑熊吗?是吗?” “居然有人敢进山去猎杀黑熊?这胆子也太肥了!不过,我听说熊掌挺好吃,我一定要尝尝。” “你人长得丑,想得还挺美,熊掌那样的好东西,是你能够吃到的吗?” “没有熊掌,喝口熊油总可以吧?我听说喝了熊油,整个冬天都不会冷!还能治冻疮!” “熊肉不好吃,我还是喜欢吃野猪肉!” “厂长,能够给我们分点野猪肉回去吗?我们家已经三个月没有吃过肉了!” 员工们惊叹过后,便是开始想着各种美事。 “你们都先去上班吧,等我们领导班子商量之后再做决定。” 郑工来一句话就把员工们赶走了。 员工们恋恋不舍,一步三回头,有些没出息的,还忍不住咽了咽口水。 这可都是肉啊!! 如今这年月,谁家不缺肉?! 等员工走了,郑工来让人把后勤科的科长喊了过来,吩咐道:“刘科长,这头黑熊和野猪,你带人称一下重量,然后,找工匠把熊皮和猪皮完整地剥下来,尤其是熊皮,不能有半点损坏!” “知道了,厂长!” 刘科长带人去忙了。 “高华同志,我们去办公室坐着聊?”吩咐完之后,郑工来笑眯眯地看向罗高华。 罗高华看向李全福三人。 李全福道:“你去吧,我们在这看着,顺便也学点剥皮的技术。” 李全宝和李全发点头附和,“对,剥皮技术必须要学,要不然,每次跟你进山打猎,都感觉我们像是废物一样,只知道捡现成的,白占便宜。” 罗高华知道两位叔叔都很要强,一次两次还行,要是次数多了,他们估计都不愿意跟着罗高华进山打猎了,便点头道:“行吧,那你们就在这慢慢学,我跟郑厂长去说点事。” 交代完,他就跟着郑工来去了政工楼三楼的办公室。 “罗高华同志,我可是听老首长说了,你的枪法非常厉害,获得了全师射击比赛冠军!这可是老首长心心念念的奖项,这么多年来,都没有人帮他实现,如今被你实现了,你都不知道他有多开心!逢人就夸,逢人就炫耀!” 去往办公室的路上,郑工来热情地说道,“就连我们这些退伍老兵都不放过!天天说你有多优秀,训练有多刻苦……” “彭团长确实很在意这个奖项。”罗高华道。 郑工来眉头一皱:“你怎么喊老首长,还喊彭团长,这也太生分了,难道你不是我们二三一团的兵?” 罗高华:“我也想成为二三一团的兵,实际上,我只是一个民兵,都不算一个正式的兵。” “啊?!” 郑工来大吃一惊,随后更加敬佩地说道,“高华同志,你确实厉害,凭借民兵身份,就能打败我们全师的所有神枪手,难怪老首长会那么的兴奋和激动!估计,师长的老脸都是黑黑的!哈哈哈……” 郑工来的性格很爽朗,把人请进办公室,倒上热茶,就说道:“我们厂的效益很好,最近需要大量的动物皮毛,你如果有的话,可以全部送来。” “最好是连皮带肉一起送来,你也看到了,我们厂很缺肉吃!” “其他人都只是送皮毛过来,比如屠宰场,就只送牛皮和猪皮,很少把肉一起送过来的,所以,你以后要是再猎杀了这种大家伙,随时送来都行。” “我们都是老首长的兵,绝对给你一个满意的价格!” 罗高华道:“那就谢谢郑厂长了,我正愁没有销路……” 郑工来摆摆手,“这年头,到处都缺肉吃,不会没有销路的!不过,我们关系近一点,所以,有好东西一定要先想着我!我看你送来了一头黑熊和一头野猪,但熊掌和熊胆,还有波棱盖,你都取走了?” 罗高华:“是的,我准备单独卖。” 郑工来急切道:“你找到买家没有?要是没找到的话,我也可以一起买了。当然,这些东西是我个人出钱买。” 罗高华:“那太好了,但我没有带过来。” 郑工来:“没事,你下次带来就是了。” 罗高华:“郑厂长,我还有一事,想要麻烦你,我在山里还找到了一些珍贵的药材,不知道你有没有什么销路可以推荐?” 郑工来:“你可以直接送去医药公司或者供销社……” 话刚说到一半,他就突然明白罗高华的意思了,“你是嫌弃医药公司或供销社开的价格太低?所以,想要找私人交易?” 罗高华点了点头,“毕竟,这种珍贵药材不常见。” 郑工来:“能够给我看看吗?” 罗高华从怀里拿出了用树皮和苔藓包裹的人参。 他上次来县城,就准备出售,但跟彭团长说了一会话,又去问了一下价格,就没舍得卖,而眼前的郑工来因为上一次出钱阔绰,所以,他才想着把人参卖给他,或者让他帮忙介绍一条销路。 出手阔绰的人,往往都会有一帮同样出手阔绰的朋友! 第109章 百年人参 “这人参是你自己挖的?” 郑工来小心翼翼地从罗高华手中接过人参,仔细端详,越看越喜欢,“人参这种东西,我只懂一点皮毛,但就你这棵人参的卖相,绝对值不少钱!” “这样吧,我帮你联系一个人,让他来评判一下,怎么样?” 对于人参,罗高华也不是很懂,便点头道:“没问题,一切由郑厂长安排。” “喂,帮我转医药公司何主任。” 郑工来拿起办公室的电话,拨了一个号码,等待了几分钟后,那边传来了声音,他才再次说道,“是老何吧?我郑工来,你赶紧来我皮革厂一趟,有好东西给你看,不然,你会后悔的。” 说完,他就挂断了电话。 一个是现在电话费太贵了,不能多聊,另一个则是两人的关系太好了,根本不需要假客气。 “高华,稍微等一下,医药公司的何爱国何主任马上就会过来,他在医药公司工作了一辈子,对人参等珍贵药材都有很深的研究,他一定能够给出一个最专业的建议。” 郑工来一边跟罗高华聊天,一边等待何爱国的到来。 半个多小时后,何爱国还没有来,李全发和皮革厂的后勤科长却走了上来。 “厂长,黑熊和野猪都处理完了,熊皮和野猪皮都已经送去车间,肉怎么办?” 后勤科长询问道。 郑工来挥手道:“熊肉和野猪肉都不是很多,而且,现在也不是过年过节,不能随意给员工发放福利,这样吧,你就跟员工们说,按照我们的买价,卖给他们。” 后勤科长:“好嘞,我们的买价是熊肉一元二角一斤,野猪肉六毛五分一斤,都比市场价要便宜,员工们应该能够接受。” 郑工来:“那就去吧,要是卖不完的话,剩下的肉,不管是熊肉,还是野猪肉,我全包了。” 后勤科长笑道:“厂长,您想多了,怎么可能还有剩?就算熊肉有点贵,也照样卖得一点不剩!要不,我给您预留……” 郑工来连连摆手,“不用预留,全卖了,哦,对了,给老厂长预留两斤熊肉和两斤野猪肉,要肥一点的。” 后勤科长:“好,我去安排。” 等后勤科长走了之后,李全发才拿着一张条子递给郑工来,“郑厂长,这是后勤科长开的条子,让我来找您拿钱。” 郑工来接过来看了一眼,又递给罗高华,“高华,你看看,有问题没有,如果没有的话,我就让财务来结账。” 罗高华看了眼条子,上面写着四行字。 第一行:野猪,重一百八十六斤七两,按六毛五分钱一斤,共计一百二十一元三角五分。 第二行:野猪皮,完整,二十元。 第三行:黑熊,重三百六十一斤三两,按一元二角一斤,共计四百三十三元五角六分。 第四行:黑熊皮,完整,八百五十元。 让罗高华惊讶的是,一张熊皮,竟然比所有肉加起来还要贵! 估计是因为稀缺的缘故。 就比如熊肉,其实并不好吃,却比猪肉的价格还要贵,就是因为熊肉太难得了。 不过,罗高华看到重量记载,除了斤之外,还有两,不由得小声对李全发道:“五叔,怎么还有两?这有整有零的,多难为情?为什么不把零头抹了?” 李全发:“我们说了,但那位后勤科长说,这是厂里买东西,必须如实记录,不然不好记账,我们也没办法。” 罗高华:“人家是看我们跟厂长关系好,所以,才故意这么说的!” 李全发:“……” 他们一辈子都是农民,即便李全福是大队长,但也只在村里,这么些弯弯绕绕还真不知道。 郑工来看他们对着纸条在小声嘀咕,便问道:“是不是有问题?” 罗高华:“嗯,有问题。” 郑工来眉头一皱,不悦道:“哦?什么问题!指出来,我让他们改!” 罗高华:“这些重量都没有抹零,等会去财务结账的时候,最好是抹零……” 郑工来还以为是后勤科长等人没有如实记载,欺负了李全发等人,却没想到是因为没有抹零的缘故,当即笑道:“不能抹零,必须如实记载!” 罗高华:“郑厂长,我知道你讲原则,但我也要会来事呀,要不然,以后厂里的人都要说我不会做人了。” 郑工来:“这个……好吧,听你的。” 他随后在纸条上略微修改了一下,然后签上字,就叫秘书把纸条拿去财务科领钱。 也就在这时,医药公司的何爱国来了。 “老郑,你急急忙忙把我叫来,到底有什么好东西。” 何爱国人还没有进办公室,声音已经气鼓鼓地传了进来。 郑工来笑眯眯地站了起来,等何爱国走进来之后,指着桌上的人参,说道:“老何,你自己看!” 何爱国是一个高高瘦瘦的中年人,本来还想再吐槽两句,但看到桌上的人参之后,他的眼睛一下子就被吸引了,所有话都被咽了回去。 “这是……六品叶的人参?!” 何爱国仔仔细细看了一遍,又轻手轻脚地拿起来,反复端详了一遍,“这确实是六品叶的人参,年份差不多有一百年了!老郑,你是从哪儿弄来的这么一株宝贝?” “百年人参,现在真是很难见了!” “就算有,人家也不会拿出来卖,都是自己收藏,以备不时之需!” “你能够得到这样一件宝贝,真是走狗屎运了,也只能说那个卖你东西的人,瞎了眼,竟会把这么宝贵的药物卖给你!” 郑工来指了指罗高华,“老何,你说的那个瞎了眼的人,就在你身后。” “啊?” 何爱国尴尬地转头,就看到了神色淡然的罗高华,“那个,同志,我……” 罗高华笑着摆了摆手,“没事,这株人参确实宝贵,但我肯定能够找到年份更久的野山参,到时候,还希望何主任能够帮忙鉴定一下。” “好说,好说。” 何爱国拱了拱手,对郑工来道,“你不介绍一下?” 郑工来指着罗高华,“他就是被老首长夸上天的罗高华。” “什么!” 何爱国一声怪叫,然后,再次认真地上下打量罗高华,“你就是罗高华?那个在全师射击比赛中获得双榜第一的罗高华?” 罗高华摊开双手,笑道:“不像吗?” 第110章 钱太多了! “不像。” 何爱国摇头,“在我的想象中,能够获得射击比赛第一名的人,一定是一个特别严肃,眼神无比锐利的士兵,可你看起来很温和的样子,不像是那种天天握枪的人!” “你说的是这个样子吗?” 罗高华突然变得严肃冷酷,眼神如刀,就像是一头随时都会下山的猛虎。 “对对对,就是这个样子!” 这突然的变化,让何爱国有一种头皮发麻的感觉,那神情,那气势,尤其是那眼神,让他突然有种处在死亡边缘的感觉。 郑工来也被罗高华这突然的变化,吓得心脏猛地一跳,这罗高华竟然还有这样冷酷的一面? 也是,一个经常进山打猎的人,又会温和到哪里去呢? 也就是一瞬间的变化,罗高华很快又恢复了温和的样子,办公室的气氛也瞬间从冷冬变回了暖春。 “老何,赶紧跟我们说一说这株人参值多少钱?”郑工来问道。 何爱国擦了擦额头上的冷汗,说道:“这株人参,如果是外人来卖的话,顶天给三千元,但如果是你们的话,可以给到六千元!” “如果放在家里收藏一段时间,卖给有缘人的话,估计一万元,也有人会买!” “一……一万元?!” 郑工来和李全发都忍不住发出了一声惊呼。 那可是极为罕见的万元户! 一株人参就能卖一个万元户,这简直就是抢钱啊! 罗高华则很清楚,这样的人参要是能够保存二三十年的话,就算是卖出百万元一株的天价,也会有不少大老板毫不犹豫地给钱。 可惜的是,他没有这样的保存技术。 这样的人参放在他手里,要么卖,要么吃,根本没办法长时间保存。 “何主任,郑厂长,我这就只有一株人参,你看你们谁要?价格,就按照何主任刚才说的六千元,如何?”罗高华问道。 何爱国:“高华,你真打算把这么珍贵的药物卖了?你如果想要收藏的话,我可以教你收藏的方法。” 罗高华相信自己还能够找到其他的人参,所以,他毫不犹豫地摆手道:“我不收藏,没有那个耐心。” 何爱国:“……” 这可是珍贵的百年人参,可遇不可求,就因为没有耐心就不收藏,这是什么蹩脚的理由? 不过,罗高华既然坚持要卖,他也不再多劝,“既然你坚持要卖,那就卖给我吧,我可以再给你多加五百元!” 郑工来本来也想买,但一听何爱国还要再加五百元,他也就把到嘴的话咽了回去。 罗高华看向何爱国,“何主任,为什么还要再加五百元?” 有人多加钱,他肯定高兴,但要弄清楚,以后也好还人情。 何爱国:“我加五百元,不是因为你是老首长夸上天的人,才故意加的,而是,这株人参到了我手里,转手一卖,绝对能够再挣好几千元!所以,多给你五百元,也就是把利润再给你分点,免得你们以后知道了,说我太黑心,嘿嘿嘿……” 话虽如此,实际上,还是讲了人情的。 罗高华记在心里,笑道:“行,你要多给钱,我当然不会拒绝,哈哈哈……” 一句话,把所有人都说笑了。 何爱国:“高华,我出门有点急,主要还是要怪老郑没有把话说清楚,所以,我身上没有带钱,你看能不能麻烦你跟我走一趟医药公司?” 郑工来:“老郑,这能怪我吗?你说这种事情能在电话里说吗?” 罗高华也说道:“没事,我们开了拖拉机来的。” 何爱国怔了一下,问道:“你不是在当兵吗?怎么有时间去狩猎和采挖人参?” 不等罗高华回答,郑工来就哈哈笑道:“老何,你跟我一样,都被老首长骗了!高华根本就不是我们二三一团的兵,而是一个民兵!当然,宽泛的来说,他也算我们团的兵,只不过是个编外兵!” “民兵?!” 何爱国大吃一惊,“什么时候民兵也变得这么厉害了?!” 郑工来:“我跟你一样,听到这个消息也很震惊。” 罗高华:“两位,你们要是好奇的话,下次,我做东,请你们吃一顿,我们可以慢慢聊,但现在,我要着急回去。” 何爱国问道:“你家住哪儿?” 罗高华:“青山公社桃树湾村。” “青山公社?吴永辉的地盘?” 何爱国沉吟片刻,随即点头道,“难怪你能以民兵的身份参赛了,肯定是吴永辉举荐的,对吗?” 郑工来:“行了,老何,高华他们还急着回去,你就不要再纠结这件事了。” 何爱国呵呵一笑,“不好意思,高华,我就是喜欢把一个事情探究清楚,走,我们去公司拿钱。” 恰好,郑工来的秘书把钱拿了过来。 “高华,我原本是打算留你们在这里吃了晚饭再走,但你说要急着赶回去,我就不留你们了,下次,你们早点过来,尝一尝我们食堂的饭菜口味。” 郑工来边说,边把钱递给罗高华,“另外,你要是再猎杀了大家伙,尽管往我这送!有多少,要多少!” “好嘞。” 罗高华跟郑工来告别,然后坐着拖拉机,去了医药公司。 何爱国是骑自行车来的,回去,也是骑自行车。 到了医药公司,罗高华把人参递给何爱国,何爱国则给了罗高华六千五百元,厚厚的一沓钱! 交易完成,何爱国也说了跟郑工来差不多的话,“以后有什么珍贵药材,尽管送我这里来,多多益善!” 跟何爱国告别之后,罗高华等人就开着拖拉机回家了。 一路上,罗高华的神情很淡定,李全福、李全宝和李全发三兄弟的神情却无比激动,一路上,嘴巴就没有停过。 讲述的都是这次卖猎物和人参的事情。 猎物卖了一千四百多元! 人参更是卖了六千五百元! 钱太多了!!! 他们活了大半辈子,都没有见过这么多钱! 而这些钱,却是罗高华一次打猎的收获,他们看向罗高华的目光越发充满敬佩和金光闪闪。 两个多小时后,天色已经黑了,拖拉机才晃晃悠悠回了村。 李夏月早就在村口等着,听到拖拉机的响声,她当即跑回家中,“妈,奶奶,爸爸和爷爷他们回来了。” 陈秀菊当即走入灶屋,“好,我去做饭。” 李桃花则带着孩子们走到了院子门口,“走,我们去迎接爸爸和爷爷。” 不多久,拖拉机就停在了庭院外面,罗高华跳下车,挨个抱了抱孩子们,最后,抱起了四丫罗夏禾。 李桃花问道:“这么晚才回来,卖得不顺利吗?” 罗高华:“确实耽误了点时间,但是好事!走,我们进院子去。外面太冷了。” 第111章 分钱 “这天确实越来越冷了,尤其是坐着拖拉机回来,冷风呼呼吹着,都快把我冷麻了!” 李全宝和李全发冷得直哆嗦,从车上下来,都要李全福去搀扶。 李全福也感觉冷,但他毕竟开了多年的拖拉机,知道保护自己,早就戴上了帽子和手套,“都怪我,没有提前让你们做好防范,下次,就不会这么马虎了。” “外面确实冷,估计要下雪了。四叔,五叔,赶紧进屋,屋里的火炉早就烧得旺旺的。”李桃花笑道。 “有点晚了,我们就不进去了……” 李全宝和李全发客气道。 “废什么话!吃了晚饭再回去。” 李全福一发话,他们两个也就不敢再反驳,老老实实跟着进了屋。 正房,堂屋。 外面冷风呼啸,里面火炉烧得很旺,暖烘烘的,李全福,李全宝,李全发和罗高华挤在一张桌子上,烤着火,非常的舒服。 李桃花和陈秀菊则在灶屋里忙碌,李夏月也在一旁帮忙。 不多久,饭菜就做好了,端上了桌。 “晚上,喝点?”罗高华挑了挑眉。 李全福,李全宝和李全发都笑道:“那必须的!” 李桃花和陈秀菊看他们这么高兴的样子,不禁笑道:“你们这是捡钱了?” 李全宝:“三嫂和花儿也喝点。我跟你们说,今天比捡钱还夸张!” 罗高华拿起酒壶和杯子,给每个人都倒了一杯酒。 “我们喝不了这么多。”李桃花连忙说道,“倒半杯就行了,别浪费。” 罗高华从善如流,立即把她们的酒倒回酒壶里。 李全福:“你倒回去干什么?我们的酒量差,但你的酒量好,你把那些酒喝了就是了。” 李全宝:“对啊,高华,虽然我们陪不住你,但你自己要喝好,你今天可是大功臣!” 李全发:“没错,挣钱为了什么?不就是吃吃喝喝吗?你尽管喝就是,这是在自己家里,要是在外面的话,控制一下是很有必要的,在家里没必要!” 罗高华呵呵一笑,“没事,喝酒要的是氛围,不在乎喝多喝少,只要氛围倒了,我就是喝一口酒,也喝好了。” 一边说,他一边把酒壶拧紧,放在脚边。 除非待客,他发誓,这一世绝不贪杯! “来吧,今天都辛苦了,喝点酒去去寒气。” 罗高华举起酒杯,跟大家碰了一杯,然后,轻抿了一口,并没有直接一口闷了,“吃菜,吃菜。” 众人也都只是喝了一小口,然后就开始大口大口地吃饭吃菜。 他们今天确实饿了。 饭吃到一半,罗高华又开口了,“四叔,五叔,今天去卖猎物和人参的事情,希望你们暂时不要跟别人说,免得引起不必要的麻烦。” 李全宝和李全发连连点头,“高华,你放心,我们好歹也是活了几十岁的人了,知道什么该说,什么不该说。” 罗高华:“我当然知道你们都是稳当人,不然,我也不会带你们进山去打猎了。我也就是随口嘱咐一句。” “接下来,我说一说分钱的事情。” “首先,人参是我独自挖回来的,所以,这个钱就不跟你们分了。” 李全宝和李全发:“这是当然,亲兄弟明算账,我们都懂。” 罗高华:“接下来,就是卖黑熊和野猪的钱,以及后面还有熊胆、熊掌和波棱盖的钱,熊胆、熊掌和波棱盖都还没有卖,不知道值多少钱,但我们可以把东西分了。” “熊胆以后卖了再分钱,熊掌,我们刚好四个人,一人一个。波棱盖就是一味药,暂时放在我手中,大家有需要了,再来找我就是了。” 李全宝:“黑熊的波棱盖能够治什么?” 罗高华摇摇头,“我也不是很清楚,这样吧,等有时间了,我去山湾公社的卫生院,问一问那边的刘老医生,他应该知道。” 李全发:“高华,实际上我跟你四叔,就是帮着你抬了一下黑熊,其他什么也没有帮到你,所以,我们就分一只熊掌就行了,钱就不分了。” 李全宝:“对对对,我们拿一只熊掌就行了。” 罗高华:“那怎么行?谁说你们没有帮上什么忙?你们陪我一起进山冒险,不是付出?扛着三百多斤的黑熊下山,不是付出?一起冒着冷风,把猎物送去县里,不是付出?” “四叔,五叔,你们放心,虽然你们是长辈,我不会让你们白占便宜,当然,也不会让你们白付出!” “正如你们说的,你们的贡献相对来说,有点小,所以,这一次我们三七开。” “我占七,你们两个一起占三。” 李全宝:“那三哥呢?” 李全福忙摆手,“我又没有跟你们一起去打猎,不要算我。” 罗高华:“我爸说得对,他并没有参与打猎,他只是把猎物送去了县里,所以,我们只需要支付他车费和一些辛苦费就行了。” 陈秀菊插话道:“你们别光顾着说话,也要喝酒吃菜啊!” 于是,几人举杯碰了一下,喝了口酒,吃了点菜。 罗高华继续道:“黑熊和野猪一共卖了一千四百元,我拿九百八十元,你们拿四百二十元,正好一人二百一十元。” 罗高华一边说,一边从身上掏出一大把钱,开始一张张数。 “不不不,这也太多了,高华,你随便给我们二三十元就行了。” 听说可以分到二百多元,李全宝和李全发都吓得站了起来。 没错,他们确实被吓到了。 虽然在县城,他们看到何爱国给了罗高华一沓又一沓的钱,但那个时候,他们并没有此刻这种心慌的感觉。 因为他们自始至终没有觉得那些钱跟他们有关,只是对罗高华有些羡慕而已。 但此刻,听到罗高华要给他们二百一十元,他们瞬间就不淡定了。 这可是二百一十元啊! 他们从小到大,活了大半辈子了,手里也从来没有拿过这么多钱! “四叔,这是你的,拿着!” 罗高华数出二十一张十元纸币,递给李全宝,李全宝不肯接,他就只好强塞进他的衣兜里。 “五叔,这是你的!” 随后,又数出二十一张递给李全发,李全发也不收,也是被强塞的。 “四叔,五叔,这都是你们该得的。再说了,你们要是不收的话,以后,我还怎么喊你们一起进山打猎?” 罗高华一边说,一边拿出十张十元纸币,递给李全福,“爸,这是车费!” “啊?要不了这么多,给一张都是我占便宜了。” 李全福只想抽一张。 第112章 老黄牛? “爸,你都拿着吧。虽说我们是一家人,不分彼此,但钱拿在自己手里,总是要好一些,不是吗?” 罗高华把钱全部塞入李全福手中,接着,把剩下的钱给了李桃花。 随后又从怀里拿出一个黑色布袋子,也一股脑塞给了李桃花。 李桃花愣了一下,打开黑布袋子一看,瞬间瞪大了双眼,呼吸都要停止了。 “怎么了?” 陈秀菊不明所以,也探头往黑布袋子里看去,下一刻,她也如泥塑木雕一般,一动不动了。 罗高华没想到她们会是这么大的反应,怕她们承受不了,连忙一把将黑布袋子抢了过来,“妈,花儿,这就是一些钱而已,没必要反应这么大!” “一些钱……而已?!” 李桃花回过神来,尖叫道,“这可是满满一袋子钱啊!” “小声点!” 罗高华急忙捂住她的嘴。 李全福,李全宝和李全发看到李桃花和陈秀菊这副震惊的样子,都不由得笑了。 要知道,他们刚看到这笔钱的时候,也是震惊得目瞪口呆,出尽了洋相。 罗高华:“爸,妈,四叔,五叔,花儿,有了这笔钱,我打算明年把房子重新修一下……” 不等他说完,李全福就摆手道:“我们的房子还能住,没必要这么急着重修,当然,我也知道你的意思,就是孩子们慢慢长大,家里的房子有点不够了。” “所以,我同意加盖几间房,但不同意重修。” “因为我们才刚刚分产到户,我这个村长就要重修房子,这会让村民们说闲话的。” 罗高华:“这些都是我们辛辛苦苦挣来的钱,怕什么?” 李全福:“不是怕不怕的问题,而是要注意影响。” 李全宝也劝道:“高华,你爸说得对,凡事不能操之过急!” 李全发:“建房子是大事,确实要慎重考虑。” 罗高华也知道这个道理,但家里的房间确实不够了,这么多孩子跟着他一起睡,他晚上还怎么跟老婆亲热? 建房子是他早就想干的事情了! “行,那就听爸的,我们先不建房,就在旁边增加几间房就行了。” 罗高华从善如流。 吃完饭,罗高华把四叔和五叔送出了院子大门,并告诉他们接下来的一段时间,他都不会再进山,要在家修房子。 送走两个叔叔,罗高华陪着孩子玩了一会,就让李桃花带着去洗漱了。 罗高华找到李全福:“爸,我打算明天带着桃花和孩子们回青石沟一趟,顺便给二老一些钱,我老家实在是太穷了,房子又小……” 李全福笑道:“高华,这些事情,你自己做主就行,不需要跟我们说。当然,你要跟桃花商量,毕竟你们是夫妻。” 罗高华:“爸,我毕竟是上门女婿,该跟您说的,还是要跟您说一声。再说了,您当了村干部这么多年,有些事还是需要您帮着把把关。” 李全福听懂了罗高华的意思,“你是想问到底给家里多少钱合适?” 见罗高华点了点头,他笑道:“你是儿子,给你爸妈钱,那是天经地义,不过,你有十二个兄弟姐妹,而且,有不少已经成家,且都分了家。” “你要是给多了,确实会给你的大哥、二哥、三哥、五弟造成很大的压力,甚至有可能对你产生一些芥蒂,以至于好事变成了坏事。” “要是给少了,又解决不了什么问题。” “我的建议是,你明天回去之后,把所有兄弟姐妹都叫在一起,然后开诚布公地把这个问题说一说。” 罗高华竖起了大拇指,“爸,还得是您!” 晚上躺在床上,罗高华跟李桃花也说了回青石沟的事情,李桃花欣然同意。 正好第二天是星期天,李夏月也不用去学校读书。 罗高华便一大早就带着李桃花和孩子们出门了。 李全福原本打算开拖拉机送他们去,但被罗高华拒绝了,主要是冬天坐拖拉机,太遭罪了! 只见罗高华拿出一副箩筐,让李夏月坐一个筐,罗夏云和罗夏花坐另一个筐,然后又拿出一根小婴儿专用的绑带,把她绑在自己身前。 他就这样挑着箩筐,绑着背带,背着背篓,出门去了。 李桃花则空着双手,什么东西都不用拿,感觉很不好意思,“高华,要不然把背篓给我背吧?你这个样子,看着也太可怜了。” 李全福和陈秀菊也劝说让李桃花拿点东西。 “不用,就她们这点重量,完全不值一提!” 罗高华大步流星走了。 确实,四个孩子都很瘦,加起来也才一百多斤而已,对他来说,确实很轻。 到了青山公社,他还去供销社买了不少东西,放在背篓里。 将整个背篓都塞得满满当当,足有百多斤! 即便如此,他依然能够背着背篓,挑着孩子们,健步如飞。 李桃花就算是什么都不拿,依然赶不上他的脚步。 李夏月:“爸爸,再快一点!再快一点!我感觉我在飞!” 罗夏云:“哇,坐在箩筐里的感觉好舒服啊!” 罗夏花:“好玩!” 李夏月,罗夏云和罗夏花一路上笑得非常开心,叽叽喳喳,说个不停。 走了差不多二十多里山路,李桃花已经累得双腿都在打颤了,罗高华却依旧生龙活虎,还能陪着孩子们玩。 “高华,休息一下吧。” 李桃花双手撑腰,大冷天的,已经累得满头大汗。 罗高华走过来,挑眉说道:“花儿,要不然你坐在背篓上,我背你走?这还有二十多里山路呢!要是不加快脚步,估计今晚就只能在青石沟过夜了。” 青石沟的家那么小,他们全家人要是在那儿过夜的话,会给家里人造成很大的麻烦。 李桃花笑道:“你以为你是老黄牛么,什么都往你背上背?” 罗高华呵呵笑道:“说了你可能不信,我的力量还真有可能比得上一头老黄牛!行了,来吧,试一试,要是背不动,你再从背篓上下来就是了。” “别闹!” 李桃花百般不愿意,却拗不过罗高华,最终还是坐在了背篓中。 李夏月:“咯咯咯,妈妈也能飞了!” 罗夏云:“妈妈,是不是很好玩?” 罗夏花:“好玩!” 李桃花则满脸震惊,罗高华居然真的背起了她们五个人,还有一背篓的东西! 所有重量加起来,都快三百斤重了,而罗高华居然还能在山路上,健步如飞! 第113章 扛着全家人回老家 “高华,累不累?放我下来吧!” 震惊之余,李桃花越发感到不好意思,自己又不是小孩,也不是腿脚有病,怎么能让罗高华一直背着自己? 他心疼自己,自己也心疼他啊! 可惜,罗高华根本不听她的,“你安心坐着就是,我要是累了,肯定会放你下来。我可没有自虐的癖好!” 李桃花心道:你这还不叫自虐吗? 如果罗高华背不起,也要咬着牙去背,那就是自虐!可现在,罗高华不是背不起,相反很轻松,那就不是自虐了,而是变成一种锻炼了。 只是李桃花不知道罗高华的极限力量已经达到了恐怖的八百斤,所以,在她的眼里,罗高华又是挑又是绑又是背的样子,着实像是在自虐。 不。 不是自虐,而是被虐! 是被她和四个孩子虐待! 路上碰见的路人,看到这一幕,也都跟李桃花是同样的想法,觉得罗高华太可怜了,被老婆孩子当做老黄牛一样,却不敢有任何怨言。 同时,一个个对李桃花指指点点。 有说她太娇气,也有说她恶毒的,还有说她简直不是人…… 李桃花被说得满脸羞愧,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但罗高华一句话就让所有路人都闭嘴了,“这是我老婆,我想宠就宠,关你们屁事!” 一路上,罗高华根本就没有停歇,一口气走到了青石沟。 快要到青石沟村的时候,李桃花说什么也要下来,自己走,罗高华拗不过,只好放下背篓,让她从背篓上下来。 李夏月,罗夏云和罗夏花也都从箩筐里爬了出来。 李夏月看了看周围的环境,问道:“爸,距离你的老家不远了吧?” 从出生到现在,她还从来没有来过青石沟。 甚至连老爸的那些亲人,她也只是在今年的上半年见过一两次,如今又过去大半年的时间,她都快忘记他们长什么样子了。 罗夏云和罗夏花就更加了,更加不知道罗高华的老家在哪儿。 对于她们来说,这一次来青石沟,更像是外出游玩,不像是走亲戚。 罗夏禾则在罗高华的怀里,睡得很安稳。 “不远了,穿过前面的那片山林就到了。”罗高华指了指前方的山林。 “那我们自己走过去吧。” 李夏月到底是读了书,知道爸爸一路把她们挑过来,也很辛苦,就想让他也轻松一下。 罗夏云和罗夏花完全没这个想法,只是大姐都不坐箩筐了,她们自然也不坐了,在李夏月的招呼下,直接往前跑了。 “小心点,别摔了!” 李桃花连忙追了过去。 罗高华再次挑着箩筐,背起背篓,笑呵呵地往前走去。 不多久,他们就来到了青石沟村的村东头,站在了罗高华老家的家门口。 看着眼前破破烂烂的木板房,到处都是窟窿眼,连大门都是歪斜的,仿佛随时都会倒塌的样子,李桃花和孩子们都愣住了。 李桃花:“这才几年没有来,你家就破成这样了?” 李夏月:“爸,这就是你家?” 罗夏云:“爸,我们回去吧,这里太破了!” 罗夏花:“破!” 罗高华尴尬一笑。 就在这时,正在院子里晾衣服的三妹,看到了院子外面的罗高华一家人,她微微愣了一下,随后快步跑了出来。 一边跑,还一边喊:“妈,我四哥回来了!还有四嫂!” 听到三妹的喊声,一群人从屋里走了出来。 罗大牛,刘山花,六弟罗高复,七弟罗高兴,还有四妹和五妹,呼啦啦走了出来,看到真的是罗高华带着一家人回来了,当即笑容满面地迎了过来。 “爸,妈,三妹,四妹,五妹,六弟,七弟。” “四哥,四嫂。” “桃花也来了?快进屋!” 众人相互打过招呼,就往屋里走。 “夏月,夏云,夏花,喊人!”罗高华指着家人,给三个孩子介绍,“这是你们的爷爷,这个是奶奶,这是六叔,七叔,还有三姑,四姑,五姑。” 罗高华介绍一个,三个孩子就喊一个。 一家人都非常开心。 “哎呦,我的乖孙们,赶紧进屋,奶奶给你们拿糖吃。” 刘山花开心得不得了。 这么多年来,罗高华还是第一次把老婆和孩子带回家,罗大牛也很高兴,当即让老六去把另外几个兄弟都叫过来。 三妹等人则连忙进屋把炉火烧起来。 之前,他们没有烧火,家里冷冰冰的,此刻把火烧起来,才有了一点热度。 可家里的灶屋太小了,这么多人根本挤不进去,最后,灶屋里就只有罗高华一家人,而罗大牛等人则站在屋外,笑呵呵地看着他们。 刘山花找出糖果,递给李夏月,罗夏云和罗夏花。 三个孩子都感觉有点拘谨,看向罗高华。 罗高华笑道:“这是你们奶奶给你们的糖,你们想吃就吃吧。” 三人这才欢喜地接了。 而三妹,四妹,五妹和七弟,看着三个孩子手中的糖,忍不住咽了咽口水。 罗高华看到了他们的神情,当即把怀里的罗夏禾解开,递给李桃花。 “这是四丫头?快八个月了吧?给我抱抱。” 刘山花连忙伸手将罗夏禾抱进怀里,稀罕得不得了,忍不住在她稚嫩的脸颊上,亲了亲。 其他人也都看向罗夏禾,见她粉嘟嘟的,很是可爱,都不禁笑了。 罗高华则把背篓拿过来,从里面拿出一件件东西。 大部分都是吃的,米面油盐酱醋茶等等,剩下的则是手套、鞋子、袜子之类的东西,都是当下就能穿的东西。 “你又花这些冤枉钱干什么?你上次买的还没有吃完……” 罗大牛责怪道。 三妹等人则眼睛都看直了。 罗高华:“三妹,你把手套这些东西拿去分了,每人一套,试试大小,要是不合适,我就拿去换。” “好嘞。” 三妹等人都开心不已。 这时,大哥罗高保他们来了,都是些忠厚人,看到罗高华一家人,也就是呵呵笑一笑,说一句,“一路辛苦了。” 其他多余的话,就不太会说了。 也许心里想到了,但嘴巴上就是说不出来。 这就是典型的嘴笨! 罗高华知道他们的性格,自然不会跟他们计较,笑道:“不辛苦,你们在家都挺好吧?爸,你的腿好了?” 一家人或站或坐,聊起了家常。 刘山花抱了一会四丫头,就喊上三妹等人,开始张罗饭菜。 而这时,罗高华则说起了一件让所有人都沉默的大事。 第114章 准备给爸妈建房? “爸,大哥,二哥,三哥,五弟,你们都分产到户了吧?都分了多少田地?” 听了罗高华的话,众人都沉默了。 罗大牛拿出旱烟杆,装了一锅烟,连抽了好几口,才抬头看着罗高华,“高华,你……你老丈人没有分到田地吗?” “分了,还不少,有两亩水田,十四亩旱地……” 罗高华说到一半,突然明白了老爸的意思,又扫了眼几位兄弟,不由得笑道,“你们不会是以为我要回来跟你们分田地吧?哈哈,你们都误会我了。” “说实话,我就没打算在家里种田,我现在学会了打猎,只要进山打到一头野猪,就算是一百斤的野猪,按照六毛五一斤来算,那也是六十五元!” “这不比在家种田强?!” 听到这话,罗高保等几兄弟都瞪大了眼睛,“打猎真的能挣这么多钱?” 罗高华点头,“当然!” 就在罗高保几兄弟准备进一步询问的时候,罗大牛一声冷哼,“你们都在想屁吃呢?打猎确实挣钱!自古以来,会打猎的人,从来都不缺肉吃,也不缺钱花,但为什么打猎的人那么少?” “呃?” 罗高保几兄弟瞬间头脑清醒过来。 打猎的人少,那是因为打猎太危险! 不说其他村,就是他们村的猎人,就没有一个有好下场的! 前段时间,罗大牛摔断了腿,就是因为地里进了一头小野猪,他见野猪小,不过五六十斤的样子,就想将野猪打死,带回去吃肉。 谁料,就只是一头小野猪而已,他不但没有将它打死,反而被它狠狠一撞,左腿断了好几截! 这个事情,罗大牛没有跟任何人说,因为太丢脸了! 从那之后,他就对进山打猎更加抗拒! 他不由得劝道:“高华,我们是农民,田地才是我们的根,而且,侍弄好田地才是最稳当的事情,进山打猎太危险了!” “而且,打猎太不稳定。运气好,能够猎杀一头野猪,运气不好,可能十天半个月都没有收获……种田就不一样了,只要你肯卖力气,就一定会有收获!” “如今我们分产到户了,再也不是以前的大锅饭,干好干坏一个样,干多干少一个样的时候,而是,只要你勤快一点,就能收获更多的粮食的时候,那我们就好好下力气,反正,我们有的是力气!” 大哥罗高保:“爸说得对,现在是种田的好时候,我这几天都在带着家人一起开荒,争取在明年春耕之前,多弄几亩地。” 二哥罗高佑:“我也在开荒。” 三哥罗高中:“我虽然没有开荒,但我在堆肥,已经堆了数千斤,等明年开春就能用了。” 五弟罗高大:“我也在堆肥,同时也在开荒,不过,我家里就只有我和我老婆两个人,孩子都太小,帮不上忙,所以,堆的肥很少,开的荒也很少。” 听了儿子们的话,罗大牛很欣慰,安慰道:“少不怕,就怕懒!不管多少,明年都能增加一分收成!” 罗高华也很高兴,“大哥,二哥,三哥,五弟,你们一个个都这么勤快,我确实很感动!我相信,只要你们持续不断地努力下去,你们的小家,还有我们这个大家,生活都会越来越好!” 罗高保呵呵笑道:“现在的生活才是有盼头的生活!” 罗高佑等人也在笑,眼中也都有对美好生活期待的光芒。 “高华,你这次带着全家回来,是有什么事吗?”顿了一下,罗大牛小声问道。 罗高华道:“我把全家人都带过来,一个是让孩子们知道我的老家在哪儿,这么多年了,她们还是第一次来,确实是我的错。” “第二个,就是让她们跟家里人相互认识和熟悉,毕竟,你们是她们最亲的亲戚!” “最后,就是有件大事要跟大家商量一下。” 众人听到这话,都不由得看向他,“什么大事?” 罗高华指了指房子,“小时候,我就觉得我们家的房子太小了,如今二十多年过去了,房子还是这么狭小,而且越来越破,你们不觉得应该做点什么吗?” 罗大牛:“做点什么?房子能住就行!” 