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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两百三十八章 乡巴佬进城

    干瘦男子嘶哑的声音响起:“这小丫头,可是要和赵晨换那东西的,不能乱碰。”


    粗壮男子不甘心地看了少女一眼,声音沙哑地道:“我不弄她,趁她晕了,摸几把总行了吧。”


    见干瘦男子没有出声反对,他便是嘿嘿笑着,朝着少女晕倒之处大步走来。


    大手伸出,朝着少女腰间的腰带探了过去。


    忽然,一只拳头又快又狠地砸在了他的脸颊之上!


    一拳。


    只是一拳,这壮汉立刻口吐鲜血,晕了过去。


    听到异常的响声,干瘦男子与阴柔男子齐齐望去,顿时脸上现出骇然之色。


    “你,你怎么没有中毒?”那阴柔男子开口道,心里百思不得其解。


    这种迷药可是他好不容易才搞到的,再三验证过就连玄阶妖兽都无法抵御,这傻头傻脑的少年为何好像没有丝毫影响一般?


    林云笑了笑,脸上的憨厚之色一扫而空,淡淡道:“很遗憾,让你失望了。”


    那小丫头虽然有点贪财,不过人还不错,所以林云决定出手救她们一救。至于他们要拿那丫头去换取什么,林云没有兴趣知道。


    “阁下究竟是谁,血神殿办事,休要多管闲事了!”那干瘦男子忽然一咬牙,从怀里拿出一块黑色的令牌,举了起来。


    令牌中央,赫然是一滴暗红血滴,栩栩如生。


    林云目光紧紧盯着这令牌,忽然觉得上面的图案有些眼熟,皱眉沉吟。


    就在此时,那干瘦男子和阴柔男子对视一眼,同时暴起发难!


    “去死!”


    两人厉喝一声,带着劲风扑来。


    一个手指弯曲如鹰爪,足足半尺长的爪芒将林云的上半身完全地笼罩在了里面。另一个则是拔出一柄幽深的软剑,随着剑鸣之声,剑光朝着林云的腰间狠狠地削去。


    这两下,都是杀机无限,势要将林云给灭杀当场!


    “咔嚓!”


    骨头断裂的声音响起,但却并不是林云。


    一瞬间后,爪芒与剑光都消失了,两人的身体好像被万斤重锤砸中一般,直接地陷入了地面之下,无数细小的裂缝龟裂开来。


    地面都如此了,两人浑身的骨骼和肌肉可想而知。


    而在两人的面前,却是一只足有四五米长的庞大蜥蜴妖兽,而刚才的那一击,便是它的尾巴随意地那么一扫,就将两人劈到了地面上。


    而它浑身笼罩的那股可怕的威压,更是让那干瘦男子面露骇然,嘴唇哆嗦起来:“这是什么妖兽……”


    那阴柔男子却是有些阴狠地道:“你快点放了人家,否则,使者大人不会饶恕你的!”


    “血神殿?使者?”林云自语沉思,忽然抬头,平静地看着两人,“它们是什么?”


    “血神是唯一的真神!信奉血神的信徒,将会永恒不灭!而血神殿,自然是供奉血神的所在!使者大人,代表着血神在这片区域的意志行走!”


    那干瘦男子紧盯着林云,嘴角忽然露出一个诡异的笑容,几乎疯狂地喊了起来。


    而那阴柔男子,也是眼中显出狂热之色,跟着高声呐喊。


    在深夜之中,一个嘶哑一个阴柔的声音,交织回荡,听起来让人说不出的难受。


    “原来是一群被邪教洗脑的家伙。”林云冷哼一声,厌恶无比地看着二人。这种狂信徒,可以为了所谓的神明牺牲生命,比脑残粉还让人倒胃口。


    “小子,我奉劝你,还是赶紧把我们给放了,否则到时候使者知道,降下神威来,你可就死定了!”


    那干瘦男子一脸嚣张与愤怒地嘶吼道。


    林云冷冷一笑。


    “啊!”


    随即两人各自发出一声惨叫,脑袋崩开!