罗高保:“高华,你是想说,给爸妈修房子还是重新建新房子?” 罗高华:“建新房子!” 众兄弟听了,一下子又沉默了。 罗大牛:“建什么新房子?!不建!” 感觉自己语气太过生硬,而罗高华又是唯一被送出去上门的儿子,罗大牛心里有着一份愧疚,于是,顿了一下,他语气放温和道:“高华,不是我们不想建房子,关键是我们哪有钱建?” “你大哥,二哥,三哥和五弟建的房子,都是借钱建的!我只给了一部分钱,剩下的,都要靠他们自己慢慢挣钱还。” “接下来,你六弟和七弟还要成家,到时候也要建房子,我和你妈总要留点钱给他们吧?你们都是我的儿子,我不可能只给你们钱,不给他们钱。” 罗高华点点头,“爸,您说的也对,但现在儿女都大了,你们是不是也该享受一下了?” 罗大牛笑了笑,“享受?你们都过得好,我和你妈就是最大的享受!再说了,家里还有五个孩子没有长大成家,怎么敢享受?” 罗高华扫了一眼几个兄弟,说道:“大哥,二哥,三哥,五弟,我最近打猎挣了一些钱,想要给爸妈建一栋新房子,你们有什么想法?” 不等罗高保等人说话,罗大牛就大声道:“不建!高华,你挣了钱,那也是你冒着生命危险挣来的!再说了,你也有一大家子人要养活,你给我们建什么房子?你要建,就给你自己建!” 罗高华:“爸,我本来是想给自己建,但我老丈人是村支书,要注意影响,让我往后推迟几年再建,而且,我老丈人的房子是土坯房,还可以住几年。” “但,爸,您看看咱家这房子,要是今年下暴雪的话,我真担心房子会垮掉!” 众人闻言,都抬头看了看房子,心里都认可了罗高华的话,这房子确实是一套危房! 罗大牛还是那句话,“不建!垮了再说!” 几个兄弟则一直沉默。 最后,还是老五罗高大开口道:“四哥,你想要给爸妈建新房子,我们肯定举双手赞成,只不过,我们几家的情况,你也知道,根本拿不出多少钱来。” 第115章 你们开荒,我去打猎 罗高保几个兄弟都点了点头,“就跟爸说的一样,我们各家现在都还欠了不少钱,就等着明年能够大丰收,把欠债还上,所以,才那么努力的去开荒。” 罗高华知道,在青石沟村的山上开荒,实在太难了。 这边的山比桃树湾村的山要更大更陡峭! 山上的石头也更多! 想要开荒并不容易,而且,这边还缺水。 不论是生活用水,还是农业用水,都是靠天上下雨,或是山里流出来的山泉。 山泉水并不大,到了秋冬季,就容易枯竭。 因为缺水,青石沟村的收成一直都不多! 这也是为什么青石沟村普遍都很穷的主要原因,土地少,还缺水,如何能够富得起来? 罗高华道:“我出钱,你们出力,行不行?” “你们在聊什么呢?赶紧坐过来吃饭吧!” 这时,刘山花过来喊饭了。 “走,先吃饭。” 罗大牛站了起来。 所有人都向灶屋走去,就发现灶屋太小,根本坐不下几个人。 四岁的罗夏云童言无忌,直接就抱着罗高华的大腿,“爸,这地方好小啊,我连坐的地方都没有!” 众人听了一阵尴尬。 罗高华:“那我们给爷爷和奶奶重新建一栋大房子,好不好?” “好啊,好啊,好啊。”罗夏云连连拍手。 于是,在吃饭的时候,罗高华再次提起了修房子的事情。 罗大牛和刘山花都极力拒绝,不是他们不想建房子,而是他们不想给罗高华造成负担。 其他几个兄弟也觉得只让罗高华一个人出钱有点说不过去,但他们手里确实没有钱,虽然可以出力,但出力能值几个钱? 所以,他们虽然赞成建房子,却是有心无力。 “这样吧,我今天先把桃花和孩子们送回去,明天我再过来,就住在这边,然后利用这段时间打猎,也让你们看一看我的打猎技术,如何?” 罗高华眼见他们都不同意,便想了另一个方法。 这边的大山,他在前世也走过好几次,而且,这边山里还有一只豹子,要是能够猎杀的话,那么,别说一栋房子,就是两栋三栋房子也绰绰有余了。 “不用,你家也分田到户了,也有不少农活要做,不能把所有的事情都丢给你老丈人和丈母娘做。”罗大牛道。 罗高华:“放心吧,家里那点田地不值一提。行了,就这么说定了。” 因为下午,罗高华还要带着李桃花和孩子们返回桃树湾村,所以,中午也就没有喝酒。 匆匆吃完饭,孩子们跟着她们四姑和五姑,在村里玩了一圈,罗高华也带着李桃花去看了看自己小时候玩过的地方,以及跟小时候的玩伴认识了一下。 到了四点多钟,罗高华就准备带着李桃花和孩子们回去了。 刘山花给罗高华装满了整个背篓。 都是各种野菜干和腌菜等。 罗高华没有拒绝,这都是妈妈的爱。 他背着背篓,挑着孩子们,而李桃花则背着四丫,跟一大家人告别之后,就快步回桃树湾村去了。 半路上,李桃花又走累了,罗高华把她直接扛在肩膀上。 李桃花想拒绝,罗高华根本不给她机会,而且,她的力量太小,根本就拗不过罗高华。 回到桃树湾,李桃花和孩子们都累了,吃了晚饭,洗漱完,就睡了。 罗高华则把老爸和几个兄弟的想法,以及自己的想法,都跟老丈人说了一下。 李全福沉吟了一下,说道:“按照你的心意去做就是了,不过,进山打猎很危险,你一定要小心点。” 第二天,罗高华就带上打猎的装备,再次来到了青石沟村。 没有李桃花和孩子们跟着,他一路都是飞奔而走,不是为了赶时间,而是为了锻炼身体而已。 他的身体素质变好之后,他总感觉自己体内蕴含着无穷的力量,必须发泄出来,不然,对身体会有害! 所以,只要有机会,他就会飞奔! 又或是扛着重物行走。 这都是在发泄体内蕴含的力量而已。 四十多里山路,因为他一路飞奔,居然只用了两个半小时就抵达了青石沟村。 这还是山路,要是平地的话,估计不到两个小时的时间,就能跑完四十里路! 这样的速度,着实有些夸张! 他早上五点钟从桃树湾出发,七点半钟就抵达了青石沟村,而这个时候,村里还有不少人都还在睡觉呢! 初冬时节,天气寒冷,很多人都只想窝在温暖的被窝里。 除非是勤快的人,才会冒着寒风,早早起床去地里做事。 罗大牛就是这样的人。 罗高华来的时候,他已经带着几个孩子去地里了,即便是最小的只有八岁的五妹,也被他带去了地里。 家里就只有刘山花在忙着洗洗刷刷。 昨天罗高华说了今天要回来,所以,刘山花其实是留在家里专门等他的,要不然,也跟着去地里干活了。 只是让她很惊讶的是,罗高华居然这么早就来了。 “高华,你是不是半夜就出发了?那多冷啊!快进来烤火!” 刘山花看到罗高华头发上都沾满了露珠,不由得心疼地拉着他往屋里去烤火。 “妈,我不冷。” 罗高华确实不冷,相反,他现在浑身发热,“爸他们去地里干活了?” 刘山花:“怎么会不冷呢?你看看外面的山上,都打霜了,估计再过几天就要下雪了。” 罗高华:“妈,我真的不冷。我爸他们在哪儿?我去找他们。” 刘山花见罗高华坚持,她只好带着罗高华去了罗大牛等人做事的地方。 这是在一片半山坡上。 他们正在开荒。 坡地的幅度有点陡,而且,石头很多,根本就不适合开荒。 可村里能够开荒的地方,早就已经变成田地了,如今也就只有这种石头缝供村民开荒了。 即便是这样的地方,也需要争抢才有,不然,就只能去更远的地方。 而那样的地方很危险,因为靠近大山,经常会有凶猛的野兽出没! 再说了,在那样的地方开荒,根本就不可能有收成,因为一旦有了收成,必定会引来猛兽的觊觎,到最后,他们不但颗粒无收,还有可能把自己的命也搭上。 因此,只要超过村子五里以外的距离,就没有村民去开荒了。 “爸,让六弟跟着我去打猎,你们继续在这边开荒吧。” 罗高华来到了这片开荒地,没有多余的话,跟老爸交代了一句,带着六弟罗高复就进山去了。 他们就从这片荒地的上方进了山。 第116章 带着六弟进山打猎 “爸,四哥能够打到猎物吗?” 三妹,四妹,五妹,以及七弟等人都期待地看向罗大牛。 罗大牛心里并不看好罗高华,因为他知道罗高华以前并不懂如何打猎,也就是今年才开始学习,但他不想打击孩子们对罗高华的期待,便说道:“应该可以吧。” 刘山花:“高华这孩子真的变了,昨天,我跟桃花聊了聊,她说高华现在很勤快,每天都是天不亮就起床了……他今天,估计也很早就起床了,要不然,不会这么早就走四十多里山路,回到了家里。” 罗大牛欣慰地点点头,“他也确实要勤快起来才行,一大家子人都等着他养活呢!对了,去跟老大他们说一声,让他们中午都来家里吃饭吧。” “昨天,高华说的建房子的事情,我昨晚上想了很久,觉得他说得对,我们确实该把房子扩大一点了。” “当然,我只是说把房子扩大一些,不是建新房子。” 刘山花和孩子们都很惊讶,罗大牛居然会同意建房子。 他可是一直都说,要存钱给老六建房子娶老婆,却一直也没有建,说明他还没有存够钱,而如今却要扩大房子,难道他不打算给老六建房子了? 而老六此时却被罗高华拉走了。 刘山花替老六问道:“那老六的房子呢?” 罗大牛:“老六今年十八岁,再晚两年也不要紧,而我之所以同意扩大房子,是因为昨天高华把家人全部带过来,我们却没有办法留她们在家里住一晚。” 听了罗大牛的话,再想起昨天罗夏云说的话,刘山花也不禁幽幽一叹。 以前,他们一大家人挤在一起,她并不觉得有什么问题,只要有个地方住,有个遮风挡雨的地方,她就心满意足了。 但昨天,罗夏云的话,确实让她内心被深深刺痛了一下。 再加上,罗高华带着一家人来回走了将近九十里山路,想一想,都觉得对不起孩子们,她当即也点头道:“确实应该把房子扩大一点,至少也要多弄几间房才是!” 罗大牛:“那就这么决定了,中午把老大他们几个都喊来,我们好好合计一下。” 刘山花:“好嘞。” 然后,她就快步回去了。 “你们也跟着回去吧,帮你们妈准备中午的饭菜。” 罗大牛又把三妹等人也指使了回去,就留下十二岁的罗高兴跟着他一起继续开荒。 罗高华带着罗高复进入山中,便一路往山上爬去。 罗高复从未打过猎,但他从小就喜欢在山里钻来钻去,也曾梦想过自己成为猎人,大杀四方,所以,此刻,跟在罗高华身后,他非常的兴奋。 却听罗高华的声音传来,“六弟,你也满十八岁了,再过两年就要成家了,如果你愿意的话,可以跟着我学打猎,不过,我丑话说在前面,我不会因为你是我兄弟,我就降低对你的要求,相反,我会要求得更严苛!你可愿意?” “愿意!愿意!愿意!” 罗高复毫不犹豫回应道,“我早就想打猎了,只是一直也没有人愿意教我。” 罗高华:“既然你愿意,那我就教你,但你要记住,打猎非常的危险,一定要小心小心再小心!” 罗高复:“四哥,我会小心的,不会乱来。” 罗高华:“你现在还不懂打猎,肯定会小心,就怕你要懂不懂的时候,就会乱来!所以,请你记住我的话,不论什么时候,都要小心谨慎!” 罗高复:“我记住了。” 随后,罗高华开始传授罗高复一些打猎的注意事项,这些都是他前世总结出来的十分有用的经验。 罗高复感觉自己打开了一扇新世界的大门,无比的新奇又兴奋。 半个多小时后,罗高华不再往山上爬,而是横着往左边走了。 罗高复不知道四哥为什么要这么走,他也没有多问。 又过了半个小时,罗高华带着他钻过一个山洞,就看到前面居然有一个湖泊,湖泊的周围是一片丰茂的野草。 一群野猪正在草地上翻滚。 “四哥,你怎么知道这里有一个湖泊?” 罗高复很惊讶。 他在这边生活了十八年,都不知道这座大山的深处居然还有一个湖泊,甚至,他敢说就连他老爸罗大牛都不知道。 罗高华笑道:“别忘了,我从小也是在这儿长大的!” 实际上,他是前世在大山里到处转悠,才无意中发现这个湖泊的。 至于这里有野猪的事,他并不确定,但他知道,在湖泊的周围,肯定会有野兽出没。 “好了,你在这儿等一下,我先去猎杀两头野猪扛回去。” 罗高华弓着身子,慢悠悠走了过去。 罗高复蹲伏在原地,看着罗高华行动的背影,心里既紧张又期待。 砰!砰! 突然,两声枪响。 他吓了一跳。 接着,他就听到湖泊那边传来了野猪的尖叫声和奔跑声,同时,还有其他的野兽也被惊动,纷纷四处逃窜。 等好一阵混乱渐渐平息之后,罗高复才听到罗高华的声音传来,“六弟,快过来搬野猪!” 罗高复急忙往前跑去。 不久,他就看到地上躺着两头野猪。 一头差不多有两百多斤的大野猪,另一头则是一百多斤出头的黄毛野猪。 罗高华指着黄毛野猪,“六弟,你扛这一头野猪,没问题吧?” 罗高复连连摆手,“没问题。” 罗高华:“那我们走吧。” 说着,他直接扛起那头两百多斤的大野猪就走了,显得很轻松。 罗高复微微惊讶了一下,然后,也扛起了那头黄毛野猪。 两人钻山穿林,走得不是很快,而且,因为是下坡路,就走得更慢了。 罗高复忍不住问道:“四哥,你的枪法太厉害了,为什么不多猎杀几头野猪?” 罗高华:“打猎不能急,自己能够拿走多少猎物,就猎杀多少猎物,千万别贪心!反正日子还长,今天猎杀一点,明天猎杀一点,才能长久。” 罗高复:“我明白了。” 两个多小时后,两人终于走出山林,来到了主路上。 一路上,罗高复快累趴下了,休息了好几次,而罗高华却显得很轻松,似乎他扛的不是两百多斤的大野猪,而是一个破布袋子。 “哇,高复,高华?你们居然猎杀了两头野猪?!” 就在这时,后方传来了惊叹声。 第117章 野猪宴 “阿旺哥,刚做事回来?” 罗高华转头望去,是村里的一个年轻人,小的时候经常一起玩,叫罗阿旺。 从兜里拿出烟,罗高华给他散了一根。 罗阿旺接过烟,却没有直接点燃,而是别在了耳朵上,打量着罗高华的装束,“高华,你什么时候学会打猎的?你这猎枪不便宜吧?” 罗高华:“家里太穷了,就想着进山去碰碰运气,这都是被逼的!” 罗阿旺:“进山打猎确实很危险,我上次去老鹰山砍柴,看到了一头黑熊,差点没有把我吓死!不过,我看你这收获,运气很不错啊,一下子就猎杀了两头野猪。” 罗高华则被黑熊吸引了,问道:“阿旺哥,你在老鹰山的什么地方看到了黑熊?” 脑海里则快速闪过老鹰山的地形地貌,思索着最容易出现黑熊的地方在哪儿。 很快,他就锁定了一个地方。 而这个时候,罗阿旺也说出了一个地方,“就是往老鹰山的东边走十几里,那边有不少石洞的地方。” 罗高华锁定的地方,也是这个地方。 现在这个地方属于无名,后来却很热闹,叫黑熊石窟,因为在这个地方,有数十个石洞,而其中有十几个石洞中出现了壁画和石刻,似乎是唐宋时期流传下来的。 大约到了二零一六年之后,这些石洞才被人发掘,然后就被一些资本开发,成了跟蛤蟆洞一样的小景点。 “高华,你不会是想去猎杀黑熊吧?” 看着罗高华沉吟不语的样子,罗阿旺吓了一跳,“你可千万别去!那个地方不止有黑熊,还有狼,还有野猪,听说还有老虎!” “老虎?!” 罗高华眉头一挑,这可是非常罕见的猛兽。 在后世,野生的老虎更是绝迹了! “没错,几年前,我们村有老人见过,所以,你千万别去。”罗阿旺劝道。 罗高复问道:“阿旺哥,你明知那个地方很危险,你为什么还要去那儿砍柴?” “呵呵……我……走着走着就走远了。” 罗阿旺支支吾吾地说了一句,然后,快步离开了,“我先走了,你们慢慢来。” “阿旺哥,中午在我家吃饭。” 罗高华说了一声,罗阿旺摆了摆手,婉拒了,步子则走得更快了。 罗高复不解地问道:“四哥,阿旺哥这是怎么了?” 罗高华呵呵笑道:“他去老鹰山深处砍柴肯定是发现了什么值钱的东西,你这么一问,他不好回答,自然就只能快步走了。” 罗高复眼睛一亮,“什么值钱的东西?这阿旺哥也太不厚道了,发现了值钱的东西也不跟我们分享……” 罗高华:“六弟,别人发现的,为什么要跟你分享?不分享就是不厚道?那你猎杀的这两头野猪给别人怎么样?” 罗高复:“为什么要给别人?我辛辛苦苦猎杀的。” 罗高华:“对啊,人家也是辛辛苦苦发现的,为什么告诉你?” 罗高复愣了下,随即尴尬一笑,“四哥,我明白了。” 罗高华:“我不是批评你,而是要告诉你,假如别人也用这个来说你,你就可以按照我的方法回击别人,千万不要傻不愣登地伤了别人的当。” 这年头,道德绑架的人非常多,而罗高复又是一个单纯的小伙子,很有可能就上当,然后,白白损失了自己的利益,还落不到好! 两兄弟随后再次扛着野猪回村。 到了村里,遇到的人就更多了。 如果是在桃树湾村,罗高华会遮遮掩掩,不愿意让更多的人知道,是因为他的老丈人是村支书,要注意影响,而在青石沟村,他不需要顾忌什么。 越高调越好! 他家太穷了,虽然有七个儿子五个女儿,却依旧被村里不少人瞧不起,所以,他越高调,才能让村里人对他家越敬重,另外,他是一个‘嫁’出去的儿子,高调一点,也免得别人说三道四。 当然,一开始肯定有人会阴阳怪气地说些怪话,但是,等他把黑熊猎杀回来,村里就再也没有人敢乱说他了。 “我的天,高华,高复,你们两兄弟也太厉害了,居然一次性猎杀了两头大野猪。” “这高华什么时候这么厉害了?我听说,他生了四个女儿,一直都没有生出儿子,这是回村耍威风了?” “也对,估计是在桃树湾混不下去了,才回来打猎的吧?” “你们脑子有病吧!能够猎杀野猪的人,你们觉得他会混不下去吗?” “哼,这罗高华嘚瑟什么?还不是被‘娇’了出去,当了上门女婿?” 一路上,有人说好话,也有人说怪话,罗高复听了想捶人,而罗高华却很淡然,连连邀请众人去家里吃午饭。 有肉吃,村民们当然都很积极。 懂事的,就从家里拿点菜过去,而且提前过去帮忙;不懂事的,什么都不拿,还背着手,到点了才过去,吃现成的。 两兄弟扛着野猪到了家里,就看到家里人都在家里等着他们。 “高华,你居然猎到了野猪?!” “哇,四叔,好大的野猪,我们今天有肉吃了吗?!” “四哥,没想到你的狩猎技术这么好!” 家人们都惊喜不已。 尤其是几个侄儿侄女更是围着野猪,连连欢呼。 罗高保,罗高佑,罗高中,罗高大等兄弟也是喜笑颜开,把野猪接过去,就在院子里处理起来。 本来,刘山花和几个儿媳妇已经把饭菜做好了,但有了野猪之后,再加上还有不少村民要来吃野猪肉,她们不得不再次走入灶屋,忙活起来。 而且,家里的灶膛不够用,她们还需要喊人在院子里另外搭建几个灶台。 热水烧起来,用来处理野猪。 就在几个兄弟处理野猪的时候,村民们陆陆续续来了。 不少人围在旁边看热闹,对罗高华各种夸赞,罗大牛等人听了,都笑得见眉不见眼。 忙活了一个多小时,野猪宴才算是正式开始。 罗高华让村支书,村长,以及村里的老人和自己老爸坐了第一桌,他和兄弟们一桌,其他人则随意坐。吃喝得差不多了,他才举杯说道:“村支书,村长,各位长辈和兄弟姐妹们,从今天开始,我会在家里打一段时间的猎,大家要是想要买肉的,可以来我家买。” “大家都是一个村的,价钱肯定会比外面便宜一些。” “当然想要免费吃肉的,也可以,只要你帮我家做点事就行。” “做什么事呢?” “就是我想帮我爸妈重新建一栋宽敞一点的房子,希望你们都来帮忙。” 一句话惊起千层浪! 第118章 同意建房子 “什么?你要给你爸妈建房子?” 所有村民惊讶地看向罗高华,村支书和村长则看向罗大牛。 罗大牛看了眼罗高华,又看了看旁边还剩下一大半的野猪肉,终于点了点头,“孩子孝顺,我们两个老的,肯定是支持。” 村支书:“大牛,那你准备在哪儿建新房子?是把老房子推了重建,还是另选地基?” 罗大牛正在犹豫,就听罗高华笑道:“村支书,我们想重新选一块地基,反正我六弟和七弟将来也要重新选地建房子,不如现在就先选了。” 村支书看了看罗高复和罗高兴,笑道:“高复已经是大小伙子了,确实可以选宅基地了,但高兴还小,要再等几年才行。” 罗高华:“村支书,他们两个的宅基地能不能一起选?至于什么时候建,可以让他们以后决定。” 村支书:“你是想让他们把宅基地选在一个地方?这倒是可以,那你说一说,你打算选在哪儿?” 罗高华早就选好了地方,是在老鹰山的山脚下,虽然距离村子有点距离,但那边因为经常有野猪出没,所以,没有人愿意去那边建房子,也没有人愿意去那边开荒。 如果罗大牛他们搬过去,倒是可以在周围开荒,勤快一点的话,至少可以开出八十多亩的梯田! “就在老鹰山的山脚下,有几棵大樟树的那个地方。” 罗高华的话,让众人再次惊呼一片。 “那个地方可不近,相隔三四里路呢!而且,那个地方经常有野猪出没,去那个地方建房子可不安全!” “对别人确实不安全,但高华现在能打猎,那些野猪来了,估计都是高华家的一盘菜!” “没错,那些野猪都是给他家送钱!” “别以为高华猎杀了两头野猪,就以为野猪很温和,那可是连老虎和豹子都敢怼的猛兽!而且,那边野猪多,高华就只有一个人,万一,哪一天来一大群野猪怎么办?” “是啊,那个地方太危险,而且距村子远,万一出点事,我们就是想帮也帮不了。” 村民们议论纷纷,都不看好那个地方。 罗高保等人也同样不看好,但这个事情,还是需要罗大牛来拿主意。 罗大牛也不太懂罗高华为什么要把地基选那么远那么偏,但他心里本就对罗高华有些愧疚,此刻并不想打击他的积极性,便说道:“村支书,村长,就按高华说的,我们选在樟树湾建房子。” 樟树湾,就是罗高华说的那个地方。 既然罗大牛都同意了,再加上,那边就是一片荒山,村支书和村长自然不会拒绝,“那行,只要你们全家都同意了,那我就去帮你们办理相关手续,至于宅基地面积,那个地方本就是荒山,你们想建多大就建多大,不过,最后的面积要告诉我,我好给你们登记。” 罗大牛:“明白,一切有劳支书了。” 正事说完,所有人便开心地吃喝起来。 不少人都在夸罗高华有出息了,有孝心,自己有本事了,也不忘养育他的爸妈。 罗高保几个兄弟听着这些话,心里也许有些酸酸的,但脸上都笑得很开心。 吃完饭,罗高华就准备回桃树湾了。 “爸妈,我就先回去了,明天再来,然后我们一起去樟树湾确定宅基地。” 罗高华从怀里拿出一叠钱,塞进罗大牛的手中,“这是建房子的钱,不够的话,我再去挣。” 罗大牛想要拒绝,却被罗高华死死按着,他只好收了。 “你就在这睡吧,来回八十几里山路,走着多累啊。”刘山花心疼道。 罗高华:“没事,我年轻,要不了多久就回去了。” 刘山花:“带点野猪肉回去……” 罗高华:“不用,我会打猎,家里还会缺肉吃吗?行了,我先走了,明天再来。” 说完,罗高华就走了。 如今是冬天,天黑得早,而且晚上非常冷,他可不想走夜路。 一路狂奔,如同小猿猴一般,速度更快。 早上花了两个半小时,下午回去只用了一个小时四十分钟! 足足缩短了五十分钟的时间! “这速度都快赶上拖拉机的速度了!” 罗高华也是惊叹不已。 重生之后,自己的身体素质是真的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回到家,大约六点钟的样子,天天刚刚擦黑,李桃花等人正在吃晚饭。 见他回来,都很惊讶,“你怎么回来了?吃饭没有?” “爸爸!” 几个孩子一如既往,冲过来抱住了他的大腿。 罗高华摸了摸几个孩子的头,开玩笑道:“我在老家没有地方睡,所以就回来了,明天早上再去。” 李桃花:“你这么走来走去不累啊?去一趟就是四十多里山路,路上就要浪费好几个小时,再回来又是好几个小时,那你在你老家能够待多长时间?” 这时,陈秀菊给他端了一碗饭,还准备给他拿酒,被他拒绝了。 没有什么喜事或是宴席,他即便酒量好,也不喝酒。 他端着碗,一边夹菜,一边说道:“告诉你们一个秘密,我在军队学会了轻功,四十多里山路,我一个筋斗云就回来了。” 李夏月信以为真,“真的吗?爸爸,你真的会轻功吗?” 罗夏云:“爸爸,什么是轻功?” 罗夏花眨眨眼,显然也很想知道什么是轻功。 李全福和陈秀菊呵呵笑,根本不相信罗高华的话,李桃花也同样笑得花枝乱颤,“你以为你是孙悟空,还筋斗云,你怎么不说你是如来佛祖,一转身就到了?” 罗高华:“如来佛祖是你。” “啊?” 李桃花一愣,“什么意思?” 罗高华柔声道:“我是孙猴子,你是如来,所以,不论我怎么跳,都跳不出你的手掌心!” 这突如其来的情话,让李桃花瞬间红了脸,“哎呀,你这人!” 李全福和陈秀菊则笑得很欣慰。 李夏月等人一脸迷茫,不知道大人在笑什么,她们还在纠结罗高华轻功的事情,“爸爸,你真的会轻功吗?” 罗高华给她们一人夹了一块肉,“当然,我上次不是带你们飞了吗?” 罗夏云道:“对呀,我们上次飞了,还想飞!” 罗高华:“那好,赶快吃饭,吃完了,我带你们飞。” 三个孩子立即加快了吃饭的速度。 吃完之后,罗高华将她们装进箩筐里,果然,在院子里,让她们体会了一下旋转木马的感觉。 庭院里充满了孩子们的欢声笑语。 第119章 樟树湾 夜里,正屋房里。 经过一番运动之后,李桃花依偎在罗高华的身上,脸上还带着一丝红晕,声音慵懒地问道:“高华,给你爸妈建房子的钱,够吗?” 罗高华抚摸着她光洁的后背,“够了,足足一千多元呢!不过,马上就要下雪了,估计今年是没有办法建了,只能把地基先弄出来,明年开春了,不忙了再建。” 李桃花:“你几个兄弟没说什么吧?” 罗高华:“他们能说什么?我的钱,我愿意给爸妈建房子,那是我的事。当然,他们心里肯定有点酸酸的,或许认为我是在他们面前故意炫耀。” “这些都不用管,到时候,让他们多干点活,他们心里也就平衡了。” 李桃花沉默了一下,随后又说道:“你爸妈他们要建房子,我是不是也该去帮帮忙?” 有一个懂事的老婆,罗高华宠溺地刮了刮她的鼻子,“不用,你在家照顾好几个孩子就行,爸妈不会说什么!” 李桃花:“那你明天晚上就住在那边吧,免得走来走去,累得慌。” 罗高华笑道:“我真的不累!如果累的话,刚才我还能跟你一起运动吗?早就累得,趴在床上睡得像个死猪了!而现实是,我依然生龙活虎,反而是你气喘吁吁……” “哎呀!” 李桃花娇嗔地拍打了一下罗高华的胸膛,“你现在是越来越没个正行了!” “我们是夫妻,要那么正行干什么?开心就好!” 说着,罗高华突然压了过去。 “啊?还来啊?” 李桃花慌了。 “再来一次,谁叫你不相信我的话。” “我错了,我信了,我知道你厉害……” “晚了!” 床榻很快响起了有节奏的咯吱声。 第二天,凌晨五点。 李桃花和孩子们都还在熟睡之中,罗高华已经醒了,走到庭院里,连续打了好几趟军体拳,感觉全身热乎了,这才挑着水桶去水井里挑水。 “高华哥,早啊!” 路上,竟然遇到了李巧花。 “巧花,你也早啊。” 不过,两人没有什么交集,罗高华对她笑了一下,就快步从她身边走过了。 “那个,我大弟弟在跟着明亮叔学打猎,最近表现不错……” 李巧花急忙加快脚步,跟上罗高华,没话找话地说道,“但他心里,还是希望跟着你进山打猎,你最近有打猎吗?” “呃……我在打猎。” 随口回答了一句,罗高华就快步走了。 李巧花见罗高华越走越快,她要跑才能跟上,幸好,这个时间点,路上没有太多的村民,她小声问道:“高华哥,你走那么快干什么?你是怕我吗?还是嫌弃我?” 罗高华停了下来,“李巧花,我不是怕你,也不是嫌弃你,而是不想伤害我的老婆,即便是一丁点的流言蜚语,我也不想让她听到!另外,我们好像不熟吧?” 李巧花:“……” 罗高华转身快步走了,不再理会李巧花。 挑完水,他就拿上打猎的装备,大约五点半的样子,就从家里一路飞奔而走。 路上偶尔会遇到行人。 一个个看他如一阵风跑了,都惊诧不已,不禁感叹:“年轻真好!” 大概七点半左右,罗高华抵达了老家。 罗大牛等人正在家里等他,看他这么早就来了,跑得满头大汗,都很心疼,连忙给他又是递水又是递毛巾。 罗高华呵呵笑道:“不要担心,我不累,这点路程对我来说,正好起了锻炼身体的作用。我在军队学习枪法的时候,每天都要跑三十公里,跟这路程差不多。” 刘山花等人根本不信他的话,只以为他是为了宽慰他们才这么说的,当即抹着眼泪道:“孩子,都是爸妈没本事,让你受苦了。” 罗大牛也很感动,感觉眼睛胀胀的,鼻子酸酸的。 罗高复经历了昨天的打猎,一直都很兴奋,昨夜很晚才睡着,此刻,依旧很激动,“四哥,我们今天去哪儿打猎?” 罗高华:“就去樟树湾,听说那边也有野猪出没,正好我们今天去把地基弄出来。” “好,我现在就去喊哥哥们。” 罗高复跑去喊人了。 刘山花:“高华,先去吃点东西,我给你煮了面条,还有昨天剩下的野猪肉。” 不久,刘山花就端来了满满一大碗面条,上面铺满了一块块肥瘦相间的野猪肉。 三妹等人看了,都不禁咽了咽口水。 自从昨天中午吃了一顿野猪肉之后,她们就再也没有吃到一块野猪肉了,剩下的所有野猪肉都被刘山花收起来了。 她们都很懂事,知道四哥辛苦,就该吃好一点,所以,她们立即转过身子。 罗高华看到了,把她们都招到身边,给她们一人喂了一块肉,一边喂,一边对刘山花说道:“妈,从今往后,我们家不会再缺肉,你就让她们多吃点,还有你和爸,也要多吃一点。” “看看你们,都瘦成什么样子了!” “等我把六弟教会,到时候,我们家的日子就会越来越好,你们也要把身体养好才行!” 刘山花开心笑道:“知道了,我们会多吃的。” 实际上,只要罗高华不在,她们依然是吃糠咽菜,过着艰苦的日子。 吃完面条,几个兄弟也来了,罗高华便带着他们去了樟树湾。 樟树湾,距离青石沟村大约四里路,直线距离其实不远,也就一千多米而已,只因一路上都是山石阻隔,这才弯来绕去有了四里路。 这里有好几棵数百年的古樟树,保存完好,树冠如伞盖,看起来很是宏伟壮观。 不过,这边有野猪,还有很多山石,距离村子又远,所以,来这边开荒的人不多。其实在樟树湾的左手边,有一个斜坡。 如果把这个斜坡改成梯田,至少能开出八十多亩的田地! “高华,这个地方真的适合建房子吗?这也太荒凉了!” 罗高保有些怀疑地看着四周。 这里到处都是树木,荆棘,荒草,一派荒凉。 “高华,要不我们再选个其他的地方?” 罗高佑等人也是连连摇头,都觉得这个地方不适合建房子。 哗哗! 突然,前方传来了枝叶被快速擦过的声音。 “不会是野猪吧?” 众人都是面色一变。 不久,果然有一头大野猪从荆棘中钻了出来。 看着它那厚实的泥土“铠甲”,尖锐的獠牙,还有粗如钢针的鬃毛,所有人都吓得直冒冷气,恨不得转身就跑。 第120章 英勇表现! 砰! 一声枪响,周围瞬间变得死寂。 接着,前方传来了野猪尖利的惨叫声,但很快,它就倒在地上,脑门上,一个小黑洞正在汩汩地往外冒血。 不多久,便没有了动静。 “这就被打死了?!” 所有人都是第一次看罗高华打猎,也是第一次看他开枪,没想到,他的枪法如此厉害! 一头狂奔的野猪,一枪就被他打死了。 难怪他要坚持打猎,原来他真的这么厉害! 而且,看他打猎,似乎很简单,很轻松,跟传说中的危险、艰难、复杂完全不一样。 哗哗哗…… 然而,不等众人开口夸罗高华,就见前方又有野猪冲了出来。 村民果然没有说错,这个地方的野猪真多! 砰! 下一刻,罗大牛等人都还没有看到野猪,罗高华就对着一个方向,开了一枪。 枪响之后,那边才有一头野猪冲了出来,然后凄厉惨叫着倒在了地上。 而罗高华却在快速更换子弹。 一阵眼花缭乱的动作,罗大牛等人都还没有看明白,罗高华就抬起枪,对着另外两个方向开枪了。 砰!砰! 连续两枪,又有两头野猪被杀! 而这时,还有一头野猪估计是被枪声吓得发了狂,红着双眼,对着众人就狂冲了过来。 罗大牛等人面色变得惨白,急忙大叫:“快跑!躲树上,或躲高石头上,快啊!” 然而,罗高华来不及换子弹,却直接抽出腰间的军刺,迎着那头野猪就冲了过去。 “高华,别冲动!” “高华,快回来!” “四哥!” 众人焦急大叫。 但很快,他们就集体失去了说话能力。 一个个宛如泥塑木雕一般,呆呆地看着罗高华。 只见罗高华握着军刺,冲到野猪面前,居然直接握住了野猪的一根獠牙,一声大吼,竟然将它的脑袋提了起来,然后,一刀戳进了它的脖子。 “昂!” 野猪发出凄厉的惨叫,剧烈挣扎,却被罗高华死死抓住,根本动弹不得。 随后,罗高华又给了它一刀! 不久,野猪死了,喷了罗高华一身的鲜血。 这之后,山林里再也没有野猪冲出来。 可看着一地的野猪尸体,所有人都震惊得头皮发麻,尤其是罗高华最后独自击杀野猪的画面,让他们终身难忘! “高华,你……的力量好大啊!” 罗高保不知道该说什么,他已经被罗高华英勇的画面,震惊得全身发麻。 其他几个兄弟,看向罗高华的眼神,也都多了一丝敬畏。 罗高复更是宛如看神灵一般,看着罗高华,“四哥,你简直就是天神下凡!一个人就敢硬扛一头野猪!” 罗高大哼道:“什么硬扛一头野猪,明明,四哥一个人就猎杀了五头野猪好吧!” “五头?!” 众人这时候才发现,躺在地上的野猪,真的有五头。 而且,全都是两百多斤的大野猪! 其中,还有两头公猪,长长的獠牙,宛如镰刀一般,看着就让人心底发寒! “你们在这里看着,我去周围看一看,看是否还有别的野猪!” 罗高华并没有得意洋洋地接受众人的夸赞,而是快速更换子弹,然后,钻进山林去查看情况。 不得不说,这边虽然山石很多,很荒凉,但植被也很丰茂,而且,在不远处还有一个烂泥塘,难怪这边会吸引来这么多野猪。 关键,这里距离村子也不远,距离村民的菜地就更近了,可以直接钻出去,就能吃村民种的菜,等村民来了,它们又能快速钻回来。 种种因素配合下,导致这里成了一个天然的‘猪圈’! 罗高华查看了一下烂泥塘的情况,预估在这边活动的野猪,大大小小至少有数十头!而被自己猎杀的五头野猪,只是这群野猪中的一小部分力量。 一旦这边开始挖地基,改梯田,那些野猪听到动静,就不会在这边聚集了。 不过,马上就要下雪,估计野猪们找不到食物,也会主动向人类发起攻击,就像刚才那五头野猪一样。 饿得发狂的野兽是最可怕的! 此刻,烂泥塘中没有野猪,估计野猪都跑出去觅食了,又或是躲在某个山洞里了。 现在天气冷了,一直泡在烂泥塘里,就算是皮糙肉厚的野猪也受不了啊! “六弟,你跟我走,我们去猎杀其他的野猪。”罗高华说道,“爸,大哥,二哥,三哥,五弟,你们就留在这里清理杂草、荆棘和石头,准备挖地基。对了,这些樟树别破坏了,我留着有用。” “几棵破樟树留着有什么用?正好砍了,用来制作木板或横梁!”罗高保道。 “大哥,听我的,这些树都很古老,将来会给我们家带来好运的!” 罗高华想要说‘财运’,但想了一下,还是不说的好。 罗大牛等人都是不识字的文盲,就算罗高华说了,他们也不一定听得懂‘生态经济’的概念。 倒不如直接让他们听他的就行。 “好,我们听你的,都留着。” 如果是以前,他们或许不会听,觉得罗高华是在故意搞事,但现在,他们不说对罗高华言听计从,至少不会再反对他了。 “干活吧!” 罗大牛一声令下,几个儿子立即拿出砍柴刀,开始清理周围的荒草、荆棘和灌木。 大家都是干惯农活的人,这些事情对于他们来说,就是小儿科。 罗高华则带着罗高复进山去了。 其实,其他几个兄弟也想跟着罗高华去打猎,但罗高华只喊了罗高复,他们也就不好意思开口了。 万一被拒绝了,岂不是更尴尬? 来到烂泥塘,罗高华很详细也很有耐心地跟罗高复讲解各种经验,比如,如何通过脚印判断野猪数量、重量或大小的方法,又比如如何通过痕迹找出野猪离开的方向和数量…… 罗高华一边讲,一边指给罗高复看。 罗高复才十八岁,虽然没有读过多少书,但每天都在山里钻进钻出,脑袋瓜子很灵活,很快就掌握了一些简单的技巧。 随后,他们就沿着野猪的痕迹离开了烂泥塘。 半个小时后,他们在一条山沟里,发现了一大群野猪,密密麻麻,大大小小足有数十头! “四哥!” 罗高复吓得急忙躲在了石头后面,心跳得非常厉害,“这怎么弄?” 罗高华看向他,笑问道:“你打算怎么弄?” “啊?” 罗高复愣住了,过了好一会,他才回过神来,明白这是四哥想要考验他,他急忙快速思考起来。 第121章 驱赶野猪 罗高复很想把这些野猪全都一网打尽,但他也很清楚,凭借他和四哥两个人不可能做到这一点,要不把其他几个兄弟也喊来? 想到这里,他脱口而出,“四哥,我去喊人,我们把这些野猪全都抓起来。” 罗高华笑看着他,“你敢抓野猪?” 罗高复本想说敢,但看到那些野猪的獠牙,他急忙把到嘴的话咽了回去,苦涩地摇了摇头。 “既然你都不敢,那其他人敢吗?万一出了意外怎么办?” 罗高华敦敦善诱地问道,“你想要成为合格猎手,就必须独立思考,尤其是面对这种充满巨大诱惑的局面,到底是‘富贵险中求’,还是忍痛放弃,又或是其他什么决定。” “一个好的决定,可以让你获得巨大利益,而一个差的决定,就有可能断送你的生命!” 罗高复脸色变得凝重起来。 满打满算,他也才学习打猎两天时间,只不过,他是跟着罗高华一起打猎,所以,忽略了打猎的危险性,因为跟着罗高华打猎太轻松了。 猎物好像就等在那儿,等他去猎杀一样。 此刻听罗高华这么一说,他才知道自己距离一个合格的猎手还差得远。 “四哥,如果是你,你会怎么做?” 罗高复想了很久,也没有想明白到底应该怎么办,便一脸谦逊地向罗高华讨教。 这就是罗高华为什么要教罗高复打猎的原因。 罗高复的脑瓜子灵活,而且,愿意思考,愿意琢磨,还愿意听别人的教导,上一世,他就是因为有这些好的优点,才成为了全家过得最好的一个兄弟。 只可惜他前世没有人教,等他自己慢慢琢磨出门道的时候,已经是二十多年之后了! 白白浪费了二十多年光阴!! 这一世,罗高华相信,在自己的教导下,罗高复肯定能够走得更远,获得更大的成功! “六弟,你要记住,作为猎人,一定要经得住诱惑,不然,就容易让自己陷入危险!另外,就是要对自己的能力有一个清醒的认识,千万别以为自己无所不能,不然,也容易让自己陷入危险!” 罗高华的话,让罗高复连连点头。 “就比如眼下,我们只有两个人,如果我们贸然冲出去,不但不能将前面的野猪全部猎杀,反而我们自己有可能被野猪拱死!” “但我们又想将它们全部猎杀,怎么办?” “有三个办法。” “第一,就是在周围布置大量的陷阱,然后,想办法将它们赶进陷阱,等它们掉进去之后,再一一击杀。” “第二,找其他人来帮忙。” “第三,把时间线拉长,今天猎杀几头,明天猎杀几头,总有一天,可以将它们全部猎杀。” “你选哪个办法?” 罗高复没有立即回答,而是仔细分析,“第一个办法会稳妥一点,但挖陷阱太费劲了,要将这么多野猪全部装进去,估计至少要挖四五天的陷阱才行!” “至于找其他人帮忙,倒也不是不行,可我们村真正懂打猎的人并不多,大多数都只会挖陷阱下套子,弄一些野鸡野兔之类的,想要猎杀野猪,很难。” “也就只有第三个办法还可以实施。” “但我觉得还有更好的办法,只是我一时也想不出来是什么办法。” 罗高华呵呵笑道:“想不出来没有关系,以后再慢慢想就是了。我们今天猎杀的野猪已经够多了,要是再继续猎杀的话,怕卖不出去。” “当然,这群野猪也不能任由它们在这边游荡,万一它们返回樟树湾,那就麻烦了。” “我在,它们没办法伤人,就怕我不在的时候,它们突然过去了,所以,我们必须将它们往山里面赶一赶。” 罗高复问道:“四哥,怎么赶?” 罗高华拍了拍手中的猎枪,然后,对准了其中最大的一头野猪。 射击角度不是很好,不过,罗高华也没打算将它打死,而是要把它吓走。 一个猪群,往往都会有一头‘猪王’存在,而这头最大最雄壮的大公猪,肯定就是这个猪群的‘猪王’,只要将它吓走,其他的野猪肯定会跟着跑。 砰! 果然,罗高华一枪打中了那头大公猪的一只前腿。 昂昂昂…… 大公猪发出凄厉的惨叫,同时,惊慌地往深山跑去。 其他野猪果然跟着跑了。 罗高华立即又喊又叫地追了过去,但始终距离野猪有一段距离。 他很清楚,驱赶野猪群不能太近,不然,容易引起野猪的反击,而远远地驱赶,才能起到惊吓的作用,然后,时不时开一枪,才能把野猪吓得更远。 一直到了老鹰山的深山之中,罗高华才停了下来。 罗高复气喘吁吁地追了过来,上气不接下气地说道:“四哥,你…你跑得好…好快啊!你…你不累吗?” 罗高华笑了笑,“我经常钻山林,所以不觉得累,你以后钻多了,也会习惯的。” 随后,他看了看四周,不确定地问道:“六弟,你看看周围,是不是昨天阿旺哥说的那个地方?” 罗高复看了看周围,看到了不少石洞,点头道:“有点像,但山里像这样的地方太多,到底是不是,我也不敢太确定。” 罗高华笑道:“走,我们去看一看就能确定了。” 嗯? 罗高复心里闪过一抹疑惑,阿旺哥又没有在这儿,如何确定? 却见罗高华向着不远处的一座石洞走了过去,他连忙跟上。 不久,他们就来到了这个石洞外面。 石洞口完全被野草和荆棘遮挡住了,想要钻进去不容易。 罗高复正准备拿出砍柴刀将周围的野草和荆棘砍了,却被罗高华拦住了,“别砍,我们慢慢钻进去看一眼就行了。” 罗高华还不想这个石洞中的秘密被人太早发现。 也许,将来自己能够从中分得一些利益呢? 当然,罗高华也就是这么想一想,并没有非要据为己有的想法。 既然四哥说不砍,罗高复便不砍,并没有多问原因,而是乖巧地跟在罗高华身后,慢慢钻过荆棘丛,进入到了石洞之中。 石洞里黑漆漆的,眼睛适应了之后,还是能够看到里面的一个大致情况。 这个石洞面积不小,足以容纳数十人,而在石壁上,居然还有各种壁画和雕刻,美轮美奂,非常漂亮。 罗高复直接就看呆了,“四哥,这……这……这好漂亮啊!” 第122章 发现了财宝 这些壁画和雕刻确实很漂亮,感觉比敦煌石窟保存得还要完整,即便有些地方的漆皮已经脱落,但依旧不影响壁画的精美。 罗高华也看呆了。 前世,他来过黑熊石窟好多次,每一次都感觉很震撼,但印象却始终没有这一次深刻。 也许是因为前世,这个石窟里的好多壁画都是经过后世修复的,而现在则是古色古香,原汁原味,不得不赞叹古人在美学上的极高造诣。 “不行,必须早点把这些石窟告诉国家,让国家请专家来保护,再不能像前世那样,等到破坏得差不多了,才来保护。” 罗高华心里已经打定主意,下次去县里,就把这个事情汇报上去。 “六弟,这个事情先不要告诉家里人,更不要告诉村里人,我准备直接去县里,告诉县里的领导,让他们来想办法保护。” 罗高复疑惑道:“保护?这些壁画和雕刻很值钱吗?” 罗高华:“当然,这可是文物!我们不但要保护好,还要世世代代传承下去,让我们的子孙后代都知道我们古人是多么的厉害!” 罗高复眼睛一亮,“四哥,文物应该很值钱啊!要不然,我们……” 罗高华:“贩卖文物是犯罪行为!我们又不是挣不到钱,没必要去冒险!当然,这些石窟中若是有其他的东西,我们倒是可以据为己有。” 前世,他就听人说过,这些石窟在发掘的时候,就找到了不少古时候的坛坛罐罐,据说其中有些坛坛罐罐里面还有东西! 至于是什么东西,没有人说得清楚。 有人说是金子,有人说是银子,还有人说是珠宝,更有人说是骨灰……反正说什么的都有,而罗高华并没有亲眼见过。 这一世,他当然是要亲自验证一下。 不过,他没有忘记阿旺哥说的,这里曾经出现过黑熊! 所以,在寻找的过程中,必须要小心谨慎。 “四哥,你的意思是,这石洞里还有财宝?”罗高复脑瓜子确实灵活,一下子就明白了罗高华的意思,不由得兴奋道,“那我们还等什么?赶紧找啊!” 两兄弟在石洞里寻找了起来。 这个石洞有点大,而且,石洞连着石洞,居然有十几个,全都有壁画和雕刻,只不过,越到后面,光线越黯淡,壁画和雕刻的保存程度也越差。 两兄弟只敢寻找外面的几个石洞,里面的石洞,因为光线太黑了,就不敢进去了。 即便只有几个石洞,两兄弟也耗费了一个多小时,才搜索完。 还真被他们找到了不少坛坛罐罐。 其中大部分都是空的,少部分还装有干涸了的颜料或漆料。 这也是好东西,罗高华当即嘱咐罗高复,把装有颜料或漆料的罐子搬到一个地方,等以后有机会了,再一个个弄回去。 最让罗高复开心的,是其中的一个罐子里居然真的有财宝! 虽然不多,就只有一个金元宝,四个大约十两重的银锭子,剩下的就是一堆散乱的铜板。 罗高华拿起金元宝看了眼,上面写着“咸平元年制”,写的是繁体字,罗高华能够认出来就不错了,根本不知道这个咸平元年是历史上什么皇帝的年号。 罗高复就更加不知道了。 “四哥,这么大一个金元宝,我们是不是发财了?”罗高复开心地把玩着几个银锭子。 罗高华:“这些都是文物,不好出手,而且,需要找到懂的人才行,不然,根本卖不出去!换句话说,你要找到买家,不然,这就是一堆破烂。” 罗高复:“这可是金子和银子,就算没有买家,我们把它们融化了,给自家人打个金锁银锁也好啊。” 罗高华眼睛一亮,“这个主意不错!不过,我们家里人太多,就这么点金子和银子也不够分啊!” 罗高复:“这是我们找到的,为什么要跟家人分?四哥,虽然我们是亲兄弟,但也要明算账!这个石洞是你带我来的,所以,我拿两个银锭子,其他的全归你!” “至于家里人,你若是执意要给,我不阻拦,反正我是不会给,除非我们又找到了其他的更多的财宝,那就不一样了。” “好,听你的。” 罗高华笑着拍了拍罗高复的肩膀,感觉自己两世为人,还没有他一个十八岁的小伙子看得明白。 两兄弟并没有把东西搬出来,而是找了个隐秘的地方藏了起来,等以后机会合适了再拿出来。 随后,两人离开了石洞,并做了相应的掩盖措施。 “既然还要寻宝,那就再等一段时间再去汇报,反正也不差这一段时间。” 罗高华心里改变了之前的计划,决定等把所有石洞都搜索完了之后,再汇报上去。 离开石洞,罗高华继续教罗高复狩猎,并有意识地教他如何辨别猎物的踪迹…… 又是一个小时之后,两人猎杀了几只野鸡和野兔,就准备回家了。 这是罗高华有意识让罗高复自己去寻找猎物,所以,才会只有这么点收获,要是他去找猎物的话,绝对可以找到一些大家伙。 甚至,可以把那头黑熊找出来! 有了那群野猪打底之后,罗高华就不准备继续寻找大家伙,就这样慢慢教罗高复,同时,也让他体会一下打猎的艰辛。 免得他以为打猎太轻松! 又走了大约一个小时,他们才回到樟树湾,就看到家人们正在吃午饭。 “高华,高复,收获怎么样?” “哇,这么多野兔和野鸡,那晚上我们又可以吃一顿好的了!” “快来吃饭,饿坏了吧!” 一家人看到他们提着好几只野鸡和野兔回来,都纷纷赞叹不已。 前来送饭的刘山花更是直接端了一大碗饭递给罗高华,至于罗高复,只能他自己去那碗盛饭,他可没有四哥那么好的待遇! “妈,你偏心!” 话虽如此,但他并没有多想,只是开个玩笑,实际上,他也觉得罗高华回来了就该衣来伸手饭来张口。 “高华,这些野猪怎么办?” 罗大牛指了指不远处堆放的五头野猪。 幸亏现在是冬天,要不然,五头野猪尸体放置这么久,早就发臭了。 “留一头自家吃,再留一头在村里卖,其他的野猪运出去卖了。”罗高华边吃饭边说。 “我的意见是,不用留,全都拿去卖了!”罗大牛道,“我们家建房子正需要钱……” 罗高华笑道:“爸,建房子是个苦差事,除了要钱,还要出力,不吃点好的,哪有力气建房子?听我的,留两头,卖三头。” 第123章 建砖瓦房? 罗大牛闷闷道:“相对于吃来说,我更想要换成钱。吃,什么时候不能吃?但钱,是真的很难挣!” 罗高保等人也都十分赞同地点头,“高华,爸说得对,钱,真的太难挣了!” 罗高华也很清楚,在这大山大岭里,即便有无数值钱的宝贝,想要安全取出来就很不容易了,再想换成钱,那更不容易。 因为老实巴交的山民,根本就不懂得如何把东西卖出去! 罗高华扫了眼众人,“好吧,那就全卖了,反正以后可以经常进山打猎,不缺肉吃。” 罗大牛:“你打算怎么卖?” 罗高华:“我去喊我老丈人开拖拉机来拖野猪,然后,我们直接拖去县城卖。” 罗大牛:“会不会太麻烦亲家了?” 罗高华:“要给钱的,有什么好麻烦?反正请别人也要给钱,还不如请我老丈人,既能放心一些,还能便宜一点。对了,后面拉砖、拉沙、拉钢筋之类的都可以找我老丈人。” 罗大牛眉头一皱,“拉什么砖?还拉钢筋?” 罗高华:“建房子啊!这个地方那么大,总不能还建一栋木头房子吧?又或是土坯房?当然是一步到位,建一栋砖瓦房!” 罗大牛连连摆手,“不不不,建什么砖瓦房?我们又不是什么大户人家,能够有个地方住就不错了,我们就建木板房。” 刘山花也劝道:“对,高华,听你爸的,我们就建木板房。” 罗高保也劝:“高华,我们村里还没有砖瓦房,我们家突然建一栋,会不会太显眼了?” 罗高佑:“虽然钱是你出,但能节约还是节约点,没必要太浪费!” 罗高中:“马上就要下雪了,建砖瓦房也来不及,还不如建木板房,至少可以在过年前把房子建起来。” 三个哥哥都跟老爸老妈一样,都怕花钱。 罗高华看向五弟罗高大,“五弟,你呢?也跟爸妈和三个哥哥的想法一样?” 罗高大笑了笑,“从小到大,我还没住过砖瓦房,我想试试。” 罗高复:“我也想试试。” 三妹等人也跟着刘山花一起来送饭了,此刻,也都纷纷表示想要住砖瓦房。 罗大牛哼道:“一个个本事不大,想法倒挺大的!你们怎么不说想去试试住金銮殿呢?” 罗高复等人有点畏惧罗大牛,听他这么一说,都不禁缩了缩脖子,而已经分家出去的罗高大则微微一笑道,“要是可以的话,我也想去住一住。” “你!” 罗大牛眼睛一瞪。 罗高华忍不住哈哈大笑。 其他人本来都有点怕罗大牛,此刻听到罗高华的笑声,也都忍不住嘿嘿笑了起来。 他们突然间发现老爸似乎也不是那么可怕! 罗高华笑完之后,说道:“金銮殿我们住不了,但以后我们可以去住总统套房,或者比皇宫还要奢华的房间也不是不可以!” “总统套房是什么?”众人疑惑地问道。 罗高华吃完饭,把碗递给老妈,打了个哈哈,说道:“那个以后再说,我们现在先说建什么房子,我赞成建砖瓦房,原因是我们不缺钱,又有便宜的拖拉机帮忙拉砖和沙子,为什么不建?” “再说了,这个地方太荒凉,经常有野兽出没,如果建木板房的话,很容易被猛兽攻击,而砖瓦房就不一样了,要坚固得多!” 众人听他这么一说,都觉得有道理,就连罗大牛都点了点头。 “那就这么决定了。” 罗高华最后说道,“我现在就回去喊我老丈人过来一趟。” “不急,明天也来得及。”罗大牛道。 “不要紧,我速度快,一两个小时就回去了。” 罗高华扛着猎枪就跑了,眨眼间,就消失在了山林之中。 “你们有没有觉得四哥变了?” 罗高复突然说道,“他不但变勤快了,也变厉害了!突然会打猎了不说,力量变大了,速度也变快了!” “我也感觉到了,四哥昨天一个人就扛起两百多斤的大野猪,脸不红气不喘,昨天我还不觉得有什么,但今天听六哥这么一说,我才觉得不对劲。”三妹说道。 “这么一说,我也觉得高华变了,他从桃树湾村到我们村,居然只要一两个小时?他这速度也太快了吧?” “还有他的枪法,也是出神入化!” “刚刚他还一个人打死了一头野猪!” 随后,一个个都开始讲述罗高华的特异之处,渐渐的,众人都沉默了。 他们这才发现罗高华竟然有如此多不同寻常的地方! “变好了,变厉害了,不好吗?” 罗大牛哼道,“我们家这么多孩子,总该出一个有出息的吧?” 闻言,众人更加沉默了。 罗高华一路狂奔,一个多小时就到了桃树湾村。 李桃花正在家里陪孩子们玩,见他狂奔回来,惊慌地问道:“高华,你怎么这么早就回来了?是你老家出什么事了吗?” 罗高华咧嘴一笑,“没有,我就是习惯了跑步而已。对了,爸呢?” 李桃花:“他在后山坡的旱地做事。” 罗高华:“我去找他。” 眼见罗高华又跑了,李桃花连忙追出来,“真的没有出事吗?” 罗高华:“真没有,我是喊爸去我老家拖猎物的!你就别担心了。” 后山坡,距离他家不远,几分钟就到了。 果然看到李全福和陈秀菊在地里干活,李夏月也跟在旁边帮忙,罗夏云和罗夏花则蹲在地埂上,不知道在玩什么。 看到罗高华来了,两个小丫头立即跑了过来,“爸爸,快来看,我们抓到了一条毛毛虫!” 罗高华吓了一跳,“小心毛毛虫的毛刺,落在身上会痒!” “嗯,爸爸,我们知道,我们是用棍子玩!”罗夏云道。 “高华来了,你不是去你老家帮忙建房子吗?这么早回来,是有什么事吗?”李全福直起腰问道。 罗高华:“我打了五头野猪,需要您开拖拉机去拖走,另外,我爸妈他们想要建砖瓦房,也需要您帮忙去运输砖瓦。” 李全福和陈秀菊都微微一惊,“建砖瓦房?!” 这可是非常了不起的事情! 在以前,可是只有地主老财们,才建得起砖瓦房! “爸,我们走吧,五头野猪还等着被送去县城呢!”罗高华催促了一句。 “好,我们现在就走。” 李全福扛起锄头就走。 “那我们也都回去吧。” 陈秀菊也带着孩子们,一起回去了。 第124章 碰上路匪了? 回到家里,李全福洗漱了一番,换了一套衣服,就发动拖拉机,带着罗高华去了青石沟村。 从桃树湾村到青石沟村,走车路,要比走山路,远多了。 而且,一路上都是石子路,颠簸得厉害,还不如罗高华一路飞奔。 不过,罗高华不放心让李全福一个人开拖拉机去青石沟村,不是不放心他的开车技术,而是担心路上有人拦路打劫。 这年头,这样的人可不少! 好在,这一路上还算顺利。 大约开了三个小时,才抵达青石沟村。 其实,拖拉机并没有进村,也进不了村,因为青石沟村还没有通车路,反倒是在老鹰山上,有一条当年伐木工开垦出来的一条运输木材的车道。 李全福的拖拉机就停在了这条车道上,距离青石沟村还有将近六里山路。 倒是距离罗高华选择建新房子的樟树湾不远,只有一两里路。 两人把车停好,这才一路来到樟树湾。 就见罗大牛等人正在清理荒草,荆棘和乱石,一天的时间,他们已经清理出来好大一片地方。 “亲家公!” 李全福喊了一声。 罗大牛等人都停了下来,转头看来,眼见是李全福和罗高华来了,他们连忙走了过来,“哎呀,亲家公,还要麻烦你跑一趟,真是不好意思。” 李全福:“不要这么说,一家人就应该相互帮忙。” 他看了看周围,“你们准备在这里建新房子?这个地方确实很开阔,但是,会不会太荒凉了?” 罗大牛指了指罗高华,“这都是他选的。” 罗高华呵呵一笑,“正是因为这里荒凉,我们才能多要点地基,另外,你们看看那边那个斜坡,是不是可以开垦成田地?还有,这边靠近那条伐木的车道,到时候想要修一条车路过来,是不是也很简单了?” 听他这么一说,李全福只是点点头,觉得靠近车路也不错。 但罗大牛,罗高保,罗高佑和罗高中听了这话,却是齐齐一震。 罗大牛:“高华,你刚刚说什么?你准备把那个斜坡开垦成田地?” 罗高华:“对呀?不行吗?” 罗大牛:“不是不行,而是太行了!你是怎么想到的?那个斜坡要是开垦出来的话,至少有数十亩!” 罗高保:“何止数十亩,数百亩都有可能!” 罗高佑:“这么大的面积,只怕村支书和村长不会同意让我们一家开垦吧?” 罗高中哼道:“二哥,我们哪是一家?我们是五家好吧!我们已经跟爸妈分家了!” 罗高佑眼睛一亮,“对呀,我们是五家,那我们必须向村支书和村长申请,让他允许我们在这边开荒,开得越多越好!” 不愧是种了多年田地的人,一听说可以开荒,一个个眼睛都亮了。 罗高华笑道:“这些事,你们以后再去处理,当务之急,应该先把野猪抬去拖拉机上,不然,等我们到达县里,天都黑了。” “对对对,别闲聊了,赶紧抬野猪!” 罗大牛一声令下,所有人都行动了起来。 有人拿绳子,有人绑野猪,有人拿木棍…… 罗高华则直接扛起一头野猪就走。 众人惊叹之余,也似乎习以为常了。 把五头野猪都抬上拖拉机之后,李全福和罗高华就开着拖拉机走了。 到了县城,天确实快黑了。 紧赶慢赶,到了皮革厂,才发现厂里已经下班了,好在门卫是个热心人,知道罗高华跟郑厂长关系不一般,主动去郑厂长家里把人喊了过来。 “罗顾问,李支书,你们怎么这个时候来了?” 郑工来正准备吃晚饭,听说罗高华来了,饭都没吃就跑了过来。 “你喊我……罗顾问?” 罗高华看向郑工来,“彭团长告诉你了?” 郑工来哼道:“你一点都不够意思,这么重要的信息,你也不跟我们说一声……” “这也没什么……” 罗高华摆手,随后掀开了拖拉机车斗上的树枝,“还是这个最实在!” 郑工来探头看了一眼,当即喜上眉梢,“多少?” 罗高华比了一个巴掌。 郑工来竖起大拇指,“厉害!你等一下,我马上把后勤和财务的人都喊来。” 罗高华:“没必要那么麻烦,叫个人记一下账,下次再来结算也一样。” 郑工来摆摆手,“没事。” 然后,他跟门卫吩咐了一声。 门卫点点头,转身就跑了。 幸亏,厂里的相关领导都住得不远,不到半个小时的时间,他们就全都来到了厂门口。 后勤科长叫了几个年轻人过来,帮着过秤。 五头野猪,一共重一千零八十二斤三两,按照六毛五分一斤算,共计:七百零三元四角九分五厘。 抹去零头,得了七百元。 另外还有五张完整的野猪皮,一张二十元,共计:一百元。 财务人员当场就给了罗高华八百元。 “罗顾问,李支书,事情已经办完了,你们应该还没有吃晚饭吧?给我个机会,去我家吃一顿,怎么样?”郑工来邀约道。 罗高华和李全福连忙摆手婉拒。 罗高华:“郑厂长,两个事。第一,不要叫我罗顾问,叫得我心发慌,直接喊我高华就行。第二,天色有点晚了,我们还要赶回去,如果吃饭的话,估计要到半夜才能回去,而路上不太安全,还是早点回去早点放心。” 郑工来也知道路上不安全,便点头道:“行吧,那就下次!还有,既然你不让我喊顾问,那你也别喊我厂长,就喊我大哥,如何?” 罗高华:“那感情好!大哥!” 郑工来大笑,“哈哈哈,好!” 告别了郑工来等人,李全福和罗高华就开车回去了。 这年头,路上没有几个车,周围非常的安静,就只听见拖拉机的笃笃笃的声音,传出去很远,惊起一阵又一阵的飞鸟。 突然,前方出现了三道人影,站在路中央,拿着棍子对他们连连挥舞。 “还真碰上路匪了?” 罗高华眉头一皱。 李全福也是面色一紧,这样的情况,他以前也碰见过,往往都是给点钱就算了,但他们此刻身上有八百元! 这可是一笔大款! 一旦让前面的三个人知道了,绝对不会轻易放过他们! “高华,我们身上钱多,要不要强行冲过去?” 李全福小声问道。 第125章 我叫黄二狗 “不用。” 罗高华摇了摇头,“拖拉机速度慢,冲也冲不过去,还不如停下来,见招拆招!” “好。” 李全福听从了罗高华的建议,慢慢减速。 “停车,停车,快停车!” 前面三个人连连大叫,“我嫂子有可能会难产,请你帮忙等一下。” “嗯?不是路匪?” 罗高华和李全福对视了一眼,但并没有放松警惕。 “同志,你们把我们拦下来干什么?” 拖拉机终于停在了那三个人面前,罗高华淡淡地扫了三人一眼,这三人都很年轻,大约十六岁到二十岁不等,全都穿得破破烂烂,瘦得皮包骨,一点都不像路匪。 不过,人不可貌相,越是这种看起来不像路匪的人,越要防备。 罗高华悄悄握住了腰间的军刺。 至于猎枪,他暂时没动。 情况不明,直接开枪的话,容易引起不必要的麻烦,或是预料不到的后果。 “大哥,你好,我嫂子今晚上生孩子,接生婆说,我嫂子有可能难产,让我们随时准备送嫂子去公社卫生院。” 其中年纪最大的小伙子,开口说道,“我们已经准备好了马车,随时可以送我嫂子去卫生院,但我又怕来不及,所以,带着两个弟弟来车路上碰运气,没想到还真让我们碰到了一辆车!” “大哥,希望你能行行好,在这里等一等,可以吗?” 罗高华:“天色很晚了,我们也急着赶回去。” 小伙子:“大哥,求求你了。” 另外两个小伙子也双手合十,“求求你们了。” 就在这时,远方传来了一声呼喊,“二狗,三狗,四狗,快准备马车,送你们大嫂去卫生院。” “春叶奶奶,我们找到了一辆拖拉机!”二狗回了一句,又嘱咐道,“老三,老四,赶紧回去把大嫂抬来!” 三狗和四狗转身就跑了。 李全福和罗高华面面相觑,似乎,好像,我们还没有同意吧? 没过多久,三狗和四狗就抬着担架飞快地跑了过来,另有一人举着灯笼,跟在旁边,一边跑,一边喊:“飞蛾,你一定要挺住!深呼吸!我们马上就去公社卫生院!” 李全福眼见他们抬来的人,确实是一个面色苍白的孕妇,当即便说道:“赶紧上车,都坐稳了!对了,你们是去哪个公社?” 二狗:“同文公社!” 李全福知道这个地方,就在这条车路的前方,大约有十里远,很快就能到达。 罗高华:“你们只能去两个人,不然,拖拉机坐不下。” 二狗:“大哥,你跟我去,三狗,四狗,你们去问一问春叶奶奶,还需要准备什么东西,如果有的话,你们就赶马车送来,如果没有了,你们就在家里等着。” 三狗和四狗点点头,回去了。 手里举着灯笼的,就是二狗的大哥,大狗。 一个老实巴交的庄稼汉,年龄跟罗高华差不多,一个劲地感谢,“谢谢,同志,谢谢你们。” 李全福再次启动拖拉机,往同文公社冲去。 拖拉机虽然慢,但比马车还是要快很多,大约二十几分钟,就抵达了同文公社的卫生院。 罗高华帮着他们把孕妇抬进了卫生院,然后就和李全福准备回去了。 二狗走了出来,“两位同志,我叫黄二狗,你们叫什么名字,家住哪儿?等我大嫂这事结束之后,我肯定要去感谢你们一番。” 罗高华:“不用,举手之劳,我们走了。” 这之后,他们一路上再没有遇到什么情况,很顺利回到了桃树湾村家中。 李桃花和陈秀菊还在等他们,几个孩子倒是都睡了。 “路上遇到了一点事情……” 罗高华把事情经过都讲了一遍。 李桃花:“晚上开车还是太危险了,幸好,今天遇到的不是路匪,不然,后果不堪设想。” 陈秀菊:“确实要注意,以后还是别开夜车了。” 李全福:“别担心,我以前又不是没有开过夜车!” 陈秀菊:“以前开夜车,是从公社到村里,路程近,路况熟悉,而且,你那个时候也年轻,现在可不一样,你是去县城,路程远,路况不熟,年纪也大了……” 李全福:“就你啰嗦!偶尔开一次夜车,怎么办了?” 罗高华连忙道:“爸,妈,都少说两句。这一次都是我的错,没有把时间计划好……” 陈秀菊和李全福异口同声道:“这跟你没有关系。” 李桃花也道:“高华,这不是你的错。主要是你也没想到会猎杀五头野猪!赶紧去吃点东西,早点睡,今天肯定都累坏了。” 随后,她就拉着陈秀菊一起去灶屋里把饭菜热了一下。 “妈,你别跟爸吵,不然,你让高华怎么想?毕竟是他把爸喊去的。” 李桃花小声道,“能够平安回来就行了,再说了,就算出了点事,我也相信高华一定能处理好。” 陈秀菊也小声道:“花儿,你是不是有点过于相信和体谅高华了?别忘了,你以前就是这么毫无原则地相信他,结果,他是怎么对你的?” 李桃花:“妈,过去的事情就让他过去,我只珍惜眼下!只要高华现在对我好,我就会无条件相信他和体谅他,因为他是我男人!我必须这么做!” 陈秀菊:“你这叫傻!” 李桃花呵呵一笑,“傻有傻福!” 陈秀菊微微一叹,“希望你真的有福!” 李桃花:“肯定会的。” 两人随后不再说话,快速把饭菜热好,端到了罗高华和李全福面前。 吃完饭,休息了一会,罗高华就洗漱之后去睡了。 “今天卖野猪,得了八百元。” 罗高华把钱拿了出来,摆在李桃花面前,“这个钱是要给我爸妈和六弟的,当然,我想要分一半,他们也不会有意见。” “不过,他们现在要建房子,所以,我不打算分,你觉得呢?” 李桃花笑呵呵地把钱拿起来,数了数,“我就喜欢数钱的感觉!我只是数一数,至于你要给谁,你决定,你才是一家之主。” 罗高华忍不住伸手搂住了李桃花,“老婆,你真好!” 李桃花:“其他的事情,我帮不了你,就只能对你好了。” 罗高华:“你帮我的够多了,就凭你给我生了四个孩子,就足够让我宠你一辈子!你放心吧,以后,我会挣很多钱,让你数个够!” 一夜之后,罗高华第二天再次喊上李全福,一起开着拖拉机去了青石沟村。 第126章 工钱? 到了青石沟村,拖拉机还是只能停在老鹰山的伐木车道上,然后走路去樟树湾。 “亲家公,高华,快来吃早饭。” 知道他们早上会过来,刘山花很早就带着三妹她们,把早饭做了出来,并送到了樟树湾。 “好嘞。” 罗高华和李全福也确实饿了,都没有讲客气,端起碗就吃了起来。 边吃,罗高华边对着罗大牛说道:“爸,昨天野猪卖了八百元!给我老丈人二十元车费和辛苦费,然后几个哥哥和弟弟都出了力,也跟他们分一点,一人也二十元,剩下的都给你们建房子用,你看怎么样?” 罗大牛还没有说话,罗高保,罗高佑,罗高中和罗高大都咧嘴笑了,搓着手,“二十元?这么多?我们也没有出什么力,那些野猪都是你杀的……” 罗高华笑道:“那就都不给,全留给爸妈建房子。” 罗高保四个听了,瞬间面色一僵,“啊?不给啊?多多少少还是给点吧。” 看到他们一副憨态可掬的样子,罗高华哈哈大笑,“逗你们玩的!都有!哈哈哈,另外,你们以后帮爸妈干活,也都有工钱!” “荒唐!” 罗大牛哼道,“他们都是我儿子,帮我做事,还想要工钱?做梦!” 罗高保等人也觉得别扭。 哪有儿子给老子做事,还要工钱的? 这要是传出去,村民们肯定要戳他们的脊梁骨! “高华,工钱就算了,我们也就是农闲的时候来帮帮忙,农忙的时候,还是要做自家的事……” 不等罗高保说完,罗高华就问道:“我们问你们几个问题,你们是不是跟爸妈分家了?你们各自的小家是不是需要你们养?你们住的都是木板房,将来是不是也想住砖瓦房?” 听到罗高华的问题,所有人都沉默了。 罗大牛也低下了头。 他终于明白罗高华的用心,罗高华提出给工钱,不是讽刺几个儿子不孝,而是想要变相地帮助几个哥哥和弟弟! 罗高保几人也同样明白了罗高华的心意。 罗高保,罗高佑和罗高中心里感动,嘴上却说不出来,只有罗高大嘴巴利索点,开口道:“四哥,我们确实分家了,确实需要养家糊口,也确实想要住砖瓦房,同时,我们也知道你是想帮我们,但我们还年轻,我们有力气……” 罗高华打断了他,“行了,工钱又不是很多,也就一天二元而已!另外,我这么做不是想要帮你们,而是想要告诉你们,只要你们愿意跟着我干事,我就会给你们发工资!” “发工资?” “干什么?” “高华,你是有什么事情要做吗?” 罗高保等人都抬头看向罗高华。 罗高华微微一笑,“暂时没有,不过,很快就有了。” 随后,他指了指那个斜坡,“我打算把那里弄成梯田,而这些田地必须在爸妈的户头下,然后,实际上却是归我经营,将来六弟和七弟分家了,也只能另外去弄田地,不能分这里的。” “啊?” 众人很是不解。 你一个上门女婿,回老家霸占这么多田地干什么? 罗高华没有在意他们的疑惑,继续说道:“然后你们就来帮我干活,种植这片梯田,到时候,我给你们开工钱!” 罗高大反应过来,问道:“四哥,你这不是地主老财的做法吗?你就不怕被当做典型抓起来?” 罗高华:“我又不是现在就这么干,爸妈还年轻,六弟和七弟也还小,我要那么搞,也要等几年之后,当然,那个时候,你们愿不愿意帮我做事,就难说了。” “我这么说的意思是,我们兄弟几个虽然分家了,但还是亲兄弟,应该联合在一起做事!比如,农忙的时候,我们不要分开,而是聚集在一起,一家一家的农活干完!” “团结才是力量!” 几个兄弟都听懂了,但实际操作肯定有点难度,毕竟,各自有各自的小家,各自有各自的想法。 罗高华:“我知道你们有人愿意,有人不愿意,所以,我才提出给工钱!钱,虽然不是万能的,但它却能解决很多问题,你们说对不对?” 众人都点了点头。 罗高华:“那就先这么说。” 他快速把饭吃完,然后,对罗大牛说道:“爸,关于拉砖、拉沙子等建筑材料的事情,你跟我老丈人说,我带着六弟先进山去打猎了。” 罗大牛:“你去吧,小心点。” 在众人的嘱咐下,罗高华带着罗高复进山去了。 他们先找到了昨天那一群野猪。 有罗高华这个神枪手在,砰砰几枪就猎杀了六头野猪,然后就不再猎杀,而是在周围教罗高复狩猎的技巧。 一个小时后,他们来到了黑熊石窟,继续寻宝。 这边的石洞非常多,他们昨天搜索了十几个石洞,今天又搜索了十几个石洞,居然又被他们找到了好几个藏有财宝的罐子。 虽然每一个罐子里储藏的财宝都不多,但凑在一起就多了。 “行了,明天我们再来。” 把找到的财宝跟昨天的财宝埋在一起,两兄弟就快速离开了这里。 回到樟树湾,才早上十点多钟而已。 “高华,高复,你们怎么就回来了?” “看你们两手空空的,是没有打到猎物吗?” “高华,以你的水平,怎么会空手回来呢?” 看着两人空着手回来,罗高保等人都很惊诧。 罗高复笑道:“哥哥们,有四哥在,怎么会空手?我们猎杀了六头野猪,一下子搬不回来,所以,要请你们一起去搬。” “六头?!” “我的天老爷!高华,你这是把大山里的野猪当成你自己养的了?!” “太厉害了!要是天天都能猎杀这么多野猪,那我们家是不是很快就要发财了?!” “那还用说?昨天五头野猪卖了八百元,今天肯定也有八百元,两天就一千六百元,这样的赚钱速度,不发财才怪!” 罗高保等人都兴奋地叫了起来。 罗高华笑道:“行了,别太高兴了,山里的野猪虽然多,但也有杀绝的那一天,还是别做这样的白日梦,关键还是要从土地或是别的行当挣钱才行。” “这倒也是!” 几人点头。 随后,跟着罗高华和罗高复进山去扛野猪了。 罗大牛和李全福也跟着去了。 六头野猪,一趟就全都扛了出来,然后,直接扛去了拖拉机上。 看着车斗上,堆积如山的野猪,众人的神情都充满着震撼和激动。 第127章 李庆喜 “爸,要想建房子的速度加快,最好是从这里修一条车路到樟树湾,到时候,我老丈人就能直接把砖和沙子水泥送到家门口了。” 眼见众人一边擦汗水,一边欣喜地看着拖拉机上的野猪,罗高华碰了碰罗大牛的手臂。 罗大牛转头看了看伐木车道,又看了看通向樟树湾的羊肠小道,摸了摸下巴道:“行,我下午就带着你的兄弟们清理这边的草木。” 罗高保突然说道:“高华,你这么一弄,我都想在樟树湾建房子了。” 罗高佑:“我也想来。” 罗高中没说话,但看向罗高华的眼神,已经说明一切。 罗高大:“你们都来了,我肯定也要来。” 罗高华:“可以啊,反正这边地方大,你们都可以来这边建房子,到时候,我们一家人在一起,也能更好地相互照应。” 罗大牛哼道:“建房子不要钱吗?” 罗高保等人当即不说话了。 罗高华呵呵一笑,也没再接这个话题,他可以出钱帮爸妈建房子,但出钱帮兄弟们建房子,那就不太合适了。 倒也不是说,不能出钱,而是亲兄弟也要明算账,不然,以后容易引起不必要的矛盾。 “行了,高复,你跟我一起,跟着我老丈人去县里卖野猪,明天,我们就不打猎了,就跟着我老丈人去拉砖头、沙子和水泥。” 罗高华说完,就带着罗高复登上了拖拉机的车斗,跟李全福一起去了县城。 罗大牛等人则继续回樟树湾清理草木,下午,则拿着锄头和砍柴刀,来这边清理车路。 人多,干活就快。 即便已经是初冬,但一个个都做得热火朝天,大汗淋漓。 这段时间,顿顿都是白米饭和肉,偶尔还有酒,一个个自然要下苦力干活,不然,怎么对得起这么好的生活? 更何况,罗高华还说要给他们一天二元的工资,这么好的事情,能不卖力气吗? 再说李全福他们开着拖拉机,刚抵达同文公社,就看到路边一个小伙子突然站了起来,伸手向他们连连招手。 罗高复一阵紧张,握紧了手中的砍柴刀。 罗高华也忍不住握紧了猎枪,但仔细看了看那个小伙子,当即松开了猎枪,顺便拍了拍罗高复的手臂,“六弟,别紧张,是熟人。” 李全福慢慢停下了拖拉机。 那个小伙子满脸笑容地走了过来,“大叔,大哥,我就知道你们肯定还会从这边经过!” 李全福点点头,没有说话,罗高华则从车上跳了下去,走到小伙子身前,笑问道:“二狗,你嫂子怎么样了?” 黄二狗咧嘴笑道:“幸亏昨晚上遇到了你们,要不然,我们如果用马车送过来的话,我嫂子多半是……现在,我嫂子是母子平安!为我家生了一个大胖小子!” “对了,这是我们家做的红鸡蛋,你们拿去吃。” 黄二狗转身去旁边的树后面,拿出一篮子红鸡蛋,递给罗高华。 罗高华拿了三个,“我就拿三个,其他的,还是留给你嫂子吃!我们去县城还有事,就不跟你多聊了,替我祝福你嫂子和你大哥。” 黄二狗:“你还不能走,我在这等着你们,就是要知道你们的名字和住址,我黄二狗虽然没有什么文化,也没有什么本事,但有恩报恩的事情,我还是懂。” 罗高华无奈,只好把自己和老丈人的名字跟他说了,并告诉他,自己住在桃树湾村。 黄二狗这才放他们离开。 “这个小伙子也是个实诚人!” 路上,李全福对黄二狗一直赞不绝口。 罗高华也觉得这黄二狗确实为人很实诚,是一个值得结交的朋友。 