    随即,林云又走到那晕迷的壮汉身边,一脚踩下。


    ……


    将几人的尸首丢到远处之后,林云才慢悠悠地踱步回来,然后估计时间差不多的时候,以一个很舒服的姿势躺了下去。


    片刻之后,刘宇飞第一个晃晃悠悠地爬起身来,扶着脑袋,左右环顾。


    “这、这是怎么回事……”


    他满脸迷茫。


    但很快,他就醒悟过来,取来清水喂众人服下。


    不久之后,众人都是悠悠地醒转了,林云也跟着睁开了眼睛。


    众人很快发现缺少了一人,都是议论纷纷。


    “一定是鲁习那家伙,在生火的材料之中混入了迷药。”刘宇飞的江湖经验丰富,立刻反应过来。


    少女醒来后,第一件事便是让人去查查,商队是否丢失了货物。


    但让她奇怪的是,所有的东西都是丝毫未动,就连那傻小子手里的一袋玄晶,也是依然如故。


    众人猜测了一阵,得不出答案,休息了一会后又继续出发了。


    十几天后。


    天衡国的皇都之中,有一支商队在缓缓地走进那巍峨大门。


    这只是一个小商队,大约有十几辆马车。


    每一个人,都是风尘仆仆,但是脸上都带着满足的笑意。


    在其中一辆马车的车辕上,坐着一个看上去十七八岁的少年,正在无比好奇地打量着四周。


    看着城内的宽阔街道,整齐的建筑,无数的商铺地摊,以及川流不息的车马人群。他脸上都是好奇和兴奋,还有一丝紧张,四处张望,似乎眼睛都不够用了一般。


    他身旁的一名年轻护卫笑道:“乡巴佬,到皇都了,有什么感觉?比你那西陲城的老家大小如何?”


    几天下来,众人都发现,无论众人怎么逗弄这个少年,他都不会生气,所以都是半戏弄半玩笑地称呼他为乡巴佬。


    一个连妖兽晶核都不认识,和一堆垃圾放在一起的傻小子,这个称呼简直太适合他了!


    要知道,若是从城市之中的驿站乘坐马车来皇都的话,也就十来两银子,这傻小子却是付出了一颗价值两三百玄晶的妖核!


    除此之外,还有他肩膀上的那只小蜥蜴。居然还会有人饲养这种毫无战斗力的宠物!


    他不是乡巴佬是什么?!


    那被叫做“乡巴佬”的少年也不生气,摸着脑袋憨憨笑道:“比西陲城可大多啦,感觉有西陲城两个那么大哩!”


    “哈哈!你还真是个没见过世面的乡巴佬啊,皇都比西陲城大百倍都不止呢!”


    年轻护卫抱着肚子大笑。


    少年看了他一眼,也摸着脑袋大笑起来。


    等马车停到一家商铺的后门旁,刘宇飞呼出一口气,跳下马,走到林云的身边,拍了拍他的肩膀,笑道:“好了,按照约定,我们已经将你送到皇都了。”


    “嗯!”林云憨厚笑了笑,跳下马车,然后拍了拍身上由于赶路产生的灰尘。


    顿时一群人又是笑了。


    你的衣服已经够破旧了,还用得着拍吗?


    “谢谢大叔,那俺走了。”林云点了点头,他肩上的那只小蜥蜴,也跟着点了点头。


    就在这时,一辆马车之中,那少女忽然探出了小脑袋,叫了一声:“喂,傻小子,你要去哪里啊,认得路吗?”


    “去哪里啊……”


    林云摸了摸脑袋,笑道:“俺也不知道,俺就是想来皇都见见世面,闯荡一下。”


    少女想了想,又叫道:“你要是没地方好去,可以来我们雪樱商队来打个杂什么的。”


    一路上,她觉得这个乡巴佬虽然傻了点,但还是挺有意思的,似乎也挺老实,只要她开口,父亲应该不会拒绝让他来商队打杂。


    然后,她便是看见那个乡巴佬傻笑了一下,对自己挥了挥手,旋即转身,迈开大步地离去。


    甚至连头都没有回一下。


    “可恶!”少女撅起嘴巴,刚要缩回脑袋,眼角余光忽然瞥见,那傻小子挠了挠脑袋,转身折返回来。


    他笑呵呵地看着少女,道:“俺想了想,打杂这个工作,确实挺适合俺的。”


    少女眼里露出一丝笑意,刚开口道:“好啊,我这就去和我爹……。”


    “可是,俺想去符文师协会打杂。”林云补充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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