到了县城,他们直奔皮革厂。 郑工来得知他们来了,当即跑到大门口迎接。 不仅他,厂里面的其他干部也都来了。 李全福一阵紧张,“高华,他们这是……” 罗高华也有点懵。 “高华,李支书,不要紧张,他们都是来迎接你们的!你们现在可是我们厂的大红人,这几天,他们能够有肉吃,全靠你们!” 郑工来走了过来,解释道。 “对对对,感谢你们!” “你们今天又是来给我们送肉的?” “还是你们有本事啊!别的猎人,能够杀一头野猪就不错了,你们居然能够一下子猎杀五头!真是太猛了!” “今天又给我们送来了几头野猪?” 其他干部纷纷开口,气氛相当的热烈。 “你们自己看。”罗高华微微一笑。 郑工来掀开了遮盖的枝叶,就看到整个车厢堆满了野猪,不由得惊叫道:“这么多?!” 随即又对罗高华道,“不过,让你这样的高手去打猎,那绝对是猎物们的悲哀!” 其他干部也围了过来,把枝叶彻底掀开了,看到里面堆放了六头野猪,一个个的夸赞声更加洪亮了。 都不需要郑工来吩咐,立即就有人找来了后勤科长,有人找来了厂里的年轻小伙子,把野猪全都抬了下来,然后开始称重。 罗高华,罗高复和李全福根本不用动手,就跟郑工来站在一旁,任由厂里的年轻人忙活。 六头野猪,重一千二百三十斤,六毛五一斤,共计:七百九十九元五角。 郑工来直接给了个整数,八百元。 六张完整的野猪皮,共计:一百二十元。 两者加在一起,就是九百二十元。 财务人员当场就把钱递给了罗高华。 这一次,郑工来非要请三人在食堂吃一顿,罗高华盛情难却,便同意了。 一顿饭之后,罗高华跟皮革厂的其他领导也都熟悉了。 “高华,马上就要下雪了,接着,又要过年了,县城的各大工厂都需要大量的肉类,作为过年的福利,分发给员工。你打猎的技术这么高超,完全可以多猎杀一些猎物,送来县城!” 其中一个领导说道,“你要是不认识那些工厂的领导,可以来找我,我带你去认识。” 郑工来:“高华,他是我们皮革厂的副厂长,李庆喜,专门负责外联工作。我们县城的大小领导,以及各工厂的大小领导,他都认识!” 罗高华眼睛发亮,连忙伸手握住了李庆喜的双手,“李副厂长,多谢,那以后就要仰仗你多帮忙了。” 另一个领导笑道:“高华,你要是真想谢我们李副厂长,那你就跟他喝一杯。” 第128章 真正的酒神! 喝一杯? 罗高华看向李庆喜的目光更亮了,“李副厂长是海量?” 李副厂长摆了摆手,谦虚道:“别听他们乱说,我酒量有限。” 郑工来:“高华,你别跟他喝,他的酒量在我们厂是首屈一指,就连县城不少号称酒神级人物,都喝不赢他。” 罗高华惊道:“这么厉害,那我确实不敢跟李副厂长喝,不过,以后还要仰仗李副厂长多多提携,我就跟您喝一小杯。” 其他干部起哄,“喝一小杯怎么行?必须喝大杯!” 李庆喜瘪了瘪嘴,“一小杯确实没意思。” 郑工来:“你们别太过分,高华可是我老首长的宝贝疙瘩,你们要是把他灌醉了,我老首长训斥下来,你们谁也逃不掉!” 干部们脖子一缩,都不敢再劝了。 李庆喜惊疑道:“郑厂长,高华也是你们团的退伍兵?” 郑工来:“他可不是……” 罗高华不愿太多人知道自己的另一重身份,连忙打断道:“各位,我也就是一个民兵而已,不要被郑厂长唬住了。既然大家这么热情,都劝我用大杯喝酒,那我今天就舍命陪君子,跟大家喝一杯!” 李庆喜等人瞬间大喜,连忙喊人送来了大杯子。 郑工来悄悄拉了一下罗高华的衣服,“高华,你……” 罗高华:“郑厂长,不要紧,就喝一杯,应该没有问题。” 李全福全程没有说话,跟罗高复两个人坐在角落里,宛如透明人一样,快速吃完了,就看着罗高华在那边跟他们‘谦虚’,暗暗觉得好笑。 杯子拿来之后,罗高华先给李庆喜倒满一杯,又给其他干部都倒满了一杯。 “我们不胜酒力……” 其他干部想要拒绝,却听罗高华道,“今天难得这么高兴,我平时不喝酒的人,都敢喝一大杯,你们怎么能不喝呢?李副厂长,您说呢?” 李庆喜帮着劝,“对对对,今天高兴,都喝一杯。” 最后,除了郑工来只有半杯,其他都是满满一大杯。 罗高华举起了酒杯,“各位,多的话不说了,我们一起干了这一杯!” 话音一落,脖子一仰,就喝干了! “好!干!” 李庆喜和几个喜欢喝酒的干部纷纷端起杯子,也一口闷了。 而郑工来和其他几个不喜欢喝酒的干部则苦着脸,眼睛一闭,也一口喝了。 “哈哈哈,爽快!” 李庆喜大笑,“高华,来,我们再喝一杯。” “啊?” 罗高华假装要哭的样子,“还要喝啊?” “再喝!再喝!再喝!” 其他干部纷纷起哄。 郑工来:“别喝了……” 李庆喜根本就不听他的,“郑厂长,这一次你们可以不喝,我跟高华老弟喝,难得今天碰到高华老弟这样爽快的人,不多喝一杯,怎么说得过去?” 郑工来还想劝说两句,就听罗高华道:“郑厂长,既然李副厂长这么高的兴致,那我就……在陪他喝一杯。” 这一次,是李庆喜麾下的一位干部倒的酒。 罗高华:“李副厂长,今天难得这么高兴,就我们两个喝,是不是不太合适?要不然,让他们都一起喝一杯?” 李庆喜:“对对对,你们一起。” 一群人又一起喝了一杯。 两大杯酒下肚,相当于喝了六两酒,不少自诩酒量还行的干部,此刻也有了一些醉意,说话都有点不太清楚了。 李庆喜拍着罗高华的肩膀,笑道:“高华老弟,好酒量,要不我们再喝一杯?” 罗高华摆手道:“再喝就醉了。” 郑工来再次劝道:“先吃点东西,别只顾着拼酒。” 李庆喜:“对对对,先吃口菜。” 这时,酒劲慢慢上来了,不少干部已经醉了,就连李庆喜也感觉身子有点发热,脑袋有点晕,有了三分醉意。 “李副厂长,我们都喝得满脸通红,你看高华兄弟却是面不改色,您应该再跟他喝一杯。” 吃了几口饭菜,一个干部指着罗高华,说道。 李庆喜:“高华老弟,我们确实要再喝一杯。” 罗高华:“既然李副厂长这么看得起兄弟,那兄弟就再陪你喝一杯。” “好!” 众人叫好。 又一杯下肚之后,路高华假装喝醉了,拿起酒壶,“李副厂长,我们再来一杯?正所谓,酒逢知己千杯少,我们才喝了三杯而已,不说喝千杯,至少也要再喝一杯吧?” “好!” 李庆喜太开心了,今天总算是遇到一个棋逢对手的酒友了,当即举起杯子,跟罗高华又喝了一杯。 “既然喝了第四杯,是不是应该再喝第五杯?” “再来第六杯!” “李副厂长,都喝了六杯了,还差第七杯吗?” “要想发,就要八。这第八杯,无论如何都要喝!” “九九归一,第九杯必须要喝!” “李副厂长,最后我们来个十全十美如何?” 一杯又一杯,李庆喜一开始还很高兴,到后面,他就发现不对劲了,罗高华是越喝越精神,越喝越能喝,而且劝酒的辞令也是一套一套的,让他无法拒绝。 至于那些起哄的干部,早就喝趴下了。 有几个更是毫无形象地钻到了桌子底下。 “高华老弟,你跟哥说句实话,你刚才是不是把酒泼了?” 早在第七杯的时候,李庆喜就已经喝醉了,后面三杯都是硬撑着,喝下去的,他有感觉,等一下,肯定会吐! 罗高华假装醉醺醺道:“李副厂长,我早就醉了,现在只是在硬撑而已,下一刻,估计就要吐了。” “你……呕!” 李庆喜正要开口,突然酒意上涌,让他一下子吐了。 郑工来等清醒的人,连忙让到了一边,并喊来了食堂员工打扫卫生。 罗高复担心罗高华也会吐,连忙过来搀扶,就看到刚才还一副醉醺醺,连坐都坐不稳的罗高华突然变得清醒起来,“我没事,不用管我。” “四哥,你?” “高华,你?” 罗高复,郑工来,以及那些没怎么喝酒的干部,都惊讶地看向罗高华。 罗高华微微一笑,“我今天估计是太开心了,居然喝这么多酒都没感觉到醉,也真是奇了怪了,要是平时,一杯就醉了。” 他今天喝了十杯,三两一杯,那就是三斤酒! 的确是海量! 郑工来等干部都是人精,自然听得出来罗高华说的是假话,而真实情况是,罗高华才是真正的酒神! 李庆喜等人都被他骗了! “高华,没想到你枪法好,打猎厉害,喝酒也这么厉害!佩服!” 郑工来忍不住对罗高华竖起了大拇指。 第129章 请全村人帮着修路 酒席散桌,李庆喜等人喝得烂醉如泥,吐得人事不省。 郑工来怕他们出问题,直接派人将他们送去了医院。 罗高华则什么事都没有,要不是脸色微微有点红,浑身透着酒气,几乎没人知道他刚刚喝了三斤白酒! 也就李全福知道他的酒量,估计再来个三斤,才会勉强有点醉意。 郑工来等人早就被他的酒量震麻了,纷纷向他竖起大拇指,嘲讽李庆喜几人是泥菩萨碰见真神了! 拿了卖野猪的钱,罗高华三人就开着拖拉机回去了。 到了家,天又快黑了。 罗高华陪着孩子们玩了一会,就进屋睡了。 第二天,他跟李全福、罗高复一起去了公社里的砖厂和水泥厂,跟他们订下了需要的砖和水泥,然后去河边拉了一车的河沙。 等他们到达樟树湾的时候,已经是早上十点多钟了。 罗大牛几人正在修路。 虽然他们家人多,但全靠一些锄头、锤子,靠人工,想要把三四里的山路修成车路,还是非常困难的。 罗高华忍不住建议道:“爸,要不然,我们请全村的壮劳力来帮忙修路?” 罗大牛心疼钱,哼道:“你钱多啊!” 罗高华:“确实有点钱。” 罗大牛:“……” 罗高保:“高华,我们慢慢修就是了,反正也不急。” 罗高华:“这天越来越冷,估计再过几天就要下雪,到时候,泥土都冻硬了,就不好修了,倒不如请全村的壮劳力来,一两天就修好了,反正也花不了几个钱。” 李全福也劝道:“亲家公,我赞同高华的提议,路修好了,我们才好把砖头和水泥拉进来,到时候,修房子的时候,也可以请人来帮忙,人多,干活就快!” 既然李全福都这么说了,罗大牛就不好再拒绝了,当即说道:“行,那我就回村找一下村支书。” 不到半个小时的时间,罗大牛就带来了一大群人。 罗大牛给他们开的工资有点低,一天才五毛钱,但提供一顿午饭,而且,保证有肉吃! 虽然才五毛钱一天,但冲着有肉吃,全村男女老少都心动了。 要不是罗大牛考虑到修路还是挺累人的,所以,只挑选了壮劳力,不然,全村人都要冲过来,帮着修路。 即便如此,全村几乎所有的壮劳力都来了。 就连村长和村支书也来了。 众人来了之后,发现樟树湾这边居然能够直接跟老鹰山的伐木车路相连,而且,把周围的植被清理干净之后,竟是一片非常开阔的土地,众人顿时都嚷嚷着,也要来这边建房子。 村支书还算冷静,哼道:“都别眼红!这片荒地放在这里这么久了,你们怎么没说来这里建房子?” “大牛家敢在这里建房子,那是人家有一个打猎厉害的儿子!你家有吗?” 众人一下子不说话了。 确实,老鹰山的伐木车路已经修了有很多年了,甚至当年,村支书就跟村里人商量过,从这边修一条车路进村,可村里人都害怕老鹰山的猛兽,一个个都觉得危险,便放弃了。 如今看到罗大牛一家在这边建房子,又嚷着要来,这就是典型的眼红! 不过,村支书看了看樟树湾,想了想,说道:“要不然,我们就顺着罗大牛家的这条车路,一直修进村里去,如何?” 众人瞧了瞧,都觉得可行。 从樟树湾这边进他们村,只剩四里路,确实不算远。 唯一麻烦的,就是进村的时候,估计要占用一些人家的田地。 看大家都有点意动,村支书连忙说:“事先说好,进村的这一条路,是不算工钱的。” 这话一出,众人又都沉默了。 现在不是集体时代了,一个个都开始考虑自身的利益得失了。 条件好一点的人家,当然是愿意修路。 车路通了,他们以后出村、建房子等,都方便了。 但那些条件不好的,又或是住在村尾的人家,就不太愿意了,因为他们觉得修车路,跟他们的关系不大。 村支书看到这种情况,也没有强求,“你们自己考虑吧,修还是不修,都由你们决定。” 罗高华想到自己几个哥哥都住在村里,前世,几个哥哥对自己都还不错,如今,自己有能力了,总是要拉拔一下他们,便说道:“如果大家想要修路的话,我可以出钱,就像你们帮我家修路一样,给你们开工钱,并提供一顿有肉吃的午饭!” “这怎么行?” 这一次,都不用罗大牛拒绝,村支书就直接拒绝了,“这是给我们全村修路,怎么能让你一个人出钱?” “对啊,高华,你的钱也是冒着生命危险挣来的,我们就算再穷,也不能占你一个人的便宜。”阿旺哥大声道,“我觉得我们还是按照集体时代的做法,每家每户出几个劳力,没有劳力的就出点粮食啥的,我们一起把这条路先修起来。” 那些愿意修路的村民,自然是纷纷赞同。 而那些不愿意修路的村民,眼见大家都这么热心,而且,罗高华还愿意出钱,便也都点头道:“我们也可以参加,工钱可以不要,但每天一顿带肉的午饭,还是需要提供。” 村支书哼道:“你以为肉不要钱啊?” 罗高华笑道:“村支书,这一点,我可以保证大家!这样,我这就进山去打猎,保证一天一头大野猪,如何?” 山里还有数十头野猪,而这么一条路,如果全村一起动手的话,估计不到十天时间就修通了,完全可以保证大家有肉吃。 “太好了,那就这么决定了!” 不等村支书发话,其他的村民已经轰然答应。 村长和村支书也很无奈,而且,他们也想吃肉啊,便对罗高华说道:“不需要一天一头大野猪,两天一头大野猪就行了。” “大家修路很辛苦,一天一头大野猪不算什么!我去打猎了,你们好好修路吧!” 说完,罗高华就带着罗高复进山打猎去了。 村支书则带领大家开始修路。 有了一百多个壮劳力的加入,修路的速度一下子就加快了数十倍! 与此同时,还有不少人夸赞罗大牛生了一个好儿子,罗高保等人有个好弟弟。罗大牛和罗高保等人都笑开了花,干起活来,也更加的有劲了! 吃午饭的人增多了,刘山花便把几个儿媳妇,还有村里几个要好的村妇也都喊来了樟树湾,就在这边搭建灶台,开火煮饭。 李全福则开着拖拉机去山湾公社买了整整一拖拉机的粮食回来。 第130章 罗高复遇险 虽然大家都不是专业修路的人,但没吃过猪肉也见过猪跑,一个个修路还是像那么回事的。 有锯木头的,有挖树根的,有敲石头的,有挖泥巴填坑的,还有抬着大木墩砸路面的……一派火热的修路场景。 如果是一个人修路,会觉得枯燥,疲惫,而一群人修路,则会越修越有干劲,根本感觉不到累。 有些活跃分子,更是会引吭高歌,引来阵阵欢声笑语。 还有一些人则喊起了劳动号子,悠扬,高亢,让人热血沸腾,做起事来也更加的有干劲。 “这种画面已经很多年没有出现了!” 村支书和村长都感叹不已。 虽然集体时代才刚刚结束,但其实到了集体时代的后期,村民们做事都不再那么积极,都开始偷奸耍滑,根本没有五六十年代那种激情燃烧的热血! 而此刻,他们再一次体会到了那个年代独有的激情。 李全福把粮食拉回来,看到这一幕,也同样感慨万千。 他在想,桃树湾是不是也可以来这么一场修路行动? 但最后,他放弃了。 因为桃树湾比青石沟要复杂得多,不但人口更多,姓氏更杂,人心也更复杂。 不说别的,就是孙友林那一派的人,就肯定不会支持! 罗高华带着罗高复再次来到了烂泥塘,经过两天的猎杀,野猪群似乎也察觉到了这个地方的危险,都没有再回来。 罗高华只好带着罗高复顺着野猪的脚印,往前寻找。 半个小时之后,他们在一片灌木丛中找到了那群野猪。 依旧是大大小小数十头野猪分散在不同的区域,啃食着灌木的树根,以及掉落在地上的干果。 “今天我们就猎杀一头野猪就行。” 罗高华原本打算今天休息,天天打猎很累人,虽然他的狩猎技术高,但在山里钻来钻去,危险不说,确实非常的累。 砰! 瞄准了一头大野猪,罗高华毫不犹豫开了枪。 枪声一响,所有的野猪都受到惊动,纷纷四下逃窜。 罗高华和罗高复就静静地待在原地没有动,直到野猪又逐渐平静下来,他们才大喊大叫,驱赶野猪。 他们并没有直接走出藏身地,而是拿着木棍敲打周围的树叶,靠声音驱赶。 野猪很凶猛,但只要不被它们看见,它们都不会主动伤人,而是会远远地离开危险之地。 差不多过了十几分钟,野猪群才离开了这片灌木丛。 罗高华这才小心翼翼地走过去。 一路上看到了不少猪粪和猪脚印,好在,没有再碰到隐藏下来的野猪,他顺利来到了被他打死的那头野猪身边。 这是一头差不多二百多斤的大野猪。 他直接抓起一只猪脚,就这样把大野猪拖走了。 “四哥,我们这就回去吗?” 罗高复感觉这打猎也太轻松了。 罗高华看着他,笑道:“怎么,你还想继续?” 罗高复抓了抓脑袋,“我……有这个想法。” 罗高华看了看天色,时间还早,便把猎枪递给了他,“那行,接下来,你来狩猎,我就跟在你身边。” “啊?我来?” 罗高复有点惊慌。 “别怕,有我在你身边,不会有事的。”罗高华鼓励道,“打猎这种事,我教得再多,都不如你自己亲身经历一次。” 罗高复也是胆子大,不然,也不会跟着罗高华进山打猎,当即接过猎枪,“行,那我就试一试。” 他看罗高华每次都是一枪爆头,就理所当然地以为开枪也不是那么难,早就想要自己尝试一下了,此刻,接过猎枪,他就猫着身子,按照罗高华以前教他的方法,往前追击野猪。 虽然才跟着学打猎几天时间,但他年轻,脑子灵活,倒也掌握了不少狩猎的技巧。 动作笨拙,稚嫩,但没有大的差错。 罗高华便没有说话。 一个好的师父,并不需要讲太多的话,很多时候,其实需要徒弟自己去琢磨和领悟。 野猪跑得很快,而且,一旦受了惊吓之后,会一直跑很久,罗高复一路跟着脚印走了差不多两个小时,才再次在一片乱草丛中发现了那群野猪。 相隔一百多米,罗高华就拉着罗高复停了下来,“你第一次开枪,还是不要靠得太近,免得野猪发狂伤人,你来不及躲避!” 罗高复:“可是这么远,我打不准怎么办?” 罗高华心道:你都没有开过枪,肯定打不准,不过,为了不打击罗高复的积极性,他安慰道:“打不准不要紧,只要感受一下就行。” “当然,如果你非要往前靠近也可以,就是你一定要选好退路,一旦野猪追了过来,你要能够快速躲起来,不然,你就危险了。” 罗高复以前只听说过野猪很危险,却从来没有感受过。 自从跟着罗高华打猎以来,那些野猪就像是温顺的兔子一样,任由罗高华击杀,所以,在他的内心,虽然知道野猪危险,却并没有太在意。 他举着枪,慢慢往前靠近。 大约五十米的地方,他停了下来,举枪瞄了瞄,发现视野并不好,没有办法瞄准野猪的脑袋,于是他又准备往前走。 罗高华并没有阻止,只是默默地把腰间的军刺拔了出来,握在手中。 这一次,罗高复才走了不到五米,前面的一头野猪似乎察觉到了动静,突然哼哼地叫了起来,接着,所有野猪都抬起头,往这边看了过来。 “不好,被发现了!” 罗高复心里一慌,急忙举起枪,瞄准前面的一头野猪。 砰! 一声枪响。 “卧槽!” 罗高复一声惊叫,猎枪的后座力将他推得差点往后摔倒。 他打出的子弹,都不知道往哪里飞了,而被他瞄准的野猪,吓得发出一声尖叫,然后,掉转头就向他们冲了过来。 那庞大的身子就像是一辆坦克一样,还有那尖锐的獠牙,无比凶悍。 “快跑!” 罗高华抓着他就往后跑。 罗高复急忙跟着跑。 “快爬树!” 听到罗高华的指示,罗高复毫不犹豫往树上爬去。 然而,就在他刚刚爬上大树的枝丫上,准备骑上去,就感受到大树一阵猛烈的摇晃,然后,他就被撞得,掉了下去。 而大野猪撞击了大树之后,往后退了几步,又快速冲了过去。 “六弟!” 眼见大野猪低着头,尖尖的獠牙对准了罗高复的身体,罗高华大叫一声,急忙跳下大树,挥舞手中的军刺,往那头大野猪杀去。 第131章 不想跟着你打猎了 被明晃的刀光一闪,大野猪也感受到了危机,当即调转方向,躲开了罗高华的军刺挥击,但庞大的身体依旧向他们撞了过来。 就算罗高华的军刺伤到了大野猪,大野猪也不会致命,但是他们要是被撞上的话,绝对会伤筋断骨,而周围还有其他的野猪正在快速往这边冲来。 一旦被围住,即便罗高华力大无穷,也双拳难敌群猪,有生命危险! 啊! 危急时刻,罗高华一声大喊,抓着罗高复就地一滚,显得很狼狈,但总算是滚出了大野猪的撞击范围。 大野猪停顿了一下,随即又哼哼唧唧地向罗高华和罗高复这边冲了过来。 砰! 罗高华已经握住了猎枪,毫不犹豫扣动了扳机。 昂! 大野猪当即发出了刺耳的尖叫。 这时,其他的野猪已经冲了过来,罗高华来不及多想,抓着罗高复就将他往大树上方抛了上去,叮嘱道:“牢牢抓住树干!千万别松手!” 罗高复腾云驾雾一般,‘飞’上了大树,整个人都是懵的,听到了罗高华的大喊声,他也只是本能地伸手抱住树干。 嘭!嘭!嘭! 下一刻,就感觉大树被一次次猛烈撞击,罗高复急忙死死抱住树干,即便胸口被震得生疼,快要吐血,他也不敢松手。 而罗高华则如同一只矫捷的猴子一般,在周围东躲西藏,躲开野猪的围攻。 与此同时,他快速更换了猎枪里的子弹。 砰! 砰! 两颗子弹刚换好,他就对着其中两头野猪扣动了扳机。 这个时候,他获得全师射击比赛第一名的技术彻底展现了出来,速度、反应、角度、精准度都完美展现。 即便他没有太多的时间瞄准,但他每一枪都能射中一头野猪的要害! 有些射在头颅,有些直接射穿了心脏! 砰! 砰! 双管猎枪就是这点不好,每一次只能装填两颗子弹,幸亏罗高华的手速快,短短三秒就能换好子弹,然后,抬手就开枪,接着又更换子弹。 直到他连续射击了八枪,打死了八头野猪,那些狂躁的野猪们才渐渐冷静下来,意识到了危险,开始尖叫着往后逃去。 砰! 砰! 野猪退了,但罗高华的杀心被激发了出来,如果不是他身体素质好,枪法厉害,今天估计就被这群野猪撞死在这片山谷了。 他必须要报仇,要让这群野猪知道,得罪他是什么下场! 一连又射杀了十头野猪,他才把心中的杀意彻底发泄出去,而野猪也吓得逃窜到了深山之中。 直到这时,罗高华才着急忙慌地返回,找到了罗高复。 “六弟,你怎么样?” 眼见罗高复还死死抱着树干不松手,罗高华不由得抬头,大声问了一句。 罗高复顺着声音看了眼下方的罗高华,突然哇的一声哭了。 刚才,他是真的被吓到了,以为自己就要被野猪撞死了! 他也终于意识到了打猎有多么的危险! 之所以四哥打猎显得那么轻松,那是四哥厉害,而打猎本身,绝对不轻松,相反,自己要是菜的话,贸然进入深山打猎,就是送死! 难怪这么多年来,村里有不少人想要打猎,却没有几个人敢进老鹰山来打猎,就因为太危险! “四哥,我,我,我不想打猎了!” 罗高复从树上慢慢爬了下来,浑身还在忍不住的颤抖。 罗高华搂着他的肩膀,安抚道:“没事,不打猎就不打猎,在家务农也一样有大出息!” 隔了好一会,罗高复总算平静了一点,转头看着罗高华,“四哥,我是不是太没用了?” 罗高华:“你不是太没用,而是太着急。你才学打猎多长时间?你就敢猎杀野猪?我之前就跟你说过,一猪二熊三老虎,这个猪就是野猪!” “也就是说,在山林里,野猪一旦发起狂来,比黑熊和老虎都要厉害!” “它的獠牙,它的身体,它的毛发,都能成为进攻的武器,而且,它身上往往都会滚一身坚硬的泥巴,就像是穿了一身铠甲一样,想要伤到它很难!” “另外,你今天太靠近野猪了,对猎枪也不太熟悉,贸然开枪,自然就是这样的结局!” 罗高复静静听着,心里的恐惧和不安渐渐消失,不想打猎的想法也被他抛在了脑后,而是认真回忆自己刚才的种种表现。 他这才发现自己要学的地方还有很多! 罗高华拍了拍他的肩膀,“六弟,不要急,慢慢学!打猎,不是那么简单的事!” “嗯。” 罗高复点点头。 又过了半个小时,罗高复才站起来,“四哥,我们回去吧。” 罗高华:“行,不过,我们先把野猪收集一下。” “啊?哦!” 罗高复回过神来,然后,跟着罗高华去搬野猪。 随着一头又一头的野猪被搬回来,罗高复的心情变得越来越复杂。 他突然发现自己一个什么都不会的打猎新手,不应该跟着四哥学打猎,而应该先跟着村里那些猎手学一段时间,等自己掌握一定的打猎技巧之后,或者明白什么是打猎之后,再来找四哥学,会好得多。 因为四哥太厉害,跟他一起打猎,会让人产生错觉,会觉得打猎太简单,从而忽略了打猎的危险性。 尤其是,当他跟着四哥抬回来第十八头野猪的时候,他终于下定了决心,不能再跟在四哥身边了。 这太有压力了! 自己差点被野猪撞死,而四哥则轻轻松松干掉十八头野猪,两人的差距也太大了,让他完全接受不了! “四哥,从明天开始,我就不跟着你学打猎了。”罗高复心情低落。 罗高华:“你真打算以后不再打猎了?” 罗高复:“不,我要打猎,只是不想跟着你打猎了……也不对,是暂时不想跟着你打猎,我要跟其他人学。” 闻言,罗高华愣了好久,才明白罗高复的意思,便点头道:“行,我支持你,不过,你要记住,只要进了山,就一定要谨慎、谨慎、再谨慎!” “我知道了。” 随后,两兄弟走出大山,来到了樟树湾喊人跟他们去抬野猪。 他们一下子喊了四十几人,把所有人都惊到了。 这是打了多少野猪,需要这么多人去抬? 不久之后,他们就集体失声了! 整整十九头野猪,有大有小,摆放在一起,太有视觉冲击力了! 第132章 挣钱太容易? “这也……太多了吧?!” “高华,你不会是把老鹰山的野猪都杀绝了吧?” “打猎,什么时候变得这么简单了?” “天老爷,我这辈子都没有见过这么多野猪!” “这么多野猪,要吃到什么时候啊!” 村民们发出一声声惊叹。 村支书和村长也同样震惊不已,他们年轻的时候也曾打过猎,知道打猎有多危险和困难,可看罗高华打猎,却像是吃饭喝水一样简单,随随便便就能猎杀一大堆野猪回来。 没错,就是一大堆! 李全福和罗大牛等人虽然早就在心里认可了罗高华是打猎高手,但看到如此震撼的一幕,他们也是感叹不已,实在不知道该怎么来形容罗高华了。 罗高华:“大家别惊叹了,赶紧拖一头最大的野猪去处理了,中午我们就敞开了肚皮吃!” “好嘞。” 众人轰然叫好,立即就有人抬着最大的一头野猪,开始刮毛,开膛破肚,清理内脏…… 罗高华则看向李全福,“爸,我本来打算今天休息一天,结果一下子没忍住,不知不觉猎杀了这么多野猪,您看,我们是不是应该送一部分去县城卖了?” 李全福苦着脸,“这么多野猪,我一趟也装不下啊!” 罗高华:“那就分两趟卖。” 于是,众人先扛了八头野猪装上拖拉机,李全福和罗高华一起拖着野猪去了县城。 罗大牛诧异地看向罗高复,“你怎么不跟着去?” 罗高复神情有点低落道:“爸,我不想跟着四哥打猎了。” “为什么?” 罗大牛眼睛一瞪。 罗高保等人也都看了过来。 罗高复:“我今天差点把四哥害死了……” 随后,他把在山林里发生的事情一五一十说了一遍,最后道,“我觉得我太笨了,根本就学不会打猎,又或者说四哥太厉害了,我想要达到他那种水平,至少还要磨砺好几年才行,所以,我决定先跟着村里的大梨叔学打猎。” 听了罗高复的叙述,罗大牛本来有些生气,但听完之后,他又有些心疼这个六儿子了。 他很清楚这种失落感,当即安慰道:“行,我到时候跟你大梨叔说一声,他最近也确实想要寻找一个合适的徒弟,你跟着你四哥学了几天,应该可以通过他的考验。” 罗高复点点头,不再说话。 罗高华和李全福分两趟把野猪送去了皮革厂,一共获得了两千三百多元。 郑工来都忍不住打趣他,“高华,你这挣钱速度也太快了,我一个数百员工的厂长,一个月,累死累活,才一百多元工资,而你短短几天就挣了好几千!真是让我羡慕啊!” 罗高华:“郑厂长,要不我们换一换?” 郑工来哈哈一笑,“那还是算了。” 他才不傻。 自己当厂长,工作稳定,工资也稳定,还有权有势,要是去打猎的话,看起来很挣钱,其实也分人。 自己可没有罗高华那么高超的枪法! 要是自己去打猎的话,估计,要不了多久,全家人就会活活饿死! 罗高华也笑道:“所以说,郑厂长,你根本不用羡慕我,我这不过是拿命换来的,万一哪一天出了事,有再多钱又有什么用?” 皮革厂的其他领导们,本来也很眼红,但听了罗高华的话之后,他们一个个立即心理平衡了。 离开县城,回到家,已经是半夜了。 孩子们早就睡了。 只有李桃花和陈秀菊还在点着煤油灯,一边缝缝补补,一边家长里短地聊天,一边等他们回来。 听到外面响起了拖拉机的声音,不顾屋外的冷风,她们连忙从屋里跑了出来。 “怎么这么晚才回来?” 李桃花打开院子大门,一脸担忧地问道。 李全福笑道:“这都要怪高华!今天估计是太兴奋了,一下子猎杀了十九头野猪!” 他还不知道山林里发生的事情,罗高华并没有跟他说。 这种危险的事情,罗高华一般都不会跟家里人说,免得他们担心。 “十九头?!我的天,山里有这么多野猪吗?”陈秀菊惊呼。 李桃花则疑惑地上下打量罗高华,“是不是野猪伤了你,所以,你要将它们赶尽杀绝?” 罗高华暗叹,不愧是跟自己同床共枕多年的女人,果然心细如发,一下子就想到了自己肯定是被激怒了,才会如此大规模地猎杀野猪。 罗高华转了一圈,笑道:“我没有受伤,就是今天运气太好,碰到了一大群野猪,于是就将它们全部猎杀了。” 李桃花看罗高华身上确实没有伤势,这才相信了他的话。 回到屋里,罗高华先去看了眼孩子们,都睡得很香,他也就没有过多打扰。 陈秀菊和李桃花给他们煮了面条。 吃完之后,他们就各自洗漱,睡了。 在床上,罗高华拿出了一大叠钱,递给李桃花。 李桃花诧异道:“你不是说,这段时间打猎挣的钱全都给你爸妈他们建房子用吗?你拿钱给我干什么?” 罗高华:“给爸妈建房子的钱已经足够了,没必要给太多,免得其他兄弟会有意见。” 李桃花点点头,“这倒也是。你要是给得太多,会显得其他兄弟太没本事,太不孝顺。”随后,接过了钱,数了数,惊喜道,“两千元?!” “加上以前你带回来的钱,我们差不多快有一万元了!” “我们应该是全村,不,应该是全公社,最有钱的人家了吧?” 吧唧! 说着,李桃花突然在罗高华脸上亲了一口,“高华,你太厉害了,这么短的时间,你就让我们家成了万元户!” 罗高华笑道:“这才哪到哪!以后,我们还会有更多的钱!” 李桃花却突然平静了下来,认真地看着罗高华,说道:“我虽然喜欢数钱,但我不希望你太辛苦,有现在这些钱,我就已经心满意足了!” 罗高华:“那好,那我接下来一段时间就不打猎了,我也在家里好好放松一下。” 李桃花:“你这段时间确实累坏了,是该休息一下了。” 第二天,罗高华果然不再进山打猎,而是陪着老婆孩子,在家里玩闹了一会,才慢悠悠和李全福一起,去公社拉了一车砖头去了樟树湾。 今天,这边依旧在热火朝天地修路。 或许是昨天吃了野猪肉的原因,大家伙的热情更加高昂,修路的速度也更快。 第133章 车路修通了 三天时间,从老鹰山伐木车路到樟树湾的车路就修通了,罗高华爽快地给每个参与修路的村民都发放了工钱。 一个人一元五角,一百多人,也不过一百五十几元而已。 虽然工钱不多,但这三天,所有村民都很开心,因为他们每天中午都能敞开肚皮吃肉! “高华,你家的路已经修好了,接下来是不是就开始修村里的路了?” 村支书说这个话,其实是提醒罗高华,接下来的时间,还要继续提供肉。 这是他之前就说过的话,也是村民愿意继续修路的最大原因。 罗高华微微一笑,“对,我明天就进山打猎,保证肉食管够!” 村支书要的就是这句话,当即笑道:“等村里的车路修通的时候,我一定要在路边建一座功德碑,把你的名字写在第一个!” 罗高华:“支书,这倒是没有必要。” 村支书:“有必要,很有必要,一定要让后世子孙都知道,这条路是在你的大力支持下,才修通的!” 其他村民也都觉得很有必要。 罗高华没办法拒绝,只好接受,然后,下定决心明天多猎杀几头野猪。 接下来几天,罗高华果然每天都进山猎杀两头大野猪,让村民吃个饱,吃不完,还可以往家里拿! 虽然修路很辛苦,但一个个村民都感觉像是过年一样,非常开心。 天天都有肉吃,谁不开心? 可惜,这么好的日子并不长久,不管他们如何不舍,四天后,通往村里的车路也修通了,天天吃肉的日子也就结束了。 村支书果然兑现了他的承诺,特意去公社请来了一个石匠师傅,在村口竖立了一座功德碑,上面雕刻了一个个名字。 全都是这次参与修路的村民的名字,而第一个名字就是罗高华,又大又显眼! 这一切做完之后,青石沟村再次恢复了往日的宁静。 罗高华也不再往老家跑了,因为下雪了! 不过,罗大牛却是闲不住,即便天上下着大雪,他也会每天都去樟树湾清理杂草和石头,他不仅要清理出一大片宅基地,还想为明年把旁边的斜坡开荒成梯田做准备。 而罗高复也顺利拜罗大梨为师,跟着他学习打猎。 跟着罗大梨打猎,罗高复才真正体会到了打猎的真实情况。 每天早出晚归,收获却很少,有时候,甚至一天都没有收获,反而累得精疲力尽。 他突然有点怀念跟四哥一起打猎的日子了。 不过,他也很清楚,那只是四哥打猎厉害而已,并不是他打猎厉害,虽然跟着罗大梨打猎,收获甚微,但他能够感觉到自己的打猎技术在慢慢提升。 更关键的是,遇到困难和问题时,他没有人可以依靠,只能依靠自己! 而罗大梨也算是一个合格的师父,并没有那种教会徒弟饿死师父的想法,每种技巧,他都尽心尽力地教。 对于这些,罗高华并不知道。 自从下雪之后,他就天天窝在家里,陪着老婆和孩子们。 “爸爸,我们来踢毽子!” “爸爸,我们来跳皮筋!” “爸爸,我们来玩过家家,假装你是我儿子……” 每一天,跟孩子们玩都充满了乐趣和童真,有时候也哭笑不得,比如玩过家家的时候。 不管是即将满七岁的大女儿,还是快满五岁的二女儿,以及快满三岁的三女儿,最喜欢玩的就是过家家。 一会儿你是妈妈,她是女儿,一会儿你是女儿,她又成了妈妈。 而罗高华不是当儿子,就是当宝宝,又或是当一匹马,或者一头猪…… 孩子们玩得不亦乐乎,李桃花笑得前仰后合,只有罗高华一脸郁闷,当然,他心里是高兴的,因为,这些都是他前世最想要弥补的遗憾。 终于,下了三天的雪,停了。 孩子们都嚷嚷着要出去堆雪人,打雪仗。 罗高华自然是有求必应。 打开屋门,顿时一股雪风吹来,让人忍不住全身一缩,但看到外面白茫茫一片的雪景,又忍不住感叹风景真美。 孩子们才不管风景美不美,打开大门的一瞬间,她们就冲了出去,在院中的雪地里,滚来滚去,相互打雪仗。 三丫罗夏花年纪小,受到的攻击最多,不一会,就被打得呜呜哭,向罗高华求救。 罗高华没有理会她,而是和李桃花一起加入,无差别地攻击。 院子里,顿时乱作一团。 李全福和陈秀菊站在屋门口,看着一幕,不时爆发出一阵爽朗的笑声。 院中的雪被破坏得差不多了,孩子们又跑到了院子外面去,继续玩雪,罗高华也跟了出去,就发现村里玩雪的孩子们并不多。 大多数人都窝在家里,不敢出门。 罗高华稍微一想,就明白了原因。不是孩子们不想玩雪,而是他们没有厚衣服御寒,根本就不敢出门。 要是冻感冒了,那就麻烦了。 而罗高华的几个孩子敢在雪地里肆意地玩闹,就是因为她们都穿着厚厚的棉袄! 村里其他在外面玩的孩子,也都一样,穿得非常厚实。 不过,天气太冷,即便孩子们都穿得比较厚,但罗高华也不敢让她们玩得太久。 在院子外面,跟她们一起堆了一个雪人,就赶紧把她们赶回家中,围在火炉边,一边烤火,一边喝着热乎乎的大骨汤。 悠闲的日子过得很快,不知不觉就到了腊月二十四,过小年的日子。 这一天,在北方有吃饺子的习俗,而在南方则有杀年猪的习俗。 罗高华家没有养猪,实际上,整个桃树湾村都没有几户人家养猪,连自己都吃不饱,哪有粮食喂猪? 但这难不住罗高华,他在昨天专门带着老丈人,以及四叔和五叔,进了一趟驼峰山。 猎杀了四头野猪回来。 大伯和二伯共分了一头野猪。 他家,四叔家和五叔家则每家一头。 今天,过小年,他便把大伯、二伯、四叔和五叔,及其他们的家人都喊了过来,准备一起过小年。 当所有人都来了之后,他才意识到房子确实是小了。 人一多,屋里根本坐不下! 好在,他这几天抽空在家里做了几个大圆桌。 可以灶屋摆一桌,正屋摆两桌,每间房再摆一桌,一共摆了七桌,才让所有人都坐了下来。 吃的东西也很简单,就是一顿猪肉火锅! 第134章 遭遇金钱豹 其他几桌都吃得很欢畅,也很热闹,一个个都在狂炫野猪肉。 只有正屋这两桌,显得很安静,但一个个吃肉也是不遑多让。 一大块肉,丢进火锅里,不等它完全熟透,就又被夹了出来,然后,被大口吃了。 即便肉里还带着血腥味,他们也不在乎。 “都别急,野猪肉还是要煮熟了再吃,今天我们没有别的事,就是吃好喝好!” 罗高华举起酒杯,“我们先喝一口,致敬一下今年勤劳的我们!” “我们自己有什么好致敬的?”大伯李全寿道,“我们应该致敬国家,致敬祖宗。” 罗高华:“那些都要致敬,但更应该致敬我们自己,因为只有我们自己才能给我们创造美好的生活。” “有道理,喝一口!” 四叔李全宝赞同地举起了酒杯。 其他人也都纷纷举杯,喝了一口。 吃了一口菜,罗高华又举起了酒杯,看向大伯李全寿,“大伯,这一杯我敬您,要不是您把猎枪给了我,我不会想到去公社找吴排长练习枪法,更不会去县城找彭团长,去市里参加射击比赛。” “而没有那次比赛,我就不可能认识那么多人。” “也正因为认识了那些人,我每次打猎,不管猎杀了多少猎物,都能销售出去,换成钱!从而有了现在的生活!” “所以,归根结底,我现在能有这么好的生活,都是大伯能给与我的,所以,我必须敬您一杯。” 李全寿:“敬不敬的都无所谓,关键是你自己要长进,要勤快。人变好不容易,变坏却是一出溜的事!” 大婶碰了一下他,“高华向你敬酒,你喝就是了,说那么多话干什么?真是年纪越大,话越多!” 李全寿:“我这说的都是实话……” 罗高华:“大婶,没事,我就喜欢听大伯说话。” 听罗高华这么一说,李全寿虽然得意,却也不好意思再说什么,于是举起酒杯,跟罗高华碰了一下,喝了一口。 罗高华则是一杯酒一口闷了。 随后,他又敬了二伯、四叔和五叔一杯酒,又跟其他的堂兄弟喝了一口。 他的酒量,家里人都知道,根本没有人敢跟他拼酒,所以,他敬完一圈之后,其他人根本不敢向他学习,也来敬一圈。 这种时候,罗高华不由得有点想念侯叔了。 喝酒的人,其实最高兴的,就是碰上一个旗鼓相当的酒友。 他决定明天去找一下侯叔,跟他约顿酒。 一顿饭吃了很久才散席,而外面不知什么时候开始,又下起了大雪。 第二天,不顾家人的劝说,罗高华背着背篓,冒着风雪,去了青山公社。 他先去找了吴排长,然后找了公社的几个领导,最后才来到国营饭店找侯叔,“侯叔,好久没有跟你一起喝酒了,什么时候有空,我们喝一顿?” 侯叔大喜,“我什么时候都有空!” 于是,两人就在国营饭店随便找了一张靠窗的桌子,喝了起来。 没有菜,就只有一盘花生米,然后就是一大壶酒。 两个人边喝边聊,很是惬意。 “侯叔,我跟你说的事情,你考虑得怎么样了?”罗高华问道。 侯叔:“我觉得我们要么不开餐馆,要开的话,还是去县城开最合适。” 罗高华:“侯叔,这方面你是专家,你说在哪儿开就在哪儿开,不过,我有一个小小的建议,那就是不要怕亏钱!开餐馆,主要是做回头客的生意,所以,要做好打持久战的准备!” 侯叔:“你还说你不懂,你这不是很懂嘛?” 罗高华:“我这就是瞎说的。” 侯叔:“对了,你想要考驾照的事情,我已经帮你联系好了,等过了元宵节,你就可以来公社的运输公司找人报名了。” 罗高华:“太好了!为了这个消息,我必须连喝三杯!” 侯叔当即把酒壶抢走,“你想得美!最多喝一杯!这么好的酒,怎么能让你一个人喝?” 罗高华:“哈哈哈,一杯就一杯。” 两人边喝边聊,一大壶酒,不知不觉就喝完了。 两人依旧不尽兴,便再去拿了一大壶酒出来。 直到这一壶也喝完了,罗高华才喝尽兴了,终于有了一点微醺的感觉,而对面的侯叔早已经喝醉了,趴在桌子上睡着了。 把侯叔的徒弟们叫来,让他们把侯叔照顾好,罗高华就一个人背着背篓回家去了。 被雪风一吹,罗高华一个激灵,急忙把棉袄搂紧,快步往桃树湾村走去。 在半路上,他的酒劲上来了,走路更加的踉踉跄跄。 嘭! 一不小心,他走路不稳,摔在了雪地里。 他想要爬起来,却感觉手脚有点发软,大脑也有点晕乎乎的,便干脆躺在雪地里不动了。 这还是他重生以来,第一次感觉到了醉意! 当然,他的意识还是非常清楚的,知道这里是雪地,是山路,不能在这里久待,不然,会被活活冻死! 他只躺了一会,就强打起精神,强撑了起来,继续往家走去。 陡然,他毫无征兆地感到毛骨悚然! 这是一个猎人独有的感觉,是一种遭遇大型猛兽的感觉! 他立即停了下来,抬头往前看去,就看到不远处居然站着一只对他虎视眈眈的金钱豹! 金钱豹很安静,就这样冷冷地盯着罗高华。 完了! 他今天只想找侯叔喝酒,所以,没有带猎枪,甚至连军刺都没有带,就带了一个空背篓。 而带着背篓,是因为他想在青山公社购买一些生活必需品。 下大雪之后,生活物资会减少,尤其是蔬菜类的食物,他必须去青山公社多购买一点,所以,他背上了背篓。 但此刻,面对金钱豹,背篓不但给不了他安全感,反而成了巨大的累赘。 对视了几秒,罗高华机敏地察觉到金钱豹要对他发起攻击了,他当即把背篓一丢,转身就跑。 嗷呜! 金钱豹一声大叫,唰的一下,就向着罗高华扑了过来。 罗高华把速度提到了最高,试图摆脱金钱豹的追击,但结果却是很不尽如意。没过多久,他就被金钱豹追上了。 然而,就在金钱豹腾空而起,想要将罗高华扑倒在地,然后咬断他的脖子时,罗高华却不按常理出牌,居然不逃了,而是突然身子一矮,躲开金钱豹的嘴巴和爪子,直接抱住了它的身子。 第135章 徒手猎杀豹子 轰! 罗高华抱住金钱豹的身子,狠狠撞击在旁边的一棵大树上。 厚厚的积雪纷纷砸落,瞬间将他和金钱豹掩埋了一大半身子。 金钱豹被撞得有点发晕,再加上,腰部被罗高华死死抱住,一时半会,身子根本没有办法动弹,而想要用腿蹬,用爪子抓,又发现自己的四肢没办法扭曲过来,只能急得在空气中乱划。 罗高华酒劲上涌,力量似乎变得更大,抱着金钱豹一遍遍撞击大树。 地动山摇。 一连撞击了数十下,金钱豹被撞得头晕眼花,腰断骨折,但这些部位都不是要害部位,金钱豹依然有攻击能力。 罗高华根本不敢松手,眼见旁边有一块大石头,他毫不犹豫抱着金钱豹,调转方向,将它的头部对准了石头。 金钱豹也察觉到了危险,拼命挣扎,可惜的是,它此刻面对的是拥有八百斤极限力量的罗高华。 不论它如何挣扎,罗高华都能将它死死抱住,纹丝不动。 嘭! 下一刻,金钱豹就被撞得头破血流,身子一下子就软了下去。 罗高华不敢掉以轻心,抱着金钱豹,往后连退数步,接着,又将它的头部狠狠撞在了石头上。 嘭! 这一下,金钱豹的头骨迸裂,崩了罗高华一身的血。 继续抱着金钱豹没有松手,直到过了十几分钟,发现金钱豹确实不再挣扎,罗高华才松开,然后,气喘吁吁地坐在了雪地上。 他喘粗气,倒不是累的,而是被吓得。 豹子,可是站在食物链顶端的掠食猛兽,而自己又两手空空,不害怕,那是假的! 幸亏他力气大,又专门练过军体拳,反应还算灵敏,这才能够反杀豹子。 要是一般的村民,如此近距离地碰见豹子,只有死路一条! 休息了几分钟,心情完全平复之后,罗高华才扛起金钱豹,继续往家里走去。 “我滴天,这是豹子?!” 刚进村不久,就碰到了一个正在自家屋檐上铲雪的村民。 这边每年都会下大雪,如果不及时将屋顶的雪铲掉,越积越厚之后,很容易把房子压垮,因此,即便外面的温度很低,还在飘着雪花,村民们也会冒着严寒从屋里钻出来,爬上屋顶铲雪。 此刻,不少村民就在自家屋顶铲雪,听到此人的惊叫,全都转头看来。 眼见罗高华一个人扛着一头金钱豹,冲风冒雪而来,一个个都震撼不已。 “活该人家天天吃肉!这么冷的天,这么大的雪,我们只想躲在家里烤火,人家却进山打猎去了!” “之前看他能够猎杀野猪,就已经觉得他很厉害了,没想到,他还能猎杀豹子!” “太猛了!我们村还从来没有听说有谁猎杀过豹子吧?” “从今往后,高华家,那是越来越发达了!” 村民们无比的羡慕,同时,也对罗高华充满了敬畏。 敢猎杀豹子的人,谁敢得罪? 就连孙友林那一派的人,看到这一幕,也都神情一凛,暗自决定,以后再也不能招惹罗高华! 没过多久,罗高华猎杀了一头豹子的事情,就传遍了整个村子。 一些好奇心重的村民,纷纷冒着严寒,钻出家门,来到了罗高华家看稀奇。 都听说这山里有豹子,但真正见过的人,并不多。 不久之后,罗高华家的院子里,就挤满了村民,里三层外三层。 即便是这么静静地看着金钱豹,他们都觉得毛骨悚然,不由得对罗高华的敬畏之心更甚,尤其听说,这头豹子是被罗高华徒手杀死的,他们就更加敬畏了。 村民们来了一波,走了,又来一波。 罗高华没有阻拦,任由他们来观看。 当然,只是让他们观看,分肉是不可能的,茶水也不会提供,只是让他们干看。 即便如此,村民们依旧兴致勃勃。 就连孙友林、孙国峰和李建仁一家都来看了,纷纷啧啧称奇。 李巧花和李大成两姐弟也来了。李巧花或许不知道猎杀一头豹子有多难,但李大成学过一段时间打猎之后,非常清楚猎杀豹子有多么的艰难和危险! 于是,李大成对罗高华更加崇拜,看向他的目光,就像是在看一尊神! 李全寿,李全财,李全宝和李全发等人也来了。 李全寿抚摸着如同绸缎一般丝滑的豹子皮毛,忍不住对罗高华感叹道:“以前,你能够猎杀野鸡、野兔、野鹿和野猪,我都认为你只是借助了猎枪的威力!” “直到今天,看到这头被你徒手打死的豹子,我才终于确定,你的确是天生的猎人!” “我把猎枪送给你,确实是最明智的选择!” 罗高华:“大伯,您过奖了!晚上,我们一家人再一起喝一杯?” 李全宝和李全发兴致勃勃,正想答应,却听李全寿摆手道,“算了,等过年的时候,我们再聚吧。” 所有村民都走了之后,罗高华才关上院子大门,把已经冻僵的豹子拖进灶屋。 “夏月,烧火!” “夏云,倒水!” “夏花,抹布!” 罗高华嘱咐三个丫头做事,三个丫头都兴高采烈地回应了一声,“好嘞”。 除了李夏月确实在独自一人烧火之外,罗夏云有陈秀菊帮忙,罗夏花则有李桃花帮忙。 李全福和罗高华则忙着用热水,一点点把冻僵的豹子软化,随后,开始剥皮。 给豹子剥皮,可是一件技术活! 剥得好,这张金钱豹的豹皮,就能值上千元,剥得不好,那就全糟蹋了,一文不值! 因此,罗高华和李全福都很谨慎。 先将豹子吊起来,然后用热水洗干净血迹,再找到最合适的位置,开始一点点往下剥皮! 将整张豹皮剥下来,然后,拿去正屋铺展开来,晾干。 冷风从屋外吹来,金黄色的毛发招摇,看起来非常好看,罗夏云和罗夏花见了,心喜不已,当即跳进皮毛里,滚来滚去。 才七八个月大的罗夏禾也咿咿呀呀地爬进了豹皮,玩得不亦乐乎。 “哎呦,祖宗诶,这可不能玩,赶紧爬出来!” 陈秀菊见了,当即一声大叫,把她们全都赶了出来,“这可是要拿去卖钱的,你们万一弄破了,怎么得了?” 罗高华笑呵呵道:“妈,我们家暂时不缺钱,这张豹皮就留着我们自己用,不卖了。” “啊?不卖啊?” 陈秀菊一惊,“这么珍贵的东西,我们哪里配用?还是拿去卖了吧!” 第136章 过年了 豹子皮没有卖 ,不但没有卖,罗高华还专门利用这几天,打造了一张罗汉床,摆在正屋,然后把豹子皮铺在上面,任由孩子们在上面滚来滚去。 有了豹子皮,感觉整个房间都温暖了许多。 时间一晃而过,到了除夕。 李桃花和陈秀菊做了一大桌子菜,全家人围坐在一起,吃着团年饭。 李全福看了一眼罗高华,感叹道:“去年,我们家过得恓惶,连一碗粥都是找亲戚借的,今年,我们也能大鱼大肉,白米饭,敞开了吃。” 罗高华:“爸,妈,花儿,孩子们,前几年是我的错,让你们都受苦了!但我发誓,从今往后,我们家的日子会越过越好!” 李桃花:“高华,我相信你。” 李夏月,罗夏云和罗夏花:“爸爸,我们也相信你。” 李全福:“高华,你也不要有太大的压力,其实,只要你不去跟那些不三不四的人鬼混,咱们家的日子就不会穷!” 陈秀菊:“对啊,高华,我们全家一起努力。” 罗高华端起了杯子,“好,我们一起努力。” 孩子们也把杯子高高举起,“努力!” 他们喝的都是刚冲好的麦乳精,乳香四溢! 吃完饭之后,罗高华和李全福就去村子里‘走亲戚’了,也就是去亲戚家,关系好的村民家,坐一坐,聊一聊。 以前罗高华不懂事,即便李全福是大队长,来他家‘走亲戚’的人都很少,但今年,尤其是前几天罗高华独自猎杀了一头豹子的事情传遍全村之后,除夕夜,来他家走亲戚的人,那是络绎不绝。 谁都知道,在村子周围的这片大山里,存在着无数猎物,只要你有本事,你就肯定有吃不完的肉! 甚至,还能因此而发大财! 目前来看,全村,乃至全公社,罗高华是最厉害的猎手! 将来也必定会成为全村最有钱的人,最不缺肉吃的人,再加上他老丈人还是村支书,还拥有一辆拖拉机,那绝对是最有权势的人! 所以,一个个村民都争抢着过来巴结他! 如果说,在这以前,李全福在全村的支持率只有百分之六十的话,那么,今天之后,他的支持率绝对飙升到了百分之九十! 而剩下的百分之十,是顽固的孙友林派! 不过,对于这些,李全福已经不在乎,罗高华就更加不在乎。 现在已经不是集体时代,而是分产到户时代,村干部的权威会逐渐减弱,到最后,甚至成了谁都不想当的包袱! 所以,支持率有多高,并不重要。 重要的是,你要有钱!! 除夕夜,桃树湾村虽然穷,虽然没有通电,但家家户户都点燃了煤油灯或是蜡烛,一直到天亮,这也算是这个小山村的一种倔强的习俗。 然后,就是稀稀拉拉的鞭炮声,宣示着新的一年来了! 为什么是稀稀拉拉,是因为很多人家都没有钱买一长串鞭炮,只能买几枚鞭炮,炸一炸,意思一下。 大年初一,罗高华全家人都穿上了新棉衣。 早在一个月前,罗高华就帮家里人买好了新衣服,此刻,全都穿出来,顿时有了一种焕然一新的感觉。 随后,他们便拿着礼物去大伯家拜年了。 接着是二伯,四叔和五叔。 拜完年,就去大伯家吃饭。 这一年,大伯家没有太多的变化,不过,每次罗高华狩猎有了收获,都会给大伯拿一些过去,既是对大伯和大婶的孝顺,也是感谢他赠送猎枪。 大伯家里有七个孩子,四个儿子,三个女儿,前面六个儿女都成家了,就只有幺儿子,才刚满十一岁。 今天是初一,除了女儿嫁出去了,要明天才会回来拜年,已经分家出去的三个儿子则带着家人都回来了。 大婶带着她的几个儿媳妇在灶屋忙碌着,大伯和他的四个儿子则在招呼客人,或者照看孙辈。 罗高华一家人过来的时候,四叔和五叔一家早就来了。 “快来,高华,我们这边打牌,三缺一,就差你了!” 四叔李全宝看到罗高华,连忙大叫起来。 罗高华一看他们那一桌全是长辈,连忙摆手道:“别喊我,让我爸去,你们一辈人才好说话。” 李全宝摆摆手,“不要三哥来,他喜欢讲大道理,听着就心烦。” 李全福瞪眼,“老四,你胆肥了!” 李全发起哄:“哈哈哈,三哥,四哥的胆子确实变大了,给他生动地上一堂课,让他知道知道胆大包天的后果!” 李全宝:“老五,你也胆肥了?” 罗高华:“四叔,五叔,你们都是胆肥的人,我可不敢跟你们玩,我还是找国强哥他们玩。” 李全寿的四个儿子,分别是李国强,李国盛,李国旺,李国超。 二伯一家人还没有来,他家也有三个儿子,分别是李国山,李国林,李国川。 四叔两个儿子,李国成,李国刚。 五叔两个儿子,李国伟,李国富。 李全宝:“高华,哎呀,你就过来陪我们玩一会,让三哥去给几个孩子念念经也好。” 一边说,他还一边来拉罗高华。 盛情难却,罗高华只好坐了过去,陪他们玩扑克。 李全福也懒得去理会李全宝这个大活宝,抱着小孙女,去灶屋里找吃的去了。 不久,二伯李全财一大家人来了。 大伯家的正屋里,顿时挤满了人。 外面冰天雪地,里面烤着火炉,一大堆人挤在一起,倒也热烘烘的。 灶屋里忙碌了一个多小时,终于喊吃饭了。 如果是以前,大家不会聚在一起吃饭,最多就是来大伯家坐一坐,喝一杯茶水就走了,原因是大伯家也没有那么多粮食给大家吃。 今年其实也没有多余的粮食,但几天前,罗高华借着老丈人的名义,给各位叔伯都送去了好几袋粮食! 有大米,也有粗粮。 “在吃饭之前,我要先说两句。” 大伯突然撑着拐杖,站了起来,“这么多年来,也就今年,我们能够全部聚在一起,吃一顿团年饭,这都要感谢高华!” “是他给我家送了粮食,送了肉,我才有底气,也才有勇气,把大家都邀约在家里吃饭,不然,我们又要跟往年一样,相互走动一下,就各自回家吃饭了。” “所以,我提议,我们一起敬高华一杯!” 众人纷纷举起了酒杯,看向罗高华。 第137章 房子被压垮了? “大伯,您太见外了。” 罗高华也举着酒杯站了起来。 李全福也开口道:“大哥,高华买点粮食孝敬你们也是应该的,前几年,要不是你们伸出援手,他的那几个女儿早就饿死了!所以说,要敬,也是他敬你们!” 罗高华:“对对对,应该我敬你们!” 李全寿摆摆手,“过去的就不要再提了,我们还是看现在,我们敬你!” 李全宝:“行了,别敬来敬去了,大家都是一家人,我们就一起喝一口吧。” 李全发:“来,喝一口。” 众人喝了一口,随后便很随意地相互敬酒。 “高华,你打猎这么厉害,开春了,能不能带我们一起打猎?” “对呀,高华,我对做农活真的不感兴趣,你教我打猎吧?” “姐夫,你猎杀豹子的时候,不害怕吗?” 喝了几口酒之后,年轻一辈都围在了罗高华的身边,都想跟着他学打猎。 罗高华微微一笑,“想要跟着我打猎可以,只要你们谁能扛着五十斤的重物,绕着全村跑三圈,我就带你们进山去打猎。” “啊?” 众人面色一变,“为什么要这么做?” 罗高华:“进山很危险,万一遇到猛兽,要逃得快!另外,你还要能追得上猎物,不然,你进山之后,什么都得不到!” 李国旺问:“那为什么要扛着五十斤重物?” 罗高华:“这是为了检验你们的耐力!打猎,最重要的就是比拼耐力,不信的话,你们可以问一问四叔和五叔,他们跟着我经过几次山,没有力量的话,连猎物都抬不回来!” 众人看向李全宝和李全发。 李全宝:“高华说的是实情,我和你们五叔的力气都算是比较大的了,但进了山之后,就感觉力气太小了。” 李全发:“有一次,高华一下子猎杀了七头野猪,我和四哥、三哥就花费了好长时间,才把它们全部扛回来,一个个都累得直喘气。” 李国旺等人顿时对打猎产生了一定的畏惧,“打猎这么辛苦吗?” “我看高华打猎似乎很简单的样子,每次都能打到大家伙,上次还徒手就猎杀了一头豹子!” 李全宝哼道:“你能跟高华比?我的力气不算小,但跟高华比起来,差远了!” “不会吧?高华的力气这么大吗?” 众人很惊讶。 李全宝扫了一眼,把家里最胖的两个孩子,喊了过来,“国山,国富,你们过来。” 两个孩子加起来差不多有两百多斤,一脸懵地走过来,“四叔(四伯),叫我过来干什么?” 李全宝没理会两个孩子,而是对众人道:“他们两个站在一起,你们谁能将他们举起来?” 众人纷纷摇头。 李全宝又看向罗高华,“高华,你来。” 罗高华:“四叔……” 李全宝:“今天是大年初一,你就当是给我们表演一个节目,让一家人也乐呵一下。” 李全发:“高华,你就展示一下。” 其他人听说罗高华要展示一下自己的力量,都纷纷围了过来。 就连大伯李全寿都来了兴趣,“高华,你真能把他们举起来?” 罗高华扫了一圈众人,见他们都很期待的样子,便笑道:“行吧,那我就献丑了。” 说着,他来到两个孩子身边,让他们相互抱住,然后抓着他们的腿,就将他们举了起来。 哗! 安静了几秒,众人都兴奋地鼓起掌来。 “高华,你的力气真大啊!” “姐夫,原来你才是我们家的大力士!” “这么大的力气,难怪你能徒手猎杀豹子!” 众人纷纷夸赞。 罗高华微微一笑,并没有立即把两个孩子放下来,而是突然把他们往上面一抛,然后,一只手抓住他们其中一个人的脚板底,将他们托举了起来。 一只手托起两百多斤?! 众人惊呆了。 全场一片安静。 过了好一会,众人才回过神来,鼓掌鼓得更加大声,不少人手掌都拍红了。 他们太兴奋了。 万万没想到罗高华的力量竟如此的巨大! 单手就能举起两百多斤的重物,那两只手岂不是能举起四百多斤的重物? 这样的大力士,全村都没有吧? 不,应该说整个公社都没有! “高华,我记得你以前的力气也没有这么大啊?”李国强问道。 罗高华:“以前确实没有这么大的力气,自从跟着部队里的人训练之后,我的力气就越来越大了。” “当兵能够练力气?那我以后要当兵!” 十一岁的李国超突然说出的一句话,把众人都逗笑了。 “你要是能够当上兵,我们全家都光荣!”李全寿笑呵呵道。 李国超:“我肯定能当兵!” 随后,他看向罗高华:“姐夫,你跟着部队学过,能教我吗?” 罗高华笑道:“没问题,只是训练很辛苦的,你受得了吗?” 李国超:“我不怕苦!” 这话又引来一群人的夸赞,李全寿也是笑眯眯地撇嘴,“你先做到再说,别乱吹牛!” 李国超梗着脖子,“我就是不怕苦!” “哈哈哈,有志气!” 罗高华笑道,“等过年之后,我就教你!” 随后,众人一边吃一边聊,说着各种开心的事情,一直到下午才散场。 不等众人离开,二伯就发出了邀请,“晚上,全都去我家吃饭!” 于是,众人直接从大伯家去了二伯家,聊天的继续聊天,打牌的继续打牌,弄饭的继续弄饭,而罗高华则陪着孩子们玩…… 晚上,又开始下雪了,整整下了一夜。 大年初二,原本应该去娘家拜年的人,也没办法出行了,因为到处都是厚厚的积雪,没人敢外出走亲戚,就怕路上出个意外,人就有可能被雪埋了。 于是,这一天,一大家子人便聚在了李全福家,吃喝了一天。 一直到大年初五,阴沉的天气才慢慢放晴。 村里人这才开始外出走亲戚。 罗高华也一大早就去了青石沟村。 因为天气冷,再加上路上积雪多,所以,罗高华没有带李桃花和孩子们,就他一个人回了青石沟村。 青石沟村更穷,在这种极端天气下,村里人几乎全都窝在了家里,不敢出门。 罗高华抵达的时候,村里静悄悄的,一个人影都看不到! 而等他来到爸妈家的时候,却发现房子居然被大雪压垮了! 他脑子一声轰鸣,整个人都愣住了,“这……” 第138章 石洞 “四哥。” 就在这时,后面响起了罗高复的声音,“爸妈猜到你今天肯定会回来拜年,所以,让我专门在这里等着你。” 罗高华转过身来,就看到罗高复从一个雪洞中走了出来。 “房子怎么塌了?家里人都没事吧?” 罗高华连忙走过去,一边帮他拍雪,一边问道。 罗高复沉声道:“雪太厚了,房子太旧了,所以就被压垮了,好在,当时是白天,而且,不是一下子压垮的,所以,我们才能及时逃出来,不过,家里的很多东西还被压在里面……” 罗高华:“人没事就好!你们现在住哪儿?” 罗高复微微一笑,“下雪之前,你和你老丈人不是送来了不少砖头吗?所以,我们就在樟树湾临时搭建一座座小房子,暂时居住几天,等天放晴了,我们再重新建房子。” “樟树湾?那个地方才刚刚清理出来,怎么住人?” 罗高华连忙和罗高复一起,快步去了樟树湾。 远远地,就看到这边建了一座座简陋的房子,有些用砖头搭建,有些用石头搭建,还有些,纯粹就是三根木头绑在一起,制作的一间三角房子,然后用稻草一盖。 “住这样的地方,还不如直接住山洞!” 罗高华嘀咕了一声,快步来到了樟树湾。 “爸妈,四哥来了。” 罗高复大喊一声,罗大牛等人连忙从一个个‘房子’里走了出来。 “高华,快进屋,冷坏了吧!” 刘山花连忙拉着罗高华走进用砖头搭建的房子里。 屋里的空间非常狭小,就连床都是直接铺在地上,简陋到了极点。 “家里的房子塌了,大哥他们没说把你们接去他们家住?”罗高华扫了眼屋里的情况,眉头深深皱了起来。 罗大牛一个劲地吸旱烟,没有说话。 刘山花则抹眼泪。 罗高复道:“四哥,不瞒你说,大哥他们的房子虽然没有全部压垮,但也没办法住人了,几个嫂嫂几天前就带着孩子们回娘家了,几个哥哥则帮我们把房子弄好之后,就去他们老丈人家了。” “啊?” 罗高华一脸惊诧,“今年的雪这么大吗?村里还有多少人家的房子被压垮了?” 罗高复:“凡是跟我们家差不多穷的人家的房子都垮了!” 三妹道:“四哥,幸好我们家提前选了地基,又提前弄了不少砖头、石头和木头,不然,我们也要像村里其他人一样去住山洞了!” 罗高华:“住这样的房子,还不如住山洞呢!” 三妹摇头道:“我才不去住山洞,我听村里人说,山洞里太可怕了,半夜还有虫子在身上爬!” 罗高华:“他们找的山洞,肯定是村子周围的那几个山洞,那些山洞确实不是很安全,我带你们去找一个山洞,绝对比在这里住着舒服!” 罗高复想了想,惊疑地问道:“四哥,你是准备让我们去黑熊石窟住?” 罗高华点点头,“对。” 罗高复:“可那个地方有黑熊,还有其他的猛兽,我们住过去,会不会也不安全?” 罗高华:“放心,我找的山洞,就连猛兽都爬不进去。” 众人将信将疑。 刘山花:“高华,我们就在这儿住,反正也要不了多久时间……” 罗大牛:“不用折腾了,这种大雪天气,能够有个地方遮风挡雨就不错了。” 罗高华早就知道爸妈肯定会反对,当即说道:“大雪还会继续,而这样的房子太简陋了,到时候肯定会再次被压垮,或者被大风吹倒。一次运气好,不代表次次运气好!” 罗高复:“我赞同四哥的建议,这里确实不安全。” 罗大牛和刘山花不由得动摇了。 罗高华:“这样,你们先跟着我去看一看,要是觉得可以,就留在山洞里,要是觉得不行,那就回来住,怎么样?” 罗大牛想了想,终于点头同意了。 于是,罗高华,罗高复,罗大牛三人一起去了黑熊石窟。 到处都是白雪皑皑,而罗高华却总能找到一条雪少、路又好走的小道,花费了差不多一个半小时的时间,终于来到了黑熊石窟。 然后,罗高华径直来到了一处高达四五十米的光滑石壁。 “到了!” 罗高华指了指石壁。 “啊?这地方怎么住人?”罗高复一愣。 罗大牛也是眉头皱成了川字。 罗高华嘿嘿一笑,“别急,我们从这边爬进去。” 他找来一个木棍,把石壁下面的积雪刨开,就看到下面有一丛灌木,而在灌木后面,露出了一个半人高的洞口。 “走,从这里钻进去。” 罗高华率先钻进洞口。 罗高复和罗大牛跟了进去,就发现,往里面爬了大概二十米的样子,山洞陡然变得豁然开朗。 里面的空间,足有数百平米! 高度达到了四十多米! 更神奇的是,在山洞最里面的石壁上,居然有一条螺旋向上的石梯! 沿着石梯往上,有四层。 每一层居然都有一个洞口。 罗高复和罗大牛沿着石梯走了上去,看到那些洞口里面,都是一个大约二十平米的空间,里面摆了有床和火盆! “高华,这地方有人住过?” 罗大牛很惊奇。 罗高复也是一脸惊诧,关键是,这个地方居然不缺光线! 罗高华看向罗高复,“六弟,你猜一猜,这是给谁住的?” 罗高复愣了一下,随即眼睛一亮道:“这难道是给那些雕刻师傅们住的?” 罗高华点点头,“没错。这里那么多壁画,那么多石窟,肯定不是一个人弄出来的,而是一大群人!如果没有一个住的地方,怎么可能?” 罗高复:“四哥,你怎么知道这个地方的?” 罗高华:“上次我们搜寻的时候,无意中发现的。” 实际上,这个山洞是前世某个山民发现的,而且是,这里被列为一个小景点的时候,才被发现的。 “爸,你觉得住在这儿怎么样?” 罗高华看向罗大牛。 “太好了!” 罗大牛很满意。 外面冰天雪地,而这里却很温暖,而且,还有专门的房间。每个房间都很干燥,只要铺上稻草或棉被就能睡。 “那我们今天就搬过来吧?” “好。” 于是,三人返回樟树湾,带着全家人把东西搬来了这个石洞。 “要不要跟村里人说一声?”罗大牛突然问罗高华。 罗高华:“爸,这个事情,你自己决定。” 这里的空间很大,‘石洞’房间也很多,整个青石沟村也就三四百人,完全可以住得下。 第139章 受灾 罗大牛跟村里人说了,但村里人都不愿折腾了,更何况,黑熊石窟在老鹰山的深处,他们都不敢去。 罗高华在家里住了一天,初三回到了桃树湾村。 大雪断断续续下了大半个月,不少地方都发生了雪灾,还有人被活活冻死! 桃树湾村也同样有不少房子被压垮。 李全福组织村干部,对这些人家进行了救助和帮扶。 其中,最让人悲伤的,是七奶奶家的房子也被压垮了,而七奶奶为了救自己的孙儿,被一根横梁砸在了脑袋上,当场就死了。 全村人对此都哀叹不已,都骂老天爷太不长眼了。 对于七奶奶的后事,李全福可以用村里的备用金,但对于七奶奶的傻孙子,李全福和村干部们就一阵傻眼了。 一个个都很沉默。 “你们都说一说,小山这孩子,怎么安置?”李全福扫了眼在场的所有村干部。 一个个村干部都低下了头。 给小山一口饭吃,一件衣穿,村干部们都愿意,但是,要养小山一辈子,谁愿意? 更何况,小山还是一个傻子! 沉默了一会,孙友林突然抬起头,说道:“李全福,你不是一直标榜自己是最体恤村民的干部吗?这个时候,你的机会来了,你还不赶紧抓住?” 李全福瞥了眼孙友林,并没有跟他争论,而是扫了众人一眼,说道:“如果你们都不表态,那这个孩子就由我来养!但是,我要把话说在前面,小山如今是孤儿,村里有义务把他抚养长大。” “另外,这孩子还是傻子,村里也有义务养他老,所以,每年,村里必须给他一笔钱或者给他生活所需的粮食……” 孙友林反对道:“不行!他是孤儿,是傻子,这没错,但你要是把他带回家养了,那一切就由你负责,村里不再负责!不然,让你白捡一个儿子,你还想从村里要钱要粮,哪有这种好事?!” 李全福盯着孙友林:“你如果想要养,你也可以把他带回家!” 孙友林:“我不养!” 李全福:“你特么不养,你说个鸟!” 眼见两人要吵起来,妇女主任连忙开口道:“书记,主任,没必要为了一个孤儿吵起来。小山确实很可怜,如果没有人管他的话,他估计活不了几天!” “我的建议是,我们村还有不少孤寡老人,要不,我们问一问他们,看他们愿不愿意领养?” “另外,我们村还有一些没有生养的人家,虽然小山的脑子有点傻,但好歹也是一个儿子,或许他们愿意领养呢?” 李全福:“爱凤,这个事情就交给你去完成,行吗?” “好,我去问。” 妇女主任刘爱凤说完,就转身走了。 李全福看向孙友林,“老孙,你好歹也是村主任,以后说话能不能有点格局?” 孙友林:“我就这样,你有本事把我撤了?” 看到他这样一副滚刀肉的样子,李全福懒得再跟他多说,而是跟其他干部商量村里救灾的事情。 孙友林哼道:“你家高华打猎不是很厉害吗?如今,我们村受灾的群众没饭吃了,要不,你让高华去山里弄点野猪回来吃?” 跟孙友林一派的村干部也连连起哄。 李全福:“你们是自己想吃肉了吧?那你们自己进山去猎杀就是!” 孙友林:“我们可没有高华那样的本事……” 李全福:“既然没有那样的本事,就闭嘴!” 孙友林:“我是为了那些受灾群众提个请求,你天天把体恤村民挂在嘴边,如今让你真的出东西了,你又推三阻四,真虚伪!” 李全福还想怼两句,却被他这一派的干部拉一下手臂,“书记,没必要跟他一般见识,不过,我也觉得可以让高华弄点肉回来。” “到时候,我们可以跟灾民说清楚,然后,把肉只分给那些灾民,不分给其他人,不就好了?” 李全福想了想,这个办法可行,既能获得灾民的好感,又不至于让无聊人士占了便宜! 他回到家,找到了罗高华,“村里不少人受灾,他们的粮食,我们村里可以帮忙提供,但肉的话……” 罗高华还没有说话,陈秀菊就开口道:“都受灾了,还想吃肉,他们还真是懂得享受啊!” 李桃花也撇嘴道:“能够解决他们吃住的问题就不错了,要求还挺高!” 李全福道:“你们误会了,怪我话没有跟你们说清楚。今天,我们村干部在商议救灾问题的时候,孙友林突然提出让高华去打猎,给大家发肉吃,我当场就将他呵斥了一顿。” “不过,有人给我出主意说,可以利用这个事情,在灾民中树立良好的形象,将来也能更有利于我开展工作,同时,也能让灾民们传扬高华的好名声。” “我想了想,这也不是什么坏事,我就同意了。” 罗高华道:“没问题。连续下了这么久的雪,我们不好受,那些野兽们肯定更不好受!这个时候进山打猎,其实是最好的时机!” 李全福:“山上到处都是积雪,你进山的话,一定要小心!尤其是那些被雪覆盖的深坑,一不小心掉进去,后果不堪设想!” 陈秀菊:“你既然知道危险,那你就跟着高华一起进山,万一有个什么状况,你们也可以相互照应……” 李全福:“如今村里这么多受灾的村民,我哪里走得开?” 罗高华:“爸,妈,你们不用担心,我可以喊上四叔和五叔一起进山。” 第二天,一大早,罗高华就喊来了李全宝和李全发,带着他们一起进山去了。 村民们得知罗高华进山了,一个个都很期待。 大雪下了将近一个月,到处都是厚厚的积雪,村民们根本不敢外出,别说吃肉,有些人家连饭都吃不上了。 这么大的雪,野菜也没办法去挖,不少人家都靠吃树皮或草根充饥了。 如果罗高华能够猎杀一些野兽回来,确实能够改善一下村民们的生活。 不过,村民们也很清楚,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 想要吃肉可以,必须付出一定的代价才行! 当然,最关键的,还是罗高华能够带回来猎物,不然,一切都是瞎扯! 第140章 分肉? 罗高华拿上打猎的东西,带着李全宝和李全发走出了村子。 村子外面的积雪更加厚,大部分地方都快要齐腰高了,少部分地方更是齐人高了。 幸亏,罗高华熟悉路径,不然,很容易陷进齐人高的雪地里,又或是掉进石坑里,那就真的有可能被大雪掩埋! 三人很快来到了驼峰山。 这边的植被非常茂盛,除了一些沟沟壑壑堆满了雪,其他地方的雪并不多,不过,不少大树都被大雪压弯了,横倒在路面上,令得三人根本不好走。 走走停停,不知道走了多久,也不知道走了多远,罗高华突然听到前方传来了野猪的叫声,还有若有若无的猪屎味传了过来。 罗高华急忙往那边走了过去。 李全宝和李全发既没有听到猪叫声,也没有闻到猪屎味,他们就只是盲目而又充满信任地跟着罗高华走。 大约走了一百多米,他们才察觉到前方有野猪! 罗高华:“四叔,五叔,你们在这儿等我,我一个人过去就行了,要不然,声音太大,容易把野猪吓跑!” 李全宝:“你去吧,我们就待在这儿,哪里都不会去的。” 李全发:“你自己小心点。” 罗高华小心翼翼地往前走去。 双脚踩在雪地里,嘎吱嘎吱响,罗高华不由得再度放慢脚步,但不论他怎么小心,还是会弄出响声。 “如果有个雪橇就好了!” 罗高华如此想着,突然眼睛一亮,“没有雪橇,但我可以把自己当成雪橇啊!” 他当即趴在雪地里,然后靠双手在地面上推动,让他能够无声无息地在雪地里滑动。 划了几分钟后,罗高华终于看到了前面的野猪。 这是一群数量庞大的野猪群,足有四五十头! 罗高华毫不犹豫拿出了猎枪,对准最庞大的野猪就是一枪,接着,又对准其他的野猪开枪。 听到枪声,再听到被枪杀的野猪的惨叫声,一头头野猪开始慌乱地四下逃窜。 如果,野猪全都朝一个方向行动,罗高华还不知道该怎么做,但如今,野猪们是按照各自的想法逃窜,并没有拧成一股绳。 对于这样的局面,罗高华大喜过望。 他急忙更换子弹,然后,追上最落后的两头野猪,给它们直接赏了一枚子弹! 接连的枪声响起,野猪们终于意识到了危险,逃窜得更加迅速了。 罗高华没有下令追击,而是把已经猎杀的野猪,全都扛回去。 “这么多野猪?” 李全宝和李全发看到了躺在地上,横七竖八的野猪尸体,都不由得大吃一惊。 “高华,你是怎么做到这一点的?”李全发问道。 罗高华微微一笑,“不是我怎么做到这一点,而是全体县领导和乡里党政班子共同努力的结果。” 李全发:“在我们 面前,就不用说这些官话了吧?” 罗高华笑了笑,“习惯长篇大论了,对不起两位,我们先把野猪扛回去吧。” 李全发:“这么多野猪,就凭我们三个人,想要抬回家,只怕并不容易。” 罗高华:“既然我们三人搬不完,那我们就继续叫人。” 李全宝:“有道理。” 于是,他们被留在了山里,看着野猪,而罗高华则飞快地跑回家中,跟李全福交流了一下,李全福完全同意。 于是,罗高华直接带着不少村民进了山。 两个多小时之后,罗高华带着众人把野猪抬了回来。 一共猎杀了八头,全都是一百八十斤以上的胖猪! 当这些野猪被抬回村,整个桃树湾村都沸腾了! 就连过年,都没有这么热闹! “爸,野猪猎杀回来了,至于具体怎么分配就交给您了,我先回去休息了。”罗高华并没有回去休息,而是带着女儿们,去乡里游玩去了。 李全福:“好,你放心,我一定会公平公正地分配猪肉。” 接下来,李全福把所有贫困户和受灾村民都叫到了村委办公室,“我开门见山,野猪肉已经弄回来了,但并不是所有人都有肉吃!即便你们是贫困户和受灾户,那也有一个轻重缓急。” “至于村干部,那是想都没想,肯定没有肉吃!” 孙友林等人瞬间面色一黑,接着便拂袖而去。 李全福没有理会他们,而是立即喊来杀猪匠,帮着处理野猪和分肉。 当一个个受灾村民拿到肉之后,村民们对李全福的评价更高了,顺带着罗高华的评价也越来越好,越来越正能量。 “还是高华好啊!跟着他,不但不用太过劳累,还偶尔有肉吃!” “你们也不想一想,罗高华是什么人?那可是能够徒手击杀豹子的人!” “一定要记住罗高华的好!跟某些干部比起来,罗高华太优秀,太正派了!” 村民们纷纷赞赏。 罗高华没有理会众人的夸赞,李全福也不在意,给受灾村民分了肉之后,他就继续投入到救灾工作中。 孙友林气得咬牙切齿。 本以为给罗高华他们制造了难题,却没想到,罗高华真的弄回来八头野猪,而李全福更绝。 居然一块肉都没有分给他们! 一眨眼,又过了半个月,天上终于不再飘雪了,太阳也出来了。 春天终于来临了! 李全福带着村干部和村民忙着修建房子,主要是那些被大雪压垮的房子。 罗高华则回到了青石沟村,然后,直奔黑熊石窟。 “爸,妈,你们在这儿住得习惯吗?”罗高华问道。 刘山花:“非常习惯,这个地方比我们之前的家还舒服!” 罗大牛:“这个地方确实非常好,不过,比起家来,还是差了点!” 罗高华:“太阳出来了,春天不远了,我们又可以抓紧时间开荒,并清理出地基,等天气彻底升温之后,我们就可以正式建房子了。” 罗大牛:“那还等什么?我们现在就去开荒和修地基。” 一家人从石洞里走出,来到了樟树湾,开始有条不紊地加快建设。 又过了十天时间,罗大牛等人终于把地基清理好了,到时候,就只要等天气越来越热,就可以请师傅来建房子了。 第141章 学开车 天气回暖了,大雪也融化了。 罗高华则来到了青山公社,找到了侯叔。 侯叔带着他来到了运输公司,找到了何师傅,“何师傅,这就是我跟你说的,我一个表侄,罗高华,他想跟着你学开车,不知道你愿不愿意带他。” 何师傅上下打量了一下罗高华,见他相貌堂堂,身材精壮,便点头道:“可以,正好我有一个学徒名额,不过,想要这个名额的人很多……” 何师傅话没有说完,但罗高华明白他的意思,当即拿出一个信封递了过去,“师父,这是徒弟的一点心意,给您买点烟和酒,另外,需要缴纳什么费用,您一定要跟我说,我一个门外汉,啥都不懂,全靠师父您指点我。” 何师傅接过信封,捏了捏,感觉到了里面的厚度,内心非常满意,“没问题,其实也不需要缴纳什么费用,就是一些报名费、考试费,以及考试期间需要的车费、伙食费等,这些等时间到了,我再跟你说。” “谢谢师父。” 罗高华显得很懂事的样子,“我懂一点打猎的技巧,师父要是想吃野味了,就跟我说。” 何师傅更加满意地拍了拍罗高华的手臂,哈哈大笑道,“哈哈哈,放心,不会跟你客气。” 接下来,何师傅就带着罗高华去办理了登记手续,并上报了交管部门。 罗高华交了相关费用,便邀约何师傅一起去国营饭店吃饭,并邀请了侯叔和几个国营饭店的厨师一起。 一顿饭吃下来,宾主尽欢。 同时,罗高华也试探出了何师傅的酒量。 怎么说呢? 就是那种没有量,却又喜欢喝两杯的类型。 第二天,罗高华就带着两只野兔、两只野鸡、一瓶好酒和一条烟,再次来到了青山公社。 他先把一只野兔一只野鸡和一瓶好酒,给了侯叔,感谢他的帮忙。 侯叔虽然黑着脸,让他不要搞这些虚头巴脑的事情,只要多陪他喝两次酒就行,但礼多人不怪,罗高华只是笑呵呵地表示喝酒没有问题,随叫随到。 然后就带着一只野兔、一只野鸡和一条烟,来到了运输公司找到了何师傅。 何师傅看他这么会来事,更加高兴,当即把他介绍给了运输公司的各位同事,并告诉他们,罗高华是他的徒弟,让他们以后都要多照顾一点。 随后的时间里,罗高华就跟着何师傅学习开车。 这个年头,一个司机,不但要懂开车,还要懂修车。 罗高华学得很认真,对于不懂的地方,他还会专门用笔和纸记录下来,等哪个师傅有空了,他就过去询问。 当然,他也不是空手询问。 每次不是一包烟,就是一瓶酒,或者是一些野味。 久而久之,整个运输公司的师傅们都对他热情有加,都盼望着他有问题来询问自己。 因为,一旦罗高华来询问他们,就代表着他们要么有烟抽了,或者是有酒喝了,又或者是有野味吃了。 时间一晃,就是一个月过去了。 雪已经彻底融化了,村里也进入到了农忙时节。 李全福除了处理村里的事情,每天都有拉不完的货,不是帮村民家里拖肥料,就是帮着运输砖石沙料等,家里的农活根本就没有时间打理。 好在陈秀菊和李桃花也都是勤快人,家里和田地里的活,她们都一力承担了。 实在忙不过来,就请其他叔伯或堂兄弟们来帮忙。 另外,他们家还帮着七奶奶和三爷爷耕种田地。 七奶奶因为大雪把房子压垮而被砸死之后,她就只剩下一个傻孙子‘李小山’,七奶奶的田地自然也就由李小山来继承了,可李小山是个傻子,别说耕种田地,就连自己的生活都没有办法自理。 最后经过村干部的‘商议’,实际上是孙友林的使坏,最终把李小山交给了李全福来照看。 李全福想到自己会开拖拉机,虽然家里有不少人需要养活,但多养一个李小山也不是大的负担,便同意了。 因为此事,陈秀菊没少跟李全福吵,但看到李小山孤苦无依,她又动了恻隐之心,便将这个傻子留在了身边,每天都跟着她一起去山里干活。 罗高华和李桃花倒是没有什么反对意见。 让他们感觉意外的是,李小山到了他们家之后,似乎变聪明了不少,居然知道照顾几个妹妹了。 李夏月读书去了,罗夏云和罗夏花可以自己玩,也就是刚学会走路的罗夏禾需要照顾。 陈秀菊和李桃花都要忙着田地里的事情,于是照顾罗夏禾的事情就落在了李小山的身上,而李小山居然很有耐心地教罗夏禾走路,然后,变着花样逗罗夏禾开心。 三爷爷虽然老了,有时候也会来帮忙做点力所能及的事情。 一家人的生活倒是过得忙碌又平和。 每个月,罗高华都会抽出三天时间,前往县里的人武部,帮着彭团长训练神枪手。 罗高华自己并不懂如何训练,但他曾经经历过林教官的魔鬼式训练,所以,他直接就照搬了林教官的训练方法。虽然每个月只有三天时间,但学员们的进步却也很明显。 彭团长对此非常的满意,不但给予他充分的肯定,每个月的津贴也是及时发放到位,并且,还额外奖励了他一把五六式半自动步枪,子弹无限供应。 有了五六半之后,大伯送给他的猎枪,罗高华就转手送给了正在努力学打猎的六弟罗高复。 有了猎枪,罗高复的打猎水平也在快速提升。 不知不觉,又过了一个月,老家的房子终于建好了。 是一栋非常宽敞的两层砖瓦房! 虽然在罗高华的眼中,依然显得很落后,但在青石沟村,却是独一无二的‘豪宅’! 房子建成那天,罗高华回去参加了庆祝仪式。 就看到全村的老少爷们都来参观了,甚至,周边其他村的人也都来看了,一个个都很羡慕。 除了村民们之外,还有媒婆也经常光顾。 不是给罗高复提亲,就是给三妹提亲。 罗高复已经十九岁,而三妹也十七岁了,在农村,这都是已经到了结婚的年纪了。 只不过,这两人跟着罗高华去县里转了几圈之后,眼光都变高了,都不急着结婚,把罗大牛和刘山花急得团团转,又无可奈何。 另外,随着砖瓦房的建成,罗高华的大哥、二哥、三哥和五弟四人也都不淡定了,都吵着也要建砖瓦房。 第142章 借钱 过年前,大哥罗高保他们的房子也都不同程度地垮塌了,原本准备修复一下就算了,但看了爸妈的砖瓦房之后,一个个都心思浮动了。 尤其是几个嫂嫂不断地给几个哥哥吹枕头风,弄得几个哥哥不得安宁。 罗大牛:“你们想要建砖瓦房,你们自己有钱,你们就建,跑到我这来说有什么用?” 罗高保,罗高佑,罗高中都低着头不说话。 罗高大仗着自己年纪小,才分家没多久,便开口道:“我们就是没有钱……” 罗大牛斥道:“没有钱,你们建什么建?” 罗高大:“四哥不是有钱吗?我们就想找他借……” 罗大牛更加生气了,“他有钱,那是他进山打猎挣来的,你们要是有本事,也可以去山里打猎挣啊!再说了,当年李家招上门女婿的时候,我问过你们,谁愿意去,你们都不愿意,就高华愿意。” “以前他过得不如意的时候,你们谁帮过他?” “现在他好不容易挣到一点钱,你们就开始打他的主意了,你们好意思吗?” 罗高保,罗高佑和罗高中的头低得更低了。 罗高大脸上也浮现出一抹尴尬,声音变小了不少,“我们只是借,又不是不还……” 罗大牛哼道:“你说得轻巧!建一座砖瓦房,你们知道要花多少钱吗?就算人工都是我们自家人,可以不算工钱,那些砖头、水泥、河沙不要钱吗?” “我这一栋砖瓦房建下来,你们都是亲眼瞧见的,前前后后花了差不多一千三百多!” “这么多钱,你们以后拿什么还?” 听到这话,不但罗高保三人不吭声,就连罗高大也不吱声了。 一千三百多,对于他们来说,确实是一笔巨款! 他们一年到头,累死累活,能够结余下来的钱,不足一百元! 这么多钱,他们要十多年才能还得上,这还要他们一直不生病不遭灾才行,要不然,这个时间还要更久。 在村里,没有什么特别的手艺,想要挣大钱,确实很难。 刘山花坐在旁边,也没有说话。 她心里虽然心疼四个儿子,但她更心疼罗高华。 尤其是罗高复也学着打猎之后,见他每次都只能带回来很少的猎物,偶尔还会受伤,她就更加心疼罗高华了。 一想到他是去李家上门的,受尽白眼,还要为了挣钱,去山里搏命,她就忍不住抹眼泪。 罗高复看着几个哥哥的样子,内心也很复杂。 他很想说,这个钱他可以借给他们,但一想到自己的打猎技术,他又没什么底气了。 一时间,全家都陷入了沉默。 就在这个时候,罗高华来了。 他今天休息,没有去运输公司学修车,然后买了一大堆东西,堆满了整个背篓,同时带着狩猎的装备来了老家。 “爸,妈,咦?大哥,二哥,三哥,五弟,你们都在啊?” 罗高华把背篓放下。 刘山花连忙迎了过来,一边给他擦汗,一边埋怨道:“又买那么多东西干什么?家里什么都不缺!你这样做,亲家和桃花会有意见的!” 罗高华:“妈,你想多了,这些东西就是他们让我买来送你们的。” 罗大牛:“你现在不是在学车吗?经常往家里跑干什么?” 罗高华:“我今天休息,就想着过来打打猎。去年,我就听说老鹰山里有黑熊,一直也没有找到合适的时间,这一次我就想去山里碰碰运气。” “你要猎杀黑熊?!” 全家人都震惊地看着他。 刘山花急忙劝道:“高华,现在家里不缺吃不缺穿,没必要这么拼命!咱们不去猎杀黑熊,好不好?” 罗高复学打猎也有一段时间了,知道黑熊的厉害,忙道:“四哥,我师父说了,黑熊千万不能碰。虽说一猪二熊三老虎,野猪要比黑熊可怕。但野猪,要被激怒才可怕,而黑熊则是不管怒不怒,只要看到人,它们就会发起攻击!” 罗高华笑道:“放心,我不会给它看到我的机会!” 罗大牛:“不怕一万,就怕万一!别大意!你打猎的技术虽然好,但进了山,一切都说不好了!再说了,你现在也不缺钱,何必这么拼命?” 罗高华:“爸,不拼命,怎么挣大钱?” 随后,他看向几个哥哥,“大哥,二哥,三哥,你们这是在商量什么大事吗?” 罗高保,罗高佑和罗高中本来还想张嘴向他借钱,但听说他要拼命去猎杀黑熊,一下子,又把到嘴边的话咽了回去。 罗高大也一样。 他虽然胆子大一点,话多一点,但见四哥这么卖命,他也不好意思借钱了。 年纪最小的罗高兴倒是没有什么城府,见大家都不说话,便张嘴道:“四哥,他们是来找你借钱的。” “啊?” 罗高华一愣。 罗大牛则狠狠瞪了罗高兴一眼,“就你话多!” 罗高华扫了众人一眼,最后看向罗高大,“五弟,你来说,怎么回事?为什么要借钱?” 罗高大看了眼罗大牛和几个哥哥,随后,不顾罗大牛的死亡凝视,低声道:“我们也想建砖瓦房……” 罗高华笑道:“这是好事啊。” 罗高大:“可我们没有钱。” 罗高华顿时明白了,笑道:“我还以为是什么事情,一个个脸色那么凝重。我们是亲兄弟,你们有困难就直接给我说,不需要顾忌什么!” “不就是钱嘛,我不说多得是,但借给你们建房子的钱还是有的!” “我也不问你们要建多大的房子,就按照爸妈他们这栋房子的规模给你们借钱怎么样?一家一千三百多元,如何?” 罗高保等人都是面色一喜,随即又苦着脸道:“可我一时半会还不上……” 罗高华笑道:“一时半会还不上就慢慢还!不过,我们亲兄弟,话要说清楚,这个钱是借给你们的,你们必须还!当然,你们要是还不上,可以帮我做事。” 罗高保终于说话了,“高华,你放心,这个钱,我们肯定还!至于帮你做事,那是肯定的,只要你开口,我们绝不推辞!” 罗大牛哼道:“还?你们拿什么还?” 罗高保几人不由得又低下了头。 罗高华也知道他们在村里确实挣不了几个钱,不过,以后自己有的是项目让他们去做,区区一千三百元,估计要不了一个月就能还上。 第143章 发工资? “爸,我相信三个哥哥和五弟很快就能还上!” 罗高华说了一句,随后问道,“我们家的那片斜坡是不是还没有开荒?” 罗大牛:“还没有。” 罗高华:“那个斜坡全部开出来,大概能够有八十几亩旱地,我想全部承包下来,但农活要靠你们去做,可以吗?” 众人都没有听懂,不禁疑惑地看着他。 罗高华笑道:“就是我出钱承包,交公粮也由我来交,什么种子、化肥之类的都由我出钱买,你们帮我种,然后,我还给你们工钱,怎么样?” 罗大牛瞪眼道:“你说的是什么话?!我们是一家人,你想要那片荒地,你拿去就是,说什么承包。另外,做农活是我们的本分,要什么工钱?” 罗高保等人也连连说不用工钱。 罗高华其实是想变相地帮助老家的这几个亲兄弟,同时也是为了慢慢培养他们,毕竟以后,他肯定要创办农业公司,需要人,也需要地。 如今慢慢起步,等将来土地政策更加宽松之后,他就可以大规模地承包土地,来实现自己的创业梦了。 所以,第一步,必须让兄弟们的思维,从农民转变为工人。 再然后,慢慢灌输他们商业思维,从工人变成商人或老板,等将来,他的公司创办起来之后,这些兄弟才能成为他的左膀右臂。 至于说,办企业,不要找亲戚,那是怕后面引起不必要的纠纷。 罗高华不怕。 不是他有多厉害,而是他没有太大的野心。 再说了,不找亲戚,找其他人就没有纠纷了吗? 只要你想做事,就肯定会有纠纷! “爸,话是这个话,我们都是一家人,没必要计较这么多!”罗高华道,“但是,一次两次帮忙还行,要是一直都是免费帮忙就不行了。” “就算自家人不说什么,别人也会说闲话的!” 眼见老爸又要说话,罗高华连忙打断他,“再说了,我给工钱又不会给太多,跟工厂的工人一样,分级给钱。” “比如,你们刚开始帮我做事,都是一级工,就只给二十元一个月,然后,年底看收成,要是收成好,再给你们一点奖金,要是不好,那就没有了。” “然后,每加一级,给你们每个月加十元。” “最高九级工,一个月就是一百元的工资!” “这个工资不是固定不变的,而是随着物价上涨而逐步上涨,也就是说,将来你们的工资会越来越高。” “当然,有工资,就必然有监督。谁要是旷工,或是故意偷懒,是要扣钱的,一次扣五毛钱!” “这个监督权,就交给老爸。” “你们有意见没有?” 听罗高华讲得这么煞有介事的样子,全家人从罗大牛到罗高兴都忍不住问道:“你是认真的?” 罗高华:“当然!” 听到这样的回答,全家人都沉默了。 好一会,罗高保才问道:“要是我们自家有事呢?” 罗高华:“你们自家有事,你们就去做,不能因为帮我做事而荒废了你们自家的事,当然,你们去做自家的事了,没有帮我做事,那肯定就不能拿钱,算旷工,一次扣五毛。” 罗高大算数比较快,当即说道:“你开工资二十元,我们旷工一天扣五毛,要是我们三十天都不来,也才扣十五元,那我们不是白得五元?” 罗大牛哼道:“你想屁吃呢?还白得五元,你以为高华的钱都是大风刮来的?我告诉你们,你们要是真的答应了,那就要老老实实来上工,不然,一分钱都别想得到!” 这监工有点狠了。 罗高华连忙道:“不至于,不至于,毕竟他们都分家了,各自又分了田地,开了荒,自家的事也有很多,不能为了帮我就荒废了自家的事。” 罗大牛:“那要他们来做事干什么?我跟你妈她们就能做!” 罗高华:“不管家里谁帮我做事,我都给钱,就算是四妹、五妹和七弟,放学之后,都可以帮我做事,一个工给一元。” 众人听到这里,也都明白罗高华就是在变相给他们钱。 直接给,怕他们不接受,所以,才搞出这么一个花里胡哨的事情。 一个个不由得很感动,也有一丝愧疚。 毕竟,罗高华是被娇出去上门的,却依然如此费心费力地照顾家里人,实在是让他们汗颜! “四哥,我同意了,以后肯定卖力气帮你做事!” 罗高大第一个表态。 接着,罗高保、罗高佑和罗高中都纷纷表态。 罗高华笑道:“那我们可说定了,你们帮我做事,我给你们开工资,然后,由老爸监督,要是你们做不好的话,我可不会讲情面,该扣的钱,一定会扣!” 罗大牛:“你放心,我一定监督到位!” 接下来,罗高华又跟众人讲了一些细节问题。 众人都还不知道,他们已经成为了罗高华未来将要创办的‘青石农业公司’的第一批员工! “时间不早了,你们去开荒吧,我要进山打猎了。” 罗高华讲完,看向罗高复,“六弟,你要不要跟我一起去?” “好,我跟你去。” 罗高复答应了。 进山之前,他先去跟自己师父说了一声。 他师父罗大梨听说他们要去猎杀黑熊,连忙表示也想跟着去。 罗高华倒也不介意带着他去,毕竟,他在教导罗高复打猎的时候,非常的尽心尽力,并不是那种敷衍了事的师父。 而且,遇到危险的时候,他也会保护罗高复。 这样的人,罗高华不介意带着他一起发财。 所以,在进入老鹰山之后,他跟罗大梨讲了自己要招人开荒的事情,“大梨叔,你要是也想加入进来挣点钱的话,可以找我爸报名,或者让你的几个儿子来也行。” 罗大梨有三个儿子,都是比较勤快的老实人。 “我们真的可以加入吗?一个月真的给二十元工资?”罗大梨很心动。 虽然他是一个老猎人了,有时候可以挣好几百元,但有时候一分钱都挣不到,平均下来,他一个月也挣不到二十元,所以,听了罗高华的话,他不心动是假的。 甚至,他在想,这个事情要是让村里人知道了,绝对会引起全村的轰动! 要知道,现在城里的一个工作名额,可是非常难得的,不少人为此争得头破血流,而他们轻轻松松就能得到,谁不心动? 第144章 枪法太准了 “对,如果您愿意加入,就去找我爸商量。” 罗高华指了指老鹰山的外围,“我准备把这一片都开荒,将来如果可以的话,我想把这座山都承包下来。” 老鹰山非常大,承包下来种树也可以挣不少钱,关键是以后可以搞林中养殖。 另外,黑熊石窟还能作为一个小景点,吸引游客来观光,顺便搞一家农家乐,也能挣不少钱。 至于搞开发,罗高华倒是没有太大的野心,修条路,建几栋房子就行了。 要是有其他的资本想要来合作,他也不拒绝,只要自己能够占一定的份额就行,他的要求不高。 反正这一辈子,他肯定是不会受穷了。 “承包老鹰山?” 罗大梨一阵惊讶,没想到罗高华竟有这样的野心。 “那只是我个人的想法,能不能实现还不一定呢。” 罗高华谦虚了一句。 随后,三人不再说话,默默往前钻山爬坎,快要靠近黑熊石窟的时候,罗高华故意改变了方向,暂时不想让罗大梨知道这里有石窟。 又走了差不多一个多小时,他们遇到了不少小的野兽,比如野鸡,野兔,硕鼠,山猫等。 还看到了野猪的痕迹,野狼的痕迹,以及野鹿的脚印。 罗高华都没有理会,一直往前走。 罗大梨想要开口提醒,他们已经进入老鹰山的深处,随时都可能遇到危险,必须小心谨慎,行进速度最好慢一点,但一想罗高华的打猎技术比他要好多了,这么做肯定有他的道理,便紧紧闭上了嘴巴。 要是他一个人,或是带着罗高复两个人来这片山中打猎的话,他根本不敢深入这么远,更不敢如此快速前进。 这里的植被太茂盛,山石也很多,谁也没有办法预料植被或山石后面会不会存在危险。 可罗高华似乎能够预知前面的危险,一路走来,虽然看到了不少猛兽的痕迹,却一直没有遇到危险,甚至连山里的各种毒虫都很少遇见。 “高华,你以前来过这里?” 实在忍不住心中的好奇,罗大梨开口小声问了一句。 罗高华笑了笑,没有回答。 前世,他经常来,不说是了如指掌,至少也是相当的熟悉。 这个话,他当然不会跟外人讲。 又走了差不多半个小时,罗高华突然停了下来,然后指着对面山坡,“你们看,那是不是黑熊?” 罗高复和罗大梨抬眼望去,就看到在对面的一座石崖下面,一头黑熊正在灌木中钻来钻去,似乎在寻找什么东西。 “还真是黑熊!” 罗高复眼睛一亮,随即皱眉道,“可惜,相距太远了,要是近一点的话,我们就能开枪了。” 罗大梨则很好奇,罗高华是怎么知道这里有黑熊的? 一般猎人进山,都会先寻找痕迹,然后再根据痕迹,慢慢寻找黑熊的身影,而罗高华却完全忽略了前面的步骤,直接就找到了黑熊。 但他没有多问,这属于猎人的秘密,自然不会说出来。 罗高华:“你们在这儿等着,我一个人过去,免得惊扰了黑熊,另外,你们要多看看周围,看还有没有其他的黑熊。” 罗高复:“还有其他的黑熊?” 罗高华:“我看那头黑熊像是还没有长大的小熊,说不定,周围就有母熊,或是准备猎杀它的公熊。” 罗高复不解道:“公熊为什么要猎杀小熊?” 罗高华:“让你师父跟你解释,我先走了。” 说完,他就提着五六半,弓着身子,往前走了。 明明都是同样的钻山过林,罗大梨却发现罗高华此刻发出的声音比之前小多了,这是什么道理? 打猎最忌讳的就是弄出巨大的声响,不仅容易把猎物惊走,也有可能引来更大的危险。 罗大梨一时间想得入迷,没有注意到罗高复望向他的眼神,直到罗高复碰了一下他,他才回过神来,说道:“那是因为母熊只有在孩子长大离开身边,或没有孩子的时候,才会发情,所以,公熊为了尽快让母熊发情,就会残忍地把小熊杀死。” “啊?还有这种事?”罗高复很惊讶,没想到竟是这种原因。 “高复,我问你,你四哥为什么能把钻山林的声音弄这么小?”罗大梨问道。 罗高复想了想,说道:“四哥说了,碰到猎物的时候,一定要小心,尤其钻山林的时候,要快速找到空隙,然后利用身体的柔韧性,快速钻过去,发出的声音就会很小。” 罗大梨听了,觉得很有道理,但是想要做到,却很难。 首先这个身体的柔韧性就让他没有办法做到。 实际上,如果他仔细观察就会发现罗高华进入狩猎范围的时候,不再是直立行走,而是像小动物一样,双手双脚爬行,如此一来,碰到的枝叶基本上都是根部的枝叶。 而根部的枝叶,要么比较老,比较粗,发出的声音就小;要么就是相互丛生,根本就不可能被带动。 砰! 就在两人小声闲聊的时候,前面突然传来了枪声。 两人急忙抬头望去,就看到对面山坡上那头黑熊,连惨叫都没有发出一声,就咕噜噜从山坡上滚了下去。 哗哗…… 这时,在山坡下方不远,又有一头黑熊钻了出来,快步向那头小熊靠近,并发出了可怕的咆哮声。 两人看到,那是一头比刚才那头小熊要庞大好几倍的大熊,远远看去,至少有四百斤左右! 它一边走,一边吼,山林都似乎在震动。 砰! 然而,不久,又是一声枪响。 那头大熊也摇晃了两下,就倒在地上,不动了。 这之后,那片山林里再也没有黑熊出现,但两人并没有发现罗高华的身影,他似乎还在等待。 直到过了十几分钟,他们才看到一道身影,快速靠了过去。 “高复,你四哥的枪法一直都这么准吗?” 罗大梨震惊地问道。 “嗯。” 罗高复点了点头,“他只要开枪了,基本上都是一枪爆头,很少有开第二枪的时候。” “难怪他能一次性猎杀十九头野猪,果然是有道理的!” 罗大梨终于明白罗高华为什么能够随意猎杀野猪了,实在是他的枪法太准了! “师父,我们要过去吗?”罗高复问道。 “当然。” 罗大梨率先往那边走了过去。 不多久,他们就来到了猎杀黑熊的地方,就看到罗高华已经在取黑熊的熊胆了。 第145章 引起了轰动 “高华,我终于知道高复为什么不跟着你学打猎,而要跟着我了。” 罗大梨来到罗高华身边,一边帮着处理黑熊,一边说道,“跟着你打猎太轻松太简单,没有任何挑战,对于初学者来说,不但学不到东西,还容易养成不好的心态和习惯。” 罗高复:“师父,你说得太对了,我去年跟着四哥打猎,就觉得打猎好简单,有手就行,结果轮到我自己打猎的时候,差点就送了命!” 罗大梨:“你还算不错,发现自己的问题之后,能够快速醒悟过来,不然,你以后肯定是成不了好猎人的。” 罗高华笑道:“确实,六弟很不错。” 很快,三人就把两头黑熊处理了,把熊胆取了出来,熊掌砍了。 “大梨叔,你是现在分东西,还是等以后卖了钱,分钱?”罗高华问道。 罗大梨连连摆手,“我什么都不要,我就是跟过来学技术,再说了,我什么力都没有出,怎么好意思分猎物?” 罗高华:“大梨叔,您也是老猎手了,打猎的规矩,您总不好破坏吧?” 罗大梨愣了一下,点头道:“行吧,那我就拿两个熊掌和几十斤熊肉就行。” 既然罗大梨这么说了,罗高华也没有再多说什么,而是看向罗高复,“你呢?” 罗高复:“我……就拿我师父的一半东西,可以吧?” 罗高华:“好,我们先把黑熊搬出去。” 罗大梨:“高华,这头小熊差不多有两百斤左右,这头大熊有四百多斤,我们就三个人,怎么弄出去?” 罗高复也有点为难。 他知道自己四哥的力量很大,但眼下这两头黑熊,就算四哥一个人扛起小熊,剩下的大熊,他和师父两个人也抬不动啊! 罗高华微微一笑,“我一个人扛大熊,你们两个抬小熊,可以吗?” “啊?!” 罗大梨和罗高复都一脸惊诧,“你,你一个人扛大熊?这可是四百多斤的大熊!!” 这头大熊也就是放了血,取了熊胆,砍了四个熊掌,其他的都没有动,这么重的猎物,是一个人能够扛得动的? 罗大梨:“要不然,我们把黑熊的内脏全部丢掉,或许能够轻一点……” 罗高华取来了绳子,将两头熊都五花大绑,又砍来三根儿臂粗的木棍,一根递给罗高复和罗大梨,另外两根则插进大熊的腹部,这样便于他扛。 “走吧!” 罗高华抓起两根木棍,猛地一用力,就将黑熊扛在了肩膀上,然后,一步步向山外走去。 “我滴个天!” 罗大梨震惊得眼睛都快瞪出来了,“高华,你是什么怪物投胎?居然有这么大的力气!” 罗高复也吓了一跳,“四哥,别逞强!这要是出点差错,是会要人命的!” “你们自己小心,不用担心我。” 罗高华扛着大熊走得很轻快。 他的极限力量是八百斤,四百多斤对他来说,还是很轻松的。 罗大梨和罗高复连忙抬起小熊跟了上去,一路上,他们都是胆颤心惊的,不是担心自己,而是担心罗高华,结果,等他们走出老鹰山,却发现他们两个累得气喘吁吁,而罗高华却依旧很轻松的样子。 “高华,你以前的力气好像没有这么大吧?”罗大梨忍不住问道。 罗高华笑道:“我以前的力气确实没有这么大,自从我跟着部队里的一位神秘教官训练了一段时间之后,我的力气就变大了。” “神秘教官?他有增加力量的秘方?”罗大梨一脸好奇。 罗高华点点头,“对,可惜我不知道秘方,要不然,我可以让你们也尝一尝,把力量都增加一些。” 听说是部队里的秘方,罗大梨立即相信了。 当他们回到樟树湾,再次引起了轰动。 除了罗高华的家人,还有其他来这边看房子的村民,看到罗高华扛着一头庞大的黑熊走回来,一个个眼珠子都差点瞪出来。 能够猎杀到黑熊,就足够让人惊讶了,而罗高华居然一个人就扛起了四百多斤的大熊,这样的大力士,是他们平生从未见过的奇观! “天老爷,高华,你这力气也太吓人了!” “一个人扛起四百多斤的猎物,就像是扛起一座山一样,你不累吗?” “我还是第一次看到力气这么大的人!” 村民们惊叹不已。 嘭! 罗高华将黑熊丢在地上,整个地面都震动了一下。 这种感觉,让村民更加惊叹他的力量。 有些好奇心重的村民,还以为罗高华是造假,专门去试了试黑熊的重量,结果发现自己根本搬不动,甚至连拖都拖不动! 随后,他们又看到罗大梨和罗高复抬着一头小熊走了回来。 说是小熊,其实也有两百多斤。 “高华,论打猎,还得是你!” “大梨,你怎么也跟着高华去打猎了?你也是老猎手了,跟着年轻人去打猎,是什么感觉?” “老鹰山一直都有黑熊,这么多年也没见人能够猎杀一头,高华却能一下子猎杀两头,确实是厉害!” “这算什么?去年下雪之前,高华一下子猎杀了十九头野猪,那才吓人!都差点把老鹰山里的野猪杀光了!” “难怪大牛家能够建这么气派的砖瓦房,有这样厉害的儿子,什么房子建不起来?” 村民们的议论声更大了。 罗高华一边应付村民们,一边来到罗大牛身边,“爸,你们先处理这两头黑熊,注意别把皮毛弄坏了,我回桃树湾村去喊我老丈人来把黑熊拖去县里卖了。” “要不把黑熊弄去县里处理?万一我们把皮毛弄坏了怎么办?”罗大牛担忧道。 “不要紧,有大梨叔和高复在,肯定没有问题。”罗高华道,“主要是怕放久了,对肉质有影响,另外,这么多人看见了,总要给他们分一点熊肉尝一尝,免得影响邻里关系。” 罗大牛:“行吧,那你自己慢一点。” 罗高华正准备走,却被刘山花拦住了,“高华,你才从山里回来,又准备去哪儿?先喝口水,休息一下,别那么拼!” 罗高华:“妈,我不累。” 他是真的不累。 如果不是怕引起更大的轰动,或者怕被人当成怪物,他都可以把两头黑熊一起扛回来! 只扛回来一头四百多斤的黑熊,对他现在的身体素质来说,确实不累。 但妈妈觉得他累,他不好拒绝,只能坐下来休息了一下,跟村民闲聊了一阵,这才一路飞奔回到了桃树湾村。 第146章 这个徒弟厉害啊 回到桃树湾村,罗高华并没有找到老丈人李全福,问了才知道,他帮人运肥料去了。 如今正是农忙时节,不少人家都购买了肥料。 今年是分产到户之后的第一年,几乎全村人都在卯着劲干农活,就希望今年能够有一个大丰收,然后,把这些年欠下的饥荒都给它偿还了。 有些人家甚至借钱买肥料,可谓是破釜沉舟,在此一搏! 既然找不到李全福,罗高华只好去公社的运输公司找师父帮忙。 何师傅正好拉完一趟活,准备回家休息,听说要去青石沟村拉黑熊,他立即就来了兴趣,“走走走,我虽然经常听说山里有黑熊,还从未近距离看过。” 罗高华:“师父,那等一下,我给您送一只熊掌,您拿回去炖了吃?” 何师傅很心动,但也知道自己和自己家人的厨艺,熊掌要是炖不好,那就浪费了,“还是算了,我们不懂怎么炖。” 罗高华:“那我把熊掌拿给侯叔,请他炖好了,我们一起吃,怎么样?” 何师傅:“这个可以有。” 两人开着卡车,速度比拖拉机要快得多,差不多一个多小时,就到了青石沟村。 “咦?青石沟村不是没有通车路吗?这条路是什么时候修的?” 何师傅跑了大半辈子的运输,即便是山湾公社这边的十几个行政村的路况,他都非常清楚。 “去年下雪前修的。” 罗高华道,“以前这边就只有老鹰山一条伐木车路,后来,我爸妈他们在老鹰山的山脚下,修了一栋房子,然后就顺便把这条路修了一下。” “听你的意思,这条路是你修的?”何师傅惊讶地看了眼副驾驶的罗高华,“你看起来也不像是特别有钱有势的人,没想到你的本事还挺大的?” “师父,你就别笑话我了。” 罗高华道,“我也就是觉得没有一条车路,进进出出都不是很方便。” 何师傅:“这话是对的,要想富,先修路,这话绝对很正确!” 两人说话间,就来到了樟树湾。 何师傅一眼就看到了路边新建的非常气派的砖瓦房,不由得啧啧称赞道:“啧啧,一段时间没有来,青石沟村竟然也有砖瓦房了?这是谁家,你知道吗?” 罗高华嘿嘿一笑,“这就是我爸妈家。” 何师傅眼睛瞬间鼓了一下,随即想到他连黑熊都能猎杀,学车以来,更是向他敬供的烟酒和野味从未断过,能够帮爸妈建一栋砖瓦房,也就不足为奇了。 不一会,卡车就转进了罗大牛家的场坝。 这里预留的场坝很宽敞,停十几辆卡车都没有问题。 罗大牛等人早就听到了卡车的声响,一个个都站在路边等候。 罗高华先一步下了车,对罗大牛道:“爸,这是教我学车的师父,姓何。” 罗大牛忙热情地走过去,“何师父,辛苦了,赶紧屋里坐。” 罗高华:“师父,这是我爸,我妈,那是我大哥,二哥,三哥,五弟,六弟,三妹,四妹,五妹和七弟,还有我们村的老猎人……” 介绍了一圈,何师傅根本没有记住,只知道他家的人非常多,“你有那么多兄弟姐妹?” 罗高华:“我家一共十二个!” 何师傅又是一惊,“那你家真是人丁兴旺!” 罗高华呵呵一笑,“先屋里坐。” 何师傅摆摆手,“别,我先看一看黑熊。” 两头黑熊,都被挂在了屋旁边的架子上,两张熊皮已经完整地剥了下来,用稻草撑开,晾在了一边。 “啧啧,高华,这么大的两头黑熊,你是怎么敢猎杀的?” 看到那倒挂着的两头黑熊,何师傅心惊肉跳,“这要是让我碰见的话,估计双腿都要吓软了。” “我以前只是觉得你打猎厉害,现在才知道,你不是厉害,你是太厉害了!” 罗大梨:“何师傅,你这话就说对了,我们村,不,我们周围十里八村,就没有比高华更厉害的猎手!你是不知道,他去年一口气就猎杀了十九头野猪!十九头啊!听起来就恐怖!” “不止十九头,他第一天猎杀六头,第二天猎杀八头,第三天猎杀十九头,加起来,三天就猎杀了三十三头!老鹰山的野猪都被他杀绝了!” 随后,一个个村民开启了夸夸模式。 何师傅听得一愣一愣的,不由得对自己的这个徒弟越来越好奇。 “先不说了,师父,我们先吃饭,吃完饭,我们就要抓紧时间把黑熊送去县里的皮革厂,不然,人家要下班了。”罗高华都听得不好意思了,连忙拉着何师傅进屋去吃饭。 刘山花、三妹、四妹和五妹等人连忙去灶屋做饭。 如今的灶屋可比以前的灶屋宽敞多了。 不但环境更好,灶台也建了三个! 一个灶台两个锅,一共六个锅! 之所以建这么多,就是因为家里人口多,方便以后聚餐,能够快速把饭菜做出来。 此刻,她们就烧了两个灶台,四口锅同时用,不到半个小时的时间,一大桌菜就烧好了。 吃完饭,罗高华留了一百多斤熊肉和所有熊掌在家里,其他的熊肉,包括熊皮和熊胆,都带去了县里。 到了皮革厂,罗高华只是跟门卫招了招手,门卫就直接放行了。 何师傅心中闪过一丝惊讶,他发现自己对这个徒弟了解太少了。 等他们把车子开进皮革厂,最先看到他们的是后勤科长,连忙殷勤地走了过来,得知是熊肉,后勤科长急忙跑去喊厂长。 结果,厂长不在,出去谈业务了。 好在副厂长李庆喜在。 得知是罗高华来了,而且是送来了熊肉,李庆喜立即放下手上的工作,快步下楼。 上次,跟罗高华一起喝酒,他喝得非常开心。 他自认为自己是海量,却没想到罗高华的酒量比他还厉害,简直深不见底! 这段时间,他一直都想再找罗高华喝一次酒,而且,他还有一个小心思,就是想带着罗高华一起出去应酬。他认为,如果是他们两个人一起上阵的话,整个县城,几乎没有人是他们的对手! “高华,你有段时间没来,在忙什么呢?” 隔老远,李庆喜就伸出了双手。 罗高华连忙走过去,跟他握了握手,“李厂长好,我这段时间在学车,哦,对了,他就是我师父。师父,这是皮革厂的李厂长。” “你好!” 两人相互握了握手。 李庆喜问道:“听说你送来了熊肉,是你自己打的?” 第147章 师父,你不行 “是跟着我们村的老猎人一起打的。” 罗高华谦虚地说道,“我一个人,哪里敢去猎杀黑熊?” 何师傅眨了眨眼,却没有说什么。 李庆喜:“老猎人就是厉害,经验足,技术高,你能够跟着他一起打猎,说明你的技术也很不错,要不然,怎么可能被老猎人看中?前段时间,你送来的那些野猪,也是老猎人带着你一起猎杀的吧?” 罗高华附和道:“对对对,多亏了老猎人。李厂长,您看这些熊肉和熊皮……” 李庆喜:“放心,郑厂长早就给我们交代了,凡是你送来的猎物,全部按照市场的最高价收购。” 随后,他看向旁边的后勤科长,“你去喊人来称重。” 后勤科长早就准备好了,大手一挥,立即就有好几个人走了过来。 这些人都非常积极。 要知道这都是肉啊! 而且是平时难得吃到的熊肉! 另外,还有熊皮,也是他们皮革厂少见的上等料子。 很快,众人就称出了熊肉的重量,一共五百二十三斤八两,收购的价格是按照两倍的猪肉市场价来收的,一元六角钱一斤,共计:八百三十八元零八分。 八分钱,罗高华就没有要了。 两张熊皮,都非常的完整,摸上去,毛光水滑的,非常优良。 小的那一张,给了八百元。 大的那一张,给了一千一百元。 这绝对是高价中的高价了! 这也就是罗高华,如果是一般人来卖的话,绝对不可能有这样的价格,另外,也得益于是郑工来不在厂里,而李庆喜为了暗中讨好郑工来,才会给罗高华出这么高的价格。 因此,这个价格一说出来,皮革厂的后勤科长和工作人员都吃惊不小。 何师傅更是直接张大的嘴巴,双眼紧紧盯着两张熊皮,呼吸都急促了。 两张熊皮就卖了一千九百元?! 打猎,这么挣钱的吗?! 这简直就不是挣钱,而是捡钱啊! 有这样的技术,有这么快的来钱道,罗高华还学什么车?! 他满肚子疑惑,却并没有问出口,毕竟,他也算是见惯风雨的老司机,不会刨根问底去询问,只不过,内心对罗高华更加的看重。 这个徒弟必须要好好的教,要跟他把关系处好! 罗高华并不知道何师傅心里的想法,他笑眯眯地从李庆喜手中接过来厚厚的一袋子钱,一共二千七百元整。 没错,他原本只想抹去八分钱,但一想自己一下子就挣了两千多元,于是大气地把所有零头都抹了。 李庆喜倒也没有跟他多推让,而是笑道:“高华,你这好不容易来一趟,我们一起去食堂吃个饭,随便喝点小酒?上次,你还说你酒量不行,结果,把我们都喝趴下了,你却屁事都没有!太不厚道了!” “今天,我们必须再喝一次,我要雪耻!” 罗高华:“李厂长,你饶了我吧,我是真的不太会喝酒,而且,我还要赶着回去,要不然这样,下次我请您,我们叫上郑厂长他们一起喝?” 李庆喜:“你们有车,你这么急着回去干什么?” 罗高华:“您也知道,现在路面上并不安全,尤其是开夜车……” 这倒是实话,自从进入八二年以来,各种打砸抢屡见不鲜,即便公安部门严厉惩处,依然有些人胆大包天,胡作非为。 据说,还有人聚集在一起,形成了黑恶团伙,专门在晚上袭击各种车辆和落单人员。 别说人烟稀少的山区,就是县城里,这样的坏人也不在少数。 李庆喜也知道这种情况,便叹道:“行吧,那我们下次再喝,你可一定要记得!” 罗高华:“没问题。” 随后,他跟何师傅一起,告别李庆喜等人,开着车去了医药公司,找到了何爱国。 却不料,何爱国第一眼不是看向罗高华,而是看向了何师傅,“爱民,你怎么跟高华在一起?” 何师傅也很惊讶,“大哥,你也认识高华?他现在跟着我在学车。” “ 啊?” 何爱国一怔,看向罗高华,“这是什么情况?” 罗高华也同样有些惊讶:“何主任,您跟我师父是一家人?” 何爱国:“对,他是我弟弟。” 罗高华笑道:“这可太巧了,那我以后是不是要叫你师伯了?” “别别别,我们还是各论各的,要不然,让老郑知道了,他非得扒我一层皮不可!”何爱国连连摆手,“你这次来找我,是不是又挖出百年人参了?” 罗高华:“这倒没有,而是我得了几颗熊胆,想要请您看看。” 说话间,他从怀里掏出了三枚熊胆。 两枚是这次得的,另一枚是上次得的。 何爱国拿起三枚熊胆看了看,说道:“熊胆一般有三种分类,品质最好的是铜胆,其次是铁胆,最差的是草胆。你这三枚熊胆有两枚是铜胆,一枚草胆。” “下次,你要是再去猎杀黑熊的时候,最好是将它彻底激怒,在它发狂的时候猎杀,这样才能有高几率获得铜胆。” 罗高华点头道:“受教了,下次再遇到黑熊,我就这么干!” 何爱国:“当然,你还是要注意安全,黑熊一旦发起狂来是非常可怕的,就连老虎都要让其三分!” 罗高华:“我会注意的。那您看这三枚熊胆能够卖多少钱?” 何爱国:“铜胆给你八百元一枚,草胆就只能二百元了。” 罗高华:“铜胆和草胆的价格差这么多?” 何爱国:“所以说,要激怒黑熊才值钱!” 随后,何爱国拿出来一千八百元,递给罗高华,“你们吃饭没有?这马上就要到下班吃晚饭的时间了,要不然,我们去馆子里吃一顿?” 罗高华:“不了,我们还要赶回去,不想走夜路。” 何爱国:“这倒也是,走夜路不安全,那我就不留你们了,你们回去的时候,小心点。” 两人随后跟何爱国告辞,开着车离开了县城。 路上,何爱民一边开车,一边不时地转头看向罗高华。 罗高华知道他在好奇什么,笑着打趣道:“师父,是你教我,开车要专心,要不然容易开进沟里去,你可要以身作则啊。” 何爱民没有搭理他的话,而是反打趣道:“高华,你打猎这么挣钱,要不然,我拜你为师,你教我打猎怎样?” 罗高华摇摇头,“师父,你不行。” 何爱民当即一瞪眼,“你说谁不行?!” 第148章 你疯了?! “别生气,师父,专心开车。” 罗高华连忙笑着安抚。 顿了一下,他才面色凝重道:“师父,你别看我似乎很挣钱的样子,实际上,打猎非常的危险,说一句把脑袋别再裤腰带上都不过分,而且,也不是长久之策。” “也就这两年,山里的猎物还比较多,等过几年,大家的日子都好了,进山打猎的人就会越来越多,到时候,进山打猎,不但要防着猎物,更要防着其他的猎人!” 何爱民一听,也冷静了下来,“你说的也是实情,我经常跑运输,也认识不少各个村子里的猎人,他们虽然不愁吃不愁穿,但一个个都过得很苦,还有不少人付出了惨痛的代价!” “不过,你小子是真赚钱啊!” “就这么一趟,你就赚了三四千,比我一年的收入都高!其实,我们跑运输也很危险,还累。两相比较的话,我情愿打猎!” 罗高华哈哈笑道:“师父,你这是被我的假象迷住了双眼,换句话说,你是看到了我吃肉,没有看到我挨打的时候。” 何爱民:“我不管,我就想跟着你打猎。” 罗高华没想到自己这个师父还有这么可爱的一面,便说道:“行,下次我打猎,把你叫上,行了吧?” “这还差不多。” 何爱民其实并不是真的想打猎,他心里很清楚打猎有多危险,他只是羡慕,也想近距离看一看罗高华是怎么打猎的,所以,才会显得这么胡搅蛮缠。 回到青石沟村,罗高华把全家人叫进屋里,先给了罗高复三百元的分红,然后,给了大哥,二哥,三哥和五弟,一人一千。 “大哥,二哥,三哥,五弟,这一千元是我借给你们建房子用的,你们以后必须要还!爸妈和几个弟弟妹妹都能作证。” 罗高华说得很严肃,“考虑到你们在村里想要挣到这一千元不容易,所以,我早上的提议,希望你们慎重考虑。” 罗高保,罗高佑和罗高中三人拿着一千元,感觉沉甸甸的,内心也很激动,以至于跟以前一样,只低着头不说话。 罗高大也很激动,忙道:“四哥,我们都考虑清楚了,一个月二十元,我跟着你干了!” 罗高华点点头,看向三位哥哥,“你们呢?” 三人依旧沉浸在激动中。 罗大牛看不下去了,用旱烟杆敲了敲桌子,“问你们话呢!” 三人这才回过神来。 罗高保:“我愿意。” 罗高佑:“高华,我们一直占你的便宜也不好,我的想法是,我帮你做事可以,工钱就不要了。” 罗高中:“高华,我跟二哥的想法差不多,不过,我还是要工钱,就从这一千元里扣,可以吗?” 罗高华笑道:“是给你们发钱,还是从一千元里扣,这个由我说了算。既然你们愿意帮我做事,那我就让爸去找村支书,争取把这周围一带的荒地都承包下来,最好是去公社,把整个老鹰山都承包下来。” “啊?” 这话一出,全家人都大吃一惊。 罗大牛哼道:“你钱多烧手啊?你承包老鹰山干什么?” 罗高华:“我也就是有这么个想法而已,您可以找村支书一起去山湾公社问一问,看能不能行。如果能行,承包费是多少,要是太贵了,我肯定不会承包。” 罗大牛见罗高华说得认真,便问道:“你承包下来做什么?” 罗高华:“那可就多了,比如养野猪。” “什么?” 家里人再次一惊,“你疯了?!” 坐在旁边一直默不作声的何爱民,也觉得罗高华这个想法有点疯。 养野猪? 听都没有听说过! “哈哈哈,我只是举个例子,大家不要太惊讶,当然,这只是我的初步想法,具体搞什么以后再说,只想打听一下而已。” 罗高华站了起来,“好了,我们准备回桃树湾了。” “妈,你给我拿两个熊掌,我拿回去给我师父炖了吃。” 刘山花连忙去拿了两个熊掌,还有二十多斤熊肉,装在背篓里,递给了罗高华。 “师父,我们走吧。” 两人开着车离开了青石沟村,回到了青山公社。 抵达青山公社时,天已经黑了。 罗高华准备下车,“师父,你就直接回家吧,我自己走回去就行了。” 何爱民:“天黑了,我送你回去,路上不安全。” 罗高华:“真不用,我一个猎人,经常在山里过夜,走点夜路算什么?您先回去,这是给您的辛苦费。” 他拿出五十元递给何爱民。 何爱民脸色一沉,“高华,你这是干什么?!收回去!我是你师父,帮你运送点东西算什么?” 罗高华:“一码归一码,毕竟,开车既要耗费心神,还要耗油。” 何爱民:“那也不需要这么多啊!我拿个十元就够了。” 罗高华一笑:“师父,您就别跟我客气了,我知道跑一趟不需要这么多钱,之所以给您这么多,是给您的孝敬。好了,就这样说,我先走了,明天我再找侯叔把熊掌炖了,到时候,我们好好喝一杯。” 随后,罗高华下车,去供销社买了些家里需要的米面油茶糖等东西,然后,快步如飞地往家里赶去。 何爱民拿着钱,暗笑道:“这徒弟太懂事了!” 罗高华回到家,已经是晚上九点多钟了,却发现李全福、陈秀菊和李桃花都还在等他。 罗高华心里很感动,“爸妈,花儿,这么晚了,你们怎么还不睡?” 李全福没说话,陈秀菊则问道:“饿了吧?我去给你弄点吃的。” 李桃花走过来,接过罗高华的背篓,“你不回来,我们怎么睡得着?” 罗高华:“你们以后不用特意等我,万一我晚上不回来了,你们难道要等到天亮?” 李桃花翻了个白眼,“你想得美,我们最多再等一会就睡了!” 实际上,也就李全福和陈秀菊会再等一会就睡了,而李桃花却会真的等到天亮! 李全福开口道:“我听说你今天回来找我了?是不是又猎到了大家伙?” 罗高华接过李桃花递过来的毛巾,擦了擦脸和手,然后搬了把凳子,坐在了李全福身边,“猎到了两头黑熊!” 李全福:“两头黑熊?多大?” 罗高华:“一头两百多斤,一头四百多斤,再加上之前的那枚熊胆,一起卖了四千五百元!” 李全福和李桃花:“……” 第149章 不缺钱! 罗高华继续说道:“还有一件事,我想跟你们说一下,那四千五百元,我给了六弟三百元,因为他跟着我一起去猎的黑熊,理应给他分点。” “为什么只给那么点,因为他就只出了那么点力。” “而四千元,则借给了我大哥、二哥、三哥和五弟,他们也想建砖瓦房,所以,给他们一人借了一千。” “一千元对他们来说是一大笔钱,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还得上,所以,怕他们有压力,我就想了一个办法,请他们帮我开荒,一个月给他们二十元的辛苦钱。” 李桃花插嘴道:“开荒?在哪儿开荒?在你的老家吗?” 罗高华:“对,就在我爸妈新家的周围,我决定把那片荒地都承包下来,将来能够形成规模化种植。” 李桃花:“你承包这么多荒地,准备种什么?” 罗高华:“还没有想好,就只是想先把地方占着,等以后有了想法了,再慢慢实行。” 李全福知道罗高华这么做,肯定是想拉拔一下他的那些兄弟们,这无可厚非,但他还是忍不住提了一个要求,“高华,你给你爸妈建房子,那是你孝顺,给你几个兄弟借钱建房子,那是你仁义。” “我就只有一个要求,那就是不能亏待了你老婆和女儿们。” 罗高华明白李全福说这话,是在责怪他一下子借给兄弟们的钱太多了。 足足四千元啊! 很多人估计一辈子也没有挣到这么多钱! 如果是以前的他,肯定要跟老丈人吵起来,说一句‘我挣的钱我想借给谁就借给谁’,但如今的他,不会再说那样伤人的话。 他微微一笑,“爸,您放心,我会有分寸的,不信,您可以问花儿。” 李桃花:“爸,您就放一百个心!我们家现在不缺钱!” 李全福看着李桃花那春风得意的样子,不禁眉头一挑,这得是存了多少钱,李桃花才会如此豪气地说‘不缺钱’? 恰在这个时候,陈秀菊端着一大碗面条,从灶屋里走了出来。 面条都堆得冒出来了,上面还摆着三个煎鸡蛋。 “高华,饿坏了吧?赶紧吃!” 罗高华也不客气,接过来,就大口大口吃了起来。 “要不要搞点酒?”李桃花问道。 罗高华摆摆手,“不要,没有应酬,不喝酒。” 李桃花:“今天你挣了那么多钱,多少还是应该庆祝一下,虽然我们不能陪你喝,但你自己可以喝一杯,不然,挣那么多钱干什么?” 罗高华听了,觉得很有道理,便笑道:“那就来一杯。” 李桃花当即进屋给他倒了一杯酒,然后,她自己也倒了一小口,“我不喝酒,但我愿意陪你喝一点。” 罗高华大喜,“谢谢,那我们碰一下。” 李全福和陈秀菊看着他们两口子如此恩爱,满脸带笑地走了。 罗高华吃口面,喝口酒,很是惬意! 尤其,还有一个贴心又漂亮的老婆,在身边陪着,慢慢啜饮,他更是感觉幸福无比! 吃完了,李桃花拿着碗去灶屋洗了,而罗高华则去洗了个澡。 不久,两人躺在了床上。 罗高华看着这简陋的房子,忍不住说道:“花儿,我爸妈和我几个兄弟都建砖瓦房了,要不,我们也建一栋宽敞的砖瓦房吧?我们又不是没钱,何必没苦硬吃呢?” 李桃花皱眉道:“可是我爸是村支书,这才刚分产到户就建房子,会不会对他影响不好?” 正是因为怕对李全福影响不好,所以,他们上次就说了要建房子,却一直到现在都没有建,就连在旁边搭建两间简易房子的事情,也没有落实。 主要还是因为罗高华自己事多,再加上心里也没有迫切想要建房子的想法,如今看到爸妈和几个兄弟都要建砖瓦房了,而自己这个最有钱的人,反而还在住土坯房,他立即就觉得自己应该要建房了。 至于对李全福会造成不好的影响,他有的是办法去解决。 他微微一想,便对李桃花道:“花儿,放心吧,这个事情我来解决。” “还有个事情,明天我准备请侯叔帮忙炖熊掌吃,到时候,我会开车来接你们,你明天跟爸妈他们说一声,我们晚饭就在青山公社的国营饭店吃。” 李桃花:“吃熊掌?那东西,我还没吃过!上次,你们弄了,我还在坐月子,这一次,我一定要好好尝一尝。” 罗高华:“那到时候,你就多吃一点。” 两人聊了很久,才慢慢进入到了梦乡。 跟往常一样,早上五点钟,罗高华就自然而然地醒了,比闹钟还准时。 他悄悄地起床,来到灶屋,准备像往常一样,去井里挑水,却发现灶屋门口蹲着一个人,正在劈柴。 “小山?” 罗高华很惊讶地走过去,拍了拍那人的肩膀。 那人转过头来,正是傻乎乎的李小山。 自从七奶奶去世之后,李小山就一直住在了他家里,跟着他的女儿们一起玩。 但他万万没有想到,李小山竟然会劈柴! 一个傻子去劈柴,先不说能不能劈得好,主要是怕伤到他自己,万一不小心把自己劈了,怎么办? 可是,当罗高华准备去阻止的时候,却发现李小山劈得很好,每一块柴都大小相等,斧头在他手里,显得很灵活。 这不科学啊! 罗高华惊讶地看着李小山。 李小山傻乎乎地一笑,“哥,我劈得好吗?” 罗高华:“好,你继续吧,但要注意安全,别伤到了自己。” 他没再管李小山,而是挑着水桶去了水井。 等他把水缸挑满,发现李小山还在劈柴,而且,越劈越好,斧头挥舞起来也越发的顺手。 如果单看他劈柴的动作,没有人会觉得他是傻子。 “这家伙不会有木匠的天赋吧?” 罗高华脑海中突发奇想地闪过一个念头,“都说傻子和天才只差一线,都有超越常人的某种天赋,要不然,找个机会试一试他?” 水挑完了,罗高华又开始打扫庭院,然后,扛着猎枪和背篓,进山去了。 他没有走多远,就在村子附近的山林里跑了几圈。 他不是为了打猎,而是为了锻炼身体,之所以带上猎枪,也只是为了以防万一。 不过,即便是村子附近的山林,平时经常有村里人在里面放夹子,设陷阱,也有猎人打猎,但罗高华每次都能弄点野味回来。 要么是野兔,要么是野鸡,要么是鸟蛋…… 总之,很少空手回家! 第150章 猎杀了一只老虎 罗高华每天都会花大量时间锻炼,不论刮风下雨,他都会去山里转一圈,即便是暴雪天气,他也会进山,不单单是为了保持那种对山林的熟悉感,保持打猎的状态,更主要的还是锻炼身体。 自从发现自己的身体素质变得异于常人之后,他并没有选择躺平,而是更加刻苦地锻炼,时刻保持着身体的巅峰状态。 今天,他也一样。 做完最基本的家务活之后,他就拿上打猎的装备,跑进了山林。 他今天还要去公社学车,没有太多的时间去深山老林里转悠,便在村子周围的山林里转了转。 本以为猎不到什么大型野兽,却没想到,就在他钻了好几个山林,身体微微有点出汗的时候,他突然听到前方有野猪的动静。 “现在是四月份,大多数人家的田地都才刚刚耕好,还没有种上庄稼,反倒是山里,各种鲜嫩的草木正在发芽,野猪们怎么会从深山里跑出来了?” 罗高华有些疑惑。 但也只是疑惑而已,他没打算去深究。 把背篓放在一边,罗高华把军刺绑在大腿上,方便拔出,然后,拿着五六半,慢慢往前靠近。 不多久,他就看到了一群野猪在前面悠闲地吃着杂草。 随意一扫,就能看到数十头! “这么多野猪?” 罗高华更加疑惑了。 这些山林就在村子周围,不少村民就在山下开荒,经常人来人往的,野猪一般都不会出现,除非是饿极了,又或是到了粮食成熟的时候,野猪才会成群地出现。 如今显然不是野猪群正常出现的季节,难道是深山里来了更可怕的猛兽? 比如豹子,豺狼,老虎等! 这些想法在脑海中一闪而过,罗高华并没有细想,举起枪就准备猎杀野猪。 野猪群都送上门来了,不猎杀,都对不起野猪。 可是,就在他准备开枪的时候,野猪群突然像是受到惊吓一样,全都嗷嗷乱叫着跑了。 怎么回事? 罗高华怔了一下,自己并没有弄出太大的动静,而且相距一百多米呢! 那就只有一个原因,有更可怕的猛兽出现了! 果然,没过多久,他就看到一抹金黄在前面一闪而过。 老虎?! 罗高华脑子一懵。 他想要跟过去,但那只老虎速度非常快,而且落地无声,他也找不到老虎的踪影,不过,他很快就想到了办法。 那只老虎肯定是要猎杀野猪,自己只要跟着野猪跑,应该就能找到那只老虎。 他当即顺着野猪的踪迹快速冲了过去。 昂昂昂…… 没过多久,前面就传来了野猪的惨叫声。 罗高华心中一喜,这是老虎发起攻击了? 他急忙加快了速度。 很快,他就看到了前面一只老虎正在捕杀野猪,死死咬住了一头野猪的脖子,而那头野猪反抗很剧烈,其他的野猪都跑了,但有一头大公猪却没跑,反而向老虎发起了攻击。 老虎不敢大意,连忙松开被咬住的野猪,身子一闪就躲开了公猪的冲击。 公猪调转身子,继续向老虎攻去。 不愧是排在第一的野猪啊! 发起狠来,那是真的连老虎都敢进攻的狠角色! 只可惜,野猪的灵活性跟老虎完全没法比,每次进攻都能被老虎轻松躲开,而且,老虎还能反过来对它发起攻击,在它身上抓出一道道血痕。 昂昂昂…… 公猪一边凄厉地大叫,一边继续用尖利的獠牙进攻老虎。 趁此机会,罗高华继续靠近了数十米,在相距大约八十几米的位置,他停了下来,然后,快速瞄准老虎。 虽然有枝叶的遮挡,老虎的位置也变换不定,但罗高华有着足够的耐心,就在老虎再次扑向野猪的时候,脑袋暴露在了罗高华的枪口之下。 砰! 机会转瞬即逝,罗高华毫不犹豫扣动了扳机。 嗷呜! 老虎被一枪爆头,当场惨叫着倒在了地上。 那头大公猪听到枪声,愣了一下,随即转身就跑,可惜,它已经错过了最佳的逃窜时间。 砰! 下一刻,又是一声枪响。 那头大公猪也被罗高华一枪爆头,当场倒地。 与此同时,罗高华也快步冲了过来,就看到之前被老虎咬住脖子的野猪,此刻正想逃,罗高华再次扣动了扳机,将这头野猪也射杀了。 其他的野猪早就跑没影了,罗高华也没再去追击。 他来到老虎身边,看到老虎还没有死,还在呜呜惨叫,便毫不迟疑地给它补了一枪。 老虎身子一颤,就此死了。 “这下子,建房子有望了!” 罗高华摸着老虎皮,心里无比的高兴。 他当即快速返回,找到背篓,然后拿出砍柴刀和绳子,又快步来到了猎杀老虎的地方,在周围砍了一根木棍,接着,将两头野猪捆在一起,又将老虎捆了起来。 用木棍将野猪和老虎一起挑了起来。 两头野猪差不多四百多斤重,老虎也有三百多斤,加起来已经超过了八百斤。 但这不是扛,而是挑,罗高华还是能够挑起来,只不过,木棍都快要压弯了。 走路的速度也变慢了。 走几十米,就不得不停下来,歇息一下。 实在是太重了,即便是以罗高华的变态体质,也有点吃不消。 才短短四里路,平时只需要十几分钟就能走完,这一次,罗高华足足花了两个小时! 等他到达村口,正好是村民们准备去田地里干活的时间。 一个个村民看着他挑着野猪和老虎走来,全都惊呆了。 “天呐,这是老虎吗?” “高华,你这是要逆天啊,居然打死了一只老虎!” “早就听说我们这边有老虎,没想到是真的!” “这只老虎真大啊!” “天老爷,我看着都害怕,高华,你是怎么将它打死的?” 一个个村民连事都不去做了,纷纷围在罗高华身边。 罗高华干脆把野猪和老虎放了下来,任由村民们观看,“我正准建房子,缺钱,有了这头老虎,我的房子就可以建起来了。” 不久之后,罗高华猎杀了一头老虎的事情就传遍了整个村子。 无数村民围了过来。 李全福听了,也赶紧跑了过来,看到这么大一只老虎,也心惊不已。 李全福问道:“你这么早就去深山里打猎了?” 罗高华:“没有,这只老虎来到了铁木山……” “什么?!” 所有村民都大吃一惊。 铁木山就在他们村子外面,要不是被罗高华碰见,这老虎岂不是要进村伤人? 第151章 老何啊,你这是捡到宝了呀! “老虎居然来到了铁木山?我家的地就在铁木山,这要是碰见老虎,我岂不是要被吃了?” “多亏了高华,不然,老虎进村的话,我们就糟了!” “村里有一个厉害的猎人还真是好啊!” “这有什么,我要是有一把厉害的猎枪,我也能杀死老虎!” “你少在这里吹牛,你以为有猎枪就行?我们村又不是只有高华有猎枪,你看除了他,谁能猎杀几头大野猪回来?” 村民们议论纷纷。 罗高华道:“你们有人在铁木山放夹子、挖陷阱的,可以赶紧去看一看,我在猎杀老虎的时候,还碰到了一群野猪,估计,有些野猪就掉进了你们挖的陷阱里了。” 那些挖了陷阱、放了夹子的人,听到这话,立即火急火燎地往上跑。 这可是野猪啊! 要是能够弄一头回来,那就不愁肉吃了! 罗高华则喊上老丈人和几个叔叔伯伯一起,把两头野猪和一只老虎抬了回去。 李桃花和陈秀菊早就听说罗高华猎杀了一只老虎的消息,只因家里还有孩子们要照顾,她们便没有去村口凑热闹,此刻,看到罗高华等人把老虎抬了进来,都惊诧不已。 罗夏云和罗夏花一点都不害怕,直接走过来,抚摸老虎。 罗夏云:“爸,这只猫好大啊!” 罗夏花:“爸,你为什么要打死大猫?” 罗高华:“这不是猫,这是老虎。” 罗夏云:“瞎说,这就是猫!” 罗高华:“……” 他也懒得解释了,对李全福道:“爸,你跟四叔、五叔一起,把这两头野猪和老虎送去县里的皮革厂,我要去学车了。晚上,我们一起在公社的国营饭店吃饭。” 李全福:“行,你去吧,我会安全送去皮革厂,卖的钱……” 罗高华:“钱,您拿着,回来后就找人来商量建房子的事情,村里人都知道我猎杀了一头老虎,所以,我们这个时候建房子,村里人也不会再说什么。” 李全福:“好。” 罗高华拿上熊掌和熊肉,还有以前猎杀的一些野兔野鸡,就出发去公社了。 到了公社,他直接找到了侯叔。 侯叔还以为他是来卖野味的,不禁笑道:“高华,你有很久都没有往我这送野味了,今天怎么想着送我这来了?” 罗高华:“侯叔,您误会了,我这是想要麻烦你做一顿好吃的,然后,我们晚上喝一杯。” 侯叔瞬间眼睛一亮,“你的意思是,你这些东西是晚上的食材?” 罗高华点点头。 侯叔:“没问题,晚上有多少人?” 罗高华:“不多,也就是我的家人,还有我师父和运输公司的几个司机,然后,您和您的家人,以及国营饭店的员工。” 侯叔:“这么一算的话,人也不少啊!不过,你放心,我晚上肯定给你安排得妥妥当当。” “对了,我们合伙办餐馆的事情,你想得怎么样了?” 罗高华:“现在时机还不是很成熟,要不然,我们再等几年?当然,您如果等不及的话,我们也可以先开一家小的饭馆。” 现在的经济活力不够,主要是乌山县这边的交通太闭塞,外面的人很难进来,而本地人的消费欲望又很小,绝大部分人还过着小农经济自给自足的生活。 开一家小的普通的饭馆还行,想要办一家大型的有些档次的餐馆,那就绝对会亏到哭! 倒不如再等几年,等到经济活力变好了,再办也不迟。 当然,如果有钱,不怕亏的话,现在办也可以,等到以后经济起来了,他们的店子就能快速吸引客源,甚至打出几十年的老店牌子博取眼球。 侯叔:“你说了算,反正,我不是很着急。” 跟侯叔说好了之后,罗高华把东西留下,就去了运输公司。 到了这里,他忽然发现所有人看他的眼神都跟以往不一样了,一个个司机对他都变得热情了。 他看了眼师父何爱民,见他笑而不语,就知道肯定是师父把他昨天猎杀黑熊的事情,跟所有司机讲了。 这是好事。 司机对他热情了,教得也就更加上心。 一天下来,罗高华又学到了不少修车技巧和经验。 “晚上,我们一起去国营饭店吃饭,我早上就跟国营饭店的大师傅说好了。” 快要下班的时候,罗高华把师父和所有在家的司机都叫去了国营饭店。 一群人来到国营饭店,就看到这边已经坐了好几桌人,其中有罗高华的家人,还有侯叔的家人,以及国营饭店的员工们。 侯叔还把公社的几个领导也请了过来,其中就有公社的黄主任和人武部的朱部长。 “这么大的阵仗?” 司机们吓了一跳。 罗高华:“昨天不是猎杀了两头黑熊嘛,今天就是请大家吃熊肉的!另外,我师父说,从未吃过熊掌,今天就让他尝尝鲜。” 司机们羡慕了,纷纷对何爱民道:“老何啊,你这是捡到宝了呀!” “哎呀,我们要是也有这样一个厉害又有孝心的徒弟,多好啊!” “老何,要不然你把高华让给我做徒弟算了?我跟你说,我绝对把我一身的本事都传给他,甚至还可以帮他在运输公司谋一个工作岗位!” 何爱民听到这话,瞬间有了危机感,沉着脸道:“起什么哄,有本事,你们自己去找其他的徒弟,我的徒弟,你眼馋也没用!另外,我还告诉你们,我不仅要帮高华弄一个工作岗位,我还准备把车子都给他!” “什么?” 司机们一惊,“车子给了高华,你不干了?再说了,就你那个破车,谁稀罕?” 何爱民:“嘿嘿,你们等着瞧吧,绝对不是破车!” 司机们都知道何爱民在县里有关系,他的大哥是医药公司的主任,想要弄一台新车,还真是有可能的,当即对罗高华道:“高华,我们只能帮你到这儿了,你要是想要新车,等一下,一定要给你师父多喝两杯。” 罗高华:“那是必须滴!” 随后,他就把师父安排在了第一桌,跟公社的几个领导,还有自己的老丈人一桌。 自己和侯叔作陪。 至于其他的人,那就随意坐。 等所有人都到齐之后,侯叔大喊了一声,“小光,把熊掌先端上来!” 所有人都眼含期待。 熊掌和鱼翅都是好东西,但在场的人,除了罗高华的家人吃过,其他人都只听过没吃过,也不知道味道如何? 第152章 建三进大宅院? 熊掌端上来了,所有人闻到香味,都忍不住咽了咽口水。 太香了! 侯叔的厨艺没得说,再加上,熊掌本就是顶级食材,做出诱人的美味,让所有人都馋涎欲滴,实属正常。 “动筷子吧!” 侯叔笑眯眯做了一个请的动作。 一桌人立即伸出筷子,夹了一小块喂进嘴里。 “好吃!” “太好吃了!” “这就是熊掌的味道吗?真好吃!” “不错,不错,不错,不愧是被称为顶级食材的宝贝,就是好吃啊!” “还想再吃怎么办?” 众人惊叹不已。 今天来的人多,几个熊掌根本就不够分,只能每人品尝一点。 一个个不由得露出一抹失望的表情,好在,其他的菜滋味也不错,再加上,他们也很清楚,熊掌难得,能够品尝一口就很不错了,所以,也没有太过于沉浸在失望当中。 几杯酒之后,气氛立即就热烈了起来。 李全福没有喝酒,等一下,他还要开拖拉机把家人送回去,但他一个劲地给黄主任劝酒,主要是想让他审批宅基地的事情。 宅基地是村里批复,但要公社审批,还要发放土地证,不然,以后有可能被认定是违建房。 虽然村里,一般没有人来在乎这个,但万一有人举报呢? 黄主任本就是那种吃拿卡要的干部,等明年撤公社改乡镇的时候,这家伙就被查办了。 不过,现在才四月份,距离他被查办还有差不多一年的时间,所以,这个时候,李全福巴结他,罗高华也没有阻止,但他却不会再去主动巴结这个主任。 一顿饭吃得宾主尽欢。 何爱民和司机们基本上都喝得酩酊大醉,他们本来想联合起来把罗高华喝趴下,却没想到,他们联合起来都不是罗高华的对手,一个个喝得都直接嗦到桌子底下去了。 侯叔的酒量似乎也下降了,以前估计能喝三斤,现在只有两斤半的酒量。 这个酒量,依然能够称霸整个青山公社,唯独喝不赢罗高华。 “高华,下次再猎到黑熊,能不能送我一个熊掌?那熊掌是真好吃,可今天人太多,我就只吃了两口。”何爱民意犹未尽,拉着罗高华,醉醺醺地说着。 “没问题,师父。” 罗高华道,“不过,这熊掌还是要做得好才行,不然会有一股很重的腥味。到时候,我还是请侯叔做,就我们三个人吃。” “好,一言为定。” 说完,何爱民就趴在罗高华身上,睡了过去。 罗高华只好背着他,把他送回了家。 师娘跟在后面,一个劲地数落他,罗高华只是笑笑,不接话。 把客人都送走之后,罗高华也坐上拖拉机,回到了桃树湾。 第二天,他继续去学车,而李全福则开始忙着建房子的事情。 一天之后,他家的宅基地就审批了下来,这样的效率不可谓不快。 然后,李全福就请来了村里懂得建房子的人,来到了家里,一起商量新房子的建设。 按照李全福和李桃花等人的理解,只要够宽敞就行,房间多一点就行,但罗高华却有更高的要求,甚至还专门画了一张草图。 建房师傅和李全福、李桃花等人一看,都一脸惊诧。 建房师傅倒吸一口凉气,说道:“高华,你这是要建三进的大院子?这可是当年地主老财才建的房子,你这么建的话,不怕有人去上面告你?” 李全福也劝道:“高华,我们就是普普通通的人家,虽然挣了点钱,就建一栋普普通通的房子就行,何必要建这么大的大宅院?虽然现在政策宽松了,但你这么张扬的话,还是容易引来不必要的灾祸。” 罗高华笑道:“就建一栋房子而已,怕什么?” 他前世只听说过投机倒把被抓的,又或是触犯了某些人的利益被抓,还没有听说过建房子被抓的。 至于说,钱的来源,他之前大张旗鼓地展示自己猎杀了一头老虎的事情,就是为此做铺垫。 所以,建一栋四合院,他并不担心什么。 建房师傅还是有些害怕,“支书,高华,你们要建这么好的房子,我能力有限,建不了,你们还是另请高明吧。” 说完,他居然站起来就走了。 李全福:“高华,要不然我们降低一点要求,或者等以后再建?” 罗高华:“没事,我去县里找师傅。” 没想到,第二天,罗高华要建三进大宅院的事情就在村里传开了。 村民们有羡慕的,也有嫉妒的,而孙友林等人则似乎发现了新大陆一样,开始恶意诋毁罗高华一家人。 这一年来,罗高华太出风头了,他们早就看不惯,但一直也没有找到好的机会攻击他。 尤其,几天前,他猎杀了一头老虎的事情在村里传开之后,他们就更加不敢攻击罗高华了,因为,能够猎杀老虎的,都是狠人。 而且,他们要是敢诋毁罗高华的话,就会有一大群村民站出来,帮他说好话。 但现在不一样了。 罗高华想要建三进的大宅院,那可是倒行逆施,是地主老财的作风,是歪风邪气,必须遏制! 孙友林甚至把这个消息举报到了公社。 公社领导听了,也很惊讶。 既惊讶于罗高华的财力,也惊讶于罗高华的胆量。 在整个公社都还比较贫穷,大多数人还住着木板房或土坯房的时候,他家居然要建大宅院,这不是要脱离劳苦大众,被人唾骂吗? 黄主任则眼睛一亮,心想有肥羊可以宰了! 他当即就带着人,骑着自行车,来到了桃树湾,直奔李全福家。 孙友林看了,当即喜上眉梢,然后更加放肆地传播李全福要倒霉的消息。 村民们也不太懂官场的事,一个个信以为真,都觉得李全福可能要完了,罗高华可能要被抓起来批斗。 就连李全寿、李全财、李全宝和李全发都相信了,纷纷先后来到了李全福家。 来到他家,果然看到黄主任等公社领导个个黑着脸,不说话,而李全福则低着头陪在一旁。 “全福。” 四人走到李全福身边。 李全福:“大哥,二哥,老四,老五,你们怎么来了?” 李全宝小声道:“三哥,黄主任是来找你麻烦的?” 李全福:“你听谁说的?别乱说,黄主任他们就是来了解情况,顺便问一问高华的意思。” 李全宝:“孙友林这家伙坏透了!他现在满村子传说你要遭殃的消息!” 李全福眼神一冷,“狗东西又开始作妖了!” 就在这时,外面响起了杂乱的脚步声,似乎有一大群人正在往李全福家走来…… 第153章 闹大了 李全福眼中闪过一抹疑惑,连忙走出庭院,就看到自家的几个侄儿子,还有一些坚定支持自己的村民,全都一副气愤填膺的样子。 走在后面的几个家伙,甚至手里还拿了木棍或锄头之类的‘武器’。 黄主任等公社领导也走了出来,看到这一幕,一个个脸色大变,转头看着李全福,“李支书,他们这是想干什么?” 李全福也不知道啊。 他连忙转头看向李全寿、李全财、李全宝和李全发。 李全宝急忙快步迎了过去,对走在最前面的李国强和李国山,问道:“你们这是要干什么?” 李国强:“四叔,我听说有人要来整三叔,所以……” 李全宝斥道:“糊涂!是不是孙家人跟你们说的?孙家人的话,你们能信吗?赶紧让他们散了,不然,没事也要被你们整出事了!” 李国强:“真没事?” 李全宝挥手,“快散了。” 旁边的李国山开口道:“四叔,他们不会整三叔,那会不会整高华呢?” 李全宝:“这个……” 他也不敢确定了,毕竟,罗高华最近太出风头了,虽然没有做伤害别人的事,相反是对村民有益的事,但以孙友林为首的孙家人就是看不惯罗高华。 再加上,他们都知道黄主任不是一个好官。 他就算不整罗高华,估计也要敲诈一下罗高华! 就因为李全宝犹豫了一下,李国山和李国强当即大手一挥,“走,我们过去问清楚!” 一群人再次气势汹汹往前走去。 李全宝急忙大叫:“停下,你们听我说……” 可惜,没有人再听他说。 黄主任等公社领导心里慌张,盯着李全福,“李支书,你还不赶紧去阻止他们?” 李全福很清楚,李国强等几个侄儿子之所以要聚集这么多李姓村民,肯定是因为受到了某些人的怂恿和刺激,不然,他们不可能这么声势浩大地过来质问。 当然,最重要的,还是罗高华最近的表现,让他们心生佩服。 要不然,一个上门女婿而已,他们怎么会如此强势地为他撑腰? “黄主任,您放心,我这就过去阻止。” 李全福说了一声,正准备往前走,就发现另一个方向也冲来了一群人。 这群人以孙国峰为首,都是村里原来的二流子和孙姓村民。 他们一边跑,一边喊,“保护黄主任,绝不能让李家人欺负了公社领导!” “李家人太无法无天了,竟敢围攻国家干部,这是要造反啊!” “黄主任,别怕,我们来保护你!” 一个个喊得非常大声,就好像他们是救驾的太监。 恰在这时候,罗高华也回来了。 他原本在运输公司学车,是侯叔派人给他报信,说有人把他举报了,黄主任已经带人去了他家,他这才急急忙忙赶了回来。 快要到家门口的时候,就看到了这混乱的场面。 这是李家人和孙家人要干架了? 为什么呀? 而且,你们要干架就干架,为什么要在我家大门口干架? 但现场闹哄哄的,他想问也问不了,当即举起枪,对着天空开了一枪。 即便是学车,他也是枪不离身。 砰! 一声枪响,所有人都安静了下来,纷纷转头看向罗高华。 罗高华大声喝道:“你们是没有屁事了吗?都围在我家干什么?都给我滚!” 李国强走了过来,“高华,我听说黄主任要把你抓走……” 罗高华:“国强哥,别听人乱说,我这不是好好的吗?赶紧把人带走,快!” 李国强还想说话,但看到罗高华冰冷的脸色,便把话都咽了回去,连忙带着李家人都走了。 孙国峰还在那叫嚣,“李国强,你们别走!围攻了我们黄主任,就这样走了,我们黄主任的脸面往哪儿放?!” 黄主任听到这话,顿时觉得孙国峰很上道,正准备让手下去把李国强叫回来道歉,就看到罗高华举着枪,冷冷地瞄准了孙国峰。 “我数三声,你们再不走,我就开抢了!” 罗高华的声音冰冷。 孙国峰知道罗高华是一个狠角色,去年就因为一言不合,就把他的手臂掰断了,心里对他恨之入骨,但一直也没有胆量和机会报复他。 如今,罗高华居然想要建三进的大宅院,这绝对是地主老财的腐朽思想,必须会遭到严惩,尤其是看到黄主任等人来了之后,孙国峰的胆子一下子就变大了。 当然,这里面也有他老爸孙友林的怂恿。 此刻,即便面对着罗高华的枪口,他也敢梗着脖子哼道:“罗高华,你休要猖狂!你有本事就开枪!” “三!” 罗高华没有第一时间开枪,只是冷冷地数数。 孙国峰:“你居然想修三进的大宅院,这就是腐朽的享乐主义,是邪恶的阶级思维……” “二!” 罗高华继续数。 孙国峰看到了罗高华那双要杀人的眼睛,心里慌了,哼道:“算你狠,我们走。” 孙家人很快也都走了。 这边终于又恢复了宁静。 罗高华走入庭院,就看到黄主任等人的脸色都很难看,他把枪递给李桃花拿着,然后径直走到了黄主任面前,“黄主任,我们能不能单独说两句话?” 说实话,黄主任有点怕罗高华,但他毕竟是公社主任,不相信罗高华敢乱来,而且,他来这里的目的不是要整罗高华,而是想敲诈一点好处。 便点头道:“行吧。” 两人一起走入了正屋。 罗高华看了眼外面的人,随后,在黄主任耳边小声说道:“黄主任,我知道你是为什么而来,我可以破财消灾,但你必须为我做点事。” 黄主任:“你想让我做什么?” 罗高华:“很简单,把孙友林的职务撤了。” “啊?” 黄主任一怔,“这是你们村自己的事……” 罗高华:“黄主任,我们一起吃过好几次饭了,你应该了解我。我这个人并不想与人为敌,只想过好自己的日子,但如果有人让我不好过的话,我肯定也会让他不好过。” 黄主任眉头一皱,冷声道:“你这是在威胁我?” 罗高华淡淡一笑,“你可以这么理解,你别忘了,我还认识省里的王庆平厅长!” 黄主任:“你认识又如何?真以为人家大领导会记住你这个小农民?” 罗高华:“他记不记得住我不要紧,关键是,我有他的通信地址,你说,我要是写一封信给他,会不会引起他的重视?” 黄主任:“你写什么信?” 第154章 算你狠! 罗高华用更加小的声音,在黄主任耳边说道:“关于你跟蛤蟆村刘小英的故事。” “你?!” 一句平平无奇的话,听在黄主任耳中,却仿佛晴天霹雳,吓得他冷汗直冒,“你,你,你听谁说的?” 罗高华:“你别管我听谁说的,想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好了,你好好想一想,要不要按我说的去做?” 黄主任咬了咬牙,“你别忘了,我是公社主任,我想要捏死你很容易!” 罗高华一脸淡定的笑容,“其实我们之间并没有深仇大恨,没必要弄得你死我活,你要的是财,不然,那么多情人该如何养活?而我,不过是想要安稳的生活而已。” 黄主任也冷静了下来。 他们之间确实没有恩怨,一切都是因为他起了贪念,再加上孙友林的怂恿,这才有了如今这个局面。 不过,他现在非常需要钱。 “你给我三千元,你修建三进大宅院的事情,我可以帮你压下来,另外,我也可以把孙友林开了,让你老丈人在桃树湾一人说了算!”黄主任想了想,说道。 罗高华冷笑道:“钱,没有,但事,你必须做!黄主任,我劝你把你的小心思收起来,就算我不去举报你,你以为你的那些事就没有其他人知道了?” “说不定,县里已经有人接到关于你的举报了,只不过,跟你狼狈为奸的那位副县长现在的权力还挺大,但要不了多久,他就会被查处,到时候,你的好日子也到头了!” 这些事情,都是罗高华上一世听说的。 但他只听说有位副县长一直在给黄主任撑腰,但具体是哪一位副县长,叫什么名字,他并不知道。 但此刻,这些话听在黄主任耳中,却感觉五雷轰顶,仿佛罗高华已经掌握了他所有的秘密。 他心里在想,要不要想办法弄死罗高华,但最后,他还是放弃了。 先不说罗高华自身就很厉害,还有他的老丈人也不是吃素的! “行,罗高华,算你狠!” 黄主任留下一句没用的话,转身走出正屋,带着其他干部,骑着自行车走了。 “黄主任,留下来吃饭啊,怎么就这么急匆匆走了?” 李全福大声挽留。 黄主任只是摆了摆手,话都不说一句,一个劲低头蹬自行车。 “高华,你跟黄主任说了什么?” 李全福等人都一脸好奇地看向罗高华。 罗高华笑了笑,“没什么,就是随便闲聊了两句。对了,爸,你可以去拉建筑材料了,我明天就去县城找师傅来建房子。” “还有,村里的干部或许会有变动,你要做好准备。” “我还要去公社学车,我就先走了。” 说完,罗高华就跑了。 李全福等人一脸懵。 李全宝:“三哥,高华那话是什么意思?什么叫干部会有变动,难道是黄主任要把你撤了?” 李全发:“高华让三哥要做好准备,估计就是这个意思!” 李全寿:“撤了就撤了,反正当个村支书也没什么好处!” 李全财:“那不行!如果老三被撤了,那我们桃树湾岂不是孙友林那个狗东西说了算了?他现在只是当个村长,就天天闹幺蛾子,这要是村支书和村长双肩挑,那他岂不是尾巴都要翘上天?” 李全宝,李全发,李全寿:“这个……” 一家人都陷入到了沉默。 过了好一会,李全福才说道:“大哥,二哥,老四,老五,你们都回去吧,不用跟着操心。早几年我当大队长,现在我当村支书,说实话,当了这么多年干部,我早就厌烦了。” “撤了也好,到时候,我就能安安心心种地、挣钱、养家。” 陈秀菊:“早就该这么想了!”随即话锋一转,“只不过,被撤了,会不会不好听?要不,你主动去辞了算了?” 李桃花:“行了,行了,都别瞎琢磨了,有什么事还是等高华回来再说吧。” 一家人随后各自散开了。 村里,李家人和孙家人的矛盾更深了,以前就相互看不顺眼,现在更是横眉冷对。 稍不注意,就会相互骂架、打架。 如果有人怂恿的话,甚至有可能爆发大规模的斗殴! 李全福为此头痛不已,而孙友林则幸灾乐祸。 第二天,李全福一趟趟往家里运砖头水泥,而罗高华也从县城请来了大师傅。 大师傅勘探了地基,并用石灰划出了大概的房屋线条。 众人一看,就知道,这就是按照三进大宅院的规模来画的线! 孙友林顿时如同打了鸡血一样,连夜写好了举报信,送去公社,甚至还让他儿子孙国峰带着另一份举报信,送去了县里。 没错,他就是想一棍子将罗高华敲死! 然而,令他大感意外的是,他的举报信不但没有引来上级领导对罗高华的惩处,反而给了他一顿狠狠地训斥。 同时,公社还专门让副主任来了桃树湾一趟,就是为了当着全体村民的面,把孙友林的村长职务撤了! 孙友林大叫:“不,我不服!为什么要撤了我的职务?明明是罗高华和李全福他们家犯了错……” 副主任怒斥:“蠢货!你到现在还不明白吗?时代变了,国家允许个人按照自己的意愿建造房子了!再说了,罗高华建房子用的是自己的钱,又不是剥削来的钱,怎么能叫犯了错呢?” “反倒是你,作为村长,不懂得团结村民,整天就想着搞对立搞破坏,根本就不适合当村长!” 孙友林:“不,你们不能这么做!我孙家人不会答应的!” 孙国峰连忙大叫:“对,我们孙家人不答应!” 随即,他转头看向孙家人,大声问道:“所有孙家人,你们说,你们是不是不会答应?!” “是!” 然而,回答他的,却是稀稀拉拉的几个人。 孙友林和孙国峰都不禁面色变得很难看,孙友林哼道:“你们这是什么意思?我们都是孙家子孙,你们要帮着外姓人吗?你们别忘了,我要是被撤了,以后桃树湾就是李全福说了算,李家人就要站在我们头上拉屎拉尿,你们愿意吗?” 不少孙家人顿时犹豫了。 再想到这段时间跟李家人的冲突,孙家人立即有更多的人,站在了孙友林的身后。 然而,副主任根本不理会他们,直言道:“不管你们孙家人同不同意,这是公社领导做出的决定,你们必须接受!另外,新的村长人选,公社领导也帮你们想好了,就是罗高华!” “啊?” 这话一出,不但孙家人懵了,就连李家人和其他姓氏的村民都懵了。 罗高华也懵了。 第155章 上门女婿当村长? “不行!他是一个上门女婿,怎么能当我们的村长?!” 孙家人反应过来,立即大叫了起来。 其他人一开始还觉得让罗高华当村长也挺好的,毕竟,罗高华打猎的本事是有目共睹,要是由他来当村长的话,说不定,就能带着桃树湾村更上一层楼。 但是孙家人这句话一喊出来,所有人都反应了过来,罗高华是上门女婿啊! 这要是真让他当了村长,那他们桃树湾村岂不是要成为全公社,乃至全县的笑话吗? 副主任哼道:“上门女婿怎么了?谁规定上门女婿就不能当村长了?再说,他既然来了你们村当上门女婿,那就是你们村的人了,为什么就不能当你们村的村长?” “还有,这个事情是公社集体领导的决定,你们反对也没用!” “好了,就这样吧,我还有事,我就先走了。” 副主任说完就骑着自行车走了。 其实,让罗高华当桃树湾的村长,是黄主任提出来的,他的目的很明显,就是要让罗高华难堪,同时,也是让罗高华知道,这就是得罪他的后果! 我不处罚你,不整你,但是,我同样能够让你难受。 而且是用抬举你的方式来惩罚你,到时候,你心里即便再难受,你还是要来感谢我? 这就是黄主任的想法。 眼见副主任走了,孙友林叫嚣得更加大声了,“真是天大的笑话,我们桃树湾村,将近一千多户人家,居然要让一个吃软饭的人来当我们的村长,真是可笑!” “我话撂在这里,我不管你们怎么想,反正我孙友林绝对不认罗高华这个村长!” 说完,他就转身走了。 孙国峰也连忙跟着走了,“我也不认!” 孙家人相互看了看,也一个个跟着走了,其他姓氏的村民根本不敢掺和李孙两家的争斗,也默默地走了。 最后,偌大的村委广场上,就只剩下李家人了。 李大成第一个大叫道:“我从来没觉得公社领导做事靠谱过,但今天,他们让高华姐夫当村长,绝对是最靠谱的!我举双手赞成!” 李巧花也是赞同的。 虽然没有说什么话,但见李大成举起了双手,她也快速举起了双手。 李国强也举起了双手:“我们这一大家人,肯定是赞同,毫无疑问。” 果然,他的话音一落,他这一大家人都纷纷举起了手。 随后,越来越多的李家人举了手,但也还有一部分李家人没有举手,“我们也不是不赞同,就是高华毕竟是上门女婿……” 李大成早就是罗高华的铁杆粉丝,以前没有机会表现自己,现在机会来了,他当即紧紧抓在手中。 听到一些李家人的议论,他立即站上一块石头上,扫视着所有李家人,高声道:“高华姐夫是上门女婿怎么了?我就问你们,他是不是我们李家的女婿?他的孩子是不是姓李?他将来死了,是不是要埋进我们李家的祖坟?” 一连串的质问,把所有人都问懵了。 “既然是的,那我们为什么要排斥他?” 李大成顿了一下,继续说道,“你们有没有想过,要是高华姐夫真的成了村长,那我们李家人在整个桃树湾就能横着走了!村支书是我们李家人,村长也是我们李家人,谁还敢不听我们的话?” 众人听了都是连连点头。 李全福则面色一沉,将李大成从石头上推了下去,他自己站了上去,哼道:“到底是年轻,说话就是不懂分寸,什么叫横着走?你以为你是螃蟹吗?!” 一句话把众人都说笑了。 李全福扫了一眼众人,开口道:“公社领导让高华当村长,实际上,就是抱着看我们笑话的心思!大家都知道,因为高华要建三进大宅院的事情,跟公社领导闹了点矛盾。” “公社领导就是不想让高华建那样的房子,所以,才会提拔他当村长!” “本来,我是想着,等明天,我再去公社跟领导说一说,把这个任命取消了,但刚才看了孙家人的态度,我决定就让高华当村长!” “我还不信了,我家高华虽然是上门女婿,但他的能力有目共睹,为什么就不能当村长?” “我们不但要当,还要当好!” “要让那些准备看笑话的人,都无地自容!” 李大成等人听了,连连大叫:“对,我们不但要当,还要当好!” 渐渐的,所有李家人都同意了这个决定。 李全福对罗高华招了招手,“来,高华,你也来说两句!你现在是公社领导任命的村长,不管他们认不认,你都是村长,不用怕!” 罗高华一直都是懵的。 当然,他也不是说害怕当村长,而是没想到一个村的村长任命,竟会如此随意? 另一个,他上一世从未当过干部,还真有点忐忑,怕当不好。 看到老丈人向自己招手,他这才回过神来,站到了石头上,缓缓地扫了眼众人,笑道:“我跟你们一样,我也很意外,公社领导为什么要让我来当这个村长。” “就像我爸说的,他们估计也是想整我,看我笑话吧。” “不过,我要说他们很有眼光!” “虽然当村长,对我来说,并不是一件好事,相反,是一件吃力不讨好的苦差事,但是,既然公社领导这么决定了,那我就当!” “就像我爸说的,不但要当,还要当好!” “那么如何才叫当好呢?” “当然是让村民们吃饱穿暖,还有钱赚,才叫好!” 李家人听到这话,眼睛都发亮了,一个个充满期待地看向罗高华,“高华,你说一说,怎么样才能让我们有钱赚?” 罗高华嘿嘿一笑,“这个事情太突然,你们要让我好好想一想,当然,我可以向你们承诺的是,只要你们愿意跟着我走,我肯定让你们赚到钱!” 这对于一个重活一世的人来说,想要挣钱,确实不是很难的事情。 当然,想要挣大钱的话,那就有点麻烦了。 不过,他相信,如果整个村的人都听从他的安排,不说人人都成为有钱人,至少家里不会缺钱花! “行了,大家先回去吧,等我想到了赚钱的项目,我会通知你们的。” 李家人都带着兴奋之色,三三两两走了。 如果是其他的事情,他们或许不太相信,但要说赚钱,他们就特别相信罗高华,因为短短的时间内,罗高华就能建三进大宅院了。 这可都是他们有目共睹的! 第156章 挣钱的办法? 罗高华当了桃树湾村长的事情,在某些人的传播下,很快就传遍了整个青山公社,甚至周边其他公社的村庄,也都听说了。 无数人都在嘲讽桃树湾村没出息,居然选一个上门女婿当村长。 桃树湾村是真的没人了吗? 不少人开始打听罗高华的身份背景,得知他是桃树湾村支书的女婿,一个个又突然像是明白了什么一样,神神秘秘道:“哎,可怜罗高华,要一辈子当他老丈人的傀儡了。” 这话一出,不但罗高华被架在了火上烤,就连李全福也遭到了无数人的唾骂。 尤其那些同为上门女婿的人,骂李全福,更是要多难听有多难听。 黄主任听到这些话,都愣住了。 他只想让罗高华难堪,却没想到还有这样的效果,竟然把李全福也捎上了。 一个人坐在办公室的时候,他都忍不住捂着嘴偷笑,暗道:“罗高华,叫你不给我钱,还威胁我,我就算不整你,也照样能够让你不好受!” 人武部的朱部长,还有训练场的吴排长,国营饭店的侯叔,以及运输公司的何爱民等人都听到了这些传言,不由得都想要安慰一下罗高华。 罗高华只是淡定一笑,“当村长挺好的!” 侯叔小声道:“这是不是黄主任搞的鬼?” 罗高华:“确实是他提议让我当桃树湾的村长,也确实存着看我笑话的心思,不过,这对我来说,恰恰是好事!” 侯叔:“好事?” 罗高华:“按照正常情况来说,以我上门女婿的身份,一辈子也不可能当上村长,是黄主任力挽狂澜,把我扶上了这个位置,我应该感谢他。” 侯叔:“可是现在有很多人都在笑话你们村,还有人在骂你和你老丈人,你不介意?” 罗高华:“当然介意,但嘴巴长在人家身上,人家想怎么说,我也没有办法,总不能,把所有说我坏话的人,都抓过来打一顿吧?” “其实,想要让他们彻底闭嘴,办法有很多,但我认为最有效的办法就只有一个!” 侯叔:“什么办法?” 罗高华:“暂时还没有想到。” 侯叔:“……” 罗高华其实早就想到了应对之策,只是他这人向来谨慎,没有做到的事情,他是不会轻易对外人说的。 他以前只想着慢慢挣钱,然后,过好自己的生活,但现在,被黄主任这么一搞,他不得不思考如何带着全村人致富的办法。 有前世的社会经验,他其实有很多挣钱的办法。 只不过,有不少办法都需要社会有所变革之后才能用,比如说搞建筑,又比如说搞养殖,搞农家乐,搞农村旅游等,都需要往后推迟十多年才行。 那么,现在这个时间段就没有办法了吗? 有! 只不过,罗高华没有对外说而已。 这天,他从公社学车回来,就看到家门口聚集了不少村民,全都是李家人。 自从他说会带着李家人挣钱之后,他家门口就经常会有李家人聚集,询问他想到办法没有? 当然,这些人都是以年轻人为主。 老一辈都只想安安心心种地,因为他们相信,土地不会辜负他们! 而年轻人就不一样,尤其是现在政策放开了,允许大家经商之后,很多年轻人就坐不住了,都想挣大钱。 可他们一没经验,二没技术,三没人脉,四没见识,五没本钱,六没思路,只能干着急,好不容易听说罗高华愿意带着他们挣钱,他们自然非常的上心。 “高华,这都过了五六天了,你还没有想到办法吗?” 有人问道。 李大成也在人群中,大声道:“大泉,你催什么催,高华姐夫肯定想到了办法,他之所以不说,是要想一个最好的办法。高华姐夫,你说是不是?” 李大泉:“大成,你看看你的嘴脸,像极了以前说的狗腿子!” 李大成毫不在意,“狗腿子怎么了?我就愿意当高华姐夫的狗腿子!高华姐夫可是猎虎英雄!你们谁能猎杀一头老虎,试一试?” 众人都低下了头,不说话。 罗高华:“行了,我已经想到办法了,你们去村里宣传一下,凡是愿意跟着我干的人,就去村委会广场集合。” “高华姐夫,你真的有办法了?!”李大成怪叫一声,“哈哈,我就知道你肯定有办法!我这就去喊人!” “太好了,终于有办法了!” “哈哈,我们要发财了!” “走,喊人去!” 一个个年轻人都走了。 李全福走了过来,“高华,你真的有办法了?” 罗高华:“没错。” 李夏月放学回来了,抱着罗高华的腿,“爸爸,我也想发财!” 罗夏云和罗夏花也跑了过来,“我们也想发财!” 就连傻子李小山也抱着罗夏禾来凑热闹。 “哈哈,好,我们都发财!” 罗高华一笑,回到家里,喝了一口水,这才前往村委会广场,而在他身后跟着的,是他的一家人。 等他来到村委会广场,就看到这边已经聚集了不少人。 大部分是李家人,也有少部分孙家人和其他姓氏的村民。这些人中,绝大部分是年轻人,少部分是来看热闹的妇女们。 “高华,你真的有办法让我们发财?” “高华,你要是真的能够带我们发财,我们就承认你是村长!” “高华,你想的是什么办法?” “高华,你不会是想要带我们去打猎吧?” 看到罗高华来了,所有村民都围了过来,七嘴八舌地问道。 罗高华微笑着,一直走到了广场前方的石台子上,才挥了挥手,示意大家安静。 “我知道这段时间,有很多人都在笑话我,笑话我老丈人,说实话,我很恼火,但我也很清楚,想要让这些人闭嘴,不是跟他们争辩或打他们一顿,而是要让他们亲眼看一看,在我的带领下,我们桃树湾村越变越好!” 罗高华大声道,“接下来,我就说一说我的办法。” “刚才有人问我,是不是要带着大家去打猎,我现在回答你,是的!” “啊?” 所有人都傻眼了。 打猎确实很赚钱,但也很危险啊! 村里人又不是个个都像罗高华那样,能够随意猎杀野猪和老虎! “当然,我说的打猎,跟你们平时说的打猎不一样,至于到底有什么不一样,你们可以先去我四叔和五叔那里报名。” 罗高华说道,“只有报了名的人,才有资格知道!” 第157章 成立渔猎队 村民都想知道罗高华所谓的‘打猎’到底是什么,于是,一个个都向李全宝和李全发叫道:“我报名!” 罗高华大声道:“大家最好是想清楚了再报名!凡是报了名的,就不能退了!不管多苦多累,你都不能退,不然,你就要支付两百元的违约费!” “什么?!” “高华,你这是什么规矩?” “两百元的违约费,你这是抢钱啊!” 一个个村民听到这话,当即大声叫嚷起来。 李大成:“高华姐夫,你就是收一千元违约费都没有问题,因为我是绝对不会半途而废的!” 就在其他人还在犹豫的时候,他已经向李全宝报名了。 李全宝:“凡是愿意报名的,就站在我和我五弟的身后。” 李大成立即站了过去。 李国强等人也毫不犹豫站了过去。 李青山想了想,也拉着自己的几个好兄弟站了过去。 孙姓村民和其他姓氏的村民都没有动,他们都抱着同样的心思,就是想看一看罗高华到底有什么赚钱的路子。 等这些人赚了钱之后,他们再加入也不迟。 反正罗高华现在是桃树湾的村长,有义务也有责任拉着他们一起发财,不然,就可以去公社告他! 他们不知道的是,罗高华根本就不在乎这个村长。 要不是黄主任突然摆了他一道,他还真没有这个闲工夫来关心村民挣不挣钱的事情,不过,既然已经当上了,那他就可以利用这个身份为自己谋取更大的利益。 “还有没有人报名?最后数十个数,十,九,八……” 罗高华大声数着数,村民们都在议论纷纷,却再也没有人愿意报名,相反,等罗高华数到三二一的时候,居然还有一个村民退出了。 最终,坚定报名的只有二十人。 全都是李家人! “哈哈哈,罗高华,你这也太没有号召力了,搞半天才二十人报名,你是来搞笑的吧?”孙国峰肆意嘲讽。 “哈哈哈,我早就说了,让上门女婿来当村长,是不会得人心的!” “罗高华,你还是滚回你的青石沟村去吧,丢人现眼!” 其他孙家人也极尽嘲讽之能事。 就连李建仁一家人也是讥笑连连,完全忘记了他们姓李! 罗高华没有在意这些人的嘲讽,而是大声道:“我已经把机会给你们了,是你们自己不珍惜,以后可别眼红他们挣了大钱!” “哈哈哈,罗高华,你就吹吧,尽情地吹!”孙国峰满脸讥讽。 罗高华:“凡是报名的人跟我走,从今天起,我们就是桃树湾的渔猎队了!现在跟我去我家,我给大家分配任务。” “好,走!” “发财去喽!” “哈哈,渔猎队,一听就很有感觉!” 李大成和李国强等人故意大声应和,就是为了气一气孙国峰等人。 孙国峰大手一挥,“走,我们也去听一听。” 一群人当即想要跟着去凑热闹。 罗高华回头盯着他们,“我说了,只有报了名的人才能知道我的发财计划,其他人没资格知道!谁要是敢不听,我会让他终生后悔!” 说话间,他掰断了旁边的一根树枝,那卡拉拉的声音,让所有人都感觉骨头发疼,再也不敢往前一步。 罗高华带着李大成等人回到了自己家里。 家里凳子不够,大家就坐在门槛上。 罗高华道:“首先感谢大家对我的信任,其次就说一说成立渔猎队的事情,这可不是我随口说一说的,是真的要成立渔猎队。” “我们有二十人,加上我和我家的几个长辈,大概二十五人左右,当然,你们家的长辈愿意加入,也是可以的。” “渔猎队设队长一名,副队长两名。” “队长当然是我,至于副队长的名额,你们自己选,我不做硬性规定,也不推荐,一切交给你们。” “然后就是分账的问题,按照百分制,我必须占百分之五十一,剩下的百分之四十九,你们先平分,等以后,根据你们的贡献大小,再慢慢调整!” “要是有奖励的话,全都由我出。” 在场众人的文化水平都不是很高,一时间,都没有听懂。 罗高华只好一条条慢慢解释。 最终选出的两名副队长,一个是李全宝,另一个,居然是李大成。 虽然李大成年纪小,但他这段时间努力学习打猎的事情,大家都是有目共睹的,另外,他也是最支持罗高华的人,所以,不少人都推荐了他。 接下来就是关于分账的事情,他们也都相互商量好了。 罗高华最后道:“渔猎队既然已经成立了,那我们明天就开工吧!正好我明天休息,大家回去之后,一定要准备一套长袖长裤,还要准备一副大箩筐。” “当然,具体要多大,就看你的力气了,别到时候,装满了东西之后,你挑不动了,那就搞笑了。” 李大成:“队长,你放心,我们肯定挑得动!” 第二天,一大早,李大成等人就按照罗高华的要求,穿上了长衣长裤,并用绳子将袖口和裤脚绑了起来,头上还戴了一个帽子或是裹了一根毛巾、布条。 孙国峰等人听到消息,也都起了个大早,来看热闹。 “高华,这就是你想到的挣钱的办法?一个个挑着箩筐,全身裹得紧紧的,你们这是要去深山老林吗?你不会是带着他们去送死吧?哈哈哈……” 孙国峰嘲讽大笑。 “大成,我劝你们还是赶紧回头,别被罗高华忽悠了,他打猎是厉害,可不代表你们也厉害啊!” 其他人也同样在泼冷水,说怪话。 罗高华根本不理会他们,大手一挥,“走,出发!” 一群人浩浩荡荡跟着罗高华走了。 他们去的方向,的确是驼峰山的方向。 孙国峰等人并没有跟来,他们全都撇了撇嘴,期待着看罗高华等人的笑话。 山路上,眼见罗高华真的是去驼峰山,有的人一脸振奋,而有的人则露出了恐惧之色。 驼峰山是深山老林,里面的危险太多,村里人早就谈之色变,即便有罗高华领队,他们也忍不住心中忐忑不安,“队长,我们……我们真的要去驼峰山啊?” 罗高华:“对,不过,大家放心,我今天带大家去驼峰山,不是打猎,而是拔笋。” “啊?什么?拔笋?!” 所有人都是一脸惊诧。 第158章 拔笋? 罗高华笑道:“对,就是拔笋。” “现在是五月份,正是山上野竹笋生长最茂盛的时候,我们去把它们拔回来,就能卖成钱了。” 李国强不解地问道:“高华,这个时候确实是野竹笋生长最茂盛的时候,但我们为什么要去驼峰山拔笋?我们村子周围的山里不就有吗?” 罗高华:“我们村子周围的山里确实有竹笋,但那些竹笋都没有驼峰山的好吃,也没有这边的大,最关键的是,一旦我们在村子周围拔笋,立即就会引来大量的村民效仿,而我们在驼峰山拔笋,却没有几个人敢跟进来。” 李大成点头:“有道理,还是姐夫厉害!” 李全宝:“高华,这驼峰山很危险,你今天是休息才有时间带我们来,等你明天要学车了,我们自己怎么敢进来?” 罗高华:“没事,每天早上,我们早点出发,等回去之后,我再去学车也不迟。” 几人说话间,就来到了驼峰山。 不少村民都是第一次来驼峰山,看到这里到处都是参天大树,荆棘丛生,各种奇怪的叫声此起彼伏,一个个都不禁汗毛倒竖,心里打起了退堂鼓。 “你们在这里稍微等一下,我进去查看一番。” 罗高华把背篓放下,拿出了猎枪和尖刀,然后一个人往里面走去。 “姐夫,我跟着你一起,我好歹也学了一年多的打猎。” 李大成跟了过来。 罗高华回头看了他一眼,见他有板有眼的,便没有驱赶,而是给他递过来一些东西。 李大成接过来,一脸疑惑,“姐夫,这是什么东西?” 罗高华:“那些干草是让你绑在脚上的,这样可以让你走路的声音变小,震动变得轻微,另外一些新鲜的枝叶,是让你捏出汁来,涂抹在身上,就能防止大部分毒虫。” 李大成大喜过望,“姐夫,难怪你打猎这么厉害,原来还有这么多小诀窍!” 罗高华微微一笑,“慢慢学吧。” 两人一边走,一边观察四周的情况,除了碰到几条毒蛇之外,并没有遇到什么大型猛兽,罗高华毫不犹豫把几条毒蛇抓了。 毒蛇也是很值钱的。 “这片区域没有危险,大家先拿出砍柴刀,砍出一条路来,便于我们接下来的时间进山拔笋。” 罗高华回到人群中,嘱咐了一句。 所有人当即都拿出砍柴刀,一路挥砍着周围的荆棘、灌木和小树,很快,一条宽敞的山路就砍了出来。 往前走了大约十多分钟,来到了一片峡谷中。 这里有一条小溪流过,而在小溪的两边,则长满了青翠欲滴的竹子。 “拔笋的地方到了!” 罗高华指着那片竹子,“大家一定要注意安全,不要分散,最好是聚集在一起,遇到突发状况也能相互救援。” “这个地方,我们暂时叫它‘竹笋谷’,接下来的几天时间,我们就在这里拔竹笋。” “竹笋谷?这名字贴切!”李全宝呵呵一笑,挥手道,“走,拔笋去!” 众人当即弓着身子钻进了竹林里。 罗高华则拉着李大成去了周围区域,查看有没有大型猛兽。 同时叮嘱大家,千万要注意毒蛇毒虫。 在竹林里,最容易出现的毒蛇就是竹叶青。 这种毒蛇很小,颜色跟竹叶一样,有时候很难分辨,好在众人虽然没有来过驼峰山,但也经常在村子周围的山上钻来钻去,对一些毒蛇毒虫根本不害怕。 一旦碰到了蛇,他们不但不害怕,反而很兴奋。 这意味着,他们有蛇肉吃了! 这边的竹笋确实很多,而且都很大一根。 不多久,众人就全都把箩筐装满了。 “高华,我们这就挑着竹笋回去了?” 众人都觉得意犹未尽,才来了不到半个小时,就把所有箩筐都装满了,实在是不过瘾啊。 罗高华看了眼众人的神色,笑道:“你们要是还想继续拔,那就要分组。一组继续拔笋,一组就留下来剥笋壳。” 李全宝眼睛一亮,“这倒是一个好主意!反正竹笋拿回去也要剥笋壳,还不如我们现在就剥了,也能多弄些竹笋回去。” 众人一听,都觉得这个办法可行。 于是二十多人分成了两组。 正好两个副队长,一人带一组。 李大成带着一群年轻人继续去拔竹笋,而李全宝带着年纪稍大一点的队员,留下来剥笋壳。 一开始,他们都是一层一层地剥,速度太慢了。 罗高华教他们先用刀在竹笋上削一刀,然后再用木棍从笋尖开始往下一卷,就能快速把竹笋全部剥完。 李全宝等人按照他的方法试了一下,果然,速度快了数倍不止! 罗高华又让他们专门分出三个人来削竹笋,剩下的人剥竹笋,速度又提升了不少。 不过,他们的速度始终跟不上李大成等人拔笋的速度。 实在是这边竹林里的竹笋太多了,李大成等人的手脚又足够勤快,短短十几分钟,他们就送来了一筐又一筐的竹笋。 到最后,这边的竹笋都堆积如山了! 罗高华只好将李大成这一组的人也留下来剥笋壳。 从早上,一直忙碌到下午,众人都因为太过兴奋而忘记了饥饿,不过,罗高华早有准备,提前就准备了大饼子,可以就着溪水,让大家填饱肚子。 吃饱喝足,众人休息了一会,就准备回家了。 一个个的竹筐里都装满了剥好的竹笋! 二十六担! 最轻的一百六十多斤,最重的两百多斤,全部加在一起,足有五千斤! 其中一个叫李全海的中年人小声问道:“高华,我们能够收获这么多竹笋确实值得高兴,但这也不能让我们挣钱啊?因为这东西根本就没有人买!” “山里到处都是这种野竹笋,谁要是想吃了,直接进山里去拔就是了。” 李全宝听到他的话,也小声道:“是啊,高华,以前我们也卖过竹笋,卖几十斤还行,像这样上千斤的规模,根本就卖不出去!” 罗高华微微一笑,“你们卖不出去,不代表我也卖不出去。放心吧,不说卖多了,卖个两三百元应该是没有问题的。” “真的吗?” 李全海眼睛一瞪,根本不相信。 罗高华:“等着瞧吧。” 众人挑着竹笋很快回到了村里,孙国峰等人第一时间得到了消息,立即围了过来,眼见他们挑着一担担竹笋回来了,不由得更加肆意地嘲讽,“哈哈哈,高华,这就是你所谓的发财之道?!” 第159章 让我独自开车? 罗高华懒得理会孙国峰等人,跟李全宝说道:“四叔,你把所有人的竹笋都称一下,多少重量记录在本子上,明天就好让他们来领钱。” 李全宝:“高华,你之前不是说按比例分钱吗?” 罗高华:“那是卖出去的利润分红,我说的这个钱是他们的本钱,比如说,我先按三毛钱一斤,收购他们的竹笋,等卖出去之后,要是利润高的话,再按利润分红。” 李全宝:“我明白你的意思了。你是说,你先兜底,要是有利润可以赚的话,再分红?这样一来,你岂不是很吃亏?万一卖不出去……” 罗高华:“放心,不可能卖不出去。” 李全宝也知道罗高华现在的本事大了,便没有再多劝,而是去找了一把大秤过来,开始一个个称重。 “李国强,二百三十一斤,三毛钱一斤,共计六十九元三毛钱。” “李国胜,二百零八斤,共计六十二元四毛钱。” “李大成,二百四十三斤,共计七十二元九毛钱。” “……” “李全海,一百六十九斤,共计五十元七毛钱。” 李全宝一边喊人称重,一边大声宣布每个人获得的收益,其中李全海是最少的,也有五十元七毛钱。 罗高华:“这些钱暂时先记录在册,明天把竹笋卖了之后,再给大家分钱。今天,大家都辛苦了,先回去休息吧,明天早上我们继续!” 所有人都很开心,嘻嘻哈哈地走了。 一天最少都能挣到五十多元钱,这样的挣钱速度,谁不开心? 虽然还没有拿到钱,但罗高华既然说了会兜底,那就不会差他们的钱! 孙国峰等人一直都在旁边围观,听到他们一天就能挣这么多钱,一个个心里都酸了,就连孙国峰也是眼红得要命,但他嘴上却依旧嘲讽道:“钱都还没有拿到,有什么好高兴的?说不定,这就是罗高华想要压榨你们的劳动力!” 没有人理会他。 罗高华眼见时间还早,跟家里人说了一声,就快步跑去了青山公社。 这么多竹笋,靠拖拉机运去县里不现实,必须要找大卡车才行。 半个小时后,他来到了运输公司,找到了自己的师父何爱民。 何爱民今天也休息,但他并没有回家,而是待在运输公司跟几个司机聊天,看到罗高华突然跑了过来,不禁惊讶地问道:“高华,你今天不是休息吗,这么晚了怎么又来了?” 罗高华:“师父,我今天带着村民进山拔了数千斤野竹笋,想要运去县里,所以,过来问一问明天有没有空车可以帮忙跑一趟县里。” 何爱民:“你们拔了数千斤野竹笋?这玩意有人收吗?” 其他司机也围了过来,“竹笋要是有人收,早就有人去山里拔了,可我们听说,很多人都只是自己拔了吃,并没有听说拿出去卖的,也没听说哪里有收购野竹笋的。” 罗高华笑道:“野竹笋一直都有人收,只是你们不知道而已。” 何爱民:“这么说,你知道?” 罗高华摇头道:“我也不知道,但我可以去问啊。我在县里,认识那么多人,总有一个人知道吧。” 其实,他是知道地方的,只是不想说出来而已。 何爱民想到罗高华认识皮革厂的领导,而那些人经常跟各个厂的人交流,或许真的知道收购野竹笋的地方,便说道:“既然你知道有人收,那我明天就帮你跑一趟县里。” 罗高华:“师父,接下来的时间里,我们村可能会每天都去拔竹笋,所以,需要长期用车。” 其他司机笑道:“高华,你这就有点看不起你师父了,你还需要担心用车的事情吗?只要跟你师父一说,你师父绝对帮你安排得妥妥当当!” 自从上次吃了熊掌宴之后,运输公司的所有司机现在都对罗高华非常的好。 何爱民笑道:“高华,你看这样行不行?我看你跟着我也学了好几个月的车了,除了修车技术还需要加强之外,你的开车技术已经过关了,要不然,我把那台老车先送给你练手,如何?” 罗高华一惊,“师父,你的意思是让我独自开车?” 其他司机则起哄道:“老何,你这可不够意思啊!我记得你上次可是说了,要给高华弄一台新车!” 何爱民:“去去去,我是说过这个话!这不是看罗高华还是新手,所以,给他一辆老车先练手,就算是刮了碰了,也不心疼!等他的技术和经验都到位了之后,再给他开新车也不迟。” 其他司机:“高华,还不赶紧谢谢你师父!” 罗高华:“谢谢师父,我一定会认真开车,不会把车刮了!” 何爱民从兜里把车子钥匙拿了出来,递给罗高华,“你今天就把车子开回去吧,以后也不用每天都来学车,至于你的学车记录,我会帮你弄好的。” 罗高华惊喜地接过钥匙,“谢谢师父!” 他也没想到自己这么快就可以独立开车了! 当然,这也归功于你这段时间的勤奋努力,别人学车都是能摸鱼就摸鱼,而他不一样,每天来得最早,走得最晚,即便是吃饭休息的时间,也在琢磨车子的问题。 不论何爱民,还是其他司机,对他这段时间的努力,都是有目共睹的。 而且,他们都很认可罗高华的技术,要不是上面规定必须要有至少一年半的学徒期,罗高华其实早就可以独立开车了。 罗高华先去加满油,然后独自开着他师父的那辆老卡车,离开了运输公司。 他前世就知道开车,只是一直没有驾照而已,也没开过卡车,不过,这一世,他认真学了好几个月,早就掌握了驾驶卡车的技术。 此刻,他开得四平八稳,跟老司机比起来,也不遑多让! 关键是,他这个人做什么事情都非常的稳重踏实,这才是他师父放心让他一个人开车的主要原因。 要是换一个毛躁的年轻人,何爱民绝对不会这么爽快地把车钥匙交出来。 咣当咣当咣当…… 进村的路是一条土路,并不平整,罗高华开起来,摇摇晃晃,再加上是老车,摇晃起来的声音更大,仿佛随时都要散架一样。 但这一幕,看在桃树湾村的村民眼中,却无比的惊讶和羡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